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弱化专题
资本弱化

一.资本弱化含义资本弱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资本弱化已成为跨国公司避税的一种重要手段,也是国际税收领域面临的新课题。
针对这一现象西方许多发达国家都已制定了相应的反避税措施。
我国已加入WTO ,跨国公司在我国的资本弱化避税问题同样不可避免。
二.资本弱化的作用跨国公司通过资本弱化的方式运作资本,至少可以得到以下好处:(1)由于利息作为费用支出起到的抵税效果,减少了子公司的经营利润,从而使子公司交纳税率较高的企业所得税;(2)若子公司利息支出过高而造成亏损,还可以获得别国子公司的损失抵补;(3)避免外国对公司利润的双重征税(如对公司利润征收的所得税和对支付给母公司股息征收的预提税);(4) 在不同税收管辖权间转移纳税义务,以减少在全球的应纳税额,使得归集股息抵免最大化、外国税收抵免最大化。
三.限制资本弱化的方法1.正常交易方法。
在决定贷款或募股资金的特征时,要看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相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资本弱化法规处理对利息的征税。
2.固定比率方法。
如果公司资本结构超过特定的债务一股份率,则超过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可以将超过的利息视同股息征税。
四、国际现状目前发达国家税务当局主要采取此两种方法来对付资本弱化。
美国、加拿大、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大多数国家采用固定比率法,英国等少数国家采用正常交易法发达国家反资本弱化避税的有关法规198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推出了《资本弱化政策》,1992年在重新修订的OECD范本中,又对联属企业条款注释中的“资本弱化”作了详尽的补充,为缔约国在其国内法中规定负债权益比提供了参考依据。
举例: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综上对资本弱化立法的国家的做法,有以下特点:(1)适用范围上,资本弱化规则一般只适用于关联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母公司与国外的子公司之间。
资本弱化:国际税收面临的新挑战_1

资本弱化:国际税收面临的新挑战一、资本弱化对税收的挑战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又称资本隐藏、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近年来有关资本弱化问题引起国际税收领域的密切关注。
当跨国公司考虑跨国投资时,需确定新建企业的资本结构,此时,它们往往会通过在贷款和发行股票之间的选择,来达到税收负担最小的目的。
收入来源国对非居民征税时,一般依据收入类型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政策,非居民取得的利息收入与商业经营利润相比,往往按较低的税率纳税。
这促使跨国企业将商业利润转变成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以资本弱化的方式避税。
资本弱化给跨国投资者带来的好处包括:(1)避免从外国子公司取得经营利润而交纳所得税;(2)避免由外国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股息所交纳的预提税;(3)避免外国对公司利润的双重征税(如对公司利润征收的所得税和对支付给母公司股息征收的预提税);(4)子公司能获得跨国企业设在别国其他子公司的损失抵补;(5)在不同税收管辖权间转移纳税义务,以减少在全球的应纳税额,如使得归集股息抵免最大化、外国税收抵免最大化等;(6)在非税收方面的考虑,如在实行外汇管制的情况下,可以将利润汇回。
下面以表l为例,说明如果不存在反资本弱化方面的法规,在公司资本结构中,以贷款替代募股方式进行融资在实际负担税率方面得到的好处。
二、法规的运作利用资本弱化避税问题,已引起各国税务当局的密切关注,许多国家都采取了特殊的反避税规定。
各国有关这方面的法规尚不统一,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提倡采用两种方法对付资本弱化:1.正常交易方法。
在确定贷款或募股资金的特征时,要看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条件相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隐蔽的募股,要按有关法规对利息征税。
2.固定比率方法。
如果公司资本结构比率超过特定的债务一股份率,则超过的利息不允许税前扣除,并将超过的利息视同股息进行征税。
[浅析资本弱化与外资避税]资本弱化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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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资本弱化与外资避税]资本弱化避税一。
资本弱化及其避税的操作资本弱化( Thin-Capitalization ),又称资本隐蔽、股份隐蔽或利润抽取,是指公司投资者为了达到避税或其余目的,在公司融资方式的选择上,降低股本的比重,提升欠债的比重,以贷款方式代替募股方式进行的融资。
