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药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药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药学服务必须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在服务工作中必须遵守医德,牢固树立服务临床、服务患者,服务于全民健康事业的信念。
3.接待患者一视同仁,不以貌取人,不评头品足,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细致。
4.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认真严谨,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5.宣传医药商品要实事求是,不夸大其使用性能和作用,如实反映毒、副反应,不欺骗患者。
6.穿着整洁,有工作服的,要统一着装,服务胸牌要端正地佩带。
7.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走好”等文明礼貌用语。
并结合当地习俗,灵活掌握,态度亲切,讲究语言艺术。
8.服务纪律
1)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有事请假。
2)不准在工作时间聊天,说笑打闹。
3)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吃东西、带小孩,干私事及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准在工作时间会客和长时间谈话。
5)不准同病人吵架、顶嘴,不准讥笑嘲弄病人。
6)不准动用和侵占顾客遗失的物品。
2积极开展和加强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3药师有义务为顾客提供咨询服务,内容包含:保健常识、疾病防治及药品的合理应用等。
企业药学服务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药学服务管理,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药学服务人员、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企业药学服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患者至上,以患者为中心,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二)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三)规范操作,建立健全药学服务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持续改进,不断优化药学服务,提升患者满意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药学服务管理部门,负责企业药学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药学服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企业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药学服务人员培训,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三)监督药学服务流程,确保各项规定得到落实。
(四)收集、整理药学服务相关资料,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处理药学服务投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药学服务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药学服务质量。
(二)参与制定和实施药学服务管理制度,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三)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环节的药学服务。
(四)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合理。
(五)收集患者用药反馈,及时改进药学服务工作。
第三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采购,确保药品质量。
(二)合理采购,避免浪费。
(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八条药品储存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药品性质分类储存,确保药品质量。
(二)储存环境符合药品储存要求,如温湿度、光照等。
(三)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确保药品安全。
(四)建立药品储存档案,记录药品入库、出库、过期等信息。
第四章药品配送与使用第九条药品配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药品在配送过程中不受损害。
(二)按照患者需求及时配送药品。
医院药学部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学部的质量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适宜性,提高患者满意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学部全体工作人员及涉及药品采购、储存、调剂、临床药学服务等各项工作。
三、职责与权限1. 药学部主任负责药学部的全面质量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和考核。
2. 药学部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具体工作,对药品质量、药学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管理。
3. 药剂科、药库、临床药学等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
4. 药师、药师助理、护士等工作人员按照本制度要求,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确保药品质量和药学服务质量。
四、质量管理要求1. 药品采购(1)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药品质量。
(2)选择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3)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包括外观、包装、标签、批号、有效期等,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储存(1)严格按照药品储存要求,确保药品在适宜的温湿度条件下储存。
(2)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3. 药品调剂(1)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确保药品调剂准确无误。
(2)对处方进行审核,确保用药安全、合理。
(3)调剂过程中,认真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等,确保药品调剂质量。
4. 临床药学服务(1)开展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提高患者用药安全。
(2)对特殊药品、贵重药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用药安全。
(3)定期对临床用药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
五、质量检查与考核1. 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检查,包括药品采购、储存、调剂、临床药学服务等各项工作。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整改到位。
3. 对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失误的给予批评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药学部负责解释。
医院药学部质量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部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药学部的药品管理工作,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药学部内所有药品管理工作,包括药品采购、入库、配送、使用、监测等环节。
第三条药学部负责质量管理的具体实施,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质量管理制度的落实进行监督与评估。
第四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药品的质量与安全。
