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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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

四位一体防突安全技术措施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1、矿长对防治特别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特别工作,解决防治特别所必须的人力、财力、物力,确保防治特别工作的顺利实施。

矿总工程师对防治特别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特别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生产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安全副矿长、防突副矿长对防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

矿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对本职范围内的防突工作负责。

区〔队〕、班〔组〕长对管辖内的防突工作负直接责任。

防突人员对所在岗位的防突工作负责。

2、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特别的责任主体;矿各职能处室对防治煤与瓦斯特别负责监督管理。

3、矿要成立“四位一体〞防突专职机构〔或防突小组〕,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

矿成立“四位一体〞防突工作小组:矿长为组长,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成员由生产、通风、抽采的领导与工程技术人员组成。

负责矿井的防突工作的具体实施。

4、完善矿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区队、班组等相关人员防突管理的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制定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猜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等。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要求〔一〕基本耍求1.特别矿井应做好防突工程的计划和实施,将预抽煤层瓦斯、保护层开采等工程与矿井采掘布暑、工程接替等统一安排,合理布置,保证在特别煤层采掘前实施区域防突措施。

2.区域猜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矿瓦斯研究室专职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猜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3.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各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猜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应依据具体状况和条件分别布置;每一采区、每一区段以石门为界一翼为一地质单元,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猜测临界值瓦斯压力 P/MPa瓦斯含量 W/〔m3.t-1〕区域类别<0.74<8无特别危险区除上述状况以外的其他状况特别危险区〔三〕区域防突措施1、保护层开采〔1〕保持保护层开采,保护层开采必须到位,采空区内不得留设煤柱,确必须留设煤柱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好纪录,并标在采掘工程及瓦斯地质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应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前,首先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矿井防突措施计划矿井是一种具有高度危险性的工作环境,常常存在着防突措施不完善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制定一份完备的矿井防突措施计划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一份包含1200字以上的矿井防突措施计划。

一、目标和原则1.目标:有效预防和减少矿井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

2.原则:科学性、操作实用性、可行性、灵活性和持续性。

二、防突措施的分类和应用范围1.分类:a.技术防突措施:包括地质预报、岩壁支护、煤与瓦斯治理、通风控制等。

b.管理性防突措施: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教育、事故应急预案等。

2.应用范围:a.矿井所有作业区域都应制定相应的防突措施计划。

b.防突措施计划应适用于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矿工。

三、技术防突措施1.地质预报措施:a.加强对矿井地质情况的调查和研究。

b.配备地质预报仪器设备,确保及时掌握地质变化情况。

c.建立地质预报制度,明确预报结果的报告和处理要求。

2.岩壁支护措施:a.明确矿井各个工作面的岩壁支护方法和要求。

b.加强矿井岩壁支护技术培训,提高工作面支护的质量和效果。

c.定期检查支护设施的完好性和运行情况,及时更换和修复损坏的支护设备。

3.煤与瓦斯治理措施:a.建立煤与瓦斯治理制度,落实煤与瓦斯治理的责任。

b.加强煤与瓦斯抽放系统的维护保养,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c.强化煤与瓦斯监测工作,掌握煤与瓦斯的浓度和变化情况。

4.通风控制措施:a.建立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矿井内的风量和风压符合要求。

b.配备自动风量、风压监测装置,实时监测通风系统的运行情况。

c.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管理性防突措施1.安全生产管理措施:a.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b.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c.组织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总结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2.培训教育措施:a.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

工作面防突措施范文首先,通风措施是工作面防突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工作面上,通过合理的通风系统可以维持矿井内氧气浓度的正常水平,并将瓦斯、煤尘等有害物质排出。

在设计通风系统时,应充分考虑工作面的长度、宽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风机类型和数量,并配置适当的井口、回风巷道等结构,保证矿井内环境的长期稳定。

其次,瓦斯防治是工作面防突措施的重点。

在工作面上产生的瓦斯,如果不能及时排放和洁净,将会成为导致矿山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采取以下几种措施是十分必要的:1.瓦斯抽放措施:通过在工作面上设置抽放井,将工作面产生的瓦斯抽放到井下或地面,避免瓦斯的积聚和爆炸。

