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详]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详]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详]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1-83

主编单位: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备案

实施日期:1 9 8 4 年 3 月 1 日

关于批准颁发《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范》的通知

(83)城科字第631号

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4-64修订本)的重新修订工作,由原四川省建委主管、原四川省建设厅主编,会同铁道、冶金、水电部,辽宁、湖南、

贵州、甘肃省建工局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所属设计、施工和科研单位进行,业经会审定稿。现批准颁发,并报国家计委备案,自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起实施,编号为GBJ2 01-83。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希函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便解释和修正。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一九八三年九月十四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79)建发字第168号和原国家建工总局(80)385号通知,由原四川省建委主管、原四川省建设厅主编,铁道部,冶金部、水电部、中国建筑第二

工程局、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勘察院和甘肃、湖南、辽宁、贵州等

省建工局参加,共同对国家标准《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4-64(修订本)进行修订而成。

这次修订的原则是:根据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充分考虑我国现有的施工技术水平和今后的发展方向,力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对原规范中

的条文:凡现在仍然适用的予以保留;凡内容已经陈旧或局限性较大的予以删除;凡数

据不确切或规定不明确之处进行修改。对已经国家鉴定并推广使用的新技术或科研成果

予以补充,对符合我国情况的国外先进技术标准予以采用。

在修订过程中,曾三次全面调查研究,两次征求全国意见。并对其中主要问题,召

开了一次初审会和两次技术座谈会。稿本经过五次反复修改后,于一九八一年十月在武汉市召开审定会,由有关部委和十八个省市的代表会同审查,并于一九八三年六月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审批会讨论定稿。

修订后的规范分五章十二节15条和八个附录。修改的主要内容为:

土方工程部分:增加了软土、滑坡土、膨胀土的施工要求,以及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填方振动辗压、基坑(槽)的支撑等新内容;删除了水力和机械开挖和冲填土方、永

久性控填方边坡坡度和利用运土机具压实填方等不适用的规定;对于土的分类和土的最大干容重测定方法、排水和除低地下水位、填方压实等方面的条文,也根据施工需要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

爆破工程部分:根据近年来爆破技术的发展和在建筑施工中的广泛应用,重新编排了章节目录,增加了导爆管起爆、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水下爆破等新内容;删除了沼

泽填方爆破等规定;对于各种起爆方法和爆破安全要求等也作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

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数据寄交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四川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

四川省建筑工程总公司

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土方与爆破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修建厂区内铁路和公路专用线的土方和爆破工程,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专门规范的规定。

本规范不适用于竖井、沉箱和洞库工程。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的土方工程,应按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第1.0.2条土方与爆破工程应合理选择放工方案,尽量采用新技术和机械化施工。

第1.0.3条施工中如发现有文物或古墓等,应妥善保护,并应立即报请当地有关

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如发现有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或地质、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等,应加以保护。如因施工必须毁坏时,应事先取得原设置单位或保管单位的书面同意。

第1.0.4条在敷设有地上或地下管道、电线的地段进行土方和爆破工程施工时,

应事先取得管线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以防损坏管线。如在埋高有电缆的地点挖土,还应有电缆管理部门的代表在场。

第1.0.5条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时,必须遵守国家、部或省、市、自治区有关安

全、防火、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2.0.1条在组织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当地实测

地形图(包括测量成果)、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土石方施工图以及工程地质、

气象等技术资料,以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应提供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作为施工测量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注:①实测地形图的比例一般为1∶500~1∶1000。

②土石方施工图:方格网边长一般为10~20m;横断面间距一般为20m,地形复杂处另增加断面。

第2.0.2条土方与爆破工程应在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应根据城市规划部门测放的建筑界线、街道控制桩和水准点测量。

第2.0.3条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

坟墓、树木等,应在施工前妥善处理。

第2.0.4条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水文地

质等,如因土石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措施。

在陡峻山坡脚下施工,应事先检查山坡坡面情况,如有危岩、孤石、崩塌体、古滑

坡体等不稳定迹象时,应作妥善处理。

第2.0.5条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做好必

要的加宽,加固等准备工作。

开工前应作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并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施工。

第三章土方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土方工程施工应进行土方平衡计算,按照土方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

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做好调配,减少重复搬运。

土方调配应尽可能与当地市、镇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

注:土方的平衡计算,应综合考虑土方量的各种变更因素,如土的松散率,压缩率、沉降量等。

第3.1.2条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

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第3.1.3条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一般应向排

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2‰的坡度。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

第3.1.4条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

度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挖制桩和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是否正确。

第3.1.5条夜间施工时,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

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第3.1.6条采用机械施工时,必要的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或填

土等,可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

第3.1.7条本章有关填方和基坑(槽)、管沟回填的各项规定,均指设计有压实要求的填土。

第二节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

(Ⅰ)排水

第3.2.1条施工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排水

系统相适应。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如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

第3.2.2条临时排水平得破坏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方的边坡,并

注意不要损害农田、道路。

注:①临时截水沟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确定,一般不小于3m。

②临时排水沟至填方坡脚应有适当距离,沟内最高水位应低于坡脚至少0.3m。

第3.2.3条在山坡地区施工,应尽量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

时截水沟,阻止山坡水流入施工场地。沟壁、沟底应防止渗漏。

在平坦地区施工,可采用挖临时排水沟或筑土堤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入施工场地。

第3.2.4条临时排水沟和截水沟的纵向坡度、横断面、边坡坡度和出水口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纵向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庆小于3‰,平坦地区不应小于2‰,沼泽地区可减至1‰;

二、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照施工期内最大流量确定;

三、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的度确定,一般为1∶0.7~1∶1.5,岩石边坡可适当放陡;

四、出水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水畅通。排水暗

沟的出水口处应防止冻结。

第3.2.5条临时排水沟内水的流速不宜大于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必要时,在下

列地段或部位应对沟底和边坡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一、土质松软地段;

