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勘整理通则
校勘学名词解释

校勘学名词解释古代读书人为求得正确的古籍文本,往往不惜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从事校勘工作。
在长期的校勘实践中,形成了许多有价值的校勘原则,后世学者认识并传承这些宝贵的经验和原则,形成了今天我们所说的校勘学。
一、校勘原则校勘要遵循校勘原则,最基本的就是要坚持古籍整理的“四项基本原则”。
(1)保存古代典籍文献的原则(核心)。
即将原始文献进行科学整理。
(2)维护历史真实的原则(3)保持历史原貌的原则(4)整理科学规范的原则二、校勘方法1、三校法:是校订、补订、改订相结合的校勘方法。
是指用三种版本的文献对同一部古籍进行校订补订,使之完全符合各自的文字面貌。
2、四校法:是校订、改订、重订相结合的校勘方法。
四种方法:对初步定本、通行本、疑误本、新刊本进行反复校订。
3、五校法:是指对通行本、疑误本、新刊本、初步定本、改订本进行五次校订。
4、校勘时间5、校勘目的。
三、校勘分类1、卷校法。
按照古籍所用纸张的优劣分为四种方法:残叶卷校法。
以古籍散叶片为卷,主要依据它所呈现出来的语言特征来推知其原本的文字形体,如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的卷校。
朱墨卷校法。
主要是利用朱墨两色不混的特点来纠正讹谬。
清徐文靖《说文解字义证》的卷校。
写本卷校。
对于写本而言,主要根据书卷页面的格式及其形制来校读原本,再参照别本补足别卷错误。
2、句校法。
主要用于古籍的句读。
清姚振宗《越缦堂读书记》的句校。
主要利用句子的句读来考释古籍的词义。
清吴任臣《十三经注疏校勘记》的句校。
采用句读来校订文本。
清王筠《古文释义》的句校。
主要是利用句读来校订古籍的文字。
3、章校法。
主要依靠古籍文字自身的因素或者文字外观上的内容来进行校勘,具体包括三个层面。
一是章句,也就是在一篇文章中不同的章节之间进行对比;二是字词,即在相关的句子当中同一个字、词有不同的用法;三是文意,即对于古文来讲有没有歧义。
清阮元《校勘学释例》的章校。
用于文字的异同、注文的是非。
4、校勘时间5、校勘目的。
古籍校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古籍校勘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作者:陈廷烨来源:《出版参考》2024年第07期摘要:古籍校勘是为了恢复古籍的本来面貌,而校勘过程中的几个问题将影响我们所认定的“本来”。
本文由文本的古今异语出发,强调尊重宋元古本,从古本异文而牵涉古书文字的生成,再从注疏文本的多层次、复杂来源提出尊重疏文,多逆测作者、注者、疏者甚至刊刻者之意,溯源致误可能性,审慎校勘。
关键词:古籍校勘古今异语古本注疏致误可能性古籍校勘是为了恢复古籍的本来面貌,但“本来”不易确定,走向“本来”的路途中则有可探讨者在。
笔者近年来阅读、责编过几本古籍(宋明儒居多),就此写出浅见,略述古籍整理校勘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贻笑于方家。
一、古今异语整理古籍,有底本、有校本,发现异文易,决定取舍——改字、出异文校或忽略——则颇需斟酌一二。
首先是古今异语。
语言是发展的,当时的口语,放在今日可能就不大读得懂了,甚者误会、歧义,致使判断失误,不当改而改。
如宋儒程子这句:终日乾乾,大小大事却只是“忠信所以进德”为实下手处,“修辞立其诚”为实修业处。
大小大事,或有改为“大事小事”的。
我们往往以今日之语先入为主,觉得“大小大事”不通。
《近思录》该条下茅星来注:“大小大事,宋时方言,犹云多少大事也。
”宋人当日口中的“大小”,即今天说的“多少”,或多或少之意,则程子此句涣然冰释,万不可校改了。
书面语的古今异语,多是由于我们不了解通假而产生误会。
如《宋元学案》卷十六《伊川学案》附录:谢良佐往见伊川,伊川曰:“近日事如何?”对曰:“天下何思何虑。
”伊川曰:“是则是有此理,贤却发得太早在。
”伊川直是会锻炼。
