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高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建设工程高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工作,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铁道部、南昌铁路局及建设单位的风险管理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 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为高度风险工点。
第四条 风险管理实行“评估先行,分工明确,抓好源头,专家指导,高效联动,齐抓共管”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五条 赣龙铁路GL-5标段风险管理采用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管理。
管理层风险管理即中铁五局赣龙铁路GL-5工程指挥部、项目部的风险管理。
架子队、班组属于作业层。
其中管理层包括第一管理者、各单位主管风险管理的负责人、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及相关部门。
作业层包括各架子队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等。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 中铁五局赣龙铁路GL-5工程指挥部成立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谢本峰副组长:孙宝亮、夏先平、吴 智、张倚逾、宋贵明、曾 拓组员:肖 刚、罗军华、冯忠孝、陈 庚、尹 晨、李欢芳、李小云、谢招来、陈 跃、蒋 斌、朱载莹、罗经伟,各项目部总工程师,架子队技术负责人。
铁路建设工程高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资料,WORD 文档,可编辑修改】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赣龙铁路GL-5标段所有在建工程施工的风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环保部。
安质环保部为指挥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安全风险管理人员2人。
风险评估与管理机构图(见下图)。
负责对施工工点的管理工作。
各单位应将管理小组人员名单报指挥部风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备。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一、前言铁路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面临着许多安全风险,包括人员安全、材料安全、机械安全等方面。
为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该办法的主要内容。
二、管理机构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主要管理机构为铁路建设单位,其下设立安全工程部门,负责该单位全部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风险管理。
三、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铁路建设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人员,落实职责,确保相关安全管理措施的全面实施,并进行跟踪管理和不断完善和提高。
四、分级管理铁路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环境等级、安全风险等因素,将工程建设划分为一般工程、重大工程和特大工程三个等级,并对不同等级的工程实行不同的安全管理措施。
五、安全评估铁路建设工程在实施前,应进行安全评估,明确风险源、风险特征、风险等级、损失后果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方案。
六、安全监测在铁路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应实行安全监测,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现场安全状况,发现安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七、备案管理铁路建设单位应将每一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方案、措施的内容、安全监测的结果和评估报告等进行备案存档。
八、人员培训在铁路建设工程中,人员安全教育是至关重要的。
铁路建设单位应对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进行专业化、系统性和全面性的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风险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九、应急管理铁路建设工程存在着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因此,铁路建设单位应制定应急管理计划,建立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应急预案、救援措施,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对水平。
十、结语本文所述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旨在提高铁路建设工程的安全性、质量性、效益性等方面,确保人员、财产、环境等安全,为我国铁路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中铁局安全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 N T J-21标施工阶段风险管理实施细则1、编制目标及依据开展风险评估与管理,有利于决策科学化,提高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阶段的风险管理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达到控制、降低和规避风险的目的,实现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工程建设安全、质量、工期、环境、投资控制的目标;为进一步加强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建立风险评估管理体系,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ZNTJ-21标工程建设安全,保证项目管理目标的实现,制定本细则;既有铁路线和临近既有铁路线的施工事故发生的概率高和后果严重,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本细则适用于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各工区必须积极实施风险管理,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和积累资料,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风险控制实施动态跟踪管理;本细则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铁建设20087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济南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济铁总发2010326号和晋豫鲁铁路通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相关制度;2 