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编制说明
团体标准《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量等级》编制说明

团体标准《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量等级》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本团体标准《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量等级》是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基于气象服务需求而要求制定的,由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系统开放实验室承担具体编写工作。
2.协作单位无。
3.主要工作过程2015年7月,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对短时临近降水估计和预报等服务产品进行检验和评估,提出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量等级的划分需求。
该工作由系统开放实验室承担,分别从历史降水数据加工整理,降水标准划分方法等方面开展工作,形成初步结论。
2016年,在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内部征求专家意见,将降水等级的范围限定在1小时(含)以内,将全国各地降水统一为以中东部地区为代表的单一标准。
2016年9月,向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提出申请,请求成为团体标准。
4.标准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的工作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的论据建国以来,我国天气预报业务采用了约定俗成的降水标准。
基于此传统,中央气象台于2012年主持制定了国家标准,即GB/T 28592-2012。
该标准规定了24小时和12小时的降水和降雪标准。
此标准主要针对天气预报业务,没有顾及到气象服务密切关注的更短时段的降水标准。
另外,降水在时间分布上具有明显的不连续性,因此无法通过各种内插方法得到更短时段的降水等级标准。
本团体标准《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量等级》的建立是基于已发布和普遍接受的GB/T 28592-2012标准,即24小时和12小时的降水标准,从该国标确定的降水量入手,分析各等级的概率百分位,并以此为标准,映射到气象服务关注的更短时段的降雨量,从而形成,因此,本团体标准与国标具有内在的一致性。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以2008~2015年共8年间经质控后的降水数据为基础,以GB/T 28592-2012规定的24小时降水等级标准,寻找对应的百分位,以中东部地区为准,分别得出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的百分位是70%、88%、96%、99.5%、99.95%。
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量等级

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量等级
1 范围
建立主要短时时间段内、主要降水级别的气象服务等级标准。
时间段分别为5分钟、10分钟、30分钟、1小时,等级包含小雨、短时中雨、短时大雨、短时暴雨、短时大暴雨。
本标准不涉及雪等固态降水。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服务相关的降水监测、预测、预警,以及其他行业与短时降水相关的领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8592-2012降水量等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短时short time
有别于传统天气预报业务涉及的时段,即12小时及以上时段,气象服务关注的短时降水天气一般限定在1小时及之内主要时段。
3.1降水量rain
在某段时间内,降落到地面的液态水深度,未经蒸发、渗透和流失,单位用毫米表示。
单位时间内降水量称降水强度。
降水强度用降水等级来进行划分。
4 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等级划分的原则
按照GB/T 28592-2012确定的24小时降水量等级对应的数值,基于2008~2015年共8年间24小时降水数据,寻找相应的百分位,以中东部地区为准,分别得出小雨、短时中雨、短时大雨、短时暴雨、短时大暴雨的百分位是70%、88%、96%、99.5%、99.95%。
以此百分位为标准,再对同期5分钟、10分钟、30分钟、1小时的降水资料进行分析,获得中东部地区相应时段的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等级划分标准。
4 短时临近气象服务降水等级划分
降水等级分为5个等级,时间上则分为常用的5个短时时段,具体划分见表1
表1 气象服务降水等级划分表。
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大纲

