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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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张英伴随韩国经济的发展,韩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方面不断调整,其目标是建立福利社会。

一、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包括下述内容。

1.社会保险。

这是由一些国民自动事前加入,当发生疾病、年老、失业或受到产业灾害等情况而失去生活能力或收入减少时,由国家或公共团体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

这种社会保险包括养老金保险、医疗保险、就业保险、产业灾害保险等。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提供的资金,社会保险参加者缴纳的保险金,以及雇主(工厂主或企业主)的捐款等。

2.公共扶助事业。

与社会保险不同的是,公共扶助事业主要是由国家提供资金,对于那些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者提供帮助,以保障其能有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这实际上是一种扶贫制度。

这方面有生活保护事业、医疗保护事业、灾害保护事业等。

3.社会福利服务。

这是一种由国家出资或募集捐款建立一些社会福利机构、设施,向一些有特殊情况而需要得到帮助的人,诸如老年人、残疾人、儿童、孤寡人等提供特殊服务,以使他们保持生活能力的制度。

韩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不仅内容广泛,而且实行的时间和具体内容也因产业种类的不同而不同。

以养老保险为例,就因不同职业而有不同内容的养老金保险制度。

例如,国家公务员养老金制度实行最早,是从1960年开始实行的,私立学校教员养老金制度则是从1975年开始实行的。

而以一般工人为对象的国民养老金制度直到1988年才开始出现。

1995年,韩国宣布农渔村的民众,实行自谋职业者实行养老金制度。

直到此时,养老金制度才扩大到全体国民。

养老金的支付方式,对于国家公务员或私立学校教职员,多为在其退休时发给一次性退休养老金或退休临时补助金等。

在死亡时,则支付遗属养老金及临时补助金等。

在短期支付方面有工作期间的疗养费及临时补助金、伤残养老金、遗属养老金、返还临时补助金等。

此外,军人的养老金大体上与国家公务员养老金类似。

二、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资金来源在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如何筹措资金的问题。

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

韩国的农村医疗保险制度一、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确立的背景自大韩民国政权建立之后,虽然出台了很多有关扩大农民医疗保障的政策,但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医保制度,是在20世纪80年代随着韩国经济的发展和由新村运动引发农民维权意识的提高而逐渐确立的。

与西方发达国家实行全民医保制度一样,韩国也没有专门针对农民的医保制度以及单独的医保法律,农民的医疗保障从属于整个韩国的全民医保体系。

为促进公民的健康和社会保障,韩国于1963年通过了第一部医疗保险法,并且实行自愿参保的原则,但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参保人数并不多。

1977年7月,韩国开始在雇用500人以上的企业中实施医疗保险,后又逐步推广到300人和100人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到1989年7月最终把适用范围扩大到包括农民在内的整个社会群体。

其中,1981年开始在农村进行首批强制性医疗保险试点,1988年开始在全国农民中全面推开,强制实施。

韩国在发展医疗保障制度上采取先城市再农村、先政府机关和大企业工人再到农民的这一渐进发展的道路,有其独特的原因。

¹1、经济方面的背景。

医疗保险费是和企业的人工费负担紧密相连的,实行医疗保险,势必加大中小企业的经济负担,使其降低国际竞争力。

所以,韩国采取了在征收和消化医疗保险费比较容易的大企业和国家机关单位率先实行医保制度,给予中小企业一个可以延缓经济压力的缓冲期。

2、医疗服务供给的背景。

医疗保险制度可以在短期内激发人民对医疗服务的需求,如果同时在全国实行这一制度的话,根本就没有那么多的供给能力来应付激增的医疗需求。

采取渐进式分阶段逐步发展的方式可以有效地缓解这一压力。

3、医疗保险技术方面的背景。

为很好地实施和运行医保制度必然需要一定的保险技术,特别是对于收入比较困难的居民和农民来说,更需要极强的保险技术。

所以,韩国采取了先在收入相对稳定的城市劳动者中实行医保,然后再把它推广到农村,分阶段地在全国推行医疗保险制度。

在这种渐进式发展医保制度的思想指导下,韩国比较顺利地逐步在全国推广了被称之为低费用高效率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

韩国福利制度的优缺点[XX韩国可享受到的福利制度] 【导语】办理完韩国移民后,首先要了解韩国的福利制度。

韩国的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建立起来的。

总的来说,建立的时间较短,可以说是刚刚起步。

一、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分为社会保险、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服务三部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医疗保障和收入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主要目的。

