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调整方案

纳雍县人民政府

二Ο一七年十一月

目录

前言 0

第一章总则 (1)

第一节规划调整的目的和任务 (1)

第二节规划调整的期限和范围 (2)

第三节规划调整的原则 (3)

第四节规划调整的依据 (4)

第五节规划调整的基础数据来源 (7)

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 (8)

第一节区域概况 (8)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9)

第三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13)

第四节规划调整的必要性及要点 (17)

第三章规划调整主要内容 (20)

第一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 (20)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21)

第三节土地利用规划调整目标 (23)

第四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及布局优化 (25)

第五节土地用途分区的调整 (31)

第六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的调整 (34)

第四章重点区域土地利用调控 (36)

第一节经济开发区用地布局调控 (36)

第二节产业园区及基地用地布局调控 (36)

第三节各乡(镇)、街道指标调控 (38)

第五章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9)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现状及目标 (39)

第二节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红线 (39)

第三节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措施 (42)

第四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43)

第六章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45)

第一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目标 (45)

第二节联合划定城市开发边界 (45)

第三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促进措施 (47)

第七章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49)

第一节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49)

第二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原则 (50)

第三节生态用地管制规则 (50)

第四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措施 (50)

第八章规划调整实施保障措施 (53)

一、法律措施 (53)

二、经济措施 (53)

三、行政措施 (53)

四、社会监督措施 (54)

五、技术措施 (54)

附表:

附表1 纳雍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 (56)

附表2 纳雍县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表 (57)

附表3 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调控指标调整表 (58)

附表4 纳雍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9)

附表5 纳雍县土地用途分区调整表 (60)

附表6 纳雍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表 (61)

附表7 纳雍县耕地相关指标分解表 (62)

附表8 纳雍县永久基本农田调入调出情况表 (64)

附表9 纳雍县园地、林地、牧草地指标分解表 (66)

附表10-1 纳雍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一) (68)

附表10-2 纳雍县建设用地指标分解表(二) (70)

附表11 纳雍县效率指标分解表 (72)

附表12 纳雍县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指标调整表 (73)

附表13 纳雍县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表 (74)

附表14 纳雍县城乡建设用地重点项目规划表 (76)

附表15 纳雍县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规划表 (108)

附图:

1、纳雍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2、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调整后

3、纳雍县土地利用基本农田保护图(2006~2020年)调整后

前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是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我国土地资源国情,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最终促进“十三五”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的重要部署。

《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至今对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环境的重大变化以及纳雍县自身土地利用的巨大变化预见性不足,导致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用地结构和布局与“十三五”期间土地利用需求不相适应。

为了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现势性和合理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促进全县“十三五”期间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绿色健康发展。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文件以及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毕国土资发〔2016〕77号)下达的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指标展开调整完善工作,完成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规划调整的目的和任务

一、规划调整的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坚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方针,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利用布局,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保障纳雍县“十三五”期间各行业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可持续利用,为纳雍县的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重点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确保纳雍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规划调整的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

根据毕节市市级下达规划调整指标,合理核减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坚持耕地数量质量并重,完成保护任务,确保把优质耕地和经过土地整治的其他耕地优先保护起来。并根据下达的纳雍县建设用地控制总规模,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安排县域中心区域、各产业集聚(开发)区和乡、镇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通过倒逼存量挖潜,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转型。

(二)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在坚持统筹安排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优化。顺应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结

合城乡规划等规划布局,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

(三)推进“三线”划定和“多规合一”

统筹协调,根据调整后的规划主要指标和用地布局,优先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合理确定城市开发边界,结合“三线”划定,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底盘”,推进“多规合一”。积极探索完善有利于各类空间规划协调衔接的工作路径、编制规范和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各相关规划科学性不强、衔接不够等关键性问题,为完善土地用途和国土空间管制制度打下基础。

第二节规划调整的期限和范围

一、规划调整的期限

规划调整基期年:2014年;规划目标年:2020年;

