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频繁出现弃婴现象的思考与建议。温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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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弃婴现象的思考以及对策分析

关于我国弃婴现象的思考以及对策分析

这些都 只是很片面 的数据 , 还有很 多被遗弃死亡 或者失踪 的 有相关 的法律规定 , 使得此类案件 的处理无 法可依 。极 少有人 由
孩 子我们无法统计得知 , 这一切无疑是令人触 目惊心的。 二、 弃 婴 的 原 因 分 析 于弃婴 罪被 起诉或量刑 。当务之 急就是制定相关法 律法规 , 确保 有法可依 。此外还需要加大执法力度 , 坚持 贯彻 违法 必究 , 加大对 1 、 传统落后观念 的影 响 弃 婴 罪 的惩 处 力 度 。 我 国受 古代 宗法制的影响很深 , 宗法规定 男丁才是 家族的合 2 、 加大相关 法律的宣传 , 普 及性教育 , 改造落后 观念 , 提高人 法 继承者 , 而女儿则 最终不免 是“ 泼 出去 的水 ” , 成 为其他 人家 的 们 的认识 人 。所 以在这种思想观念 的束缚 下 , 很多 夫妻摆 出了不 生出儿子
而言 , 夫妇双 方 自身 的温饱都解 决不 了 , 他们根本 没有能力 给他 的 出生 。 们 的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 障, 所以很 多情 况下 , 他们选择抛弃 。 4 、 完善针对残疾儿童及其家庭 的社会保 障和社会政策体 系 国家 有关部 门应该尽 快建立 起残疾 儿童 医疗 康复 的社会救 近年来外 出务工人员 日益增多 。他们 具有流动性 、 零 散性及 援扶助机制 。如 : 通 过建 立专 项基金或实行资金统筹 , 对重大疾病 户 口的特殊性 , 易于逃离许多制度及规 范的藩 篱 , 加 上收入偏 低 , 和 先天残疾 儿童就 医 , 实行一 定 的减 免或优 惠政策 ; 将 大量用 于 抚 养能力差 , 道德 自律 性不强 等诸多 因素 , 发生弃 婴就不 足为怪 事后救 助残疾儿童 的资金 和措施 尽量前移 , 如将用 于对遭遗弃 残 了。另外 , 城市对流动人 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也相当薄弱 , 城市 的管 疾 儿童所实 施 的免 费治疗 , 前 移到 其未被遗 弃之前 , 减轻 残疾 儿 理 者也许对此付 出相应 的责任 。 童 家长的经济和心理压力 ,提升其养育残疾子 女的信心 和能力 , 5 、 性教育 的缺乏 最 大 限度 地 保 护 残 疾 儿 童 的权 益 和福 利 。 弃婴 的父母 有许多是懵懂无知 的青少年 , 学校 的性 教育是 暖 昧而难堪 的 , 对家长 而言 , 性教育更 是羞 于启齿 和不能谈及 的敏 感话题 , 这使得这 些青 少年缺乏性知识 以及对待性关 系应有的慎 重 。当大错铸成 , 他们无力承担 , 只能用一个更大 的错误来 弥补 。

论我国弃婴救助现状、问题及对策 ——由“婴儿安全岛”引发的思考

论我国弃婴救助现状、问题及对策 ——由“婴儿安全岛”引发的思考

社会福利与救济期末论文学院:公共管理与法班级:劳动与社会保障111 姓名:赵梦媛学号:119124158论我国弃婴救助现状、问题及对策——由“婴儿安全岛”引发的思考【说明:个人创作,如需引用,请注明出处,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就是尊重您自己】【摘要】“婴儿安全岛”是儿童福利院给弃婴提供的临时避难场所,因其体现了对婴儿生命的尊重而受到社会舆论的普遍好评,但也有人认为这是纵容了弃婴行为。

2011年中国民政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婴儿安全岛,体现了国家对于儿童社会福利的日益重视。

目前我国儿童社会福利尚未建立完整的理论体系,并且存在着公办福利院供给不足、私人收养和私办福利院的经营不规范等问题。

为了让婴儿安全岛不再被误认为是纵容弃婴的设备,国家必须从源头上减少弃婴的发生,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普及婚检知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知识、加大对于养育天生缺陷的婴儿的家庭的补助、将之纳入基本社会保险体系等等。

