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建议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条例以明确法务会计人 员相 应的法律责任 , 从而保证 法务会计 人员的胜任能 力和 工作质量 。
2 法 务会 计 的 用语 建 设 、
、
我 国 法务 会 计 发 展 主 要 面 临 的 问题
目前 由于业务对象和使 用对 象的特殊性 , 务会计 报告的 法 目前我国法务会计相关的法律制度还不完备 , 传统的会计 格 式一般 采用委托 部门所规定 的格 式 ,这 种格式 不具有统 一 制度和会计准 则对法 务会计的规定还 没有涉及 , 专门 的法 务会 性 , 也同样给法务会计 工作带来 了一定 的难度 。与此同时 , 我们 计执行准 则和职 业道德 准则还没 有出台 , 法务会计人 员的认定 要 知道 法务会 计报告并不是法律 裁决书 , 它不能使 用法律 中的
3 建 立 法 务 会 计 组 织 机 构 、
目前法务会计还 没有形成完整 的理论 体系 , 甚至还没有一 个统一 的概念理论原理 。正是 由于理论 上的偏差 , 从而造成 了 学者们 的研究方 向也有很大 的差异 。
3 人 才 缺 乏 、
目前 , 由于我国高校 教育体 制培养 的人 才 , 多数都 只是 大 “ 一型 ” 单 的人 才 , 他们 只掌握 了一方面 的专业 知识 , 如会 计人
当事人伸张正义 。
4组 织 机 构 未成 型 、
注册会 计师不仅 是具 备扎实 的会计 知识和 丰富 的会 计工 作经验 , 还可 以帮助企 业查找 出内部控 制中 的薄 弱环 节 , 并能 对 企业 的财 务报 表是否存在 重大舞弊 欺诈行 为提 供合理 的建 议 和保 证 , 因而他们在 舞弊 欺诈调查 过程 中起着非常 重要 的作 时这些机构也制定了相应的法务会计规章制度 、 准则, 在实践 用 , 被认为是防范舞弊欺诈行为的第一道防线 。然而 , 只具备这 中约束法务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和的发展 。我 国还没有正式成立 些还是不够完善的 , 我国的注册会计 师一般只具 备会 计和审计 特别的专门机构用于指导我国法务会计 的发展 ,法务会计的发 专业知识 , 乏“ 缺 证据学 ” 侦 察学” 和“ 的专业知识 。当司法机关 展还不具有系绕性, 比较零散 , 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划。 要求其对经济案件进行调查 分析 时 , 他们一般只依据会计 法做 随着我 国逐步开放 会计市场 ,会 计行业的竞争 更加 激烈 , 出“ 贪污 ” “ 用” 审计报告 , 些报告 的用语远远 偏离 于司 、挪 等 这 会计专业 的教育模式受 到很大冲击 , 会计 的国际化 已是大 势所 法机 关要求的诉讼用语 。甚至 同样的案件 , 同的审计和 会计 不 趋, 而我国现行会计 法规在会计 舞弊 、 民事赔偿 、 刑事处罚等方 事 务所 所得 出的结论也会有所 不同 , 是由于他们在证据 的取 这 发达国家都不同程度的建立了专门的组织机构 ,用于指导 法务会计 的理论研 究和实践工作 , 这些机构在 不 同程度 上都 促 进了法 务会计 的发展 , 并指 引了法务会 计 的发 展方 向 , 与此 同
发展我国法务会计的几点建议

二、 法务会计产生的原因及功能
随着各类涉及复杂财务会计问题 正确划分 虚假及真实 的会计行 为 , 就
定 义 , 务会计 是为适 应市场 经济 的 的经 济案件大量 出现 , 法 并在 一定程 度 更成 为由谁来 承担 责任 的根源 。而在 需要 , 以会计理论和法学 理论为基 础 , 上 超 出了 法 律 从 业 人 员 与 会 计 人 员 的 法律 纠纷 中,根据 我国当前 的立法精 以法律法 规为准绳 , 以会计资料 为凭 专业 能力范 围 , 致使许 多案件得不 到 神 , 不管是政府单位 、 还是企 业的法 人 据, 处理涉及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 , 或 及 时解决 , 经济 、 法律环境对法务会计 代表 , 在没有做 出审判之前 , 作无罪 都 者 以法 律法规和相 关会计 知识审 查 、 有着 强烈的需求 。 监察、 判定 、 裁定 、 审计受理案件 、 托 受 推定 , 都是 平等 的法律主体 , 都不能 由 ( 会计 信息披露 失真治理 的需 某一方来作 出简单 的结论 ,特别是与 _ 一)
维普资讯 http:பைடு நூலகம்/
真 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实
发 国 会的 建 展法计点 我务 几议
文/ 张嘉 惠
一
际情 况,就 无法满足各有关方面的要 求 ,也不利于企业准确有效地进行 自 我分析 和总结 ,充分挖掘企业 的内部 潜力。法务会计所具有 的功能为解决 与协调这些会计法律 纠纷 与报表舞 弊 提供了有力的手段 ,法务会计 是治理 财务报告舞弊的新手段。 ( 二)在进行法庭诉讼举证时 , 只
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 、 财务 知识 、 造成 宏观决 策失误 , 扰乱市 场 的资源 要 。法务会计是结合会计和法律的一 审计技术 与调查技 术 , 针对经 济纠纷 配置 , 侵蚀市 场经济 的经济基 础 , 容易 门新型复合性边缘学科 ,它是会计师 中的法律 问题 , 出 自己的专家意见 诱 发经济 和金融 风险 , 提 在一定程 度上 事务所接受委托所提供 的服务 ,属于 作为法律 鉴定或者 在法 庭上 作证 的一 扰乱 了整 个经济 工作 的秩 序 , 阻碍 了 咨询服务范 畴。而财务报表审计是为
浅谈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建议

浅谈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建议作者:闫楠高利英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17年第08期摘要:随着经济市场的不断繁荣,上市公司虚假信息披露问题也层出不穷,各类经济纠纷和经济案件趋于复杂化和多样化。
而我国法官大多仅具备相关法律知识,而无法理解复杂的会计信息,无法有效获取证据和认定各方人员的责任。
随着经济犯罪的加剧,人们逐渐意识到法务会计的重要性。
如今我国的法治建设在不断的完善,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在遇到经济纠纷时也知道通过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权益,这些现实都加大了对法务会计人员的需求。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法务会计当前发展的现状,提出我国开展法务会计业务的相关建议,以促进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
