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政府政策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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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及制度创新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及制度创新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及制度创新【摘要】现代社会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日益凸显,对于完善城乡发展格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出发,探讨了现阶段面临的挑战,提出了完善机制和创新制度的建议。

通过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影响进行分析,指出其对城市发展和农村振兴的积极作用。

结论部分强调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意义,提出了未来发展方向和政策建议,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了重要参考。

该研究将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完善、制度创新、挑战、影响、意义、未来发展方向、政策建议、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目的。

1. 引言1.1 研究背景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指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并在城市长期居住、工作,最终融入城市社会文化,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并取得城市户籍。

与传统的农业转移不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一种全新的概念,强调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后要融入城市生活,真正实现农民的城市化。

研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已成为必然趋势。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中国的农业转移人口数量已超过2.8亿,占总人口的近四分之一,城市化率不断提升。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并不顺利,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亟待解决。

由于户籍制度限制和城乡二元结构,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着较大的就业压力和社会保障不足的问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受到了土地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等体制限制,阻碍了他们在城市中的顺利融入。

农民工在城市中的身份认同较低,城市化进程存在认同障碍。

研究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机制完善及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通过深入探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概念、挑战、机制完善和制度创新,可以为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提供理论支持和政策建议。

1.2 研究意义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对于实现农村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及对策研究

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及对策研究

农民工市民化的意义及对策研究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村劳动者在城市生活中逐渐融入市民社会,达到与城市居民享有相等的社会权益和文化认同的过程。

农民工市民化具有重要的意义,可以促进城市与农村之间的融合发展,提升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推动农民工市民化,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首先,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

目前,农民工在城市生活中普遍存在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这是阻碍农民工市民化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应加大力度追缴欠薪,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肃处理欠薪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提高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水平,增加他们对城市生活的归属感和依赖感。

其次,加强教育培训,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

农民工普遍缺乏高素质的教育和职业技能,这也制约了他们的市民化进程。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入,提供优质的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机会,缓解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同时,加强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供多层次的培训机会,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水平,增加他们在城市就业市场的竞争力。

第三,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目前农民工在城市中普遍存在居住困难的问题,住房问题也成为制约农民工市民化的因素之一、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大对农民工住房的投入,建设农民工专属住房,提供安全、舒适的住房条件,改善农民工的居住环境。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涨价和欺诈行为,保障农民工的住房权益。

第四,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

现实中,农民工常常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歧视,这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市民身份认同。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宣传和保护力度,加强对工资、工时、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建立健全维权机制,确保农民工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同时,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教育和引导,提高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意识,减少对农民工的歧视和不公。

最后,加强社会文化融合,促进农民工的文化认同。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工市民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农民工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问题一:户籍限制我国的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难以获得城市居民的身份,限制了他们享受城市公共服务和福利的权利。

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质量,还限制了他们在城市中的发展空间。

对策一:放宽户籍限制政府应该逐步放宽户籍限制,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获得城市户籍的机会。

可以通过积分制、居住年限等方式,逐步取消户籍限制,使农民工能够更顺利地实现市民化。

问题二:工资待遇低农民工在城市中往往得不到公平的工资待遇,经常遭受拖欠工资、加班加点无加班费等情况。

这使得他们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生活质量较低。

对策二:完善劳动法律法规政府应该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监督和执行,严厉打击拖欠工资行为。

还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农民工能够享受合理的工资待遇和劳动保护。

问题三:教育医疗保障不完善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面临着教育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问题。

他们的子女往往难以获得城市教育资源,农民工自身也难以享受到城市医疗服务。

对策三:加强教育医疗保障政府应该加大投入,提高农民工的教育医疗保障水平。

可以通过增加学校建设、提供优质教育资源,以及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等方式,向农民工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保障。

问题四:社会融入度低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他们往往由于文化差异、社会融入度低等原因,与城市居民难以融为一体,形成了“城中村”的现象,不利于城市的社会和谐发展。

