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管法学习要点归纳
2024年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本(二篇)

2024年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本征管法(Tax Administration Law)是指导和规范税务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对于确保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纳税人和执法人员的权益平衡具有重要意义。
征管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税收征收程序和税务监督等方面。
通过学习征管法,可以更好地理解税收征管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提高纳税人合规纳税的意识,促进税收征收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一、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是征管法的核心内容之一。
纳税人是国家税收的直接来源,他们有义务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税款,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信息。
同时,纳税人也享有一系列的权利,如选择合理的税务处理方式、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享受合法的税务待遇等。
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平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权益的保护,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和公正。
二、税务机关的职责和权力是征管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税务机关是税收征管的主体,它具有税收征收和税务管理的职能。
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开展税收征管工作,加强税收宣传和咨询服务,提高纳税人的税法意识和税收合规意识。
税务机关还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税收征管的公正和高效。
同时,税务机关还应当依法履行税收信息共享和协助执法职责,与其他相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高效的征管工作模式。
三、税收征收程序是征管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征收程序是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征收的基本要求。
征管法规定了税收征收的程序,包括税收登记、税务审核、纳税申报、税务核实、税款征收和税务处罚等环节。
税务机关应当在征收过程中依法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纳税人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当对违法纳税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理,维护税收秩序和税法权威。
四、税务监督是征管法的重要环节。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税收征收的公平和公正。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收稽查工作,发现和处理违法纳税行为。
第七章 税收征管法

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
表三、纳税申报
方式
具体内容
自行申报
传统方式
邮寄申报
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数据电文申报
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系统收到该数据电文的时间为实际申报日期
其他
简易申报
实行定期定额的纳税人
简并征期
【注意】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享受减、免税待遇,在减税、免税期间的均应当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具体措施
⑴书面通知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⑵“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注意】强制执行的金额包括滞纳金(无罚款)
共同特征
批准
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
不适用
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单价5 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
表六、税务行政复议
要点
具体内容
必经复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征税行为
税收实体法的构成要素
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
不缴
强制执行+责令提供担保
担保
方式
保证、抵押、质押
情形
⑴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财产的迹象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章节学习重点归纳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章节学习重点归纳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概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征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税收法律关系重点是: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纳双方(1)征税主体。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提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 双方当事人虽然是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 但法律地位是平等的。
(二)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注选择题)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内容税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职权(6项)法规起草拟定权、税务管理权、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权、其他(如估税权、代位权、撤销权等)。
【提示】税务检查职权, 包括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义务宣传税法, 辅导纳税人依法纳税;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守秘密;进行回避的义务;受理减、免、退税及延期缴纳税款申请, 受理税务行政复议等义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知情权、要求秘密权、享受减税免税和出口退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陈述与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承担赔偿责任权等。
义务按期办理税务登记、按规定设置账簿、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按期缴纳或解缴税款、接受税务机关依法实行的检查等。
二、税款征收管理体制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税款征收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及海关, 其各自征收范围的划分注意选择题(一)国家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①增值税;②消费税;③车辆购置税;④中央企业所得税等。