关键词:法务;会计;建议一、引言据2010年底我国社会中介机构开展法务会计业务情况调查,我国法务会计主要开展业务有:司法会计鉴定、涉诉资产评估、涉税司法会计鉴定、舞弊调查、证据鉴定与损失计量、经济案件调查等。
笔者通过网站查询2015年国内评价排名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综合来看其主要提供的法务会计业务包括:经济犯罪审查、计算机鉴证技术服务、合规审阅服务、知识产权和授权管理、工程造价鉴定、经济贪污案件鉴定、保险索偿服务、背景审查服务等。
可以看出,近年来我国法务会计的业务范围由经济纠纷类案件扩充到各个不同的范畴,其能提供服务的领域在不断拓宽。
然而,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应用属于刚起步的阶段,促进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
二、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现状分析我国对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在上世纪末就已经开始,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实际运用的较少,总体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
首先,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和相关法制建设还待完善。
目前,我国学者对法务会计的理论已进行了一定的研究,但还没形成系统、规范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没有系统完善的理论体系就谈不上规范的法务会计准则与制度、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经济损失确认和度量的标准。
这远远不能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司法实践的要求。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

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前言法务会计是一种以法律为基础,依据会计原则、规定和标准,开展审核、调查、计算和报告企业财务情况的专业。
它在企业经营管理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对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监管上。
然而,在法务会计发展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问题分析问题一: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的不一致法律法规的不一致和变化性会对法务会计的作用产生影响。
例如,企业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企业必须对其财务数据做出不同的解释。
问题二:企业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不足许多企业对法务会计缺乏理解,认为这只是一种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
这可能会导致企业忽略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从而对法律合规性监管产生难以预计的负面影响。
问题三:法务会计的人才短缺目前,法务会计人才的状况不容乐观,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法务会计能力和水平。
此外,由于法务会计需要大量的法律和会计知识,因此需要时间和金钱投入来培训和发展员工。
对策建议建议一:完善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通过加强法规的整合和标准化,同时考虑到企业合规和实际经营的需要,可以改善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之间的一致性。
这需要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制定更为系统和合理的法规标准。
建议二:提升企业对法务会计的重视程度企业和财务人员需要意识到法务会计的重要性,以便适应法律和法规的不断更新。
此外,企业也应考虑增加法务会计的人力资本投入,包括这方面人才的培训和发展,加强企业内部法务会计团队建设。
建议三:加强法务会计人才的培养为了满足法务会计人才的需求,企业和相关机构需要提高对法务会计的关注度和重视程度,培养和发展具有法律和会计知识的专业人才。
如此可为企业带来更多的法务会计资源,并提高企业的法律合规性和风险管控能力。
结论综上所述,发展法务会计是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之一。
当前法务会计所面临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法律法规和会计要求不一致、企业对法务会计的认识不足和法务会计人才短缺等方面。
对我国法务会计建设的思考(一)

对我国法务会计建设的思考(一)关键词]法务会计,制度建设,理论研究,业务范围,人才培养摘要]法务会计是一门新兴的边缘学科,也是二十一世纪的热门职业,它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制的完善而产生和不断发展的,本文分析了我国法务会计建设的现状,并对如何加强和促进我国法务会计的建设提出了一些建议。
法务会计是一门融会计学、审计学、法学、证据学等学科内容为一体的交叉学科,它的实质是由专业人员根据法律的特殊规定,运用会计、审计、调查技术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对有关会计信息或相关事件做出专业鉴定,以保证处理结果的客观与公正。
现代法务会计最早出现于美国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至20世纪末法务会计已成为英美等国的热门职业,在美国更是排在20种热门工作中的首位。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在经济纠纷、民事诉讼、舞弊调查等领域也越来越需要大量高素质法务会计人员的参与。
