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析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摘要:1.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作用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的范围和主要变化3.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4.如何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5.常见问题解答正文:一、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作用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食品添加剂在食品生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延长食品的保质期,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等。
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的范围和主要变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是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该标准在2014 年进行了一次修订,主要变化如下:1.增加了原卫生部2010 年16 号公告、2010 年23 号公告、2012 年1 号公告、2012 年6 号公告、2012 年15 号公告、2013 年2 号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3 年2 号公告、2013 年5 号公告、2013 年9 号公告、2014 年3 号公告、2014 年5 号公告、2014 年9 号公告、2014 年11 号公告、2014 年17 号公告等。
2.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1.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2.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3.不应影响食品的色、香、味。
4.应按照国家标准和使用说明使用。
四、如何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实施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确定食品分类:根据食品产品原料、生产工艺等信息,参考食品类别的解释说明,将食品归入相应的食品类别。
2.查表确定添加剂使用范围:查看表a.2,确定该食品添加剂是否可以在各类食品中按需要量使用。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解读导论食品添加剂是为了改善食品质量、延长食品保质期、提高食品的安全性、营养性和食品的色、香、味等特性而添加到食品中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是受到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规定的管制的。
本文将解读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分类、使用标准和合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和分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等过程中,为改变食品的属性或增强它们的特点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主要分为色素、增香剂、膨松剂、酸度调节剂、甜味剂、防腐剂等多个类别。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加工工艺要求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并在食品的加工过程中按照特定的方法和顺序使用。
在不同的食品加工过程中,添加剂的用量和使用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2. 最大使用量每种食品添加剂都有其最大使用量的限制。
最大使用量是根据对人体健康的危害评估所确定的,超过最大使用量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3. 安全评估和审批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评估和审批程序才能在食品中使用。
相关部门会根据不同的添加剂类别和用途对其进行评估,确保其对人体健康的安全性。
4. 标签标识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包装上必须明确标示,以便消费者了解其使用情况。
标签上应注明添加剂的名称、类别、用途、最大使用量等信息。
5. 累积效应和相容性不同类型的食品添加剂在使用时必须遵循相应的累积效应和相容性原则。
某些添加剂的使用可能会相互影响,因此需要根据不同的食品配方和成分来选择和控制使用。
食品添加剂合规要求食品添加剂的合规要求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识和监督进行规范和管理的要求。
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以下合规要求:1.法律法规的合规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注册。
2.质量安全要求: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确保对人体健康没有潜在危害。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对食品的质量和安全具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保障食品的安全与健康,我国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食品安全法规,其中包括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
本文将对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深入探讨。
一、食品添加剂的定义与分类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满足食品加工需要,改变食品的色、香、味和口感等特征,以及维持食品的品质和保质期,经科学处理制成具有特定功能的物质。
根据其用途和特点,食品添加剂可分为色素、调味剂、甜味剂、酸味剂、增味剂、稳定剂、发酵剂等多个类别。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与标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标准:1. 安全性原则: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科学评价,并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审批才能使用,确保其对人体健康无害。
2. 适量原则: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应严格按照法规规定的使用量进行控制,以避免超标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3. 技术必需原则:使用食品添加剂应符合食品加工工艺和技术要求,确保食品加工过程中所需的特定功能能够得到实现。
4. 标识原则:食品添加剂应在食品标签上明确标注,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方便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具体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配套法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具体要求:1. 批准与许可:食品添加剂必须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严格审批,并获得批准和许可才能投入使用。
2. 食品分类:食品添加剂的标准根据不同食品类别进行划分,以满足不同食品对添加剂的需求。
3. 使用量限制:针对不同食品添加剂,规定了其使用的最大限量和最高残留量,确保其使用安全可控。
4. 食品中使用的范围:明确了不同食品添加剂在食品加工中的使用范围和限制,以确保安全性和合理性。
5. 包装标识要求:对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要求在包装上明确标注所含有的添加剂,方便消费者了解和选择。
四、食品添加剂的监督与管理为了保障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与合规性,我国建立了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体系:1. 许可证制度:对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和经营的企业,实行许可制度,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了改善食品品质、增加食品的营养价值、延长食品保存期限、改善食品加工工艺特性等目的而向食品中添加的具有一定技术效果的物质。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用量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以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本文将围绕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GB2760-2011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种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标准,食品添加剂主要包括色素、甜味剂、增稠剂、防腐剂、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酶制剂等多个类别。
