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10.11)

关于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10.11)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修正)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计算,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原《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则》(洪规技字[2007]第1号)》进行了修正。
具体如下:建筑面积计算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本市的技术标准和相关规定。
各项建设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建筑设计规范和标准,不得随意虚构设计平面用途及性质。
建设单位(个人)、设计单位应当按照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
一、建筑物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各层建筑面积。
1、地上建筑物层高在2.2米及以上者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层高不足2.2米者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含建筑物顶部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有围护结构的结构转换层、设备管道层、底层(半地下)车库、杂物间等。
)2、坡屋顶起坡高度不大于0.6米,坡度不大于45°的坡顶建筑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部位应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因特殊造型需要坡屋顶需要升高的,升起部分面积不大于屋顶面积的1/6;3、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超过1.5米的地下室,其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场地地坪标高不一致时,室外地坪以周边城市道路标高加上0.3米计算。
因特殊原因(人防、地质、管线等)地下室整体抬高作为大空间停车使用的,经规划部门认定,可按规定计算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但应进行竖向设计并组织好排水并与相邻地块平接,层高不得大于2.6米。
4、地下室设置通风采光井以改善地下室室内环境的,通风采光井宽度(取采光井围护结构外围至地下室外墙面的最大垂直距离)不宜超过1.8米(含1.8米)。
超过1.8米的,采光井地坪标高视作该建筑的地坪标高。
二、建筑物下列项目按《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建筑面积,计入总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1、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停车及设备用房的集中地下室;2、在室外地坪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1.5米的用于储藏功能的住宅地下室;3、层高不大于4.5米、通透的、无围护结构的五层以上住宅、中小学等公益性建筑的底部架空层;临街建筑底层架空层、底层临街商业的后半部分架空层的除外;临江、临湖的住宅架空层层高可适当提高;4、无围护结构的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层高不大于4.5米);5、超高层建筑的无围护结构的避难层【其他非避难空间的(如楼梯间、电梯井、其他功能性用房)除外】;6、大于2.1米的公共建筑悬挑雨篷,大于2.1米的高度大于6米的有柱雨篷。
新的计算面积规则

1.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
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
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2.地下室: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
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3.而没有架空板的面积还是不进行计算的呀!!因此可以考虑一下这些小的改变对房地产
各个部门或者专业的影响;
4.假设这个项目是一个全新的正在进行挂牌的项目,而且国土局并没有对此规划进行更
改,主要是并没有队容积率进行更改,挂牌价格也没有尽行更改,那么还是不会影响我们的楼面价格的,那么我们基于以下不同的方面对此项政策可能对我们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
4.1首先对于整体的规划设计方面:如果还按照原来的方式来设计户型的话(比如飘
窗和地下室),那么必然增大我们的容积率(但是我们的容积率是有限制的),导致我们房屋套数减少;而且同样的户型因为面积的计算增加了我们的单套房屋的成本,(虽然我们之前可以通过不计算这样的面积来进行);而如果改变这样的户型设计,势必又影响到销售(因为可能大家对于这样的户型设计可能太接受了!)
销售中的货值和定价:
如果还是按照这样的户型来设计的话,既然这样子计算面积,
5.假设这个项目是我们已经拿完地的项目,。
天津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格

2008天津定额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一、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 者应计算1/2面积。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净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应计算面积。
二、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三、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四、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五、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六、坡地的建筑物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设计加以利用并有围护结构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 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
设计加以利用、无围护结构的建筑吊脚架空层,应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积的1/2计算;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坡地吊脚架空层、多层建筑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的空间不应计算面积。
七、建筑物的门厅、大厅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
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阳台面积计算规范

阳台面积计算规范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规则:摘录《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编号为GB/T50353-2013,2014年7月1日起实施,原编号GB/T50353-2005废止。
第3.0.21条、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第3.0.21条、建筑物的阳台,不论其形式如何,均以建筑物主体结构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二、房产测量规范计算规则:摘录《房产测量规范》编号为GB/T17986-2000。
3.2 房屋建筑面积测算的有关规定3.2.1 计算全部建筑面积的范围f)挑楼、全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2.2 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范围c) 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
附录B(提示的附录)成套的房屋的建筑面积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B1 成套房屋建筑面积的测算B1•4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按8•2的规定计算。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三、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摘录《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二○一二年七月。
第三章、建筑与城市景观第四节、建筑高度与层高控制第五十九条住宅建筑中阳台、入户花园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宜大于套内使用面积的15%。
附录C 计算规则3、建筑面积计算按国家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计算。
1)住宅阳台、入户花园的水平投影面积总和不宜大于户内建筑面积的15%,小于户内建筑面积15%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超过户内建筑面积15%部分按超出部分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封闭阳台不论是否超过户内建筑面积15%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全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的阳台应按什么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阳台面积计算方法
阳台在建筑设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不仅能丰富建筑外观,还能提供休闲空
间和观景体验。
然而,在计算建筑面积时,阳台的面积计算却常常引发争议。
那么,对于建筑物的阳台面积应当如何计算呢?
1. 考虑阳台的位置与形状
首先,在计算阳台面积时需要考虑其位置与形状。
有些阳台是在建筑物外围突
出的空间,而有些阳台则是嵌入在建筑内部。
对于外挑的阳台,其面积通常是包含在总建筑面积中的,因为外挑阳台通常不算作建筑的净面积;而对于内嵌阳台,则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时候内嵌阳台的面积也会计入建筑的总面积。
2. 考虑阳台的用途
其次,阳台的用途也是影响面积计算的重要因素。
若阳台仅作为通道或者装饰
性空间,并不用于居住或工作,那么一般情况下不会计入建筑面积;但若阳台被设计为休闲区域或者作为室外活动空间使用,那么其面积可能会计入总建筑面积。
3. 考虑建筑法规和标准
另外,建筑法规和标准对于阳台面积的计算也提供了指导。
一般来说,建筑法
规会规定阳台面积的计算方法,并明确阳台是否应计入建筑总面积。
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建筑物时,需要遵循当地的建筑法规和标准,准确计算阳台的面积。
4. 结论
综上所述,建筑物阳台的面积计算方法并非一成不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
建议建筑设计师在设计建筑物时,仔细考虑阳台的位置、形状、用途以及当地的法规标准,以确保阳台的面积计算符合规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误解。
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

