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

通知

教研厅[2016]2号为推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规范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相关规定和精神,现就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执行;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研究生从培养方式上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形式区分。

二、统一下达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

从2017年起,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分别编制和下达全国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相关投入机制、奖助和收费等政策按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广西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广西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西大研〔2017〕28号 为更好适应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的形势,新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献身精神,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身心健康。 (四)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一)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基本学制2.5年,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学制3年,其它类型基本学制2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兽医硕士、农业硕士、法律硕士基本学制3年,其它类型基本学制2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二)依照规定享受一定奖助学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超过基本学制的学习期间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参照《关于印发<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规定>的通知》执行(西大研字〔2017〕21号)。其中,2017年9月1日及以后入学的专业学位硕士,原则上学校不再接受以任何理由提出的延期申请。 三、培养方式 (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课程学习、实践学习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课程设置应体现宽理论、重实际、博前沿知识,尤其着重突出专业实践的学习。实践学习环节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环节,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

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精)

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聂铁志,太佳良 (辽宁工学院研究生学院,辽宁锦州121001) 随着我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是高等学校的责任和义务。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遵循教育规律,用良好的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发挥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有效途径。 一、研究生教育工作现状及困境 作为大众化下的精英教育对象的研究生群体,是国家未来建设者和栋梁,这要求他们不仅要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还要求他们具有良好的思想品格。但是随着社会发展,报考研究生出现生源多样化、入学动机复杂化等特点[1]。同时,研究生面对社会竞争、经济、情感等方面的压力,导致一些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取向上 的偏失,表现出依赖、浮躁等消极心理。此外,由于研究生教育的特殊性,使研究生的教育具有问题分散、个性突出等特点,主要面临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形式化 研究生教育不同于大学生本科教育,研究生既是知识的学习者也是科研工作者,研究生教育不像本科生那样按班级进行学习、生活。作为学校,对研究生进行教学、生活和社会活动的管理是必要的,但以管理代替教育工作,坚持群体价值取向而轻视个体自我价值,就忽视了研究生个性开发与全面发展,很难适应造就品格健全、具有新时代特点的研究生教育的目标。 (二)教育工作方式上的简单化 就研究生教育而言,教育工作必须贴近其生活世界和科学世界,要民主、平等交流,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只用简单的社团活动或采取灌输式的说教方式是达不到效果的,触及不到他们的思想和习惯,至多也就是服从管理而已,谈不上教育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三)研究生教育特点的复杂化 研究生教育特点不同于大学生,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多元化和培养模式的多样化,研究生的活动规律和教育方法具有分散性和差异性等特点,他们的精神活动和内在需要不同,如果仅采用统一教育工作方法达不到理想的教育效果。 二、导师在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 研究生作为我国社会精英群体,有较强的民主意识、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有较强的自我探究、自我教育、自我实现的愿望和能力,他们有较大的抱负,但是由于研究生每个人成长经历、生活环境不同,他们所表现的心理素质、性格、习惯都有差异,在具体的学习、研究和日常生活中,在思想意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等方面也表现出消极意识。这就需要研究生教育要有目的、有计划、有针对性、有意识地进行。 就研究生教育工作而言,不是仅靠说教、灌输“大道理”能够解决问题的,虽然学校的管理、宣传工作、社团、社会活动,都有“教育”工作成分,但是它不能完全替代教育工作,有时教育工作所处环境、角度不同,“轰动效应”有时还不如“此处无声胜有声”产生的效果好。 在研究生教育中,针对“诚信、名利、责任心、勤奋、挫折、献身精神、务实创新”等现实生活中具体、复杂的问题,不仅只是知识的传授、方法的指导,它还包含着很多做学问的态度和做人道理,这都很难使研究生教育工作与导师指导工作用一条界线分开。导师的地位和研究生培养的模式,决定了导师在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如果导师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省教育厅2008年11月) 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下简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开展技术研发的机构,是规模企业与高校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平台,也是我省高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创新实践基地。为促进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规范有效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一、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主要任务 (一)技术研发。企业将技术需求凝炼为相应的研究课题,通过研究生工作站,委托给相关高校的研究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技术研发;或组织企业自身研发队伍与高校研究生团队合作研发,帮助企业攻克技术难题,提升集成创新、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断开发新技术、推广新工艺、推出新产品,提高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效益。研究生团队在完成企业研发任务的同时,可在工作站开展前沿性、创新性、理论性相关科研课题研究。 (二)人才培养培训。研究生工作站所在企业积极为研究生团队提供研究设施和实践指导等条件,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促进优秀高层次创新人才成长;高校研究生团队可根据需要,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条件 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科学持续发展急需的领域。 1.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2.进站高校及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本校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贵州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贵州大学研究生基本培养流程及注意事项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理工农类采取“1+2”培养模式,其中“1”为第一年的课程学习时间,“2”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人文社科类研究生采取“1.5+1.5”培养模式,其中1年半为课程学习时间,1年半为中间培养环节及论文工作阶段时间。 以研究生在校三年学习时间为基准,按时间先后顺序,研究生在各培养阶段需要完成的工作如下: 1、在下一年度研究生入学前,即每年的6月中旬左右,由各培养单位按专业培养方案征求指导教师意见,结合各培养单位教师情况,申报下一学期研究生新生的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根据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批后的课程申报表制作下一学期课程表,并将课表分发到任课教师; 注意:由于新生入学还没有制定培养计划,因此,第一学期课程排课时要求排公共基础课(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或本专业研究生均须学习的学位课程、或专业基础课程。任课教师要求具有高级职称(高级政工师、高级实验师除外,但高级实验师可承担课程的实验部分),没有达到职称要求的(公共基础课外语、数学、政治可放宽到讲师),须向研究生院申请批准;严禁第一、二学期开设相同课程; 2、每年9月左右,研究生新生报到入学,在新生报到入学时,领取课程表。 3、报到入学后,要求在一个月内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要求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必须从专业培养方案中选取;由于专业的发展和研究方向的变化,可考虑1~2门超出培养方案课程以外(超出培养方案课程须打报

