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 项目管理 精讲通关 戚振强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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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05-41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05-41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讲老师:戚振强1Z201080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任务和责任1Z201081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 5号)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五年,即从国发[2003] 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止。

过渡期内,凡持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者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经其所在企业聘用后均可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过渡期满后,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是否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由企业自主决定。

在全面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仍然要坚持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

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建造师是一种专业人士的名称,而项目经理是一个工作岗位的名称。

1Z201082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任务项目经理不仅要考虑项目的利益,还应服从企业的整体利益。

企业是工程管理的一个大系统,项目经理部则是其中的一个子系统。

项目经理的任务包括项目的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

1Z201083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一、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参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

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依据下列资料: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二、项目经理的职责(参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项目经理应履行下列职责: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2.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4.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6.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7.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8.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22-33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22-33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讲人:戚振强1Z20605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施1Z206051 施工合同分析的任务一、合同分析的含义合同分析往往由企业的合同管理部门或项目中的合同管理人员负责。

二、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一)合同分析的必要性(二)合同分析的作用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3.合同任务分解、落实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析的内容合同分析,在不同的时期,为了不同的目的,有不同的内容,通常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的法律基础(二)承包人的主要任务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金额一定的百分比表示。

通常这个百分比越大,承包人的风险越大。

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效期,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为28天,也有l4天的。

一般这个时间越短,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要求越高,对承包人越不利。

(三)发包人的责任这里主要分析发包人(业主)的合作责任。

(四)合同价格对合同的价格,应重点分析以下几个方面:1.合同所采用的计价方法及合同价格所包括的范围;2.工程量计量程序,工程款结算(包括进度付款、竣工结算、最终结算)方法和程序;3.合同价格的调整,即费用索赔的条件、价格调整方法,计价依据,索赔有效期规定;4.拖欠工程款的合同责任。

(五)施工工期(六)违约责任(七)验收、移交和保修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

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它表示:1.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2.工程所有权的转让;3.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4.保修责任的开始;5.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八)索赔程序和争执的解决它决定着索赔的解决方法。

这里要分析:1.索赔的程序;2.争议的解决方式和程序;3.仲裁条款,包括仲裁所依据的法律、仲裁地点、方式和程序、仲裁结果的约束力等。

1Z206052施工合同交底的任务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各种任务或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小组、人员或分包单位。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23-49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23-49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讲人:戚振强1Z206060 建设工程索赔1Z206061索赔的依据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

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一项正常的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二、索赔的分类(二)按照索赔目的和要求分类1.工期索赔,一般指承包人向业主或者分包人向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2.费用索赔,即要求补偿经济损失,调整合同价格。

(三)按照索赔事件的性质分类1.工程延期索赔,因为发包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或者发包人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发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由于非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分包人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2.工程加速索赔,通常是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承包人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引起承包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额外开支,承包人提出索赔;承包人指令分包人加快进度,分包人也可以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工程变更索赔,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增加或减少工程量或增加附加工程、修改设计、变更施工顺序等,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增加,承包人对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分包人也可以对此向承包人提出索赔;4.工程终止索赔,由于发包人违约或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等造成工程非正常终止,承包人和分包人因蒙受经济损失而提出索赔;如果由于承包人或者分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非正常终止,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发包人可以对此提出索赔;5.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6.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25-25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25-25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主讲人:戚振强1Z207030 建设工程管理信息化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1Z207031管理信息化一、工程管理信息化的含义信息化指的是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工程管理信息化指的是工程管理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

工程管理信息化属于领域信息化的范畴,它和企业信息化也有联系。

二、工程管理信息化的意义工程管理信息化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

通过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能实现:(1)信息存储数字化和存储相对集中(图1Z207031-1);(2)信息处理和变换的程序化;(3)信息传输的数字化和电子化;(4)信息获取便捷;(5)信息透明度提高;(6)信息流扁平化。

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的意义在于:(1)“信息存储数字化和存储相对集中”有利于项目信息的检索和查询,有利于数据和文件版本的统一,并有利于项目的文档管理;(2)“信息处理和变换的程序化”有利于提高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并可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3)“信息传输的数字化和电子化”可提高数据传输的抗干扰能力,使数据传输不受距离限制并可提高数据传输的保真度和保密性;(4)“信息获取便捷”、“信息透明度提高”以及“信息流扁平化”有利于项目各参与方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协同工作。

三、项目信息门户项目信息门户是基于互联网技术为建设工程增值的重要管理工具,是当前在建设工程管理领域中信息化的重要标志。

应指出,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是基于数据处理设备的,为项目管理服务的信息系统,主要用于项目的目标控制。

