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201—83

实施日期:1984年3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土方与爆破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竖井、沉箱和洞库工程。

对于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等特殊地质的土方工程,应按有关规范(或规定执行。

第二章施工准备

第2.0.1在组织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当地实测地形图(包括测量成果)、原有地下管线或构筑物竣工图、土石方施工图以及工程地质、气象等技术资料,以便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应提供平面控制桩和水准点,作为施工测量和工程验收的依据。

注:①实测地形图比例一般为1:500~1:1000。

②土石方施工图:方格网边长一般为10~20mm;横断面间距一般为20mm,在形复杂处另增加断面。

第2.0.2条土方与爆破工程应在定位放线后,方可施工。

在城市规划区域内,应根据城市规划部门测放的建筑界线、街道控制桩和水准点测量。

第2.0.3条在施工区域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道路、沟渠、管线、坟墓、树木等,应在施工前妥善处理。

第2.0.4条山区施工,应事先了解当地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水文地质等,如因土方施工可能产生滑坡时,应采取措施。

第2.0.5条施工机械进入现场所经过的道路、桥梁和卸车设施等,应事先做好必要的加宽、加固等工作。

开工前应作好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并开辟适当的工作面,以利施工。

第三章土方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3.1.1条土方工程施工应进行土方平衡计算,按照运距最短、运程合理和各个工程项目的施工顺序做好调配,减少重复搬运。

土方调配应尽可能与当地市、镇规划和农田水利相结合。

注:土方的平衡计算,应综合考虑土方量的各种变更因素,如土的松散率、压缩率、沉降量等。

第3.1.2条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第3.1.3条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时,一般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2%的坡度。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

第3.1.4条土方工程施工中,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平面挖制桩和水准点也应定期复测和检查站是否正确。

第3.1.5条夜间施工场地应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挖方超挖或铺填超厚。施工场地应根据需要安设照明设施,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第3.1.6条采用机械施工时,必要的边坡修整和场地边角、小型沟槽的开挖或填土等,可用人工或小型机具配合进行。

第3.1.7条本章有关填方和基坑(槽)、管沟回填的各项规定,均指设计有压实要求的填土。

第二节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

(I)排水

第3.2.1条施工前应做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的总体规划,并注意与原排水系统相适应。临时性排水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排水设施相结合。

山区施工应充分利用和保护自然排水系统和山地植被,如需改变原排水系统时,应取得有关单位同意。

第3.2.2条临时排水不得破坏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方的边坡,并应注意不要损害农田、道路。

注:①临时截水沟至挖方边坡上缘的距离,应根据土质确定,一般不小于3m。

②临时排水沟至填方坡脚应有尽有有适当距离,沟内最高水位应低于坡脚至少0.3m。

第3.2.3条在山坡地区施工,应尽量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永久性截水沟,或设置临时截水沟,阻止山坡水流入施工场地。沟壑、沟底防止渗漏。

在平坦地区施工,可采用挖临时排水沟或筑土堤等措施,阻止场外水流入施工场地。

第3.2.4条临时排水沟和截水沟的纵向坡度、横断面、边坡坡度和出水口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纵高坡度应根据地形确定,一般不应小于3‰,平坦地区不应

小于2‰,沼泽地区可减至1‰;

二、横断面应根据当地气象资料,按照施工期内最大流量确定;

三、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和沟的深度确定,一般为1:0.7~1:1.5,

岩石边坡可适当放陡;

四、出水口应设置在远离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低洼地点,并应保证排

水通畅。排水暗沟的出水口处应防止冻结。

第3.2.5条临时排水沟内水的流速不宜大于本规范附录四的规定。必要时,在一列地段或部位应对沟底和边坡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一、土质松软地段;

二、流速较快,可能遭受冲刷地段;

三、跌水处;

四、地面水汇集流入沟内的部位;

五、出水口处。

第3.2.6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如山坡陡峻、地下有溶洞、边坡上有滞水层或坡脚处地下水位较高等)有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根据设计单位确定的方案进行排水。

(Ⅱ)降低地下水位

第3.2.7条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方时,应根据当地工程地质资料、挖方尺寸和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等,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相结合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采用正铲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等挖方时,应使地下水位经常

低于开挖底面不少于0.5m。

第3.2.8条采用集不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根据现场土质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二、基坑(槽)底、排水沟底、集水坑底应经常保持一定的深差;

三、集水坑应与基底边有一定距离,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

四、边坡坡面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

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五、土层中如有局部流砂现象,应采取防治措施。

第3.2.9条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期限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适当的井点装置。

注:当含水层的渗透系数小于5m/昼夜且不是碎石类土时,宜选用轻型井点和喷射井点(如渗透系数小于0.1m/昼夜时,应增加电渗装置);当含水层渗透系数大于20m/昼夜时,宜选用管井井点装置;当含水层渗透系数为5~20m/昼夜时,上述井点装置均可选用。

第3.2.10条井点降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基坑(槽)或管沟的平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

二、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类型及

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

三、井点降水干扰计算书;

四、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

五、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

注:降水设计所采用的含水层渗透系数必须可靠。重大工程的降水应做现场抽水试验确定。

第3.2.11条降水前,应考虑在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以及在岩溶土洞发育地区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降水期间,应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

第3.2.12条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第3.2.13条采用真空泵抽水时,管路系统应严密,确保无漏水或漏气现象,经试运转后方可正式使用。

第3.2.14条降不期间,应经常观测并记录动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3.2.15条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留的井孔,必须用砂砾或粘土填实。如井孔位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以下,且设计对地基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回填。

第3.2.16条井点降水的其他施工要求,可按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挖方

第3.3.1条永久性挖方边坡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工程地质与设计资料不符需修改边坡边度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

第3.3.2条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根据工程地质和边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体的稳定坡度值确定。

在山坡整体稳定情况下,如地质条件良好、土(岩)质较均匀,

高度在10m以内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应按表3.3.2确定.

挖方经过不同类别的土(岩)层或深度超过10m时,其边坡可作成折线形或台阶形.

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挖方边坡坡度值表3.3.2

时工程的挖方。

2、岩石边坡坡度应根据岩石性质、风化程度、层理特性和挖方深度确定。

3、黄土。(不包括湿陷性黄土)边坡坡度应根据土质、自然含水量和挖方高度确定。

4.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第3.3.3条土方开挖宜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随时作成一定坡势,以利泄水,并不得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

第3.3.4条在挖方上侧弃土时,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弃土堆坡脚至挖方上边缘的距离,应根据挖方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性质确定。弃土堆应连续堆置,其顶面应向外倾斜,防止山坡水流入挖方场地。

注:当山坡坡度陡于1/5或在软土地区,不宜在挖方上侧弃土。

第3.3.5条在挖方下侧弃土时,应将弃土堆表面整平并向外倾斜,弃土堆表面应低于相邻挖方场地的设计标高,或在弃土与挖方场地之间设置排水沟,防止地面水流入挖方场地。

在河岸、荒野地方弃土时,不得阻塞河道或影响排水。

第3.3.6条挖方边坡上如发现岩(土)内有倾向于挖方的软弱夹层或裂隙面时,应通知设计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岩(土)下滑。

