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财务会计分析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在进行交易时,不以货币作为交换媒介,而是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交换。
这种交换方式在商业领域中非常常见,例如企业之间的资产转让、资源共享等。
在会计的世界里,如何准确地记录和处理这种交易成为了企业管理者和会计师的关注焦点。
本文将重点探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式。
1.了解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企业将自己的一项资产与他人的另一项资产进行交换,从而实现资源的协调利用。
这种交换可以是同一类型的资产之间的交换,例如土地和土地之间的交换;也可以是不同类型的资产之间的交换,例如土地和设备之间的交换。
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需要考虑到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是指在正常市场交易中,合意的、在买方和卖方之间知情交易所形成的价格。
企业需要根据公允价值对交易涉及的资产进行准确估值,并记录在账面上。
2.会计处理方法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法主要有两种:交换收益法和交换成本法。
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两种方法的基本原理和应用场景。
2.1交换收益法交换收益法是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以公允价值较可靠的一方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交换收益的方法。
该方法的基本原理是,企业获得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超过其支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即产生交换收益。
交换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交换收益=获得的资产的公允价值-支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交换收益应当在企业的利润表上体现,并分期按遗留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利润表。
这样可以确保交换收益得到恰当的会计处理,反映了企业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所获得的经济利益。
2.2交换成本法交换成本法是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以支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交换成本的方法。
交换成本是指企业支付或承担的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直接支付现金、发行股份等方式支付的资产。
交换成本的确定需要对相关交易进行详细的评估和估值。
交换成本的计算公式如下:交换成本=支付出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获得的资产的公允价值交换成本应当在企业的利润表上体现,并根据交换涉及的资产的使用寿命分期摊销。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注册税务师辅导《财务与会计》第十章讲义15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财务与会计》第十章讲义15非货币性资产交换10.5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1.货币性资产的概念所谓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资金及将来对应一笔固定的或可确定的货币资金量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2.非货币性资产的概念所谓非货币性资产,是指在将来不对应一笔固定的货币资金量的资产。
如: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以及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概念所谓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资产。
也可以将其称为以物易物。
4.有补价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界定当补价占整个交易额的比重小于25%时,该交易仍被定性为非货币性交易。
否则,应被定性为货币性资产交换。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收补价方的判断标准:补价额÷收到补价方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25%支付补价方的判断标准:补价额÷(支付补价方的换出资产的公允价+支付的补价)<25%【要点提示】如何界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本节的重点。
经典例题-1【2010年多选题】下列各项非关联交易中,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
A.以账面价值300万元的应收账款换入公允价值为280万元的设备,并收到补价20万元B.以账面价值为200万元的准备持有至到期债券投资换入账面价值为260万元的存货,并支付补价60万元C.以公允价值为320万元的固定资产换入公允价值为220万元的专利权,并收到补价100万元D.以公允价值为360万元的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换入账面价值400万元的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并支付补价40万元E.以公允价值为300万元的设备换入公允价值为350万元的房屋,并支付补价50万元[答疑编号6312100801]『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选项A,应收款项属于货币性资产,该项交易属于货币性交易;选项B,持有至到期投资属于货币性资产,该项交换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选项C,补价比例=100/320=31.25%,高于25%,不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及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用指南及账务处理一、总体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对本准则适用范围内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会计姐里。
本准则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速的定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I本准则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确认时点和换出资产的终止确认时点,即换入资产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换出资产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本准则规定酢货币性资产交换同时满足具有商峥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这两个条件的,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否则应当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
其中,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时,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的除外。
同时,本准则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需要满足的条件。
本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巧口换出资产的会计处理原则作出了规定还对涉及补价、同时换入或换出多项资产等蹴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二、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主要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
该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未M介\ 非货币性资产是相对于货币性资产而言的。
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的权利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
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舶勺资产,如存货(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等1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确认换入资产成本及损益 编制会计分录
高级财务会计
换入资 产成本=换出资产 公允价值源自+支付的 补价
+
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损益
=
换出资产 公允价值
-
换出资产 账面价值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补价的核算
收到补价
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收到补价时, 要按下列公式确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和应 确认的损益:
换入资 产成本
=
换出资产 公允价值
高级财务会计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核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补价的核算
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补价的核算
支付补价 收到补价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涉及补价的核算
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换入资产的
换入存货成本= 换出存货公允价值+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 增值税进项税额