对策四:加强文化交流和融合政府应该加强对农民工的文化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化素质和社会融入能力。

还应加强城乡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提高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接纳和认同程度。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政府应该加大政策支持和投入力度,提高农民工市民化的质量和水平。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的问题研究

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的问题研究

JIANGXI AGRICULTURE73城镇化进程中农民市民化的问题研究文/崔红香 王君柏(江南大学法学院 214000)摘 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民工放弃对土地的依赖,进入城市开始打拼生活,这是由于改革开放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这既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运行的基本规律,又是适合中国国情的必然发展道路。

在农民向市民化转变的过程中,既是农民不断通过自身的学习使其社会价值和思想观念得以树立,也是城市需要劳动力技能和能力提升的必然表现,此举有利于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有利于为现代化建设作出贡献。

而十三五计划已经把农民工市民化提高到了新的战略高度,但在此期间这一过程仍然进行比较缓慢。

基于此,通过参考各种文献和深入走访了解这一现象发现,农民市民化与城镇化之间的关系十分紧密。

因此,为了提高市民化进程的速度,要根据城市进程中农民市民化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合理科学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 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解决对策在改革开放大潮的背景下,坚持以人为本,以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现代化城市的进程,建设环境友好型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社会一体化,是城镇化的基本内涵,而农民市民化又是城镇化的根本所在[1],这一根本在于吃穿住行等方面较农村方面有了更大的改善,体现在细节方面,同时人口数量占城市的比重上升,不是外在的高楼大厦的标志,而是内在应该有的特质,生活方式、思想方式都与在农村时有较大的改变和差别。

1 农民市民化的含义从农民市民化的主体层次看,一是放弃土地耕作进入城市从事非农生产的社会现象,即在城市寻找新的工作放弃农村耕作田地的工作生活模式,他们长时间居住在城市,以城市的工作谋生,就地转化为市民的现象;另一层次指城市中的农民市民化,具体来讲就是原本就是在城市中生活,但是在城市中原本是有土地的,而现在没有了耕种的土地。

农民市民化的内容从两方面阐述,分别从主观层次和客观层次,前者主要指农民自身素质、工作技能、生活方式、思想观念,后者主要指农民生活与生产的客观条件,诸如房产、交通工具、物质条件等。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政府公共服务创新

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政府公共服务创新
我 国城 市化 的快 速发 展 和社会 主义 和谐 社会 的构建 不相 适应 。 际经验 表 明 , 现农 民工 市 民化是 解决 国 实 农 民工 问题 的最 终 出路 ,但是 这一 问题 的解 决单 纯
育 、 房等方 面 的后顾 之 忧 , 消费 也势必 从农 村 消 住 其 费转移 到城 市 消费 ,消费模 式也 会逐 渐 向城镇 居 民
民工 能 在城 镇 定 居 落 户 , 除 就业 、 老 、 解 养 医疗 、 教
势 。00年 , 国农 民工总数 达 2 2亿源自, 21 我 . 4 他们 广 泛地
分 布 在各 行各 业 ,为城 市 的繁荣 和 现代化 建设 做 出 了重 大贡献 。然而 , 由于各 方面 因素 的制 约 。 民工 农 虽 然进 入 了城 市 , 没 有真 正融 人城 市 ; 然 实现 了 并 虽 职 业 的改变 ,却 没有 实 现社 会身 份与 社会 地位 的改 变 , 为游离 于 城市 和农 村之 间 的“ 成 边缘 群 体 ” 这 与 。
赚钱 的同时 , 维持 最基 本 的生 活需要 外 , 除 尽量 减 少 其 他消 费 , 尽可 能把 钱省 下来 带 回农村 老 家 。 如果 农
收 稿 日期 :O 1 l — l 2 l- O O
作者简介 : 韩
冰 (9 O ) 女 , 17 一 , 河南 开 封人 , 封 教 育 学 院社 会 科 学 系副 教 授 。研 究 方 向 : 想 政治 理 论 课 教 学 。 开 思
第3 2卷 第 1 期