资本弱化的特色是公司注册资本与欠债的比率不合理,注册资本太少,即资本构造弱化,知足不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本金的基本要求;借入资本过多,财务杠杆较高。
依据经合组织解说,公司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率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
公司特别是跨国关系公司进行跨国融资,经过高欠债、低股本,使资本弱化,进而增添利息支出减少应税所得。
隐含的股权资本能够表现为不同的形式。
假如债权人能够把给公司的借钱转变成股份或使借钱利润取决于公司赚取的利润,这就很难判断此次融资行为是股权融资仍是借钱融资。
这类形式我们一般可称之为混淆融资(HypidFinancing ),它可能是隐含的股权资本化行为出现的标记,说明跨国公司的借钱其实是知足其长久期的资本需求。
假如公司将借钱按必定的比率分派给公司的股东,那么公司就会出现一个不可比率的借钱和股权间的比率。
上述这些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隐含的股权,是公司资本弱化的一种形式。
在国内,利用资本弱化避税的特色是经过关系公司之间的资本融通转移利润。
主假如公司将资本无偿借给关系公司使用。
如一家合资房地产企业将几乎等同于外方出资额的款项无偿借给外方使用,实质是一种变相的抽资行为。
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分别在世界各地,母公司能够利用关系公司内部贷款的方式减少整个公司公司的税负。
宝洁中国曾发生一同很惊动的疑似“资本弱化避税”的事例。
20XX 年,广州市国税局对宝洁公司所波及的境内巨额免息融资税款进行了检查,调增应补公司所得税8149万元。
宝洁中国曾向当地银行借入一笔巨额贷款,在免息贷给旗下几家子公司使用。
资本弱化

解读“资本弱化”防范规定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以下简称121号文),就对《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其中的“标准”、“例外条款”等进行了明确,使得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资本弱化”防范规定得以完善,并具有了可操作性。
这里笔者将“资本弱化”防范规定的理解与大家交流。
一、资本弱化概述“资本弱化”是指在企业的资本结构安排中债权资本大于股权资本的现象。
企业资本是由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构成,但企业和企业的投资者为了最大化自身利益或其它目的,在融资和投资方式的选择上,降低股本的比重,提高贷款的比重从而造成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超过一定的限额。
通俗的讲,“资本弱化”即是指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债权性投资)而减少股份性投资(权益性投资)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行为。
由于各国税法中通常规定,债权资本所产生的利息可以在所得税前列支,而股息收入必须课税。
因此不少企业把资本弱化作为有效的避税手段,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为了更好的理解,我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
甲企业投资总额200万元,2008年实现税息前应纳税所得100万元,投资者选择不同的债权资本和股权资本比例会产生如下效果,其中借款为流动资金借款,年利率5%,金额单位万元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利息可以税前扣除的缘故,不同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例,对税前所得会产生影响。
这时有人要问,这和避税有什么联系呢,假设这些款项是关联方乙企业借出的,甲企业作利息支出,乙企业作利息收入,如果都有赢利,适用税率一样,整体没有减税,而且增加了流转税(利息收入需要交纳营业税)。
要想达到避税的效果,必须是甲企业或乙企业的税收待遇有差异。
【假设1】如果乙企业适用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税率15%,甲企业适用税率25%,假设利息收入前乙企业有赢利,我们就可以看到,避税效果如下表:这种税收待遇差异,包括国内、国际间的。
弱化资本资本弱化及其税制研究

弱化资本资本弱化及其税制研究一、资本弱化概述资本弱化是指企业通过加大借贷款(债权性筹资)而减少股份资本(权益性筹资)比例的方式增加税前扣除,以降低企业税负的一种行为。
借贷款支付的利息,作为财务费用一般可以税前扣除,而为股份资本支付的股息一般不得税前扣除,因此,有些企业为了加大税前扣除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在筹资时多采用借贷款而不是募集股份的方式,以此来达到避税的目的。
面对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利用资本弱化避税问题,有关国家纷纷建立起资本弱化税制加以规避。