NFCS2-CMS-PD-01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大纲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二○一一年七月审定:邓坚审核:辛立勤刘志雨吴礼福任齐编写:辛立勤刘志雨吴礼福任齐杨建青赵峥成建国詹全忠祝明王金星王琳胡健伟王光生曾焱付静杨丹钱峰毛学文陈德清目录第一章项目综述 (1)1.1项目背景 (1)1.2现状及存在问题 (3)1.2.1一期工程建设成果 (3)1.2.2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建设存在的不足 (6)1.2.3现状与差距 (7)1.3初步设计报告编制的依据 (14)第二章工程建设目标与任务 (16)2.1建设目标 (16)2.2建设原则 (17)2.3建设任务 (18)2.3.1信息采集系统 (19)2.3.2移动应急指挥平台 (20)2.3.3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系统 (20)2.3.4数据汇集平台与应用支撑平台 (21)2.3.5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 (21)2.3.6业务应用系统 (24)2.3.7视频监控系统 (26)2.3.8系统集成与整合 (26)第三章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 (27)3.1工程概述 (27)3.1.1工程项目名称 (27)3.1.2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负责人 (28)3.1.3初设及概算编制单位 (28)3.1.4概算编制依据 (29)3.2工程建设单位情况 (29)3.3需求分析 (29)3.4总体建设方案和总体结构 (29)3.5系统的主要功能 (30)3.6信息采集系统 (33)3.6.1水情信息采集 (33)3.6.2工情信息采集 (34)3.6.3旱情信息采集 (35)3.6.4工程视频监控试点 (37)3.7移动应急指挥平台 (39)3.7.1设计范围 (39)3.7.2设计内容 (39)3.7.3设计要求 (39)3.8计算机网络与安全系统 (41)3.8.1设计范围 (41)3.8.2设计内容 (41)3.8.3设计要求 (42)3.9数据汇集与应用支撑平台 (44)3.9.1设计范围 (44)3.9.2设计内容 (44)3.9.3设计要求 (45)3.10防汛抗旱综合数据库 (45)3.10.1设计范围 (45)3.10.2设计内容 (46)3.10.3设计要求 (46)3.11业务应用系统 (47)3.11.1设计范围 (47)3.11.2设计内容 (49)3.11.3设计要求 (51)3.12系统集成设计 (52)3.12.1设计范围 (52)3.12.2设计内容 (52)3.12.3设计要求 (53)3.13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 (54)3.13.1项目建设管理 (54)3.13.2项目运行管理 (55)3.14人员配置与培训 (56)3.15项目实施进度 (56)3.16初步设计概算 (56)3.16.1编制说明 (57)3.16.2概算依据 (57)3.16.3初步设计投资概算书 (59)3.17风险及效益分析 (60)第四章设计任务划分 (61)第五章设计成果及进度要求 (63)5.1设计成果 (63)5.1.1水利部初步设计成果(提交初步设计审查成果) (63)5.1.2流域机构初步设计成果 (64)5.1.3省级初步设计成果 (64)5.2进度要求 (65)第一章项目综述1.1 项目背景我国幅员辽阔、江河众多、地形复杂、气候多样,特有的自然条件和地理因素决定了我国是水旱灾害频繁的国家。
防汛预案编制大纲

防汛预案编制大纲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我国防洪安全,减轻洪水灾害损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科学实施防洪调度、抢险救灾,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保障社会经济发展,制定本防汛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以及国家、地方相关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地区、各部门的防洪防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防洪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防洪防汛工作。
指挥部成员包括相关部门负责人。
2.2 职责2.2.1 防洪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防洪防汛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2)组织制定、修订防洪防汛预案,指导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防洪防汛工作。
(3)负责防洪防汛应急调度、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群众。
(4)协调有关部门,确保防洪防汛资金、物资、设备和技术支持。
2.2.2 指挥部成员职责各成员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防洪防汛工作,协同指挥部开展防洪防汛应急响应行动。
三、预警和监测3.1 预警级别根据洪水灾害风险程度,预警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洪水灾害。
3.2 预警监测(1)气象部门负责监测天气变化,提供洪水、暴雨等气象预警信息。
(2)水利部门负责监测河流、湖泊、水库的水位、流量等水文信息,提供洪水预警信息。
(3)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负责监测本领域内的洪水灾害风险。
3.3 预警发布根据监测预警信息,指挥部决定发布或解除预警。
预警发布后,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四、应急响应4.1 响应级别根据预警级别,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洪水灾害。
4.2 响应措施(1)一级响应:启动防洪防汛一级响应,全面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转移危险区域群众,确保人员安全。
