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车险协议(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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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

平安保险合同范本1. 投保人:[投保人姓名]2. 保险人: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一、保险标的[具体保险项目]二、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保险金额:[具体金额]保险费:[具体金额]三、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

四、保险人的义务1. 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人应及时受理投保人的报案,并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定损。

3. 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1. 投保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保险费。

2. 投保人应如实告知保险人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情况。

3. 被保险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定,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保险事故的发生。

4.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六、赔偿处理1.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保险标的进行重新估价。

3. 保险人对赔偿金额有争议的,可以与投保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保险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2. 投保人解除本保险合同的,应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届满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按保险人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八、争议处理本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1. 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2.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投保人、保险人各执一份。

投保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保险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平安车险赔偿协议书

平安车险赔偿协议书

平安车险赔偿协议书甲方:车辆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平安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一、协议背景甲方与乙方签订了车险保险合同,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为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遭受车辆损失,并向乙方提出理赔申请。

二、赔偿细则1. 甲方根据车险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配合乙方进行调查与定损。

甲方需提供与事故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事故照片、事故报警记录等。

2. 乙方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理赔审核。

若审核通过,乙方将根据以下条款对甲方进行赔偿:1) 在车辆损失超过免赔额后的部分,乙方将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比例进行赔偿。

2) 甲方需自行支付免赔额部分的损失。

3. 若甲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损失的发生,或者事故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不符,乙方有权拒绝对甲方进行赔偿。

三、赔偿金额1. 车辆损失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赔偿金额 = 损失总额 - 免赔额2. 乙方将根据甲方提供的修理发票或相关维修费用证明,结合车辆实际价值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计算。

3. 车辆实际价值的计算方式为:车辆实际价值 = 新车购置价格 × (1- 折旧率)四、赔偿支付1. 乙方将在对甲方的理赔申请审核通过后的xxxx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汇入甲方提供的指定银行账户。

2. 甲方应提供准确的银行账户信息,并确保账户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因提供错误账户信息导致赔偿款项无法正常支付的,责任将由甲方承担。

五、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有关保险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2. 甲方在理赔过程中应如实提供车辆损失情况和相关事故经过的详细描述。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 乙方有权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调查与审核,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决定。

2. 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甲方的理赔申请进行处理,并及时通知甲方处理结果。

七、协议解除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协议的申请。

平安车险协议(总部)

平安车险协议(总部)

平安车险协议(总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配送合作协议2010年12月配送合作协议甲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地址:电话:4008866338乙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73号电话:1118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战略合作伙伴。

双方就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积极合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条例、制度,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1.1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规定的配送区域内开展配送平安电话车险单证包等文件类及电话车险单证包加急服务类合作。

1.2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总部需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甲乙双方总部接洽及维护工作。

1.3甲乙双方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根据本协议签订合作协议。

1.4甲乙双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双方总部负责人定期检视合作效果。

1.5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POS机等缴费设备以及正常使用损耗范围内相应的维修服务,由于乙方自行操作等问题导致POS损毁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双方应办理POS机交接手续。

1.6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电话车险服务标准的速递业务服务。

1.7 甲方须按照约定的日期、结算方式与乙方结算配送费用。

第二条定义:2.1 平安电话车险:是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为用户推出的一种的便捷车险购买方式。

用户可以通过拨打指定电话购买车险(商业险以及交强险)。

客服专员与用户通过电话咨询用户信息,用户告知相关信息后,车险公司进行核保,并通过上门收费的方式完成收费,并派送保单。

2.2 保单包:配送内容涵盖“汽车交强险、商业保险(以下简称‘交强/商业’)投保单、缴款通知书、送单申请、交强/商业险条款、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书、服务手册”。

平安车险合同范本

平安车险合同范本

平安车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法设立并具备经营车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乙方希望为其车辆投保,丙方为车辆的合法所有者,丁方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各方经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险标的本合同所指保险标的为丙方所有的机动车,车辆型号为__________,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车架号码为__________,发动机号码为__________。