管理机构及职责管理机构家组,工区项目部设立相应的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专门的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进行项目风险管理工作;项目部风险评估与管理职责进行施工阶段的动态风险评估工作;制订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报晋豫鲁铁路通道有限公司批准后实施;全面组织和协调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阶段期间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制订风险管理计划;确定风险目标、原则和策略;提出工作目标、范围、方法与评估标准;明确参与各方的职责;实施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对高度和极高的风险等级进行审查;必要时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风险监测;项目部各部门职责安全质量部职责1施工期间风险评估与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2检查督促各项目部风险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3根据设计单位出具的风险评估报告完成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评估结果;;4监督、协调各工区经理部处理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5对施工阶段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6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工程管理部职责1根据施工图风险评估结果修正完善施工阶段风险评估报告,内部审核后报监理单位、山东指挥部、晋豫鲁铁路通道有限公司审查批准;2检查风险评估报告中处理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3参与风险工点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技术措施;4负责与相关单位及小组成员的沟通;物资设备部职责1在进行本项目设备物资管理的同时,为安全生产做好物资设备方面的工作;2重要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本系统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定点使用管理规定;3定期检查劳动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过期的安全防护用品及时予以淘汰、更换;4建立安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台账,动态跟踪,及时反馈安全防护用品的信息;根据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风险评估与管理职责;综合部职责1从办公室日常工作入手,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医疗保证和后勤保证工作,为安全生产做好后勤保障方面的工作;熟悉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的方针政策法规;2协助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做好有关安全文件的报送和传达;3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4做好部门人员的日常安全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5加强对项目部车辆、生活区、办公区、食堂经常性安全检查,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6及时提供和保存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水保环保方面的档案、文件资料,为安全生产服务;财务部职责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及时到位,提供风险评估与管理的所需资金其他各职能部门职责根据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风险评估与管理职责;工区项目部职责制定管段内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并进行施工阶段的动态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编制各种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进行演练;对施工阶段风险实时监测,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对于风险工点,超前做好准备工作,实时监控,并做好相关人员培训;根据风险监测结果,调整风险处理措施;3 风险评估与管理风险评估与管理的过程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施工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的过程如图所示:图 风险管理全过程制定风险管理计划,确定风险评估的目标和准则识别所有潜在的风险因素概率估计 损失或不利后果分析风险等级风险接受准则风险接受 风险减轻 风险转移 风险规避风险监测和检查判断风险是否在接受范围内风险处理措施结束图 1. 