2.安全钻孔:在工作面周围或关键位置设置安全钻孔,用于排放和消灭瓦斯。

安全钻孔的位置和数量应根据工作面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3.采用瓦斯抽放综合措施:如提高工作面的开采率、改进回风巷道等,以增加瓦斯抽放的效果。

此外,煤尘防治也是工作面防突的重要措施。

工作面上产生的煤尘是另一个重要的爆炸和窒息因素。

为了有效防治煤尘,应采取以下措施:1.煤尘湿化措施:通过增加湿度或喷淋水雾的方式,减少煤尘的飞扬和浓度,提高矿井内空气的洁净度。

2.煤尘抑制措施:合理布置和清理工作面上的设备和矿石,减少煤尘的产生和积聚。

3.煤尘收集和处理:设置合适的收尘装置或设备,将工作面上产生的煤尘及时排放和处理,避免煤尘积聚和燃烧。

安全监测也是工作面防突不可或缺的一环。

通过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和实时监测,可以及时掌握瓦斯、煤尘等危险因素的浓度和变化趋势,并进行及时预警和处理。

通常采用的安全监测设备有瓦斯和煤尘测量仪、氧气浓度监测仪、温度和湿度检测仪等,这些设备能够实时反馈工作面环境的安全状况,保障矿工的安全。

最后,应急处置是工作面防突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发生事故或突发情况时,及时而有效的应急处理将对挽救矿工生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时,应急联络部门需与工作面进行实时通信,调动应急救援力量,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救援措施,确保矿工的安全。

局部防突措施有哪些

局部防突措施有哪些

局部防突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人们对于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防止发生不必要的冲突,我们需要采取一些措施来保障我们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局部防突措施有哪些。

防范场所针对一些关键场所,如学校、银行、商场、博物馆等,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安保人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我们需要雇佣专业的安保人员来维护场所的安全。

安保人员需要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知识,同时还需要具有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执行力。

2. 监控设备安装监控设备可以帮助我们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预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同时,还要对监控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 门禁控制设置门禁控制系统可以有效控制人员进出场所的数量和身份。

只有获准进入场所的人员才能进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风险。

4. 应急预案针对场所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需要制定好相应的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可以帮助我们快速反应和处理突发事件,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防范人群为了保证我们个体的安全,我们需要采取以下局部防突措施:1. 行为规范我们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不合法或不良的行为。

同时,也需要注意自身的行为举止,不与他人发生争执和冲突。

2. 个人安全装备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携带一些个人安全装备,如防刺背心、紧急呼叫器等。

这些装备可以帮助我们在突发情况下快速采取应对措施,保证自己的安全。

3. 注意身边环境我们需要注意身边的环境变化和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

比如,在夜间或人流量大的场所,我们需要注意周围人员的行动举止,随时保持警惕。

4. 停止言语冲突在与他人发生不必要的言语冲突时,我们需要冷静处理并及时停止。

过度争论和争吵可能会导致更严重的冲突,我们需要理性面对,保持冷静。

总结以上是局部防突措施的一些方法。

当然,不同场所、不同情况下,需要采取的措施也不尽相同。

但是,方法的本质都是为了保障我们的安全和降低突发事件的损失。

只有我们充分认识到防范的重要性,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才能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对方案进行更新和完善,提高其针对性和实 用性。
03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实施
安全培训与意识教育
安全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意识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案例分析等方式 ,增强员工对防突工作的认识和 重视程度。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
制定预案
根据矿井实际情况,制定局部综合防 突措施预案。
4. 专家评审
组织专家对初步方案进行评审, 提出修改意见。
方案设计的评估与优化
1. 实施效果评估
对实施后的防突效果进行评估,分析方案的 可行性和有效性。
3. 方案优化方向
根据评估结果和反馈意见,确定方案优化的 方向和重点。
2. 反馈意见收集
收集现场工作人员和专家的反馈意见,对方 案进行持续改进。
4. 方案更新与完善
方案设计的具体步骤
1. 收集资料
收集突出危险区域的地质、瓦斯 、煤层赋存等方面的资料。
2. 突出危险性评估
根据收集的资料,对突出危险区 域进行评估,确定突出的危险程
度。
3. 制定初步方案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初步的防突 方案。
6. 方案实施
将优化后的方案付诸实施。
5. 方案优化
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初步方案 进行优化和完善。
某非金属矿山针对采空区垮塌引起的突出危 险性,采取了超前钻孔、预抽瓦斯、注水等 综合防突措施,有效降低了非金属矿山突出
的危险性。
06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未来展望
技术创新与发展趋势
01
智能化技术
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 段,提高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预 测精度和决策效率。
02
数值模拟技术

