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书写规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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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书写规范(更新)(二)2024

处方书写规范(更新)(二)2024

处方书写规范(更新)(二)引言概述:处方书写是医生在诊断和治疗患者时必不可少的手段之一。

准确、规范的处方书写可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并提高医疗质量。

本文将详细介绍处方书写的规范要求,包括患者信息的记录、药物信息的书写、剂量和用法的明确等方面,并提供了相应的实践经验。

正文内容:1. 患者信息的记录1.1. 包括患者的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的准确记录。

1.2. 患者病历号、诊断信息的标示和书写。

1.3. 如果患者有过敏史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在处方上明确标注。

2. 药物信息的书写2.1. 药品名称应采用通用名称或国内流行名称,并且应写清楚,避免使用模糊的缩写。

2.2. 如有需要,可以在药品名称后注明药品的规格和生产厂家。

2.3. 如果是复方处方,应将各个药品的配方比例写明,确保患者使用时能正确按照比例调配。

3. 剂量和用法的明确3.1. 对于口服药物,应准确记录剂量和频率,并注明是何时服用,如餐前或餐后。

3.2. 对于外用药物,应明确写明涂抹的部位和次数。

3.3. 对于注射剂,应注明注射的部位、剂量和频率,并遵循无菌操作原则。

4. 药物的特殊要求4.1. 如有需要,应注明是否需要避光保存。

4.2. 对于特殊配伍需要注意的药物,应在处方上进行明确的指导。

5. 反馈机制和查对5.1. 处方上应留有医生和药师的签名以及日期,确保处方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5.2. 药师应在发药时进行查对,确保患者领取的药品正确无误。

5.3. 对于不同药品的客观疗效,应建立反馈机制,及时调整处方和疗程。

总结:处方书写是医疗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规范的处方书写有助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高医疗质量。

患者信息的准确记录、药物信息的清晰书写、剂量和用法的明确以及药物的特殊要求等方面都是规范处方书写的关键点。

同时,建立反馈机制和进行查对也能进一步提高处方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医生和药师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处方书写的规范要求,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最新处方书写规范

最新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书写规范一、处方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项:1、一般项目:医院全称,门诊或住院号,处方编号,年、月、日,科别,病员姓名、性别、年龄,疾病诊断;(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方在右上角需有专用标记: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处方!需有病人身份证号码,或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急诊处方需有“急”字。

2、处方正文需有“R”标记,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及数量,用药方法,医师签字。

3、配方人签字,检查核对人签字,药价。

二、处方书写规范:1、字迹清楚、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医师签字;皮试标记录须醒目。

2、一般用拉丁文或中文书写。

3、中草药、西药品不能混用一张处方。

4、一般处方以三日量为限,慢性病可酌量延长。

5、处方当日有效,超过期限须医师更改日期。

6、医师不得为本人及家属开处方。

三、处方书写格式:1、药品排列以先注射剂(静脉、肌肉)、后口服药、再外用药为顺序。

2、处方格式以每药“两行全量书写法”为准,即第一行为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含量、浓度)、数量(容量)、总量,第二行为用法,包括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及次数、特别嘱咐(如皮内试验)等。

3、处方正文,为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及剂型规格的数量。

药品含量、剂量及数量一律用阿拉伯字码书写,每一药占一行,药品用药单位:凡固体或半固体药物以克(g)、毫克(mg)为单位,液体药物一般均以毫升(mI)为单位,国际单位计算(IU),丸剂、胶囊以粒为单位,(片、丸、胶囊剂并注明含量),注射剂安瓿包装者以支为单位、瓶装者以瓶为单位(但必须注明规格)。

抗生素类以克或国际单位计算,血清抗毒素类按规定单位计算。

4、同一处方中所有各种药,在治疗和构成剂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应按其作用性质依次排列:1)主药:系起主要作用的药物。

2)佐药:系辅助或加强主要作用的药物。

3)矫味药:系指改善主药或佐药气味的药物。

4)赋型剂(或稀释剂)系赋予药物以适当形态和体积的介质,以便于取用。

5、服用法: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最新版处方书写规范

处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本办法适用于与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的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处方开具、调剂、保管相关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医师开具处方和药师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处方药应当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第二章处方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五条处方标准(附件1)由卫生部统一规定,处方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处方由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格式印制。