各类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相应的标准规定,且不得超出规定的使用范围。
其次,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进行了具体规定。
GB2760-2011标准详细列出了各类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最大使用量和残留限量,以及特定食品中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避免因过量使用或残留过量而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此外,标准还对特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特别规定。
例如,对于某些可能对婴幼儿造成影响的食品添加剂,在婴幼儿食品中的使用需符合严格的规定,甚至可能会禁止使用。
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保护婴幼儿的健康,减少食品添加剂对其身体发育的潜在影响。
最后,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标识、包装、储存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需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标识和包装,确保产品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对食品添加剂的储存条件、有效期限等方面也有具体规定,以确保食品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总之,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出台,为我国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提供了具体的指导,有利于保障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生产企业和相关监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和监管,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产品。
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中国的一项标准,用于规定食品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的类型、用途、最大使用量等内容。
该标准的出台旨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该标准主要包括四个部分:通则、食品添加剂列表、食品类别和用途以及使用范围。
其中,通则部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定义、分类、命名和命名规则等基本内容。
食品添加剂列表列举了所有的食品添加剂及其编号、化学名称、英文名称、用途等详细信息。
食品类别和用途部分则规定了各类食品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和最大使用量。
使用范围部分规定了特殊食品、特殊场合以及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情况。
根据该标准的要求,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清香剂、甜味剂、增稠剂、保鲜剂、抗氧化剂、营养强化剂等多个类别。
每个类别又按照具体的化学原理和用途进行了细分,确保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具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
该标准的优点在于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科学的分类和规范,令食品企业和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和遵守。
通过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增加食品的口感、色泽、保鲜期等特性,提高食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
而且,该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了限制,避免使用过量或不当的添加剂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风险。
然而,该标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食品添加剂的种类繁多,标准中只列举了常见的食品添加剂,对于一些新型或较少使用的添加剂,标准的适用性存在一定局限性。
其次,标准只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但没有明确规定添加剂的最小使用量,这可能导致企业为了节约成本而减少添加剂的使用量,影响食品的品质和特性。
另外,由于标准的修订周期较长,无法及时适应食品行业的发展和新发现的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价结果。
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修订标准时予以关注。
总体而言,GB2760-202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在保障食品安全、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它为食品企业提供了科学、合理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指南,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食品安全保障。
国标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国标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国标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指中国食品工业标准中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定。
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品品质、保存食品、调整食品特性而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的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健康。
一、通用要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价,并取得食品添加剂使用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正确的原则和方法,且使用时要保证质量稳定。
二、食品添加剂分类:根据国际通行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原则,国标2760将食品添加剂分为20个类别,包括酸度调节剂、氧化剂、抗结剂、漂白剂、膨松剂、安定剂、增稠剂、乳化剂、加工助剂、色素、甜味剂、香精、酶制剂、增甜剂、甜蜜素、香辛料、食用植物提取物、食用纤维素、食用胶体和其他。
三、使用限量:不同的食品添加剂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量是有上限的,国标2760中规定了各类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
食品生产企业在使用食品添加剂时必须遵守这些限量,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限量。
四、特殊规定:一些食品添加剂有一些特殊的使用规定,国标2760对这些特殊情况进行了规定。
例如,对于亚硝酸盐类的防腐剂,在使用中必须控制使用量和剂型;对于合成着色剂,必须进行食品安全性评价并取得批准;对于部分食品添加剂,国标2760规定了各自的使用方法和标记要求等。
总的来说,国标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通过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限量以及特殊规定等进行明确规定,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合理使用,在食品安全和健康方面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食品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该标准进行操作,并定期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进行检测和监控,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内容讲解
