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文言文注释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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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注释商榷两则

中学语文注释商榷两则

初 中语文苏 教版九年 级上 册 柳 宗元 《 捕 蛇 者 说》 有 一 句 : “ 向吾 不为斯 役 ,则久 已病矣 。 ” 前一 句课本译 注 为 : “ 假使我 不 当 这 个 差 。 向 ,从 前 。 ” 我 认 为 此 句 翻译 尚 可 ,注 释欠 妥 。
上 述 句 子 被 许 多语 法 书 、参 考 书 引 用 ,而 对 “ 向 ” 字 的解 释 不尽 相 同 。 一 般 有 两 种 注 释 。 第 一 种 ,把 “ 向 ” 字 解 释 为 假 设 连 词 ,作 “ 假使 ” 、 “ 如果 ”
讲 。例如 《 中学 文 言实 词手 册》 ( 上海教 育 出版社 ,第4 8 9 页) 《 古汉 语 虚词 手 册》 ( 吉 林 人 民 出 版社 ,第 4 1 8 页) 《 中学 文言 文词典》 ( 福建 人 民出版 社 ,第 3 8 5 页) 《 古 汉 语 常用 字 字 典》 ( 商务 印书馆 ,第2 6 6 页)等等 。 第 二 种 ,把 “ 向 ”字 解 释 为
中的 “ 相 ” 字 , 既 不 应 解 释 为 “ 互相” 、 “ 递相” ,也 不 能 解 释 为 指 代 性 副 词 ,指 代 某 一 人 称 。 须知 , “ 相 将 ” 本 为 一 个 词 ,犹 “ 相与 ” 、 “ 相 共 ”之 义 。孟 浩 然
选》 ( 上海古籍 出版社 ,中编第
飞・ 并 序》 有一 句 : “ 勤心 养公 姥 ,好 自相 扶将 。 ”课 本 注 释 : “ ( 好 自相 扶 将 ) 好 好 服 侍 老 人 家 。扶将 ,这 里是服侍 的意思 。 ”
由 此 注 可 知 :中 学 课 本 解 释 为 兰
集 释》 下册卷 九云 : “ 尝 ,犹若 也 ,假 设 之 词 也 。 ” 又 说 :字 或 作 “ 向” 。 … 尚 ’从 ‘ 向 ’声 , ‘ 尚 ’与 ‘ 尝 ’通 ( ‘ 尝’ ,繁 体 作 ‘ 喾 ’, 从 ’尚 ‘ 声 , 故 ’ 向 ‘ 亦 与 ’尝 ‘ 通。 ” )并引 ( ( 史记 ・ 陈 涉 世 家 赞》: “ 尝 试 使 山 东 之 国 , …… ” 而 《 贾子 ・ 过 秦 》 上 篇 ” 尝试 使 “ 作”试使 “ 来 证 明” 尝 “ 、 ”试 “ 、 ”向 “ 都训” 若 “ 。 因 此 可 以说 : 向 ,假 设 连 词 ,当做 ”假 若 “ 、 ”假 使 “ 解。 今查 泖河东集》 卷十六 ( 上海

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商榷

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商榷

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商榷作者:郑涛来源:《中学语文·教师版》2012年第09期人教版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注释基本上是成功的,在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有些注释也不无可商之处,比如词语当注不注、注释笼统含混、释义明显错误等等,这些疏漏无疑会给广大师生的文言文教与学造成一定的困扰。

本文列举若干有待商榷的文言文注释问题,以供课本修订时作参考。

一、当注不注1.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第一册《鸿门宴》:“范增数目项王。

”按:课本的这一句没有注释,但在实际运用中“数”是个多音字,有多达4种读音,意义纷繁复杂。

而且汉语里也有“数目”一词,读为“数(shù)目”或者“数(cù)目”。

其中“数(shù)目”是指通过单位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多少,如朱克敬《暝庵杂识》卷二:“由督办官绅,逐日考核所收数目,按月榜示通衢。