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

工作面防突措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是指在矿山、建筑工地等工作现场进行作业时为防止事故发生而采取的一系列防护措施。

其目的是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并确保工作面的正常运转。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展开,介绍工作面防突措施的重要性以及具体措施的实施。

一、重要性工作面防突措施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无论是矿山还是建筑工地,工作面上都存在各种各样的危险因素,如坍塌、爆炸、风险火灾等。

如果没有足够的防突措施,工作人员的安全将会受到严重威胁。

因此,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是保护工作人员生命安全的首要任务。

二、物理防护措施在实施工作面防突措施时,首先要考虑的是物理防护措施。

这些措施通常包括搭建防护栏杆、设置警示标识、安装各类防护设备等。

例如,对于施工工地,可以在高空作业场所设置防护网,同时在地面标明危险区域,并配备好安全带、安全帽等个人防护装备。

这些物理防护措施能有效地隔离危险区域,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三、培训教育物理防护措施只是工作面防突措施的一部分。

更为重要的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对危险因素的认知和处置能力。

例如,矿山工人需要接受系统的安全培训,了解矿井地质条件、矿井排水等基本知识,并学习应急避险的操作技能。

通过培训,工作人员能够更好地意识到安全风险,并能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来防范事故的发生。

四、制定操作规程不同工作面上的工作要求各不相同,因此需要制定针对性的操作规程来指导工作人员的行为。

这些规程应包括工作操作流程、各类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要求,以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等。

例如,对于井下巷道的施工作业,规程应规定好喷浆设备的使用方法,防范爆炸的措施等。

通过制定操作规程,能够明确工作责任和要求,降低人为失误带来的安全风险。

五、安全监督和督导工作面防突措施的实施需要有相应的安全监督和督导机制。

公司应该派遣专业的安全人员对工作面进行巡视、检查,确保防护措施的落实。

同时,引入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作面的安全状况进行评估,为改进工作面防突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

防止煤与瓦斯突出的局部措施一、对局部防突措施的再认识防止突出措施一般分为两类:区域性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

区域性防突措施的目的是消除煤层某一较大区域(如一个采空区)的突出危险性,其优点是在突出煤层开采前,预先采取防突措施。

该措施施工与突出危险区的采掘作业互不干扰,且防突效果优于局部措施,应优先选用。

局部防突措施的作用在于使工作面前方小范围煤体失去突出危险性,仅在预测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用,属于这类措施的局部预抽瓦斯、超前卸压排放瓦斯钻孔等。

实际上,局部防突措施对于每个突出矿井而言都是不可少的。

如对于主要运输巷布置在底板岩石中的矿井,为了开采上保护层,石门揭穿突出危险煤层就要用局部防突措施;又如采用顺层长钻孔大面积预抽煤层瓦斯措施,也必须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掘进运输巷及回风巷。

同时,在采煤工作面遇见区域性措施效果不好的区域,也可作为补救措施。

二、普遍采用的局部措施(一)局部预抽瓦斯1.石门揭开在透气性较小的突出危险煤层、短时间内要求揭开(穿)的煤层以及有抽放系统的突出矿井,应优先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止突出措施。

此措施与排放钻孔措施的区别在于:后者是采用自然排放瓦斯,而前者是借助于机械真空泵(或矿井的抽放系统)所造成的负压抽取煤层中的瓦斯,这样一来就加快了煤层排放瓦斯的速度,并增加了钻孔有效影响半径。