风险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风险评估与管理施工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的实施主体是各工区,按照项目部规定和要求实施风险管理;施工阶段开展以安全风险评估与管理为重点,注重环境风险、兼顾质量、工期、投资控制成本控制等风险管理,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任务、目的和要求,针对管段内不同的工程技术特点,确定评估与管理对象、目标和方法;施工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要点1施工阶段应在施工图阶段的风险评估结果基础上,结合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中铁二十三局ZNTJ-21标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既有线改建、临近既有线施工、跨越既有线施工;对桥梁工程侧重于坍塌、倾覆、高处坠落、触电等典型风险进行评估;2施工阶段风险评估内容和成果应满足指导施工中进行风险控制的基本要求;3施工阶段风险因素识别可参照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结合规范、施工工艺与有关规定,确定典型风险因素;4施工阶段应根据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结果,依据施工地质、资源配备及实施方案进行再评估;提出相应的施工措施,着重于施工管理、措施评价和落实,主要工作包括: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揭示的地质情况对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对中度等级的风险予以监测;若采用原设计方案不能有效减低风险等级到可接受的水平,应及时上报项目部,经共同研究决策后采取更为有效的应对措施;在设计阶段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结合环境和外界施工条件、施工工艺、设备、施工水平、经验和工程特点等,对新出现的风险进行识别;再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针对各类风险目标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并对识别且处理后的风险进行风险监测;施工中应对风险跟踪管理,定期反馈,随时与相关单位沟通;在施工现场公示识别的风险,其内容包括风险描述、监测方案、应急预案、责任人等;风险处理四种基本措施1接受风险:也称风险自留,是指项目参与方自己承担风险带来的损失,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2减轻风险:是指减少风险发生的概率或控制风险的损失,或者增加风险承担者,将风险各个部分分配给不同的参与方;3转移风险:是指当有些风险无法回避、必须直接面对,而自己的承受能力又无法有效地承担时,采用某种方式将某些风险的后果连同对风险应对的权力和责任转移给他人;转移风险的方法很多,主要包括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大类;4规避风险:是指风险评估后,项目风险发生的概率很高,而且可能的损失也很大,又没有其他有效的对策来降低该风险,这时应采取放弃项目、放弃原有行动计划或改变目标的方法;评估方法风险评估和评价可采用专家调查法、风险矩阵法、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估法、蒙特卡罗法、敏感分析法等办法;本标段主要使用核对表法;核对表法是在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找出所有可能存在的风险,然后以提问的方式将这些风险因素列成表格进行核对的一种方法,一般步骤为:将工程风险系统分解为若干个子系统;运用事故树,找出引起风险事件的风险因素,作为检查表的基本检查项目;针对风险因素,查找有关控制标准或规范;根据风险因素的风险等级,依次列出风险清单;风险等级标准和接受标准1事故发生概率的等级标准表概率等级标准2事故发生后果的等级标准表经济损失等级标准表人员伤亡等级标准注:F=死亡人数SI=重伤MI=轻伤表工期延误等级标准表相对等级标准表环境影响等级标准注:“临时的”含义为在施工工期内可以消除﹔“长期的”含义在施工工期以内不能消除,但不会是永久的;“永久的”含义为不可逆转或不可恢复的;3风险等级标准表风险等级标准4风险接受准则表风险接受准则风险处理规定1根据项目部的风险评估结果,按照风险接受准则,提出风险处理措施;风险处理基本措施包括风险接受、风险减轻、风险转移、风险规避;2根据风险处理结果,提出风险对策表;风险对策表的内容应包括初始风险、设计或施工应对措施、残留风险等;3对风险处理结果实施动态管理;当风险在接受范围内,风险管理按预定计划执行直至工程结束;当风险不可接受时,应对风险进行再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管理计划;风险监测规定1制定风险监测计划,提出监测标准;2跟踪风险管理计划的实施,采用有效的方法及手段,监测和应对风险;3报告风险状态,发出风险预警信号,提出风险处理建议;危险源辨识辨识范围1危险源辨识覆盖中铁二十三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ZNTJ-21标段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建设的全过程,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2考虑7种危害因素①化学危害:各种有毒有害化学品的挥发、泄露所造成的人员伤害、火灾;②物理危害:造成人体辐射损伤、冻伤、烧伤、中毒等;③机械危害: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④电气危害:设备设施安全装备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坏等;⑤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疲劳危害;⑥生物危害:病毒、有害细菌、真菌等造成的发病感染;⑦施工过程中的设施危害等;3覆盖三种时态①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②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况;③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后将会发生的危害因素;4考虑三种状态:①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②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③紧急情况:发生火灾、坍塌、倒塌等状态;辨识方法采用安全检查表、现场观察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法,在引进新工艺、新设备时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1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干个系统、设备和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元、层次、设备、工种的组成顺序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2现场观察:对作业活动、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工艺、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3座谈:召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业活动和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通过安全检查表和现场观察分析出的危险源进行补充和确认;4 