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快报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快报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0.01.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本市地方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快报格式和编制说明的通知各有关金融企业(机构),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为了做好金融企业的财务决算和财务快报工作,及时掌握我市金融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资产质量等基础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国务院令第287号)、《企业会计准则》、《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办法》(财金〔2016〕3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银行类〕的通知》(财金〔2019〕14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证券类〕的通知》(财金〔2019〕1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保险类〕的通知》(财金〔2019〕14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2019年度金融企业财务决算报表〔担保类〕的通知》(财金〔2019〕145号、《财政部关于修订金融企业财务快报有关填报事项的通知》(财金〔2018〕16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市地方金融企业编制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和财务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有关要求(一)报表的构成和适用范围1.银行类报表本套报表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资产减值明细表、资产质量情况表、固定资产情况表、业务及管理费与营业外收支明细表、税金及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情况表、基本情况表、金融企业境外业务形成资产统计表、金融企业国有股东信息统计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情况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调整表以及绩效评价加减分事项表等19部分,适用于境内各类所有制形式和组织形式的银行类金融企业填报。
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说明

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编制说明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的概述内容可以包括对财务报告的定义和重要性的介绍。
可以指出财务报告是企业对外展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的一种重要文件,是外部利益相关方了解企业情况的主要途径之一。
同时,财务报告也是企业内部管理者评估企业经营状况和制定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概述中还可以简要介绍本文将探讨的主要内容和结构安排,引导读者对整篇文章内容有一个整体的认识。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指导读者如何阅读本文的信息,以及文章主要部分的大纲和安排。
例如,可以介绍本文将涵盖的主要主题和内容,并说明每个部分的目的和意义。
这样读者在阅读文稿时可以更清晰地了解各个部分的内容和目的,有助于他们更好地理解和吸收文章中的信息。
1.2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1.3 目的本文旨在详细介绍企业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说明,旨在帮助读者了解财务报告的重要性、基本要素和编制流程。
通过对财务报告编制的说明,读者可以更全面地了解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从而提高对财务报告的理解和评价能力。
同时,本文也旨在强调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的重要性,以及提出改进财务报告编制的建议,使财务报告更具参考性和可比性,帮助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和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
2.正文2.1 财务报告的重要性财务报告是企业向利益相关者传达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重要工具。
它不仅对外部投资者、债权人、分析师和监管机构具有重要意义,也对内部管理团队和员工具有指引作用。
首先,对于外部利益相关者来说,财务报告是他们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主要途径。
投资者和债权人需要依靠财务报告做出投资和融资决策,分析师需要基于财务报告评估企业的价值和风险,监管机构则需要依据财务报告监管企业合规性。
同时,财务报告也是企业与外部利益相关者沟通的窗口,它的准确性和透明度直接影响着外部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信任度和决策依据。
其次,对于企业内部管理团队和员工来说,财务报告也是重要的管理工具。
《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说明doc-说明

《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说明doc-说明《金融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讲明一、封面代码(分户报表封面)(一)封面左边。
1.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治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全称,中央直管金融企业能够财会部门公章代替企业公章。
(二)封面右边。
1.企业统一代码: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
如因客观缘故暂未办理的,可向财政部门申请临时代码,财政主管部门按照《自编企业、单位临时代码的规则》编制临时代码发给企业填报。
企业领取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统一代码后,临时代码停止使用。
2.隶属关系:本代码由“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和“部门标识代码”两部分组成。
具体填报方法如下:(1)中央企业(不论级次和所在地区):“行政隶属关系代码”均填零,“部门标识代码”按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B4657—2002)编制。
(2)地点企业:①“行政隶属关系代码”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编制。
具体编制方法:A、省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数字后加四个零表示。
如:山东省省属租赁公司填列“370000”;B、地市级企业以行政区划代码的前四位数字后加两个零表示。
如:山东省济南市商业银行填列“370100”。
②“部门标识代码”按照企业财务或产权归口治理的部门、机构或企业集团,比照国家标准《中央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其他机构名称代码》(G B4657-2002)填列。
3.所在地区:按照企业实际所在的省、市、县(区),按照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3)填列。
4.经济类型:按所列标识码填列。
(1)国有绝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选择国有绝对控股。
(2)国有相对控股: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按照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操纵权的企业(协议操纵)。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全资及控股企业,以及独立核算的重要区域性分公司、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报表封面(一)企业名称: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全称。
(二)填表人:指具体负责编制快报的工作人员。
(三)企业代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201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企业原证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一律改为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
有上述情况的企业(单位)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
本代码由本企业代码、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三部分组成。
(四)所在地区: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7)选择填列。
(五)所属行业码: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结合企业主要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按“小类”划分填列。
(六)经营规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的分类标准填列,具体分为:1 大型,2 中型,3 小型,4微型。
(七)组织形式:根据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类型及有关性质填列。
具体包括:10公司制企业(11国有独资公司,15法人独资公司,12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3上市股份有限公司,14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0非公司制企业(21非公司制独资企业,22其他非公司制企业),30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40其他。