第二条保险责任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以下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 车辆损失保险:因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毁损;2. 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3.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造成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4. 全车盗抢险:保险车辆被盗抢;5. 其他经双方约定的附加险种。

第三条保险期间本合同保险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第四条保险费及支付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费率和保险金额,向甲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的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保险费。

第五条保险金的申请与支付1. 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必要的事故证明和索赔材料;2. 甲方在收到丙方的索赔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应按照保险法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进行查勘、定损和赔偿;3. 甲方在确认保险责任成立后,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和标准,向丁方支付保险金。

2024年平安车险调解协议书范文模板

2024年平安车险调解协议书范文模板

2024年平安车险调解协议书范文模板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车辆保险服务,乙方的车辆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车辆损失,现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就本次事故的赔偿事宜达成如下调解协议:第一条事故基本情况1.1 事故发生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1.2 事故发生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3 事故责任:经双方确认,乙方对本次事故负有______责任。

1.4 事故损失:乙方车辆损失情况及损失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2.1 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额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______元)。

2.2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______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2.3 乙方指定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保证上述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相关的证明材料,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调查和核实。

3.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甲方支付赔偿款项后,乙方应将事故车辆的所有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给甲方。

3.4 乙方应保证事故车辆在赔偿款项支付前未转让给第三方。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4.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平安车险理赔协议书模板

平安车险理赔协议书模板

平安车险理赔协议书模板甲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被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专业的保险机构,乙方为车辆所有者,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车辆保险理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基本信息1.1 保险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1.2 保险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3 保险合同终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4 保险车辆信息: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识别代码(VIN):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车辆购置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1.5 保险种类:____________________1.6 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1.7 保险费:____________________1.8 保险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理赔范围2.1 乙方车辆在保险期限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甲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理赔。

2.2 乙方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条理赔程序3.1 乙方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事故发生后______小时内向甲方报案。

3.2 甲方在接到乙方报案后,应在______小时内派员进行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

平安车险理赔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全名】【投保人身份证号码】【投保人联系电话】【投保人住址】乙方(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全名】【保险公司营业执照号】【保险公司联系电话】【保险公司地址】鉴于:1. 甲方为【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牌号码:【车牌号码】)投保了平安车险,双方就保险合同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保险合同。

2. 甲方希望乙方就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事故进行理赔,乙方同意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理赔。

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及保险责任1. 甲方投保的保险合同编号为:【保险合同编号】,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为【保险期限】。

2. 甲方投保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险种:- 车身损失险- 第三者责任险- 全车盗抢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自燃损失险- 不计免赔特约险等3. 乙方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进行理赔。

二、理赔申请1. 甲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 甲方应在保险事故发生后【通知时限】内,向乙方提交以下理赔申请材料:- 理赔申请书- 保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事故现场照片- 事故责任认定书- 修理费用清单- 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事故车辆的维修发票- 乙方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3. 甲方提交的理赔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有效。

三、理赔审核1. 乙方收到甲方的理赔申请后,应在【审核时限】内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

2. 乙方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保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甲方提交的理赔申请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事故责任认定是否准确- 修理费用是否合理3. 乙方在审核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补充材料。

四、理赔支付1. 经乙方审核确认,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的,乙方应在【支付时限】内支付理赔款项。

2. 理赔款项支付方式如下:- 直接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付现金- 乙方规定的其他支付方式3. 甲方收到理赔款项后,应在【确认时限】内确认收讫。

平安保险车险的保险合同5篇

平安保险车险的保险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具体编号]甲方(投保人):[投保人姓名/公司名称]乙方(保险人):平安保险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其机动车辆购买乙方保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定义本合同旨在规定甲方就其机动车辆向乙方投保车险的相关事项,包括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赔偿处理等。

车险指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保险标的甲方就其所有的机动车辆(车牌号:[车牌号],车辆型号:[车辆型号],发动机号:[发动机号])向乙方投保车险。

甲方应提供真实、准确的车辆信息。

三、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因保险车辆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2. 乙方对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如雷击、暴雨、洪水等)及盗窃等事故导致的车辆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3. 具体保险责任以平安车险条款为准,甲方对此已充分了解并接受。