规划调整期限:2015~2020年。

二、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范围与原规划一致:包括纳雍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土地。即全县所辖雍熙镇(现划分为雍熙街道办事处、文昌街道办事处)、鬃岭镇、阳长镇、维新镇、龙场镇、乐治镇、王家寨镇(现更名为居仁街道办事处)、百兴镇、张家湾镇、勺窝乡(现更名为勺窝镇)、新房彝族苗族乡、厍东关彝族苗族白族乡、董地苗族彝族乡、寨乐乡(现更名为寨乐镇)、化作苗族彝族乡、老凹坝(现更名为玉龙坝镇)、沙包乡(现更名为沙包镇)、水东乡(现更名水东镇)、曙光乡(现更名为曙光镇)、姑开苗族彝族乡、羊场苗族彝族乡、锅圈岩苗族彝族乡、昆寨

苗族彝族白族乡、左鸠戛彝族苗族乡、猪场苗族彝族乡等23个乡(镇)和3个街道办事处。

第三节规划调整的原则

一、科学发展、生态优先

从维护经济安全和国土安全的战略高度出发,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是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切实保护和改善土地生态环境,建立环境友好型的土地利用模式,促进人地系统的和谐发展。

二、保护耕地、提升质量

要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战略目标,首要注重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坚持耕地占补平衡的原则,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数量与质量并重。

三、上下结合,充分衔接

根据毕节市下达的纳雍县规划控制指标,充分考虑全县区域内各乡(镇)、街道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统筹安排纳雍全县土地利用指标,做到上下衔接;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区域规划、行业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工作,保障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四、严控总量、节约集约利用

按照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总要求,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改变现有土地利用粗放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五、多方统筹、划定“三线”

加强全县部门间沟通协调,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划定“基本农田边界”、“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等关于生产、

生活、生态红线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六、公众参与、科学论证

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规划的力度,增强规划的公开性、透明度,实行科学、民主决策。

第四节规划调整的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28修正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1-8修订);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4-10-1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修订通过);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3-1);

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1起实施);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2012-1-1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8-27修订实施);

9、《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2013-10-1);

1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10-1起施行);

11、《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2001-1-1起实施);

12、《贵州省土地整治条例》(2011-03-01起实施);

13、《贵州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2-11-7修正);

14、《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技术标准

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

2、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3、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4、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5、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6、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耕地质量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其他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

三、相关文件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强化管控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8号);

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5、《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8号);

6、《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

8、《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3〕25号);

9、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10、《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贵州省水利建设三大会战实施方案(2013-2020年)的批复》(黔府函〔2013〕273号);

11、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15〕10号);

12、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五千亩以上坝区耕地保护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4〕125号);

13、《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1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

15、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16〕32号);

16、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6〕31号);

17、《关于支持毕节试验区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旅发〔2014〕46号);

18、毕节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毕节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指标的通知》(毕国土资发〔2016〕77号);

19、其他相关文件。

(四)相关规划及成果

1、《贵州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贵州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

3、《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

4、《贵州省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

5、《贵州省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石漠化治理综合规划》;

6、《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2011-2020年)》;

7、《贵州省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实施方案(2014-2020年)》(黔府函〔2015〕47号文批复);

8、《贵州省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

9、《毕节市旅游产业创新提升规划(2016—2025)》;

10、《中国耕地质量等级调查与评定(贵州卷)》、《2011年耕地质量补充完善成果》、《2014年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成果》;

11、《毕节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0-2020年)》;

12、《毕节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3、《纳雍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14、《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15、《纳雍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6、《纳雍县县城总体规划(2012-2030年)》;

17、交通、水利、住建、环保、农业、林业、能源、旅游等相关规划。

第五节规划调整的基础数据来源

1、规划基数:根据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纳雍县2014土地变更数据进行转换和经有关程序审查确认的纳雍县2014年各类用地数据,形成规划基数。

2、经济、社会数据:采用2014年统计部门数据。

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采用现行《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规划文本、说明、图件及1:1万数据库数据。