一、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我国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在上个世纪末就已经开始,目前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实践运用上,虽然在北京、上海等大都市已经开始出现这一职业,但运用面比较窄,总体来说还是处于起步阶段:(一)法务会计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完善从目前来看,我国学者在法务会计理论方面已进行一定的研究和探索,但他们在法务会计的概念、依据、基本假设、范围、目标、功能以及法务会计与其他会计的关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分歧,还没有形成系统规范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
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没有系统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就更谈不上规范的法务会计准则与制度、工作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经济损失的确认和度量标准了,这必然会阻碍我国法务会计实务的开展。
(二)现有业务内容单一,业务范围过窄国际法务会计的业务范围很广,主要包括企业税务理算会计、司法会计、债权债务理算会计、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海损事故理算会计、物价利得会计、社会福利保障会计等方面。
而我国目前主要只运用在司法会计方面,也就是经济犯罪领域有关案件的审查,比如一些重大经济案件由检察院立案后,聘请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的人员施以联合审查,调查并搜集犯罪嫌疑人有关经济犯罪情况的事实,或者聘请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出具司法鉴定报告,为诉讼提供相应的证据,这实际都是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具体运用,而在其他方面目前还是很少涉及。
浅谈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一)

浅谈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一)论文关键词:法务会计会计审计法律论文摘要:法务会计作为一门会计与法律的边缘学科,在西方已发展多年,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务会计的重要性凸显。
本文从分析法务会计行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入手,阐述了目前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加强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着力培养法务会计人才,加紧制定法务会计相关制度,建立法务会计组织和从业资格认证制度等应对措施。
法务会计(ForensicAccounting)是会计学、审计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兴边缘学科。
李若山等在《论国际法务会计的需求与供给——兼论法务会计与新<会计法>的关系》中为法务会计作了如下定义:法务会计是特定主体运用会计知识、财务知识、审计技术与调查技术,针对经济纠纷中的法律问题,提出自己的专家性意见作为法律鉴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证的一门新兴行业,主要分为法律支持和舞弊审计两大部分。
与法务会计相似,司法会计也是会计学与法学的交叉学科,很多学者在对法务会计的相关研究中常有混淆,但二者有其区别,不能完全等同。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会计与法律的边缘学科,在西方已发展了几十年,而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法务会计的重要性逐步凸显。
本文旨在通过分析法务会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然性,结合西方的发展历程和我国理论与实务的现状,讨论其目前存在的问题,并试给出对策。
一、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必要性分析(一)我国司法发展的客观要求1996年,红光实业通过虚构产品销售、虚增产品库存和违规账务处理等手段虚报利润,红光实业公司利用虚假会计信息骗取上市资格的事实暴露后,一些中小股东要求红光实业公司及有关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但由于法院无法认定虚假财务报表的责任,无法确认会计信息与股票价格之间的关系,无法确定投资者的经济损失,不得不以没有直接因果关系驳回了中小股东诉求。
本案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但至今仍然存在广泛的争议。
该案例表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内容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新型经济业务的不断产生,隐形经济业务的不断增加,当前的经济犯罪也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贪污腐败。
经济法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

经济法法务会计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在社会经济不断发展,财务会计的工作内容变的复杂多样,企业对会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要求也进一步提升。
经济法法务会计是会计与法律的结合,是一种应用型会计服务,可以为会计事务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重点分析经济法法务会计的现状问题,探索符合时代需求的发展策略,为会计应用提供参考和帮助。