60年代以来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60年代为社会福利,70年代为社会救济,80年代为社会保险阶段。

二、社会保险结构和体制目前,韩国的社会保险有:年金保险、医疗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以及雇佣保险。

从60年代开始,先后颁布了有关法律,这些法律有:公务员年金法(1962年)、军人年金法(1963年)、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法(1974年)、国民福利年金法(1973年)、国民年金法(1986年)、雇佣保险法(1993年)等。

三、公共救济公共救济不同于社会保险,不交纳保险费,用国库资金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生活保护或者进行自救。

据韩国开发研究院统计,1965年韩国的绝对贫困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40.9%,其中城市54.9%,农村35.8%,使这些人达到贫困线,需790亿圆,相当于当年国民生产总值的9.8%,而当年支出的生活保护事业费只有20亿圆。

1984年绝对贫困户仍达220万人,占总人口的5%多。

韩国的公共救济,包括生活保护、有功人员津贴及灾害及灾难救护。

四、社会福利服务60年代开始,韩国的福利服务从“紧急救济”和“设施收容”等救济阶段转为社会福利服务时期。

1961年先后颁布了“儿童福利法”、“孤儿收养特例法”,“关于孤儿监护人的法律”,“沦落行为等的防止法”、“更生保护法”等。

但是,政府关心福利问题是从1968年成立社会保障审议委员会开始的。

该委员会对社会开发长期规划和社会保障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从此在韩国法律上第一次出现了“社会福利事业”字样,而且从贫困救济和分发救济物资转为对贫困者进行经济支援并提供多种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

韩国:公共养老保障制度

韩国:公共养老保障制度

韩国:公共养老保障制度作者:暂无来源:《检察风云》 2020年第6期文/高荣伟近年来,韩国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

雪上加霜的是,韩国“少子化”问题日益严峻。

两个因素的叠加致使韩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面临沉重压力。

近年来,韩国老龄化现象日趋严重。

韩国行政安全部日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韩国65岁以上的老龄人口首次突破800万人,占总人口比例达14.9%,创历史新高。

雪上加霜的是,韩国“少子化”问题日益严峻。

“少子化”导致年轻劳动力减少和不足,而人口老龄化和劳动力的缺失又导致社会总体养老负担不断加重。

两个因素的叠加致使韩国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面临沉重压力。

国民养老金方案韩国的公共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主要由公共年金制度和养老保障制度两部分组成,具体项目分为四个部分:国民养老金(即国民年金)方案、公务员养老金、军事人员养老金、私立学校教师养老金计划,它们构成了韩国公共年金制度的四大支柱。

国民养老金,即国民年金。

国民养老金制度是由正处在收入活动状态的人们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当其因年老、突发事故、疾病、残疾或死亡导致收入中断时,为保险人及其家属支付年金,使其能够维持稳定生活的收入保障制度。

由于国民养老金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险方案,因此,韩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被称为公共养老金制度(Public Pension)。

韩国养老保障制度主要依靠政府预算经营,由保健福利部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并提供服务。