由于业主方和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利益不同,因此它们都必须有各自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MIS)是基于数据处理设备的信息系统,但主要用于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的管理。

2024年一建管理精讲课程

2024年一建管理精讲课程

2024年一建管理精讲课程课程大纲。

第一章,建设工程管理基本理论。

第二章,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第三章,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第四章,建设合同管理。

第五章,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第六章,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第七章,建设项目进度管理。

第八章,建设项目成本管理。

第九章,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第十章,建设工程监理管理。

第十一章,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

第十二章,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第十三章,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第十四章,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第十五章,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第十七章,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第十八章,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

课程特点。

以精讲形式,重点讲解考试要点。

融合理论与实践,提升理解和应用能力。

提供丰富的例题和习题,强化练习。

授课老师经验丰富,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

面向对象。

准备参加 2024 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

需要提升建设工程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从业人员。

报名方式。

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或联系我们的客服人员进行报名。

中文回答:2024 年一级建造师管理精讲课程。

课程大纲。

本课程以精讲形式,重点讲解一级建造师管理考试的考试要点,包括:建设工程管理基本理论。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

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

建设合同管理。

建设项目质量管理。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

建设项目进度管理。

建设项目成本管理。

建设项目风险管理。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进度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

课程特点。

精讲重点,课程以精讲的形式,重点讲解考试要点,让学员快速掌握考试重点知识。

理论实践结合,课程融合理论与实践,帮助学员理解和应用考试知识。

习题强化,课程提供丰富的例题和习题,让学员强化练习,巩固所学知识。

名师授课,课程由经验丰富的老师授课,老师们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能够帮助学员深入理解考试知识。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精讲通关02—戚振强-35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精讲通关02—戚振强-3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讲老师:戚振强1Z201020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一、系统的概念系统可大可小,最大的系统是宇宙,最小的系统是粒子。

系统取决于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观察方式。

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系统,它与一般的系统相比,有其明显的特征,如:1.建设项目都是一次性,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项目;2.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一般由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运营阶段组成,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不同,其参与或涉及的单位也不相同,它的全寿命周期持续时间长;3.一个建设项目的任务往往由多个,甚至很多个单位共同完成,它们的合作多数不是固定的合作关系,并且一些参与单位的利益不尽相同,甚至相对立。

因此,在考虑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问题,或进行项目管理的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特征。

图1Z201020—1 影响一个系统目标实现的主要原因二、系统的目标和系统的组织的关系影响一个系统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除了组织以外(图1Z201020—1),还有:1.人的因素,它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数量和质量;2.方法与工具,它包括管理的方面与工具以及生产的方法与工具。

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其中人的因素包括:1、建设单位和该项目所参与单位(设计、工程监理、施工、供货单位等)的管理人员的数量和质量;2、该项目所参与单位的生产人员(设计、工程监理、施工、供货单位等)的数量和质量。

其中方法与工具包括:1、建设单位和所有参与单位的管理的方法与工具;2、所有参与单位的生产的方法与工具(设计与和施工的方法与机具等)。

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这是组织论的一个重要结论。

如果把一个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视为一个系统,其目标决定了项目管理的组织,而项目管理的组织是项目管理的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由此可见项目管理的组织的重要性。

控制项目目标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其中组织措施是最重要的措施。

如果对一个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进行诊断,首先应分析其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级建造师 戚振强 精讲通关 精讲通关19-48

一级建造师 戚振强 精讲通关 精讲通关19-48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讲人:戚振强1Z206020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

1Z206021施工承包合同的内容一、施工承包合同示范文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于1999年12月24日颁发了修改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

该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土和设备安装等工程。

二、施工承包合同文件1.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3部分组成:(1)协议书;(2)通用条款;(3)专用条款。

2.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除了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以外,一般还应该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3.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上述各个文件,其优先顺序是不同的,解释合同文件优先顺序的规定一般在合同通用条款内,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专用条款内进行调整。

原则上应把文件签署日期在后的和内容重要的排在前面,即更加优先。

以下是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专用合同条款;(5)通用合同条款;(6)有关的标准、规范及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等。

发包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规定优先顺序。

4.各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一般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99—0201)的词语定义与解释中,对工程师做了专门定义,明确为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工程师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代表,行使合同中约定的部分权力和职责。

5.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习题精讲 8-25

一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戚振强 精讲通关 习题精讲 8-25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一、单项选择题1.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A.编制总进度纲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B.分析工程发包组织方式,论证总进度目标分解的合理性C.分析施工技术方面的资料,论证总进度目标的控制措施D.分析施工组织资料,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条件2.论证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时,其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总进度计划;(2)项目的工作编码;(3)项目结构分析等工作。