标签:经济法;法务会计;现状和对策引言在新经济环境下,法务会计的应用价值越来越高。
根据当前现状来看,我国的经济法法务会计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无法有效解决会计行业的相关问题,影响着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
因此,从人才、制度等角度出发,如何改善法务会计现状问题,成为会计行业发展的关键。
一、经济法法务会计发展的现状问题(一)体系不健全相比国外而言去,我国经济法法务会计处于初期阶段,虽然在法务会计的理论和法制方面有了一定突破,但是在概念、应用范围方面,仍然无法满足会计行业发展需求,尚未形成健全的制度体系。
例如,针对法务会计准则制度、损失计算标准、审理程序等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应用过程中可能会造成偏差和误区,引起不必要的经济纷争。
这样不仅无法适应司法实践的要求,还影响了会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法务会计专业人才紧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经济纠纷案件变得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对法务会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也进一步提升。
但是,由于经济法法务会计处于初期发展阶段,各大高校尚未建立对口的人才培养专业,大部分都是单纯的会计专业或者法律专业,缺乏综合性人才,无法满足市场经济对法务人才的需求。
这样就会导致即便法务会计法律素养、能力较强,但是会计审计水平无法满足经济法法务会计的要求,或者是会计审计水平较高,而法律能力有限。
(三)法务会计服务范围局限根据我国经济法法务会计发展现状来看,针对保险赔偿、贪污受贿、经济纠纷等领域的业务比较成熟,但是涉及社会公正会计核算、物价会计的法务会计非常少,所以导致该领域长期处于服务缺口状态。
我国法务会计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随着经济环境的日趋复杂,我国经济种类、金融工具逐步增多,新兴行业纷纷涌现且呈现出多元化趋势。
经济纠纷数量上升、相关案件情况日益复杂,加强财务监督、严格惩治舞弊腐败成为我国经济法制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务会计作为一门新型学科,可结合会计学、审计学、法学等专业知识,对相关事务中存在的复合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完全顺应我国经济发展需求。
但由于我国法务会计目前仍处于发展阶段,相关体系、监管制度、人才培养机制尚不完善,导致实际应用过程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文章以我国法务会计现状为出发点,分析其发展的必要性及制约因素,并提出改进建议。
【关键词】法务会计;职业现状【中图分类号】F233一、引言法务会计理论起源于20世纪40年代的美国,在当时舞弊现象及不良信贷状况频发的经济环境下,为保障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也为法务会计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伴随经济全球化的脚步,法务会计的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于20世纪末传入我国。
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社会整体环境复杂多变,财务舞弊现象层出,经济纠纷多样化、复杂化,且大多利用法律固有的滞后性为违法行为作掩护。
若要判断和控制该种行为,单一行业内容无法承载全部需求,要具备多学科复合专业知识,因此,法务会计的需求极速扩大。
但我国当今法务会计仍处于起步阶段,距离付诸实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二、非诉讼方向法务会计发展的必要性(一)提升交互领域工作效率,符合市场需求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开展,基于合作的整合,加深了各部门尤其是财务法务部门的交互融合。
例如金融投资类企业,在处理相关业务时,大宗资金以合同为依据支付流通,自业务伊始至后期合同跟踪,再或产生经济纠纷,需要对相关利息、金额大小进行调解协商皆是由法务专员负责,但业务内容实际触碰的领域却是财务人员的专业范围。
部门间工作存在差异,业务严格来说皆涉及两个部门,却又不完全重合。
财务人员虽然相关财务知识水平高,但法律知识相对缺乏,较难从合同条文中发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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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建议
摘要:法务会计是伴随经济的发展而出现并为经济发展服务的,从业人员通过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和技能,最终在法庭上展示或陈述调查获取的有关财务证据资料,用以解决涉法经济问题的一门融会计学、法学等多门学科的有关内容为一体的新型跨学科复合学科。
目前国际范围内法务会计发展均呈良性态势,出现了相关的研究组织和业务结构及业务精熟的从业人员。
由于起步较晚,加之市场经济法律环境不很完善、理论研究和业务开展发展缓慢等原因,我国法务会计发展不很理想。
本文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远角度,汲取国外经验,对我国法务会计理论、业务及组织机构等方面的发展较为系统地提出了三点建议。
关键词:法务会计;发展;市场经济;建议
自“红光实业”开创了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的先河,接着”银广夏”财务舞弊案、”东锅事件”及蓝田股份、嘉宝实业等公司的财务舞弊案件先后发生,这就越来越凸显法务会计的市场要求和现实意义。
在我国,法务会计近几年有所突破,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总的来说还是存在许多不足。
如对国外相关观点的学习整理以及对会计制度构建研究不深入、学科体系尚未最终形成、实践运用的系统研究仍然缺乏等。
本论文提出三点促进我国法务会计发展的建议。
一、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同时,不断完善法务会计相关法律、制度和机构