四、保险金额及保险期限1. 保险金额:人民币[具体金额](大写:[金额汉字大写])。

2. 保险期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五、保险费及支付方式甲方应支付保险费人民币[具体金额],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甲方逾期支付保险费的,本合同自逾期之日起自动解除。

若甲方需要恢复合同效力,需缴纳相应滞纳金并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六、赔偿处理1. 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2. 乙方将根据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处理。

对于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乙方将在收到完整索赔材料后的合理期限内予以核定并通知甲方处理结果。

3. 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及合同约定的赔偿限额。

对于超出部分,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4. 若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乙方有权拒绝赔偿并解除本合同。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且逾期超过三十日;3. 保险标的因灭失、转让等原因不再需要保险;4. 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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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可分割性
如果主管司法机构裁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不可强制执行,那么,只要这种不可强制执行对本协议项下双方权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将继续有效。
9.6责任限制
在任何情况下协议双方对于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商业损失,业务中断,商誉损失,或是任何其他间接的,特殊的,偶然的,惩戒性的或相因而产生的损失,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负责。
第十条反商业贿赂条款
10.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0.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9.7不弃权
9.7.1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但一方权利的不行使或延迟行使不得以对另一方履行义务造成不便为前提;
9.7.2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前述权利,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9.8补充协议: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双方可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增加补充条款。经双方签署后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8.2.1一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另一方所披露给己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事先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时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披露。双方均不得在本协议规定的业务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8.2.2一方只能向己方需要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律师、财务人员、高管人员及因业务运作应当知悉的人员等)披露保密信息,同时保证接收保密信息的该人员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平安车险协议书范本

平安车险协议书范本平安车险协议书甲方(投保人):(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地址):电话:乙方(保险公司):(地址):电话:鉴于甲方提出申请,乙方同意对其车辆进行保险,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受保车辆基本信息车牌号码:品牌:型号:铭牌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使用性质:第二条保险期限本保险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及保费车辆保险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元整,保费为人民币(金额)元整。

第四条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4.1 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对于因本车辆交通事故造成他人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车辆交强险的赔偿标准予以赔偿。

4.2 其他综合险责任:车辆在运营过程中,若发生碰撞、抛锚、自燃、盗抢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按照保单约定给予赔偿。

4.3 免责条款:以下情况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4.3.1 因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非法行为导致的事故损失。

4.3.2 因车辆本身设计、制造缺陷导致的事故损失。

4.3.3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火灾等)导致的事故损失。

4.3.4 其他保险条款中约定的免责事项。

第五条报案及理赔流程5.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需立即报警并及时报告乙方,提供详细事故情况。

5.2 乙方根据申报的保险事故情况,向被保险人指定的服务机构指派理算人员进行理赔。

5.3 在理赔过程中,双方应互相协商和配合,保障双方权益。

第六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6.1 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协议生效期内对协议的内容进行变更。

6.2 协议有效期内,如非因双方协商变更或协议到期,任何一方未按规定履行责任,视为违约,遭受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独自承担。

6.3 在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均可提出解除协议的申请,经协商一致,解除协议。

第七条协议生效及法律效力7.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双方应遵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保证在法律范围内履行协议内容。

7.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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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配送合作协议2010年12月配送合作协议甲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地址:电话:4008866338乙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地址:北京市宣武区永安路173号电话:1118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互为战略合作伙伴。

双方就配送、服务等方面进行积极合作,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条例、制度,本着互惠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总则1.1本协议适用于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规定的配送区域内开展配送平安电话车险单证包等文件类及电话车险单证包加急服务类合作。

1.2合作期间,甲乙双方总部需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甲乙双方总部接洽及维护工作。

1.3甲乙双方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根据本协议签订合作协议。

1.4甲乙双方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双方总部负责人定期检视合作效果。

1.5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POS机等缴费设备以及正常使用损耗范围内相应的维修服务,由于乙方自行操作等问题导致POS损毁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损失。