告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加入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制订首先由研究生与导师协商确定,然后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填报后提交,再由导师确认,最后由培养单位教务管理员确认提交,由研究生院审核。 注意:在审定培养计划时,必须有3位以上研究生选同一门课程才能开课(除非该专业当年招生人数未达到3人)。 4、第一学期为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在第一学期结束两周前,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填报该学期任课教师课酬、指导教师津贴和论文津贴等,交研究生院培养科审核后到校计财处为相关老师办理课酬及津贴发放手续。 注意:在计算课酬时,必须依据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进行课酬计算,没有研究生院下达的教学任务书的课程,一律不发课酬。 本学期中期的时候,通知研究生进行英语六级考试报名,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确认已经通过CET-6的研究生。 5、在第一学期结束三周前,各培养单位教务管理人员根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申报下一学期的研究生课程,领取教学任务书,并在研究生院培养科公共基础课排定的课程表上,添排专业课,并将课程表分发给研究生和任课教师。 注意:排课时每门课程至少有3位研究生选课,研究生选择的课程必须是培养计划中的课程。 6、第一学期最后两周为研究生课程考试周,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专业课程的考试或考核,并参加研究生院培养科组织的公共基础课程的监考。 7、在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试结束后,专业课任课教师及时将所任课程

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国地质大学专业学位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管理办法 中地大研发〔2017〕1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保障和提升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特点与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一种突出应用性、职业化要求的研究生培养类型,其区别于侧重理论与学术研究的学术型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有特定职业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是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 第二章修业年限与学习形式 第三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超过最长修业年限者且未达到结业要求的,将按照《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超过基本修业年限而未达到最长学习年限者不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第四条学习形式: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具体授课方式及时间安排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第三章培养方式与培养方案 第五条采用课程学习、实践环节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第六条培养方案是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目标的具体实施方案,是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基本教学文件,也是进行培养工作、教学管理和质量检查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充分体现“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的基本改革方向。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应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应用能力、适应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的培养。 第八条培养方案应包括专业(领域)简介、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与学分、课程设置及实践环节、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部分。 第九条各专业学位点应依据本规定,结合本学位点实际,并

