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一、机构设置和基础条件评审1.了解医院管理层和医务人员,并检查其相关职称和执业资格证明。
2.检查医院的机构设置、设置科室和医疗技术部门。
评估医院内部协调工作的能力。
3.检查医院的硬件设施,包括建筑结构、设备齐全程度、设备性能以及实施信息化管理的能力等。
二、临床医疗评审1.评估医院的中西医结合医疗项目,并检查医院的诊疗流程和规范。
2.检查医院的临床治疗规范是否与国家相关规定一致,是否有中药制剂房、草药煎煮室等相应设施。
4.检查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和预防措施,以及医院的临床信息管理系统、电子病历和医疗随访系统等。
三、科研与教学评审1.检查医院的科研机构设置、人员组成和研究成果。
2.评估医院的教学工作,包括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3.评估医院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
四、药学服务评审1.检查医院的药学设施和药师团队,评估其中药和西药管理能力以及药品供应质量控制工作。
2.检查医院的药房管理和药品及医疗器械的采购和使用管理规定。
五、患者服务评审1.检查医院的门诊和住院服务流程,评估医院的挂号、预约、检查检验、住院、出院等服务过程。
2.检查医院的患者信息管理和隐私保护措施。
3.了解医院的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包括环境清洁、消毒管理和病人隔离等。
4.检查医院的医患沟通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
六、质量管理评审1.评估医院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监控和内审工作。
2.检查医院的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情况,以及医院的风险评估和管理。
综上所述,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和基础条件评审、临床医疗评审、科研与教学评审、药学服务评审、患者服务评审以及质量管理评审等方面。
通过对这些细则的评审,可以全面了解医院的综合实力和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年版)》资料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西医结台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台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台医院评审细则(2012 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 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台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台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西医结台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台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二部分得分A 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台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A 245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V 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V 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西医结台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局中西医结台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基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台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核心标准三: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A 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 3.0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存%。
核心标准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40%。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及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分等标准及核心标准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二部分得分≥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基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核心标准三: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0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7%。
核心标准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40%。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及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分等标准及核心标准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二部分得分≥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基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核心标准三: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0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7%。
核心标准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40%。
三级中西医结合评审标准

三级中西医结合评审标准三级中西医结合是指在三级医院中,将中医和西医相结合,进行综合诊疗的一种医疗模式。
为了规范三级中西医结合的医疗服务质量,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本文将对三级中西医结合评审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便医务人员和患者了解相关标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医疗设施和设备。
评审标准首先对医疗设施和设备进行了规定。
三级中西医结合机构必须拥有完备的中西医诊疗设备,包括中药制剂室、中医诊疗设备和西医诊疗设备等。
设施和设备的齐全性直接关系到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二、医疗人员。
医疗人员是医疗服务的核心,评审标准对医疗人员的要求非常严格。
医院必须拥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合格考核的中西医结合医生,他们应具备扎实的中西医学知识和丰富的临床经验。
此外,医院还应有一支高水平的医护团队,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三、诊疗流程。
评审标准对诊疗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医院必须建立科学、规范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流程,包括患者接诊、病史采集、中西医综合诊断、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等环节。
诊疗流程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医疗安全。
四、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质量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评审标准对医疗质量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医院必须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医疗事故报告和处理、医疗纠纷处理、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等内容。
只有不断提升医疗质量管理水平,才能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医疗安全。
五、医疗服务水平。
评审标准对医疗服务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医院必须建立健全的患者满意度调查机制,及时了解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医疗服务水平。
此外,医院还应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医疗服务的人文关怀水平。
综上所述,三级中西医结合评审标准是对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的一项重要规定,医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标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增进对三级中西医结合评审标准的了解,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升。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为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5月28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9号印发《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该《实施细则》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2部分。
目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通知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第一部分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通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的通知国中医药办医政发〔2012〕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促进中医医院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我局组织专家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和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为正确解读评审标准,我局组织制定了《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和《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以下简称《细则(2012年版)》)。
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细则(2012年版)》是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的配套文件,是各地开展三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中医医院加强自我监管的重要参考工具。
地方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细则(2012年版)》要求开展中医医院评审工作,不得对《细则(2012年版)》自行调整。
《细则(2012年版)》电子版可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网站下载。
各地在工作过程中有何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局医政司。
附件:1.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略)2.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3.三级民族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略)[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民营中医医院参照执行。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二部分得分≥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基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核心标准三: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0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7%。
核心标准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40%。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2012年版)》共1000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二部分得分≥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基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核心标准三: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3.0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7%。
核心标准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40%。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年版)》资料
附件: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及评审核心标准一、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分等标准根据《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和不合格。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细则(2012 年版)》共1000 分,其中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 650 分,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部分350 分。
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和三级不合格中西医结合医院划分标准如下:(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总分>900分;2.第二部分得分>300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二)三级乙等中西医结合医院应满足以下条件:1 .总分>750 分;2.第二部分得分>245 分;3.核心标准全部达到要求。
(三)有以下条件之一的,评审结论即定为不合格:1.总分V 750分;2.第二部分得分V 245分;3.有核心标准不符合要求。
二、《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年版)》核心标准《标准》及细则中对那些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标准,列为“核心标准,”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
核心标准及要求如下:(一)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部分核心标准核心标准一:科室综合考核目标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和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疗效的相关指标。
核心标准二:将对口支援基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相关鼓励措施。
核心标准三: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60% ;或中医类别中医及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总数的比例未达到60% ,但比上年度增长超过了 3.0 个百分点。
核心标准四: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数占门诊总人次数的比例身%。
核心标准五:中药处方(饮片、中成药、院内制剂)处方数占门诊总处方数的平均比例应超过40% 。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
附件6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7年版)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适用于三级公立中西医结合医院,民营中西医结合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00分)
第一章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第二章队伍建设(85分)
5
注:2年以上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系统培训指经2年以上中医药院校教育,或经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批准的西医学习中医学习班学习培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10分)
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80分)
第六章中医护理(60分)
第七章文化建设(30分)
第八章“治未病”服务(40分)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400分)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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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2年版)
总体说明:
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公立中西医结合医院,民营中西医结合医院参照执行。
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否决作用。
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第一部分中西医结合服务功能(650分)
第一章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措施(30分)
第二章队伍建设(95分)
注:中西医结合人员是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具有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专业医师资格。
②具有中西医结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③临床类别执业医师,同时具有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学历或学位;或系统学习中医(西学中班)一年以上并取得结业证书;或入选地市级以上中医或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项目并结业。
④具有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医师资格,同时具有中西医结合专业或临床专业的学历或学位。
第三章临床科室建设(165分)
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05分)
第五章中药药事管理(80分)
第六章中医护理(60分)
第七章文化建设(60分)
第八章“治未病”服务(55分)
第二部分综合服务功能(350分)
第一章基本要求和医院服务(40分)一、医院设臵、功能和任务(5分)
二、医院服务(15分)
三、应急管理(8分)
四、临床医学教育(6分)
五、科研及其成果推广(6分)
第二章患者安全(30分)
第三章医疗质量(190分)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与制度(10分)
二、医疗技术管理(15分)
三、医技科室质量管理(55分)(一)临床检验质量管理(20分)
(二)病理质量管理(15分)
(三)医学影像质量管理(20分)
四、其他科室质量管理(95分)(一)手术治疗管理(15分)
(二)麻醉治疗管理(15分)
(三)重症医学科管理(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