保护婴儿、减少弃婴行为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此我国仍需要持续采取有效措施。

【关键词】婴儿安全岛儿童社会福利弃婴社会工作所谓“婴儿安全岛”,是指由社会福利机构设置的、保护被抛弃婴儿免于外界伤害直至福利机构人员将弃婴收容的场所,在国外早已有之,但在我国只在近几年开始出现。

2011年6月,我国第一个婴儿安全岛在河北石家庄投入使用。

2012年7月,中国民政部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省至少建立1至2个婴儿安全岛。

婴儿安全岛作为保护弃婴生命的最后一道屏障,在争议中逐渐在中国扩散开来。

婴儿安全岛的出现重新引起了社会公众对于婴儿生命安全和儿童社会福利的关注,对于婴儿安全岛的设立,社会舆论褒贬不一。

支持者认为这是对婴儿人权的尊重,而反对者认为这纵容了弃婴行为。

本文试图通过将婴儿安全岛现象置于我国儿童社会福利制度建设的框架之中来探讨我国弃婴和孤残儿童的救助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

一、儿童社会福利与弃婴救助社会福利由老年社会福利、残疾人社会福利、妇女儿童社会福利以及一般社会成员的公共社会福利等内容构成。

城乡弃婴问题和其对策分析总结报告

城乡弃婴问题和其对策分析总结报告

城乡弃婴问题及其对策解析大纲:本文针对目前宽泛存在的弃婴现象,第一结合我国的经济现象解析了我国目前城乡弃婴的现状,尔后从各个方面解析弃婴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依照弃婴问题所产生的原因针对性的提出了一系列对策目标,主要从法制建设、恢复婚检、宣传教育、医疗保险、政府财政支持几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析,对于改进弃婴问题拥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要点词:城乡弃婴发展现状目标对策一、目前我国城乡弃婴现状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推行,我国的经济发展获取了飞驰性的进步,经济建设卓有见效。

但与此同时,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惹起了一系列社会问题,比方生态环境碰到污染破坏,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社会福利院发展出现阻挡等等。

近来几年来,城乡弃婴问题也越来越严重,惹起国家和政府的高度重视。

就目前的数据显示,弃婴数量正在不断增加,社会福利院每年收养的弃婴人数也在随之增加,每年弃婴数量增加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

弃婴行为给国家、社会、福利院带来严重的问题,各项数据都表示解决这一问题火燎眉毛。

二、弃婴问题出现的原因(一)再生儿畸形数量增加,家庭经济负担能力有限,无力治疗残疾少儿2003年,我国宣布了取消逼迫婚检的法律,这一法律的宣布使得婚检碰到限制,打破了有效预防出生弊端的第一道防线,由此惹起了再生儿畸形人数急剧增加,也以致大量弃婴事件的发生。

由于无法婚检,人口出生弊端难以获取有效控制,从而使得我国畸形出生儿数量弘大。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婴儿在出生后几个月甚至几年后出现残疾症状,这些都以致了我国残疾少儿总量的增加。

为了治疗先天性畸形也许后天残疾,残疾婴儿的家庭必定承受相当大的经济负担,并为此支付高额的医疗花销和康复花销。

但是大多数家庭的经济能力远远负担不起这样弘大的支出,自己收入有限再加上巨额医疗支出,经常使得很多家庭面对巨大的经济困难,承受身体心理上的双重压力。

很多父亲母亲无力承受这样深重的负担,在山穷水尽之时经常会选择扔掉孩子,以减少家庭的经济负担。

弃婴救助方案

弃婴救助方案

弃婴救助方案弃婴是一个社会问题,许多无辜的婴儿被遗弃在街头或背街小巷。

这些弃婴无法自己照顾,需要社会的支援和帮助。

在此,我们提供了一些弃婴救助方案,以帮助保护弃婴的权利和安全。

1. 实行弃婴保护制度实行弃婴保护制度,让人们无论面对何种困难,都有机会放弃育儿责任。

政府可以通过宣传教育、加强法律监管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弃婴问题的认识,加强对弃婴的保护,引导人们形成积极的救助弃婴的心态。

