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秸秆财政补贴)
财政部关于印发《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单培训 , 为创业企业提供合适人才 。 对
参加职业技能 培训 的符合条 件人员 , 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和职 业技 能鉴定补贴。推进社会保障制度
务机构的作用 ,共 同做好创业带 动就
业工作 。推动创业 咨询服务 作的开
展 , 立 由 企业 家 、 业成 功 人 士 、 建 创 专
( : 文件见 国办发 (( 8 11 文) 注 此 2) ]1 号 0
3 村 政财 28第2 2 农 财 与 务o年 1 o 期
财 经 要 闻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
l月 l 1 O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 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决定在全国范
分地 区先 后进 行增 值税 转 型 改革试 点, 取得预期成效。为扩 大国内需求 , 降低企业设备投资 的税收负担 ,促进
政策法规
财建 [ 0 8 3 2 O ]7 5号
各省 、自治 区、直辖市 、计.0 戈单列市 财政厅 ( ) 局 ,新疆 生产建设兵 团财
务局 :
利 用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 0 8 15 ( 20 ] 0 号 )《 、财政部关于印发 ( 可再生能源发
管理暂 行办法》 现 印发给你们 , , 请遵
( 六) 十 营造 良好 氛 围。 加强 创 业
业服务专家队伍 ,逐步形成创业服务 指导专兼职队伍 。
( 二) 十 完善 服 务 内容 。根据 城 乡
及其招聘 的劳 动者 提供社会 保障 、 人
事管理 、 教育培训 、 职称评定等方面的
创业者的需求 , 组织开展项 目开发 、 方 案设计 、 险评 估 、 风 开业指导 、 融资服 务、 跟踪扶持等“ 一条龙” 创业服务 , 建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

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一、引言秸秆是农作物的副产品,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作物的丰收带来了大量的秸秆。
但是,传统的焚烧和露天堆放处理方式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为了有效利用秸秆资源,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良性发展。
二、政策优惠措施1. 资金支持在秸秆综合利用领域,政府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给予补贴等方式,向企业和单位提供财政支持。
这些支持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设备购置补贴等,以降低企业的投资成本,增强其秸秆综合利用的竞争力。
2. 税收优惠针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政府对相关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或优惠政策,如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以鼓励企业加大对秸秆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利用技术的升级和产业的规模化发展。
3. 政策扶持政府还通过简化审批程序、降低相关手续费用、提供土地使用补贴等方式来扶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使企业更加便利地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
三、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成效1. 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的实施,有效推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快速发展。
传统的焚烧和露天堆放处理方式逐渐被生物质燃料、生物肥料、生物基化工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替代,有效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实现了资源的高效利用。
2. 促进农民增收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为农民提供了新的增收渠道。
通过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形式,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农民的生产生活结合起来,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的收入水平,也为农村地区带来了更多的就业机会。
3. 推动乡村振兴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的实施,有效地带动了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另也加速了农村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
四、个人观点与总结政策优惠和资金补贴对于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