每个添加剂品种规定的主要内容(续) 食品添加剂的INS号:
参考CAC的《食品添加剂分类名称和编码系统》(CAC/GL 36 Class Nam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Numbering System for Food Additives) 我国所特有的一些食品添加剂则没有INS编号:黑豆红、高梁 红、竹叶抗氧化物
附录名单为: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用香料名单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食品分类系统
三、标准正文内容介绍
3.1术语和定义: 1、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是指为改善食 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 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或者天然 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 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也包括 在内。
2、最大使用量: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 使用的最大添加量。 3、食品添加剂的残留量:食品添加剂或其 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如 果按照标准检测方法检出食品添加剂的残留 量超过《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的 残留量水平则是违法的。
4、食品用加工助剂是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 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 澄清、吸附、润滑、脱模、脱色、脱皮、提 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每个添加剂品种规定的主要内容(续)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标准中主要规定的是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只是部分 品种规定了在使用范围中的残留量。如二氧化硫 食品添加剂的最大允许使用量的涵义包括:
在使用具体的食品添加剂时,其使用量不一定达到最大使用量, 而应该按照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在达到其使用目的的条件下 尽可能减少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在具体食品类别中的使用量不能超过最大使用量 最大使用量并不能作为确定产品中最终残留量的依据,而要根据 实际使用情况和带入原则等进行综合判定。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2760-2014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添加剂是指在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形态和保质期等特点,按照一定的比例向食品中加入的具有特定功能的化学物质。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和质量。
我国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制定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下面将对该标准的要点进行介绍。
一、食品添加剂的分类根据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主要分为色素、香料、甜味剂、增稠剂、稳定剂、酸味剂、乳化剂、抗氧化剂、防腐剂、发酵剂、漂白剂、酶制剂、酸碱调节剂等13个类别。
每个类别下又细分出多种具体的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GB2760-2014对每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做了明确规定,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例如,对大多数人工合成色素的使用量都有明确的规定,如胭脂红的使用量不得超过0.1g/kg,孔雀绿不得超过0.03g/kg。
对于香料和调味剂,也有相应的使用限量,如柠檬酸的使用量不得超过10g/kg,大蒜素不得超过0.1g/kg。
此外,对于一些特殊的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和抗氧化剂,也有详细的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的安全性评估GB2760-2014要求食品添加剂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估。
安全性评估包括对食品添加剂的毒理学、生物学、代谢学等方面的研究,以确定其对人体的安全性。
只有通过了安全性评估,并被确定为安全的食品添加剂,才可以用于食品生产中。
四、食品添加剂的标签声明根据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在包装上必须进行标签声明,以便消费者了解食品中所含的添加剂。
标签上应明确标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类别、使用量等信息。
这样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健康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食品。
五、食品添加剂的追溯管理根据GB2760-2014,食品生产企业必须建立食品添加剂的追溯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添加剂的来源可查、流向可追。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可以迅速找到问题的食品添加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是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的重要法规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限量、技术要求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本标准的实施,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工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本标准明确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
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为了改善食品的色、香、味和保质期,常常需要使用一定量的食品添加剂。
而本标准将食品添加剂分为色素、香料、酸度调节剂、防腐剂等多个类别,并对每一类别的使用范围进行了具体规定,从而有效控制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
其次,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限量。
在食品生产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量必须严格控制,以免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本标准对每一种食品添加剂的最大使用量都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不同食品种类的食品添加剂使用量进行了细致的区分,以确保食品添加剂的安全使用。
此外,本标准还对食品添加剂的技术要求进行了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性和品质,因此本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的纯度、杂质限量、重金属含量等方面做出了严格要求,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总的来说,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实施,为食品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保障了食品安全,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同时,本标准的制定也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使其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更加规范、科学地使用食品添加剂,从而生产出更加安全、优质的食品产品。
在今后的食品生产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GB2760-2011的相关规定,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放心的食品产品。
同时,也需要不断加强对食品添加剂的研究和监管,不断完善相关标准,以适应食品行业的发展和需求,为我国的食品安全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有哪些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有哪些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食品添加剂几乎无处不在。