说了又道:“恰好着工夫也。
”在,今人或疑为衍文,或从后,均误。
乍看“贤却发得太早在”,今人顿感突兀,古人实未必。
《书·立政》“是罔显在厥世”,宋赵与时《宾退录》言:“临汉石经,与今文不同者殊多。
……‘是罔显哉厥世’,今‘哉’作‘在’。
”《淮南子·道应训》“吾犹未能之在”,或以为“语不可晓”“义不可通”,于省吾《新证》言:“‘在’‘哉’,古字通。
[vip专享]1、校 勘 说 明(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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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说明德兴徐维志(善继)、维事(善述)兄弟所著之《地理人子须知》,乃堪舆学中一集大成之作。
它成书于明嘉靖年间,万历癸未重刊时,有校大的增改。
应易学同道之需,鄙人不揣固陋,在和诸位同道共同录入文字后,将其做成WORD版电子文档,进行标点整理,并作校勘。
本次校勘,以牛兄提供的民国版(不知发行者)全本为底本,以明大文堂本(目前能找到的最早版本,缺卷六下之三)相校,兹将处理方法说明于下:一、原本为繁体字竖排,毎页21行,毎行42字,今改为横排。
考虑到大陆以外的读者,以及繁简字体不完全对应的情况,校勘后的文档仍用繁体字,大陆读者可在WORD中将其自主转化为简体字。
原本揷图中横排的文字,其次序为从右到左,不合现行横排规范,今全部改为从左到右,并将全部插图重新处理。
二、凡明显因字形相似而形成的错误,如已、巳、己,平、乎,般、股等,径行改正,不出校记。
三、凡引用它书者,如意思和原著无大出入,只部分文字有所不同者,仍然照旧,不作改正;如意思相左者,则照原著改正,并出校记。
四、书中有图有文,凡原本中表示配图所在方位之文字,重排后图文方位有变者,将表示方位之文字一并改过,以求图文相应。
五、凡原本所附之图和文义不匹配,而大文堂本之图明显优于底本者,则采用大文堂本之图,不出校记。
六、凡批注、说明性文字,及大段引文,原本有许多地方采用双行合一排版,字体太小。
为便阅读,除部分注解、说明性文字外,兹全部改为正常排版。
因WORD中双行合一排版无插入批注这一功能,所以保留的双行合一排版部分,所有校正之字,皆不出批注式校记。
由于时代局限,峦头方面,徐氏兄弟对于华夏山川的总述,殊为疏阔。
其论“三大干龙”、“九州山镇川泽”、“山河两戒”等,似是而非。
理气方面,兑集天星卷中,有许多说法,荒诞可笑。
但徐氏昆玉,孜孜孳孳,集毕生所学,撰成此书,有许多真智卓见,不仅对自身的堪舆实践作了总结,也是对明朝以前堪舆学的一次梳理。
其在峦头方面的特出成就,有目其睹。
文选白文会校校勘凡例及校勘记撰写细则

文选白文会校校勘凡例一、本次会校以韩国奎章阁六家注本《文选》为底本,因其卷帙完整,所用的李善注和五臣注分别出自北宋监本和平昌孟氏本,版本价值均较高。
二、对校本选用及简称如下:1.《唐钞文选集注》,简称《唐钞》。
2.《吐鲁番本文选》,简称吐本。
3.北宋国子监刊本《文选》,简称监本。
4.尤袤遂初堂刊本《文选》,简称尤刻本。
5.胡克家刻《文选》,简称胡刻本。
6.陈八郎本《文选》,简称陈本。
7.赣州本《文选》,简称赣本。
8.明州本《文选》,简称明本。
三、参校本资料众多,不一一列举,随文注出。
四、本次会校采用定本式,底本有误据他本改正者,随文出校记。
五、底本不误,他本有误者,不出校记。
六、底本不误,他本异文可通者,于校记中列出异文。
七、底本上可以确定的讹(错字)、脱(缺字,或称作“夺”)、衍(多字)、倒(颠倒)在本文中改正,并写出校记说明依据及理由。
校改原因显而易见的,则不出校记。
八、正文增删加上符号以便识别,加方括号“[]”表示增字,加圆括号“()”表示删字。
九、避讳字予以改回,需改动的避讳字每字首字出校记,后迳改。
十、一般虚字出入不出校,于虚字涉及修辞优劣的,则出校。
十一、因底本系据宋本翻刻,故异体字予以保留,不再改动。
十二、正文有疑问,无法解决者,也在校记中加以说明。
校勘记撰写细则一讹讹即是误,是指底本文字明显存在的错字,须审慎加以改正,并将改正的情况写入校勘记。
其校勘记的写法,大抵有以下表述方式。