第六条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一)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四)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六)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七)开具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姓名、性别、年纪、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 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疗、开具日期等。
• 2、正文:以R标示,分列药品名称、规格、 数量、使用方法、用量。
• 3、后记:医师署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 品金额及审核、调配、查对、发药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署名。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15页
四、处方药要求
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该遵照 安全、有效、经济标准,并注意保护患者隐私权。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4页
第二十三条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麻醉药 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用量;控缓 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用量;其 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惯用量。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5页
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为一次惯 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 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日 惯用量。哌醋甲酯用于治疗儿童多动症时, 每张处方不得超出15日惯用量。
• 4.患者在其它医院所作检验,应 注明该医院名称及检验日期。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4页
• 5.急危重患者必须统计患者体温、 脉搏、呼吸、血压、意识状态、诊 疗和抢救办法等。
• 对收入急诊观察室患者,应书写 观察病历。抢救无效死亡病例,要 统计抢救经过,参加抢救人员姓名、 职称或职务,死亡日期及时间,死 亡诊疗等。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6页
第二类精神药品普通每张处方不得超出7日惯 用量;对于慢性病或一些特殊情况患者, 处方用量能够适当延长,医师应该注明理 由。
新版门诊病历处方书写规范
第37页
第二十四条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 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开具麻醉药品、第 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每张处方不得超出3 日惯用量;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 出15日惯用量;其它剂型,每张处方不得 超出7日惯用量。

处方书写规范(更新)(一)2024

处方书写规范(更新)(一)2024

处方书写规范(更新)(一)引言概述:处方书写规范对于医疗行业来说至关重要,它能确保医生、药师和患者之间的交流准确无误。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临床实践经验的积累,处方书写规范也需要不断更新与完善。

本文将详细介绍处方书写规范的更新内容,并分为五个大点进行阐述。

正文:一、患者信息的清晰明了- 在处方头部,准确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以确保不发生患者身份混淆的情况。

- 患者信息应该以标准的格式进行书写,使用易于阅读和理解的字体和字号。

- 若患者有过敏史或特殊情况,应在患者信息栏中明确标注,以避免给患者使用不适当的药物。

二、药物信息的详细描述- 医生在书写处方时,应该准确写明药物的名称、规格、剂量和用法等信息,尤其是复方制剂或特殊配伍用药,要详细列出各个成分的剂量,并注明是否需要混合使用。

- 对于容易引起混淆的药物,如同音药物或外形相似的药物,应通过划线或加重标记的方式强调,以减少发生错误的可能性。

- 对于不同种类的药物,应使用专业术语进行描述,避免使用不规范的缩写或术语,以免产生歧义。

三、用法用量的明确指导- 对于药物的用法用量,医生应提供明确的指导,包括每日服用次数、服用药物的时间间隔和服用药物的时间,以及是否需要饭前或饭后服用等。

同时,对于需要特殊用法或需搅拌后使用的药物,医生也应详细说明。

- 另外,对于儿童等特殊群体,医生应根据年龄、体重等因素,调整用药剂量,并在处方中明确指出,以保证儿童用药的安全性。

四、严格执行电子处方系统的规定-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电子处方系统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医疗行业。

医生在使用电子处方系统时,应遵循系统的操作规程,保证处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医生书写处方时,应仔细核对药物名称、剂量等信息,确保没有错误或遗漏。

同时,对于系统中提供的辅助功能,如药物相互作用的提示和过敏反应的预警等,也要认真关注并遵循其建议。

五、与药师的密切沟通- 药师在药物的发药环节起到重要作用,与医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至关重要。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

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处方书写规范处方书写规范及示例(一)处方书写规则1、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

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处方书写规范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6、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另起一行。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7、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处方书写规范8、用量。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9、为便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10、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11、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12、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

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或商品名。

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

处方书写规范13、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14、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以克(g )、毫克(mg)、微克(μg)、纳克( 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

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位;气雾剂以瓶或支为单位。

处方的书写规范新规定

处方的书写规范新规定

处方书写规定与要求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处方是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凭证的医疗文书。

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处方是医生对病人用药的书面文件,是药剂人员调配药品的依据,具有法律、技术、经济责任。

处方共有三部分:一、处方前记包括医院全称、科别、病人姓名、性别、年龄、日期等。

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项目。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还应当包括病人身份证明编号,代办人姓名、身份证明编号;二、处方正方处方头处方以“R”或“RP”起头,意为拿取下列药品;接下来是处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用法等;三、处方后记包括医生、药剂人员、计价员签名以示负责,签名必须签全名。

(1)记载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名称书写。

a)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

b)药品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的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的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7)无论西药、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应当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8)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一般应当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如布包、先煎、后下)要注明在药品右上方,并加括号;对饮片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药品名称之前写明。