二、流速较快,可能遭受冲刷地段;

三、跌水处;

四、地面水泯集流入沟内的部位;

五、出水口处。

第3.2.6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如山坡陡峻、地下有溶洞、边坡上有滞水层或坡脚处地下水位较高等)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

方案进行排水。

(Ⅱ)降低地下水位

第3.2.7条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方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和防止地基地结构遭受破坏等,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采用正铲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挖方时,应使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不少于0.5m。

第3.2.8条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现场土质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二、基坑(槽)底、排水沟底、集水坑底应经常保持一定的深差;

三、集水坑应与基础底边有一定距离,防止地基地结构遭受破坏;

四、边坡坡面上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

并应设置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五、土层中如有局部流砂现象,应采取防治措施。

第3.2.9条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

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期限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适当的井点装置。

注、当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小于5m/昼夜且不是碎石类土时,宜选用轻型井点和喷

射井点(如渗透系数小于0.1m/昼夜时,宜增加电渗装置);当含水层渗透系数大于20 m/昼夜时,宜选用管井井点装置;当含水层渗透系数为5~20m/昼夜时,上述井点装置均可选用。

第3.2.10条井点降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基坑(槽)或管沟的平、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

二、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类型及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

三、井点降水干扰计算书;

四、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

五、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

注:降水设计所采用的含水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重大工程的井点降水应作现场抽水试验确定。

第3.2.11条降水前,应考虑在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

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以及在岩溶土洞发育地区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必要

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降水期间,应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

第3.2.12条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第3.2.13条采用真空泵抽水时,管路系统应严密,确保无漏水或漏气现象,经试

运转后,方可正式使用。

第3.2.14条降水期间,应经常观测并记录动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2.15条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留的井孔,必须用砂砾或粘土填实。如井孔位

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以下,且设计对地基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回填。

第3.2.16条井点降水的其他施工要求,可按照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

验收规范》(GBJ202-83)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挖方

第3.3.1条永久性挖方边坡坡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工程地质与设计资料不符需修

改边坡坡度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

第3.3.2条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

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在山坡整体稳定情部下,如地质条件良好、土(岩)质较均匀,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 3.3.2确定。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的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作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值表3.3.2

注:1.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是指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临时道路、临时工程的

挖方。

2.岩石边坡坡度应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方深度确定。

3.黄土(不包括湿陷性黄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自然含水量和挖方高度确定。

4.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第3.3.3条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井行,随时作成一定的坡势,以利

泄水,并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第3.3.4条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

缘的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弃土堆应连续堆置,其顶面应

向外倾斜,防止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

注:当山坡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不宜在挖方上侧弃土。

第3.3.5条在挖方下侧弃土时,应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堆表面应

低于相邻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堆与挖方场地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在河岸、荒野地方弃土时,不得阻塞河道或影响排水。

第3.3.6条在挖方边坡上如发现岩(土)内有倾向于挖方的软弱夹层或袭隙面时,应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

第3.3.7条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迹象等情况;

二、不宜在雨期施工;

三、尽量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

四、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和排水系统,防止地面水渗入土体;

五、应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六、严禁在滑坡体上部弃土或堆放材料;

七、必须遵循由上至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八、爆破施工时,应防止因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九、机械开挖时,边坡坡度应适当减缓,然后用人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

十、抗滑扫土墙应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加强支撑。开挖

一段应及时作好挡土墙,并按本规范第 3.4.21条规定,作好墙后的填土工作。

第3.3.8条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二、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三、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并作好记录。

第四节填方

第3.4.1条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底上的树墩及主根应拔除,坑穴应清除积水、淤泥和杂物等,并分层回填夯实;

二、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地面下的填方或厚度小于0.5m的填方,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

三、在土质较好的平坦地上(地面坡度不陡于1/10)填方时,可不清除基底上的草皮,但应割除长草;

四、在稳定山坡上填方:当山坡坡度为1/10~1/5时,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坡度陡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除梯形,除宽不小于1m;

五、当填方基底为耕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辗压密实;

六、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或抛

填块石、砂砾、矿渣等方法处理后,再进行填土。

第3.4.2条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作出

记录。

第3.4.3条永久性填方的边坡坡度应按高计要求施工。

第3.4.4条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填方边坡坡度:当填方高度在10m以内,可采用1∶1.5;高度超过10m,可作成折线形,上部采用1∶1.5,下部采用1∶1.75。

在地质情况不良(如滑坡、长年浸水和软弱土层等)的地段填方时,其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

注: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填方,是指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临时道路、临时工程等的填方。

第3.4.5条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碴,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二、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

三、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四、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后,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

五、含盐量符合本规范附录一附表 1.8的规定的盐渍土一般可以使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盐晶、盐块或含盐植物的根茎。

第3.4.6条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用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

的2/3(当使用振动辗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

填方内有打桩或其它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第3.4.7条填方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

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对于重要的填方工程或采用新型压实机具时,上述参数应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定。

第3.4.8条填方施工应接近水平地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容重,检

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填土压实的质量要求和取样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 5.0.6条的规定。

第3.4.9条填料为粘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时,其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容重,宜按附录五击实试验测定。如无击实试验条件时,可按附录六计算。

注:①填料为粒径小于5mm而能自由排水的砂土时,其相对密度测定方法可参照水电部《土工试验规程》(SDS01-79)“相对密度试验土-010-78”。

②排水不良的砂土,系指粉砂、极细砂或含大量粉砂的轻亚粘土,在高击功能下的最大干容重大于振动法的干容重。

第3.4.10条粘性土填料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应在填料的干容重-含水量关系曲线中根据设计干容重确定。如无击实试验条件,设计压实系数为0.9时,施工含水量与最优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4~+2%范围内(使用振动辗时,可控制在-6~+2%范围内)。