防洪度汛应急预案编制标准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洪水、暴雨等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防洪度汛工作实际,制定本标准。
二、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2. 防洪度汛相关技术标准、规范;3. 防洪度汛工作经验和教训;4. 地方防洪度汛规划和相关要求。
三、编制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3. 综合考虑,统筹兼顾;4. 可操作性,便于实施。
四、编制内容1. 防洪度汛指导思想:明确防洪度汛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2. 组织机构:成立防洪度汛指挥部,明确各级指挥部职责和成员单位。
3. 防洪度汛任务:明确各级指挥部、成员单位在防洪度汛工作中的具体任务。
4. 防洪度汛措施:(1)监测预警:建立健全洪水监测系统,实时掌握洪水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工程措施: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标准,确保工程安全。
(3)非工程措施:加强洪水风险管理和宣传培训,提高公众防洪意识。
(4)应急响应:明确各级应急响应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5. 防洪度汛保障:(1)物资储备:储备必要的防洪物资,确保应急需要。
(2)资金保障:确保防洪度汛工作的资金需求。
(3)人力资源:加强防洪度汛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抢险能力。
6. 应急响应程序:(1)预警发布:根据洪水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应急响应启动:根据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3)应急抢险:组织力量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4)善后处理:对受灾地区进行灾后重建和恢复。
五、编制程序1. 收集资料:收集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地方要求等资料。
2. 调研分析:对防洪度汛工作进行调研分析,了解防洪度汛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3. 编制方案: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制定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4. 评审修订: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订。
5. 发布实施:经批准后,发布实施防洪度汛应急预案。
利用径流系数法做好中小水库的水文预报

利用径流系数法做好中小水库的水文预报中小水库水文预报工作是防汛抗旱的耳目,是遇见未来水情变化的一项科研情报工作。
它不仅是水库进行科学管理,搞好水库调度运行的重要依据,而且可以在防汛抗旱斗争中做到心中有数,取得主动权,对确保水库及下游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战胜洪涝灾害起着重要作用。
水库短期洪水预报中,雨情水情和降雨径流则是其重要的科学数据。
近几年来,我们充分运用劲松水库的水文观测成果,较准确的进行了短期洪水预报和水库调度。
三年干旱仍蓄足水,保证了灌溉与渔业所需。
遭受较大洪灾时也能安全度汛,做到了泄洪不淹地,使下游群众安心、领导放心,有力地保证了各项工作生产的正常进行。
1 小汇水面积径流系数的核定劲松水库是1975 年建立的一座山区水库,位于完达山麓,流域面积31 平方千米,总库容273万立方米,防洪库容240万立方米。
自1977 年开始,水库管理人员进行了多项水文观测,包括降雨、蒸发、入库流量实测、水位库容、出流量观测等项目。
到1981 年,整理分析了五年的水文观测资料,编制了大量的相关图,取得了本地区各个时期径流系数的参考值。
(1)一般年份的年径流系数为0.29〜0.36。
1981年大涝年径流系数达0.48。
(2)大地开化一般在3月8 日左右。
而山区由于郁密度大,开化较晚,桃花汛时间一般在4月9 日至17日,且大都为雨融雪,个别为短期高温化雪。
春化期(4、5 月份)的径流系数一般为0.58〜0.9。
前期由于山区蒸发量小,地表未解冻,初损值很小,径流系数一般在0.8〜0.9 ;后期可选小些,桃花汛多为雨融雪,洪水过程短,三小时洪峰即达库区,汛急而猛,安全度汛不可忽视。
(3)雨洪期(夏秋季)径流系数一般为0.06〜0.26 。
1981 年大涝,其径流系数为0.49(7、8 月份)。
对于降雨历时短(7 小时〜20 小时)且强大的(50 毫米〜100 毫米)暴雨,前期多雨的径流系数可达0.28 左右;如果前期少雨或无雨可选0.14 〜0.18 ,降雨20 毫米左右;如果前期多雨,径流系数可选0.11 左右;前期无雨或少雨,可选0.03 左右,降雨5 毫米左右;前期多雨,可选0.06 左右。
广西地方标准《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规范》编制说明
广西地方标准《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项目来源根据自治区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广西中小河流洪水预报关键技术研究》(合同编号:桂科合1599005-2-3)研究成果及多年来水文预警预报工作实践,编制《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规范》广西地方标准。