开封 教 育 学 院学 报
21 0 2年 3月 2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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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保障研究

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保障研究
了农 民工 市 民化 的进 程 。
度, 以确保农 民工能在城 市中更好 地就业 , 更好地发展 , 这说 明 国家已经认 识到 了农 民工在城市 中的重要性 。然 而 , 还有很多 地方尤其是大 中城市在农 民工就业 、择业方 面设 下诸 多限制 , 客观上抬高 了农 民工进城就业 的门槛 , 增加 了他们 的负担 。这 种做法实际上对 于农村转移剩余 劳动力 造成了很多的 困难 , 既 不利于农村的发展 , 也不利于城市 自身的发展 。 这种有差别 的就业政策是缺乏平 等性 和开放性的 , 为地 人 设置就 业障碍 , 限制 了农 民工 的就业 范 围 , 使农 民工在城市 中 失去 了市民化的经济基础 ,严重影响 了农 民工 的经济 收入 , 使 农 民工在根本上就缺少了城市化的经济条件 。 同时 , 在城市 中的农 民工大部分属 于“ 非正规就业 ” 。所谓 “ 非正规就业 ” 就是没有取得正式 的就业身份 、 地位不很稳定 的 就业 , 传统上大陆叫“ 临时工” 这样农 民工 的工作既没有保障 , 。 工作收入又低 , 且流动性 很大 , 而 这就更不 利于农 民工市 民化 的进程了。 ( ) 三 社会保 障政策 的不 同阻碍农 民工市民化 中国城市居 民和农 村居 民在社会保 障上实行 的是两条 路 线, 国家的政策有 明文规定 , 是农 民工在进入城市之后 , 们 但 他 的社 会保障该 由谁 承担 , 是怎样 的 , 国家并没有作 出详 细的规 定。 且不说养老和失业保障 , 因为农 民工在企业 中, 由于流动性 强, 企业有借 口, 参保的 比例不是很大 。特别是 医疗保 险 , 因为 农 民工从事的职业一般都是脏苦 累的、 城市居 民不愿意做 的工 作, 劳动强度大 , 工作环境差 , 染病 的几率很大 。 然而 , 民工最 农 怕的就是得病 , 次大的医疗支付很可能使 自己徒劳一年而无 一 所得 。 农民工的医疗保 险无论是企业 , 还是城市 , 他们 承担都很 少 。例如 , 对北京某几个地 区的农 民工看病花销进行调查 的资 料显示 , 5 .%的人 并没有 花钱看病 , 有 93 而是 仗着年轻 挺过 去 的。另外 4 .%的农 民工看病 的人 均支出是 8 5 6元 , 0 7 8. 4 而他 们 工作 所在 的单 位为他 们看病 的平均 支出却仅 有 7 . , 足 23元 不 11 。 /2 在调查 中, 看病花费在 4 0元以上的 占4 .%, 0 0元以 0 55 1 0 上 的 占 1. 9 1 %。从这些资料来 看 , 民工 的医疗保 险基本 上没 农 有什 么保 障。 在现行 的有差 别的社会 保障政策之下 , 既没有 建立 起一套

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通过研究农民工市民化的实现路 径和政策措施,可以为政府制定 相关政策提供参考,有助于解决 农民工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
学术价值
通过对农民工市民化的研究,可 以推动学术界对农民工问题的深 入研究,促进学术交流和知识传 播。
02
农民工市民化概述
农民工的定义与特点
定义
农民工是指离开农村户籍所在地,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生 产的劳动力。
特点
农民工具有以下主要特点:文化程度较低,主要集中在第二 、第三产业,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职业流动性高, 以及社会地位相对较低。
农民工市民化的含义与进程
含义
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工在职业、身份、社会权益及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渐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
进程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经历了不同的阶段。初期主要是农民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产业工作,但城市 化的进程相对较慢。随着经济发展和政策调整,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开始融入城市生活,市民化进程加速。然而 ,由于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的制约,完全实现农民工市民化仍面临挑战。
社会保障缺失
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覆盖率较低,许 多人在面对工伤、疾病等问题时缺 乏必要的保障。
文化差异
由于文化背景、教育程度等方面的 差异,农民工在融入城市生活时存 在一定的困难。
就业歧视
部分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存在一定的 歧视,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处于 不利地位。
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根源
城乡二元结构
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城市与农村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这也是导致农民工 问题的根源之一。
农民工在城市中的消费和投资有助于推动经济增 长。市民化将增加农民工的收入,刺激消费需求 ,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保障社会稳定
农民工市民化有助于缓解城乡矛盾,维护社会稳 定。通过融入城市社会,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将得 到提高,同时也有助于降低农村贫困发生率。