第二章规划调整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纳雍县是毕节市下辖的一个县,位于东经104°55′40″—105°38′04″,北纬26°30′16″—27°05′54″。地处贵州省西北、七星关区东南,形如一只头西尾东,侧卧于乌蒙山系东南麓、六冲河与三岔河之间的山羊。其东南与织金县、六枝特区,西南与水城县,西北与毕节市七星关区、赫章县,东北与大方县相连。东西相距56公里,南北相距48公里,总面积2452.32平方公里。是织纳煤田的中心地区,也是厦蓉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的必经之地,全县拥有百万千瓦火电厂两座,是西部大开发西电东送的主要基地,县城距离毕节市82公里,距贵阳市162公里。

纳雍县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13.6℃,平均日照1179.9小时,年均降雨量1243.5毫米,无霜期268天,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其地貌属中山山深切割与坡地相间的喀斯特岩溶地貌,境内西北高,东北和西南低,境内山脉呈“L”形由西北向东南延伸。最高处是西北部羊场乡的赖格宝大山,海拔2476.4米,最低处位于东北部玉龙坝镇黄猫寨三岔河口,海拔1052米,相对高差1424米。

纳雍是一个资源丰富,开发前景较好的县,现已探明的地下资源有煤、铅锌、大理石、硫铁、莹石、白云石、石灰石等20余种矿藏。其中,无烟煤储量123亿吨,占全省储量的14.4%,位居第四位,可开采量68亿吨,煤质优良,属低硫低灰高发热的优质无烟煤;铅锌地质储量10万吨,品位高、易开采;大理石储量68.626亿立方米,可逐层开

采,自成板材,层面平整的黑色大理石被专家命名为“纳墨玉”,还有虎皮、水浪花等十多种品种,均可制成板材、地面砖、工艺品;铁矿储量103万吨,硫铁矿储量74万吨。水能资源丰富,可开发量6万千瓦,现仅开发1万多千瓦。

纳雍属多民族聚居区,全县共有苗、彝、白、布依、回、侗、壮等22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3.66%。民族风情多姿多彩,有苗族的“跳花坡”、“打嘎”,彝族的“搓子舞”,布依族的“六月六”,穿青人的“打亲家”等,充满着浓郁的地方色彩。特别是舞姿古朴、骄健、惊奇的苗族芦笙舞——“滚山珠”曾多次出国演出获得好评。此外,苗族的蜡染和刺绣也别具特色,令人赞叹。

根据纳雍县统计部门正式发布的数据,截止2014年底,纳雍全县年平均常住人口67.2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21.34万人,城镇化率31.72%。根据公安年报数据显示,年末户籍人口为101.81万人;根据卫计委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县2014年度人口出生率为12.7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39‰。

2014年纳雍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48.69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1.98亿元,比上年增长6.9%;第二产业增加值79.25亿元,比上年增长16.7%;第三产业增加值47.46亿元,比上年增长17.7%。产业结构比为14.78:53.3:31.92。人均生产总值达22097元。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现状

纳雍县土地总面积245232.44公顷。截止2014年底,按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纳雍县2014年土地变更数据进行数据转换后,各类土地利

用现状如下所述。

(一)农用地

农用地208698.4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5.10%,其中具体地类面积及占比分布如下:

耕地面积94502.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54%;园地面积585.7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24%;林地面积94617.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58%;牧草地面积2644.5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8%;其他农用地面积16347.9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66%。

(二)建设用地

建设用地面积9455.9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86%,其中各地类的面积及占比分布如下: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281.6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7%。其中城镇工矿用地1897.04公顷,农村居民点5384.56公顷,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的26.05%、73.95%。

交通水利建设用地面积2107.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86%;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040.18公顷,水利设施用地1067.77公顷,分别占交通水利用地的比例依次为49.35%、50.65%。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66.4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3%。

(三)其他用地

其他土地面积27077.9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04%。其中各类土地面积及占比如下:

水域面积1219.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50%;自然保留地25858.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54%。

表2-1 纳雍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14年)

单位:公顷、%

地类

2014年

面积比例

农用地

耕地94502.83 38.54 园地585.77 0.24 林地94617.45 38.58 牧草地2644.52 1.08 其他农用地16347.91 6.66 农用地合计208698.48 85.10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用地1420.73 0.58