通过政策的引导和支持,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不仅仅实现了环境保护与资源利用的双赢,也为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带来了新的动力。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浙财农〔2024〕49号•【施行日期】202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正文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浙财农〔2024〕49号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精神,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引导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秸秆全量、全域、全程科学利用,有效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生态环境改善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现将财政若干扶持政策通知如下:一、支持健全完善秸秆收储体系1支持合理布局建设秸秆收储网点。
对照《浙江省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导则(试行)》要求,鼓励已建、在建和新建农事服务中心、农事(农机)站点积极拓展秸秆收储功能,并将此纳入2024年(含)以后新建的省级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内容,与后续补助资金安排相挂钩。
2.优化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聚焦秸秆资源收储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在研究制定新一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时,优先把符合条件且适宜我省应用的粉碎机、搂草机、打捆机、揉丝机等秸秆收集利用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范围,并按规定的最高补助比例进行补贴。
3.建立健全秸秆收储激励机制。
培育秸秆收储运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经纪人队伍,鼓励跨区域联合作业;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收储网点建设,探索建立村企共建、利益共享的运营机制。
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各地推广“秸秆换肥”“秸秆变肉”“秸秆种菌”等新模式,探索推进粮食扶持政策与秸秆离田利用政策有效衔接,提高农民有效利用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秸秆利用与农业生产良性发展。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办法-延寿县

附件 5延寿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办法一、补贴范围秸秆压块站成型机、粉碎机、抓草机、电子秤、变压器配套设备及安全消防器材等;户用生物质节能炉;秸秆禁烧无人机。
二、补贴标准1.秸秆压块站补贴标准。
年生产0.25万吨的秸秆压块站,投资100万元,财政补贴70%(省级补贴35%、市级补贴17.5%、县级补贴17.5%),企业自筹30%;年生产1万吨的秸秆压块站,投资300万元,财政补贴50%(省级补贴25%、市级补贴12.5%、县级补贴12.5%),企业自筹50%;年生产2万吨的秸秆压块站,投资590万元,财政补贴30%(省级补贴15%、市级补贴7.5%、县级补贴7.5% ),企业自筹50%。
2.配套炉具补贴。
每台生物质锅炉平均价格2100元,财政补贴100%,其中省级补贴35%、市补贴17.5%,县补贴47.5%。
3.无人机补贴。
由省级补贴100%。
三、补贴办法对完工的秸秆压块站,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按项目形象进度拨付财政奖补资金。
一是秸秆压块项目。
10月25日前,秸秆压块站土建全部完工,压块站配套设备安装调试生产后,经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先拨付项目补助资金50%;11月中旬,按照生产0.25万吨秸秆压块站收储原料0.25万吨以上,生产1万吨秸秆压块站收储秸秆原料1万吨以上,生产2万吨秸秆压块站收储秸秆原料2万吨以上的收储标准,拨付项目补助资金30%;2019年4月中旬秸秆压块站全部完成产能计划,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格后拨付剩余项目补助资金20%。
二是生物质节能炉项目资金下拨到项目乡(镇),由涉及项目乡(镇)组织实施。
完工后由乡(镇)组织人员逐户验收,填报验收单,汇总存档。
三是无人机项目资金下拨到县农业局,由农业局组织实施。
项目完成后,由县农业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部门组成验收小组对无人机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资金。
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

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工作的通知。
以下是店铺精心整理的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的相关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财政部秸秆补贴政策为了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中央财政继续支持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工作,并选择部分地区重点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推动地方进一步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一、工作目标与原则以绿色生态为导向,以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为主要手段,以耕地质量提升为目标,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加快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或在上年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出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