石门揭开(穿)突出危险煤层采用预先抽放瓦斯防治突出措施应遵守下列要求:(1)煤层透气性较差,矿井有抽放设备或系统,并有足够的抽放时间(一般不应小于3个月)。

(2)抽放钻孔底应布置到石门轮廓线外3~5m的煤层内。

(3)抽放钻孔优先用孔径75~100mm。

(4)抽放有效影响半径一般采用1~1.5m。

(5)石门揭开(穿)突出煤层前必须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措施效果进行检验,或用预抽率判断煤层预抽效果。

只有措施效果检验有效后,方能揭开突出煤层。

中梁山北矿采用该法安全解开84次突出危险层,未发生突出。

此外在天府局三汇二矿、三汇三矿、淮北芦陵矿、淮南谢一矿、窑街海石湾矿采用该措施均取得较好的结果。

防突措施

防突措施

因我矿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井田内共3层煤,即:M1、M2及M3,其中M3煤层2005年掘进过程中发生过突出,M1及M2于2010年我矿委托中国矿大通风实验组作突出鉴定,结果M2在1710标高往上,M1在1650标高往上不突出,根据09版《新防突规定》第十八条“突出矿井的非突出煤层煤巷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必须密切注视突出预兆,并采取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故M1煤层的掘进按局部综合防突进行管理,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第一、总体方案一.防突预测划分:有突出危险区域→无突出危险区域。

二.根据掘进部署安排,2015机巷,所有煤巷掘进工作面掘进过程中,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

三、当预测无突出危险时,采取远距离爆破作业,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采取局部防突措施,执行10m一循环预测。

第二、“四位一体”的防突措施(流程图附后)一、预测预报1. 共施工预测预报孔3个(直径为Φ42mm,孔深8~10m)。

该钻孔使用煤电钻施工,尽量布置在软分层中(无软分层布置在煤中间),一个钻孔位于巷道中部平行于掘进方向,另两个钻孔的终孔点位于巷道轮廓线外2~4m (见预测预报孔布置示意图)。

2. 预测预报孔每打进1m测定一次钻屑量,每进2m测定一次钻屑解析指标值。

测出最大钻屑量S max﹤6Kg/m及钻屑解析指标K1﹤0.5ml/g.min1/2临界值时,且未出现工作面响煤炮、瓦斯涌出量忽大忽小、压力增大、煤层结构和构造发生变化、瓦斯气温变化、顶钻、卡钻、喷孔等现象则该掘进工作面无突出危险,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正常掘进。

反之,则有突出危险预兆。

3. 对各项指标的突出危险临界值规定如下:二、防突措施1.当出现突出预兆后,采取在迎头施工钻孔进行排放(参数附后)。

2.在进行钻孔施工前,矿机电运输队必须将水电接至打钻地点,并做好排水系统的相关准备工作。

3.从运钻到打钻的整个过程中,矿防突队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安全负责人在打钻时佩带便携式瓦检器,将其吊挂在施工地点上方,随时对打钻地点及附近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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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健全防突机构、完善管理制度、落实防突责任为保证防突工作能落实到实处,特成立了专职防突专职机构,并配齐专业技术人员和防突专业人员:组长:钱富廷(总经理)副组长:杨智飞(矿长)组员:朱轩志、田稳书、蒋小书、李因学、蒋昌稳、田光荣、尹荣江、王小荣、蒋小稳、田太国、田二华、殷彦鹏、方程、杜开文、濮进位职责:1、组长对防治突出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定期检查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工作,解决防治突出所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证防治突出工作的顺利实施。

朱轩志负责对防治突出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防治突出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

2、矿井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的责任主体;煤矿及各职能部门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负责监督管理。

安全生产技术科负责与通风科全体人员为成员。

负责全局防突工作的监督、指导与管理。

3、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防突措施设计和措施会审制度;掘进进尺审批制度;预测预报、防突措施、效果检验的验收制度;防突事故分析追究制度。

二、区域综合防突措施1、区域预测、区域效果检验工作由防突小组人员进行测定,出具区域预测结果和区域效果检验报告。

2、区域防突措施的施工由矿井组织人员实施。

(二)区域预测1、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的测试点根据具体情况和条件分别布置;同一地质单元内沿煤层走向不少于2个,沿倾向不少于3个测试点。