1.加入对象:自1988年起,韩国国民年金制度首次实施时只以雇员工作人数为10人和10人以上的单位为对象。

经修改后,这一制度于1992年起适用于5人和5人以上的单位,于1995年起适用于从事农业和渔业劳动者和农村的个体户。

1999年,国民年金制度覆盖到了18—60岁的全部劳动者。

目前,该制度对于拥有韩国身份,居住在韩国的18至60岁的外国人与韩国人等同看待。

2.年金筹措:在财源筹措方面,采取单位、职工个人与国家三者共同负担的方式。

韩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及启示

韩国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改革及启示

【 文章编号 】 1 0 0 4 — 1 2 9 X ( 2 0 1 7 ) 0 2 — 0 0 6 8 一 i 0 【 收稿 日期 】 2 0 1 6 — 1 1 — 0 1 【 基金项 目】 教 育 部哲 学社 会科 学研 究 重大 委托项 目( 1 6 J Z D W0 0 3 ) ; 教 育部人文社会科 学重点研 究基
础 年金 充 当 “ 零支 柱 ” , 与 收入挂 钩 的 国 民年金 及 特殊 职 业 年金 构成 “ 第 一 支柱 ” , 强 制性 退休 金 制度
形成“ 第二支柱” , 自愿性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构成“ 第三支柱” , 力求建立全方位多元力量参与的养老
保 障体 系 。
1 . 零支 柱 : 设 立非 缴 费型基 础 年金 补贴 贫 困老人 , 缓解 老 年贫 困问题
基 础年 金⑧ , 其 中无 法领 取 国 民年金 的老 人 、 国民年 金领 取金 额低 于 3 0 . 3 9 万韩 元 ( 基 础年 金 的 1 . 5 倍)
的居 民可 领 取 全 额 年 金 。2 0 1 4年 韩 国领 取 基础 年 金 的老 人 达 到 4 3 5 . 3 万, 平均领取金额为 1 7 . 8 万
韩 国2 0 0 8 年 设 立基 础老 年 年金 , 每月向7 0 %的 6 5 岁 以上老 年人 差额 发 放最 高 1 O 万韩 元 ( 1 0 0 韩
① 1 9 9 4 年l O 月, 世界银 行在 “ 防止 老龄危机——保 护老年人及促进增 长的政策 ” 报告中提 出养 老金 “ 二 三 支柱 ” 模式, 并于 2 0 0 5 年 在“ 2 1 世纪 的老年 收入保障——养老金制 度改革 国际比较 ” 报告 中提 出“ 五支柱” 改革思想 , 在原三支柱基础上 , 增加 了零支柱 和 第 四支柱 。 “ 五支柱模式 ” 是 养老保 障制度 改革的重要方 向。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启示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启示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启示提要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理论基础——“国家调整论”,基本内容包括社会保险制度、公共救助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社会保障建设的启示有:保持制度的高效性,重点搞好基本保障,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加强法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失业问题。

一、韩国社会保障制度概况(一)韩国社会保障理论基础——“国家调整论”。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调整论”为主要依据建立和发展起来的。

与世界上许多国家相比,从社会支出比重和变动规模上讲,韩国以最小的社会支出费用获得了最大的社会福利效果。

取代对人力资源的投资以家庭等社会非公共部门承担的方式,使一切可利用资源都用来进行社会物质基础的扩大再生产,这是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战略。

也就是说,韩国通过国家经济增长的波及效应来增加社会福利。

(二)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1、社会保险。

韩国的社会保障以社会保险为主,其社会保险的种类主要有:年金保险、医疗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以及雇佣保险。

年金保险分为四类:第一类是公务员年金,适用于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以及遗属;第二类是军人年金和军人保险,适用于现役军人和遗属;第三类是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在韩国国立学校的教职员为公务员,因此单独设立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第四类是国民年金,适用于18岁至60岁的一般国民。

不同的年金保险,实行不同的缴费政策。

医疗保险分为公务员及私立学校教职员医疗保险、单位医疗保险和地区医疗保险三类,地区医疗保险又可分为农村地区和城市地区。

产业灾害补偿保险,费用由雇主一方负担,对与业务有关的职业病及因产业灾害而发生的工伤、疾病、残废、死亡等进行医疗服务或给予生活补贴。

雇佣保险于1995年开始实行,其目的是消除失业带来的不安,从制度上解决产业结构升级而产生的对熟练工人的大量需求。

2、公共救济。

公共救济是利用国库资金对低收入阶层进行生活保护或者帮助其进行自救。

包括生活保护、有功人员津贴及灾害、灾难救护。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本文对韩国实施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发展阶段、主要内容,以及建立符合韩国实际的新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述,作者认为韩国实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采用什么样的模式至关重要,需要认真探讨。

60年代以前,韩国经济落后,社会混乱,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制度。

60年代初,政府把建设福利国家定为国政目标,制订了10多个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

但是,当时实行“先增长后分配”政策,没有重视社会保障,那些法律付诸实施的很少。

当时国民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不强烈,要先解决温饱问题,只要有活干就满足,一些政府官员和学者甚至认为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容易产生“福利病”,在韩国实行为时过早。

当韩国经济持续20多年高速增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美元左右的时候,社会保障问题便提到议事日程上。

80年代中期开始,“先增长后分配”政策引起广大劳动人民的不满,要求提高工资、增进福利的罢工运动此起彼伏。

政府不得不开始注意社会发展,转向实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配政策,开始实行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