(1)有版本依据的明显错字,须改正后出校,其校记的简要书写格式是:某,原作某,今据某本改。
(2)无版本依据的明显错字,须据他书改正后出校,其校记的简要书写格式是:某,原作某,某书引作某,今据改。
二脱脱又称夺,是指底本文字有阙字漏句,须审慎加以补足,并将补正的情况写入校勘记。
校勘的基本方法范文

校勘的基本方法范文校勘是指研究古籍和文献的文字内容、版本、传承等问题的一种学术方法。
它的目的是通过对多种版本的比较和校对,还原原始的文字内容,发现并修正历代版本中的误读、异文和脱漏等问题,从而确立一个较为准确的词句和文意。
1.汇集材料:校勘的首要任务是收集尽可能多的版本资料。
这些版本可以是古代的文献版本,也可以是历代版本的刊本、抄本等。
研究者应尽力寻找各个版本的异同之处,以获得较为客观全面的记载。
2.比较校对:一旦获得了多个版本的资料,就需要进行比较校对。
这一步骤是校勘的核心。
通过对各个版本的对照,研究者可以找到异文和脱漏,确定每个版本的差异,进一步调查它们之间的关系。
3.归纳整理:比较校对后,研究者需要对各个版本之间的差异进行归纳和整理。
这样可以系统整理出各个版本的共同点和特殊之处,找出错误和异文,并进行分类和排序。
4.评判定本:通过比较校对和归纳整理,研究者可以建立一个基于地位较高的版本作为定本。
这个版本应该基于各个版本之间的共同之处,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版本的年代、录入者的身份和学术造诣等。
5.补遗修正:当定本建立后,研究者可以对原始版本的内容进行补遗修正。
这意味着根据各个版本的异文和脱漏,进行一些修正、标点和释义的工作,以还原原本的文字内容。
这也是校勘的最终目的和效果。
需要注意的是,校勘方法在实践中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和挑战。
例如,古代文献或手稿可能已经失落,只留下了后人的抄本;抄本可能存在着不完善的改动或插入;版本的传承关系可能十分复杂等。
因此,校勘研究者需要具备丰富的学术素养、扎实的语言基础和严密的逻辑分析能力,以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总之,校勘是一种复杂且繁琐的学术方法,但它对于还原古代文献和史书的准确性以及揭示历史真相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认真的研究和比较校对,可以从多角度、多版本的角度探究古籍和文献的内涵,提高古代文献研究的深度和准确性。
致误原因的分析和校勘通例的归纳

第五章致误原因的分析和校勘通例的归纳分析致误原因、使用校勘通例,是区别校勘的考证与其他考证、衡量是否遵循校勘原则的重要方法。
一、分析致误原因、归纳校勘通例,是校勘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认识致误原因、归纳校勘通例的过程,也就是校勘学理论从萌生到逐渐成熟的过程。
*从校勘实践来看,不成功的校勘在很大程度上缘于对异文、错误本身缺少具体的分析、解释,不能很好地把握校勘解决的是流传过程中出现的错误这一宗旨。
*校勘通例,虽然是从实践中得出的规律性的东西,却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规律,而是有条件的、具体的,是对某种具体条件下出现的某类错误的情形所做的归纳,每一条都是具体条件下产生的现象。
校勘的准则是:根据所校书所属时代的实际情况,字形、语音、语言习惯等等,来找出最符合原貌的文字。
要关心的是当时具体的字形、字义、语音、作者的思想、表达上的习惯等等。
*不是替作者改文章*不是著作内容正误真伪的考订*不是正字法意义上的订正*不是为传播中便读的需要对古籍进行的加工——而是:力求与原稿文字一致。
分析致误原因,要注意三点:1)校勘原则:存真复原2)历史观念:何时之书、何人所作、所见版本的时代,是具体分析某一部书、某一版本的错误的前提。
3)具体性:校勘中遇到的问题都是具体的,对文字形式发生影响、造成错误的因素也各不相同,具体分析所处理问题的具体致误原因,也是避免武断的一个重要方面。