第3.4.11条填料为粘性土时,填土前应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

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填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润湿、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能压实机械等措施。

第3.4.12条填料为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辗压前宜充分洒水湿透,以提高压实效果。

填料为爆破石碴时,应通过辗压试验确定含水量的控制范围。

第3.4.13条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性能确定,或按照表

3.4.13选用。

辗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

填方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表3.4.13

注:人工打夯时,土块粒径不应大于5cm。

第3.4.14条振动平辗适用于填料为爆破石碴、碎石类土、杂填土或轻亚土的大型

填方(填料为亚粘土或粘土时,宜使用振动凸块辗)。

使用8~15吨重的振动平辗压实爆破石碴或碎石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 5m,宜先静压、后振压,辗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

第3.4.15条辗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平辗2km/h

羊足辗3km/h

振动辗2km/h

第3.4.16条采用机械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

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m;如设计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m。

第3.4.17条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作成斜坡形,辗迹重迭0.5~1.0m。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应小于1m。

第3.4.18条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

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第3.4.19条填方中采用两种透不性不同的填料分层填筑时,上层宜填筑透水性较小的填料,下层宜填筑透水性较大的填料,填方基土表面应作成适当的排水坡度,边坡不得用透水性较小的填料封闭。

如因施工条件限制,上层必须填筑透水性较大的填料时,应将下层透水性较小的土层表面作成适当的排水坡度或设置盲沟。

第3.4.20条取土坑的位置和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确定,但不得影响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和挖、填方边坡的稳定。

取土坑的边坡坡度应视土质而定,一般不陡于本规范表 3.3.2的规定。取土坑的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第3.4.21条挡土墙后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或在粘性土中掺入石块作填料。填土时,应分层夯实,确保填土质量,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注:在季节性冻上地区,挡土塔后的填土宜采用非冻胀性填料。

第3.4.22条填料为红粘土时,其施工含水量宜高于最优含水量2~4%,填筑中应防止土料发生干缩、结块现象。填方压实宜使用中、轻型辗压机械。

第3.4.23条填方基土表层和填料为盐渍土时,应按下列规定施工:

一、应尽量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季节施工;

二、当地下水位距填方基底较近且基土较松软时,应按设计要求作好隔水层;

三、在滨海地区,对含盐量较低的土料,宜使用轻、中型辗压机械;在干旱地区,

对含盐量较高的土料,宜使用重型辗压机械;

四、应清除填方地基含盐量超过设计允许值的地表土层或表层结壳及壳下的松散土

层;

五、在降雨量较大的地区,应按设计要求作好填方的表层处理。

第3.4.24条填方基土为软土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大面积填土应在开挖基坑(槽)之前完成,并尽量留有较长间歇时间;

二、软土层厚度较小时,可采用换土或抛石挤淤等处理方法;

三、软土层厚度较大时,可采用砂垫层、砂井、砂桩等方法加固。其施工要求应按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4.25条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应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暗塘等。

第3.4.26条在沼泽地上填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前应了解沼泽类型、沉积层的厚度的稠度、泥的腐烂矿化程度等;

二、填方沉入沼泽的深度、基土的处理方法和填料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填方周围应开挖排水沟;

四、沼泽地上的临时性填方(如临时道路等),可根据沼泽的性质和填方重量及上部荷载等,将填方设置在木(竹)排或梢排上,或直接设置在沼泽上。

第3.4.27条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土密实施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不均匀下沉和坍滑等。

第五节基坑(槽)和管沟

第3.5.1条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爆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爆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景区改造增加滑雪场项目已投入使用,为确保顾客的安全,对滑雪场实施降坡。降坡工程甲方采用挖机开挖,但遇到局部岩石特别坚硬,机械无法施工的情况下,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爆破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滑雪场降坡爆破工程承包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①降坡岩石、孤石、突石及其他零星爆破;②水沟渠道爆破。 4.工程量:估2000m 3 5.工期:自公安部门批准爆破手续后30天内完成,如遇中雨以上(以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资料为准)和其它不可抗力,工 期顺延。 二、单价

1.降坡岩石、孤石、突石,爆破单价为88元/m3 2.水沟渠道(底宽1米左右)爆破单价为200元/m3 (内含爆破人工费用、爆破人员意外险、爆破炸药材料费、爆破材料派送费、二次搬运费) 3.根据浙江省公安厅“二个标准”旅游景区必须执行监理评估, 以及爆区偏远,爆破器材多次搬运,机械设备搬运等因素双方协商固定补7万元。 三、工程量核算与确认: 1.爆破工程数量按甲方指定的地段及施工,经双方现场测量工程 量为准,据实确定爆破工程数量。 2.每天所完成的爆破工程数量必须以工程签单的形式,经双方签 字确认,做到日清日结。 3.乙方必须按设计要求开展爆破作业,甲方在双方协定爆破数量前必须提供足够爆破资源(包括:钻机,炸药,柴油等) 四、质量安全及验收: (一)工程质量;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323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实 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证爆破安全与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指利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分别申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

《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按许可的从业范围、爆破作业类别、资质资格等级、作业项目等级实施爆破作业。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单位从业范围指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四种;爆破作业类别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四类;作业项目等级,指国家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项目A、B、C、D和D级以下五个等级。爆破作业人员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两类。 公安机关对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爆破作业人员管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实施考核认证制度。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单选题 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 设计要求时,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 B )的坡度。 A、1‰ B、2‰ C、3‰ D、4‰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地下水位宜保持低于开挖作业面和基坑(槽)底面( C )mm。 A、300 B、400 C、500 D、600 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回填土的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的偏差需控制在( B )范围内。 A、±1% B、±2% C、±3% D、±4% 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回填土的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D )。 A、5% B、6% C、7% D、8% 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冬季回填时,当室外平均气温在-5℃~-10℃之间时,回填高度不宜超过( C )m。 A、2.5 B、3.5 C、4.5 D、5.5 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场地平整开挖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A )mm。 A、±50 B、±100 C、±150 D、±200 7、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软土开挖施工,当在密集群桩上开挖时,应在工程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进行土方施工,桩顶以上( C )mm以内应采取人工开挖。 A、100 B、200 C、300 D、400 8、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自重失陷性场地内不应小于( C )m。 A、15 B、20 C、25 D、30 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非自重失陷性黄土场地内不应小于( D )m。 A、6 B、8 C、10 D、12 10、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临时性边坡的安全使用年限不超过(B )年。 A、1 B、2 C、3 D、5