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预测临界值瓦斯压力P/MPa <0.74瓦斯含量W/(m3.t-1)区域类别<8 无突出危险区除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属于突出危险区(三)区域防突措施1、保护层开采(1)坚持保护层开采,保护层开采必须到位,采空区内不得留设煤柱,确需留设煤柱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好纪录,并标在采掘工程及瓦斯地质图上,每个被保护层的瓦斯地质图应标出煤(岩)柱的影响范围,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采掘工作前,首先采取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

(2)正在开采的保护层工作面必须超前于被保护层的掘进工作面,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保护层与被保护层层间垂距的3倍,并不得小于100m。

(3)保护层和被保护层开采设计依据的保护层有效保护范围等有关参数应根据试验考察确定,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2、预抽煤层瓦(1)穿层钻孔或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钻孔必须控制区段内的整个开采块段、两侧回采巷道及其外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钻孔控制回采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

(2)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钻孔应控制整条煤层巷道及其两侧一定范围内的煤层,钻孔控制巷道上帮轮廓线外至少20m、下帮至少10m,条带长度不小于60m。

(3)顺层钻孔或穿层钻孔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钻孔应当控制整个开采块段的煤层。

(4)穿层钻孔预抽石门应当在揭煤工作面距煤层的最小法向距离7m以前实施,(在构造破坏带应适当加大距离)。

钻孔的最小控制范围是:石门揭煤处巷道轮廓线外12m、底部或下帮6m,同时还应保证控制范围的外边缘到巷道轮廓线的最小距离不小于5m。

(5)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在预抽防突效果有效的区域内作业时,工作面距未预抽或预抽防突效果无效范围的边界不得小于20m。

(6)预抽煤层瓦斯钻孔应在整个预抽区域内均匀布置,钻孔间距应根据实际考察的煤层有效抽放半径确定。

(7)预抽瓦斯钻孔封堵必须严密。

穿层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得小于5m,顺层钻孔的封孔长度不得小于8m。

(四)区域措施效果检验(1)开采保护层、预抽煤层瓦斯的区域效果检验主要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进行判断,若被保护区域实测的最大残余瓦斯压力(P)小于0.74MPa、瓦斯含量(W)小于8m3/t,为无突出危险区。

否则,仍为突出危险区,保护效果、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2)采用预抽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时,采用残余瓦斯压力、残余瓦斯含量指标对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必须依据实际的直接测定值。

(3)当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如果实测指标△h2值小于《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规定的临界值,未测定的煤层△h2干煤样小于200Pa、湿煤样小于160Pa,则为无突出危险区,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无效。

(4)采用直接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或残余瓦斯含量等参数进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a)对穿层钻孔、顺层钻孔预抽区段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若区段宽度未超过120m,以及回采工作面长度未超过120m,则应沿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若预抽区段宽度或回采工作面长度大于120m时,则应在回采工作面推进方向每间隔30~50m,至少沿工作面方向布置两个检验测试点。

当预抽区段煤层瓦斯的钻孔在回采区域和煤巷条带的布置方式或参数不同时,按照预抽回采区域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和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区域防突措施的检验要求分别进行检验(b)对穿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30~5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

(c)对穿层钻孔预抽石门揭煤区域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应至少布置4个检验测试点,分别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的上部、中部和两侧,并且至少有一个检验测试点位于要求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大于2m的范围。

(d)对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防突措施进行检验时,在煤巷条带每间隔20~30m至少布置一个检验测试点,且每次检验不得少于3个点。

(五)区域验证1)在石门揭煤工作面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的区域验证,采用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方法进行。

2)在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采用工作面预测方法对无突出危险区进行区域验证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1)在工作面进入该区域时应立即连续进行至少两次区域验证;(2)工作面每推进10~50m至少进行两次区域验证;(3)在构造破坏带连续进行区域验证;(4)煤巷掘进工作面应至少打1个超前距不小于10m 的超前钻孔探测地质构造和观察突出预兆。