在完整地论证一个异文的正误时,要做到:版本依据知识理由校勘通例(致误原因)三者一致,才是避免主观臆断的坚实保证。
*不能用分析致误原因代替其他考证所谓致误原因、校勘通例,或云“误例“,不过是一些容易致误的路子,可以帮助解释某字何以讹变为某字,而不能够证明某字一定是、或必须改为某字。
其他书中的同类误例可以为分析提供帮助,但也不能证明必然如此(提供的是可能性,而不是必然性)。
二、疑误和异文疑误和异文是就古籍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的形式而言的。
*异文:不同的文字。
[原创]古籍校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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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记校勘记notes of collation记述校勘情况的文字。
在中国,比较完整的校勘记以隋唐之间陆德明的《经典释文》为最早。
此书为《周易》、《尚书》、《诗经》、《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氏传》、《公羊传》、《□梁传》、《孝经》、《论语》、《老子》、《庄子》、《尔雅》14种当时称作经典的书籍作注释和校勘,共31卷。
宋代校勘学有了较大的发展, 最著名的校勘记著作有张淳的《仪礼识误》3卷,方崧卿的《韩集举正》10卷,彭叔夏的《文苑英华辩证》10卷,岳珂的《相台书塾刊正九经三传沿革例》1卷等。
清代校勘学更为发展,对中国古代书籍,除了传统的经书以外,还对不少哲学、历史、地理、诗文集作了校勘,写成不少有价值的校勘记。
这些校勘记大部分附于所校的书内,有的则单独刻刊,如阮元《十三经注疏校勘记》、卢文□《群书拾补》等。
校勘记的书写没有固定的格式,习惯上大致有这样几种方式:①凡文字有不同的, 写为:“某, 一本作某”(一般应具体写明版本名称)。
②凡脱离文字的, 写为:“某本某下有某字。
”③凡文字有衍文(即多余的),写为:“某本无某字。
”或“某字衍。
”④凡文字颠倒而可以通的,写为:“某本某某二字互乙”;或颠倒而不通的,写为:“某某二字衍,当从某本作某某。
”⑤凡文字可判断其错误的,写为:“某当作某。
”凡不能定其误的,写为:“某疑当作某。
”⑥文句前后倒置的,写为:“某本某句在某句下。
”中华书局于60~70年代出版点校本“二十四史”。
于每一史书的每一卷后面都附有校勘记,体例较为完善。
(傅璇琮)校勘记是校勘成果的文字表达形式,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
撰写切实简明的校勘记,"可以使校正者有据,误校者留迹,两通或多歧者存异。
" 它通过条列校勘异同得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校书者对古籍校勘整理的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
校勘记的撰写,已成为校勘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步。
因此,我们应该了解和掌握校勘记的撰写原则与基本方法。
试述校勘成果的处理形式

参考文献: [1] 程千帆,徐有富.校雠广义[M].齐鲁书社,1998. [2] 管锡华.汉语古籍校勘学[M].巴蜀书社,2003. [3] 王云海 裴汝成.校勘述略[M].河南大学出版社,1988. [4] 戴南海.校勘学概论[M].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 [5] 林艾圆.应用校勘学[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 [6] 张舜徽.中国古代史籍校读法[M].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
师,是无法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的学生的。 学会创新,意味着体育教师能进行不断地探索以改进