第3.3.7条在滑坡地段挖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前应熟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了解现场地形、地貌及滑坡

迹象等情况;

二、不宜在雨期施工;

三、尽量遵循先整治后开挖的施工程序;

四、不应破坏挖方上坡的自然植被和排水系统,防止地面水渗入土

体;

五、应先作好地面和地下排水设施;

六、严禁在滑坡体上部弃土或堆放材料;

七、必须遵循由上至下的开挖顺序,严禁先切除坡脚;

八、爆破施工时,应防止因爆破震动影响边坡稳定;

九、机械开挖时,边坡坡度应适当减缓,然后用人工修整,达到设

计要求;

十、抗滑挡土墙应尽量在旱季施工,基槽开挖应分段跳槽进行,并

加强支撑。开挖一段应及时作好挡土墙,并按本规范第 3.4.21条规定,作好墙后的填土工作。

第3.3.8条在土方开挖过程中,如出现滑坡迹象(如裂缝、滑动等)时,应立即采取下列措施:

一、暂停施工。必要时,所有人员和机械撤至安全地点;

二、通知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措施;

三、根据滑动迹象设置观测点,观测滑坡体平面位移和沉降变化,

并作好记录。

第四节填方

第3.4.1条填方基底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基底上的树墩及主根应拔除,坑穴应清除积水、淤泥和杂物等,

并分层回填夯实;

二、在建筑物和构筑物地面下的填方或厚度小于0.5m的填方,应清

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

三、在土质较好的平坦地上(地面坡度不陡于1/10)填方时,可不

清除地面上的草皮,但应割除长草;

四、在稳定山坡上填方:当山坡坡度为1/10~1/5时,应清除基底上

的草皮;坡度陡于1/5时,应将基底挖成阶梯形,阶宽不小于

1m;

五、当填方基底为耕植土或松土时,应将基底碾压密实;

六、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排水疏干、

挖除淤泥或抛填块石、砂砾、矿渣等方法处理后,再进行填土。第3.4.2条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完成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作出记录。

第3.4.3条永久性填方的边坡坡度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第3.4.4条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填方边坡坡度:当填方高度在10m以内,可采用1:1.5;高度超过10m,可作成折线形,上部采用1:1.5,下部采用1:1.75。

在地质情况不良(如滑坡、长年浸水和软弱土层等)的地段填方

时,其边坡坡度应由计算确定。

注:使用时间较长的临时性填方,是指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临时道路、临时工程等的填方。

第3.4.5条填方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碎石类土、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

破石渣,可用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二、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用作各层填料;

三、碎块草皮和有机质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

方;

四、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

处理使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后,可用于填方中的次要部位;五、含盐量符合本规范附录一附表1.8的规定的盐渍土一般可以使

用。但填料中不得含有盐晶、盐块或含植物的根茎。

第3.4.6条碎石类土或爆破石碴用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2/3(当使用振动辗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3/4)。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

填主内有打桩或其它特殊工程时,块(漂)石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第3.4.7条填方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等到合理选择压实机具,并确定填料含水量控制范围、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参数。

对于重要的填方工程或采用新型压实机具时,上述参数应通过填土压实试验确定。

第3.4.8条填方施工应接近水平地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的干容重,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填土压实的质量要求和取样数量应符合本规范第5.0.6条的规定。

第3.4.9条填料为粘性土或排水不良的砂土时,其最优含水量与相应的最大干容重,宜按附录五击实试验测定。如无击实试验条件时,可按附录六计算。

注:①填料为粒径小于5mm而能自由排水的砂土时,其相对密度测定方法可参照水电部《土工试验规程》(SDS01—79)“相对密度试验土—01-78”。

②排水不良的砂土,系指粉砂、极细砂或含大量粉砂的轻亚粘土,在高击功能下的最大干容重大于振动法的干容重。

第3.4.10条粘性土施工含水量的控制范围,应在填料的干容重—含水量关系曲线中根据设计干容重确定。如无击实试验条件,设计压实系数为0.9时施工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之差可控制在-4~+2%范围内(使用振动碾时,可控制在-6~+2%范围内)。

第3.4.11条填料为粘性土时,填土前应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填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不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能压实机械等措施。

第3.4.12条填料为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时,碾压前宜充分洒水湿透,以提高压实效果。

填料为爆破石碴时,应通过碾压试验确定含水量的控制范围。第3.4.13条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

数和机具性能确定,或按表3.4.13选用。

碾压时,轮(夯)迹应相互搭接,防止漏压。

填方每层的铺土厚度和压实遍数表3.4.13

第3.4.14条振动平碾适用于填料为爆破石碴、碎石类土、杂填土或轻亚粘土的大型填方(填料为亚粘土或粘土时,宜使用振动凸块碾)。

使用8~15T重的振动平碾压实爆破石碴或碎石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振压,碾压遍数应由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

第3.4.15条碾压机械压实填方时,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下列规定:

平碾2km/h

羊角碾3km/h

振动碾2km/h

第3.4.16条采用机械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

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坡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

0.5m;如设计要求边坡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m。第3.4.17条分段填筑时,每层接缝处应做成斜坡形,碾迹重叠

0.5~1.0m。上下层接缝应借开不小于1m。

第3.4.18条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可根据工程性质、填方高度、填料种类、压实系数和地基情况等与建设单位共同确定(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

第3.4.19条填方中采用两种透水性不同的填料分层填筑时,上层宜填透水性较小的填料,下层宜填透水性较大的填料,填方基土表面应作适当的排水坡度,边坡不得用透水性较小的填料封闭。

如因施工条件限制,上层必须填筑透水性较大的填料时,应将下层透水性较小的土层表面作适当的排水坡度或设置盲沟。

第3.4.20条取土坑的位置和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确定,但不得影响建筑物(或构筑物)安全和挖、填方边坡的稳定。

取土坑的边坡坡度应视土质而定,一般不陡于本规范表3.3.2的规定。取土坑的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第3.4.21条挡土墙后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或在粘性土中掺入石块作填料,填土时应分层夯实,确保填土质量,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注:在季节性冻土地区,挡土墙后的填土宜采用非冻胀性填料。

第3.4.22条填料为红粘土时,其施工含水量宜高于最优含水量2~4%,填筑中应防止土料发生干缩、结块现象。填方压实宜使用中、轻型碾压机械。

第3.4.23条填方基土表层和填料为盐渍土时,应按下列规定施工:

一、应尽量在地下水位较低的季节施工;

二、当地下水位距填方基底较近且基土较松软时,应按设计要求作

好隔水层;

三、在滨海地区,对含盐量较低的土料,宜使用轻、中型碾压机械;

在干旱地区,对含盐量较高的土料,宜使用重型碾压机械;四、应清除填方地基含盐量超过设计允许值的地表土层或表层结壳

及壳下的松散土层;

五、在降雨量较大的地区,应按设计要求做好填方的表层处理。

第3.4.24条填方基土为软土时,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地基处理,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大面积填土应在开挖基坑(槽)之前完成,并尽量留有较长间

歇时间;

二、软土层厚度较小时,可采用换土或抛石挤淤等处理方法;

三、软土层厚度较大时,可采用砂垫层、砂井、砂桩等方法加固。

其它要求应按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1—83)第三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4.25条填方基土为杂填土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应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墓、暗塘等。