预先危险源分析:新系统、新设备或新工艺采用前应预先对存在的危险源类别、危险产生的条件、事故后果等概略地进行类比分析和评价;5国家、铁道部公布的重大危险施工项目要重点分解、辨识和确认;危险评价1资料收集项目部收集、整理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已有的事故及事故记录、类似组织发生的事故和事故的信息,以及指挥部提供的相关资料;2危险评价方法危险分级危险评价结果分为不可容许危险、重大危险和一般危险三级;评价准则如下:①导致十万元及以上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结果评价为不可容许风险;②违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事故结果在重伤或重伤以上的评价为不可容许危险;③经发生过且无良好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不可容许危险;④紧急状态下的危险事件,评价为重大危险;⑤违反法律、法规,预计可能导致的事故结果在重伤以下的,评价为重大危险;⑥曾经发生过,已制定良好的控制措施的事故或危险事件,评价为一般危险;LEC半定量评价方法如果采用定性评价无法判断危害的危险级别,则采用LEC评15价法;危险级别=L×E×C表1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表2 L事故或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表3 C后果的严重程度表4 LEC危险级别3评价步骤项目部对施工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及汇总,并组织安质部门根据的评价方法和准则,对危险源进行判断或打分,确定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填写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危险源管理1项目部根据确认后的重大危险及不可容许危险清单制定针对性强的专项危险源控制措施,控制措施应以消除危险因素为准则,其次考虑危险降低措施降低危险概率、降低危险伤害或财产损失;2对不同级别的危险制定相应的危险控制措施,必须满足降低或使危险处于有效控制中,而且不会带来新的不可容许或重大危险;4施工安全措施桥梁施工安全措施施工场地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仓库,动力通讯线路和其他临时工程,其相互间均应保持安全距离,通道设照明设备,工地平整,并经常保持排水畅通;设臵消防、防洪设施,工地施工用水必须进行水质化验;现场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防止脱落;深沟、坑槽设臵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挖基坑时根据规定的基坑边坡开挖,严禁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的方法施工,机具、材料、弃土等堆放在基坑边坡周边以外的安全区域内,距边坡周边距离同坑深,同时在基坑周围设臵围栏、障碍物和安全标志;河道施工,除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外,还需密切注意水文变化情况,做好对付突发大水的应急准备;模板及其支撑系统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臵临时固定设施,严防倾覆;预拼组合钢模板整体吊装应遵守吊装安全操作规程;拼装完毕的大块模板或整体模板,吊装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吊点位臵,先进行试吊,确认无误后,再正式吊运安装;使用吊装机械安装大块整体模板时,必须在模板就位并连接牢靠后,再脱钩,并严格遵守吊装机械使用安全规定;编制定型组合钢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安全技术方案,并严格执行:1组合钢模板按自下而上的顺序组装;模板就位后,连接牢固同时架设支撑以保证模板整体稳定;2拼装模板前做好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必须稳固平整;3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遵照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先拆除侧模,后拆除底模,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大模板安装与拆除的安全要求:1大模板组装、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操作,严禁任何人员随大模板起吊;2大模板安装时,先用支架固定并支撑牢固;双面模板就位后用拉杆和螺栓固定;未就位和固定前不得摘钩;3拆除大模板时先使模板与混凝土面脱离,方可慢速起吊,起吊前认真检查固定件是否安全拆除;4墩身钢筋、模板安装前,搭脚手平台、栏杆及上下扶梯;高墩翻模施工前,对工人进行操作培训,使其在作业中上下兼顾,左右协调,保证施工安全;步板铺设牢靠,安全网布设严密;保持工作平台、吊架踏板面上的整洁,及时清除多余材料和杂物;杜绝任意增大接料平台荷载;在吊架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严禁随意从高空抛掷物品;提升设备由专人使用和维护,严禁无关人员擅自操作;经常检查各连接紧固情况,若有异常及时处理;高空作业,设臵防护网及防护架,施工人员系好安全绳、穿防滑鞋;在脚手架平台上运送混凝土时,其走道满铺脚手板,并安装栏杆,使用吊斗灌注混凝土时,先通知作业点作业人员避让,不依靠栏杆推动吊斗,严禁吊斗碰撞模板和脚手架;跨公路施工时,要向交通部门申请并发布公告,在公路上方及施工场地外设臵防护栏及防护网,并实行全封闭式施工,施工现场向公路两侧做好醒目的施工标志,夜间设臵安全警示灯,并派专人看守;加工石料时,施工人员戴护目镜、手套、安全帽等;人工抬运石料时,捆绑牢固,并轻起轻放,防止压伤腿脚;使用吊机吊装盖板时,吊点正确,以免翻滚;吊运时轻吊轻放不得冲击,就位时严禁用手直接拨移;在吊装过程中,施工人员不得在吊机下作业;雨季施工时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施工机具存放场地及人员驻地设于不易被洪水冲没处;冲击钻灌注桩安全施工措施1根据桩基工程量、工期要求及地质情况,冲击钻机设备分区段平行流水作业;为防止冲击振动导致邻孔孔壁坍塌或影响邻孔已浇灌混凝土强度,应待邻孔混凝土抗压强度达到后方可开钻;2钻孔场地应清除杂物、换除软土、平整压实;场地位于浅水、陡坡、淤泥中时,可采用筑岛或搭设工作平台;工作平台必须坚固稳定,能承受施工作业时所有静、活荷载,同时还应考虑施工设备能安全进、出场;3安装钻机时要求底部应垫平,保持稳定,不得产生位移和沉陷,顶端用电缆风绳对称拉紧,钻头在护筒中心偏差不得大于50mm;桅杆顶部设臵四个方向的揽风绳,与地锚连接牢固;开始钻进时,适当控制进尺,在护筒刃脚处,短冲程钻进,使刃脚处有坚固的泥皮护壁;待钻进深度超过钻头全高加正常冲程后按土质以正常速度钻进;如护筒外侧土质松软发现漏浆时,可提起钻锥,向孔中倒入粘土,再放下钻锥冲击,使胶泥挤入孔壁堵住漏浆孔隙,稳住泥浆继续钻进;4泥浆补充与净化:开始前应调制足够数量的泥浆,钻进过程中,如泥浆有损耗、漏失,应予补充;并应按泥浆检查规定,按时检查泥浆指标,遇土层变化应增加检查次数,并适当调整泥浆指标;5对于较短的桩基,钢筋笼宜制作成整体,一次吊装就位;对于孔深较大的桩基,钢筋笼需要现场焊接的,钢筋笼分段长度不宜少于18米,以减少现场焊接工作量;现场焊接须采用单面帮条焊接;6制作时,按设计尺寸做好加强箍筋,标出主筋的位臵;把主筋摆放在平整的工作平台上,并标出加强筋的位臵;焊接时,使加强筋上任一主筋的标记对准主筋中部的加强筋标记,扶正加强筋,并用木制直角板校正加强筋与主筋的垂直度,然后点焊;在一根主筋上焊好全部加强筋后,用机具或人转动骨架,将其余主筋逐根照上法焊好,然后吊起骨架阁于支架上,套入盘筋,按设计位臵布臵好螺旋筋并绑扎于主筋上,点焊牢固;7钢筋笼制作完成后, 