自己的教学工作,并不断尝试新的教学风格和教学方式; 学会创新,意味着体育教师能从多角度对习以为 常、司空 见惯的事情做出新的解释,对理所当然、天经地义的事物 抱以重新的审视,对似是而非、以讹传讹的种种说辞予以 警示;学会创新,意味着体育教师在体育教学中不仅关注 学生“知识点”、“技术”的增长,更关注学生高层次的 情感、态度、思维、行动。
3 定本附校勘记 将所校书籍,按自己的判断写成定本,另附校勘记,
说明改字的理由和根据。这种形式补充了只写定本的不 足,读者若对所定之文有疑,则有校勘记供参考取舍;如 果把定本与校勘记同时看,又可知底本的原貌。这种形式 也补充了底本附校勘记形式的不足,因为要写成定本,所 以校勘记中就不可能出很多异文而不加取断,这样又减少 了读者自己对异文的判断取舍的机会。这种形式是处理校 勘成果较理想的一种形式。中华书局点校本二十四史,就 是这样处理的。 4 校记单独印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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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勘整理通则1 术语和定义本通则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1.1 版本版本是指一书经过传写或印刷而形成的各种不同的本子。
1.2 善本善本特指抄刻时代较早、内容完整、字迹清晰、错误较少的版本。
1.3 校勘校勘是指利用古籍的不同版本和其他相关资料,通过对比分析、考证推理,指出和纠正古籍在流传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字句、篇章上的不同和错误。
1.4 校勘记校勘记是对校勘结果的文字记录。
古籍的校勘,在完成误、脱、衍、倒等异文分析和审定正误后,需系统、扼要、准确地以文字形式表达出来,这样一些文字称为“校勘记”。
1.5 校注校注表示前人校勘注释的文字内容。
1.6 眉批表示在书眉处的批注、评语、订误、校文、音注、题名等文字。
有作者自加者,也有后人所加者。
有已雕版上书者,也有刊印后书写者。
1.7 点校说明点校说明是对点校整理工作的研究所得、原书的版本源流、校勘的方法体例等加以详尽说明。
1.8 内容提要内容提要是向读者简要介绍一书的主要内容和学术思想等基本情况。
2 符号与约定2.1 □表示古籍缺文,空围数与缺文字数相等。
□……□表示古籍缺文,但字数不清。
2.2 ■表示电脑无法输入的文字。
如以组合方式自造字,则以【】标注。
如:■【骨干】2.3 ( )表示文中夹注、当作小字的内容。
3 古籍版本的选择3.1 底本的确定选择善本作为底本。
选择原则:(1)祖本或早期刊本;(2)内容完整无残缺的足本;(3)前人整理过的精校精刻本。
3.2 校本的确定同书底本以外的其他版本。
版本较多者,不必全选,应选择有代表性、质量较好者为校本。
3.3 他校本的确定文义不安又无别本可作校资,应考虑他校。
4 古籍的校勘4.1 校勘术语4.1.1 是非校勘语用于说明有明确依据的校改内容。
常用的有:“据改”、“据补”、“据删”、“乙正”等。
4.1.2 倾向校勘语用于说明没有确凿校改依据,但校者有倾向性意见者。
常用的有:“疑误”、“疑脱”、“疑衍”、“疑倒”、“当作”、“当改”、“当删”、“义长”等。
4.1.3 异同校勘语用于说明是非难定,校者亦无倾向性意见的异文。
常用的有:“某本(或某书)作某”、“某本(或某书)有某”、“某本(或某书)无”。
4.1.4 存疑校勘语用于已知有误,但缺乏证据而无从校改者。
常用的有:“未详”、“存疑”、“待考”。
本次校勘整理以校误为主,一般无碍文义之异文、存疑等慎出校记。
4.2 不出校记的原则4.2.1 底本不误、校本有异文的处理凡底本文字不误,一律不改动原文;校本虽有异文但无碍文义者,不出校记。
4.2.2 明显误字的处理凡底本明显的误字或不规范字,如“己已巳”不分,“胁”、“肋”混用等,可迳改,不出校记。