企业换入多种资产,要按每项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 占全部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之和的比例确定每项换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计算公式如下:
某项换入 资产成本
=( 换 公出 允资 价产 值+
应 相支 关付 税的 费)×∑(
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 每项换入资产公允价值
入账价值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成本计算 基础。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换入资产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换出资产账面价值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的处理
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之 间的差额确认为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应 当根据不同情况作不同处理:
财务会计第13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第13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学习目标: 掌握两种计量模式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 会计处理; 熟悉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的概念,具有商业实质和不具 有商业实质的判断; 了解涉及多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 理。
第一节 非货币性资产概述
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一)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 1 、货币性资产 : 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 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 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债券投资等。 2、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 产,包括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股 权投资等。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 业实质: 1、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 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例如: (1)以一批存货换入一项设备(前者能够在较 短时间变现); (2)以其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国库券换入一幢 房屋以备出租; (3)某企业以其商标权换入另一企业刚开发的 一项专利技术,商标权每年产生的现金流量比 较均衡,专利技术预计开始阶段产生的未来现 金流量明显少于后期。
2、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 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的长期股权投资,虽然专利权与长期股权投资 的公允价值相同,但对企业而言,换入该项长 期股权投资使该企业对被投资方由重大影响变 为控制关系,从而对换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专利权有较大差 异;另一企业换入的专利权能够解决生产中的 技术难题,从而对该企业的特定价值即预计未 来现金流量现值与换出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明 显差异,因而两项资产的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1、货币性交易:一般的商品销售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
中级财务会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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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
(一)不涉及补价情况下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库存商品换入库存商品
【例3】A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9000元、公允价值为 10000元的甲产品,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为11000元,公允 价值为10000元的乙原材料,A公司支付运费乙材料运费 300元,B公司支付甲产品运费200元。A、B两公司均未对 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值税率均为17%,收到后仍作为存 货使用。
货币性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
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 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 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 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 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 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货币资产以外的资产为 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长期股权投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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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资产交换是指交易双方主要以存货、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等非货币 性资产进行的交换。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 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即补价)。
换出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 转相应的成本。
换出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换出资产公允价值 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换出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换出 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 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 基础,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 可靠。
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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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的计量方法
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补价方: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不涉及补价则无)
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务解析

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实务解析【摘要】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提出了具体规定,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从背景介绍入手,介绍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定义及其特点,详细解析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法,探讨了影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因素,并分析了税收影响。
通过实务案例分析,结合最新的会计规定,为企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如何规范操作提供了参考。
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实务工作产生积极影响,提高企业会计准则的执行水平,推动企业会计实践的规范化发展。
【关键词】引言,背景介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定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影响因素分析,税收影响,结论。
1. 引言1.1 引言《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企业会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规范,其出台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和财务报告产生了重要影响。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在实务操作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专业性,需要企业会计人员深入理解并掌握相关规定与处理方法。
本文旨在从背景介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定义、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影响因素分析和税收影响等方面对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实务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准则。