从超市货架上的各类零食、饮料,到厨房中的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在丰富食品种类、改善食品品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并非毫无限制,而是有着严格的使用标准。
那么,这些标准究竟有哪些呢?首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须符合安全性原则。
这意味着在批准一种食品添加剂进入市场之前,相关部门会进行大量的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该添加剂的毒性、在食品中的残留量以及对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长期影响等。
只有当这些评估结果表明该添加剂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时,才会被允许使用。
其次,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遵循必要性原则。
也就是说,只有在为了达到某种特定的技术目的,例如保持食品的新鲜度、改善食品的口感或色泽等,并且在没有其他更安全、更合适的替代方法时,才可以使用食品添加剂。
例如,为了防止油脂氧化酸败,延长油脂类食品的保质期,可能会使用抗氧化剂;为了让糕点更加松软,可能会使用膨松剂。
但如果通过改进生产工艺或者采用其他天然成分就能够达到相同的效果,那么就不应该使用食品添加剂。
再者,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着明确的限量规定。
每种被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都有其相应的最大使用量和残留量标准。
这些限量标准是根据科学实验和风险评估确定的,以确保在正常的食用情况下,摄入的食品添加剂不会超过人体的耐受量。
例如,防腐剂山梨酸钾在不同食品中的使用量有严格的限制,在糕点中的最大使用量为 10g/kg,在酱菜中的最大使用量为 05g/kg。
如果超过了这些限量,就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此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也有严格的规定。
不同的食品添加剂只能用于特定的食品类别中。
例如,甜蜜素不能用于馒头、包子等发酵面制品中;胭脂红不能用于肉干、肉脯等肉制品中。
这种规定是为了防止食品添加剂的滥用,保障消费者的健康。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还需要在食品标签上进行明确的标注。
消费者有权知道他们所购买的食品中添加了哪些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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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 A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 B食品用香料名单 ` C食品用加工助剂使用名单 ` D胶姆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名单 ` E食品添加剂功能类别 ` F食品分类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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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替代情况
` 新旧标准的主要变化
◦ 标准名称 ◦ 标准格式 ◦ 增加了2007年至2010年卫生部公告内容 ◦ 查询方式的修改:删除了原标准中表A.2 ◦ 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的修改 ◦ 食品分类系统的修改 ◦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 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
` 关键点:上下级食品类别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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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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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6 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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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于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应符合附 录B的规定。
`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应符合附录D的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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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条文:A.1 表A.1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 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 具体涵义:(1)表A.1分类的依据是以添加 剂的品种分类,排列顺序是按照食品添加剂中 文名称的汉语拼音顺序排列。(2)该表规定 三个部分的内容,即该表规定了我国允许使用 的食品添加剂品种、每种食品添加剂允许使用 的范围和每种食品添加剂在其规定的使用范围 中允许的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添加剂
使用卫生标准
规格标准
测定方法
GB2760
GB14880
含量
杂质
测定方法
GB5009
使用范围 使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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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n50-1977 ` GB2760-1981 ` GB2760-1986 ` GB2760-1996 ` GB2760-2007 ` GB276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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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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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5 表A.1、表A.2未包括对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有关 规定。
` A.6上述各表中的“功能”栏为该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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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点:
◦ 排列方式:按中文名称汉语拼音排列 ◦ 兼顾表A.1和表A.2 ◦ 注意食品类别之间的关系:
` 本条的涵义包括:
◦ 该表中的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为除表A.3以外的食 品类别
◦ 表A.3中的食品类别原则上不能使用该表中规定的 食品添加剂,如果需要使用则需要在表A.1中进行 规定。
◦ 该表中的食品添加剂在规定的使用范围中的最大使 用量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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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条文:A.4 表A.3规定了不得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原则使用
` 加工助剂应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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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1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要 限定的加工助剂名单
` 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
` 食品工业中使用的酶制剂及其来源应符合附录C 表C.3的规定
` 该表列出的是食品工业中允许使用的“酶”的名 称,该表仍称为“酶制剂”名单
x 范围:不包括只产生甜味、酸味或咸味的物质,不包括增味 剂