英国早在1970年就制定了资本弱化税制;美国1976年也建立起资本弱化税制,其后,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国也相继引入和制定了这一税制;日本于1992年税制改革时,正式引入了资本弱化税制。
目前,国际上防止资本弱化通行的做法有正常交易法(独立企业原则)和固定比率法(安全港规则)两种。
由于安全港规则是根据债务/股本比率来确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利息,相对于正常交易法而言,它具有刚性强、透明度高、操作容易等优点,因而,实行资本弱化税制的美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多数国家都采用安全港规则,只有英国等少数国家采用正常交易法。
而税收资本弱化产生于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重复征1/ 7税问题。
所谓税收资本弱化,是指税收干扰公司筹资融资的方式选择,歧视所有者的资本投入,而偏向于各种形式借款,鼓励负债经营,从而引起资本金在企业资本结构中的地位相对下降的一种现象。
由于目前在各国税制中,利息负担一般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从而使借款利息具有一种税收挡板效应。
二、资本弱化的理论基础1、经济学基础196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学家费朗哥·莫迪格里安尼和默顿·米勒发表了MM定理的命题二,是在MM定理的基础上加入了公司税存在的条件,他们认为负债企业的价值等于无负债企业的价值加杠杆的利得,即VL=VU+TD。
杠杆的利得为纳税节省价值,又称税盾效应,即公司税率(T)与债务额(D)的乘积。
浅析资本弱化及其纳税的调整原理

浅析资本弱化及其纳税的调整原理资本弱化是指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资本的重要性降低的现象。
资本弱化是经济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其主要原因包括经济结构的转型、技术进步的推动以及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的提高等。
首先,资本弱化的原因之一是经济结构的转型。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初期经济主要依靠资本投入来实现增长,而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资本密集型产业的比重逐渐降低。
相对而言,劳动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的比重增加。
这意味着,资本的重要性相对下降,资本投入的效益不如人力资源和技术的提升。
其次,技术进步的推动也是资本弱化的重要原因。
技术进步的推动使得生产方式和经济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革。
随着科技的进步,生产过程中的技术要素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资本投入相对于技术的作用而言弱化。
技术的进步可以提高生产力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和规格,并加强企业竞争力,从而降低对资本的依赖。
此外,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的提高也是资本弱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源成为最具价值的资产之一、优秀的人才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价值,提供更高的竞争优势。
相反,即使资本充裕,如果缺乏高素质的人才,也难以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人力资源的重要性的提高使得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相对弱化。
面对资本弱化的现象,纳税调整成为必要的手段来适应经济发展的变化。
在资本弱化的背景下,改变传统的资本纳税方式,推进以人力资源和技术为基础的纳税方法,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具体而言,纳税调整可以采取以下原则:首先,优化税收结构,降低对资本的税负。
毕竟资本仍然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不能完全忽视。
在优化税收结构的过程中,应采取措施减少对资本的不必要征税,降低其税负,引导更多的资本投入。
其次,鼓励技术创新,扶持高新技术产业。
技术创新是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通过减税等手段鼓励技术创新可以进一步降低对资本的依赖。
同时,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促进其发展,提升技术和人力资源在经济中的比重,从而进一步弱化资本的地位。
资本弱化计算题

资本弱化计算题
摘要:
1.资本弱化计算题的概念和背景
2.资本弱化计算题的解题思路
3.资本弱化计算题的实例解析
4.资本弱化计算题的注意事项
正文:
一、资本弱化计算题的概念和背景
资本弱化计算题,是财务管理中的一种题目类型,主要考察企业对于资本结构优化的理解和应用。