我国现行的行业标准《水文情报预报规范》(GB/T 22482-2008)主要是针对有一定资料系列年限(一般不少于10年,50场)的洪水监测资料,按照编制的预报方案开展洪水预报服务工作,其评价指标只针对有预报方案的站点或河段,对于汇流时间短、突发性强、观测资料短缺的中小河流洪水预警评价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行业指导,因此,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通过对中小河流洪水规律的研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提出、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起草了广西地方标准《中小河流洪水预警预报规范》。
二、项目背景及制订的必要性(一) 项目背景广西位于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域,辖14个设区市、110个县(市、区)、1177个乡(镇),濒临北部湾,属山地丘陵性盆地地貌,大陆海岸线总长1769km,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1350条,总长度4.77万km,平均河网密度0.2 km/km2,具有沿海、沿江、沿边和生态良好的区域特点。
受热带气旋和强对流天气系统的影响,全区平均年入境台风2.2个,各地多年平均年降雨量在1100~2800mm之间,多年平均年降雨量1537mm,时空分布极不均匀,70%以上集中在汛期,呈现出洪水高发的基本水情趋势,尤其是中小河流洪水和山区性洪水,灾害频繁,危害极其严重。
经过多年来的监测信息化建设,至2017年底,广西水文部门管理的各类水文监测站点由2010年底的1622个发展到5041个,覆盖的河流也由82条增加至364条,雨量站网密度由220km2/站提升到了30km2/站,水位站网密度由1650km2/站提升到370km2/站,流量站网密度由1900km2/站提升到680km2/站,同时雨量、水位均已经全部实现自动采集传输,近50%流量也实现了自动采集传输。
某县、乡、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某某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暂行)某某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二○一二年二月编制说明本大纲依据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05年下发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编制,按照我区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
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门依据本大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分别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各县在组织编制各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时,要按照本大纲章节目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目录1、某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2、某某××县××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3、某某××县××乡(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某某××县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县境内群山林立,溪河众多,山洪灾害发生频繁。
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山洪灾害,避免群死群伤事件发生,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
2、《某某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某某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某某〈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某某人民政府颁布的法规、条例;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1、《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2、《全国地质灾害防治规划》3、《某某山洪灾害防治规划》4、地方防汛工作方案、预案、山洪灾害防治方案等5、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防汛度汛专项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我单位在汛期期间的安全稳定,提高应对突发洪涝灾害的能力,降低灾害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汛期期间的防洪度汛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防汛度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汛期防洪度汛工作。
(1)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2)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担任。
(3)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防汛度汛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汛期防洪度汛工作。
(1)主任:由防汛度汛领导小组副组长担任。