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的几点意见(教研〔200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广东省高教厅,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学位委员会,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科教兴国战略,实施《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对各类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建立有一定先导性的、结构合理的,有利于高层次创新人才脱颖而出、提高研究生全面素质和培养质量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工作。 1995年全国研究生工作座谈会以来,国家和各培养单位相继出台了许多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革与发展,较好地适应了国家“九五”期间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研究生培养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尚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而且随着形势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又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新问题,主要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研究生教育发展的调节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研究生培养规模还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研究生教育的质量意识尚不强;研究生培养条件的改善相对滞后;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能够适合于培养高水平博士的生源不足;现行研究生培养制度、培养模式等还不能完全适合于人才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及实践能力培养,与社会的实际需要还有较大的差距;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亟待建立和完善等。 上述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影响了研究生教育适应社会需要的程度,制约了研究生教育的进一步发展。为解决好这些问题,就今后几年的研究生培养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研究生工作的基本方针是:深化改革,积极发展;分类指导,按需建设;注重创新,提高质量。 (一)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必须紧密结合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培养模式和学制等方面,根据社会对不同学科、不同类型研究生的要求进行改革和新的探索,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适应社会需求的程度;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应用性人才培养的比重。 (二)根据区域、行业和学科的发展水平及其对高层次人才数量、质量和类型的要求,对研究生工作进行分类规划与指导。采取多种措施扶持中西部地区研究生教育的发展;重视改善研究培养条件,国家要加强研究生培养基地的建设,适时新增一批研究生院。培养单位通过应用型人才,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逐步培育一批产学研基地。 (三)推进素质教育,突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的培养,增进研究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强化全面质量观,把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国家和省级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培养单位应采取措施,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的质量保证体系,确保并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改革研究生培养制度和培养模式,形成有利于高层次人才成长的培养机制。 (一)科学规划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硕士生教育承担着既为博士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又为社会培养各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任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在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学习,重视综合素质、创新和创业精神,提高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和不同面向确定培养目标、培养类型和培养模式。 博士生教育应以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层次创造性人才为主。博士生不仅要掌握坚实宽广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

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1981—1982学年度第7次校务会议第一次通过, 2010—2011学年度第15次校务会议修订) 清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具体情况而制定的,各院系应依据此规定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 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应根据相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要求,并参照学校有关要求制定。 一、培养目标 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要求如下: 1.进一步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 2.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格。 二、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以及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硕士生的培养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或指导教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指导教师一般应由学术水平较高、在研究工作中有成就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必要时,可聘请有高级职称的校内外专家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成员名单应由院系审核批准并备案。 硕士生的培养计划一般按两年安排,学习年限不超过三年。

三、培养方案与个人培养计划 各院系应依据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制订所在学科的硕士生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应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及环节)学习与学分要求、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关要求及时间安排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硕士生的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应根据学科发展趋势,并结合国家建设需要而确定。根据本学科特点和硕士生培养目标,各院系可对所在学科硕士生的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 培养方案是各院系进行研究生培养工作和学位授予工作以及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的主要依据。学科培养方案应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硕士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应按照所在学科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结合硕士生本人的具体情况,指导硕士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及环节)学习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两部分,由指导教师、院系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四、学校关于硕士生培养的基本要求 1.课程学习及要求 课程学习是硕士生系统、深入地掌握学科专业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领域,加深专业知识,提高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 硕士生入学三周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课程学习计划的制订,并提交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个人培养计划应明确规定选修的课程(及环节)、学分数和考核方式等。需要时,导师指导自学的有关课程和为弥补跨学科知识欠缺需要补修的有关课程也可按非学位课程列入培养计划。在执行计划过程中,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变动,硕士生须征得导师同意,在每学期选课期间内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个人培养计划经导师签字后交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1)学位课程与环节 硕士生在学期间,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23,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

研究生培养工作总结

抓内涵促发展大力提高我校学科与研究生教育水平 ——研究生部、研工部2012年工作总结 2012年,研究生部、研工部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坚强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各学院的支持与配合下,紧紧围绕学校“十二五”改革与发展规划,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根本目标,大力加强学科和人才培养内涵建设,稳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深化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不断优化研究生成长成才环境,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学科建设新成果不断涌现,内涵建设不断深化 获“十二五”省高校重中之重一级学科、重中之重学科、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各1个,省重点学科11个,数量位于全省前列。 1.学科平台建设有了重大突破,学科层次和水平再上新台阶。为了实现学科的新一轮科学发展,一年来学校注重学科内涵建设,统筹规划,积极组织“十二五”省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工作,“纺织科学与工程”获省重中之重一级学科,“生物学”获省重中之重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机械工程”正在评选中);“应用经济学”获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企业管理、设计学、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植物学、流体机械及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材料学、岩土工程等11个学科获省高校重点学科,为“十二五”我校实现新一轮学科交叉、寻找新的生长点、学科建设再上新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2.多渠道争取支持,学科建设条件得到加强。在省重中之重学科、重点学科建设经费资助的基础上,积极拓展经费渠道,“服装与产品创新设计平台建设”获2013年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流体机械及工程”和“心理学学科建设”项目获2013年资金支持,经费总额405万元,进一步夯实了我校学科建设的基础。 3.加强评估,规范管理,学科建设的基础得到夯实。对学校各类学科建设项目实施科学管理,我校“区域经济学”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应用化学与生态染整工程”、“机械设计及理论”省重中之重学科顺利通过省教育厅的验收。对“材料学学科二期—功能性纤维实验室”、“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纺织服装计算机视觉检测实验室”2个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以及“计算机科学与技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