(二)地方税务局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种的征收和管理:①营业税;②个人所得税;③第五章的小税种等。
(三)海关系统主要负责下列税收的征收和管理:①进出口关税;②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③委托代征的进口环节消费税、增值税等。
第二节税务管理一、税务管理概述税务管理主要包括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等方面的内容。
二、税务登记管理(一)概述:1.税务登记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企业,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都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
税收征管相关知识点总结

税收征管相关知识点总结一、税收征管的基本概念税收征管是指国家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过程,是保证税法的正常执行和税款的顺利征收的重要环节。
税收征管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纳税人依法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促进税收的公正、合法、有效征收,为国家财政提供有力的支持。
税收征管具有以下特点:(1)法定性:税收征管是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税收征管机关依法执行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2)综合性:税收征管工作涉及国家各个领域的税收征管,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以及各种税收征管方式和方法。
(3)权力性:税收征管是国家税收政策执行的具体表现,税收征管机关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征管权力,对纳税人进行监督和管理。
(4)服务性:税收征管机关不仅要执行税法规定,保障税收的正常征收,还要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和服务,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收政策和法律,提高纳税人遵纳税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税收征管的职责和任务税收征管机关作为国家税收政策的执行主体,主要职责和任务包括:(1)执法监管:税收征管机关要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
(2)征收管理:税收征管机关要负责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保障税款的正常征收。
(3)宣传服务:税收征管机关要向纳税人宣传税法政策,为纳税人提供相关税收知识和服务,帮助纳税人理解税收政策和法律。
(4)风险防范:税收征管机关要对可能存在的税收风险进行预警和防范,避免税收漏税和逃税的发生。
(5)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机关要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推进税收管理的现代化。
三、税收征管的主要内容税收征管的主要内容包括:(1)纳税人登记:税收征管机关要对所有纳税人进行登记管理,确保纳税人的身份和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2)税收征收:税收征管机关要负责国家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包括计税、核定税额、开具税票等。
(3)税收征收实施:税收征管机关要依法对纳税人进行征收实施,促使纳税人按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会计干货之征管法笔记一档次

会计实务-征管法笔记一:档次前言:征管法一直是税收法律中最为核心的法律, 记得大世初看征管法时, 总觉得自己是已经完全明白了其中的内容, 然而每年自己再看一遍时, 又总会有新的体会, 可以说一部法律, 真的是字字有其义。
而大世认为, 无论是律师, 还是税务师, 以及税局内执法人员, 只要从事税收工作的, 真正了解下征管法是十分必要的。
所以, 今年末了, 大世想着, 把自己再读征管法的一些体会写下来, 与大家共同分享下。
征管法架构上, 分为六部分, 其中第一部分为总章, 我们都知道, 很多法律, 在第一部分, 实际上就是明确了全法和总的原则性的基础, 可以说是整个法律中的方向与基石。
当然, 以前大世看法律时, 总是喜欢看后面的实体性的规定, 而对前面的总章, 常常是瞅一眼而过, 因为总觉得前面的总章是很单调没意思的。
不过, 随着自个学习的深入, 发现, 这前面总章, 真的是非常的重要, 可以说, 学任何一门法律, 如果总章学不好, 后面的实体规定是很容易发生理解误差的。
好了, 先说征管法第一章、第一条的规定: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 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 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制定本法。
短短的五六十个字, 看起来非常简单, 然而, 其中水却还是很深的。
首先说说排序吧, 法律中, 尤其是第一条中, 对几个目的的排序, 说的直白点, 那就和新闻联播中报中央领导人一个样, 谁排第一, 谁排第二, 那是非常重要的。
而在第一条中, 把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是排在后面的, 这本身就代表了, 征管法的目的上, 是以加强征管和税收为主要目的, 而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却只能让步其外, 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后面征管法中有复议前置的规定(税务诉讼要先行政复议), 从而为纳税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设置了无形的障碍。
其次, 再来说说档次问题, 一般来说, 比较高端点的法律, 在第一条都会有一句话, 即根据宪法, 制定本法。
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文

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文《征管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税法,该法规定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及其他缴纳税款义务人的征收、征管和征纳税行为进行管理的具体规定。
本文将通过对《征管法》的分析,总结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征管法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
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税收登记、税务稽查、税务纠纷处理等手段,对纳税人的税收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税务机关还有权利调查、核实和核对纳税人的相关税收信息,以确保纳税人的履税行为合法合规。
其次,征管法对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进行了明确规定。
《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有义务按照法律规定的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要求,履行纳税义务,及时、足额地缴纳税款。
纳税人还有义务提供真实、准确的纳税信息,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和核查工作。
同时,纳税人也享有合法纳税权益,有权应用法律规定的优惠政策,同时享有合法合规的纳税程序和纳税待遇。
第三,征管法对税务稽查和税务处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的纳税行为进行稽查和核查,并可以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和证明。
对于违反税法的行为,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补缴税款、扣押财产等。
同时,对于严重违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还可以采取税务行政强制措施,比如冻结或查封纳税人的财产。
这些规定为税务机关维护税法的实施,保护国家财政利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第四,征管法还规定了纳税人的申诉和复议权利。