(2)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 各部门职责:(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汛期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2)财务部门:负责防汛物资、设备采购及经费保障。
(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防汛队伍的组建和培训。
(4)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汛期防洪度汛工作。
三、预警与响应1. 预警:根据气象、水文等部门发布的汛情信息,及时启动预警响应。
2. 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通知各部门、各单位进入应急状态。
(2)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汛情变化。
(3)组织抢险队伍,备齐抢险物资。
(4)对重要设施、重点区域进行巡查,确保安全。
四、应急处置1. 紧急撤离:在洪水威胁到人员生命安全时,立即组织人员紧急撤离。
2. 抢险救援:组织抢险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3. 灾害评估:对受灾区域进行评估,制定恢复重建计划。
4. 信息公开: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汛情信息。
五、后期处置1. 恢复重建:在洪水消退后,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 总结经验:对汛期防洪度汛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3. 责任追究:对汛期防洪度汛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防汛度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调整,应及时修订。
澜沧县城防汛特征水位说明书
澜沧县城防汛特征水位核定成果说明书一、流域概况南朗河属于澜沧江下游的一级支流,发源于澜沧县竹塘乡甘河头,向南流经拉巴乡、东朗乡、勐朗坝,过东回、酒井、糯福、惠民乡进入西双版纳州后汇入澜沧江(湄公河)。
思茅地区境内河长210km,径流面积2075.46k㎡,径流量18.16亿m³。
佛房河是南朗河上的一支流,为穿越小河,径流面积26k㎡,主河道长8km,小河穿过师范学校交通桥,佛双公路交通桥,环城公路交通桥后与城边热水塘河汇合注入南朗河后出县城勐朗坝。
该河河道窄,行洪能力小,在佛房河上游距县城 1.5km处建有坝高为15m,库容为38.8万m³,灌溉农田300多亩的小(二)型水库一座。
二、勐朗水文站概况勐朗水文站于1959年1月由云南省农业厅水利局设立。
同年8月下迁300m,改称勐朗(一)站,1966年9月上迁15 m,改称勐朗(二)站。
地理位置:东经99°55′、北纬22°33′。
断面左岸为自然河道,右岸为澜沧至孟连公路,至上游375 m处有一支流(热水塘河)加入,600 m处有一座大桥(澜沧~孟连),至源头距离32.8km,控制径流面积406k㎡。
实测最高水位1008.39m,相当流量198 m³/s,发生在1983年9月5日,多年平均最高水位为1007.30 m,相当流量108 m³/s;最大年降水量为2102.9㎜,发生在1971年,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62.9㎜,暴雨洪水期多发生在6~9月。
三、堤坝基本情况勐朗镇是澜沧县政府驻地,是全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重要的交通枢纽。
勐朗坝区面积10k㎡,共设城关、勐朗、唐胜三个办事处共45个村寨,人口总数为4.45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460万人,农业人口0.993万人,有耕地面积1130公顷。
佛房河原设计过水流量54 m³/s,河道除三座交通桥两侧有挡水侧墙外,其中均为天然河道,河宽5-8m,河深1-1.5m,过水流量远远不能满足防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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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地方标准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1. 任务来源根据原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蒙古质监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内质监标函〔2018〕154号),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已正式立项,项目序号35号。
2. 起草和协作单位起草单位:呼伦贝尔市气象局。
协作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台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3. 主要起草人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为常煜、孙永刚、张小东、高绍鑫、张煦明、吴昊,人员分工如下:常煜:标准起草负责人,主要负责标准起草工作的组织、技术方案的设计、指标方法研究以及标准内容的把关定稿。
孙永刚:主要起草人,指导标准条款的研发和修改。
张小东:主要起草人,材料编写,资料收集,参与标准条款的讨论和修改。
高绍鑫:主要起草人,资料收集,参与标准条款的讨论和修改。
张煦明:主要起草人,资料收集,参与标准条款的讨论和修改。
