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康复项目财务管理培训相关资料:实施“七彩梦行动计划”方案规定的各类项目经费使用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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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精品课件

最新“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精品课件
• 本筛查标准适用于项目初筛及复筛。
【禁忌证】
• (二)相对禁忌证 1.全身一般情况差; 2.不能控制的癫痫。
二、听力学评估
• (一)主观听阈测定:可采用纯音测听、儿童可采 用行为观察、视觉强化和游戏测听法;
• 1、小儿行为测听(行为观察、视觉强化、游戏测 听或纯音)— 裸耳听阈4kHz ≥85dB(HL)
上); • 2、Rutter儿童行为问卷评分<9(适合7—16
岁)。
五、其他
• 1、对于非手术禁忌证的疑难病例,家长可 向省项目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由省项目 办组织当地专家委员会审核,或报中国聋 儿康复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组织专家会诊。
五、其他
• 2、对于疑难病例的手术,如当地定点医院 缺乏手术经验,(1)家长可自己选择其他 定点手术医院;(2)可申请中国聋儿康复 研究中心项目办公室安排手术医院或专家 指导。
二、听力学评估
• 2、言语能力测试: • (1)理解能力:测试内容为 “听话识图” • (2)交往能力:测试内容为“主题对话” • (3)问卷分级评估:SIR言语可懂度问卷。
二、听力学评估
• 4岁以上的申请者其理解能力和交往能力测 试,平均语言年龄达1岁以上(含1岁)水 平。SIR言语可懂度问卷填写测试结果。
最新“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精
品课件
• 依据卫生部印发的《人工耳蜗临床技术操 作规范》【卫医发(2006)473号】(附件 2),参照中国残联贫困聋儿(人工耳蜗) 抢救性康复项目筛选标准》(2009— 2011),制定《“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筛查标准》。
五、其他
• 3、本标准适用于“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 (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由中国聋儿 康复研究中心项目三)听觉言语能力评估 • 此项测试为配戴助听器后进行的阈上功能

2024年残联康复培训计划

2024年残联康复培训计划

2024年残联康复培训计划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我国残疾人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残疾人数量不断增加,残疾人康复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满足残疾人的康复需求,2024年残联将开展一系列康复培训计划,从而提高残疾人的康复能力和生活质量。

二、培训目标1. 提高残疾人康复人员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2. 帮助残疾人康复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并提高其生活质量;3. 推广先进的康复理念和技术,促进康复事业的发展。

三、培训内容1. 康复理论知识学习:包括康复医学基础知识、康复心理学、康复社会学等相关知识的系统学习;2. 康复技能培训:包括康复训练技术、康复护理技术、康复运动训练技术等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3. 康复管理培训:包括康复机构管理、康复资源整合、康复项目规划等相关管理技能的培训。

四、培训对象1. 残疾人康复从业人员:包括康复医生、康复治疗师、康复护理师等相关从业人员;2. 残疾人家庭成员:为了帮助残疾人更好地康复,特别是针对残疾人家庭成员,提供相关的康复知识培训。

五、培训形式1. 线上培训:利用互联网技术开展线上直播培训,方便残疾人康复人员进行学习;2. 线下培训:组织专业的康复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进行现场授课和讲解。

六、培训计划1. 开展康复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康复知识讲座、康复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康复知识的认识和了解;2. 组织康复技能培训班:邀请医院专家和康复技术专家进行康复技能的系统培训;3. 设立康复实训基地:在各地设立康复实训基地,为残疾人康复人员提供实际操作场所和机会。

七、培训效果评估1. 制定培训效果评估标准:包括考核成绩、培训满意度等多个方面的评估标准;2. 进行培训效果调研: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调研评估;3. 定期发布培训效果报告:及时公布培训效果和体现,不断完善培训计划。

八、经费保障1. 残疾人康复培训计划的经费来源将主要通过政府资金、社会捐助等多种途径来保障;2. 采取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附件4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对象为:经卫生部门认定的诊断机构确诊的孤独症儿童,年龄3-6周岁,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孤独症儿童,其中城乡低保家庭的贫困孤独症儿童为优先资助对象。

二、服务流程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应为受助对象提供康复训练场地及训练计划,为家长提供家庭训练干预等服务。

主要服务流程为:(一)收集相关资料(二)提供咨询(三)家长培训(四)教学(五)效果评估(六)追踪随访三、服务内容及要求主要服务内容包括:1.收集相关资料:各地定点康复机构在接收孤独症患儿时,应收集受助对象相关诊断、测查以及心理教育评估结果,作为制定个别化训练的依据。