矿山爆破承包合同

矿山爆破承包合同 管理方(甲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地址: 施工方(乙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地址: 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爆破施工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 四、工程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风险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交纳风险保证金¥万元,于乙方正式进场时缴纳。 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发生工伤事故,需要进行医治、赔偿款时,如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甲方可以用该项风险金进行预先处理,而后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并及时补足;当风险金不足予偿付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追偿。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甲方人员伤亡或乙方人员伤亡,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入场满个月,甲方应全额退还风险保证金(不计利息),甲方不得以其他理由推诿、拖延拒绝退还风险保证金,否则,甲方按照风险保证金的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享有该矿山的管理权。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等事项进行监督。 二、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提供明确的施工要求和准确的施工计划,以便乙方按计划进行施工;2.甲方必须找准、划定爆破地方、范围,未经甲方或甲方施工队同意,视为无效工作,甲方不予以认可和计量结算。 3.甲方应为乙方的爆破作业提供方便的运输路线及其他必备的条件,在爆破作业时乙方负责清理所有施工人员及机具,施工人员未能清理完毕的,甲方应配合及时处理。 4.乙方在每次爆破前必须将爆破现场周围500米内的爆破时可能涉及或侵害到的人,财产和物资提前告知甲方,如甲方不配合清理,否则造成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5、甲方必须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款; 6、甲方需积极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协调地方关系,保证施工现场周围良好的人文环境,如因甲方矿山手续不全、现场设备及人员不到位等原因造成乙方窝工,甲方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向乙方进行赔偿。 乙方的权利: 1、乙方享有该工程的承包劳务经营收益,承担承包劳务经营亏损; 2、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劳务款; 四、乙方的义务: 1、遵守有关法律、开采方案、作业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当地民风民俗,服从甲方的管理,积极配合、协助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承担各项承包生产所需要的设备、设施、用品、材料(零配件等)的购置、维修、更新费用以及所产生的人员工资、水电费、伙食费、安全经费等。 3、按甲方的要求合理组织人员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 4、负责爆破时的安全工作,在甲方的协助下做好撤离和警戒工作,负责现场周围的巡视,并按有关部门的要求和甲方的目标做好爆破作业工作。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应按照制定的开采方案进行作业,合理、有效提高原矿利用率和原矿质量。如有夹层、夹石、应先行剔除;无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废石应予清理。其它工程应符合施工设计要求。 第五条、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1、方价:税后价:。(包括钻孔、爆破等费用,包括装车)。 2、付款方式: 工程量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月日向甲方上报工程量,甲方于次月日 向乙方支付上月的全部工程劳务款。如未按时支付,或未全额支付,甲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未付劳务款的违约金。如甲方迟延天未 给乙方支付劳务款,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的窝工损失及其他应付费用,由甲方承担。 3、计量方式及验收标准: 矿石开采工程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 4、民爆物品的计价与管理: 油料(油罐乙方自备)、炸药、导爆管等由甲方提供,费用(按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如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品引发安全责任事故,后果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安全责任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一、爆破材料存放与保管的规定 1.爆破材料必须放置在专用仓库内,附近易燃物应清除。库内禁止吸烟、用电炉。库内电器设备应防止发生火花。库房应通风良好,能防漏、防潮。 2.爆破材料的库房距住人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炸药为2t时,不少于300m;炸药为16t时,不少于450m;炸药为32t时,不少于500m。 3.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相隔一定距离。 4.库房应有警戒和专人看守,并应有消防和防雷击的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制作起爆药包、切割导火索及将导火索与雷管连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5.爆破器材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登记制度,严禁将爆破器材送人、转让或在非工程中使用。 二、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的规定 1.必须指派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技工负责组织装卸和押运,且应办理爆破材料运输证。 2.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船应停靠在距建筑物或居民点200m以外的地方,并应设岗看守。 3.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同船或同一人运输。运输中应装在专用箱(袋)内。人力运输时,每人只准背运一箱,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 4.雷管、黑火药、胶质炸药应特别注意防震,不得用拖车、自卸车运输。雷管不得用自行车或二轮摩托车运送。 5.装载爆破材料的汽车,不得装有汽车的备用燃料。 6.往工地运送爆破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送,也不准将爆破材料转交 第 2 页共 6 页

他人。 三、打孔的规定 1.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打锤。 2.用凿岩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风镜。使用凿岩机或风钻前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并执行有关操作的规定。 3.使用凿岩机或风动工具打孔时,操作者使用前应对机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机器不得使用。凿岩机启动后,应先空转1min,再开始钻孔。随时观察机器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先停机再检查原因。钻孔过程中如发现卡钻等现象,停机后,再用扳手边转边向外拔。操作时应配有助手兼监护。 4.在同一地点一次起爆的炮眼,应全部打完炮眼后再装药。 四、炮孔装药操作的规定 1.装药应由专业的爆破工负责。装药前应对爆破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使用。已经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严禁使用。对于长期存放的电雷管,在使用前应逐只进行电阻测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测定电流不得超过50mA;雷管应放遮蔽处或埋入土中5~10cm;在地面测定时安全距离不小于30m。 2.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猛力冲压或挤压。炮眼或药壶装药捣实及堵塞,必须用木制、竹制或塑料炮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捣送炸药。 3.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孔口,填塞深度为: (1)孔深0.4~0.6m时为0.3m。 (2)孔深0.6~2.0m时为孔深的1/2以上。 第 3 页共 6 页