资本弱化,指的是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如何在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之间寻找最佳的结构,以达到最低的资本成本和最高的投资回报。
二、资本弱化计算题的解题思路
解题的关键在于理解资本成本的计算方式和资本结构的优化原则。
资本成本是企业为融资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债务利息和股权成本。
资本结构的优化,主要是通过调整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的比例,使得资本成本最低。
三、资本弱化计算题的实例解析
例如,某公司计划投资一个项目,需要融资1000 万元。
债务资本的利率为4%,权益资本的成本为10%。
如果公司可以全部使用债务资本,那么其资本成本为4%。
但如果公司使用一部分权益资本,如500 万元,那么其资本成本将会上升。
这就需要通过计算,找出最佳的资本结构。
四、资本弱化计算题的注意事项
在解题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理解资本成本的计算方式,即债务利息和股权成本的计算方法。
其次,掌握资本结构优化的原则,即在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之间寻找最佳的比例。
浅析资本弱化及相关制度

浅析资本弱化及相关制度作者:詹婷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24期[摘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越来越多的外资流入到国内,如何避税成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本文就对资本弱化及相关的税收制度进行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 资本弱化资本弱化税制一、资本弱化内涵的界定资本弱化又称资本隐藏或股份隐藏,是指企业和企业的投资者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或其他目的,在融资和投资方式的选择上,降低权益资本的比重,提高债务资本的比重而造成的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超过一定限额的现象。
根据经济合作组织(OECD)解释,企业权益资本与债务资本的比例应为1∶1,当权益资本小于债务资本时,即为资本弱化。
企业的资本结构主要由权益性资本和债权性资本构成。
这两种资本在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方面有所差异,有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对资本构成有不同的要求。
但由于以下两方面原则,企业往往愿意采用债权投资,而相应减少权益性投资。
首先,由于债务人支付给债权人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抵扣,而股东获得的收益即股息不能在税前扣除,选择借债融资的方式比权益融资的方式,从税收角度来说更有优势;其次,许多国家对非居民纳税人获得的利息征收预提所得税,而预提所得税税率通常比股息所对应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低,采用债权投资比采用股权投资的税收负担低。
二、资本弱化的表现形式及对国家税收权益的侵害资本弱化的特点是企业注册资本与负债的比例不合理,注册资本太少,满足不了企业生产经营对资本金的需求。
其具体的表现形式有:1.关联公司间的不正常借款,这主要是指,子公司将自己当年实现的利润部分或完全不作为股息分配,而借给国外的母公司,并可以久借不还。
或者在同一国内,由税率低的子公司向税率高的子公司借款。
2.总投资额中注册资源共享本与借入资源本的不正常比,这个主要表现在将法定资本的利息混为当期费用列支,但作为法定资本的投入,若以借款方式投入,其利息应作为资本支出,计入有关资本的原价,随折旧或摊销方式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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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度的缺陷和差异是资本弱化现象存 在的必要条件
$ $ 任何制度都是客观基础(如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建立在客 观规律上的普遍的主观需求以及立法者的认知和表达技术的产 物。 立法者虽然可归为社会某一领域的精英,但是现实中的人都是 有限理性人,对客观规律、社会普遍的主观需求的认知和未来 不确定事项的把握总会存在不足或失当,加之制度制定当时的 社会表达技术和其掌握的表达技术都会存在这样和那样的缺陷, 制度的失时和法律条文与立法宗旨的脱节也就难以避免。 因此,制度缺陷也是客观存在的。制度上的缺陷和客观存在的 国际税制差异为纳税人进行纳税筹划、合理避税提供了现实条 件。
五、资本弱化的影响
1、资本弱化给跨国投资者带来的好处 收入来源国对非居民征税时,一般依据收入类型的不同 而采取不同的政策,非居民取得的利息收入与商业经营利 润相比,往往按较低的税率纳税。这促使跨国企业将商业 利润转变成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以资本弱化的方式避税。