吴昊:主要起草人,资料收集,参与标准条款的讨论和修改。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内蒙古东西狭长,从东向西干旱程度逐渐增加,由湿润、半湿润、半干旱到干旱,东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小时降水量雨强相差悬殊。
由于内蒙古这种特殊的气候特征,导致短时强降水不能用全区统一固定的小时降水量定义。
到目前为止,内蒙古地区无短时强降水标准。
短时强降水一般是指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的降水。
根据中国气象局的要求,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新疆、青海6省(区)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本行政区域的短时强降水的标准。
因此,针对内蒙古东部和西部气候差异较大的特点研究内蒙古小时降水特征,重新修订内蒙古汛期短时强降水标准,对我区气象灾害防御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主要起草过程1. 成立标准起草组2018年6月,起草工作组召开会议,整理前期研究成果,对标准制定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制定工作进度计划,明确标准的编制思路和内容,确定人员分工。
2. 组织起草讨论稿和编制说明2018年7~12月,工作组成员按照项目分工,查阅相关的文献、资料、规范和标准,开展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内蒙古汛期小时降水量特征,研讨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等相关内容,初步确立标准结构和主要内容,组织起草《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讨论稿和编制说明。
3.征求内部意见2019年1~3月,向内蒙古自治区12个盟市气象局及专家征求意见,共收到12条意见,工作组逐条进行归纳、汇总,形成修改意见汇总表。
4. 编制征求意见稿2019年4~5月,工作组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气候条件以及地形、地貌等特征,结合汛期短时临近预报工作需求,对讨论稿进行多次修改和完善,完成《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征求意见稿。
四、编制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1. 标准编制原则工作组按照科学性、实用性、规范性原则编制本标准。
2. 主要依据“强对流天气等级”[QX/T 416-2018]中“强对流天气一般指短时强降水、对流性大风、龙卷等天气现象……,在同一个或多个中小尺度天气系统相继或连续影响下,在很短时间内局地出现的雨强较大的对流性降水称短时强降水”,短时强降水定义是研究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的主要依据。
“气象干旱等级”[GB/T 20481-2017]中“Thornthwait方法计算潜在蒸散量”,潜在蒸散量作为划分气候区依据。
“极端降水监测指标”[GB/T 33669-2017]中“采用百分位方法确定降水极端阈值”,百分位方法作为定义短时强降水依据。
3. 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本标准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没有矛盾。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1. 主要条款说明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参考文献。
(1)范围规定了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
(2)术语和定义对本标准涉及到的相关术语的含义进行了界定。
(3)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确定了内蒙古不同盟(市)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
(4)参考文献列出了本标准研究过程中涉及到的相关文献。
2.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试验验证的论述2.1 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工作组依托中国气象局预报员专项项目《内蒙古不同区域短时强降水阈值制定和非常规观测资料应用分析》(项目编号:CMAYBY2016-014)和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科研项目《内蒙古汛期短时强降水标准》(项目编号:201805)研究成果,凝练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主要技术指标和参数。
(1)气候区划分内蒙古地貌以高原为主体,大部地区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内蒙古东部大兴安岭东麓处于东南季风迎风坡,雨量充沛,内蒙古西部阿拉善高原远离海洋,气候干旱(顾润源等,2012)。
内蒙古特殊地形地貌特征,导致全区气候类型差异明显,考虑降水量与气候类型关系密切,依据干燥指数和Thornthwaite方法作为划分内蒙古气候区的指标。
干燥指数为多年平均蒸散量与降水量之比,其中蒸散量采用Thornthwaite方法(GB/T 20481-2017)。
Thornthwaite方法公式如下:PET=16.0×(10T iH )A(1)式中,PET为月蒸散量;T i为月平均气温;H为年热量指数;A为常数。
月热量指数H i公式如下:H i =(T i5)1.514(2)年热量指数H 计算公式如下:H =∑H i 12i=1 (3) 常数A 计算公式如下:A =6.75×10−7H 3−7.71×10−5H 2+1.792×10−2H +0.49 (4) 当月平均气温T ≤0℃时,月热量指数H=0,潜在蒸散量PET=0[mm/月]。