韩国的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建立起来的。

总的来说,建立的时间较短,可以说是刚刚起步。

韩国提出建立具有韩国特色的韩国式社会保障制度可能要经过较长的发展过程。

一、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分为社会保险、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服务三部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医疗保障和收入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主要目的。

60年代以来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60年代为社会福利,70年代为社会救济,80年代为社会保险阶段。

1、第一阶段(60年代)发动军事政变上台的第三共和国政府把发展经济和建设福利国家定为国政目标,在宪法里明确提出国民的生存权(第30条第一款)和福利国家义务(第二款),并制定了一批有关社会福利的法律。

因此,称这一时期为有关社会福利的法律“大量形成时期”。

然而,政府实际上的消除贫困战略是经济增长通过福利政策保障生存权是长远目标。

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教程第11章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

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教程第11章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节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
一、改革动因
1.人口老龄化加快 2.社会结构变动 3.劳动力就业非正规化 4.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5.现有制度不可持续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教程
第四节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
二、改革现状
韩国政府提出了“参与式福利”的改革理念,强 调普济主义、政府责任和参与。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教程
第三节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
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
2.收入再分配效应 韩国的社会保障体现出了很好的收入再分配效应, 使韩国在40多年的高速增长过程中,收入差距始终 没有明显扩大,甚至在20世纪90年代后还有所缩小, 并在世界范围内保持了较低的水平。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教程
第三节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
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
3.经济增长效应
从数据分析,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对其经济增长没有 直接和显著的线性影响,这和韩国社会保障处在较 初级阶段、支出水平较低有关。 社会保障制度对经济增长没有产生非常显著和重要 的影响,也和韩国经济发展模式及战略有关,韩国 经济发展模式及战略的最大特点就是政府强烈干预 下的出口导向型发展战略,其经济增长主要靠政府 计划和出口拉动,受国内社会保障制度的影响较小。
21世纪劳动与社会保障系列教材 国际社会保障制度教程
第三节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运行
三、社会保障运行效应
1.个人福利效应
从数据分析,1965-2004年,韩国人口平均预期寿 命从61.9岁提高到77.3岁,婴儿死亡率(每千人)从 61.8下降为5.1,文盲率从24.4%(1970年)下降到 3.6 % ( 2000 年 ) 。 相 对 贫 困 人 口 比 率 从 1965 年 的 12.2% 下 降 到 1998 年 的 2.0% 以 下 。 中 学 生 入 学 率 由 1970年的42.0%上升为2004年的88.3%;大学生入学 率从1970年的7.9%上升为2004年的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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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
'本文对韩国实施的
福利保障制度的
阶段、主要内容,以及建立符合韩国实际的新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述,作者认为韩国实行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尚处于起步阶段,采用什么样的模式至关重要,需要认真探讨。

60年代以前,韩国
落后,社会混乱,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制度。

60年代初,政府把建设福利国家定为国政目标,制订了10多个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

但是,当时实行“先增长后分配”政策,没有重视社会保障,那些法律付诸实施的很少。

当时国民对社会保障的要求也不强烈,要先解决温饱问题,只要有活干就满足,一些政府官员和学者甚至认为实行社会保障制度容易产生“福利病”,在韩国实行为时过早。

当韩国经济持续20多年高速增长,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2000美元左右的时候,社会保障问题便提到议事日程上。

80年代中期开始,“先增长后分配”政策引起广大劳动人民的不满,要求提高工资、增进福利的罢工运动此起彼伏。

政府不得不开始注意社会发展,转向实行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分配政策,开始实行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

韩国的福利及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先后建立起来的。

总的来说,建立的时间较短,可以说是刚刚起步。

韩国提出建立具有韩国特色的韩国式社会保障制度可能要经过较长的发展过程。

一、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
韩国社会保障制度大体上分为社会
、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服务三部分,以社会保险为中心,医疗保障和收入保障是社会保障的主要目的。

60年代以来韩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60年代为社会福利,70年代为社会救济,80年代为社会保险阶段。

1、第一阶段(60年代)
发动军事政变上台的第三共和国政府把发展经济和建设福利国家定为国政目标,在宪法里明确提出国民的生存权(第30条第一款)和福利国家义务(第二款),并制定了一批有关社会福利的法律。