(9)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常规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要超剂量使用时,应当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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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g: 0.2mg po qd”,
汉字都写成汉字,拉丁文 都写成拉丁文
医师:**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药费:**
正文: 4.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包括溶媒 5.需要做皮试的药品,要有皮 试结果,可在药品名称前加 “(—)”或(阴) 6.凡“粉针”剂型,都必须有 溶媒,若患者自己有,可在溶 媒药品名称前加“(自备)”
医师: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实用文档
药费:
≦14岁儿童要用“儿科”处方,精 二药品要用“精二”处方,麻、 精一药品使用“麻、精一”处方, 急诊用”急诊”处方
药费:**
实用文档
精二
√ **医院处方笺
费别:自费 公费 医保 处方存在的问题:
姓名1.:费*别**无勾画 性别:**
年龄:30岁
科别2.:年*龄* 处住缺院项(门诊)号:** 日期:*年*月*日 临床34..诊地重断西复:泮用失未药眠使症用通用名
5.超过7日用量,尤其地
西泮,超过100片,有致
死用量的,危地在险西临,泮床若片诊要断超2后.过5标m7g注日*28片 “长si期g:用药”或5m“g 按疗p程o qn
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十三)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
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十四)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十五)中药饮片处方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
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实用文档
处方案例分析1
**医院处方笺

费别:自费 公费 医保
姓名:***
性别:**
年龄:
科别:** 住院(门诊)号:** 日期:*年*月*日 临床诊断:失眠症
安定
2.5mg*100片
sig: 5mg po qn
艾司唑仑片 1mg*14片
sig: 1mg po tid
医师:
审核:** 调配:**
核对:** 发药:**
普 ****医院处方笺
费别:自费 公费 医保
姓名: 科别:
性别: 10910 年龄: 住院(门诊1)号: 日期: 年 月 日
临床诊断: 门诊号必须填写;门诊号:工号+数字
正文: 1.药品名称必须写通用名称, 正确书写剂型、规格、数量, 剂量和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 写,剂量应当使用法定剂量 单位 2. 另 起 一 行 写 sig ( 用 法 ) , 包括用量(一次)、时间、 用法 3.药品用法用量应当按照药品 说明书使用,特殊情况需要 超剂量使用,应当注明原因 并签字
服用”,普通药品不能超
过1个月,精二药品不能
超过半个月。
6.给药频率不合理,艾司
唑仑治疗失眠症应每晚一
次(qn) 6.应用“精二处方”
医师:**
7.医师未签字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药费:**
处方案例分析2
√ **医院处方笺
费别:自费 公费 医保

姓名:***
性别:**
年龄:65岁
处方规范化书写
实用文档
处方分类
*****医院处方笺
麻普精、通二精处急一方 诊
费别: 自费 安公阳费市**第*医*医医六保院人院处民处方医方笺院笺处方笺
费姓费别名别:::自自费费 公性公费别费:医医保保
年龄:
姓科姓名别名:::住院性(别性门:别诊:)年号龄::岁日期月:年日年龄体月:重:日
科患科别者别:身:份证号住码院住:(院门(诊门)诊号):号日:期:日期年:月年日月 日
科别:** 住院(门诊)号: 日期:*年*月*日
临床诊断:前列腺增生
盐酸坦索罗辛 0.2mg*10片 用法: 0.2 po qd
医师:**

√ **医院处方笺
费别:自费 公费 医保
姓名:***
性别:**
年龄:65岁
科别:*处* 方住存院在(的门问诊题):号:** 日期:*年*月*日 临床1诊.门断诊:号前缺列项腺增生
临代临床办床诊人诊断姓断:名::
身份证号:
临床诊断:
审核: 审核: 调调调配配配:::
核对: 核对: 实发发发用药药药文:::档
医师: 医师:
药药药费费费:::
处方规范化书写注意事项
前记不能缺项,必须填写完整
费别:该项必须填写
性别:必须根据病人 性别选择一项打钩
临床诊断填写清晰、 完整,必须填写诊断 疾病名称,开具药品要 与临床诊断相符
(四)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五)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六)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七)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八)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九)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十)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十一)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十二)无特殊情况,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
处方医师的签名应与院内药 学部门留样备的式样相一致, 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当重 新登记留样备案。
不合理处方
不规范处方 用药不适宜处方
超常处方
实用文档
不规范处方
(一)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二)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三)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 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患者年龄应填写实足年龄,且有 单位,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 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正文: 7.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 改,应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 时间 8. 普 通 处 方 一 般 不 能 超 过 7 日 用 量;急诊处方一般不超过3日用 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 特殊情况,处方量适当延长,但 普通药品最多不能超过1个月用 量,精二药品不超过半个月用量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划一斜线 以示处方完毕
2. 药 品 无 剂 型 , 应 写 为
“盐酸坦索罗辛缓释胶囊”
3.单位错误:0.2mg*10 片盐应酸写坦为索罗“辛0.2缓m释g胶*1囊0粒”0.2mg*102mg,除了“ 克”其他
单位都不能省略
5、书写不规范,“用法:
0.2 po qd” 应 写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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