农民工市民化:政府责任与公共服务创新

农民工市民化:政府责任与公共服务创新

农 民工 市 民化 是我 国全 面建设 小康 社会 的必 然 要求 , 也是 当前扩 大 内需 , 应对 国际经济 危机 的重要
举措 , 对于保 障农 民工 权 益 , 护 社 会 稳定 , 建社 维 构
和行 为方 式 的城市 化 。 农 民工市 民化 问题是 中国城市 化进 程 中的特有 现象 。国际经验 表 明 , 农村 人 口向城 市转 移 , 业劳 农 动力 向非 农产业 转 移 , 民 向市 民转 化 是一 个 国家 农
会主义 和谐 社会也 有着 积极 的作用 。然 而 当前 农 民 工市 民化 的进程 比较 缓 慢 , 我 国工 业 化 的快 速发 与 展不相 适应 , 与亿 万农 民工 的市 民化 诉 求 相 比更 是 有着相 当 的差距 。 因此 , 府应 当通 过 公 共服 务 创 政
新 , 升农 民工享有 公共 服务 的水平 , 而推进 农 民 提 从 工 市 民化 的进 程 。
基金项 目: 育 部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研 究 一 般 项 目“ 城 农 民工 的 基 本 公 共 服 务——社 会 分 化 视 角 下 的实 证 研 究 ” 教 进 (9 J B 00 ) 国家社会 科 学 基 金 重 大 项 目“ 进 社 会 公 平 正 义 的服 务 型 政 府 建 设 和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完 善 研 究 ” 0 Y A 10 7 ; 促
( 7 Z 0 0 0 & D3 )
作者简介 : 徐增 阳( 95 ) 男 , 17 一 , 湖北 丹江 口人 , 法学博士 , 中师范 大学管理 学院副 教授 ; 琴 ( 95 ) 女 , 华 古 18 一 , 湖北嘉 鱼人 ,
华中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

人员中占5% , 8 在第 三产 业 从业 人 员 中 占 5 % ; 2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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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政策创新研究【摘要】农民工市民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由于体制因素、城乡二元结构及农民工自身素质问题,进程十分缓慢。

在分析农民工要性的同时,以杭州市拱墅区为例,探讨了政府在农民工市民化服务模式上的困境,提出建立和完善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建议,以推动农民工市民化进程。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政府政策农民工市民化是指农民在进入城市实现职业身份转变的基础上,并获得作为城市居民的身份和权利,最终实现生活方式及行为模式转变的过程。

在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进城工作完成了由农民变成农民工的职业转换,而如何由农民工变成市民,则受制于城乡二元体制和城乡户籍分割及其差别待遇。

农民工问题因政府政策偏离而产生,故应以改进政府服务为终结。

本人从政府的视角来研究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政策创新,以期寻找一条可行的市民化道路。

一、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必要性1.实现“和谐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农民工问题牵涉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核心问题,因而中央多次对农民工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

2007年10月21日通过的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要求,“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制度”。

这些重要文件传达了一个强烈信号:必须从建设“和谐社会”这一目标出发,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制度,妥善解决农民工的问题。

2.扩大内需,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需要扩大内需是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危机,营造国内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的根本措施。

2006年国务院研究室发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显示,多年来,农民进城务工经商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

