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经济法体系概念及意义的思考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两篇)2024

引言概述:经济法作为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对于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和法制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的出现是对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法治建设的必然产物。
经济法的基本任务是维护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本文将围绕经济法的认识与理解展开讨论,分别从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经济立法的原则、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以及发展经济法的对策等五个大点展开详细阐述。
正文内容:一、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1.经济法的概念与内涵2.经济法的特点和基本原则3.经济法的分类和体系二、经济立法的原则1.立法的目标和基本原则2.立法程序和决策机制3.立法的适用和修订原则三、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2.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3.经济法与刑法的关系4.经济法与国际法的关系5.经济法与其他专门法的关系四、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1.经济法在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2.经济法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方面的作用3.经济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五、发展经济法的对策1.加强经济法的科学研究与立法研究2.建立健全经济法的宣传教育体系3.完善经济法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外经济法经验5.不断完善经济法的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新需求总结:经济法作为现代经济运行和法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们应该认识到经济法的特点和基本原则,树立正确的立法目标和原则,加强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关系,充分发挥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同时,我们要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和宣传教育,完善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积极与国际接轨并吸收借鉴国外经济法经验,不断完善经济法体系,推动经济法的发展和进步。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应对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挑战,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引言概述经济法是指规范和管理经济活动的法律体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趋势,经济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

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经济法是指调整、规范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体系,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手段。
在当今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经济法的体系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我认为,经济法体系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经济法体系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虽然已经初步建立,但是在不同领域之间、不同法律之间还存在许多交叉和冲突。
财税法和金融法之间的协调、海关法和进出口税收法之间的整合等问题,使得整个经济法律体系显得有些零散和松散。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经济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衔接不畅、互相牵制的情况,影响了其有效性和实施效果。
经济法体系缺乏针对性和灵活性。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变化,经济法律制度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也显得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的经济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过去的制度框架下,缺乏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适应性和灵活性。
在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等新兴领域,法律对其监管和规范依然不够完善,无法很好地适应其发展需要,造成了监管滞后、规则不明确等问题。
经济法体系缺乏统一和权威性。
由于我国的经济法律体系主要由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多个部门共同组成,法律制定、实施和审判之间存在分权和分散的现象。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不同的部门在经济法律实施中出现意见不一,甚至相互牵制的现象。
对于经济主体来说,面对这样的多头管理机构,往往感到无所适从,不知道该听谁的,导致法律的权威性受到了质疑,也影响了其实施效果。
经济法体系缺乏综合和前瞻性。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经济法体系需要具备综合性和前瞻性的特点。
但是目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在一些关键领域还显得比较薄弱,比如在金融风险防范、产业发展引导、国际贸易促进等方面,缺乏系统的、前瞻的法律制度保障。
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在一些关键节点上出现监管空白、制度缺失等问题,对经济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解决。
加强经济法体系的整合和协调。
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