第3.4.26条在沼泽地上填方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前应了解沼泽类型、沉积层的厚度和稠度、泥碳的腐烂矿

化程度等;

二、填方沉入沼泽的深度、基土的处理方法和填料等到应符合设计

要求;

三、填方周围应开挖排水沟;

四、沼泽地上的临时性填方(如临时道路等)可根据沼泽的性质和

填方重量及上部荷载等,将填方设置在木(竹)排或梢排上,

或直接设置在沼泽上。

第3.4.27条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且对填土密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土土粒流失,不均匀下沉和塌滑等。

第五节基坑(槽)和管沟

第3.5.1条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施工中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沟内,以免边坡塌方或基土遭到破坏。

雨期施工或基坑(槽)、管沟挖好后不能及时进行下一工序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留150~300mm一层不挖,待下一工序开始前再挖除。

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可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其厚度应根据施工机械确定。

第3.5.2条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第3.5.3条管沟底部开挖宽度(有支撑者为撑板间净宽),除管道结构宽度外,应增加工作面宽度。每侧工作面宽度应符合表3.5.3的规定。

第3.5.4条土质均匀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方边坡或作为直立壁不加支撑,挖方深度应根据土质确定,但不宜超过下列规定:

密实、中密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1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 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和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5m

坚硬的粘土2m

基坑(槽)或管沟挖好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注:挖方深度超过本条规定时,应按第3。5。5条的规定放坡或作成直立壁加支撑。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表3.5.3

第3.5.5条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表3。5。5的规定。

挖方边缘的距离应符合第3.5.12条规定。

2、当有成熟施工经验时,可不受本表限制。

第3.5.6条基坑(槽)或管沟需设置坑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支撑必须牢固可靠,确保安全施工。

坑壁支撑有钢(木)支撑、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护坡桩和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等。

第3.5.7条采用钢(木)坑壁支撑时,应随挖随撑、支撑牢固。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如有松动、变形等现象时,应及时加固或更换。在雨期或化冻期,更应加强检查。

第3.5.8条钢(木)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依次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拆除支撑时,应防止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到产生下沉和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第3.5.9条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作坑壁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应尽量减少打桩时产生的振动和噪音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

仪器设备和城市环境的影响;

二、桩的制作、运输、打桩或港港灌注桩的施工要求应按国家标准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第四章的

有关规定执行;

三、当土质较差,开挖后土可能从桩间挤出时,宜采用啮合式板桩;

四、在桩附近挖土时,应防止桩本身受到损伤;

五、采用钢筋混凝土灌注桩时,应在桩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标号

后,方可挖土;

六、拔除桩后的孔穴应填实。

第3.5.10条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桩作坑壁支撑并加设锚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锚杆宜选用螺纹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油污和浮锈;

二、锚固段应设置在稳定性较好的土层或岩层中,其长度应经计算

确定;

三、钻孔时不得损坏已有的管沟、电缆等地下埋设物;

四、施工前应作坑拔试验,测定锚杆的搞拔力;

五、锚固段应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

六、应经常检查锚头紧固和锚杆周围的土质情况。

第3.5.11条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作坑壁支撑时,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应按国家标准《地基与基础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3.5.12条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过程和敞露期间应防止坍塌,必要时应加以保护。

在挖方边坡上侧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

在柱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第3.5.13条开挖基(槽)或管沟时,应合理确定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当接近地下水位时,应先完成标高最低处的挖方,以便于在该处集中排水。

第3.5.14条基坑(槽)或管沟挖至基底标高后,应会同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基底土质是否符合要求,并作出隐蔽工程记录。第3.5.15条开挖基坑(槽)或管沟不得超过基底标高,如个别地方超挖时,应用与基土相同的土料填补,并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或用中、粗砂,碎石类土填补并夯实。在重要部位超挖时,可用低标号混凝土填补,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

第3.5.16条基坑(槽)、管沟回填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填土前,应清除沟槽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

二、基础或管沟的现浇混凝土应达到一定强度,不致因填土而受损

伤时,方可回填;

三、沟(槽)回填顺序,应按基底排水方向由高至低分层进行;

四、回填土料、每层铺填厚度和压实要求,应按本章第四节有关规

定执行。如设计允许回填土自行沉实时,可不夯实;

五、基坑(槽)应在相对两侧或四周同时进行;

六、回填管沟时,为防止管道中心线位移或损坏管道,应用人工先

在管子周围填土夯实并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直至管顶0.5m

以上。在不损坏管道的情况下方可采用机械回填和压实;

七、在抹带接口处,防腐绝缘层或电缆四周,应使用细粒土料回填。第3.5.17条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应按照本节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施工前必须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地下水位应降

低至基底以下0.5~1.0m后,方可开挖。降水工作应持续到回填

完毕;

二、施工机械行驶道路应填筑适当厚度的碎(砾)石,必要时应铺

设工具式路基箱(板)或梢排等;

三、相邻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应遵循先深后浅或同时进行的

施工顺序,并应及时作好基础;

四、在密集群桩上开挖基坑时,应在打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

对称挖土。在密集群桩附近开挖基坑(槽)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桩基位移;

五、基坑(槽)开挖后,应尽量减少对基土的扰动。如基础不能及

时施工时,或在基底标高以上留0.1~0.3m土层不挖,待作基础时挖除;

六、挖出的土不得堆放在边坡顶上或建筑物(构筑物)附近。

第3.5.18条在膨胀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除按照本节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场地平整后至基坑(槽)、管沟开挖宜间隔一段时间,以减少基

土的膨缩变形;

二、基坑(槽)或管沟的开挖、地基与基础的施工和回填土等应连

续进行,并水落石出辟免在雨天施工;

三、开挖前应做好排水工作,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

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四、开挖后,基土不得受烈日暴晒或雨水浸泡,必要时可预留一层

不挖,待作基础时挖除;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措施

施工措施 名称:电厂(2×600MW)新建工程主厂房区域爆破措施 编号: 批准: 审核: 校核: 编制:

一、工程概况 电厂位于江阳区江北镇境内,场地周围有较为发达的公路交通。 厂区原始地貌属浅丘状剥蚀夷平面与宽缓沟谷相间排列,地形呈波状舒缓起伏。 电厂新建(2×600MW)工程主厂房位于江北镇西北侧约1KM处,#2冷却塔以南,包括#1、#2机组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锅炉房、集控楼,大开挖区域基坑底长199.0米,宽124.7米,±0.000米相当于绝对标高297.20米,开挖标高为-3.0米,设计蓝图中大开挖工程量为73911 (不包括施工道路)。爆破方量约为73000米3。 据地质资料显示,该区域岩层为中风化砂岩,场平后主厂房区无覆盖层,主厂房基础将位于中等风化岩层上。因此,大开挖区域有大量爆破工作。 二、施工方法确定 爆破前,先用推土机和挖土机清除表层土,创造钻孔爆破工作面。 由于本工程地处居民区附近,现场人员、车辆较多,为确保绝对安全,石方爆破应以控制震动和飞石为重点,拟采用浅孔松动爆破法进行施工。如距离建筑物较近,应打防震孔及采用铁皮覆盖。 三、爆破材料选择 为了提高爆破效果和保证安全施工,雷管选用即发电雷管和毫秒延时电雷管,炸药选用#2岩石硝铵炸药,起爆器选用蓄电池起