(八)上报因素:反映企业连续上报情况,或以前年度未填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从本年度起纳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填报范围的新报原因。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主要指标表”编制说明(一)编制方法。
1.本表各项指标口径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2.表内“本月数”根据企业本月发生额填列。
3.表内“本年累计”根据企业至本期末当年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4.表内“上年同期”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3.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石油石化企业的勘探费用也在此项目中反映。
4.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填列。
5.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6.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7.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净额”项目需单独列示。
“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净额。
财务报表编制综合说明

财务报表编制综合说明引言财务报表是用来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工具。
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财务报表编制的综合说明,包括编制过程、报表要素和核查要点等内容。
编制过程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收集和整理财务数据:包括收集所有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数据,如会计凭证、银行对账单等,并对其进行整理和分类。
2. 估计和调整财务数据:根据会计原则和政策,对财务数据进行估计和调整,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3. 编制财务报表:根据编制要求和规范,将整理好的财务数据填入相应的报表模板中,并计算各项指标和比率。
4. 审核和核查: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和核查,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以及企业内部的控制要求。
5. 发布和披露:将最终编制好的财务报表发布和披露给相关的利益相关方,如股东、投资者、债权人等。
报表要素财务报表一般包括以下主要要素:1. 资产:反映企业所拥有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2. 负债:反映企业所负有的债务和义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3. 所有者权益:反映企业所有者对企业净资产的权益。
4. 收入: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内所产生的销售收入或服务收入。
5. 费用: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内发生的各项费用,如人工成本、材料成本等。
6. 利润:通过计算收入和费用之间的差额来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
7. 现金流量:反映企业在特定时期内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核查要点在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核查要点:1. 会计凭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各项估计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如资产减值准备、应计费用等。
3. 会计政策和会计准则的适用性和合规性。
4.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包括财务数据采集、处理和报告过程的控制。
5. 财务报表中的重要事项和注释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结论财务报表编制是企业财务管理和经营决策的基础,准确和合规的财务报表能够帮助企业了解自身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相关利益相关方提供决策依据。
财务报表编制情况说明函(范文)

财务报表编制情况说明函(范文)财务报表编制情况说明函尊敬的先生/女士,您好!根据贵公司的要求,我们特此编写一份财务报表编制情况说明函,详细解释和记录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和相关信息。
1. 编制过程财务报表的编制过程涉及以下几个重要步骤:- 数据收集:我们与贵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收集财务报表所需的数据和信息。
这些数据包括财务记录、交易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数据收集:我们与贵公司的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收集财务报表所需的数据和信息。
这些数据包括财务记录、交易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
- 数据处理:我们使用专业财务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这包括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纠正。
数据处理:我们使用专业财务软件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
这包括审核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纠正。
- 报表编制:根据相关财务准则和规定,我们按照确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报表编制:根据相关财务准则和规定,我们按照确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 报表审核:编制完成后,我们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我们对关键数据和重要指标进行仔细审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确认。
报表审核:编制完成后,我们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报表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我们对关键数据和重要指标进行仔细审查,并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确认。
- 报表公布:审核通过后,财务报表将被公布,以便供公司股东、管理层、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查阅和使用。
报表公布:审核通过后,财务报表将被公布,以便供公司股东、管理层、监管机构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方查阅和使用。
2. 相关信息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涉及的一些重要信息如下:- 报告期间:报表涵盖的时间范围,通常是一年或一个财务年度。
报告期间:报表涵盖的时间范围,通常是一年或一个财务年度。
- 会计制度:报表按照哪种会计制度进行编制,如中国会计制度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附件2:“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二、快报指标解释三、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四、《执行新准则企业财务快报分析指标表》编制说明五、《首次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主要指标差异表》编制说明六、《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编制说明一、填报范围本表适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财务决算报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单位。
(一)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
具体包括:1.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企业,由委托管理一方按“合并会计报表”制度进行合并后编报企业财务快报,或按股权比例进行合并后编报企业财务快报。
2.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4.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
控制权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二)国有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和实行法人责任制的基建单位。
二、快报指标解释(一)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
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扣除相应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填列。
(二)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销售(营业)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销代购、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三)销售(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四)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款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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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
明
附件2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表为中央企业向国资委报送的月度财务快报格式,填报范围为中央企业及所属各级子企业(含境外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和基建项目。