(1)避免从外国子公司取得经营利润而交纳所得税;由于利息作 为费用支出起到的抵税效果,减少了子公司的经营利润,从而使 子公司交纳税率较高的企业所得税 (2)避免由外国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股息所交纳的预提税;
2、各国实行的具体比率
实行安全港规则的国家基本上采用债务对股本的固定比率作为 判断是否存在资本弱化现象的标准,但由于各国立法背景的不 同,也就导致所规定的固定比率有高有低。 实行1.5:l的国家有法国、美国; 实行2:1的国家有葡萄牙; 实行3:1的国家最多,有澳大利亚、德国、日本、加拿大、南 非、新西兰、韩国、西班牙等国, 荷兰规定为6:1。 由此可以看出,正确计算债务对股本的固定比率就成为安全港 规则的核心内容,为使这一比率符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各国在 资本弱化税制中就贷款的类型、计算贷款资本金的时间、安全 港规则的适用对象等问题进行明确界定。
二、资本弱化理论基础:MM定理
195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美国经济 学家费朗哥· 莫迪格里安尼和默顿· 米勒在 《美国经济评论》发表了题目为《资本成本、 公司财务和投资理论》的论文,标志着现代 资本结构研究的开始。他们的理论被称作 MM定理。
MM理论的主要内容:
(l)无公司税情况下
企业的价值与资本结构无关,即负债企业的 价值(VL)等于无负债企业的价值(VU)。 企业的资本结构中如果有更多的债务,企业 的价值(息税前利润与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之比)并 不会增加,因为债务较多的成本,会引起风险 的增加,从而使权益成本的增加而抵消。他们 认为企业的价值和其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不会因 其资本结构而变化;
六、反资本弱化的主要方法
面对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利用资本弱化避税问题,有关国 家纷纷建立起资本弱化税制加以规避。 英国早在1970年就制定了资本弱化税制;美国1976年也建 立起资本弱化税制,其后,法国、德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等国也相继引入和制定了这一税制;日本于1992年税制改 革时,正式引入了资本弱化税制。 目前,国际上防止资本弱化通行的做法有正常交易法(独立 企业原则)和固定比率法(安全港规则)两种。 由于安全港规则是根据债务/股本比率来确定不允许税前扣 除的利息,相对于正常交易法而言,它具有刚性强、透明度 高、操作容易等优点,因而,实行资本弱化税制的美国、澳 大利亚和加拿大等多数国家都采用安全港规则,只有英国等 少数国家采用正常交易法。
2、资本弱化的负面影响
对东道国和投资国来说,资本弱化有着不可忽视的 负面影响。
从东道国看,高比例的借贷资本导致公司设立时就出资 不到位甚至虚假出资,设立后因支付贷款本金及利息被 抽走出资,资本金实质减少,增加了公司经营风险、银 行风险和社会金融风险,高额的境外利息扣除损害了东 道国应有的税收权益。 从投资国看,由于各国对境外投资所得的征税及抵免规 定不同,监管力度有限,且跨国公司通过设在避税港的 关联公司进行投融资的情况日益普遍,资本弱化易导致 投资国的资金外流,对其税收权益产生较大的冲击。
这种税盾效应的存在是合法的,但是它往往 被跨国公司所滥用,明明是要进行股权投资 的,但通过资本运作,将其转变为债权投资, 这在事实上削弱了国家的税基。因此,各国 纷纷采的利息。根据企业所得税原理,权益资本以股息 形式获得报酬,在企业利润分配前,要先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计 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债务资本的利息,却可以列为财务费用, 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减少企业的应交所得税。 & 债务资本是没有税收负担的,权益资本则要缴纳所得税。因此, 企业的投资者往往尽量减少股权投资,通过高负债、低投资, 使资本弱化,增加利息支出,减少应税所得。通过隐藏股本, 也可以减少对分配股息征收的税收。 & 依据MM定理,企业也可以适当利用债务资本来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节税或避税的方式以达到增加企业市场价值目的。因此, 适当提高企业的债务比率对企业和企业的经营者来说都是一个 不错的选择。当然,负债太高也会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一旦 出现管理不善和经济波动,可能会对企业投资者、企业、所在 行业、地区甚至整个社会经济产生不良影响。
(1)身份的规定
资本弱化规定限于以股东为对象的情况下,对股东提供的贷款资本 金,具体计算时是以单个股东分别计算还以非居民股东为整体进行 计算,各国规定也不同。 一般来说可分为以下三种:
国家或地方经济管理部门不是不了解这一现象及其 对自身经济利益的损害。出于利益和效率的权衡— —如果以暂时的利益损失能换取经济的快速、高效 发展,在他们看来,放任资本弱化就是值得的。 另外,从国内和国际上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是 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加快经济发展的必要成本和有 效措施。 由此可见,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客观存在决定资本弱 化现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这也是各国资本弱化技术 指标存在差异的内在原因。