爆器。 四、爆破参数确定 1、炮眼布置: 为达到均匀破碎的目的,炮眼采用梅花型交错布置,依次逐排起爆。具体示意图如下: 2 抗线: W=0.8H=0.8×1.5=1.2m 炮眼间距:a=1.2W=1.2×1.2=1.44m,取a=1.4m, 炮眼排距:b=1.0W=1.0×1.2=1.20m,取b=1.2m。 3、单孔装药量计算: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一、单选题 1、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无 设计要求时,应向排水沟方向作成不小于( B )的坡度。 A、1‰ B、2‰ C、3‰ D、4‰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地下水位宜保持低于开挖作业面和基坑(槽)底面( C )mm。 A、300 B、400 C、500 D、600 3、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回填土的含水量与最佳含水量的偏差需控制在( B )范围内。 A、±1% B、±2% C、±3% D、±4% 4、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回填土的有机质含量不得超过(D )。 A、5% B、6% C、7% D、8% 5、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冬季回填时,当室外平均气温在-5℃~-10℃之间时,回填高度不宜超过( C )m。 A、2.5 B、3.5 C、4.5 D、5.5 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场地平整开挖区的标高允许偏差为(A )mm。 A、±50 B、±100 C、±150 D、±200 7、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软土开挖施工,当在密集群桩上开挖时,应在工程桩完成后,间隔一段时间再进行土方施工,桩顶以上( C )mm以内应采取人工开挖。 A、100 B、200 C、300 D、400 8、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自重失陷性场地内不应小于( C )m。 A、15 B、20 C、25 D、30 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取土坑至建(构)筑物的距离在非自重失陷性黄土场地内不应小于( D )m。 A、6 B、8 C、10 D、12 10、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临时性边坡的安全使用年限不超过(B )年。 A、1 B、2 C、3 D、5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6 页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一、爆破材料存放与保管的规定 1.爆破材料必须放置在专用仓库内,附近易燃物应清除。库内禁止吸烟、用电炉。库内电器设备应防止发生火花。库房应通风良好,能防漏、防潮。 2.爆破材料的库房距住人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炸药为2t时,不少于300m;炸药为16t时,不少于450m;炸药为32t时,不少于500m。 3.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相隔一定距离。 4.库房应有警戒和专人看守,并应有消防和防雷击的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制作起爆药包、切割导火索及将导火索与雷管连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5.爆破器材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登记制度,严禁将爆破器材送人、转让或在非工程中使用。 二、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的规定 1.必须指派熟悉爆破材料性能的技工负责组织装卸和押运,且应办理爆破材料运输证。 2.装有爆破材料的车船应停靠在距建筑物或居民点200m以外的地方,并应设岗看守。 3.炸药和雷管不得同车、同船或同一人运输。运输中应装在专用箱(袋)内。人力运输时,每人只准背运一箱,人员之间距离应大于15m。 4.雷管、黑火药、胶质炸药应特别注意防震,不得用拖车、自卸车运输。雷管不得用自行车或二轮摩托车运送。 5.装载爆破材料的汽车,不得装有汽车的备用燃料。 6.往工地运送爆破材料不得委托他人代送,也不准将爆破材料转交 第 2 页共 6 页

他人。 三、打孔的规定 1.人工打孔时,打锤人不得戴手套并应站在扶钎人的侧面。严禁对面打锤。 2.用凿岩机或风钻打孔时,操作人员应戴口罩和风镜。使用凿岩机或风钻前应熟悉使用说明书并执行有关操作的规定。 3.使用凿岩机或风动工具打孔时,操作者使用前应对机器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机器不得使用。凿岩机启动后,应先空转1min,再开始钻孔。随时观察机器运转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先停机再检查原因。钻孔过程中如发现卡钻等现象,停机后,再用扳手边转边向外拔。操作时应配有助手兼监护。 4.在同一地点一次起爆的炮眼,应全部打完炮眼后再装药。 四、炮孔装药操作的规定 1.装药应由专业的爆破工负责。装药前应对爆破材料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再使用。已经变质失效的爆破材料严禁使用。对于长期存放的电雷管,在使用前应逐只进行电阻测定,并应符合下列要求:测定电流不得超过50mA;雷管应放遮蔽处或埋入土中5~10cm;在地面测定时安全距离不小于30m。 2.向炮孔内装炸药和雷管,应轻填轻送,不得猛力冲压或挤压。炮眼或药壶装药捣实及堵塞,必须用木制、竹制或塑料炮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捣送炸药。 3.炮孔装药后需用泥土填塞孔口,填塞深度为: (1)孔深0.4~0.6m时为0.3m。 (2)孔深0.6~2.0m时为孔深的1/2以上。 第 3 页共 6 页

土石方爆破开挖施工方案

金沙江中游库区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开发二期建设工程 B14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表 施工单位: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号:YJJAQ/JZH2Q3B/2016005