土石方爆破开挖施工方案

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开发二期建设工程 B14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表 施工单位: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号:YJJAQ/JZH2Q3B/2016005 分部分项名称土石方爆破开挖 工程部位/桩 号 第三标段计划开工日 期 2015年12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 项目部 意见 致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二期工程总监办: 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安全管理办法,现上报土石方爆破开挖方案文件一式四份,请予以审查。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 日期: 专业监理 工程师意 见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

金沙江中游库区 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二期工 程 三标土石方爆破开挖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1.1工程规模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湾碧码头、汇源码头、观音岩码头的施工,包括各码头客运泊位工程、陆域场地平整及防护工程、港区外接道路工程、停靠点工程、各码头及停靠点工程相应的环水保工程。 1.2地形、地貌 本工程地处云岭横断山脉边缘,金沙江南岸云贵高原西南部,属中、高山深切割峡谷地貌,山坡地形,地形坡度一般 平均坡度约为25 o。码头区内陆域地形相对高差约为50米,近场最高处高程约2000米,码头前方江底深槽的高程约为1138米。场地附近风化基岩出露较多,附近发育有数条小冲沟,沿江的电站公路从码头后方通过,削坡、填方处较多,公路沿线局部地形已被改造。工程区附近地表产沙区,区内雨量较丰,人口较密,人类活动较为频繁,金沙江在石鼓~雅砻江汇口河段的多年平均输沙模数仅为520t/km 2.a,为轻度水土流失区。金沙江中游河段悬移质泥沙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6月~10月较集中,占全年沙量的97%以上,7月~9月占全年沙量的82%以上,1月~3月最小,仅占0.5%以下,石鼓站实测日平均最大输沙率为30000㎏/s(1998年9月1日),同日平均流量为7260?/s;日平均最小输沙率为0㎏/s,在枯期12月至3月均出现过。流域的输沙量年际变化大,石鼓站最大年最大平均沙量为

土石方工程爆破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1) 三、人员、机械、材料部署 (3) 四、施工方案 (5) 五、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2) 六、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与响应 (16)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国道210邻水县城至重庆界公路改建工程高滩园区段土石方工程。工程位于邻水县高滩镇工业园区。路基土石方占地面积约12000m2。工程总挖方量约50000m3,现场地形走势为前低后高,落差大,主要岩石为页岩。根据现场踏勘,该开挖区域为自然山地,地貌落差较大,本工程局部土石方涉及到爆破作业。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计划采取爆破施工。我部深知该工程重要性,为更好的编制安全方案,使今后的工程施工实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针对性,我项目部对现场进行了详细踏勘,对场地周边环境、施工条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诸如道路交通、场地地形地貌、施工供水、排水、供电、相邻周边环境等),并针对该工程的特点、重点、难点进行反复研究和讨论,制订了本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该方案科学、合理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成为今后指导施工的指导性文件。2.编制依据 (1)《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4)四川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有关建筑规程、安全、质量等文件; (5)本工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6)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7)公司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文件; 3.编制内容 本施工方案所包括的内容有施工组织部署;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施工方案的确定及工期进度计划的编制;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土石方爆破施工、土石方开挖等)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措施等。 4.指导思想 本着“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科学管理、技术先进、求实守信、确保创优”的方针,运用项目法进行施工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实行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选派精干队伍,采用先进、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案,做到精心组织、文明施工,确保优质、快速、安全、低耗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 5.施工平面布置 本工程施工平面布置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围蔽、临时设施及施工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施工平面布置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周边的环境,对场地设施、施工机具、施工用水用电以及施工道路、水平运输进行合理布置。施工时,现场设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平面布置,使各项机具、材料等按已审定的平面布置设置、堆放,以做到现场整齐、清洁文明,道路畅通,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掌握现场动态,解决场地使用中出现的矛盾。 三、人员、机械、材料部署 1.人员部署

爆破工程承包合同书

爆破工程承包合同书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称:石方光面爆破工程,位于,现甲方将石方爆破工程承包给乙方爆破,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承包价格:按实方捌元/立方米承包价结算给乙方,结算方数由双方测量为准,以下为暂估数量: 二、付款方式:甲方先预付部分柴油钱、人工钱,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后结清工程余款。 三、甲方先提供炸药雷管、电,以后从承包款扣回给甲方,价格按高速公路收取价格结算(炸药每吨9000元,雷管一只2.9/3.3元,电费每度约0.95元)。爆破后的石头与乙方无关。 四、乙方施工中需要甲方钩机配合,甲方须提供现场施工,甲方管理人员配合乙方顺利施工。 五、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规章制度。工程施工中,乙方必须保证安全作业,如有飞沙、飞石伤到人、农作物、家禽或出现安全事故等,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施工人员需具备合格爆破作业证。 3、打孔机械由乙方自行自备,在施工中有人阻碍和打伤工人,打坏机械由甲方协助处理。 4、乙方需按高速公路图纸及甲方的作业要求完成给甲方。 5、石头规格如钩机炮头无法破碎,由乙方进行介炮处理,乙方爆破出的规格石料甲方要及时清理。 6、工期为叁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除外,工期相应延长。如乙方有意拖延工期,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违约 双方应遵守此协议,如有一方违约,将承担影响工程及个人利益的全部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半途停工10天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客观原因除外),结清工程款。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爆破等级划分表

爆破等级划分表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4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爆破工程分级 4.1.1爆破工程按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物特征,分A、B、C、D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工程分级列于表4-1。 表4-1爆破工程分级表