第五条药学部应当加强与医院各科室的沟通与协作,提高药学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药品采购管理第六条药学部应当依法依规组织药品采购,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和合理价格。
第七条药学部采购药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
第八条药学部应当建立适当的药品供应商数据库,严格筛选合格供应商,确保所购买的药品符合国家标准。
第九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对采购及时进行验收,确保所购药品的质量和数量与采购要求一致。
第十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对采购过程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历史记录的真实、完整。
第三章药品入库管理第十一条药学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药品入库计费系统,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要求进行入库操作。
第十二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质量检验制度,对入库药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仓储管理制度,对入库的药品进行分类、分区存放,确保不同类别的药品能够得到妥善管理。
第十四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库存监测体系,定期进行盘点和清点,确保药品库存数量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库存防护措施,保障库房环境整洁、安全、无污染。
第四章药品配送管理第十六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配送管理制度,对药品配送进行计划、安排和监督,确保药品能够准确配送到各临床科室。
第十七条药学部应当建立完善的药品配送记录系统,对每一个批次的配送进行详细记录,确保历史记录的真实、完整。
药学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药学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学部的质量安全管理,提高教学、科研和药品生产的质量,确保药学部的运行和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药学部内的各级组织和个人,在药学教育、科研和药品生产的全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提高药学部的质量安全意识,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是药学部工作的一项基本任务。
第四条药学部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组织管理、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设备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药品生产管理、药品采购管理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药学部设立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监督药学部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药学部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由相关负责人和专家组成,做好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药学部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和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培训、推动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处理质量安全事故和投诉等。
第八条药学部应建立质量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和存档药学部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各类资料。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九条药学部应根据教学任务和要求,制定教学计划,确保教学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药学部应建立健全教师管理制度,要求教师具备相应的教学能力和基本素质,严格教学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药学部应建立实验室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科研管理第十二条药学部应建立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对科研项目进行规范管理,保证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药学部应建立科研成果管理制度,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价、保护和推广。
第十四条药学部应对科研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提高科研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设备管理第十五条药学部设备管理制度应明确设备的购置、使用和维护的具体要求,做到设备的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
第十六条药学部应建立设备巡检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和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药学部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记录设备的购置、维护和使用情况,做到设备管理有据可查。
药学服务管理制度范文

药学服务管理制度范文药学服务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药学服务管理,提高药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提供药学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学服务人员。
第三条药学服务应以患者为中心,遵循安全、有效、合理、方便和经济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个体化、专业化和优质化的药物治疗服务。
第四条药学服务应根据不同的病情和用药需求,包括药物配备、药物制剂、药物储存和管理、药物信息传递等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配备合格的药剂师和药学技术人员,负责药学服务的全面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学委员会,负责药学服务的规划、评估和监督。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加强与药品监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提升药学服务的质量。
第二章药物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完善药物管理制度,包括采购、储存、配制、分发和销售等环节的管理。
第九条药房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保证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配备专职药剂师,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和管理,确保药物的合理使用和安全。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配备制度,根据不同科室的需求和临床实践,设置合理的药品库存和药品种类。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药品批次、有效期、价格等信息的管理和监控。
第十三条药品的配制应按照药品管理和制剂规范要求严格操作,保证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药品的分发应根据医嘱进行,配备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进行审核和发放,保证药物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合理设置药品销售窗口,为患者提供快捷方便的药物购买服务,并保证药物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三章药物信息传递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配备合格的药学技术人员,为患者提供药物的相关信息和解答药物相关问题。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物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包括接待窗口、咨询电话和在线咨询等多种形式。