如果农民工消费能从农村消费转型为城市消费,那么他们的人均消费水平将大幅度提高,而且其对住房医疗以及对城市公共服务的需求,都将构成扩大内需的强大动力。

随着近年来长三角、珠三角“民工荒”的出现,农民工权利意识的觉醒,社会责任认证标准(sa8000)对中国出口的影响,以及公众对政府履行社会责任的期待,政府在下一步的发展战略部署中,必须着力解决外农民工的各项问题,以营造良好的国内经济发展的环境,在今后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继续保持活力和魅力。

3.构建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农民工长期生活在城市,却无法享受市民待遇。

近些年来,由于农民工城市生活的不适应,地位边缘化,社会排斥的影响,农民工权益得不到合法的维护,农民工群体性事件和违法犯罪持续不断,成为影响城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如果不为他们提供平等的发展生存机遇,就无法解决移民城市的文化融合,外来人口必然寻求自我保护,形成边缘群体,危及社会的稳定。

综上所述,农民工市民化事关重大,但是完全依靠农民工自身努力是很难实现的,需要依托政府的制度改革和构建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来解决。

二、杭州市拱墅区农民工市民化的政府服务模式由于农民工有高流动陛、非常规性的特点,其管理和服务相对复杂。

杭州拱墅区政府在这方面经过不段摸索和实践,通过一些列制度和服务创新,形成了和谐的制度环境及人文环境善待农民工。

1.理念先行、措施配套的综合型流动人口服务拱墅区政府牢固树立主动服务、主动管理、主动维权“三位一体”的主动工作理念,紧紧抓住流动人口居住、就业、生活三大源头,探索“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主动管理新思路。

成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分管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区综治办合署办公),设立流动人口工作科,承担牵头协调、指导督促、参谋助手的职责。

镇、街道相应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依托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开展工作,综合使用综治办、派出所、计生科、劳动保障站人员力量,形成整体合力。

村、社区依托综治工作站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日常工作,并建立流动人口调委会等组织,引导流动人口实行自我调解、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以公安流动人口信息数据为基础,增加组织、计生、劳动保障等部门所需信息内容,实行由流动人口协管员统一采集,并借助区党政网平台设置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信息共享。

根据流动人口的集散情况,在全区10个镇、街道单独或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站等,设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大厅,集办证、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计划生育、劳动保障、调解维权、依法纳税、宣传教育、各类咨询和流动党员管理等内容为一体,并在村、社区建立29个流动人口办证服务中心。

设立800流动人口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免费语音申报,提供上门办证等服务。

在流动人口最集中的区域,建立主题服务广场,命名为“和谐园”。

2.构建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农民工市民化得到制度性突破拱墅区在“同城待遇”方面形成了一套体系,劳动就业领域基本上采取了与杭州市民同等的服务,取消了对外来民工的就业限制;对外来人口采取类别化的社会保障服务,对持有暂住证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进城民工,原则上享受市民化服务,如提供求职、计生、法律援助及岗前培训,可办理市区公园年票、车辆注册登记、报考驾驶证、边境通行证等服务;基本实现和保障了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社区通过对外来人口的人性化服务,积极促进外来人口融入杭州市民生活。

然而这套体系没有成文的规定,而是由各部门制定相关的规定。

制度的突破往往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强力推动,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与管理,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2011年3月,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拱墅区作为主城区之一适用本办法。

《办法》规定,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享受以下待遇:(1)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2)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流动就业人员,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可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各项转移。

(3)其随行的7周岁以下子女享有与当地儿童同等的免疫服务权利,可免费接种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规定的疫苗。

(4)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规定的流动人口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的免费教育权利。

(5)已婚育龄夫妇可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6)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法律援助待遇。

(7)符合公安交警部门相关规定的,可申请办理驾驶证及本地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摩托车除外)。

(8)《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就业生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05]23号)中明确的相关待遇。