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为保障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化战略实施,明确全公司信息化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开展过程中的需求管理、项目前评估和立项管理、项目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和后评估管理等工作内容,确保全公司信息化项目拓展的统一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上海隆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升管理技术水平,增强市场应变力,提高内部控制力和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水平。 第二条建立和巩固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闭环管理制度。在强化信息化规划和计划管控的基础上,加强信息化项目从需求发掘、立项、实施、验收、后评价、需求再发掘的闭环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信息化建设的投资效益。要通过建立信息系统后评价管理机制,对各核心应用系统功能的使用效果进行评估,推广应用成熟经验,清理整合重叠或不适用的系统功能,减少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 第三条“四统一、五兼顾”原则,对核心系统要坚持“统一规划、规范投资,统一标准、健全制度,统一建设、优化资源,统一管理、

共享服务”,兼顾“整体与局部、先进与实用、近期与长远、集中与分散、建设与维护”的原则,在一个统一的架构下整体推进全公司信息化建设,真正实现企业资源整合、数据共享和全面协同。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 第五条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和部门内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等基础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一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的最高领导、权威机构,负责领导信息化实施过程中的全部工作,负责制定、实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确定企业实施的重点项目和实施方案,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协调和监督,制定全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并指导各部门开展信息化工作。 第二条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加强业务应用与信息技术两大领域的沟通与融合,在应用层面为神东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支持。 第三条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信息化领导小组要视情况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制度,明确企业信

复旦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复旦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2017年7月21日研究生院院务会审议通过,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术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工作,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复旦大学章程》、《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制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学术研究人员和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 博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专门人才。 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从事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三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具有相应层次研究生招生和培养权限的学院(系、所、中心,以下简称“院系”)为研究生培养的二级单位。各院系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学术性事务,受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与研究生培养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受学校研究生院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各院系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其资格考试、开题、中期考核、学位论文预审、学术活动及其他培养环节的工作细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院系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 工作细则应至少提前3个月向师生公布。 第二章指导教师 第五条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研究生的培养由导师或导师组全面负责,实行导师组联合指导的,应确定一名主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

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引进、培养、使用工作,为集团公司裂变发展服务,促进人才快速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校毕业生系指通过全日制学历教育取得大 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第三条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在集团公司人才队伍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具体事务管理。 第二章招聘 第四条集团公司根据各单位对人才的使用和储备需 求情况,每年七月底前制定次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对拟招收毕业生的专业、层次、待遇制定具体方案,并报冀中能源集团备案。 第五条招收引进高校毕业生,主要通过举办校园专场招聘会、参加双向选择会,以及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生到集团公司进行面试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确定招聘引进的高校毕业生,集团公司与高校、毕业生签订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协议书应明确违约责任及特别约定事项。 第三章报到与分配