虽然新颁布的《会计法》对新世纪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做
出了一定的规范,但其他与法务会计有关的如证据法、企业会计法等法律制度并不完整。
法务会计是社会主义法制市场经济中调节各种经济行为的重要手段。
因此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制度体系,使法务会计在执行业务时能够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即为法务会计的良性发展提供一个好的法律环境。
在国际上其他国家均设有有许多法务会计组织和机构,如注册舞弊审核师协会(acfe)、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属的法务和诉讼服务委员会(fls committee),为促进法务会计的发展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国相关的组织却只有注册会计师协会,相对而言并不够细化到具体地指导法务会计业务,更谈不上对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
因此,我们不妨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将与法务会计业务开展有关的组织机构完善起来,使从业人员在业务开展上既能自觉接受管理、指导、监督,又能公平、自由地交流工作方法、操作规则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和专业技能,达到提高服务质量,减少从业风险,拓宽业务范围等目的。
二、大力推进法务会计理论研究的同时,加强对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素质提高
理论研究是一门学科不断成长和持续焕发活力稳步健康发展的源头。
作为新生的极具前途的法务会计专业,更应当重视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理论研究,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规范的法务会计理论体系。
参考国外的经验,基础理论研究的任务应当主要由专业机构或大学来承担,这是因为专业机构和大学能够集中优秀的专家学者一起研讨和掌握专业最新最前沿的基础理论动态。
而实践
理论研究的任务则应当主要由各会计事务所(或相当机构)承担,这是因为实践理论主要是具体技术(如检查技术、鉴定技术等)在法务会计在业务开展中的运用,而会计事务所(或相当机构)是实施这些具体技术的最终主体,相对而言更具有实践优势。
但无论是基础理论还是实践理论的研究成果都应当在学术研讨会、专业刊物等平台公开,使之得到广泛的交流,促进法务会计理论的发展。
法务会计的发展归根结底还是要为市场经济经济活动服务,因此大力培养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势在必行。
相比传统会计,法务会计的从业人员要求更高--不但要具有扎实的会计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会计实践工作经验,而且还应当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证据规则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独立敬业的精神。
鉴于我国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匮乏的现状,可以在院校学历教育上加大对会计学和法学的交叉培训,打好后备人才的基础。
同时,在有经济或法律专业特色的高等院校中开设法务会计专业,借鉴国外同等学历的教育机制系统地培养法务会计的基本从业人员。
再次,可以在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等等相关专业人士中开展业务培训,针对性地补足薄弱和发挥特色,”快速”地解决市场经济对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需求问题。
另外,法务会计从业人员不能无原则赞成客户的立场,而应提供独立的法务会计服务,遵循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
不可忽视的是,人才培养方案都应当建立在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制度完备的基础上--比如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全国(或国际)统一的资格考试以获得从业资格。
三、大力拓展法务会计业务范围的同时,促进业务实践有序、规范。
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具有业务范围不够宽阔的缺点。
就国内实际情况而言,目前开展得较为突出的业务主要有:税务会计、保险赔偿责任理算会计、海损事故理算会计等,但仍以税务会计为主。
社会公证会计、物价会计、基金会计等则需待社会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完善后逐步开展。
要拓展上述业务,除了从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外,还应当建立完善法务会计的业务部门。
由于法务会计业务的开展牵涉诸多机构部门,因此还要加强各相关机构部门之间的协调,恰当处理其关系。
只有这些机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相互协调,才能增强法务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继而促使法务会计的业务开展有序、规范。
参考文献:
[1]张苏彤:《高级法务会计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2]陈慧慧:”法务会计在我国发展的现状和前景”,载《中国工会财会》 2004年04期。
[3]罗鹏:”论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载《现代商贸工业》2009年第13期
[4]赵红英:”我国法务会计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载《经济研究导刊》,2007年第6期
[5]张秀梅:”建立我国法务会计的构想”,载《四川会计》2002
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