采矿用地476.31 0.19

小计1897.04 0.77

农村居民点用地5384.56 2.20

其他独立建设用地——

小计7281.60 2.97 交通水利建设

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040.18 0.42

水利设施用地1067.77 0.44

小计2107.95 0.86 其他建设用地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66.42 0.03 建设用地合计9455.97 3.86

其他土地

水域1219.83 0.50 自然保留地25858.16 10.54 其他土地合计27077.99 11.04 土地总面积合计245232.44 100.00

二、土地利用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特点

1、土地利用方向以农用地为主,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占比较大。根据纳雍县变更调查数据统计,2014年全县农用地面积208698.48公顷,占全县总面积的85.10%,建设用地仅占3.86%。建设用地中农村居民点用地为5384.56公顷,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56.94%,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3.95%,占比量大。

2、土地垦殖率高,坡耕地占比较大,总体质量偏低。根据纳雍县

变更调查数据和2014年度耕地质量等级更新成果统计,纳雍县2014年耕地面积94502.83公顷,垦殖率高达38.54%,耕地总量大。其中大于25°的耕地面积为24518.2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5.94%,坡耕地多。同时耕地质量集中在中低产田,按照全县国家利用等评定数据,全县耕地国家利用等评定为5个等别,分别为10——14等,10等最好,根据国家优高中低等地的划分标准国家自然等按照1-4等、5-8等、9-12等、13-15等划分为优等地、高等地、中等地和低等地。其中,纳雍县无优、高等地;中等地面积为82618.06公顷,占全县耕地评定总面积的87.42%;低等地面积为11884.77公顷,占全县耕地评定总面积的12.58%。

3、林地覆盖率较高。截止2014年底,纳雍县林地面积为94617.45公顷,占土地利用总面积的38.58%,远远超出了全国同期21.63%的比率。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问题

1、经济发展和耕地保护、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人地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农业结构的不断调整和生态退耕还林的推进,耕地面积在持续减少。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计,全县耕地面积从2005年的99148.69公顷减少到2014年的94502.83公顷,九年间减少4645.86公顷,年均减少516.21公顷;而相应的建设用地在逐年增加,年均增加249.09公顷,随经济社会的发展,未来建设用地必然增加更多。城镇建设与农村争地、工业建设与农业争地、经济发展与生态争地现象仍将持续,耕地面积减少不可避免,耕地保护与建设发展的人地矛盾日益突出,需有效划定“三生空间”,进一步完善空间管制。

2、土地低效利用依然存在。纳雍县2014年农村居民点用地占据了

全县建设用地的半壁江山(占比56.94%),占城乡建设用地的73.95%,其在建设用地中规模最大、布局零散,不便于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服务效益差,利用效益低下。

3、全县旅游产业用地水平较低。纳雍县气候温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是喀斯特地貌广泛发育地区,盲谷、伏流、峰林随处可见。有小三峡之称的总溪河风光,雄奇壮观的吊水岩瀑布,碧波荡漾、杜鹃喷香的过狮河水库以及离奇古怪的溶洞景观,不同的气候风光、不同类型的植被和各种珍稀动物。纳雍县同时也是多民族聚居区,拥有22个少数民族,人文资源丰富,截至2014年底,全县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为66.42公顷,仅占全县总面积的0.03%,表明全县旅游资源有待进一步的开发,同时配套设施需积极跟进。

第三节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

一、现行规划目标与指标执行情况

1、现行规划目标

依据《纳雍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标年,耕地保有量为9210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5700.00公顷;园地面积1100.00公顷;林地面积87600.00公顷;牧草地面积5300.00公顷。

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9600.00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900.0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控制在1800.00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00.00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385.8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占农用地控制在2200.00公顷,占用耕地控制在1400.00公顷;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面积2000.00公顷。

增量指标中的人均城镇工矿用地为79.48平方米/人;亿元GDP耗地量为121.74公顷/亿元。

2、指标执行情况

根据二调成果及其连续变更到2014年的数据调查统计,截止2014年底,土地利用指标执行情况如下:

