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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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热议农民工入户的“中山模式”

人大代表热议农民工入户的“中山模式”
现实
的四点建议 : 一是探索共建农 民工小区。 在
注 ,中山模式 ” “ 能否在北 京、 上海 、 广州这
原 因:农民工有对放弃原居地土地拥 农 民工密集地 区建设农 民工集 中居住 区, 些大城市里复制? 同时 , 目前 各地 发展 有杈 的顾虑 , 既想成为“ 在 有人 城里人 ”也不 国家在小区基建经费方面给予支持。 , 不均衡 的情况下 , 的大城市如何 未雨 想把家乡的土地退 出来。 我们 绸缪 , 打通解决农 民工入户存在 的制度和 1万张 “ 市入 场 券 ” 百 人领 城 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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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 5年以上 、符合要求的外省籍流动人 两个孩子 ,没有户 口, “ 读书得交一大笔钱 , 员子女, 免收书费和课本费。 而且学籍问题也解决不 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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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 以适应 经 济 社 会 发展 需 要 , 强流 入 地 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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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 次两会上 , 民工入户 “ 山模 政府人 口宏观调控能力,为我国户籍制度 表们普遍关心的话题。 农 中 有代表甚至提出, 可 以在珠三角地区试点全面推开。 改革和流动人 口管理 探索经验 ,让农 民工 流动人 口实行积 分制 , 在制度上探索 出一 共享市民尊严。 李启红在本次两会上提出推广积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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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 ,首位农民工 全国人大代表 ,

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思路_对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解读

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思路_对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解读

第9卷第3期江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Vol.9,No.3 2010年9月Journal of Jiangxi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Sep.,2010文章编号:1671-6523(2010)03-0005-05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思路———对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解读郭建玉(深圳市龙岗区正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广东深圳518172)摘要:城市的扩张只是市民化的前奏,而进城农民工的市民化才是城市化的目标。

然而,目前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通道依然不畅。

在回顾已有文献研究基础之上,对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进行解读,认为积分制管理是实现我国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思路。

最后对与农民工市民化相关的城市化战略及健康城市化问题进行了反思。

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化;积分制管理中图分类号:F323.6文献标志码:AA New Idea for Citizenization of Migrant Workers———InterpretingScore Management of Floating Population in Zhongshan CityGUO Jian-yu(Zhengyang Social Work Service Center,Longgang District,Shenzhen City,Shenzhen518172,China)Abstract:Urban expansion is just a prelude to citizenization as the goal of urbanization is citizeniz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city which is confronted with a number of difficulties.Based on a literature review,the pa-per interprets the score management of floating population in Zhongshan City and acknowledges that score man-agement is a new idea for realizing citizeniz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 China.At last,the paper proposes some reflections on urbanization strategies and healthy urbanization.Key words:migrant workers;citizenization;score management一、研究背景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速度达到了同期世界城市化进程速度的两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城市化程度仍然十分落后。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7.02•【字号】中府〔2019〕73号•【施行日期】2019.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最低生活保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73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7月2日中山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广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及认定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是指对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本办法所称低收入家庭救助,是指对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高于本市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且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可享受与低保家庭除低保金以外的同等救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减免、子女助学、廉租住房租金减免、就业优先推荐、法律援助、临时困难救助等优惠政策)。

第三条市民政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指导、督促、检查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镇区政府)开展城乡居民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制定市级年度保障资金预算;组织、协调、指导各种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帮困工作。

镇区政府负责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救助申请的受理和审核;低保金的发放和年度预算;做好本辖区低保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工作的统计和档案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社会帮困活动。

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思路——对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解读

农民工市民化的新思路——对中山市流动人口积分制管理的解读
mir n r e s i i i h i o fo t d wih a n mb ro f c t s Ba e n a ltr t r e iw ,t e p — g a two k r n c t wh c sc n rn e t u e fdi ul e . y i i s d o i a u e r v e e h a p ri t r r t h c r n g me ffo tn o lto n Zh n s a t n c n wldg st a c r n e n e p est e s o e ma a e nto ai g p pu ain i o g h n Ci a d a k o e e h ts o e ma — l y a e n sa n w de o e l i g ctz n z to fmir n r e si i a g me ti e i a frr a i n i e ia in o g a two k r n Ch n .Atl s ,t epa rp o o e o z i a t h pe r p s ss me r fe to s o b n z to tae i sa d h at y u b n z to e c in n ur a iai n sr t ge n e lh r a iai n. l Ke r s: g a two k r y wo d mi r n r e s;ctz nz to i e iain;s o e ma g me t i c r na e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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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4.01•【字号】中府办函〔2024〕15号•【施行日期】2024.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民工工作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2019年印发的《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中府办函〔2019〕19号)同时废止。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日中山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属地监管责任,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粤办函〔2024〕3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我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年度考核。

第三条考核工作在市政府领导下,由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落实。

考核期为2023-2027年,每年开展一次,从考核年度次年春节后开始。

第四条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遵循客观公正原则,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第五条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加强对保障农民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情况。