二、“主要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方法。
1.本表各项指标口径以新企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企业应依据本编制说明要求填列表中各项指标。
2.表内“本月数”根据企业本月发生额填列。
3.表内“本年累计”根据企业至本期末当年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4.表内“上年同期”根据企业至上年同期末累计发生额或账面余额填列。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营业收入: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主营业务收入: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发生额填列。
粮食企业以及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的企业,应以主营业务收入扣减“抵减销售收入的应交款”和“转出差价收入(转出差价支出以“-”号计算)”后的余额填列。
3.营业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成本总额。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石油石化企业的勘探费用也在此项目中反映。
4.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根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发生额填列。
5.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负担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6.销售费用:反映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等相关费用,以及专设的销售机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费用。
7.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8.财务费用: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其中:“利息支出净额”项目需单独列示。
“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净额。
9.资产减值损失:反映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
1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反映企业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或负债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如为净损失以“-”号填列。
11.投资收益:反映企业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号填列。
12.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净利润: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两部分内容,如为净亏损,以“-”号填列。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需单独列示。
14.职工薪酬: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计提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包括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非货币性福利及向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提供的福利等,但不包含劳务外包费用。
15.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指企业负担的在岗职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
16.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负担的从业人员取暖费、困难补助等福利和实际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以及企业在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
17.在岗职工人数:是指人事关系或工资关系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人数。
18.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19.货币资金:是指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在循环周转过程中,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20.交易性金融资产:反映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权证投资等金融资产。
21.应收账款净额:企业应根据“应收账款”科目所属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减去相应“坏账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2.存货:企业应根据存货相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23.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
24.银行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借入的各种长、短期款项的总额,其中:“短期借款”需单独列示。
本项目本月数为当月发生的银行借款与还款相抵后的净额,本年累计为账面余额。
25.所有者权益总额: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和少数股东权益两部分内容。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总额”需单独列示。
26.应交税费总额:反映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7.已交税费总额: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28.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企业本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交易换入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
本项目应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9.增加值:反映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
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工资(薪金)所得、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当年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指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
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指企业本年营业的利润加补贴。
企业填报本指标时应按上报统计局同口径数据以现行价格计算填列。
30.工业总产值:按报告期内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工业产品总量。
仅由工业企业按现行价格计算填列。
31.工业销售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
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的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
此指标按照现行价格计算。
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32.出口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直接向国外、境外出口产品所取得的销售收入。
33.新产品产值: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现行价值。
34.计提折旧额:反映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
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35.坏账准备:反映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
本月数按本月计提的金额填列,不含转回(减少)金额;本年累计按账面余额填列。
36.利润总额预算数:反映企业本月实现利润预算数和到本月累计实现利润的预算数,应当按照报送国资委的财务预算报告分析填列。
37.净利润预算数:反映企业本月实现税后净利润预算数和到本月累计实现税后净利润的预算数,应当按照报送国资委的财务预算报告分析填列。
三、“固定资产投资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编制方法。
本表由负责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情况填报,财务部门负责审核。
(二)表内有关指标解释。
1. 固定资产投资:指企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投资活动。
2. 实际完成投资额:指企业已完成的投资额。
主业是指经国资委确认并公布的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主业完成投资额指本年已完成投资额中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非主业完成投资额是指本年已完成投资额中不属于企业主业范围的投资额。
3. 新开工项目:指在本年度开工建设的投资项目和企业购置的不需安装固定资产。
4. 续建项目:指以前年度开工建设、本年度继续建设的项目。
5. 重点项目:按照企业投资管理制度规定,经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的项目。
6. 到位资金:指企业在当年筹集到位的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各类货币资金总额。
其中:自有资金指企业资本和经营积累,包括捐赠、溢价及从股市募集的资金等;贷款指企业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其他指除自有资金和贷款以外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