上述三项工作正确的程序为()A.(3)(2)(1)B.(1)(3)(2)C.(2)(1)(3)D.(1)(2)(3)3.作为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依据,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应()。

A.在项目的前期决策阶段建立B.在项目的初步设计阶段完善C.在项目的进展过程中逐步形成D.在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建立4.论证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时,需要进行:①总进度计划的编制;②进度计划系统的结构分析;③项目结构的分析等多项工作。

仅就上述三项工作而言,其正确的顺序为()A. ①-②-③B. ②-③-①C. ③-①-②D.②-③-①5.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纲要的内容之一是()。

A.里程碑事件的计划进度目标B.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C.工程项目设计总进度计划D.工程项目施工总进度计划6.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工作中,分析和论证进度目标的目的是分析和论证( )。

A.进度目标的合理性及实现的可能性B.进度目标实现措施的经济性和可操作性C.进度目标与成本目标、质量目标的匹配性D.进度目标与成本目标、质量目标的一致性7.论证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时,项目结构分析是指()。

A.根据建立进度计划系统的需要,分析进度计划之间的关系B.根据项目合同体系,分析影响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合同交界面C.根据建立进度计划系统的需要,分析确定进度计划的层次D.根据编制总进度纲要的需要,将整个项目逐层分解并确定相应的工作目录8.论证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时,需要进行:①编制总进度计划;②项目结构分析;③项目进度计划系统的结构分析等多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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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主讲人:戚振强1Z204040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验收所谓“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作出确认。

正确地进行工程项目质量的检查评定和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

施工质量验收包括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及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两个部分。

1Z204041施工过程质量验收进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应将工程项目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主要是指检验批和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一、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分部工程是在所含全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在施工过程中随完工随验收,并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单位工程作为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完整的建筑产品,进行竣工质量验收。

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包括以下验收环节,通过验收后留下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和资料,为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提供依据。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所谓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有如下规定。

1.检验批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主控项目是指对检验批的基本质量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因此,主控项目的验收必须从严要求,不允许有不符合要求的检验结果,主控项目的检查具有否决权。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称为一般项目。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相同或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检验批组成。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如下规定。

1.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有如下规定。

1.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境保护的检验和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必须注意的是,由于分部工程所含的各分项工程性质不同,因此它并不是在所含分项验收基础上的简单相加,即所含分项验收合格且质量控制资料完整,只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条件,还必须在此基础上对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进行见证取样试验或抽样检测;而且还需要对其观感质量进行验收,并综合给出质量评价,对于评价为“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二、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施工过程的质量验收是以检验批的施工质量为基本验收单元。

检验批质量不合格可能是由于使用的材料不合格,或施工作业质量不合格,或质量控制资料不完整等原因所致,其处理方法有:1.在检验批验收时,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应推倒重做,有一般的缺陷可通过返修或更换器具、设备消除缺陷后重新进行验收;2.个别检验批发现某些项目或指标(如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应予以验收;3.当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1Z204042竣工质量验收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对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成果的全面检验,是从终端把关方面进行质量控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一、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依据有: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管理条例和办法;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3.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5.工程施工承包合同;6.其他相关文件。

二、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1.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2.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4.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单位工程的验收人员应具备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参加单位工程验收的签字人员应为各方项目负责人;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节能、环境保护等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6.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等项目的检测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2.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3.符合合同约定。

三、竣工质量验收的标准单位工程是工程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的基本对象。

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建设项目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规定。

四、竣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可分为验收准备、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三个环节进行。

整个验收过程涉及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总分包各方的工作,必须按照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职能分工,以监理工程师为核心进行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

(一)竣工验收准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后,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评定。

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报告,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施工单位的竣工验收准备,包括工程实体的验收准备和相关工程档案资料的验收准备,使之达到竣工验收的要求,其中设备及管道安装工程等,应经过试压、试车和系统联动试运行检查记录。

(二)竣工预验收监理机构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就验收的准备情况和验收条件进行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对工程实体质量及档案资料存在的缺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与施工单位协商整改方案,确定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间。

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三)正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单位应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方面的专家组成竣工验收小组,负责检查验收的具体工作,并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会议。

正式验收过程的主要工作有: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及工程施工各环节施工满足设计要求,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检查审核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及质量验收资料;3.实地检查工程外观质量,对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4.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各环节工作、对工程实体质量及质保资料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共同确认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5.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应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附有工程施工许可证、设计文件审查意见、质量检测功能性试验资料、工程质量保修书等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文件;6.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

1Z204043竣工验收备案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1.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2.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文件资料后的15日内,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工程,在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并将一份退建设单位存档。

如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1Z204050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处理1Z204051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分类一、工程质量不合格(一)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根据我国GB/T 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未满足某个与预期或规定用途有关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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