金沙江中游库区 航运基础设施综合建设二期工程三标土石方爆破开挖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交三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1工程概况 1.1工程规模 本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湾碧码头、汇源码头、观音岩码头的施工,包括各码头客运泊位工程、陆域场地平整及防护工程、港区外接道路工程、停靠点工程、各码头及停靠点工程相应的环水保工程。1.2地形、地貌 本工程地处云岭横断山脉边缘,金沙江南岸云贵高原西南部,属中、高山深切割峡谷地貌,山坡地形,地形坡度一般15 o~ 平均坡度约为25 o。码头区内陆域地形相对高差约为50米,近场最高处高程约2000米,码头前方江底深槽的高程约为1138米。场地附近风化基岩出露较多,附近发育有数条小冲沟,沿江的电站公路从码头后方通过,削坡、填方处较多,公路沿线局部地形已被改造。工程区附近地表产沙区,区内雨量较丰,人口较密,人类活动较为频繁,金沙江在石鼓~雅砻江汇口河段的多年平均输沙模数仅为520t/km 2.a,为轻度水土流失区。金沙江中游河段悬移质泥沙年内分配极不均匀,汛期6月~10月较集中,占全年沙量的97%以上,7月~9月占全年沙量的82%以上,1月~3月最小,仅占0.5%以下,石鼓站实测日平均最大输沙率为30000㎏/s(1998年9月1日),同日平均流量为7260?/s;日平均最小输沙率为0㎏/s,在枯期12月至3月均出现过。流域的输沙量年际变化大,石鼓站最大年最大平均沙量为6236万t(1998年),最小平均沙量为696万t (1973年)。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A7合同段起于宅头村(K72+000),于洋头村周宁互通,尔后上跨七步溪,沿山边展线升坡,设竹下大桥、赤垄大桥、西山角大桥至合同段终点西山角村(YK78+160),合同段路线全长6.16km。 本项目按照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设计时速8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m,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 主要工程量有:路基挖方万m3;路基填方万m3;本合同段共设大桥4座(不含互通立交),累计延米/单幅,分别为洋中大桥、竹下大桥、赤垄大桥、西山角大桥;盖板涵12座(不含互通立交,连接线,改线),累计延米。 二、爆破方案简介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岩石类别、岩层层理与路堑断面形状,确定不同的施工部位选择不同的爆破方式。对深度小于5m的路堑,采用浅孔爆破;深度大于5m的路堑采用深孔爆破;边坡采用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石质路堑路床顶面采用密集小型排炮施工。起爆方法主要采用火雷管与电雷管起爆。炸药选用2#岩石销铵炸药与乳化油炸药,雷管选用火雷管与电雷管,钻孔机具以多功能潜孔钻为主,风功凿岩机、风镐为辅,辅助设备有空气压缩机与风管。 三、爆破前施工安全准备 1、调查了解清楚施爆区域周围的安全情况。查明有无空中电缆、地下光缆等管线,如有应查明空中电缆的平面位置和高度,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置深度,研究是否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充分了解邻近爆破区的建筑物、水电管路、交通便道等设施对爆破的安全要求,是否需要采用防护或隔离措施,必要时还应考虑进行安全验算。 3、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对爆破有关资料与图纸进行校核,进行施工放样,确定爆破开挖范围。 4、事先了解爆破区的环境情况及施爆时的天气预报,确定合理的爆破时间。 5、了解爆破区周围的居民情况,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和村委会做好安民告示,消除居民对爆破存在的紧张心理,并做好爆破时危重病人转移的安排。 6、根据设计要求,准备相应品种和足够数量的爆破器材,并在施爆前对其质量和性能进行必要的检验。 四、爆破器材的检验与注意事项 1、炸药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检验方法: (1)外部检验:包装有无损伤、封缄是否完整和有无浸湿痕迹等。 (2)爆炸性能检验:炸药的爆力、猛度、爆速和殉爆距离的检验。 使用注意事项: (1)硝铵类炸药的货垛高度不准超过米。 (2)硝铵类炸药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发现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应及时处理。 2、火雷管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土石方工程爆破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编制依据 (1) 三、人员、机械、材料部署 (3) 四、施工方案 (5) 五、施工安全质量保证措施 (12) 六、爆炸事故应急救援与响应 (16)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国道210邻水县城至重庆界公路改建工程高滩园区段土石方工程。工程位于邻水县高滩镇工业园区。路基土石方占地面积约12000m2。工程总挖方量约50000m3,现场地形走势为前低后高,落差大,主要岩石为页岩。根据现场踏勘,该开挖区域为自然山地,地貌落差较大,本工程局部土石方涉及到爆破作业。 二、编制依据 1.编制说明 由于本工程工期紧、任务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计划采取爆破施工。我部深知该工程重要性,为更好的编制安全方案,使今后的工程施工实施更符合实际,更具有针对性,我项目部对现场进行了详细踏勘,对场地周边环境、施工条件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诸如道路交通、场地地形地貌、施工供水、排水、供电、相邻周边环境等),并针对该工程的特点、重点、难点进行反复研究和讨论,制订了本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该方案科学、合理并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成为今后指导施工的指导性文件。2.编制依据 (1)《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 (2)《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01-2012);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2015); (4)四川省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有关建筑规程、安全、质量等文件; (5)本工程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及其他相关资料信息; (6)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及验收规范;

(7)公司有关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文件; 3.编制内容 本施工方案所包括的内容有施工组织部署;施工现场的平面布置; 施工方案的确定及工期进度计划的编制;主要项目的施工方法(土石方爆破施工、土石方开挖等)资源配备计划;施工质量控制、安全、文明措施等。 4.指导思想 本着“精心组织、精心施工、科学管理、技术先进、求实守信、确保创优”的方针,运用项目法进行施工组织管理,充分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实行强有力的统一领导和指挥,选派精干队伍,采用先进、合理、经济的施工方案,做到精心组织、文明施工,确保优质、快速、安全、低耗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务。 5.施工平面布置 本工程施工平面布置主要包括施工现场围蔽、临时设施及施工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施工平面布置是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周边的环境,对场地设施、施工机具、施工用水用电以及施工道路、水平运输进行合理布置。施工时,现场设专人负责管理施工平面布置,使各项机具、材料等按已审定的平面布置设置、堆放,以做到现场整齐、清洁文明,道路畅通,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掌握现场动态,解决场地使用中出现的矛盾。 三、人员、机械、材料部署 1.人员部署

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要点(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要点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563-35 土石方爆破施工安全要点(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爆破施工作业时要了解周围情况和地质情况;爆破作业时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 2、选择炮眼应避开正对的电线、路口和构筑物;坡面上的危石处理后再打炮眼;严禁在残眼上打孔。 3、凿眼所用工具和机械要祥加检查,确认完好。 4、人工打眼时,严禁对面使锤; 5、机械扩眼宜采取湿式凿岩,凿岩机支架要牢固,严禁用胸部和肩头紧顶把手。 6、空压机必须在无载荷状态下启动。开启送气阀前,应将输气管道连接好,不得扭曲。在征得凿眼机操作人员同意后方可送气,出气口前方不得有人工作或站立。

7、在保管、加工、运输爆破器材过程中,严禁人员穿着化纤服装。 8、装药前应对炮眼进行验收和清理;对刚打成的炮眼应待其冷却后才能装药。作业现场严禁用烟火和明火照明,无关人员应撤离现场。装药时应用木质炮棍,严禁使用金属器皿装药,不得使用石块和易燃材料填塞炮孔;不得捣固直接接触药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冲击起爆药包;填塞炮眼时不得破坏起爆线路。已装药的炮孔必须当班爆破,装填的炮孔数量应以一次爆破的作业量为限。爆破工作必须有专人指挥;必须有值班领导和安全员在场,并在警戒区四周派警戒人员;危险区边界应有明显标志。警戒区内的人、畜必须撤离,施工机具应妥善安置。预告、起爆、解除警戒等信号应有明确的规定。爆破时应点清爆炸数与装炮数量是否相符;确认炮响完并过5分钟后方准爆破人员进入爆破作业点。石方地段爆破后必须确认已经解除警戒,作业面上的悬岩危石也经检查处理后,清理石方人员方准进入现场。

场地平整土石方爆破挖运施工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 (1) 1.1 、设计及业主文件 (1) 1.2 、主要规程、规范及方案 (1) 1.3 、主要法规、规定 (1) 2、工程概况 (2) 2.1 、工程概况 (2) 2.2 、场区地质情况特征 (3) 3、施工部署 (3) 3.1 、总体施工方案 (3) 3.2 、总体施工顺序 (3) 3.3 、测量控制 (4) 4、施工准备 (4) 4.1 、机械准备 (4) 4.2 、人员准备 (5) 4.3 、组织机构 (5) 4.4 、施工工期控制准备 (6) 4.5 、试验准备 (6) 5、施工方法 (6) 5.1 、爆破工程 (6) 5.2 、土石方开挖工程 (10) 5.3 、土方回填工程 (12) 6、质量保证措施 (12) 6.1 、质量控制原则 (12) 6.2 、质量管理措施 (12) 6.3 、分项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13)

7、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3) 7.1 、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保证体系 (13)