(9)已建立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不再在杭州就业的,根据本人要求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后,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缴存余额(包括单位为其等额缴存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10)持合法生育证件的育龄夫妇,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可享受生育救助政策。

(11)患有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检查和治疗。

(12)可按规定参加当地各种荣誉称号的评选并可享受相应待遇。

(13)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可申请租住政府提供的住房或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点住房(具体政策另行制定)。

杭州市首批《居住证》于2011年11月1日开始申领,政策效应尚未显现。

3.加强文化建设,提升农民工素质,加快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拱墅区委、区政府及文化主管部门提出了“镇、街道文化站、图书室及全区国家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部对来杭创业者开放,来杭创业者凭有效证件,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的规定。

为把相关政策落到实处,先后在外来人口比较密集的半山镇北苑社区、康桥镇吴家墩村、祥符镇方家棣社区、拱宸桥街道蚕花园社区等地设立了10个农民工电视放映点(2006年);公布了上塘街道a8艺术公社、康挢镇农民舞龙舞狮会、半山镇来杭创业者俱乐部、小河街道塘河新村社区、大关街道大关实验京剧社等5个农民工文化活动点(2008年)。

在每年的新春期间,该区文广新局都要发出开展新春期间文体活动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文化站“关注外来民工的精神生活,以他们为活动主体开展新春联欢会、团拜会、茶话会”,使农民工的文化权益有了政策上的保障。

为他们早日融入城市生活倾心服务,使他们的文化利益得到了充分的保护和尊重。

三、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政府公共服务的困境通过对拱墅区农民工市民化的政府公共服务模式的分析,不难发现,城市政府在农民工市民化的问题上有共通的困境。

1.对农民工的管理依旧没有摆脱计划式管理和防范式管理的本色二元结构的存在和长期城乡隔离,使城市居民有一种天生的优越感,对农民工,一方面是接纳,因为农民工提供了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他们害怕农民工加剧城市就业市场的竞争,对农民工有一种矛盾心态,即承认农民工对城市的贡献,不承认农民工的市民身份。

城市政府为了自身的发展和利益推行“自上而下”的改革,在制度设计上仍然有浓重的计划和防范的影子。

申领普通类型“居住证”条件较为繁杂,且这些政策在农民工层面的宣传不够,农民工申领《居住证》积极性不高。

2.农民工市民化过程中,政府服务模式单一,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够市民化不仅是一个户籍身份问题,更是一笔经济账,《中国发展报告2010:促进人的发展的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报告课题组调研结果显示,农民工市民化需要巨额的资金投入。

中国当前农民工市民化的平均成本在10万元左右。

这意味着中国未来每年为解决2000万农民工市民化需要投入2万亿元资金。

这两万亿资金从哪里来?目前的解决方案是,中央给政策,有条件的城市政府通过地方财政进行支撑,对社会资源的利用不够,势必导致过渡依赖政府的财政支持,增加财政负担。

给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造成了一定的阻碍。

3.政府缺乏对农民工价值观、社会政治权利等身份转化的引导服务户籍转变、地域转移以及职业转换只是农民工市民化的“外部特性”,农民工市民化的真正内涵是在价值观念、行为方式、生活质量、社会参与等方面与城市融为一体。

户籍制度虽然正在逐渐剥离,但制度的惯性作用依然存在,大多数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依然是以生存需要为原则,真正意义上的市民生活对他们来说还很遥远。

四、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政府政策建议1.制度创新的同时,要创造一个落实到平台制度是一个群体获取资源、赖以生存的外在环境。

目前各城市的农民工市民化政策还是一种优胜劣汰选择机制,在就业、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等方面对农民工要求较高,农民进城成本高、风险大。

城市政府要转变管理方式,树立服务“移民”意识,搭建服务平台,保障移居城市农民工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在子女教育、医疗、计划生育、救助、妇幼保健、法律服务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方面,为城市新移民提供同等的“国民待遇”。

2.促进农民工有序化,切实提高农民工地位农民工的有序化,要着重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农民工的组织归属问题,二是农民工的法律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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