4.1.2 B、C、D级岩石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小于D级下线药量的按D级管理。 ——距爆区1000m范围内有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500m范围内有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300m范围内有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 4.1.3 B、C、D级拆除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 ——距爆破拆除物5m范围内有相邻建(构)筑物或需重点保护的地表、地下管线; ——爆破拆除物倒塌方向安全长度不够,需用折叠爆破时; ——爆破拆除物处于闹市区、风景名胜区时。 4.1.4各类爆破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实行分级管理。 ——凡属矿山内部、水电封闭施工区域等且对外部环境无安全危害的爆破工程; ——小于D级下限总药量,或虽达到D级但距爆破区400m范围内无任何保护对象的岩石爆破工程; ——虽达到D级药量,但距爆破物200m范围内无任何重要保护对象的拆除爆破工程; ——除爆炸复合工程外的其他特种爆破工程。 4.1.5 爆炸复合工程遇表4-2所列情况时,按表4-2调整管理等级。

表4-2 爆炸复合工程管理级别调整表

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要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要点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63-35 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要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爆破施工作业时要了解周围情况和地质情况;爆破作业时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 2、选择炮眼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筑物;坡面上的危石处理后再打炮眼;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祥加检查,确认完好。 4、人工打眼时,严禁对面使锤; 5、机械扩眼宜采取湿式凿岩,凿岩机支架要牢固,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 6、空压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启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7、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人员穿着化纤服装。 8、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才能装药。作业现场严禁用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装药时应用木质炮棍,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必须有值班领导和安全员在场,并在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土石方爆破工程达成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量: 单价: 工程计量: 结算方式:预付当月工程款,每天结算一次。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派代表到现场,负责工程的管理、监督、协调、工程款的结算。 2 甲方协调地方关系,确保乙方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开工令的指定时间,将爆破设备、人员进入现场。 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上人身保险,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如果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将配合乙方搞好治疗、善后工作,具体事故责任与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保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 除因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停工外,乙方若无故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每月按时发放,如果出现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对炸药的管理条例,如出现问题,乙方自行负责。 7 本合同不准转让或出卖,如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收回作废。 8 特大岩石块装不上车或在车上卸不下来,要进行二次爆破或用油锤破碎。 9 乙方在施工地点以外与地方发生冲突,乙方自行解决。 四、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履行责任义务,均视违约,按照《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协,任何一方均有向经济仲裁单位或法院起诉的权利。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价款结清之日失效。 5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爆破分类

爆破分类及特性 控制爆破是为达到一定预期目的的爆破。如:定向爆破、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岩塞爆破、微差控制爆破、拆除爆破、静态爆破、燃烧剂爆破等。 一、定向爆破 定向爆破是一种加强抛掷爆破技术,它利用炸药爆炸能量的作用,在一定的条件下,可将一定数量的土岩经破碎后,按预定的方向,抛掷到预定地点,形成具有一定质量和形状的建筑物或开挖成一定断面的渠道的目的。 在水利水电建设中,可以用定向爆破技术修筑土石坝、围堰、截流戗堤以及开挖渠道、溢洪道等。在一定条件下,采用定向爆破方法修建上述建筑物,较之用常规方法可缩短施工工期、节约劳力和资金。 定向爆破主要是使抛掷爆破最小抵抗线方向符合预定的抛掷方向,并且在最小抵抗线方向事先造成定向坑,利用空穴聚能效应,集中抛掷,这是保证定向的主要手段。造成定向坑的方法,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利用辅助药包,让它在主药包起爆前先爆,形成一个起走向坑作用的爆破漏斗。如果地形有天然的凹面可以利用,也可不用辅助药包。 二、预裂爆破 进行石方开挖时,在主爆区爆破之前沿设计轮廓线先爆出一条具有一定宽度的贯穿裂缝,以缓冲、反射开挖爆破的振动波,控制其对保留岩体的破坏影响,使之获得较平整的开挖轮廓,此种爆破技术为预裂爆破。预裂爆破不仅在垂直、倾斜开挖壁面上得到广泛应用;在规则的曲面、扭曲面、以及水平建基面等也采用预裂爆破。 预裂爆破要求: (1)预裂缝要贯通且在地表有一定开裂宽度。对于中等坚硬岩石,缝宽不宜小于1.0cm;坚硬岩石缝宽应达到0.5cm左右;但在松软岩石上缝宽达到1.0cm 以上时,减振作用并未显著提高,应多做些现场试验,以利总结经验。 (2)预裂面开挖后的不平整度不宜大于15cm。预裂面不平整度通常是指预裂孔所形成之预裂面的凹凸程度,它是衡量钻孔和爆破参数合理性的重要指标,可依此验证、调整设计数据。 (3)预裂面上的炮孔痕迹保留率应不低于80%,且炮孔附近岩石不出现严重的爆破裂隙。 预裂爆破主要技术措施如下: (1) 炮孔直径一般为50~200mm,对深孔宜采围较大的孔径。 (2)炮孔间距宜为孔径的8~12倍,坚硬岩石取小值。 (3)不耦合系数(炮孔直径d与药卷直径d 的比值)建议取2~4,坚硬岩 石取小值。 (4)线装药密度一般取250~400g/m。 (5)药包结构形式,目前较多的是将药卷分散绑扎在传爆线上(图1-21)。分散药卷的相邻间距不宜大于50cm和不大于药卷的殉爆距离。考虑到孔底的夹制作用较大,底部药包应加强,约为线装药密度的2~5倍。 (6)装药时距孔口1m左右的深度内不要装药,可用粗砂填塞,不必捣实。填塞段过短,容易形成漏斗,过长则不能出现裂缝。 三、光面爆破