7.2 、专项安全措施 (13) 8、工期及保证措施 (14) 8.1 、保证措施 (14) 8.2 、管理措施 (14) 8.3 、夜间施工措施 (15) 9、应急预案 (16) 9.1 、爆破事故的预防措施 (16) 9.2 、爆破事故的应急措施 (16)

1、编制依据 1.1、设计及业主文件 1.1.1> XXXXXX基础开挖图; 1.1.2> XXXXXX《岩土地基勘察报告》; 1.1.3> XXXXXX 土石方测量图; 1.2、主要规程、规范及方案表1-1 1.3、主要法规、规定 表1-2

2、工程概况2.1、工程概况表2-1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1)

中建六局土木工程公司 广西英山监狱迁建桂林新区工程I标段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 设计单位:广西工业设计院 施工单位:中建六局土木工程公司 监理单位:南宁华轻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周发明 技术主管:潘荫洲 审核人: 审批人: 编制人:桑舜怀 编制日期:2005年5月20日

广西英山监狱迁建桂林市新区工程第1标段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我公司承建的项目为广西英山监狱迁建桂林市新区工程第1标段(包括禁闭室、医院、犯人伙房、监舍综合楼(一)),新区建设地点在桂林市七星区横塘路29号第十八中旁,我标段在施工区主要道路的尽头。各单体工程概况如下:①禁闭室:建筑面积594.73㎡,层数2层,建筑高度8.15M。结构形式为砖混结构。②医院:建筑面积2252.13㎡,层数3层,高度11.5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③犯人伙房:建筑面积2135.64㎡,层数3层,建筑高度15.35m。建筑结构形式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④监舍综合楼(一):建筑面积为:10553.59平方米,层数5层,局部6层,高度20.30m,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标段工程除禁闭室外均为柱下桩基础,其中医院56根,犯人伙房34根,监舍综合楼(一)86根。根据桂林工学院勘察设计院所编制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英山监狱迁建工程监舍区医院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书》本工程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墩基础。本工程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场地类型为中软场地土,场地属II类建筑场地,工程基础系以6-2 层较完整石灰岩为基础持力层,其承载力特征值为fak=5500kpa,基础底部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500,由于本工程基础埋深较深,墩基高度约4-8.5m,所以墩基础施工按人工挖孔桩的方式及技术进行施工(其中综合楼有溶洞桩基17根按冲孔桩方法施工)。本方案为人工挖孔桩的孔桩入岩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二、材料要求 1、爆炸材料,应根据使用条件选用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部标准。过期的或对其质量有怀疑的爆炸材料,必须经过检验定性,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使用。 2、爆炸材料的购买、运输、储存、保管,应遵守国家关于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规定。 3、工业电雷管 (1)外观 ①雷管表面不容许有浮药、锈蚀、裂缝、纸层开裂和排气孔露孔。容许有轻微的污垢,药柱损坏和管壳机械损伤等缺陷; ②脚线不容许有绝缘皮损坏和影响性能的芯线锈蚀; ③脚线必须有两种颜色组成;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_1

编号:SM-ZD-38917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土石方的爆破作业相关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爆破材料存放与保管的规定 1.爆破材料必须放置在专用仓库内,附近易燃物应清除。库内禁止吸烟、用电炉。库内电器设备应防止发生火花。库房应通风良好,能防漏、防潮。 2.爆破材料的库房距住人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为:炸药为2t时,不少于300m;炸药为16t时,不少于450m;炸药为32t时,不少于500m。 3.炸药与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相隔一定距离。 4.库房应有警戒和专人看守,并应有消防和防雷击的设施。严禁在库房内制作起爆药包、切割导火索及将导火索与雷管连接。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库内。 5.爆破器材必须专人管理,使用时必须建立严格的领用、退库登记制度,严禁将爆破器材送人、转让或在非工程中使用。 二、爆破材料的装卸和运输的规定

土石方爆破现场施工方法

土石方爆破施工方案第一章总体说明 第一节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6、国家技术监督局《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国家技术监督局《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 9、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条例; 10、我单位对施工现场踏勘及调查的有关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候等资料。当地建材、柴油、炸药、火工材料的供应情况; 11、我单位长期从事高速公路及从事类似工程施工所积累的施工经验、现有的施工设备能力及相应的管理水平等。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组织施工。 2、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爆破方案和创优规划与质量保证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确保爆破施工质量。 3、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工程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4、坚持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经济适用性、安全可靠性与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优良工程为合格工程的标准,在施工中创一流施工水平。 三、编制范围