2.提供咨询:向受助家庭介绍机构的服务项目及教学训练课程设置,依据儿童的情况,讨论儿童个体情况,提供有针对性的训练方案及相关课程介绍13.家长培训:定期开展家长培训工作,保证至少每月4-8次。

主要进行家庭康复训练指导、康复训练理念推广及专家咨询及康复专业指导。

4.教学:教学开展一般以三个月为一个康复期,遵从自闭症儿童的生理发育和行为特征开设相关课程作为康复支持。

?个别化训练:针对儿童的能力发展,提供儿童个性化的指导方案,矫正其问题行为。

?集体课:涵盖玩具课、精细课、游戏课、语言课、音乐课、生活自理课等符合孤独症儿童的康复需求和发育特点的课程,并有课程教案。

?感知觉运动课:运用特别设计的运动和运动器材来整合儿童的感知觉和粗大运动的能力。

此外,有条件的康复机构可酌情开设音乐治疗、多感官训练、幼小转衔教育、个人工作系统等课程。

5.效果评估:康复训练机构应有至少1-2名教育评估人员,为出入训练机构的儿童进行效果评估。

(评估员需经过专业机构培训)6.追踪随访:对全天进入普通幼儿园、普通小学以及离开训练机构的儿童进行追踪随访。

追踪的内容应包括:儿童全部融入普通教学环境中的实际状况、普幼儿童带班教师的观察与评议、家长意见回馈等。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03.12•【文号】残联厅[2012]14号•【施行日期】2012.03.12•【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残联厅[201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中国残联、财政部共同制定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残联厅发〔2011〕25号)。

根据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项目。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进一步加强项目定点康复机构服务规范化,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质量,经中国残联同意,特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康复机构服务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2.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3.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4.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5.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2012年3月12日附件1: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1、1-6岁(不满7周岁)的聋儿。

2、7-17岁(不满18周岁),经听力语言康复后,已进入普通学校就读的语前聋患者及18岁以内的语后聋患者。

二、服务流程1、定点筛查机构提交申请表--接受病史询问--进行听力学评估、听觉言语评估、智力及精神行为评估、影像学评估--得到初筛检查结果2、定点手术医院确认复筛信息--接受复筛,包括听力学评估、听觉言语评估、智力及精神行为评估、影像学评估--得到复筛结果--签署手术同意书--进行人工耳蜗产品登记--接受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术后拍片检查--术后1个月人工耳蜗开机--阶段调机3、定点康复机构初筛审核通过与定点康复机构签署康复协议--开机2周内进入协议定点康复机构,办理入园手续包括问讯、体检、评估、建档、进班--康复训练--效果评估--跟踪和指导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定点筛查机构服务标准:《“七彩梦行动计划”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筛查标准》。

“七彩梦行动计划”脑瘫患儿治疗费用执行情况分析

“七彩梦行动计划”脑瘫患儿治疗费用执行情况分析

“七彩梦行动计划”脑瘫患儿治疗费用执行情况分析【摘要】目的对我中心承担的2014年度“七彩梦行动计划”—洛阳市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治疗费用的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掌握各方资金对项目支持比重。

方法将项目儿童按照其享有的不同医保报销模式予以分组,分为新农合组(A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组(B 组)、特殊疾病门诊组(C组),回顾性分析治疗费用的构成情况。

结果在三个小组的治疗费用构成中,国家提供的救助资金所占比例最高,均大于50%。

医保报销占总费用比统计,新农合组占3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组占37%,特殊疾病门诊组占27%。

我中心也给予了一定的补贴。

结论办好“七彩梦行动计划” —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还需要各方提供大力帮助与支撑。

【关键词】脑瘫;医保脑性瘫痪是一组持续存在的中枢性运动和姿势发育障碍、活动受限症候群,这种症候群是由于发育中的胎儿或婴幼儿脑部非进行性损伤所致,脑性瘫痪的运动障碍常伴有感觉、知觉、认知、交流和行为障碍,以及癫痫和继发性肌肉、骨骼问题[1]。

“七彩梦行动计划”是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文件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贫困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由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的一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通过回顾性总结、分析我中心康复科承担的2014年度项目儿童的康复治疗费用构成情况,比较不同医保报销模式的情况下,各方资金在治疗费用的构成中所占的比例。