最新爆破工程承包合同合集大全

最新爆破工程承包合同合集大全 爆破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发挥甲、乙双方各自的优势,合理配置资源,明确双方职责、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互相协作、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露天煤矿剥离与开采爆破工程技术服务与劳务事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作内容:中深孔爆破方案技术设计、中深孔方案报批和爆破作业施工、台阶式开采技术指导。 二、工程名称:_______露天煤矿剥离与开采爆破工程。 三、工作关系:甲方为工程的总承包商,乙方甲方进行爆破作业技术指导。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手续,乙方为本爆破工程作出施工组织设计,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爆破审批手续。 2、乙方负责配备本工程所需的爆破员、安全员、保管员等工种,做到持证上岗,作好安全教育工作;并由甲方负责管理并安排食宿。

3、每次中深孔爆破前,乙方设计所需的炸药品种及数量,甲方根据设计要求办理审批、购买手续,并协助乙方进行爆破作业时的警戒工作。 4、乙方负责按工程需要及时协助办理爆炸物品的购买手续及相关信息管理。 5、乙方负责与甲方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协调对本工程所需爆炸物品规格、品种、数量的采购和使用及监管。 6、乙方工地管理人员应服从甲方统一指挥,若甲方人员出现违规或违章行为,乙方有权制止,情节严重的,乙方有权停止爆破作业或中止双方合作。 7、因甲方项目部需要,要求乙方抽调人员充实项目部管理人员等,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其配合甲方项目部的人员由甲方承担其工资。 8、甲方承担钻孔费用、爆破火工品及相关工程施工费用的开支。 9、乙方享有甲方支付的本工程爆破技术服务费。 四、工程量计算方法和爆破技术服务费、劳务费单价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计量:按原地貌测量或业主的计量为准。 2、爆破作业劳务费____.00元/m 3、合计3(税后款)。 3、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根据当月已完成工程量,于26日前向甲方申报,甲方于次月的5日前付款至乙方指定帐户。 五、其它: 1、钻孔、清运、排水、防护等施工安全由甲方负责。 2、爆破作业的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爆破作业分级管理办法(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爆破作业活动,保证爆破安全与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非军事目的爆破作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指利用民用爆炸物品爆炸能量对介质做功,以达到预定工程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爆破作业单位和爆破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分别申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和《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按许可的从业范围、爆破作业类别、资质资格等级、作业项目等级实施爆破作业。 本办法所称爆破作业单位从业范围指爆破设计、施工、评估、监理四种;爆破作业类别指岩土、水下、拆除、特种爆破四类;作业项目等级,指国家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项目A、B、C、D和D级以

下五个等级。爆破作业人员有爆破员、爆破技术人员两类。 公安机关对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和从事岩土、水下、拆除爆破作业单位资质,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章爆破作业人员管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对爆破作业人员资格实施考核认证制度。爆破作业人员受聘于爆破作业单位,依法取得《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方可从事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单位不得扣押《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爆破作业人员可以同时取得爆破员和爆破技术人员的资格,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爆破作业单位。 爆破员资格不分级管理。初次取得爆破员资格的人员,实习爆破作业六个月以上,经受聘单位认可,方可独立从事爆破作业。 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分为高、中、初级。初次申请爆破技术人员资格,原则上只能取得初级资格;爆破技术人员只能从事许可爆破作业类别、作业等级的爆破作业项目。 高级爆破技术人员可以主持许可爆破作业类别各等级爆破作业项目的设计、施工;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_1

编号:SM-ZD-38917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爆破材料存放与保管的规定 1.爆破材料必须放置在专用仓库内,附近易燃物应清除。库内禁止吸烟、用电炉。库内电器设备应防止发生火花。库房应通风良好,能防漏、防潮。 2.爆破材料的库房距住人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炸药为2t时,不少于300m;炸药为16t时,不少于450m;炸药为32t时,不少于500m。 3.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相隔一定距离。 4.库房应有警戒和专人看守,并应有消防和防雷击的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制作起爆药包、切割导火索及将导火索与雷管连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5.爆破器材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登记制度,严禁将爆破器材送人、转让或在非工程中使用。 二、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的规定

爆破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防波堤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守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且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及工程情况后,为了确保安全、优质、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双方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承建茂名港博贺新港区西防波堤爆破工程施工,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施工范围及内容 1、工程名称:工程。 2、工程地点:广东省茂名市。 3、工程范围:茂名港博贺新港区防波堤工程西防波堤作业区(具体范围以建设单位所发出的图纸和工程联系函为准)。 4、工程承包内容: ⑴爆破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包括爆破单位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⑵石料场覆盖土开挖、运输至甲方或建设单位指定区域; ⑶爆破器材、物资购买和保管,爆破布孔、打眼、准备炸药及装药,准备及添充填塞物,安爆破线,封锁爆破区,爆破前后的检查、爆破、清理危险岩石、撬开及破碎不规则的大石块,修理工具,爆破作业面清理等相关石料开采的所有作业工序; ⑷挖掘机挖装块石运输至甲方或建设单位指定地点抛填或装船,堤心石和规格石要分类装运; ⑸填筑作业面土方或石方卸车、推平,防波堤堤身整理修坡; ⑹场内临时道路施工期维护。 ⑺石料开采、运输(含陆上和水上抛填)、堤身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和人员。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合同工程项目实行单价承包。 2、由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械设备、包安全生产、包工程质量。 第三条、合同单价