◦ B.1.2 x 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自限性
x 列出了没有加香必要,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类 别
◦ B.1.3 x 用于配制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品种应符合本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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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1.4 x 同时具有香料和食品添加剂功能的物质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 符合2760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使用量 x 苯甲酸
◦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
品添加剂;
◦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 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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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 说明: ◦ 该条文是对标准中列出的具有同一功能和共同使用范围的着 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其共同的使用范围内混合使用时 如何确定各自使用量的规定。 ◦ 不具有同一功能或具有同一功能没有相同的使用范围的食品 添加剂不受本条约束; ◦ 其中着色剂要求具有同一色泽,如同是红色或蓝色,如果一 种添加剂是红色,一种添加剂是蓝色,即使其具有相同的使 用范围,在使用时也不受本条的约束。 ◦ 按照该条要求各自的实际使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不能超过1。
x 上下级关系
x 表A.3的食品类别不能使用其上级食品类别中的食品添加剂 ◦ 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时的比例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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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A.1食品添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剂
具体使用范围使 表A.3食
用量规定
品类别按 表A.1使
表A.3食品类别不 用
能使用其上级类
别中添加剂规定
表A.2食品添加剂
表A.3以外食品类 别按生产需要适
◦ 不是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 示例 ` 如溴酸钾、亮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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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
◦ B.1.1 x 使用目的:使食品产生、改变或提高食品的风味
x 使用方法: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也 可以直接用于食品加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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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念: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 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 合成或天然物质
` 范畴:
◦ 传统意义上的食品添加剂 ◦ 食品营养强化剂 ◦ 食品用香料 ◦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 胶基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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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表中的 “序号”是酶在该表中的顺序编号
` 该表中的“酶”一栏按照酶中文名称首字的汉语 拼音升序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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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一栏明确了对应“酶”的生产来源, 即允许用于食品工业中的某种酶应由对应的 “来源”生产
` “供体”一栏适用于由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的酶 制剂,即通过现代生物技术生产的酶,其相应 的“供体”和“来源”应符合表C.3中的规定, 没有“供体”的酶表示未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生 产“酶”
量使用
` 只出现在表A.1中的食品添加剂
◦ 其使用范围为表A.1中规定的食品类别,其最大使用量为 表A.1规定的最大使用量。
` 示例:
◦ 食品添加剂六偏磷酸钠
` 只出现在表A.2中的食品添加剂
◦ 其使用范围为除表A.3所列食品类别以外的食品类别,最 大使用量为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示例
◦ 食品添加剂 甘油等
◦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 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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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 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 术语和定义
◦ 食品添加剂、最大使用量、残留量、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INS和CNS
` 3.1 食品添加剂使用的基本要求
z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z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z 卫生部公告中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 z 指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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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24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 3.4 带入原则 `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
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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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式表示:
◦ 假设A和B是同一功能有共同使用范围C的两种食品添加剂, A添加剂在C中的实际使用量为a,标准规定A在C中的最大 使用量为a’,B在C中的实际使用量为b,标准规定B在C中 的最大使用量为b’,该条款用公式表示为,a/a’+b/b’≤1。
` 示例
◦ GB2760规定果蔬汁饮料中新红和胭脂红的最大使用量均 为0.05g/kg,如果这两种着色剂在果蔬汁饮料中同时使用 且其实际使用量分别为a和 b ,则应符合(a+ b) /0.05≤1
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料而带入的水平; ◦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
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需要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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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 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F。如允许某一食品添加剂 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 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定的除外。
◦ 保持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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