选取内蒙古地区1981~2015年116个国家气象站月气温、月降水量和年降水量。
划分依据利用气候干燥度指数,将内蒙古划分5个气候区,分别为湿润区、半湿润区、干旱区、半干旱区和极干旱区,5个气候区的分布详见图1。
内蒙古自治区9个地级市、3个盟市,分布着119个国家级气象站,其中湿润区9站,半湿润区66站,半干旱区32站,干旱区10站,极干旱区2站(表1)。
图1 内蒙古气候区划分 表1 内蒙古气象站所在气候区信息(2)汛期小时降水量与中国局短时强降水定义的对比中国气象局制定的《短时临近天气业务规定》中指出“短时强降水一般是指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20毫米的降水,内蒙古、西藏、甘肃、宁夏、新疆、青海6省(区)气象局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本行政区域的短时强降水的标准”。
内蒙古小时降水量≥5mm/h、≥10mm/h、≥15mm/h和≥20mm/h年平均次数特征如下:小时降水量≥5mm/h在极干旱区年平均发生次数不到1次(图2a);在极干旱区和干旱区小时降水量≥10mm/h发生概率很低,干旱区到半干旱小时降水量≥10mm/h年平均次数由0.6次递增到1.8次,半湿润区和湿润区高于3次(图2b);小时降水量≥15mm/h年平均发生次数在极干旱区几乎较少发生,干旱区低于0.2次(图2c),半干旱区大部分地区低于0.7次,大于1次仅发生在半湿润区南部、东部和湿润区东部;小时降水量≥20mm/h年平均次数大于1次小于2次共20个站,出现在湿润区东南部,半湿润区东部,其余地区年平均发生频次均低于1次(图2d),近25年在极干旱区和干旱区没有监测到国家级气象站出现≥20mm/h的小时降水量。
进一步证明短时强降水定义≥20mm/h不但对极干旱区和干旱区不合适,而且对内蒙古湿润区和半湿润区也不太适宜。
(a) (b)(c) (d)图2 1991-2015年内蒙古小时降水量年平均次数(a)≥5mm/h,(b)≥10mm/h,(c)≥15mm/h ,(d)≥20mm/h表2 内蒙古各气候区小时降水量年平均次数(单位:次)(3)短时强降水指标利用内蒙古地区1991~2015年夏季(6~8月)111个国家级气象站逐时降水量数据,采用百分位方法确定内蒙古不同气候区短时强降水阈值,即将111个国家级气象站逐时降水量数据从小到大排序,取第99百分位数作为短时强降水阈值。
内蒙古极干旱区、干旱区到半干旱区小时降水阈值由6.1mm/h递增到12.5mm/h,湿润区和半湿润区小时降水阈值为15.2mm/h至14.3mm/h(图3),对应的年平均次数分别为0.1次、0.6次、1.0次、1.5次和1.7次(表3)。
图3(a)99百分位法阈值表3 内蒙古各气候区极端降水阈值(单位:mm)和次数(单位:次)极干旱干旱半干旱半湿润湿润99百分位 6.1 9.8 12.5 15.2 14.3 次数0.1 0.6 1.0 1.5 1.7另外,本标准在起草过程中兼顾技术适用性的同时,充分考虑了内蒙古地区地形、地貌特征,将内蒙古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定义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短时强降水: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15毫米;阿拉善盟、乌海市、巴彦诺尔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短时强降水: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10毫米。
2.2 试验验证的论述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确定后,项目组收集2007年至2008年内蒙古汛期共108个暴雨洪涝灾害案例(简称致灾降水事件,下同)作为检验样本,进行标准验证工作,检验分析本标准制定的汛期短时强降水指标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1)致灾降水事件选取和定义108个致灾降水事件包括,内蒙古东北地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71例,华北地区(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市)12例,西北地区(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阿拉善盟)25例。
利用内蒙古地区119个国家站和自动气象站逐时降水量资料,基于区域降水事件定义(Yu R C,2015),对致灾降水事件小时降水量特征进行分析。
区域降水事件(Yu R C et al,2015)的定义:p x,t=max(p i,t)(i=1,2,……,N) (5)P x,t代表区域小时降水量,P i,t表示第i个站点在t时的降水量,P x,t≥0.1mm/h的时次为有降水的时次,在连续3h及以上的无降水时次后,第一个有降水时次为降水过程的开始时间,连续3h及以上无降水时次前的最后一个有降水时次为降水过程的结束时间。
(2)致灾降水事件特征致灾降水事件高发区出现在内蒙古东北地区(图4),最大小时降水量极大值均超过60mm/h(表4),明显高于内蒙古西北和华北地区;最大小时降水量极小值在15.6~17.3mm/h,高于该地区汛期短时强降水定义(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15mm/h),说明,内蒙古东北地区致灾降水事件中小时降水强度大,且较其余地区强,因此,内蒙古东北地区短时强降水指标高于其余地区是合理的。
另外,内蒙古东北地区致灾降水事件最大小时降水量极小值低于西北和华北地区大部门盟(市),这主要是因为该地区位于大兴安岭东部夏季风迎风坡,大兴安岭东部松辽平原与山脉高程差较大,降水事件持续时间比西北和华北地区降水事件持续时间长,在前期降水较明显的背景下,一小时降水量达到或超过15mm/h可能导致洪涝灾情的发生,因此,将内蒙古东北地区短时强降水指标定义为一小时降水量大于等于15mm/h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