4.2.3 药名的规范凡底本中有不规范字的药名,一律迳改为规范字,如“芪”改作“耆”、“荷”作“苛”、“栝楼”作“瓜蒌”、“杏人”作“杏仁”等,不出校记。
4.2.4 避讳字的处理作者避本朝名讳或家讳而改字或缺笔。
缺笔者,可迳改;改字者,凡不影响文义理解者,如“玄”作“元”、“丸”作“圆”等,一律不改,不出校记。
4.2.5 异体字、通假字、古今字、俗写字的处理原文中的异体字、通假字、古今字、俗写字,凡常见者一律迳改为通行的简化字,不出校记,如“藏府”改作“脏腑”,“旁光”作“膀胱”,“脉沈”作“脉沉”,“蚤”作“早”,“已”作“以”,“於”作“于”等。
若原文为冷僻字而未经规范简化者,则保留原文不予校改。
4.2.6 由于版式变化而做的处理凡原文中表示文字位置的“右”、“左”,一律改为“上”、“下”,不出校记。
4.2.7 统一说明例凡内容重复的校记,为避免繁琐,可在点校说明中统一指出,不必一一出校。
4.3 出校记的原则4.3.1 改动底本的处理凡据校本或文义改动底本上的文字,包括误字、脱文、衍文、倒文等,一律出校记说明。
4.3.2 有参考价值异文的处理凡底本文字不误,但校本异文有重要价值、义可兼取者,虽不改动原文,亦可出校记说明。
4.3.3 原作者之误的处理凡作者引书或引事有误者(如具体史实或人名、地名、年代记载等),不可改动原文,出校记说明其误。
4.3.4 避讳字、冷僻字及部分不常见通假字的处理作者避本朝名讳或家讳而改字,凡有碍文义者,应出校记说明本字;原文中的冷僻字及影响理解的不常见通假字,可酌情予以注释。
4.4 校勘记的书写点校者在电子文档所加校记,均以脚注形式见于当页。
脚注的数字序号以带方括号的形式表示,如[1],[2],[3]…4.4.1 误文校记(1)凡属底本明显误字,据校本或本书改正者,可记作:某:原作“某”,据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或本书某卷某篇)改。
如《甲乙经》卷一第一“精舍志”。
志:原作气,据《灵枢·本神篇》、《太素》卷六改。
(2)凡疑底本误,但诸本皆同,缺乏校改证据者,可记作:某:诸本同,疑为“某”之误(或作:疑误)。
(3)凡属原书作者引文有误者,一般不改,可于校记中说明原著作文字,记作:某:某某作某。
4.4.2 脱文校记(1)凡属底本明显脱文,据校本增补者,可记作:某:原脱,据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补。
如《针灸甲乙经校注》卷三第八“风门,一名热府”注:“一名,原脱,据《外台》卷三十九、《千金》卷二十九、《铜人》卷四补。
”(2)凡疑底本有脱文,虽未据补但有倾向性意见者,可记作:某:此后某本或某书某卷有某字。
如《素问·阴阳离合论》:“阳明根起于厉兑。
”注:“厉兑,此后《灵枢·根结篇》、《太素·阴阳合》均有‘结于颡大’四字,据此前太阳文例,疑脱。
”《素问·刺志论篇》“气虚身热,此谓反也。
”新校正云:“按《甲乙经》云:气盛身寒,气虚身热,此谓反也。
当补此四字。
”4.4.3 衍文校记(1)凡属明显衍文,据校本删者,可记作:某:此后原衍某字,据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删。
如《针灸甲乙经》卷一第一:“肝,悲哀动中则伤魂。
”注:“肝:此后原衍‘气’字,据《灵枢·本神篇》、《太素》卷六残篇及余脏文例删。
”(2)凡底本有疑为衍文者,可记作:某: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无,疑衍。
如《针灸甲乙经校注》卷二第一:“人经不同,络脉异所别也。
”注:“别也,《太素》无。
按此段文字有韵,所与上下‘下’相协,皆上古音鱼韵平声,故‘别也’二字疑衍。
”(3)凡底本中难以判断是否为衍文者,可记作:某: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无。
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暴怒伤阴,暴喜伤阳。
厥气上行,满脉去形。
”注:“厥气上行,满脉去形:《甲乙经》卷六第七同。
《太素》卷三残篇无。