3)当区域验证为无突出危险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进行采掘作业。

4)只要有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突出预兆,则该区域以后的采掘作业均应当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三、局部综合防突措施要求1.基本程序与要求1)局部综合防突措施的施工、预测、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装等均由各矿井专业防突队伍执行。

2)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工作面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经检验证实措施有效后,即判定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当措施无效时,仍为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采取补充防突措施,并再次进行措施效果检验,直到措施有效。

3)无突出危险工作面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保留足够的突出预测超前距或防突措施超前距的条件下进行采掘作业。

(1)煤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预测超前距均为2m。

(2)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措施超前距为:煤巷掘进工作面5m,回采工作面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但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小于7m,回采工作面不小于5m。

2.石门揭煤工作面(1)石门揭穿突出煤层前,必须准确控制煤层层位,掌握煤层的赋存位置、形态。

在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10m之前,应当至少打两个穿透煤层全厚且进入顶(底)板不小于0.5m的前探钻孔,并详细记录岩芯资料。

在地质构造复杂、岩石破碎的区域,揭煤工作面掘进至距煤层最小法向距离20m之前必须布置一定数量的前探钻孔,以保证能确切掌握煤层厚度、倾角变化、地质构造和瓦斯情。

(2)石门工作面从距突出煤层底(顶)板的最小法向距离5m开始到穿过煤层进入顶(底)板2m(最小法向距离)的过程均属于揭煤作业。

揭煤作业前应编制石门揭煤的专项防突设计,报矿务局总工程师批准。

(3)石门揭煤工作面的突出危险性预测必须在距突出煤层最小法向距离5m前进行。

(4)石门采用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时,揭煤工作面与煤层间的最小法向距离为2m。

(5)当石门揭穿厚度小于0.3m的突出煤层时,可直接用远距离爆破方式揭穿煤层。

(6)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预测石门揭煤工作面突出危险性时,由工作面向煤层的适当位置至少打3个钻孔,测定瓦斯解吸指标△h2值。

(7)石门揭煤工作面的防突措施可采取预抽瓦斯、排放钻孔、金属骨架等措施。

(8)石门揭煤工作面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时,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检验孔数不得少于5个,分别位于石门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

3.煤巷掘进工作面(1)煤巷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预测,未进行预测,不允许作业。

(2)工作面预测时,至少打2个直径42mm、孔深8~10m的钻孔,测定钻屑瓦斯解吸指标和钻屑量。

钻孔应尽可能布置在软分层中,一个钻孔位于掘进巷道断面中部,并平行于掘进方向,其他钻孔的终孔点应位于巷道断面两侧轮廓线外2~4m处。

(3)当预测值超过突出临界值或最大钻屑量大于5.4L/m 时,必须按照该工作面的防突《设计》或《措施》施工钻孔进行排放或抽放,预抽或排放钻孔孔数、孔底间距等,应根据钻孔的有效预抽或排放半径确定。

钻孔超前排放最小控制距离为巷道两侧轮廓线外煤层上帮7m、下帮3m。

(4)实施防突措施后,煤巷掘进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措施超前距为5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不小于7m。

(5)效检孔应不少于3个,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并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

(6)效果检验指标必须是△h2小于临界值指标和最大钻屑量不大于5.4L/m,且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则措施有效;否则,还需实施防突措施,直至效果检验符合要求方可按排掘进施工。

4、采煤工作面(1)采煤工作面预测,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预测钻孔,深度5~10m。

(2)实施防突措施后,回采工作面应保留的最小措施超前距为3m,在地质构造破坏严重地带应适当增加超前距,不小于5m。

(3)防突措施效果的检验,应沿采煤工作面每隔10~15m布置一个检验钻孔,并且应布置于所在部位钻孔密度相对较小、孔间距相对较大的位置,检验孔深度应小于或等于防突措施钻孔。

5.安全防护设施(1)每一采区、每一区段至少设置一个避灾硐室,硐室设置向外开启的隔离门,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m,至少应能满足15人避难,且每人使用面积不得少于0.5m2。

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安设供水管、安设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得少于0.3m3/min。

根据设计的最多避难人数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2)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风门,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

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三道反向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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