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K5+920~K6+100路基挖方段。 第二节设计指导思想 1、确保安全:精心设计与施工,爆破过程中严格控制爆破振动及爆破飞石,确保开挖区周围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确保边坡的稳定和便道畅通。 2、确保质量:在设计及其施工中采取先进的爆破技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开挖爆破满足设计标高、边坡的要求。 3、确保工期:爆破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投入的技术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应考虑满足计划工期要求,并留有一定的后备力量。 4、降低成本:优化方案,尽量节约投资。在施工中不断改进施工技术与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节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为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起于郴州大道与S322交叉处,终于亭子脚K9+000,全长9090,758m。 其中起点K0+000~K3+400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50m,K3+400~K9+000段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7.0m。K3+270~K3+370段为路面宽度渐变段。 一、地形、地貌及气候 路线走廊带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最高黄海高程352m,最低高程162m,地面标高一般在 170~240m之间。路线沿郴江及其支流阶地与丘陵地带展布,以丘陵、阶地小平地为主。区内发育郴江及其支流,河谷多为“U”型谷。流水侵蚀作用明显,侵蚀及堆积地貌发育。沿线地形地貌特征分区叙述如下: (1)侵蚀堆积小平原区:K0~K4地形较平坦,黄海高程162~185m,属郴江河漫滩、阶地及丘陵缓坡。侵蚀堆积作用强烈。以水稻田、鱼塘及民居为主。 (2)丘陵~丘岗区:K4~K15地形起伏变化较大,黄海高程175~350m,山体多呈浑圆状,植被以杂草、小丛林为主。 本区地处中原腹地,属暖温带大陆性气候,半湿润地区。 二、地质和水文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 2009-06-18 发布 2009-12 -01 实施 目录 1 总则 2基本规定 3机械设备 3.1一般规定 3.2土石方开挖设备 Ⅰ挖掘机 Ⅱ推土机 Ⅲ铲运机 Ⅳ装载机 3.3土方平整和运输设备 Ⅰ压路机 Ⅱ载重汽车 Ⅲ蛙式打实机 Ⅳ小翻斗车 4场地平整 4.1一般规定 4.2场地平整 4.3场内道路 5土石方爆破 5.1一般规定 5.2作业要求 Ⅰ浅孔爆破 Ⅱ深孔爆破 Ⅲ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 5.3爆破安全防护及爆破器材管理 6基坑工程 6.1一般规定 6.2基坑开挖的防护 6.3作业要求 6.4险情预防 7边坡工程 7.1一般规定 7.2作业要求 7.3险情预防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为了在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作业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做到安全施工、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物工程的土石方施工与安全。 1.0. 3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基本规定 2.0.1土石方工程施工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承担。 2.0.2土石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应严格按照方案实施。 2.0.3施工前应针对安全风险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机械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 2.0.4施工现场发现危及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排除隐患后方可恢复施工。 2.0.5在土石方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古墓、古物等地下文物或其他不能辨认的液体、气体及异物时,应立即停止作业,作好现场保护,并报有关部门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3机械设备 3.1一般规定 3.1.1土石方施工的机械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必须按照出厂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等要求,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3.1.2新购、经过大修或技术改造的机械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测试和试运转。 3.1.3机械设备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严禁带故障作业。 3.1.4机械设备进场前,应对现场和行进道路进行踏勘。不满足通行要求的地段应采取必要的措施。 3.1.5作业前应检查施工现场,查明危险源。机械作业不宜在有地下电缆或燃气管道等2m半径范围内进行。 3.1.6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将机械设备交给其他无证人员操作,严禁疲劳和酒后作业。严禁元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机械设备连续作业时,应遵守交接班制度。 3.1.7配合机械设备作业的人员,应在机械设备的回转半径以外工作;当在回转半径内作业时,必须有专人协调指挥。 3.1.8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填挖区土体不稳定、有饵塌可能 2地面漏水冒浆,出现陷车或因下雨发生坡道打滑; 3发生大雨、雷电、浓雾、水位暴涨及山洪暴发等'情况 4施工标志及防护设施被损坏; 5工作面净空不足以保证安全作业 6出现其他不能保证作业和运行安全的情况。 3.1.9机械设备运行时,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进行检修。 3.1.10夜间工作时,现场必须有足够照明;机械设备照明装置应完好元损。 3.1.11机械设备在冬期使用,应遵守有关规定。 3.1.12冬、雨期施工时,应及时清除场地和道路上的冰雪、积水,并应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 3.1.13爆破工程每次爆破后,现场安全员应向设备操作人员讲明有无盲炮等危险情况。 3.1.14作业结束后,应将机械设备停到安全地带回操作人员非作业时间不得停留在机械设备内。 3.2土石方开挖设备 Ⅰ挖掘机 3.2.1挖掘前,驾驶员应发出信号,确认安全后方可启动设备。设备操作过程中应平稳,不宜紧急制动。当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不得作回转、行走等动作。铲斗升降不得过猛,下降时不得碰撞车架或履带。 3.2.2装车作业应在运输幸停稳后进行,铲斗不得撞击运输车任何部位;因转时严禁铲斗从运输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3.2.3拉铲或反铲作业时,挖掘机履带到工作面边缘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3.2.4在崖边进行控掘作业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面不得留有伞沿状及松动的大块石。 3.2.5挖掘机行驶或作业中,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驾驶室外严禁站人。 3.2.6挖掘机作业结束后应停放在坚实、平坦、安全的地带,并将铲斗收回平放在地面上。 Ⅱ推土机 3.2.7推土机工作时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 3.2.8推土机上下坡应用低速挡行驶,上坡过程中不得换挡,下坡过程中不得脱挡滑行。下陡坡时,应将推铲放下接

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连云港邦达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爆破安全管理规程》GB6722-2014、《爆破作业项目管理要求》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就位 . 爆破工程的经济责任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布孔、钻孔、验孔、装药、填塞、防护、联络网、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解除警戒。 二、工程价: 1、工程总价:。 二、结算方式: 1、工程款的支付:甲方应于工程施工前一日内支付乙方全部款项。 三、工期要求: 本合同工期:年月日至年月 日。 四、双方责权利:

甲方责权利: 1、甲方向乙方提供准确的项目立项审批文件、用地审批手续、爆破区域周边 重要设施情况,并保证相关资料真实性。 2、甲方负责周边房屋现状,并协调四邻关系及爆破区域以外任何干扰爆破作 业的情况。 3、甲方应按时按期支付乙方工程款。 4、爆破作业前,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完成预爆破清理工程,并负责清理施工便 道及场地为乙方安全运送民爆物品爆破提供必要条件。 乙方责权利: 1、乙方必须按照所取得的《工程爆破设计施工资格证书》并按国家相应的法 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进行爆破施工,不包括甲方设计的地下管线、地面建筑、国家一二级文物、极重要设施、极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建(构)筑物等环境负责特殊要求的爆破作业。如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涉及对以上情况进行爆破作业,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不在此单价范围内。 2、乙方负责编制《爆破设计方案》《爆破施工方案》费用乙方负责,办理民 用爆炸物品使用相关手续。 3、乙方须遵守爆破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根据经审批后的 《爆破设计方案》组织施工,由于爆破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及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 4、严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冒险施工,乙方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 正确指挥,对违章指挥,乙方有权拒绝施工,因甲方违章指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土石方爆破工程达成如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 一、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量: 单价: 工程计量: 结算方式:预付当月工程款,每天结算一次。 二、甲方责任 1 甲方派代表到现场,负责工程的管理、监督、协调、工程款的结算。 2 甲方协调地方关系,确保乙方施工不受外界干扰。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必须按照发包方开工令的指定时间,将爆破设备、人员进入现场。 2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必须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上人身保险,杜绝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如果施工人员发生伤亡事故,甲方将配合乙方搞好治疗、善后工作,具体事故责任与费用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保护措施,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 4 除因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停工外,乙方若无故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 乙方必须保证工人工资每月按时发放,如果出现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6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对炸药的管理条例,如出现问题,乙方自行负责。 7 本合同不准转让或出卖,如违约,甲方有权将合同收回作废。 8 特大岩石块装不上车或在车上卸不下来,要进行二次爆破或用油锤破碎。 9 乙方在施工地点以外与地方发生冲突,乙方自行解决。 四、双方责任 1 甲乙双方未按合同履行责任义务,均视违约,按照《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2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协,任何一方均有向经济仲裁单位或法院起诉的权利。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价款结清之日失效。 5 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补充条款。 五、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2020版)

( 安全技术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020版) Technical safety means that the pursuit of technology should also include ensuring that people make mistakes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保证措施(2020版) (一)爆破器材的接收 1、爆破器材由民爆公司配送到施工现场,交付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 2、从临时存放点往工地人力徒步运送爆炸材料,总重量不得超过1箱(24kg)。炸药、雷管、导火索严禁一人同时携带。 3、禁止末经允许并与爆破工作无关的人员携带或储藏爆炸材料。 4、装卸爆破材料时,要轻拿轻放,不准投掷;在搬动时,禁止肩扛,拖拉与滚动。 (二)爆破器材保管安全措施 1、爆炸材料只准许保管在经批准的临时存放点。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及场地应有专人看守。

2、存放爆炸材料的临时存放点,应保持地面平整、干燥,并能防止雨侵入。禁止在草房及其它易燃材料修建的房屋内存放爆炸材料。 3、禁止将雷管与炸药同时存放在一个临时存放点。 4、库房四周应有良好的排水消防设施,周围50m内的杂草应清除干净,存放点四周应设立围墙(铁丝网),库区内的道路应保持平整畅通。 5、危爆物品临时存放点配备消防器材:墙壁上(1.5米)各配2个灭火器,2个铁锹,一堆防火砂。每个库房设避雷针一个。存放点外围设2米高的围墙或铁丝网。高两米。并安装避雷设备: 6、进入爆炸材料库房,只允许用手电,蓄电池灯作为库内照明,严禁将照明线路引入库房。 7、不同性质的炸药严禁在一个库房内存放,已变质的炸药迅速处理,不得同变质的炸药同库存放。 8、炸药箱子与存放雷管的保险柜要与地面固定。 9、爆炸材料仓库的管理,应建立严格的保管、验收、发放、统