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坚持以下原则:一是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禁烧任务重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区域,整县推进。
二是多元利用、农用优先。
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突出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利用重点,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三是市场运作、政府扶持。
充分发挥农民、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实施区域2016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工作,根据秸秆综合利用和地力培肥及退化耕地治理两项内容确定实施区域。
围绕加快构建环京津冀生态一体化屏障的重点区域,选择农作物秸秆焚烧问题较为突出的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山东、河南10省(自治区,以下简称试点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北京、天津市可结合相关工作要求、立足自身财力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秸秆能源化生产企业将获财政补助

我 国将 加快 建 立 草 原 生 态 牟嚷 度 } 制
中国农业部草原监理中心主任张喜武 日 前表
示 ,今后 农 业部 将 加快 建 立 草原 生 态 补偿 制 度 ,研
秸秆能源化生产企业
将 获财 政 补 助
为 加快推 进秸秆 能源化利 用 ,
究 确 定 草 原 生 态 补 偿 的 补 偿 内容 、 补 偿 标 准 、补 培 育 秸 秆 能 源 产 品 应 用 市 场 ,财 政 偿 主 体 、 补 贴 对 象 和补 偿 方 式 ,并 协 调 有 关 部 门 部 出 台 了 《 秆 能 源 化 利 用 补 助 资 秸 制 定 出 台 种 草 补 贴 、牧 草 良种 补 贴 、 禁 牧 休 牧 补 金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 ,规 定 中央 财 政 贴 等补 偿 政 策 。 将 安排 资金支 持秸秆产 业化发展 。
中央新增投 资用 于 防疫和 农产 品质检
20 0 8年 ,继 中央 提 出扩 大 内需 、推 进 使 养 殖 户人 均增 收 5 元 左 右 。 由于疫 病 的 0 增 长的十项措施后 ,农业部会 同国家发展 减少 ,每年可减少药物 、饲料消耗及人力、 改 革 委 员会 等部 门 ,抓 紧 编 制 完 成 了 涉 及 物 力 的浪 费 。同 时 ,也将 有 力 保 障 动物 产 民生 工程 和农 村基 础 设施 建设 的 5 . 元 品质 量 安 全 和 人 民群 众 身 体 健 康 。 1 5亿
据 介 绍 , 中 国 是世 界 上 草 原 退 化 最 为 严 重 的 补 助 支 持 的 对象 是 从 事秸 秆 成 型 燃 国 家之 一 ,9 % 的可 利用 草 原不 同程度 地 退 化 。虽 料 、秸 秆气 化 、秸 秆 干馏 等秸 秆 能 0 然 通 过 完 善 草 原 法 制 建 设 、 推进 草 原 保 护 建 设 工 源 化 生 产 的 介业 。 补助 资 金 主 要 采
秸秆的处理与处置

秸秆的处理与处置一、背景介绍秸秆是农作物的残余部分,广泛存在于农田中。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作物的种植面积逐渐增加,秸秆的产量也随之增加。
然而,大量的秸秆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和危害,如土壤质量下降、空气污染、水资源污染等。
因此,秸秆的处理与处置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秸秆处理与处置的重要性1. 环境保护:正确处理秸秆可以减少土壤污染、空气污染和水资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2. 资源利用:秸秆可以作为有机肥料、生物质能源、动物饲料等多种资源进行有效利用。
3. 农田管理:合理利用秸秆可以改善土壤质量,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
三、秸秆处理与处置的方法1. 压实处理:将秸秆进行压实,用于填埋或建设道路基础等工程。
2. 堆肥处理:将秸秆与其他有机废弃物一起进行堆肥,经过发酵分解后,得到有机肥料。
3. 生物质能源利用:将秸秆进行气化或发酵,产生生物质能源,如生物气、生物乙醇等。
4. 畜禽饲料利用:将秸秆进行加工,制作成畜禽饲料,提高农业养殖效益。
5. 纤维利用:将秸秆进行纤维化处理,用于制作纸张、纺织品等。
四、秸秆处理与处置的技术和设备1. 秸秆压捆机:用于将秸秆进行压实处理,提高秸秆的密度,便于运输和填埋。
2. 秸秆粉碎机:用于将秸秆进行粉碎,便于后续的堆肥、发酵或生物质能源利用。
3. 秸秆堆肥设备:包括堆肥场、堆肥车、堆肥堆等,用于进行秸秆的堆肥处理。
4. 生物质能源设备:包括生物气化设备、生物乙醇发酵设备等,用于将秸秆转化为生物质能源。
5. 畜禽饲料加工设备:用于将秸秆进行加工,制作成畜禽饲料。
五、秸秆处理与处置的政策支持1. 政府补贴政策:对秸秆处理与处置的企业和农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鼓励秸秆资源的有效利用。
2. 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秸秆处理与处置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
3. 技术支持政策:为秸秆处理与处置的技术研发和应用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
国家级农业补贴项目有哪些

国家级农业补贴项⽬有哪些农业⼀直是我们国家⼤⼒发展并且推⼴的⼀项产业,并且给予了很多农业国家级补助的政策。
那么⼤家知道国家级农业补贴项⽬有哪些?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业补贴是什么农业补贴是指⼀国政府对本国农业⽀持与保护政策体系中最主要、最常⽤的政策⼯具,是政府对农业⽣产、流通和贸易进⾏的转移⽀付。
WTO框架下的农业补贴是指针对于国内农业⽣产及农产品的综合⽀持。