第十八条药学技术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满足患者对药物知识和用药问题的需求。
药学服务质量评估管理制度

药学服务质量评估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提高医院药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药学服务单位及从业人员。
第二条药学服务质量评估目标1.提高药学服务的规范化水平。
2.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综合素养和服务意识。
3.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物治疗效果。
第三条药学服务质量评估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评估过程中执行程序公平公正,评估结果客观准确。
2.客户需求导向原则:评估工作要紧密围绕患者需求进行,重视细节,供应优质药学服务。
3.连续改进原则:依据评估结果,不绝改进服务水平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评估流程第四条评估周期1.依照医院布置,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
2.可依据需要,进行临时和重点评估。
第五条评估范围1.药学服务全过程包含:处方审核、药房发药、药品储存与管理、药学咨询等。
2.评估范围涵盖医院全部药学服务部门。
第六条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构成员,包含药学技术人员、质控人员、患者代表等。
2.订立评估量划,明确评估内容、方法和时间节点。
3.搜集评估数据,包含相关文档、记录、问卷调查等。
4.进行实地查看和随机抽查,评估药品储存、处方审核、发药工作、药品信息供应等环节。
5.结合评估数据和实地查看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和得分打分。
6.完成评估报告,提出改进建议。
第七条评估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综合考虑以下指标进行评估:1.药学服务设施和环境:包含药房布局、设备、灭菌条件、仓库管理等。
2.药品管理:包含采购、储存、发放、退库等方面。
3.处方审核:包含合理用药评估、药物相互作用检查、剂量合理性等。
4.药品发放和服务:包含发药准确性、服务态度、专业知识等。
5.药学咨询:包含患者用药引导、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理等。
6.药学人员素养:包含技术本领、服务意识、沟通本领等。
第八条评估结果处理1.评估结果以得分形式呈现,依照得分高处与低处进行分类评定。
医院药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提高医院药学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规范药学服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
三、责任1. 医院药学部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全面负责。
2. 执业药师、药师、药学技术人员(驻店药师)等药学人员对本制度的实施具体负责。
3. 全体医务人员应积极配合药学部门的工作,共同提高医院药学服务质量。
四、内容1. 药学服务对象:患者、医护人员、药品消费者和健康人群。
2. 药学服务内容:(1)用药咨询:解答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药品消费者和健康人群的用药疑问。
(2)合理用药指导: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用药方案,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3)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收集、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4)药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调配、发药等环节的管理规定。
3. 药学服务要求:(1)设立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台标示明确,公布咨询热线电话及提供药学服务的药学技术人员。
(2)热情接待患者:药师应面带微笑,主动询问患者需求,耐心解答疑问。
(3)用药指导:药师应向患者详细讲解药品的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及注意事项等,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4)处方审核:药师应严格审核处方,确保处方合理、安全、有效。
(5)药品调配:药师应准确、快速地进行药品调配,确保药品质量。
(6)药品储存:药师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规范储存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7)药品发药:药师应向患者详细交代用药方法、注意事项,确保患者正确用药。
4. 药学服务质量监控:(1)定期开展药学服务质量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2)对药学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制定改进措施。
(3)对药学服务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定期对药学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药学服务水平。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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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质量管理规定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用药咨询、指导合理用药等药学服务管理制度
一、目的:规范药学服务行为,保证药学服务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性。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
三、责任:执业药师、其它药学技术人员(驻店药师)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四、内容:
1、药学服务的对象是广大公众,包括患者及其家属,医护工作者,药品消费者和健康人群。
其含义是药师应用药学专业知识向公众提供直接的,负责任的,与用药相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性,改善和提高公众生活质量。
2、设立“药学服务咨询台”,咨询服务台标示明确,公布咨询热线电话及提供药学服务的药学技术人员。
药师应通过用药指导,审核处方和用药咨询等药学服务工作,在防止医疗差错,增进病患用药质量方面提供更多专业保障。
3、药学服务咨询指导的内容:
(1)接受购药者的用药咨询,解答购药者疑问。
(2)可以为特定的患者建立药历和健康档案,跟踪用药信息,提供合理用药的指导,并严格保护其隐私。
患者在不同医院机构治疗时,分别开药,这些药品是否会产生严重药物相互作用或有重复用药情形,药师应能够为其把关。
(3)在营业区内开展药学保健知识和合理用药的宣传,药师应积极走进社区,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发放合理用药宣传材料。
(4)解读医师处方或病历卡上医嘱,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5)向购药者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使用剂量、使用方法、配伍禁忌、注意事项
等内容,同类药品的不同特点,并提醒用药者注意用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必
要时提出去医院就诊的建议。
(6)主动了解购药者的病情、病史、用药情况、过敏史等,为其提供常见疾病的预防知
识及用药指导。
(7)帮助购药者正确选购非处方药,告知购药者如何使用药品和避免不良反应的发生;
作出安全、有效和经济的建议。
(8)不得借药学服务的名义推销药品。
(9)药学服务工作者必须加强自身的药学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学习。
定期参加药学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药学专业水平,为药学服务提供专业保障。
6、在营业时间内,应有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岗,所有从业人员应佩戴标明姓名、岗位、从业资格等内容的胸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