经济法体系问题之我见经济法是指对经济活动中的各项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涉及到国家经济管理、市场经济秩序、企业经营行为、资源利用等方方面面,是国家社会经济活动的重要调节和保障。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经济法体系也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在此,我将结合自己的观点,对经济法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经济法体系的体系结构和内容不够完善。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法律体系应该更加贴合市场经济的需求,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和规律。
目前我国的经济法体系中仍存在着不少不足之处。
一些新兴的经济领域和业态尚未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导致在实践中出现了法律真空,影响了经济发展的秩序和稳定。
一些旧有的经济法律条文也需要不断更新和改进,以适应新的经济形势。
我认为,经济法体系需要进行全面的审时度势的完善和提升,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和发展。
经济法体系中的法律法规存在不完善、不协调的问题。
在我国的经济法体系中,存在着大量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既有上位法,也有下位法,既有一般性法律,也有专门性法律。
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实施主体不尽相同,导致了整个经济法体系中存在不完善、不协调的问题。
一些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和重叠导致了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困扰,增加了监管部门的管理成本。
我认为,经济法体系中的法律法规应该加强统一协调,避免不同法律法规之间的冲突和重叠,以提高整个经济法体系的效率和可操作性。
经济法体系中的法律实施和执行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
经济法的实施和执行是经济法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对法律规定的贯彻和执行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法体系的效力和权威。
在实际中,由于一些机制和条件的不足,导致了经济法实施和执行中存在不完善的问题。
一些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有限,导致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得不到及时处理,侵蚀了经济法体系的权威性;一些地方政府的执法力度不一,导致了一些地方市场经济秩序的松懈和混乱。
我认为,经济法体系中需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实施和执行的力度,建立健全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监管机制和联动机制,提高法律的执行效率和权威性。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

我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今年开了经济法这门课,因为高中有上过经济法课,所以对经济法还是很感兴趣的,其实我对法律都感兴趣拉,以前的理想就是做个律师;我们的经济法由刘锋老师教授,蛮喜欢老师的;下面就我谈谈对经济法的理解和认识;先说说对经济法的认识把;刚开始经济法律给我的印象往往是比较实质性的意义,比如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对经济法的总体还是比较模糊的;后来知道经济法产生的直接根源是自由放任的商品经济管理模式所产生的市场秩序失衡,从而要求国家公共权力的介入以维护公共利益、稳定市场秩序、促进效率与公平;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但是总感觉经济法跟民法差不多,经过学习经济法知道了,经济法和民法都以一定的财产关系为调整对象,其作用都在于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合法经济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知道了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两者的关系曾经是模糊不清的,以往法院的经济审判庭审理的多数是民事案件,以至于法院将经济审判更名为民事审判庭,让一些人认为经济法存在,这是一个误解;现在看来,经济法与民法的个性大于共性;他们是具有不同法律理念和法律制度的两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尽管法律从整体上来说是用来维护和平衡效率与公平这两大价值,但作为经济法这一独立法律部门有其所侧重的追求价值,即经济法总体上追求的价值是:可持续的社会整体效益;由追求价值便引出了经济法所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经济民主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公正原则;所以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及其政府主管部门为了修正市场运行的缺陷,实现社会整体效益的可持续发展而履行各种现代化经济管理职能时与各市场主体发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总称;上课中刘老师通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比如公司法案例、合伙企业法案例、外资案例、破产案例、合同法案例等等,并且通过观看关于经济法的视频,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我们在上课时也学得津津有味,很有趣;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听过刘锋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然后,老师在上课手脚过程中穿插了许多学习经济法的方法;通读教材是必要的,最后就开始抓重点,比如说合同法之类的,然后就是案例分析,.案例主要是理解,死记硬背解决不了问题,理解了以后碰到同样的案例也不会怕;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无时无刻不在运用经济法,大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小到个人的利益;接下来;我说下我对经济法的大体理解:为什么要实行经济法呢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常常碰到经济合作上的问题;所以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第二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这种差别造成了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相对不太完善,被投机份子有机可乘,对一些损害国家人们利益的行为无法可依;但只要努力做好普法工作,树立以及强化公民的相关经济法律意识,让人们在经济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都寻求经济法律的保护,才能有助于经济法律的完善,才能真正的做到知经济法,守经济法,不犯经济法;再而是我们大学生学习经济法的重要意义;经济法律知识是大学生必备素质之一,我们必须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用它来促进和规范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市场经济中