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项目儿童共42例,其中男24例,女18例,除外2例中途退出,2例无医保,5例未使用医保,共有33例符合标准。

年龄最小11月,最大7岁,均符合脑瘫诊断标准,康复治疗时间达到6个月以上。

痉挛型26例,混合型7例,不同程度合并有智力、言语落后,视觉或听觉损失、癫痫等并发症。

将33例符合标准的儿童按照其享有医保报销模式的不同予以分组,其中新农合组(A组)24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组(B组)3例,特殊疾病门诊组(C组)6例。

康复机构财务制度汇编最新

康复机构财务制度汇编最新

康复机构财务制度汇编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康复机构的财务管理,保障经济效益和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康复机构的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透明、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康复机构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财务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康复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康复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康复机构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康复机构应当严格依照执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八条康复机构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财务制度规定,实行预算管理。

第九条康复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康复机构应建立日常支出、收入的记录和账目登记制度。

第十一条康复机构应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管理,不得挪用、私分、截留经费。

第十二条康复机构应保证财务票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第十三条康复机构应定期进行财务稽核,确保财务健康运转。

第十四条康复机构应向财务部门及时报送相关财务报表和财务信息。

第十五条康复机构应制定紧急财务处置方案,应对突发事件的财务影响。

第十六条康复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危机处理机制,保障机构财务安全。

第三章财务监督第十七条康复机构应接受相关部门的财务监督和审计。

第十八条康复机构应主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康复机构应积极配合财务审计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资料。

第四章财务处罚第二十条康复机构若违反本制度规定,应当接受相应的财务处罚。

第二十一条财务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措施。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康复机构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改时另行规定。

以上为康复机构财务制度汇编,康复机构应严格依照执行,若有违反制度规定,应当接受相应的财务处罚。

希望各康复机构遵守相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机构的经济效益和财务安全。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任务分配表和工作用表》的通知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任务分配表和工作用表》的通知

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任务分配表和工作用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公布日期】2012.01.05•【文号】残联厅[2012]2号•【施行日期】2012.01.05•【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关于印发《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任务分配表和工作用表》的通知(残联厅〔201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为贯彻落实《中国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使残疾儿童得到康复救助。

2011至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救助资金,支持各地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按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特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任务分配表和工作用表》,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表:1.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1-1 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1-2 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手术月报表1-3 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汇总表1-4 救助卡2.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2-1 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2-2 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2-3 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项目助听器验配登记表2-4 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效果评估汇总表2-5 贫困聋儿(助听器)康复救助汇总表2-6 救助卡3.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3-1 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3-2 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筛查、审批表3-3 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登记表3-4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汇总表3-5 救助卡4.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4-1 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4-2 贫困脑瘫儿童筛查和康复救助审批表4-3 贫困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登记表4-4 贫困脑瘫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汇总表4-5 救助卡5.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5-1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5-2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申请审批表5-3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登记表5-4 贫困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统计汇总表5-5 救助卡6.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6-1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任务分配表(2011年度)6-2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任务分配表(2012年度)6-3 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项目申请审批表6-4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登记表6-5贫困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康复救助年度统计汇总表6-6 救助卡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二○一二年一月五日附表1-1 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项目任务分配表任务分配测算依据:根据各省人口数,同时考虑向中西部倾斜。

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

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第一篇: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残疾儿童康复中心年度第二学期工作计划本学期,康复中心的工作重点依旧是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目标为指导,贯彻落实《xx省贫困聋儿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xx省贫困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规范实施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民生工程,以项目为抓手,开展各项工作。

一、总体目标1、完成XX年贫困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任务,迎接相关检查和验收,做好XX年项目指标争取与相关筹备工作。