2. 加强关注弃婴动态社会各界应当关注弃婴的动态。

政府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弃婴信息管理机制,加强对弃婴的追踪、寻找和记录。

同时,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弃婴救助工作,通过舆论引导、社区联动、志愿活动等方式,共同保护弃婴的权益。

3. 建立弃婴救助基地针对弃婴的特殊需求,政府可以建立一些弃婴救助基地,提供各种生活、保健、教育、培训等服务。

弃婴救助基地应当拥有足够的物质和人力资源,配备专业的医护人员和保育人员,为弃婴提供全面的关爱和救助。

4. 加强对弃婴的收养和监护针对那些无人抚养的弃婴,我们可以通过收养和监护的方式,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政府应当加强对弃婴收养和监护的管理,确保收养家庭的资格和条件,并为弃婴提供必要的调查和救助。

同时,我们鼓励社会各个领域的公民在符合法律的前提下选择收养或监护这些弃婴。

5. 提高公众对弃婴问题的认识提高公众对弃婴问题的认识,是保护弃婴的重要途径。

我们可以通过各种宣传手段,让公众了解弃婴救助的重要性,引导大家关注弃婴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同时解决社会和经济方面的困难,从根本上减少弃婴的发生。

总之,弃婴是一个社会问题,在保护他们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共同解决这个问题。

通过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我们可以保护每一个弃婴的权益,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环境。

【高三作文】面对弃婴的遐想

【高三作文】面对弃婴的遐想

【高三作文】面对弃婴的遐想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弃婴这个社会现象已逐渐成为一种尴尬的话题。

在许多人看来,一些亲生父母的无情抛弃,是对人类文明与进步的一种逆行。

然而在我看来,这背后更存在着我们做为未来的班级领袖需要深入思考和整合的一些问题。

在我认真思考和畅想后,我认为面对弃婴这一社会议题,我们需要通过给予弃婴生存和成长的机会,尽最大努力去减少和杜绝弃婴现象的发生。

首先,我们应该明确弃婴这一社会现象背后的原因,然后从源头上进行深入研究和解决。

目前,许多人背弃婴背后的原因主要包括财力不足、家庭矛盾等。

因此,在解决这一问题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为贫困家庭提供必要的扶助和帮助,同时也需要着重改善家庭矛盾的缓和和化解。

其次,在尽最大努力去减少和杜绝弃婴现象发生的同时,我们也需要给予弃婴生存和成长的机会。

首先,我们可以倡导婴儿安全岛这种人性化的救助模式。

在设立婴儿安全岛的同时,更需要在岛上配备专业人员对弃婴进行科学的抚养、教育和身体调养,以确保这些弃婴能健康成长,走向成功。

同时,我们也需要加强对弃婴抚养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提高机构的质量,提升抚养环境的标准。

最后,在面对弃婴这一社会现象的时候,我认为我们需要考虑一个更加广阔的未来。

这个未来,不仅需要我们尽最大努力杜绝弃婴现象,更需要我们倡导人性与责任的念头,致力于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让每一个婴儿都能在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总之,面对弃婴这一尴尬的社会现象,我们需要思考和汲取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作为未来的班级领袖,我们不仅需要勇于直面这些问题,更需要勇于行动,营造一个人性化、责任化、爱心化的社会环境,让每一个婴儿都能够在这样的环境下成长和茁壮,成为人性和社会文明的积极力量。

应对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的措施

应对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的措施

应对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的措施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是一个严峻且复杂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这一问题在一些地区和社会群体中日益突出。

面对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这些孩子的权益和切实解决问题。

首先,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

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是解决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的基础。

政府应加大投入,建立相关机构,制定包括领养、收养、抚养以及庇护等在内的一系列制度,确保孤儿和弃婴得到妥善照顾和保障。

此外,加强对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普及领养和抚养知识,增强公众意识,减少弃婴和社会孤儿问题的发生。