(1)2014年底,耕地保有量94502.83公顷,已实现规划目标,为现行规划目标的102.61%,超出指标量2402.8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738.33公顷,为规划目标的100.05%,实现规划控制目标;园地面积585.77公顷,为规划目标的53.25%,未实现规划目标;林地面积94617.45公顷,比规划目标多7017.45公顷,实现规划目标;牧草地面积2644.52公顷,为规划目标49.90%,未实现目标。

(2)2014年底,建设用地总规模9455.97公顷,未突破现行规划控制指标,剩余指标144.03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281.60公顷,未突破现行规划控制指标,剩余指标618.40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97.04公顷,完全突破现行规划控制指标,超出97.04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174.37公顷,完全突破现行规划控制指标,超出指标474.37公顷。

(3)2014年底,增量指标中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241.78公顷,未突破现行规划控制指标,剩余指标增量空间144.0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1909.08公顷,未突破现行规划控制指标,剩余增量空间290.9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115.80公顷,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剩余增量空间284.20公顷;土地整治补充耕地2356.65公顷,实现现行规划目标,为现行规划目标的117.83%。

(4)2014年底,人均城镇工矿用地变为88.90平方米/人,突破

现行规划目标;亿元GDP耗地量为63.60公顷/亿元,实现现行规划目标。具体的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如下表所见。

表2-2 纳雍县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执行情况表

单位:公顷

指标名称

2020年2014年

规划执行情况指标属性规划目标实施情况

一、总量指标(公顷)

耕地保有量92100 94502.83

实现规划目标,为规划目标的

102.61%,超出指标量2402.83公顷

约束性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75700 75738.33 实现规划目标,超出规划目标38.33

公顷,为规划目标的100.05%

约束性

园地面积1100 585.77 未实现规划目标,为规划目标的

53.25%

预期性

林地面积87600 94617.45

实现规划目标,为规划目标的

108.01%,剩余指标7017.45公顷

预期性

牧草地面积5300 2644.52 未实现规划目标,为规划目标的

49.90%

预期性

建设用地总规模9600 9455.97 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控制指标

的98.50%,剩余指标144.03公顷

预期性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7900 7281.60 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控制指标

的92.17%,剩余指标618.40公顷

约束性

城镇工矿用地规模1800 1897.04 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控制指标的

105.39%

预期性

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1700 2174.37 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控制指标的

127.90%

预期性

二、增量指标(公顷)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2385.81 2241.78 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控制指标

的93.96%,剩余指标144.03公顷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2200 1909.08 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控制指标

的86.78%,剩余指标290.92公顷

预期性

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400 1115.80 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为规划控制指标

的79.70%,剩余指标284.20公顷

约束性

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2000 2356.65 实现规划目标,为规划控制指标的

117.83%

约束性

三、效率指标(平方米、公顷/亿元)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79.48 88.90 突破规划目标约束性亿元GDP耗地量121.74 63.60 实现规划目标预期性

二、现行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

1、有效地保护了耕地,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纳雍县通过土地用途分区,明确了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为其树立了一道法定的保护屏障,为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的实行提供依据,基本扼制耕地被无休止减少的现象,截止2014年底,全县完成耕地保护目标的102.61%,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100.05%,有效保护了耕地,完成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

2、基本保证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

现行规划实施至今,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进一步促进各行业之间、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基本保障了基础设施、民生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特别是一批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相继建成投入使用。如:厦蓉高速公路、杭瑞高速公路、织金至纳雍铁路纳雍段全线建成通车,坪山水库下闸蓄水,城东新区路网基本建成。城镇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城镇容纳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城乡面貌不断改善。

3、积极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现行规划执行期间,纳雍县通过积极推动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实施,包括工矿废弃地、灾毁地、石漠化土地和农村建设用地等的综合整治以及后备耕地资源的开发,九年间(2006-2014年)完成2356.65公顷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规模,超出了现行规划2000公顷的目标,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充分保证了耕地“占补平衡”的需求。

4、逐步提高了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现行规划实施期间,全县通过旧城改造、取缔低效益企业等方式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2014年末,全县亿元GDP耗地量在2013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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