双方应办理POS机交接手续。

1.6 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电话车险服务标准的速递业务服务。

1.7 甲方须按照约定的日期、结算方式与乙方结算配送费用。

第二条定义:2.1 平安电话车险:是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公司”)为用户推出的一种的便捷车险购买方式。

用户可以通过拨打指定电话购买车险(商业险以及交强险)。

客服专员与用户通过电话咨询用户信息,用户告知相关信息后,车险公司进行核保,并通过上门收费的方式完成收费,并派送保单。

2.2 保单包:配送内容涵盖“汽车交强险、商业保险(以下简称‘交强/商业’)投保单、缴款通知书、送单申请、交强/商业险条款、交强险费率浮动告知书、服务手册”。

2.3 一次配送:指投保单包配送。

投递主要的动作:客户签字确认投保单、使用POS机收取保险费、收取客户资料,并按要求给待验车辆提供照相服务。

2.4 二次配送:指车险保单包配送。

配送内容有“交强/商业保单、交强/商业发票、交强险标识、交强/商业险条款”。

投递动作:仅包含保单包递送服务一项,无特殊服务,与邮政EMS标准型业务操作方法一致。

2.5 退件原则:通过两次预约投递均未妥投的邮件,当日交回当地平安派件中心,由平安公司重新预约派发投递。

2.6 加急服务:指非按照双方约定时间交接的平安保单包的配送业务。

资费无区分,均按照7.1中“加急服务”款项执行。

2.7 平安公司规定的二级、三级、四级机构详见附件。

第三条操作流程介绍第四条合作试点、服务范围原则及考核标准4.1 试点范围原则:甲乙双方以地域经济环境、业务量发展、硬件设施为基础,协商一致后,选取部分公司进行一期合作试点,定期对合作模式及细则进行调整。

试点完毕后进行全域推广。

4.2 服务范围:乙方仅在甲方各级机构的同城范围(按投递城市城区范围执行)内为甲方提供配送服务。

4.3 考核标准:乙方保证试点期间整体配送成功率不低于90%。

4.3 承诺业务比重:试点结束后,甲方承诺与乙方的合作份额不低于甲方所辖二级机构的20%,三级机构的40%,四级机构的50%以上。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5.1 甲方应向甲方各分公司充分宣导与乙方的合作协议,引导并促成甲方各分公司与乙方的有效合作。

5.2 甲方在有开展合作的城市指定合作负责人,对合作地区的合作协议、日常沟通、定期培训等工作进行总体协调管理。

5.3 在甲方与多家配送商合作时,甲方有义务保障配送任务分配的均衡性。

甲方为乙方分配配送任务应合理分配,不得仅将偏远地区的配送业务分予乙方。

5.4甲方将免费对乙方管理人员和配送员给予相关业务方面的培训、指导,并提供相关业务要求的书面资料。

5.5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配送情况,并进行跟踪、检查和管理。

5.6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业务承接能力及服务质量,并与乙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调剂配送件数量。

5.7 甲方有权制止和纠正乙方违反甲方有关保险业务要求和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6.1 乙方应在与甲方合作的乙方各分公司的考核评价制度中体现对甲方各地合作范围及质量的引导和约束,推动各分公司与甲方开展合作。

6.2 乙方与甲方合作的各分公司需指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甲方有价单证配送业务实施管理。

6.3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合作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甲方的服务模式、客户信息等相关资料泄露给甲方同业。

6.4 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对配送业务的跟踪、检查和管理。

6.5 乙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代为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交付甲方。

6.6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配送服务标准及临时客户服务活动安排,为甲方及甲方客户提供相关服务。

6.7 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辅助配送工具。

6.8 乙方有义务组织相关配送人员接受甲方的培训,并提供场地等培训支持。

6.9 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从事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业务。

6.10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配送服务费用。

第七条服务价格及账期7.1 服务价格:(单位:元/件)7.2 结算账期:甲乙双方于次月5日前确认上月结算收入,7日前由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30个自然日内结付邮费。

7.3如果甲方迟延付款超过90天,则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任何服务,直至甲方付清全部所欠款项,并交纳邮费总额1‰的违约金。

