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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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学学生的学籍管理,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正式注册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学生。

第三条学籍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籍注册与变更第四条学生入学前,家长应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1. 学生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学生预防接种证明;3. 学生出生证明;4. 学生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若干。

第五条学校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并发给《学生学籍卡》。

第六条学生学籍注册后,如发生以下情况,应及时办理学籍变更手续:1. 学生姓名变更;2. 学生住址变更;3. 学生就读年级变更;4.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

第七条学生办理学籍变更手续,应提交以下材料:1. 原学籍卡;2. 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八条学校设立学籍管理员,负责学籍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籍管理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负责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2. 负责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3. 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统计、上报等工作;4.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的咨询、解答等工作。

第十条学生学籍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学生基本信息;2. 学生学籍注册、变更、注销等记录;3. 学生学业成绩;4. 学生奖惩情况;5. 学生休学、复学、退学等记录;6. 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学生学籍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损毁。

第十二条学生学籍信息实行信息化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完整、安全。

第四章学籍注销第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应予以注销学籍:1. 学生死亡;2. 学生自动退学;3. 学生被开除学籍;4. 学生学籍注册材料弄虚作假,经查实;5. 学生未按规定完成学业,达到退学条件。

第十四条学生学籍注销,应由学校学籍管理员填写《学生学籍注销登记表》,报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

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范本一、学籍资料的建立与管理1.学生档案管理学校应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学习成绩、表彰记录、违纪处分等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机密性。

2.学籍档案的归档每学期末,学校应对当学期的学籍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查询和存档。

档案应按年级、班级、学号的顺序分类存档,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

3.资料的更新与维护学生档案中的信息应及时更新和维护,如学生转学、家庭变动等情况发生时,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档案中的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

二、学籍注册与转班管理1.学籍注册新生入学时,学校应进行学籍注册,包括收集新生的个人信息、家庭背景等,并办理入学手续。

学校应及时将新生的学籍信息录入系统,并核对准确无误。

2.转班管理学生转班时,学校应及时办理转班手续。

学生转班前,学校应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原班级的学籍情况,并将转班的审批结果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转班后,学校应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信息。

三、学籍异动管理1.学生休学管理学生休学前,须提前向学校说明休学原因,并经过学校的审批批准。

学校应将休学学生的学籍情况进行标注,并进行相关记录。

学生休学期满后,学校应及时办理返校手续。

2.学生退学管理学生自愿退学时,须经过学校的审批批准,并进行相关记录。

学校应核实学生的个人信息以及退学事由,将学生的学籍信息进行注销和备案。

3.学生转学管理学生转学时,学校应协助学生办理转学手续,并及时将学生的学籍信息发送至新学校,确保学籍的顺利流转。

同时,学校要向学生提供转学相关的证明材料。

四、学籍档案的查询与保密1.学籍档案的查询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查阅学生的学籍档案。

学生和家长可以向学校提出查阅学籍档案的请求,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查询。

2.学籍档案的保密学校应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确保学籍资料的机密性。

学校工作人员应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将学生的学籍信息泄露给他人,同时加强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和篡改。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一、学籍登记
1.学籍注册:每个小学新生入学后,必须按照规定办理学籍注册登记
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居住证等。

2.学籍变更:学生因家庭迁移、转学等原因需要变更学籍信息时,必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向学校提出申请。

学校在核实后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3.学籍注销:学生因转学、毕业等原因离校,需要申请注销学籍。


校在核实材料无误后,办理学籍注销手续。

二、学籍档案管理
1.学籍档案建立:每个小学学生都有一个学籍档案,记录学生个人的
基本信息、学业成绩、奖惩记录等。

学校负责建立并及时更新学生的学籍
档案。

2.学籍档案使用:学校教育管理部门和教师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需要
使用学生的学籍档案时,必须经过相关审批,并严格保密。

离任的教师、
教育管理人员离校时必须交出学生档案。

3.学籍档案保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学籍档案室,配备有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保证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同时,学校还应定期进行学籍档
案检查,确保档案完整,避免丢失和损毁。

三、学籍管理措施
1.学籍信息如实统计:学校应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学生学籍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学籍信息保密:学校要严格遵守学生信息保密制度,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外泄。

教师对学生个人信息要保密,不得随意泄露给他人。

4.学籍奖惩记录:学校要定期对学生的奖励和处分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对于学生的违纪行为,学校要根据学生违纪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的建立小学生学籍是学校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品行表现、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学生学籍的建立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学生进行个性化的教育和帮助。

学籍的建立包括个人档案的建立和学习成绩的记录。

学校要求每个学生提交个人信息,并建立个人档案,包括基本信息、家庭情况、体检情况等。

学校还要对学生的学习成绩进行记录,包括考试成绩、平时成绩等,并及时通知家长。

二、学籍的管理学校要对学籍进行管理,包括更新学生的档案信息、定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品行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帮助,并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表现和状况。

1.学籍档案管理学籍档案是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记录,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认真管理,包括规范存放和更新学生信息。

学校要定期更新学生档案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

同时,学校还要对学生的档案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外泄学生的个人信息。

2.学业和品行表现评估学校要通过考试成绩和教师评语等对学生的学业和品行进行评估。

学校要定期组织考试,监测学生的学业水平,并及时发现学习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学校还要通过教师的评语和日常观察,评估学生的品行表现,及时给予表扬或者批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3.及时通报学生状况学校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的学习和品行状况。