路基土石方爆破设计方案

路基石方爆破方案 一、设计原则及依据 1设计原则 (1)遵循招标文件条款,积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指导思想:科学组织、合理安排,优质高效、快速安全; (3)遵循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对施工全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4)重视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及超前预报工作,建立以监测为依据的信息化施工管理体系; (5)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内外的文明施工,采用减震降噪控制爆破技术保护爆破区安全及周边建筑物的安全; (6)采取一系列环保措施,保证不破坏周边环境,尽量减小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生产的影响; (7)采用项目管理模式,充分发挥我单位爆破方面优势。 2、设计依据 (1)、中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XX高速XX合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内容。 (2)、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提供的有关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资料。 (3)、交通部颁发的现行规范、规程、规则、验标、公路路基工程施工的有关技术要求。 (4)、现场踏勘调查获得的有关资料。 (5)、我公司拥有的科技工法成果和现有的管理水平、劳力设备、技术能力以及长期从事公路建设所积累的丰富的施工经验。 二、工程概况 1、本路基段起讫里程桩号为YK22+320-YK23+198项目区地处丘陵、中低山区,基岩大

多裸露,主要为片麻岩及砂岩,局部片麻岩中含有铁矿石、石英脉。 2、该路段路堑开挖总方量为4.48万用,其中大部属于深挖路基,最深开挖38.8 米,易形成崩塌、碎落。 三、施工方案 1本路段地表属强风化片麻岩及砂岩,挖掘机能进行作业的,采用挖掘机与自卸 汽车配合施工。 2、为保证潜孔钻成孔质量,必须将表层软岩清除干净。掏槽采用深孔爆破,成孔 机械为①90潜孔钻,靠近边坡面炮眼深度严格控制,首先由测量人员对原地表台阶位置定位,然后根据地表高程决定炮眼深度,超钻深度为0.09H。开挖深度<5米路段采用YT-28型风钻成孔并采用光面爆破,爆破施工时须严格控制炸药装药量并采用微差爆破及周边眼间隔装药形式,炮眼斜度根据边坡破率设置,以减小对边坡的扰动和边坡成型 的质量。 3、右线__________ 为深路堑路段,必须严格遵循“及时防护”的原则,按路基横断面分级的防护形式,按照横断面自上而下依据设计边坡,开挖一级防护一级,并对坡顶、坡面和观察桩进行观测,符合稳定性要求后,再开挖下一级。 四、钻爆机具的选择 五、爆破器材的选择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爆破工程施工方案 一、设计原则及依据 1、设计原则 根据施工现场勘查实际情况,编写本爆破设计方案。 2、设计依据 (1)施工合同文件及有关图纸;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3)新《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6年9月; (4)、爆破施工现场勘查实际情况。 二、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永顺县老司城遗址骡子湾地区,爆破区域内需爆破的方量大约再1393.48m3左右。爆区地处偏僻山区,附近有居民须控制好爆破范围。 三、爆破方案简介 根据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岩石类别、岩层层理与路堑断面形状,确定不同的施工部位选择不同的爆破方式。对深度小于5m的路堑,采用浅孔爆破;深度大于5m的路堑采用深孔爆破;边坡采用预裂爆破和光面爆破,石质路堑路床顶面采用密集小型排炮施工。起爆方法主要采用火雷管与电雷管起爆。炸药选用2#岩石销铵炸药与乳化油炸药,雷管选用火雷管与电雷管,钻孔机具以多功能潜孔钻为主,风功凿岩机、风镐为辅,辅助设备有空气压缩机与风管。

四、爆破前施工安全准备 1、调查了解清楚施爆区域周围的安全情况。查明有无空中电缆、地下光缆等管线,如有应查明空中电缆的平面位置和高度,地下管线的平面位置和埋置深度,研究是否需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充分了解邻近爆破区的建筑物、水电管路、交通便道等设施对爆破的安全要求,是否需要采用防护或隔离措施,必要时还应考虑进行安全验算。 3、根据施工现场条件,对爆破有关资料与图纸进行校核,进行施工放样,确定爆破开挖范围。 4、事先了解爆破区的环境情况及施爆时的天气预报,确定合理的爆破时间。 5、了解爆破区周围的居民情况,会同当地公安部门和村委会做好安民告示,消除居民对爆破存在的紧张心理,并做好爆破时危重病人转移的安排。 6、根据设计要求,准备相应品种和足够数量的爆破器材,并在施爆前对其质量和性能进行必要的检验。 五、爆破器材的检验与注意事项 1、炸药的检验与使用注意事项 检验方法: (1)外部检验:包装有无损伤、封缄是否完整和有无浸湿痕迹等。 (2)爆炸性能检验:炸药的爆力、猛度、爆速和殉爆距离的检

土石方爆破施工方案

土石方爆破施工方案 第一章总体说明 第一节编制说明 一、编制依据 1、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设计图纸等相关资料;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保护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5、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 6、国家技术监督局《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7、国家技术监督局《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理》; 9、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条例; 10、我单位对施工现场踏勘及调查的有关地形、地貌、地质、水文、气候等资料。当地建材、柴油、炸药、火工材料的供应情况; 11、我单位长期从事高速公路及从事类似工程施工所积累的施工经验、现有的施工设备能力及相应的管理水平等。 1、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施工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组织施工。 2、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爆破方案和创优规划与质量保证措施,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确保爆破施工质量。

3、合理配置生产要素,优化施工平面布置,减少工程消耗,降低生产成本。 4、坚持技术先进性、科学合理性、经济适用性、安全可靠性与实事求是的原则。树立优良工程为合格工程的标准,在施工中创一流施工水平。 三、编制范围 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K5+920~K6+100路基挖方段。 第二节设计指导思想 1、确保安全:精心设计与施工,爆破过程中严格控制爆破振动及爆破飞石,确保开挖区周围的建(构)筑物、设施、设备及人员的安全,确保边坡的稳定和便道畅通。 2、确保质量:在设计及其施工中采取先进的爆破技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开挖爆破满足设计标高、边坡的要求。 3、确保工期:爆破工序复杂,技术要求高,投入的技术管理人员、劳动力、机械设备应考虑满足计划工期要求,并留有一定的后备力量。 4、降低成本:优化方案,尽量节约投资。在施工中不断改进施工技术与工艺,提高生产效率。 第三节工程概况 本合同段为湖南省郴州市槐树下至万寿桥公路第一合同段,起于郴州大道与S322交叉处,终于亭子脚K9+000,全长9090,758m。 其中起点K0+000~K3+400段为一级公路,路基宽度24.50m,K3+400~K9+000段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7.0m。K3+270~K3+370段为路面宽度渐变段。 一、地形、地貌及气候 路线走廊带地势总体为南高北低,最高黄海高程352m,最低高程162m,地面标高一般在170~240m之间。路线沿郴江及其支流阶地与丘陵地带展布,以丘陵、阶地小平地为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