第六条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国家、省年度考核方案及考核细则,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考核内容。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6.07•【字号】中府〔2021〕59号•【施行日期】2021.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6月7日中山市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稳就业”工作、全面落实“保居民就业”任务,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确保全市就业大局稳定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1〕13号),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平稳有序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缴费基数统一政策,保持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成本预期稳定。

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费率,实施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

原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至2021年4月30日,2021年5月1日起按照省级统筹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50%的政策。

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

按照省“一市一标准”原则,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和暂免征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即征收所属期至2021年度)。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4.25•【字号】中府办[2004]68号•【施行日期】2004.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04]68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属各单位:《中山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中山市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实施“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就业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与促进就业民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04]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示范市为契机,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把扩大和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优先目标,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通过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大就业资金投入,落实就业扶持政策等措施,健全扩大与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机制,在解决好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同时,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做好城乡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员的就业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就业问题,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一)“十五”期间,全市每年净增就业岗位5万个,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60%以上,“4050”人员再就业率达50%以上;(二)至2005年基本解决“零就业家庭”中有就业能力的成员就业,安置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万名,实现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培训、就业安置两个100%;(三)在市技工学校、市中等专业学校建立集创业项目开发、专家指导、创业培训、融资服务有机结合,整体促进创业活动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力争每个示范基地每年培训城乡劳动者500名,培训合格率达到80%以上,成功创业率达到30%以上,实现平均每创办一个企业,创造就业岗位5个以上的目标。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粤办函〔2017〕73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粤办函〔2017〕734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粤办函〔2017〕73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与《国务院关于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通知》(国发〔2016〕44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财政政策支持体系,使农业转移人口真正实现从农业到非农业的职业转换、从农村到城镇的地域转移、从农民到市民的身份转变。

力争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1.7%左右,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显著提升,实现人人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

二、政策措施(一)健全教育保障体系。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政府要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完善并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学杂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平等享有公共教育权利。

要按在校学生人数及相关标准核定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中涉及学生政策的转移支付,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两免一补”资金和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资金随学生流动可携带,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政策。

(二)完善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加快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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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供给发表时间:2009-09-21T17:21:05.890Z 来源:《中国教育与社会科学》2009年第6期供稿作者:林玉玲[导读]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农民市民化至关重要。

中山市委党校中山528400摘要:研究中山市外来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供给支持系统,以政策供给促进农民市民化,以农民市民化促进中山市现代化,意义重大。

进一步加快外来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政策供给对策:一是保证相对稳定的就业和收入的就业政策,二是涵盖工伤保险、重大疾病、社会救济、法律援助、养老的社会保障政策,三是享受“同城待遇”的农民工子女教育政策,四是维护农民权益的农民工会组织政策。

关键词:中山市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供给ZhongShan Policy Supplies for the Intergration of Migrant Workers into City LifeLin YulingAbstract:Migrant worker’s integration into city life is the important way to agriculture modernization,even to social modernization.As for policy supply,it is the support system for migrant worker’s integration.The policy support accelerates the integration and the integration accelerates the process of modernization correspondingly.So a study for ZhongShan policy supplies for migrant worker’s integration into city life is very significant.The countermeasures to speed up the process of migrant worker’s integration include:employment policy to ensure steady income;social security policy that cover insurance for industrial injury,serious illness,endowment and legal aids;education policy;labour union policy to ensure migrant worker’s benefits.Keywords:Zhongshan cityMigrant workerIntegrationPolicy supply【中图分类号】G0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6-0034-04农民市民化不仅是农民实现自身身份、社会角色和职业方面转变的过程,而且还是关系到现代化的进程。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推进农民市民化至关重要。

但目前,与全国情况大致相同的是,中山市外来农民工城市融入度总体上很低,基本上处于经济层面的适应,即城市对农民的经济吸纳。

农民工城市融入度低原因复杂,当中,政策性壁垒是一主要制约因素。

因此,研究中山市外来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供给支持系统,以政策供给促进农民市民化,以农民市民化促进中山市现代化,意义重大。

1.中山市农民工市民化政策供给现状中山市农民工市民化政策的变迁与成熟,是与中山市经济发展、外来人口流入的不同时期的情况相联系的。

现有的政策都是在以前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创新和发展起来的。

1.1就业政策:多元、积极与开放。

消除政策壁垒,保障公平的就业权利。

中山市摒弃了原来把农民工当做“外地人”的偏见和歧视,根据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积极措施,不断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就业方面的歧视性政策,制定频布积极与开放的融合政策,如《关于推进城乡居民统筹就业工作的意见》(2006),市政府发出《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再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的通知》(2006),对农民工实行与城市居民民同等的就业政策,把农民工纳入中山市就业规划。

别外,《印发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的通知》(2006),《关于解决代耕农问题的意见》(2004)、《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和管理办法》(2005)以及认真贯彻省《关于做好优秀农民入户城镇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在解决特殊农民工群体和优秀农民工入户中山等问题上作了有益的探索并走在全国的前例。