7.4 遇邮政特快专递基本资费调整,则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八条保密条款8.1 保密信息:本协议中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不为公众所获悉的,由信息披露方按照下述方法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操作流程、IT信息、管理诀窍、市场信息、客户名单、经营策略、财务报告以及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和其它信息及其有关的构想、概念和技巧。

8.2 保密义务:8.2.1一方应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另一方所披露给己方的保密信息进行保密,事先未取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时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披露。

双方均不得在本协议规定的业务目的之外使用保密信息。

8.2.2一方只能向己方需要获知保密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律师、财务人员、高管人员及因业务运作应当知悉的人员等)披露保密信息,同时保证接收保密信息的该人员履行本协议的保密义务。

8.2.3一方在严守保密信息时,应给予其如同对自己拥有的具有同样机密性质的保密信息所给予的同样程度的注意力,但无论如何不得低于合理注意的程度。

8.2.4双方互负保密信息的期限是自双方开始接触、洽谈业务时所知悉对方信息时始至双方合作结束后3年止。

8.3例外:一方对于下列信息无须承担本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8.3.1已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8.3.2披露时接收方已获知的,或者接收方未违反法律以及双方约定而通过正常渠道获知的信息;8.3.3由一方独自开发获得的信息;8.3.4对方未限制的第三者的披露或使用权利而披露的信息;8.3.5基于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判或政府机关的要求或法律的规定,一方须披露的信息。

但是,一方应在获知需要披露该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其需要披露之事实。

8.3.6一方事前书面同意向另一方向第三方披露的信息。

8.4本协议有效期间或结束时,一方以书面形式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时,另一方应当依对方的要求立即返还或销毁包含保密信息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保密信息材料(包括其复制品)。

第九条通则9.1协议双方应具有签署及履行本协议的资格和能力,协议双方不因本协议而产生任何合伙关系。

9.2本协议由中文签署,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被视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背景技术权利协议双方保留对各自背景技术中的全部知识产权的独占所有权,任何一方均不得因本协议而享有另一方背景技术中的任何权利、财产所有权或利益。

9.4完整协议本协议将替代双方在此之前就本协议的标的达成的任何口头及书面的协议或其他函件。

9.5可分割性如果主管司法机构裁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方面不可强制执行,那么,只要这种不可强制执行对本协议项下双方权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将继续有效。

9.6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协议双方对于由本协议引起的任何商业损失,业务中断,商誉损失,或是任何其他间接的,特殊的,偶然的,惩戒性的或相因而产生的损失,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负责。

9.7不弃权9.7.1 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不应被视为对这些权利的放弃,但一方权利的不行使或延迟行使不得以对另一方履行义务造成不便为前提;9.7.2 任何单独或部分地行使前述权利,不应妨碍将来对这些权利的行使。

9.8补充协议: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双方可根据业务进展情况增加补充条款。

经双方签署后的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反商业贿赂条款10.1甲乙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双方都清楚任何形式的贿赂和贪渎行为都将触犯法律,并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10.2甲方或乙方均不得向对方或对方经办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但如该等利益属于行业惯例或通常做法,则须在合同中明示。

10.3甲方严格禁止甲方经办人员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

甲方经办人发生本条第二款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都是违反甲方公司制度的,都将受到甲方公司制度和国家法律的惩处。

10.4甲方郑重提示:甲方反对乙方或乙方经办人员为了本合同之目的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发生本条款第二条所列示的任何一种行为,该等行为都是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并将受到国家法律的惩处。

10.5如因一方或一方经办人违反上述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0.6本条所称“其他相关人员”是指甲乙方经办人以外的与合同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包括但不仅限于合同经办人的亲友。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除非由于不可抗力和其他方的原因,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执行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对非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给非违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不可抗拒力条款12.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违反合同约定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赔偿损失责任。

但违约方应在5日内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2当不可抗力消失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三条合同终止及相关事宜1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合同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1.1违反合同一方业务要求或管理规定,给合同一方造成损失的;13.1.2对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为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13.1.3对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13.1.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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