2、加强内部管理,建造规范化管理体系。

3、加强学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

4、提高全体康复教师的业务素质,把握各类培训机会,加大康复骨干教师的培训力度。

5、继续开展特色教学,与普小普幼合作,依靠各界力量,资源共享。

6、进一步做好家长培训工作,提高家长参与康复训练的力度。

7、改善教学环境,添置部分感统器材。

8、优化资源,使各功能室、各类设备设施物尽其用。

9、抓好资料建设与管理。

10、加强研究,继续进行康复课程的探索,跟进孤独症、智障康复教材的编写工作。

11、加强项目宣传力度,继续做好项目政策宣传工作。

12、丰富师生校园文化生活,创造愉悦的学习工作环境。

二、工作要点1、开学准备工作。

新老学生入校,做好家长接待工作。

根据人员的变更调整相关课程,编排相关课表。

完成各功能室用品用具的申购和发放工作。

2、有关家长工作。

通过班会和家长会的形式进行家校互动与交流,制定相关条例,对陪读家长进行管理。

以学校相关专业教师主讲为基础,争取邀请校外专家参与,结合家长经验交流,开展1—2期集中性家长培训。

组织家长参与各类校园亲子活动,强化康复效果。

3、有关师资培训。

把握各类培训机会安排相关教师参与培训学习。

争取孤独症和智障康复相关业务培训机会,安排相关教师外出学习。

4、有关康复课程探究。

收集教材,整理教材,学习、把握教材,通过已有教材或自编教材开展相关康复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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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规定的各类项目经费使用名目:
1、人工耳蜗: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食宿
2、助听器:耳模制作、电池购置、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家长培训、康复教材、食宿
3、矫治手术:手术费、康复训练、矫形器装配、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培训教材、食宿
4、脑瘫:康复训练、矫形器装配、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康复档案、培训教材、食宿
5、孤独症:康复训练、康复评估、康复教材、家长培训、家庭康复指导、食宿
6、辅具:材料及产品采购费、制作费(诊断评估、制作、适应性训练)、评估适配费(残疾现状评估、辅具适配、家长培训、适配教材等)
机构的日常开支项目一般包括:房租(或管理费)、水电费、物业费、人员工资(包括管理人员、康复教师、技师、保育员等)、设备购置(包括康复器械、教学用具、玩具、空调、桌椅等)、伙食费
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中国残联、财政部联合下发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我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特制定《湖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乡有康复需求的贫困残疾儿童,其中优先资助城乡低保家庭的残疾儿童。

二、救助范围与救助数量
“十二五”期间,为以下残疾儿童提供救助:
1.听力语言残疾儿童:为845名重度听障儿童购置配发人工耳蜗,并补贴人工耳蜗手术、术后调机和术后康复训练经费;为840名聋儿购置配发助听器并补贴康复训练经费。

2.肢体残疾儿童:为690名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补
贴康复训练经费、装配矫形器;为1280名脑瘫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经费、装配矫形器。

3.孤独症儿童:为1590名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经费。

4.辅助器具:为272名残疾儿童装配假肢或矫形器,为1750名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2011-2012年任务数)。

(各项目救助条件及标准详见各实施办法)
三、项目实施工作流程
1.成立项目办公室
省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残联康复处,负责项目实施办法的制定、各类项目“救助卡”的统一印发和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各地相应成立项目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管理和数据录入工作。

2. 确定项目定点机构
为保证项目康复质量,中国残联下发了《关于印发残疾儿童
康复救助七彩梦行动计划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的通知》(残联厅发〔2011〕27号)。

按照文件中各类定点机构的管理办法和准入标准,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和康复资源分布情况,由省项目办从基层上报的各类康复机构中审核筛选项目定点机构,分配救助名额;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省项目办对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和项目督导,对不符合条件的定点机构将予以取消。

3.筛选审核受助对象
各地要做好救助对象的筛查和告知工作,必须由残疾儿童监护人提出申请,填写救助对象审批表,由项目执行地区残联会同定点机构认真审核,确定符合救助条件的资助对象,并在本地区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4.实施康复救助
各级残联要敦促定点机构及时安排救助对象进行康复训练,定点机构应与救助对象监护人签署康复协议、填写救助卡、建立康复档案,确保康复训练质量和效果。

5.结算康复经费
项目经费由省项目办根据各地任务分配及完成情况进行核算,报省财政厅审批下达基层财政部门。

各级财政部门应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专款专用。

各级残联应核实机构对救助对象的安置和数据录入情况,按救助标准拨付经费。

6.项目督导检查
省残联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定点机构执行项目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项目地区残联和财政局负责对本地定点机构执行项目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总结推广经验,并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报告。

7. 信息收集与统计
项目地区残联应及时将受助儿童接受康复救助相关信息录入中国残联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数据库管理系统”,并负责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每年11月30日前必须按各地任务数完成数据的录入工作。

各项目地区残联会同定点机构负责做好项目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及声像资料)的收集、积累、存档,并于每年12月31日前报送本年度的项目总结,内容包括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等。

省项目办公室负责实时审核和监控各地数据录入情况,监督项目进展。

各地要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的实施为契机,加大残疾儿
童康复救助力度,积极推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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