”4.4.4 倒文校记(1)凡底本字倒,据别本或别书乙正者,可记作:某某:原作某某,据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乙正。
如《甲乙经》卷一第一:“节阴阳而调柔刚。
”注:“柔刚,原作‘刚柔’,于韵不合。
据《太素》卷六首篇及《灵枢经》乙正。
”(2)凡底本文句倒错,据别本或别书改正者,可记作:某某:原在“某某”句下,据某本或某卷某篇移改。
如《甲乙经》卷五第一下:“八八,天癸竭,精少,肾脏衰,形体皆极。
”注:“天癸竭,精少,肾脏衰,形体皆极此12字原在‘肝气衰,筋不能动’句下,据《素问绍识》丹波元坚之说移此。
”(3)凡底本与校本字句倒置,而疑为底本有误者,可记作:某某:某本或某卷某篇作“某某”,疑倒。
如《素问·奇病论》:“亦正死明矣。
”注:“亦正死明矣《甲乙经》卷九第十一作‘亦死证明矣’。
疑‘正死’二字互倒。
”4.4.5 异文校记(1)凡底本与校本的异文并存,但无法判断异文孰是孰非者,可记作:某某: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作“某某”。
(2)凡诸本不同,难定是非者,可记作:“某某:未详。
”如《太素·气府》:“督脉气所发者二十六穴,项中央三,大椎以下至尻二十节间各一,骶下凡二十一节,脊柱法。
”注:“《明堂》从兑端上项,下至瘖门,有十三穴,大椎以下,至骶骨长强,二十节,有十一脉,凡二十四穴,督脉气所发。
与此不同,未详。
”(3)凡底本与校本的异文并存,可以提出倾向性意见者,可记作:某某:某本或某书某卷某篇作“某某”,义胜(或义长)。
如《甲乙经》卷一第一:“精气并于脾则饥。
”注:“饥:原校云:‘一作畏’。
《医学纲目》:‘畏,当作思。
’据上下文例,作‘思’义胜。
”5 古籍的标点5.1 使用标准标点符号的使用,按1996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施行。
5.2 标点原则5.2.1 没有标点的古籍,要加标点;已有标点的古籍,要注意审核。
没有标点的古籍,要加标点;已有标点的古籍,要注意审核。
5.2.2 标点不宜过于零碎或复杂,不宜过多地使用顿号,慎用分号、问号、叹号等。
如:“三、五日”,应作“三五日”。
5.2.3 引文的标点原文中的引文,只加冒号不加引号。
如:“仲景曰……”,标点为“仲景曰:……”。
凡作者引前人的论述者,一律不加引号;凡作者引前人论述有“云”、“曰”者,只在其后加冒号“:”。
5.2.4 文中夹注的标点文中夹注的内容,要以括号区隔,独立标点;括号要放在原文标点之后,如《黄帝内经明堂》卷一:中府者,(府,聚也。
脾肺合气于此穴,故曰中府。
)肺募也。
(募,犹盛也。
肺之盛气近出此穴也。
)5.2.5 书名号的使用凡古籍中引文出现的书名,一律要加书名号。
篇名若与书名同时出现,则加书名号并以间隔号隔开,如《素问·至真要大论》;若单独出现,可不加标点。
5.2.6 间隔号的使用凡作者与其生活年代之间,要加间隔号“·”。
如:梁·陶弘景5.2.7 破折号的使用原文中分项列举的内容,如古书凡例中常见:一×××一×××(仅是分项列举,并非一、二、三、四……有序排列)各项之前应当用破折号“——”,而不应标点为“一、×××”。
6 点校说明的撰写规范6.1 撰写目的向读者介绍该书的现存状况,底本、校本的选择情况,校勘体例等问题。
6.2 撰写规范一篇完整的点校说明,应包括下列内容:(1)原书作者的生平简介;(2)著作年代、主要内容、学术思想及对后世的影响;(3)刊刻流传情况、版本源流系统;(4)底本、校本的选择,校勘本书引用的资料及汲取前人的校勘成果;(5)校勘体例和原则,以及版本简称或引书简称等。
上述各项内容,根据所校古籍的具体情况不同,可详可略。
字数以800~1500字之间为宜。
7 内容提要的撰写规范7.1 撰写目的向读者介绍该书的主要内容和学术思想等情况。
7.2 撰写规范一篇完整的内容提要,应包括下列内容:(1)作者生平简介;(2)成书背景;(3)主要篇卷内容;(4)学术思想、流传情况及对后世的影响。
(5)点校整理的现实意义、所据底本和方法(简要说明)。
字数以不超过300字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