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平交易,合法赚钱;而我们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群更应该在生活过程中,遵守经济的相关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学经济法对我们大学生还是特别有帮助的,即将踏入社会的我们,我觉得我们最应该知道的就是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旨在确立、变更、解除以及终止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建立和调整劳动关系的主要法律形式,作为一种独立的合同类型具有以下特征:劳动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定力的合同;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劳动合同具有法定性;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学好劳动合同法可以让我们避免上当,避免自己的利益收到损害;学了劳动合同法可以让我们在签合同时学会一定要仔细看清条款,不能马虎,这关系着我们自身的切实利益;我们必须在保护我们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遵守合同,也不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上课时我对公司法也很爱听,以前对开公司不是很懂,现在学了经济法,学会很多,万一自己以后有机会开公司,即使自己跟别人一起创业开的公司,学了经济法里面的公司法,既可以避免上当受骗,又可以不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学校开设这个课程就是想我们了解这些的重要性;呵呵;综上所述,我通过学习了这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经济法真的是一门很有用的课,可惜学的不深入,希望有机会再深入的学习;谢谢刘老师的辛勤授课;。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

对经济法的认识和理解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和调节市场经济活动、保障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的功能、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以及经济法的发展趋势等方面,对经济法进行深入的认识和理解。
一、经济法的定义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各种经济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保障。
二、经济法的功能1、规范市场主体:经济法通过规定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竞争的公平和有序。
2、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交易行为,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
3、调控宏观经济:经济法通过规定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保障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4、保障劳动者权益:经济法通过规定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就业机会的平等和劳动关系的和谐。
三、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领域的关系1、与民法的关系:经济法与民法都是调整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两者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经济法则主要调整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2、与行政法的关系:经济法与行政法都涉及到国家对经济的干预和管理,但两者的侧重点不同。
行政法主要调整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行政程序,而经济法则主要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措施及其监管。
3、与商法的关系:经济法与商法都涉及到商业活动和商业关系,但两者的调整范围不同。
商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业关系,而经济法则主要涉及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管理。
四、经济法的发展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经济法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经济法将呈现出以下发展趋势:1、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越来越重要的议题。
未来,经济法将更加注重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强监管力度,打击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
经济法的意义和价值

经济法的意义和价值经济法是指规定和调整经济活动中各个主体之间关系的法律体系,它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本文将从法律规范经济行为、保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公平等方面来探讨经济法的意义和价值。
经济法通过法律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现代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规则的制约和保障。
经济法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经济交易的行为准则,保护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和诚信性。
只有在法治环境下,市场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保证各方利益的平衡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经济法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通过对经济活动的调节和引导,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例如,通过建立健全的市场秩序和法律制度,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促进了投资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
同时,经济法还鼓励和保护创新活动,推动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和制度支持。
经济法在维护社会公平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资源分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不均衡的现象。
经济法通过建立公正的法律制度和机制,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资源的公平分配。