无论是学生表现出色还是存在问题,学校都要向家长及时通报,与家长合作,共同帮助学生健康成长。

三、学籍的使用学籍是学校对学生进行管理和指导的重要工具,学籍的使用包括学生的选课安排、学业规划、学生奖惩等。

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合理地安排学生的学习生活,发挥学籍的重要作用。

1.学生选课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帮助学生科学合理地选课,合理规划学生的学习生活,避免因个人素质不适宜的选课导致的学习困难。

2.学业规划学校要根据学生的学籍信息,科学制定学生的学业规划,帮助学生树立远大的志向,明确目标和方向,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创新能力。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小学的学籍管理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学籍登记:每个小学生入学时,都需要填写学籍登记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住址、父母联系方式等。

2. 学籍变动:学生因各种原因需要转校、休学、退学或转班等,学校会对其学籍进行相应的处理,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3. 档案管理:学生的学籍档案是学校对学生学习和成长情况的重要记录,包括学生的个人信息、成绩、奖惩记录等,学校负责对学生档案进行管理和保密。

4. 出勤管理:学校要求学生按时上学,对于迟到、早退、缺席等情况,学校会进行记录,并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

5. 成绩管理:学校定期进行考试和评测,对学生的成绩进行记录和分析,以便于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制定个性化教育措施。

6. 奖惩管理:学校对学生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者处罚,包括奖状、奖品、批评、警告等,学校会记录学生的奖惩情况,并与学生家长进行沟通。

7. 学生信息保护:学校要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滥用学生的个人信息,并采取措施确保学生信息的保密。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学籍管理规定可能根据学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如需了解具体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可咨询相关学校教育部门。

学校管理-市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市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学校管理-市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学校管理-市普通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市普通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学籍的完整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普通小学。

第二条学籍是指学生在市普通小学就读期间的学习情况和学校管理记录。

第三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籍档案,切实加强学籍管理工作。

第四条学籍管理工作应遵循公正、公开、公平、便于管理、便于查询的原则。

第五条学籍管理工作应由学校校长或指定管理人员负责,相关教职工应积极配合。

第六条学籍管理工作应与学校教育教学任务紧密结合,为学校教育教学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学籍建档第七条学籍建档是指对新生学生进行学籍登记和档案建立的工作。

第八条学籍建档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等;(二)家庭状况,包括父母姓名、职业、联系方式等;(三)学生入学前教育情况,包括毕业证书、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四)学生健康状况,包括体检报告、过敏史、疾病史等;(五)学生优势和特长,包括体育、音乐、美术等方面的成绩;(六)学生照片。

第九条学籍建档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十条学籍建档应及时进行,不得超过学生入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第三章学籍管理第十一条学籍管理是指对学生学籍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籍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学籍变动的登记和处理,包括转学、休学、退学等;(二)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和分析,确保学生按时上课;(三)学生学习成绩的记录和分析,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四)学生奖惩情况的记录和统计,对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五)学生活动情况的记录和分析,包括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六)学生评价和考核的记录和处理,包括期中期末考试、集体评价等;(七)学生信息的保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学籍管理应科学、合理、全面,做到数据准确、操作便捷。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五篇)

小学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如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知书形式,并将开学通告张贴到各村,使新生父母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编列正式学籍号。

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新学籍号。

3.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

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

学籍卡由县教育局盖章,学校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庭搬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申请,教导处审查后填写转学申请审批表,办理转学手续同时报县局审批备案。

____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凭原所在学校的借读证明、学籍卡方可办理借读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借入到指定班级。

本校外出借读的要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3.各完小要按月上报学籍控辍月报表和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教育局初教科。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和医药费收据,缺一不可),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

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

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

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教导处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

四、毕业对接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小学毕业证书。

小学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小学学籍制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规范学生学籍管理行为,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籍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籍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位学生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利。

2. 实事求是原则:学籍管理应实事求是,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情况和成长过程。

3. 严格规范原则:学籍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学籍管理的规范性。

4. 发展性原则:学籍管理应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学籍管理的内容1. 学生入学管理(1)新生入学:新生入学时,须持户口簿、身份证、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新生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录取结果通知家长。

2. 学生注册管理(1)学生注册:学生入学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

(2)学生信息变更:学生信息发生变更时,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变更申请,经审核批准后进行变更。

3. 学生学籍变动管理(1)休学: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学。

(2)复学:休学期满后,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复学。

(3)转学: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等原因需要转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转学。

4. 学生学籍注销管理(1)退学:学生因故退学,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退学。

(2)开除学籍:学生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学校研究决定开除学籍。

四、学籍管理的程序1. 学生入学程序(1)报名:新生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

(2)审核:学校对新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3)录取:学校根据新生报名情况,按照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2. 学生注册程序(1)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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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甫泉镇色日克托格拉克小学学籍管理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根据疏勒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喀什地区教育局《转发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通知的精神,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学籍建立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一年级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关证明及时向学校请假。

1、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2、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

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3、学籍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电子档案纳入电子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4、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及学籍档案。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1.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2.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4.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5.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6.享受资助信息;
7.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信息和材料。

二、学籍变动管理
1、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电子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学籍主管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2、学生转学,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领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前往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盖章确认接收并上传《转学申请表》到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三方在电子学籍系统予以核办。

跨省转学由转入学校提取学生档案。

学生转学手续应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

转入、转出学校和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电子学籍系统学生学籍转接。

三、休学与复学
学生由于疾病、出国或其他不可抗拒原因等方面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上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后报学籍主管部门同意,准予休学的,通过电子学籍系统予以登记,并由学校发给学生休学证明。

因病提出休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供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有效证明及相关材料。

四、毕业
1、凡完成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学生,符合毕业条件的均发给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按自治区和各地有关规定办理。

五、奖励与处分
1、凡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的,要真实完整地记入学校文书档案和学生本人档案。

2、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或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

义务教育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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