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7.27•【字号】规建字[2009]584号•【施行日期】2009.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规建字〔2009〕584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优化城市景观,结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市域范围内,除大型商业、工业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审批应遵守本规则要求。
第三条建筑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或者等于0.3米,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应小于2.2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四条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户式集中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根据安装与使用要求确定,但面积应小于4平方米,分体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面积每个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空间个数。
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五条装饰性阳台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
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装饰性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
装饰性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六条凸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凸出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1.5米。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范围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及范围(部分)01建筑物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建筑面积计算不再区分单层建筑和多层建筑。
02局部楼层(有围护按围护,无围护按底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3窗台、凸(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注:凸(飘)窗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方可计算建筑面积:①结构高差在0.45m 以下。
②结构净高在2.10m 及以上。
04室外走廊(挑廊)、檐廊有围护设施的室外走廊(挑廊),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 面积;有围护设施(或柱)的檐廊,按其围护设施(或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 面积。
05落地橱窗附属在建筑物外墙的落地橱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6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7门厅、大厅内走廊建筑物的门厅、大厅应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
门厅、大厅内设置的走廊应按走廊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 面积。
08地下室、半地下室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 以下,应计算1/2 面积。
地下室外墙结构不包括找平层、防水(潮)层、保护墙等。
09出入口出入口外墙外侧坡道有顶盖的部位,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2 计算面积。
出入口坡道建筑面积计算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有顶盖;二是有侧墙。
计算建筑面积时,有顶盖的部位按外墙(侧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顶盖的部位,即使有侧墙,也不计算建筑面积。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标准是多少

阳台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新标准是多少在建筑设计和房地产交易中,阳台建筑面积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阳台作为房屋的附属空间,不同的计算方法可能导致阳台面积差异较大,影响到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和交易价格。
为了规范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相关部门最近出台了新的标准,希望能够为阳台面积的计算提供更明确的依据。
传统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在过去的实践中,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方法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
有些开发商和设计单位倾向于将阳台的全面积计入建筑面积,以此来拉高房屋的总面积,从而使房屋看起来更大、更有吸引力。
然而,这种做法容易造成阳台面积过大,实际使用起来并不方便,也可能会导致阳台比例过高,影响建筑外观和空间布局。
另一些人则认为,阳台面积应该按照封闭阳台和开放阳台进行区分计算,封闭阳台可以全部计入建筑面积,而开放阳台则只能计入一部分。
这种方法虽然相对合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存在着很大的主观因素,容易引起争议。
新标准的制定为了解决传统计算方法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最近联合起草了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标准。
根据新标准,阳台建筑面积的计算应该遵循以下原则:1.封闭阳台全算:封闭阳台的面积应全部计入建筑面积,因为封闭阳台可以作为室内空间使用,对建筑的功能有实际贡献。
2.开放阳台按比例计算:开放阳台的面积则按照一定的比例计入建筑面积,一般暂定为开放阳台面积的50%。
3.标准化测量方式:阳台建筑面积的测量应该采用统一的标准,包括面积的定义、计算公式以及测量步骤,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严格监管执行:相关部门将加强对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监管和执行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建筑项目进行处罚和整改,确保阳台建筑面积的数据真实可靠。
实际应用和影响新的阳台建筑面积计算标准的出台,将对建筑设计、开发和销售等领域产生积极的影响。
首先,明确的计算标准可以避免开发商和设计单位的规避行为,提高阳台建筑面积计算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符合标准的阳台设计将更加符合实际居住需求,提高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和居住舒适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
市政府备案文件
天津市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建筑面积规划计算规则
规建字〔2009〕584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建筑飘窗、设备平台及阳台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城市空间,优化城市景观,结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05),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市市域范围内,除大型商业、工业等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建筑物的规划审批应遵守本规则要求。
第三条建筑飘窗是指为房间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设置的突出外墙的窗。
飘窗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应大于或者等于0.3米,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高度应小于2.2米。
符合以上条件的,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挑出外墙部分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四条设备平台是指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等设备搁置、检修且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对外敞开的室外空间。
户式集中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根据安装与使用要求确定,但面积应小于4平方米,分体制冷、供热水的设备平台面积每个应小于1平方米,个数不多于主要建筑空间个数。
符合以上条件的,设备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五条装饰性阳台是指设置在建筑外墙外,为美化建筑造型而与建筑内部空间及阳台不相连通的采用阳台形式的装饰性构件。
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装饰性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0.6米。
装饰性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不计算建筑面积;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六条凸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凸出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1.5米。
凹阳台、半凸半凹阳台凹进部分,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阳台外边线距离应小于或者等于2.1米。
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凸半凹阳台符合以上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不符合以上条件超出规定部分的,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部建筑面积并计入容积率指标。
第七条建筑物阳台不得隔层错位设置。
第八条本规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本规则实施前原已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继续有效。
天津市规划局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