通过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相关内容的深入剖析与讨论,本文旨在为企业会计人员提供实用的指导和建议,帮助他们更好地处理与报告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业务,规范企业会计处理行为,提升企业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质量。
希望读者通过本文的阅读,能够对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 正文2.1 背景介绍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也带来了一些会计处理上的挑战。
由于交易双方所交换的资产在价值、性质上可能存在差异,如何正确反映这种交易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成为了一个重要问题。
制定统一的会计准则,规范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会计处理方式显得尤为重要。
新《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颁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规范,有助于规范企业间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行为,维护了财务会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ASBE 7)是关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准则,它规定了企业在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时的会计处理和报告要求。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指企业通过交换非货币性资产来获取其他非货币性资产或服务的行为。
ASBE 7强调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被确认。
这些条件包括:1)交换是以交换双方之间公允的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的;2)交换涉及的资产或服务能够被可靠地估计;3)交换交易具有商业实质。
根据准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初始确认。
如果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地确定,就应当使用交换涉及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初始确认依据。
准则还规定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后续计量的原则。
交换获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而原有资产在交换时的账面价值则应当被调整为其公允价值。
这样可以确保交换后的资产在财务报表中反映其真实价值。
此外,ASBE 7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特殊情况进行了具体规定。
例如,如果交换涉及现金流量的调整、交换涉及多个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涉及到具有金融要素的资产等,准则提供了相应的会计处理方法和报告要求。
最后,ASBE 7还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进行充分的披露。
这些披露应当包括交换涉及的资产、交换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交换交易的商业实质、交换后续计量的基础等信息,以提供给利益相关者充分的了解。
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以获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构筑物等长期资产为主要目的的交易行为。
2、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即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2)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量,同时考虑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当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如果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地计量,则应当以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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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前几天与大家分享后今天继续与大家分享,今天我们来探讨下非货币资产交换的问题,投资性当地产作为非货币性资产,有其会计核算上的特殊性,因此我们今天就投资性房地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过程中会计税务处理问题进行剖析,我们今天采用案例方式进行剖析。
案例1:A公司和B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A公司2014年1月1日将自己持有的固定资产核算的房屋用于出租,由于该房屋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可以取得公允价值,因此该按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核算,出租当月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已提折旧200万,该房产2009年12月31日购入,使用年限为20年,假设无残值,出租当月房地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2014年年末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1300万;2015年1月1日A公司以该投资性房地产和货币资金200万作为对价,从B公司取得C公司100%股权,完成对C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控制,取得C公司股权当日C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为1300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000万元。
站在A公司角度,分析如下:2014年会计分录如下:借:投资性房地产1200累计折旧200贷:固定资产1000其他综合收益400借:投资性房地产100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7.5(150*25%)其他综合收益100(400*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37.5(550*25%)2014年会计处理及企业所得税分析:会计处理上,2014年末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为1300万,计税基础为1000-200-1000/20=750万元,会计税务差异为1300-750=550万元,差异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由于差异部分400万元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也应确认其他综合收益,剩余差异部分确认所得税费用。
税务处理上,本年税务上应确认折旧费用为1000/20=50万,应在当期企业所得税前纳税调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万在企业所得税前应纳税调减,合计在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前纳税调减150万元。
2015年会计分录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1500贷:其他业务收入1300银行存款200借:其他业务成本800其他综合收益400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0贷:投资性房地产1300借:递延所得税负债137.5贷:其他综合收益100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37.52015年会计处理及企业所得税分析:会计处理上,A公司以投资性房地产和银行存款换入B公司持有的C公司股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200/(1300+200)=13.33%,低于25%,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条件,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以换出资产和补价的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500万元,并且按照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应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同样为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确认,两种方式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不存在差异。
税务处理上,由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对价全部为非股权支付,不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条件,因此换入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1300+200=1500万元,会计税务不存在差异,本期将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其他业务成本,结转后其他业务成本为800万元,以前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转回,本期换出投资性房地产税务上应确认损益为1300-750=550万元,会计确认损益为1300-800-100=400万,当期差异为550-400=150万,税法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2015年我们认为首先应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会计税务差异150万元纳税调增,然后将税务上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五年扣除,本期纳税调减550/5*4=440万元,合计应纳税调减440-150=290万。