资本弱化专题
野蛮者抗税 无知者偷税 糊涂者漏税 精明者进行纳税筹划
CEO要认识和重 视 CFO要有筹划意
主要内容
资本弱化概念 资本弱化理论基础 资本弱化表现 资本弱化的原因 资本弱化的影响 反资本弱化的措施 我国反资本的政策、评价及完善 资本弱化案例分析
一、资本弱化概念
资本弱化(Thin Capitalization)又称资本隐藏、 股份隐藏或收益抽取,是指跨国公司为了减少税额, 采用贷款方式替代募股方式进行的投资或者融资。 近年来有关资本弱化问题引起国际税收领域的密切 关注。当跨国公司考虑跨国投资时,需确定新建企 业的资本结构,此时,它们往往会通过在贷款和发 行股票之间的选择,来达到税收负担最小的目的。
(2)有公司税情况下
债务会增加企业的价值。原因是利息是纳税可抵扣 费用,因此更多的经营收益流到了投资者手中。 1963年,他们发表了第二篇文章,加入了公司税 存在的条件,他们认为负债企业的价值等于无负债 企业的价值加杠杆的利得即VL = VU十TD。 杠杆的利得为纳税节省价值,又称税盾效应(Tax shield),即公司税率(T)与债务额(D)的乘积。由 于(1-T)小于1,公司税所引起的股本成本上升的速 度会低于杠杆增长的速度。税率会减少债务的实际 成本,从而企业的价值会随着杠杆程度的增加而增 加。。
3.贷款提供人的身份和安全港规则的适用 对象
美国在计算债务/股本比率时,以公司全部 债务为基础,不考虑贷款提供人是否与公司 存在关联关系。其他实行资本弱化税制的国 家都规定贷款提供人为公司股东时,其所提 供的贷款才要计入贷款资本金,来确定是否 超过安全港比率;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独立 第三方(如无关联关系的银行)提供的贷款 不计入贷款资本金,无论其数额多大都不适 用资本弱化税制。
1.正常交易法
在决定贷款或募股资金的特征时,要看 关联方的贷款条件是否与非关联方的贷款相 同,如果不同,则关联方的贷款可能被视为 隐蔽的募股,要按资本弱化法规处理对利息 的征税。
2.固定比率法
(1)固定比率法也称为安全港规则,即在税收上对债务资 本和股权资本的比例进行限制。 如果公司债务对股本的比率在税法规定的固定比率之内,税 务部门将不会要求公司证明其按照公平成交原则选择融资方 式,也不会对公司融资方式进行税收调整; 如果公司债务对股本的比率超过税法规定的固定比率,则税 务部门将要求公司证明,并对其进行调查调整,将超过固定 比率部分债务所支付的利息视同股息征收所得税。 这一固定比率在税收术语上称为安全港,它代表在税前扣除 上港内是安全的、免税的,港外则是不安全的、征税的。
(3)避免外国对公司利润的双重征税(如对公司利润征收的 所得税和对支付给母公司股息征收的预提税);若对公司利润 征收所得税,而对支付给母公司股息征收预提税的情况下,可 以避免外国对公司利润的双重征税; 4)子公司能获得跨国企业设在别国其他子公司的损失抵补, 子公司利息支出过高而造成亏损,还可以获得别国子公司的损 失抵补; (5)在不同税收管辖权间转移纳税义务,以减少在全球的应 纳税额,如使得归集股息抵免最大化、外国税收抵免最大化等; (6)在非税收方面的考虑,如在实行外汇管制的情况下,可 以将利润汇回。
3、安全港规则的具体实施
(1)贷款类型的规定:由于企业贷款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 各国计算固定比率的贷款资本金的类型规定不同:
第一,一般性投资贷款,即股东以贷款形式对企业的长期投资, 各国都规定要计入贷款资本金。 第二,短期贷款,美国对股东的应付款期限在90天以内的部 分,由于不计息,因此不计入贷款资本金中;澳大利亚对其非 居民股东的应付款期限在30天以内的,即使计息也不计入贷 款资本金中;德国由公司股东提供的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贷款, 不计入贷款资本金中;而西班牙、加拿大、日本等国,不考虑 贷款的期限长短,一律计入贷款资本金中。
四、资本弱化的原因
资本弱化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业内部 原因也有外部原因,有历史和现实的原因, 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概括起来主要有 以下原因。
1、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是企业资本 弱化的客观基础
经济不平衡包括国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国内经 济发展的不平衡。加快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使得不 同国家和地区在资金的需求上存在差异,进而在资 金的引进、利用方式和方法上存在差异,这就为投 资者选择不同的投资方式提供了空间条件。 当股权投资方式为投资者带来的收入低于债权投资 收入时,投资者就会选择债权投资方式。经济发展 态势较好,为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企业经营者也会 吸收更多的债务资金。当债权超过股权的一定比例 时,资本弱化现象就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