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税务处理决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进行申诉。
税务机关对纳税申诉的处理结果不服的,还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保障了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得到保护,并提供了一种行政监督的机制。
综上所述,征管法是一部重要的税法,对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和监督纳税及其他缴款义务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
它规定了税务机关的职责与权力,明确了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详细规定了税务稽查和税务处罚,同时还保障了纳税人的申诉和复议权利。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
我国税收征管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纳税人的义务和权利:规定纳税人应当按法定时间和方式缴纳税款,主动报送税务信息,接受税务检查等义务;同时也规定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如享有依法纳税的安全和保密、享受减免税等权利。
2. 纳税申报和征收程序:规定了纳税申报的时间和方式,包括自行申报和税务机关核定申报;同时规定了税务机关的征收程序,包括税务机关的调查核实、征收决定和执行等程序。
3. 税收征管的监督和处罚:规定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包括税务登记、信息采集、检查核实等;同时对于不履行税收义务或者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行为,规定了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处罚措施。
4. 税收征管的协助和合作:规定了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的协作合作关系,包括信息共享、协助征收等方面。
5. 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规定了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复议的程序和时限,以及对复议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诉讼的权利。
总体来说,税收征管法旨在规范税收征管行为,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税收秩序。
2024年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本
2024年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本____年学习征管法总结在____年,全球范围内进行了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即制定学习征管法。
这项法律的目的是通过管理和监督学习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确保教育的质量和公平性。
一、背景在当今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教育对于个人和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然而,学习的质量和公平性一直是各国政府和教育机构面临的挑战。
一些国家存在教育资源不平衡、教育机会有限、教育质量低下的问题。
因此,制定学习征管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变得至关重要。
二、目标学习征管法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学习的体系,确保学习质量和公平性。
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学习质量:通过制定教育标准和评估机制,确保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的质量。
2. 促进教育公平:通过资源配置、奖励机制和教育福利等措施,提供平等的学习机会和条件,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学生面临的问题。
3. 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教育管理体系,加强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三、重点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学习征管法的核心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教育标准和评估机制: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教育标准,包括学校设施、师资力量、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指标。
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对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和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2. 学校管理和监督: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学校的良好运行和教育质量。
建立学校管理团队,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
设立学校质量监测部门,对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教师培训和发展: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发展,提高教师的教育水平和教育能力。
建立教师培训机构,提供专业的培训课程和教学资源。
建立教师评估体系,对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估。
4. 学生奖励和资助:设立学生奖励机制,鼓励学生取得优异成绩。
设立学生资助机制,向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经济资助,保障他们的学习权益。
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问题。
第六章征管法重点考点
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重点(一)知识考点(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A、知情权B、保密权C、享受减免、退税的权利。
D、延期申报、延期交纳请求权。
E、退还权F、陈述权、申辩权。
(2)税务登记30日内。
(3)变更登记30日内。
(4)注销登记15日内。
(5)帐号报告15日内。
(6)外管证有效期一般为30日,最长不超过180天。
(7)证件遗失15日内。
(8)非正常户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宣布税务登记。
(9)会计制度、会计处理办法15日内备案。
(10)纳税人设置帐簿15日内。
(11)扣缴义务人设置帐簿10日内。
(1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等涉税资料应当保管10年。
(13)经省自治区批准可延期纳税最长不超过3个月。
(14)查处发票案件或税务违法案件时可以录音、记录、录象、照相、复制。
(15)税务所可以决定2000元以下罚款额或没收非法所得额。
(16)纳税人未按期交纳税款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0的滞纳金。
((17)减免税发生变化时自变化之日15日内报告。
(18)纳税人与关联方未按独立往来支付价款3年内调整,特株情况10年内调整。
(19)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纳税额A、不设置帐簿。
B、应当设置未设置帐簿C、擅自销毁帐簿、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D、帐目混乱、财务资料不全的。
E、未申报,限期仍未申报的F、计税资料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G、未办理税务登记、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20)纳税人未按期交纳税款的,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5‰0的滞纳金。