例如,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反垄断法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经济法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防止和惩治各种违法行为,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
经济法还扮演着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作为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一,经济法为国家治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手段。
国家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经济法来引导和调控经济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和升级。
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需要依赖于法治环境和法律制度,从而提高国家治理的效能,保障国家的长治久安。
经济法在现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它通过法律规范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创新和产业升级;维护社会公平,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同时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工具。
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下,经济才能够健康有序地发展,为社会和人民谋福祉。
对经济法概念、对象、体系的再认识

对经济法概念、对象、体系的再认识[内容提要]:在市场经济体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法制日趋完善的新形势下,必须重新认识我国经济法的概念、对象与体系。
基于对传统的经济法根本理论的深刻反思,我国的经济法应以行政管理性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以宏观调控法、市场管理法、资产资源管理法及涉外经济管理法等为根本框架,从而构成我国经济法的科学体系。
[关键词]:经济法、行政管理性经济关系、经济法体系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实立,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市场经济法制的日趋完善,为经济法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条件,迎来了中国经济法空前开展的新纪元。
在新形势下,反思过去,面对现实,展望未来,对经济法的假设干根本理论问题必然会形成某些新的认识。
为进一步促进对经济法根本理论问题的研讨,笔者拟就经济法的概念、对象、体系等假设干根本理论问题略抒浅见,以就教于法学界同仁。
一、关于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的概念是经济法学的根本范畴,是经济法学体系和构造的支柱,也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能否科学地提醒和界定经济法的概念,不仅关系到经济法理论框架的构筑,而且直接决定着经济法能否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存在。
因此,对于经济法概念的提醒与探讨,是经济法学研究不可回避的、最根本的理论问题之一。
如果这一问题不能得到圆满的解决,无论经济法在形式上是如何的繁荣,在实践中是多么的重要,其结果都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成为没有根基的空中楼阁。
有鉴于此,自经济法概念被引入我国后,二十年来,对经济法概念的研讨始终是我国经济法学界乃至整个法学界所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人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对经济法的概念作出了种种不同的界定,并由此形成了不同的经济法学说。
(注:对经济法概念的不同认识,形成了种种不同的经济法学说,举其要者,大致有三,即“纵横统一说”、“经济行政法说”、“学科经济法说”等。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实立,特别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善,某些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颇有影响的经济法学说已经逐渐地被放弃。
对经济法体系的反思

对经济法体系的反思经济法的体系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的问题,它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直接的联系,并且比调整对象更为直观和具体。
因此,笔者认为,首先应该分析学界关于经济法体系的不同观点,明确经济法体系概念,进而得出合理结论。
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国内学者对经济法体系下的定义,对经济法体系,国内学者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1)认为经济法体系是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是由多层次的法规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多层次的经济法规包括了基本经济法规、主要经济法规、辅助经济法规等等。
(2)认为经济法体系是经济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经济法律规范的总体表现,它以所有现行的和即将制订的经济法律为基础,以经济法的部门法为主体,以经济法群为单位,以宪法中的经济条款为统帅组成,内容和谐一致,形成完整统一的经济法律规范的有机整体。
比较以上这两种观点,可以看出,这两种观点在经济法体系是所有现行的调整经济关系的规范性文件体系方面是一致的,争议在于即将制定的经济法律规范文件是否属于经济法体系。
要明确什么是经济法体系,我们可以基本的概念:法律体系入手。
目前关于法律体系的概念有很大争议,这里主要列举以下三个国内关于法律体系的不同理解:第一,认为法律体系是指一国整个法律上层建筑系统,包括各项法律制度和法律实践活动。
第二,认为法律体系是指立法体系或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第三,则是认为法律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具有密切内在逻辑联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系统结构。
针对上述三种不同的观点,可以从以下思路来分析法律体系:首先,笔者认为,我们要明白,法律体系不包括立法体系。
法律体系是一个学理上的概念,而相对的,立法体系则是形式上的法律,是由一系列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组成的。
以民法为例,民法是由民法典规范性法律文件表现出来,但是,我们不能说中国没有颁布民法典时就没有民法部门,而且,民法法律部门,不仅仅由民法典表现,其他民法法律规范也是属于民法法律部门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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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济法体系概念及研究意义的思考摘要:经济法体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的问题,对于经济法体系的概念,法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但经济法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部门已是法学界的基本共识。