1、本工程不含税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万元,实际造价按双方协商不含税单价乘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2、石方(包括堤心石和规格石)不含税综合单价,含机械进退场费等综合单价为元/m3(不含税),在甲方提供了完税证明后乙方负责开具分包发票。 第四条、工程数量 按甲、乙双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 第五条、合同工期及调整 1、合同工期 本工程工期为 20 个月(以满足建设单位和甲方的工期要求为准),但每个节点的施工进度不得影响其它工程内容的施工。乙方必须在建设单位规定的竣工时间之内竣工。乙方应保证其施工能力能够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并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逾期未办好爆破审批手续并进场施工的,乙方应按10万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未进场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安全生产保证金。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延误所导致的建设单位、监理对甲方的罚款、索赔、赔偿等,乙方必须按1万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若损害甲方形象的,按1万元/次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第六条、设备、人员及费用的承担 1、乙方按合同要求进场的施工设备,其性能应满足施工达到的相应要求。并由乙方提供为达到设备使用性能和保障能力而必备的修理保养人员。 2、设备使用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施工合同单价之内。 3、乙方确保进场设备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性能和装置及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供相应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4、甲方对乙方设备的性能鉴定不能免除乙方设备安全使用及安全性能的相关责任,由于乙方机械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按茂名市有关部门规定为其属下的全体人员及机械设备购买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为完成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爆破工程分级与管理 4.1 爆破工程分级 4.1.1爆破工程按工程类别、一次爆破总药量、爆破环境复杂程度和爆破物特征,分A、 B、C、D四个级别,实行分级管理。工程分级列于表4-1。 表4-1爆破工程分级表

4.1.2 B、C、D级岩石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小于D级下线药量的按D级管理。 ——距爆区1000m范围内有国家一、二级文物或特别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500m范围内有国家三级文物、风景名胜区、重要的建(构)筑物、设施; ——距爆区300m范围内有省级文物、医院、学校、居民楼、办公楼等重要保护对象。 4.1.3 B、C、D级拆除爆破工程,遇下列情况应相应提高一个管理级别。 ——距爆破拆除物5m范围内有相邻建(构)筑物或需重点保护的地表、地下管线; ——爆破拆除物倒塌方向安全长度不够,需用折叠爆破时; ——爆破拆除物处于闹市区、风景名胜区时。 4.1.4各类爆破工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实行分级管理。 ——凡属矿山内部、水电封闭施工区域等且对外部环境无安全危害的爆破工程; ——小于D级下限总药量,或虽达到D级但距爆破区400m范围内无任何保护对象的岩石爆破工程; ——虽达到D级药量,但距爆破物200m范围内无任何重要保护对象的拆除爆破工程; ——除爆炸复合工程外的其他特种爆破工程。 4.1.5 爆炸复合工程遇表4-2所列情况时,按表4-2调整管理等级。 表4-2 爆炸复合工程管理级别调整表

4.2 爆破作业单位 4.2.1爆破作业单位应向有关公安机关申请领取《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爆破作业活动。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4.2.2非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不实行分级管理,不得从事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不得从事本单位以外爆破项目的设计施工,不得从事超越本单位爆破工程技术人员资质和作业范围的爆破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4.2.3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可承接爆破作业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业绩等条件,分为A级、B级、C级、D级资质;按单位资质等级及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从业范围承接相应等级和范围的岩石爆破、拆除爆破与特种爆破。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应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相应等级和作业范围的爆破作业。 4.2.4因合法的生产生活需要使用爆破器材进行爆破作业,但本身不具备本标准规定的爆破作业单位条件的,可以委托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作业。 4.2.5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接受委托实施爆破作业,应当事先与建设单位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并在签订爆破作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爆破作业合同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爆破作业单位实施爆破项目前,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 4.2.6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从事爆破作业的,应当事先将爆破项目的有关情况向爆破作业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报告,並办理有关证件的登记及签证手续。 4.2.7 爆破作业单位及爆破从业人员从事爆破作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伪造、买卖或者出借、租借爆破作业单位、人员许可证; ——从事超出资质等级、从业范围爆破作业; ——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爆破作业; ——聘用无爆破作业资格的人员从事爆破作业; ——将承接的爆破作业项目转包; ——为非法的生产活动实施爆破作业;

土石方爆破现场施工方法

土石方爆破施工方案第一章总体说明 第一节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6、国家技术监督局《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国家技术监督局《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 9、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条例; 10、我单位对施工现场踏勘及调查的有关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候等资料。当地建材、柴油、炸药、火工材料的供应情况; 11、我单位长期从事高速公路及从事类似工程施工所积累的施工经验、现有的施工设备能力及相应的管理水平等。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组织施工。 2、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爆破方案和创优规划与质量保证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确保爆破施工质量。 3、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工程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4、坚持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经济适用性、安全可靠性与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优良工程为合格工程的标准,在施工中创一流施工水平。 三、编制范围

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K5+920~K6+100路基挖方段。 第二节设计指导思想 1、确保安全:精心设计与施工,爆破过程中严格控制爆破振动及爆破飞石,确保开挖区周围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确保边坡的稳定和便道畅通。 2、确保质量:在设计及其施工中采取先进的爆破技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开挖爆破满足设计标高、边坡的要求。 3、确保工期:爆破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投入的技术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应考虑满足计划工期要求,并留有一定的后备力量。 4、降低成本:优化方案,尽量节约投资。在施工中不断改进施工技术与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节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为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起于郴州大道与S322交叉处,终于亭子脚K9+000,全长9090,758m。 其中起点K0+000~K3+400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50m,K3+400~K9+000段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7.0m。K3+270~K3+370段为路面宽度渐变段。 一、地形、地貌及气候 路线走廊带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最高黄海高程352m,最低高程162m,地面标高一般在 170~240m之间。路线沿郴江及其支流阶地与丘陵地带展布,以丘陵、阶地小平地为主。区内发育郴江及其支流,河谷多为“U”型谷。流水侵蚀作用明显,侵蚀及堆积地貌发育。沿线地形地貌特征分区叙述如下: (1)侵蚀堆积小平原区:K0~K4地形较平坦,黄海高程162~185m,属郴江河漫滩、阶地及丘陵缓坡。侵蚀堆积作用强烈。以水稻田、鱼塘及民居为主。 (2)丘陵~丘岗区:K4~K15地形起伏变化较大,黄海高程175~350m,山体多呈浑圆状,植被以杂草、小丛林为主。 本区地处中原腹地,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半湿润地区。 二、地质和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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