第七条高校毕业生实行统一报到、统一体检、统一分配。 第八条集团公司制定统一报到时间,毕业生持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等相关手续,按照统一规定的时间到组织人事部门报到。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排毕业生统一进行入职体检。毕业生报到后,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合格的即可入职;体检不合格的须按医院要求进行治疗,半年内再次体检合格的可以入职,仍不合格的则解除就业协议。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第十条集团公司实行毕业生统一分配。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结合毕业生的专业、生源、学习成绩、综合能力,按照有利于企业发展、有利于个人成才的原则,统筹考虑,统一安排。对不服从分配的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并由毕业生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引进的特殊人才和急需人才,分配去向由双方协商。 第四章见习期 第十二条毕业生报到后实行见习期管理,时间为半年。 第十三条毕业生在见习期内应尽快了解集团公司和本单位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企业文化情况,熟悉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生产工艺流程和业务工作流程,初步培养严谨细致、吃苦耐劳的工作态度和雷厉风行、执行到位的工作作风。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进集团系信息化建设,使信息化建设能够促进集团的发展,保证信息化系统建设能够按时完成,达到预定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组织建设 第二条集团信息化推进部(以下简称信息化推进部)负责集团系信息化建设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信息化管理组织 1、信息化管理组织人员构成 分管领导:控股公司财务总监 主管领导:信息化推进部总经理 成员构成:信息化推进部和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人员 2、信息化管理组织设技术支持小组 组长: 组员: 3、信息化管理组织临时组建效能评估小组。小组由软件主要使用人员、信息化管理组织指定的成员组成。 第四条工作职责 1、信息化推进部负责研究制定集团整体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各产业集团信息系统建设规划。 2、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审批控股公司及各产业集团信息化项目的计划、方案及预算。 3、在信息化推进部的统一部署下,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实施信息化项目。 4、信息化推进部负责对集团系信息化项目的进展进行督导和监控。 5、信息化推进部委托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6、信息化推进部负责新技术、新应用在集团系的推广。 第五条工作方式 1、信息化推进部会议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重大决策上报控股公司审批。 2、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上报各产业集团整体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分步实施方案,信息化推进部讨论研究确定。. 3、信息化推进部审批软件系统选型、实施方案的组织与流程后,产业集团方可组织实施项目。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信息化推进部给予阶段性评估,对于未按计划实施的项目及时进行牵引和督导。 5、信息化推进部组织效能评估工作,在软件实施完毕并运行一段时间后,评估实施效果。 第六条审批流程 各产业集团信息管理部门将需要信息化推进部会议审议的事项提交给信息化推进部初审后,然后提请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组织召开会议审议,审议结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反馈给各集团信息管理部门,作为下一步工作开展的依据。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管理

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2013年5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学、科研、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进一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方法,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硕士生提前完成全部学业,达到提前毕业条件,要求缩短学习期限,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根据本学科专业的情况,一般设置3-6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该为本学科的主要分支,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客观需要和发展基础,能反映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和研究水平与发展方向。每个研究方向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

导师从事该方面的研究,有具一定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学术梯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及信息条件,目前有明确的研究课题,拥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研究方向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增列跨学科专业条件基本成熟的研究方向。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跨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由相关学科专业协商后报各学部分委员会讨论确定。 各学科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详见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的硕士生导师组,选拔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导师担任组长,组长统筹硕士生的日常培养、指导和管理。硕士和导师组之间应建立定期交流和汇报制度,组织开展报告会和各种研讨会。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方式或与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硕士生采取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方式。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科研、教学)实践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硕士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课程学习 (一)学分要求

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苏州大学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是由企业申请设立、出资建设并引入高校研究生导师指导下的研究生团队以开展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培训为主要任务的机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培养模式,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高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苏州大学成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研究生部、科学技术与产业部及相关学院(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负责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制定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制度; 2、负责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委员会对接管理; 3、根据《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管理办法》组织相关学科与企业联合申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根据研究生工作站申报材料,及时了解研究生团队进站情况,

督促研究生团队进站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定期考核。 第三章申报及审批 第五条设立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主要侧重电子信息、现代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科技农业、化工、纺织等高新技术产业和优势支柱产业领域,以及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与节能环保技术等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 第六条企业作为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主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和明确的产品研发方向,已承担县级以上科技项目; (2)建有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研发中心、技术中心,或具有相关技术研发工程实验条件; (3)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 (4)具有保证研究生团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研究生工作站运行管理的具体制度和办法以及保证研究生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第七条进站的相关学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并有支持研究生团队及其导师进站工作的制度、政策、经费; (2)合作学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为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并已形成配套的学科群; (3)合作学科(学科群)具有相关的校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

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行业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大力推进一体化建设,全面提升********行业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为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行业信息化工作主要包括信息化规划、信息化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信息资源、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信息系统运行维护、信息化培训和考核等管理内容。 第四条********行业信息化遵循应用主导、资源共享、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方针,按照统筹规划、系统设计、整体推进的要

求,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集中建设、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实现系统集成、资源整合、信息共享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行业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统一领导********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审议********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 (三)研究********行业信息化建设重大事项,审议********行业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 (四)审核并批准信息系统灾难恢复计划和预案,下达启动灾难恢复指令,指挥灾难恢复工作。 (五)听取********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审议工作报告。

第六条********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经济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承担********行业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和检查监督********行业信息化工作。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卷烟物流分公司、卷烟销售分公司要明确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化工作。 第三章规划管理 第八条*******负责组织编制信息化规划。规划符合********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律,符合本单位发展战略、业务需求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规划包括现状、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点项目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明确业务、应用、数据和技术等架构,全面系统地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 第九条********行业信息化规划是行业信息化建设的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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