对经济法体系的研究有利于促进经济法学的学科建设;有利于加强经济法制建设;有利于促进国家对经济干预手段的转变,进一步的转变政府职能。
关键词经济法体系概念意义
经济法是规范国家为实现社会整体利益,弥补市场缺陷而调控和规制经济运行的法律部门,是保障社会整体经济利益的衡平协调法。
经济法的体系是经济法基本理论问题之一,经济法体系如何确立,直接关系到人们对于经济法的直观认识,间接地反映了该学科的发展水平,科学的经济法体系的建立对于经济法的发展和完善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对于经济法体系的概念问题,法学界是有争议的,从而造成了对经济法体系认识的模糊不清。
综观目前国内学者对于经济法体系的几种观点,不难看出,学者们大多将其设计得过于宽泛,不适当地将某些本属于商法部门法的一些法律纳入到经济法的范畴之中,且对于社会保障法的归属也颇有争议。
也有极少数学者将其设计的过窄,致使人们很难把握经济法的体系。
具体说来,法学界对经济法体系的概念问题,主要有以下两种不同的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体系是指将现有的经济法律、法规进行
梳理,按一定的逻辑关系建立起各个经济法部门,并使各经济法律部门有机联系起来的经济法系统。
第二种观点认为经济法体系是指以现行的和将要制定的且具有经济法性质的经济法规为基础,以一定的逻辑关系形成的经济法规范的有机整体。
不难看出两者争议的焦点在于——将要制定的法规是否属于经济法体系的内容。
对此笔者持否定态度,理由如下:首先,根据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应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的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具有密切内在逻辑联系的法律规范和制度的系统结构。
其不包括尚未制定出来的法律,只是对实然的已经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加以系统化归类。
因此基于学理上法律体系的概念,笔者相应地认为,经济法体系是由经济法的法律规范著称的若干分支部门法的总和。
其次,尚未制定出来的法律规范有太多的变数,虽在理论上其所规范的内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但在具体的制定过程中基于各方利益的考量及其他种种因素的影响,法律规范权利义务的设定不免与其理论宗旨产生不一致,从而再将其归入到该部门法当中就显得尤为不适了。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赞同第一种观点。
二、研究经济法体系的意义
根据经济法的研究对象,通常认为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子部门组成的有
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其基本构成要素是经济类规范化文件。
对
于经济法体系的研究有一个大的前提即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否则谈其体系就毫无意义可言,且无从谈起。
在此基础上我们需要研究的就是,其体系中应当包括什么内容以及研究它的意义何在。
(一)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已是法学界的基本共识一个法律是否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是否能够成为一门独立的部门法,根据部门法划分的通行理论,这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
在此笔者认为,经济法法律部门的划分是以其特有的调整对象而决定的,其调整方法对于经济法律部门的独立不具有很显然的意义。
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目前学界主要有杨紫煊的“协调说”、李昌麒的“干预论”、漆多俊的“调节说”以及宏观调控说。
综观以上各观点,可以说经济法使国家权力介入到社会经济生活中,其调整的是与国家干预经济有关的经济关系。
至于是“协调经济”、“干预经济”、还是“调节经济”笔者认为其实质都是一样的,过多的讨论其间的区别,只会陷入文字游戏当中。
进一步而言,国家干预经济的经济关系是不平等主体间的经济关系,主体间具有隶属关系,具体说来即国家在调控经济运行、管理社会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在政府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发生的经济关系。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直接决定了经济法的体系
人们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认识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对于经济法体系的构建,从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这一基础理论在经济法中的重要性得以凸显。
至于经济法体系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本文将在下一
部分阐述。
在此,我们先来谈谈研究经济法体系的意义。
具体说来,体现在以下方面:
1. 对经济法体系的研究有利于促进经济法学的学科建设。
经济法体系的发展与经济法学的发展是互动的,经济法体系的不断丰富与完善必将促进经济法学的发展;反之,经济法学的不断发展也必将促进经济法体系的丰富与完善。
2. 对经济法体系的研究有利于加强经济法制建设。
经济法学的系统化、完整化将有利于经济法制的完善。
国家对经济的干预是通过经济法的授权以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问题。
这样,经济法的出现就成为必然,对市场进行规范的同时也制约和防止了政府权力的滥用。
进一步的,经济法体系所要囊括和解决的也即是以上两个失灵问题,以使经济法的功能得到有效发挥。
3. 对经济法体系的研究有利于促进国家对经济干预手段的转变,进一步的转变政府职能。
这一点尤为明显的体现在国企改革中。
政府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能——政资分开、政企分开,这是经济法对政府的基本要求。
与此同时,在我国目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法还要求政府还权于企业、还权于社会,从目前的现状看来,较之先前已有很大改观,但仍不尽如人意。
因此,经济法体系的完善将有助于政府职能的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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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刘怡芊. 试论经济法体系 [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09 (03)
[3] 李颖. 论我国经济法的体系 [j]. 时代经贸. 2006 (04)
[4] 张慧. 现代经济法产生的逻辑起点分析 [j]. 科技致富向导. 2010 (24)
作者简介:
刘博,男,助教,白求恩医务士官学校基础部政治理论教研室教员
于承良,男,副教授,白求恩医务士官学校基础部政治理论教研室教员
翟庆海,男,副教授,白求恩医务士官学校基础部政治理论教研室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