采取积极情施,突出就业服务。

中山市城镇各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免费向农村进城务工人开放。

对求职登记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指业导、职业介绍和政策咨询。

《关于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意见》(2006),对农民工进行岗前教育培训。

《中山市城乡居民统筹就业政策实施办法》(2006),规定凡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并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外来在职员工给予职业培训鉴定费用总额50%补贴。

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

一直以来认真执行《广东省职业介绍管理条例》(2005)。

根据《中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职业介绍机构管理的规定》(2008)、《中山市职业介绍机构服务规程》(2008),清理整顿全市的职业介绍机构,保障农民工的就业权益。

展开与外来劳动力输出的劳务合作。

目前为止,中山市已与14个省,46个县市签订了劳务合作协议,全市120多家企业直接与当中的部分县市建立劳务对接关系,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和规范就业。

1.2权益与社会保障政策:维护与扩展。

在原有的防范型的管理体制下,农民工被当成了中山城市发展的障碍与社会问题的来源,在政府层面,缺乏对农民工权利特别是社会保障问题的重视。

但是随着政府对农民工问题认识的加深,中山市政府认识到农民工权益和社会保障的重要性,在政策措施方面主要有:1.2.1建章立制,遏制拖欠工资。

根据《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通知》(2005)、《中山市用人单位实行欠薪报告规定》(2005)、《关于加强我市企业工资发放管理的通知》(2006)、《关于公布中山市二00五年度部分职位(工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介位的通知》(2007)、《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08)的相关规定,加强劳动监察和清理整顿工作,打击拖欠民工工资,在全市范围建立并运行建筑企业欠薪保障制度及工资支付担保统筹管理制度、企业工资支付信用制度、企业拖欠工资情况通报制度等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机制。

1.2.2提供失业保障。

《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发放问题的通知》(2005)是为农民工提供失业保险的主要依据。

且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的农民工,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按失业前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2%发给。

1.2.3将农民收费向地方财政供给转变。

以往向农民工收取的治安管理费、出租屋治安费等9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取消,代而取之的是建立起以地方财政供给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

这方面中山市主要的政策供给是《关于中山各镇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的收取和使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4)、《中山市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税费财务收支管理实施细则》(2006)。

这说明中山市正在努力探索政府承担相应财政责任,使农民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有效机制。

1.2.4在社会保障方面,逐步把农民工的社会保险纳入到中山市社会统筹。

中山市政策规定各类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做好农民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保险的扩面工作。

1.3社会治安政策:管理与服务。

大规模的外来人口涌入给中山市社会治安带来压力,同时也是对中山政府的考验。

中山市在外来人口剧增的情况下,理清思路,对外来农民工的社会治安实行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政策。

1.3.1组建专门机构。

已成立了由28个成员单位组成的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副市长担任组长。

组建了流动人口和出租屋专职管理机构——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各镇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成立了办公室,建立了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及时分析研究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1.3.2建立了市——镇(区)——村(居)三级服务管理体系。

截至2007年6月底,各镇区除全部成立流管办、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外,管理服务站增加到215个,专职综合协管员扩充到1456人,专、兼职总人数突破2700人,三级管理组织机构基本完善,工作基础得以夯实。

1.3.3确立“以屋管人”的工作思路,将出租屋作为加强农民工管理的突破口。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落实出租户管理责任。

政府制定相关的措施和规定有:《中山市出租屋租赁登记规程(试行)》(1997)、《中山市出租屋管理综合责任书》(2003)、《中山市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试行)》(2003)。

根据这些规定,落实出租户的安全、消防、日常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二是规范考核。

把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工作作为各镇区综治考评的重要内容,主要依据是《中山市镇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年度考核评比标准和实施办法》(2006)、《中山市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工作检查考核实施方案》(2006),以此规范镇区管理服务行为,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三是落实经费保障。

(中山市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综合协管员管理暂行办法)(2006),对出租屋税收数目、税收分成比例、管理工作经费的来源和使用等都作了清晰和合理界定。

2006年此项税收突破了3000万,提高了镇区工作积极性,使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1.4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同城待遇”兼有扶持。

无可否认,在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上,中山市已经探索出一套既有特色,又行之有效的管理模式。

该套管理模式作用的有效发挥得益于中山市在政策上的正确贯彻与创新。

除了《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2005),另又制定了《中山市16周岁以下暂住儿童随行卡》(2005),使大部分暂住儿童与本地儿童一样,享受到了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同等待遇。

此举在全国开了先河,填补了我国城市人口管理中的一个空白——外来儿童的登记管理。

这些政策的另一重要作用是落实农民工子女教育经费。

目前中山市的教育附加费一部分经费专门用于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对接受农民工子女较多的学校给予补助,同时又积极扶持创办了一批中、低收费的以农民工子女为主要生源的民办中小学。

据教育局2006年开学初统计数据,中山市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共招收132995名农民工子女,占全市中小学生总数的35 6%,其中公办学校解决了60236名,占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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