其次,提高社会服务和教育水平。

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的发生往往与社会服务和教育水平不高有一定的关系。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社会工作者培训,提高社会服务机构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同时,加大对社区服务站点的建设和投入,增加社会服务的供给,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支持。

此外,我们还应加强儿童保护教育,提高家庭教育和亲子关系的质量。

通过提高社会服务和教育水平,减少社会孤儿和弃婴的数量。

第三,加强社会监管和执法力度。

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的源头往往是家庭和亲人的缺失或失职。

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社会监管和执法力度,提高家庭和社会对儿童的保护意识,并对家庭和亲人的失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罚。

同时,加强对幼儿园、托儿所等儿童福利机构的监管力度,确保这些机构能够提供安全和合适的环境和条件,从根本上减少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的发生。

第四,加强社会关爱和义务教育。

社会关爱和义务教育是保障社会孤儿和弃婴权益的重要手段。

我们应加大对孤儿和弃婴的关爱和扶助力度,在经济、生活、教育等多方面提供帮助。

设立孤儿基金和救助基金,为孤儿和弃婴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资助,确保他们能够生活和成长。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孤儿和弃婴的教育和关爱工作,组织志愿者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关怀和帮助。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

社会孤儿和弃婴问题不仅仅是我们国家的特殊问题,也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

弃婴现象的讨论发言稿范文

弃婴现象的讨论发言稿范文

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一个沉重而又敏感的话题——弃婴现象。

弃婴现象,是指婴儿在出生后不久被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遗弃,导致其无法得到应有的抚养和关爱。

这一现象不仅严重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利,也对社会和谐与稳定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此,我想就弃婴现象的成因、危害以及应对措施发表一些看法。

首先,让我们来分析一下弃婴现象的成因。

我认为,弃婴现象的产生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 社会观念的滞后。

在一些地区,重男轻女、传宗接代的观念仍然根深蒂固,导致许多家庭在生育女孩时产生弃婴的念头。

2. 家庭经济困难。

随着生活成本的不断上升,一些家庭因无力承担养育孩子的经济负担,而选择将孩子遗弃。

3. 未婚先孕。

未婚先孕现象的增加,使得一些年轻人无法承担起养育孩子的责任,从而选择弃婴。

4. 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弃婴现象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家长抱着侥幸心理遗弃婴儿。

弃婴现象的危害不容忽视。

首先,它侵犯了儿童的基本权利,使得孩子们无法在温馨的家庭环境中健康成长。

其次,弃婴现象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增加了社会治安压力。

此外,弃婴现象还可能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如孤儿院人满为患、社会救助负担加重等。

针对弃婴现象,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取有效措施:1.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关爱儿童的重要性,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

2. 完善法律法规。

加大对弃婴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让那些企图遗弃孩子的家长付出应有的代价。

3. 建立健全救助体系。

为弃婴提供必要的救助,如孤儿院、福利院等,确保他们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4. 关注家庭困难。

加大对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减少因经济原因导致的弃婴现象。

5. 提高未婚先孕者的责任感。

加强对未婚先孕者的教育,让他们认识到养育孩子的责任,避免因一时冲动而遗弃婴儿。

总之,弃婴现象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从多个层面入手,采取综合措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针对捡拾弃婴调研报告

针对捡拾弃婴调研报告

针对捡拾弃婴调研报告根据最新的调研数据显示,拾弃婴儿现象在我国依然存在且呈上升趋势。

针对这一问题,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捡拾弃婴背后的原因和现状,并提出相关措施和建议,以期解决这一社会问题。

首先,调研数据显示,造成拾弃婴数量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经济压力。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许多家庭面临着严重的经济困难,无法承担起抚养婴儿的责任。

这种压力促使一些家庭将婴儿拾弃,寄望借此减轻自身负担。

其次,调研还发现,不完善的法律法规和社会支持系统也是拾弃婴现象高发的原因之一。

在我国,虽然有相关法律禁止捡拾弃婴,但对于严惩拾弃婴行为的司法制度还不够健全,并且执法力度不够。

同时,社会支持系统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缺乏完善的救助机构和社区支持,导致有关部门对拾弃婴的救助工作力度不够。