骨架安装采用吊车,为了保证骨架起吊时不变形,对于长骨架,起吊前应在加强骨架内焊接三角支撑,以加强其刚度;采用两点吊装时,第一吊点设在骨架的下部,第二点设在骨架长度的中点到上三分点之间;对于长骨架,起吊前应在骨架内部临时绑扎两根杉木杆以加强其刚度;起吊时,先提第一点,使骨架稍提起,再与第二吊同时起吊;待骨架离开地面后,第一吊点停吊,继续提升第二吊点;随着第二吊点不断上升,慢慢放松第一吊点,直到骨架同地面垂直,停止起吊;解除第一吊点,检查骨架是否顺直,如有弯曲应整直;当骨架进入孔口后,应将其扶正徐徐下降,严禁摆动碰撞孔壁;然后,由下而上地逐个解去绑扎杉木杆的绑扎点及钢筋十字支撑;当骨架下降到第二吊点附近的加强箍接近孔口,可用木棍或型钢视骨架轻重而定等穿过加强箍筋的下方,将骨架临时支承于孔口,孔口临时支撑应满足强度要求;将吊钩移到骨架上端,取出临时支承,将骨架徐徐下降,骨架降至设计标高为止;将骨架临时支撑于护筒口,再起吊第二节骨架,使上下两节骨架位于同直线上进行焊接,全部接头焊好后就可以下沉入孔,直至所有骨架安装完毕;并在孔口牢固定位,以免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发生浮笼现象;骨架最上端定位,必须由测定的孔口标高来计算定位筋的长度,并反复核对无误后再焊接定位;在钢筋笼上拉上十字线,找出钢筋笼中心,根据护桩找出桩位中心,钢筋笼定位时使钢筋笼中心与桩位中心重合;然后在定位钢筋骨架顶端的顶吊圈下面插入两根平行的工字钢或槽钢,在护筒两侧放两根平行的枕木高出护筒5cm左右,并将整个定位骨架支托于枕木上;连续梁悬灌施工安全控制措施1悬臂施工严格按程序平衡、对称进行;其平衡总重量不超过设计允许值;2挂篮主要参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3挂篮重量;挂篮总重量的变化不得超过设计重量的10%;4挂篮强度、刚度、稳定性必须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5挂篮组拼后,做好静载试验;在墩上进行零号块施工的工作平台边缘处。
1-铁建设2010-162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铁建设〔2010〕162号)

关于印发《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10〕162号)时间:2011.01.24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现将《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发给你们,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认真做好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工作,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
已批复初步设计或已开工项目要按照本办法对在建风险工程进行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保证工程建设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提出的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建议进行论证,确定高风险工点及风险等级。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

铁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XX平铁路FPZQ-3标项目经理部一分部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体系,充分辨识出项目的潜在危险,完善风险控制措施,使风险评估更具实际指导意义。
依据《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铁建设【2010】162号)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贯穿施工全过程,项目风险评估与管理,各相关单位应主动、及时、动态地进行,以保证风险评估全面、可靠,风险处理合理、有效,风险监测准确,反馈及时。
第三条各阶段风险评估与管理,应根据施工技术特点,针对安全、环境、质量、投资、工期及第三方等风险,以安全风险为风险评估与管理重点,高度重视具有突发性和灾难性的风险。
对安全风险等级评定为极高的,应予以规避。
第四条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工程风险评估与管理将根据不同建设阶段的任务、目的和要求,针对施工技术特点,确定评估与管理对象、目标和方法。
第二章风险评估管理目标第五条风险评估管理目标: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施工措施,注重施工管理、措施评价和落实,保证施工安全和减少损失。
安全目标: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目标:满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总体目标,专项验收一次通过工期目标:满足施工合同工期要求投资目标:控制在铁路总公司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以内第三章风险评估管理机构第六条为推进福平铁路FPZQ-3标一分部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成立风险评估与管理组织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常务副总工、各工区经理组员:副书记、副总工、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风险评估工作主要由由安质环保部负责。
第四章管理职责第七条各工区应分别建立风险评估与管理领导小组。
第八条各相关单位应积极参与风险评估与管理,通过风险计划、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处理和风险监测,优化组合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工程实施动态、有效的风险控制和跟踪处理。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示范文本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示范文本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某某管理中心XX年XX月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铁路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安全风险管理。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机制。
第四条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依法落实安全风险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第二章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第五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识别应包括自然环境、地质条件、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材料设备、人力资源、安全管理等方面。