⼆、国家级农业补贴项⽬有哪些1.现代种业提升建设项⽬申报时间:1⽉申报⼝径:农业部办公厅申报范围:草原防⽕基础设施建设、畜禽良种、⽔产良种项⽬2.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项⽬申报申报时间:3⽉前申报⼝径:农业部发展计划司申报范围:耕地质量提升综合技术3.⽔产品苗种繁育及养殖⽰范场项⽬申报申报时间:2-6⽉申报⼝径:农业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范围:⽔产苗种繁育基地及健康养殖⽰范场4.秸秆养畜项⽬申报申报时间:2-6⽉申报⼝径:农业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范围:⽜、⾁、⽺优势产业5.渔业资源保护与渔民转产项⽬申报时间:4⽉前申报⼝径:农业部、财政部申报范围:⽔⽣⽣物增殖放流、海洋牧场⽰范区建设、沿海渔民减船转产⼯作6.农业综合开发林业⽰范项⽬申报时间:8-次年6⽉申报⼝径:国家林业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申报范围:⽊本油料、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区域特⾊经济林等林业⽰范项⽬7.国家级稻渔综合种养⽰范区项⽬申报申报时间:9-12⽉申报⼝径:农业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申报范围:稻⽥、冬闲⽥资源丰富的稻渔综合种养优势区域8.现代种业提升⼯程农作物种⼦项⽬申报申报时间:2019年1⽉前申报⼝径:农业部申报范围:种质资源保护利⽤、育种创新基地、品种测试、制(繁)种基地以上就是本次店铺⼩编为⼤家分享的国家级农业补贴项⽬有哪些。
农业⼀直是我们国家⼤⼒发展并且推⼴的⼀项产业,并且给予了很多农业国家级补助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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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建[2008]7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加快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培育秸秆能源产品应用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支持秸秆产业化发展。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二○○八年十月三十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08]105号)、《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237号),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
为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秸秆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豆类、油料、棉花、薯类等农作物秸秆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
第三条补助资金实行公开、透明原则,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方式
第四条支持对象为从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气化、秸秆干馏等秸秆能源化生产的企业。
对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项目中属于并网发电的部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不再给予专项补助。
第五条补助资金主要采取综合性补助方式,支持企业收集秸秆、生产秸秆能源产品并向市场推广。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六条申请补助资金的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以上。
(二)企业秸秆能源化利用符合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
(三)企业年消耗秸秆量在1万吨以上(含1万吨)。
(四)企业秸秆能源产品已实现销售并拥有稳定的用户。
第四章补助标准
第七条对符合支持条件的企业,根据企业每年实际销售秸秆能源产品的种类、数量折算消耗的秸秆种类和数量,中央财政按一定标准给予综合性补助。
第五章资金申报和下达
第八条企业在申报时,应按要求填报秸秆能源化利用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报告及申请表(格式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秸秆收购情况,包括:收购秸秆的品种、数量、价格及水分含量等有关凭证。
(二)秸杆能源产品产销情况,包括:各类产品产量、销量及销售价格等,并提供销售发票等凭证。
(三)秸秆能源产品质量及检测报告。
(四)与用户签订的秸杆能源产品长期供应协议。
(五)单位产品能耗、环保、安全等有关材料。
第九条申报企业按属地原则将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所在地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检查、核实并汇总后,于每年3月31日前报财政部。
第十条财政部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定补助金额,并按规定下达预算、拨付补助资金。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财政部委托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等单位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实地抽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的企业,将扣回补助资金,并取消企业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对申报材料问题较多、监督检查不力的地区,将暂停该地区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资格。
第十二条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