此外,调研数据还显示,人们的观念和文化素养也对拾弃婴现象产生了一定影响。

部分人认为拾弃婴儿是一种方式,可以避免自己的孩子成为经济和社会负担,而忽略了婴儿权益的保护,缺乏对家庭责任的认识。

此外,一些地区特殊的传统文化观念,如儿女多负担重等,也对拾弃婴的现象产生了一定的促发作用。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和措施:首先,加强对经济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提供贫困家庭儿童养育与教育的支持。

政府可以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的家庭扶贫机制,为贫困家庭提供经济帮助,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提高贫困家庭孩子的教育机会。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对拾弃婴行为的打击力度。

加强执法力度,严惩拾弃婴行为,对于故意损害儿童利益的行为要给予更严厉的刑罚,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同时,要加强社会支持系统的建设。

建立健全的婴儿救助和收养机构,提供给拾弃婴儿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加强对这些机构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救助能力和质量。

最后,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倡导家庭责任和尊重生命。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公益广告、儿童权益教育等,引导人们正确对待生育和养育问题,提高人们的家庭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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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频繁出现弃婴现象的思考与建议
最近一段时间,不断在报纸和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看到亲生父母遗弃婴儿的事件,在扼腕叹息之余,不免也生出了一些思考和想法。

为什么会有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抛弃自己的亲身骨肉?为什么虎毒还不吃子,而我们的这些父母却能下如此狠心?这些被弃的婴儿都有哪些共同点哪?
反复思考,发现了这样一些特点:一是这些弃婴大都具有先天性身体残疾,二是弃婴的家庭都来自农村或经济困难家庭,三是女婴居多,四是在选择遗弃的地点时大都选择城市生活区,而且弃婴身上都有一定的随身记号或一定量的食品,反映出这些父母遗弃孩子的无奈和不忍,希望孩子能得到好心人的收留和抚养。

看到这些现象,真是感到痛心和悲哀,对那些遗弃孩子的父母多了一些宽容和同情,我想他们也会是出于无奈,自己亲养的骨肉怎么能不心痛,只是苦于无力抚养和救治孩子的疾病,所以将可怜的生命依托于陌路人的帮助,希望上天有眼,寻一个好人家,帮孩子治病。

这是多么无奈中的无奈啊!为什么我们的媒体总是在发现弃婴后大声疾呼?为什么我们的公众总是在看到弃婴后无奈叹息?为什么只有成为孤儿后才会有福利院出面抚养救治?为什么我们的政府机构不能建立行之有效的方法避免弃婴现象的出现的?
早在封建社会,我们的文人学者就提出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理想社会主张,在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弃婴现象的出现应该是我们社会的悲哀。

思考之余提出如下建议:
1、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在新生儿出生进行健康检查之时,一旦发现身体有问题的婴儿,建立跟踪机制,并对一旦确认患有先天性疾病的婴儿,由民政、医疗、社区或街道等部门联合组成社会赞助机构,针对不同病情,建立不同级别的按年或按月的医药费或者诊疗费无偿资助制度,使这些新生残疾婴儿得到终身的治疗和救助,体现社会温暖,并且帮助困难家庭解决经济困难,使孩子的父母看到希望,并且有能力传递希望。

2、对农村或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除享受以上的基本保障之余,还应根据社会其他帮障体系,给与一定的经济支持和补助。

3、建立“遗弃亲生婴儿有罪的法律法规惩处条例”,大力普及和宣传,尤其是对偏远地区,使老百姓有法可依,有法可循,用法律武器保护新生儿的生存权和生命权。

4、建立社会“救助新生儿残疾基金”,对爱心人士、社会各界或关心新生儿残疾的人士所提供的金钱、物质、甚至行动援助进行统一管理,对社会人士的帮助颁发证书予以认可,对所有的资源进行统一分配管理,使此项工作成为社会
民生的一部分,成为一种系统化、长期化的工作。

总之,关注弃婴现象的出现是一个社会问题,解决弃婴现象的问题需要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政府的大力支持,相信有呼声就一定会有波浪涌动,就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民盟四方区工委温静
2011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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