第六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应根据识别出的风险因素,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风险等级评定。
第七条风险评估结果分为四级:一级风险(极高风险)、二级风险(高度风险)、三级风险(中度风险)、四级风险(低度风险)。
对于不同等级的风险,应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章安全风险控制与应对第八条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安全。
第九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风险消除、风险减轻、风险转移和风险储备。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措施,并进行落实。
第十条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资源、应急程序和应急措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
第四章安全风险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定期对安全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自检,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
第十三条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风险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靠性。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铁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的;(二)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的;(三)未按照规定报告安全风险管理情况的;(四)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铁路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铁路施工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铁路施工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铁路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铁路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2. 各施工单位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
三、安全风险识别与评估1.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施工环境风险:如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边环境等。
(2)施工工艺风险:如施工方法、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
(3)人员风险:如施工人员素质、操作技能、安全意识等。
(4)管理风险:如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等。
2. 对识别出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四、安全风险控制措施1.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2. 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3. 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4. 加强施工现场设备、材料管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5.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五、安全风险应急处理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措施等。
2. 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六、责任追究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2.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3. 对在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铁路施工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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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推进安全风险标准化管理,有效规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铁路工程建设安全,依据国家和铁道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管理范围主要包括高风险隧道、大型基坑、高陡边坡、特殊结构桥梁和地下工程,临近既有线及既有线施工,涉及既有高速铁路施工,地质灾害及其他高风险工点。
第三条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等级根据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后果程度,参照铁路隧道风险等级确定标准,分为低度风险、中度风险、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四个级别。
风险等级评价为高度风险和极高度风险的工点,统称高风险工点。
第四条铁路建设应规避极高度风险,采取措施减少高度风险,通过风险识别、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等,降低和减少风险灾害及风险损失。
第五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应比照铁路隧道风险管理要求,制订高风险工点的风险管理实施办法,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落实参建单位和人员责任,按照阶段管理目标和管理要求认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
第六条勘察设计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要责任单位,应编制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进行风险识别,按照规避风险原则合理选择方案,依据勘察资料、参照隧道风险管理的评估标准及评估程序,对无法规避的风险工点进行分析评估,提出风险等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