因此,称这一时期为有关社会福利的法律“大量形成时期”。

然而,政府实际上的消除贫困战略是经济增长通过福利政策保障生存权是长远目标。

第一个五年
开始后,经济有了发展,但政府实行“先增长后分配”政策,只顾经济增长而忽视了分配和福利,而且认为靠传统的家族关系和互相帮助比国家的救贫政策更加道德而优越。

60年代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做了努力,但由于国家
有限和经济发展优先,这一方面的政策停留在救济和抚恤上。

尽管制订了10多个法律,但它是巩固政权的
需要,付诸实施的很少,实行的只有公务员年金、军人年金等特殊部门的社会保险和产业灾害补偿保险,而这些还算不上是社会保险,是雇佣主责任的法定化。

2、第二阶段(70年代)
到了70年代经济有了较大发展,政府拟实行扶贫为主的社会福利政策,制订了社会福利事业法(1970年)、国民福利年金法(1973),还设立了国民福利年金特别。

但由于1973年的石油危机,国民福利年金制度的实行不得不推迟,后来改为国民年金法,1988年开始实行。

1976年还修改1963年制订的医疗保险法,准备全面实行。

但总统的施行令迟迟不颁布,医疗保险便一直处在试点阶段。

其原因是政府看到发达国家的社会
保障制度出现了财政赤字,认为经济发展优先的时期不应该过早的实行医疗保险。

韩国正式提出社会保障是从第三个五年计划(1972——1976)开始的。

但有趣的是第三个五年计划里对社会保障制度却只字未提,而计划开始后的第二年突然制订了国民福利年金法。

其目的不是为了真正实行社会保障制度,而是为了筹集发展重化工业所需要的资金。

3、第三阶段(80年代到现在)
实行20年的“先增长后分配”政策,出现了收入分配扭曲、两极分化等许多副作用,要求改变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开发战略,重视社会开发。

因此,1980年10月27日制订的第五共和国宪法在国民的权利和义务中增加了追求幸福权(第9条)、适当工资请求权(第30条第一款)、社会福利权(第32条第二款)、
权(第33条)等,而且在经济条款中规定了保护社会上的弱者。

1982年开始的第五个五年计划也改名为“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而且就社会保障问题制订了有关法律。

但是第五共国的福利政策不是积极的而是消极的,认为实行福利政策的费用是非生产性的。

韩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从1987年开始出现转机的。

韩国在1986年国际收支转为黑字,社会福利从口号转为实施,落实了全民医疗保险、国民年金、最低工资制等三项措施。

1988年第六共和国为实行社会保障制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1989年通过地方自治法,地方也要成立议会,把区域福利问题提到日程上;2)以设施收容保护为中心的社会福利事业开始转向以区域福利和在家福利为中心;3)托儿事业有较大发展;4)政府对残疾人的关心增加;5)配备社会福利部门的专职人员。

从而,福利政策从与市场经济原则对立的领域变成了与政治、经济不可分离的领域。

1993年金泳三政府上台后,社会保障方面的重点放在现有制度的落实上,新出台的是雇佣保险,它超出了失业保险范围,包括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改善雇佣结构以及劳动者的能力开发等。

韩国在社会保障方面的投资还少,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社会保障支出所占的比重,1980年0.12%,1985年0.48%,1994年1.0%。

1990年整个社会开发费(包括社会保障、
、人力开发、卫生、环境、住宅等)的比重也只有4.9%。

二、社会保险结构和体制
目前,韩国的社会保险有:年金保险、医疗保险、产业灾害补偿保险以及雇佣保险。

从60年代开始,先后颁布了有关法律,这些法律有:公务员年金法(1962年)、军人年金法(1963年)、私立学校教职员年金法(1974年)、国民福利年金法(1973年)、国民年金法(1986年)、雇佣保险法(1993年)等。

1、年金保险
韩国的年金制度分为两大类,一是以公务员、军人、私立学校教职员为对象的年金,一是以一般劳动人民为对象的国民年金。

(1)公务员年金:适用于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以及遗属。

由总务处(公务员年金公团)主管,1989年加入保险者共81万人,受惠者2.12万人,占2.6%。

公务员年金由公务员交纳月报酬的5.5%(工龄超过33年就不再交纳),国库或地方政府负担公务员报酬额的5.5%及灾害补偿负担金。

年金的支出分短期和长期两类共18种,短期包括医疗费、灾害补偿等,长期包括退休金、伤残年金及遗属年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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