(同关税法)(21)不适用税收保全的财产: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
(22)个人及其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须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豪华住宅、古玩字画、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
(23)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的区别:(多选)A、税收保全银行冻结相当于税款的存款。
强制执行银行直接扣缴税款。
B、税收保全是扣押、查封相当于税款的商品。
2024年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文
2024年学习征管法总结范文征管法是一部关于学习管理的重要法律法规,其目的是规范和完善学习的组织方式、学生的行为规范、学习成绩评价体系等方面的问题,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将对____年学习征管法进行总结,并探讨其对学生的影响和必要性。
一、学习征管法的背景学习征管法的制定是社会对教育发展的需求和教育改革的重要举措。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教育体制的不断深化,学生学习压力、学习质量和学习机会不均衡等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更好地调整学习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学习征管法成为必要的解决方案。
二、学习征管法的主要内容____年学习征管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学习组织方式的规范:学习征管法对学习组织方式作出了具体规定,包括学生学习时间安排、课程设置和教学管理等方面。
在组织方式上,学习征管法强调以学生为中心,注重个性发展和多元培养。
2. 学生行为规范的界定:学习征管法规定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学习态度、寝室生活、社交交往等方面。
学习征管法要求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念,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3. 学科评价体系的改革:学习征管法对学科评价体系进行了改革,取消了过分注重分数的评价方式,强调以能力评价为导向。
学习征管法要求学校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和评价,减轻学生的学业压力。
4. 学习资源的配置和利用:学习征管法要求学校合理配置学习资源,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设施。
学习征管法鼓励学生积极利用学习资源,提高学习效果。
5. 学习交流和合作的促进:学习征管法鼓励学生开展合作学习和交流活动,提倡学生之间互相帮助和合作。
学习征管法提倡建立学习小组和学习社区,促进学生之间的合作和共同进步。
三、学习征管法对学生的影响____年学习征管法对学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1. 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习征管法规定了学生的学习组织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学习。
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学习需求和兴趣进行课程选择和时间安排,提高学习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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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查封、扣押纳税人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
a.必须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b.扣押的,开收据;查封的,开清单
④税收保全的终止
A、纳税人在限期内缴纳了税款,收到税款或者银行转回的完税凭证之日起1日内解除
B、经税务局长批准,终止保全措施,转入强制执行。
十、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掌握)
①适用范围:不仅可以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而且可以适用于扣缴义务人和纳税担保人(与税收保全的区别)
②原则:告诫在先
③程序:
A、税款强制征收(扣缴税款):经县级以上税务局长批准,书面通知开户行扣款。
并可同时处以不缴或少缴的税款5倍以下罚款。
B、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④滞纳金的强行划拔: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必须同时强制执行,滞纳金也可以单独强制执行,但不包括罚款。
⑤其它注意事项
A、执行扣押时,必须有见证人
B、扣押财产以应纳税额为限,但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予以保留。
十一、强制执行的细则规定:58、63、64、65、66、67、69
十二、欠税清缴:(重点掌握内容)
①缓缴税款的审批权限在省级税务局
②税款优先原则:(有三点)
A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
B税收优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C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③建立欠税清缴制度:
A、离境清税制度
B、代位权、撤销权
C、合并、分立制度
D、大额资产报告制度(数额较大是指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
E、欠税公告制度十三、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①退还(51条)
A、方式:税务机关发现的,立即退还;纳税人发现的,申请退还。
B、时间性要求:
税务机关发现,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退还(细则78条),
纳税人发现的,自接到退税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退,
C、退还的时限
税务机关发现的,没有时间限制,不论纳税人何时多缴的税款,都要退,但是不加算利息。
纳税人发现的,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申请退还,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但是不包括依法预缴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细则78条2款),而且退税利息按当天人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细则78条3款)。
D、抵缴欠税
当纳税人既有应退税款又有欠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将应退税款和利息先抵扣欠缴税款;抵扣后有余额的,退还纳税人。
(细则79条)。
注意:纳税人对超出欠缴税款的多缴税款和利息,拥有先要求退还后抵扣的权利。
即如果纳税人先要求抵缴下一期应纳税款,税务机关可以先抵缴下期应纳税款;纳税人不要求抵缴的,税务机关将多缴的税款和利息退还纳税人。
②追征(52条)
A、税务机关责任,在3年内要求补缴,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税务机关责任是指适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当或者执法行为违法(细则80条)。
B、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等失误,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延长到5年。
计算错误等失误是指非主观意愿的计算公式运用错误以及明显的笔误(细则81条)。
特殊情况是指少缴税款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细则82条)。
C对偷税、抗税、骗税的,无限期追征。
第四章税务检查
重点掌握2个内容
一、六大税务检查权限:
①查账权。
②场地检查权
③责成提供资料权(必须是与纳税相关的)
④询问权(与纳税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