由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影响其会计处理的原则,取得股权投资是否为同一控制下其会计处理也不尽相同,现在再分享一个案例,其中存在的会计处理的争议与企业所得税的调整与大家作下探讨。
案例2:A公司和B公司不具有关联关系,A公司和B公司均为酒店行业,A公司2014年1月1日将自己持有的固定资产核算的房屋用于向B公司增资,由于该房屋所在城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可以取得公允价值,投资当日固定资产原值1000万,已提折旧200万,该房产2009年12月31日购入,使用年限为20年,假设无残值,投资当日房地产公允价值为1400万,为了扩大地区影响力和获取B公司的酒店品牌,A公司以该房产和银行存款100万元对B公司增资,B公司2014年账面净资产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为50万(主要为货币性资产),增资后B公司的股权结构为,A公司股权比例为96%,原股东股权比例为4%,A公司完成对B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控制,站在A公司角度,分析如下:2014年会计分录如下: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900累计折旧200贷:固定资产1000银行存款100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0(600*25%)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50按照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1500累计折旧200贷:固定资产1000营业外收入600银行存款1002014年会计处理及企业所得税分析:会计处理上,本人第一种观点:首先,A公司以固定资产和银行存款换入B公司股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100/(1300+100)=7.14%,低于25%,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条件,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其次,由于换入资产C公司股权主要是其投入的固定资产,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在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不存在显著不同,因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为1300+100=1400万。
会计处理上,本人第二种观点,本次构成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支付的对价公允价值,即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和支付的补价,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价值为1400+100=1500万。
两种会计处理下希望与大家做个探讨,包括其他非货币性资产的交换也会存在该问题。
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本人第一种观点:会计上按照不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由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对价全部为非股权支付,税务上不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条件,换入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补价800+100=900万元,税务上入账价值为1400+100=1500万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为1500-900=600万,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为600*25%=150万;本期换出固定资产税务上应确认损益为1400-800=600万元,会计确认损益为0万,当期资产转让所得会计税务差异为600-0=600万;而且根据税法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在2015年我们认为首先应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会计税务差异600万元纳税调增,然后将税务上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五年扣除,本期纳税调减600/5*4=480万元,合计应纳税调减600-480=120万。
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本人第二种观点:A和B公司在合并前不存在关联关系,会计上按照非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处理,由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支付的对价全部为非股权支付,税务上不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条件,非同一控制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为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补价1400+100=1500万元,税务上计税基础为1400+100=1500万元;本期换出投资性房地产税务上应确认损益为1400-800=600万元,会计确认损益为1400-800=600万,当期资产转让所得会计税务差异为600-600=0万;税法规定,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应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将税务上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五年扣除,本期企业所得税前纳税调减600/5*4=480万元。
案例3:甲公司和乙公司同受同一方最终控制,2014年1月1日,甲公司持有A公司100%股权,乙公司持有B公司100%股权,甲公司持有A公司股权的投资成本为7000万元(公允价值为8000万),为2010年全资投资设立,乙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投资成本为8500万元(公允价值为9000万),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8500万,为2009年全资投资设立,2014年甲公司以A公司股权和外加补价2000万换入乙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权,站在甲公司角度,分析如下: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9000贷: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7000投资收益1000银行存款1000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250[(9000-8000)*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250按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会计处理如下: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8500贷:长期股权投资-C公司7000银行存款1000资本公积500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125[(8500-8000)*25%]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252014年会计处理及企业所得税分析:会计处理上,本人第一种观点:首先,甲公司以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和银行存款换入乙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支付的货币性资产补价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为1000/(8000+1000)=11.11%,低于25%,符合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条件,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处理,其次,由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为不同企业股权,一般认为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在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存在显著不同,因此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补价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价值为8000+1000=9000万。
会计处理上,本人第二种观点,本次构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该股权投资的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表中的账面价值8500万确定,即长期股权投资初始入账价值为8500万,支付的对价部分长期股权投资-A公司和银行存款的账面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初始入账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
两种会计处理下希望与大家做个探讨,希望大家可以留言提供建议,不吝赐教。
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本人第一种观点:甲公司将持有A公司股权换入乙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完成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甲公司完成对B公司控股合并,股权支付比例=8000/(8000+1000)=88.89%,大于75%,符合特殊性税务重组条件(假设其他条件均符合),应该按照特殊性税务重组处理,取得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的计税基础为换出资产的计税基础,为7000+1000=8000万,非股权支付比例为1000/(1000+8000)=11.11%,非股权部分税务上应确认损益[(8000+1000)-(7000+1000)]*11.11%=111.1万,账面确认损益1000万,应在当期企业所得税前纳税调减1000-111.1=888.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