”还有“事实”之义,如关汉卿《蝴蝶梦》第二折:“休说麻槌脑箍,六问三推,不住勘问,有甚数目,打的浑身血污。

”“数(cù)目”则是细目的意思,谓眼睛细小,如《周礼·考工记·梓人》“锐喙决吻,数目顅脰,小体骞腹,若是者谓之羽属”,孙诒让正义:“《毛诗》释文云:‘数,细也。

’谓细目也。

”不过,课本《鸿门宴》的“数目”,应为“屡次以目示意”之义。

“数”应读作“shuò”,“屡次”义。

一个有如此多义项的词语,课本却没有任何注释,很容易使学生在学习时不明所以。

2.人教版高中语文课本第三册《孔雀东南飞》:“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

”注:“驻足,停步。

寡妇起傍徨,寡妇(听见了)从床上起来,心里很不安定。

”按:“行人”“寡妇”课本均无注,这就容易给文言知识尚不成系统的中学生造成误解,以为“行人”便是路人,“寡妇”就是死了丈夫的女子。

其实“行人”在古汉语中一般指经商、出使、从军等出门在外之人,如《管子·侈靡》“行人可不有私”,尹知章注:“行人,使人也。

高中语文第六册文言文注释商榷数则

高中语文第六册文言文注释商榷数则
带 头 勤 劳 致富
, ,
例姐 当前
,
目前在农 村 实 行 联产 承 包 责任 制 的 基 础 上 出 现 的 专业 户
带头 发 展 商 品

生产
带头 改进生 产技术
是农 村发 展 中 的 新 生事 物
(
应 当 珍惜爱 护
积 极 支持
广大 农 村正 在 深 入 地 宣传贯 彻 中央 8 4 伐
,
l ) 号文件

上高 中
如 果将这 部分 人 转 入 农业 中学 学 习
,

将 成 为一 支 庞 大 的 技术 队 伍
,
在农 中

,
们 除 了继续 学 习基础知 识外 ③ 要重 视发展 粮 业户 要是


主 要学 习 农业 技术 知 识
这将成 为浩浩 荡荡 的农技大 军
,
可 以 成为建 设现 代化农 业 的 骨 干 力 量

《辞 海


与 ” 的 义 项 ②是 三
迟缓不 前 貌 ”

,
并 以 《 涉 江 》本 句为 例
,
课 本依 此说 较 好

,
《 荆 坷 刺 秦 王 》:

微 太子 言

臣 愿 得渴 之


课 本 注:
太 子不 说
,
我 也要
请 求 行动 实




,



,


这样 解
,
,
大致 意 思 虽 也能说 得过 去




解作

高中文言诗文注释商榷

高中文言诗文注释商榷

高中文言诗文注释商榷第一,前人说解是对的,但编者另作新解,而不是糊涂。

《诗经·小雅·采薇》:“我戍未定,靡使归聘。

”语文课本直接翻译为:“我驻守的地方还不安定,没有人可委托去打听家里的消息。

”仔细推敲,其实不合常理,生硬别扭。

为什么说“没有人可委托”呢?就看你委托不委托。

其实前人对此已有正当明确之解释,编者却未采纳。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靡使,本又作靡所。

”清人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中说:“此承上‘我戍未定’言之,言其家无所使人来问,非谓无所使人归问。

”前文已重申“曰归曰归”,说明回家的消息已经报告给了家人,然而至今未归。

我们试推想:家人心急如焚,但由于我驻守的地方还不确定,家人就没地方派人来问。

“靡使归聘”的主语应是家人。

这样才符合诗歌语境。

陶渊明《归园田居(其一)》:“虚室有余闲。

”教材注释“虚室”为“空室”。

不当,难道说房子里是空的吗?是一无所有吗?不是,这里其实是用典。

《庄子·人间世》:“虚室生白。

” 清王先谦《庄子集解》:“司马(司马彪)云:‘室,喻心,心能空虚,则纯白独生也。

’成(成玄英)云:‘观察万有,悉皆空寂,故能虚其心室,乃照真源’”。

按:“虚室”指的是一种澄澈明朗,心无挂碍的心境。

第二,有些地方学生容易误解。

它们应该被注释,但是没有注释。

《诗经·小雅·采薇》:“昔我往矣,杨柳依依。

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依依”教材没有注解。

新版《辞海》:“依依:轻柔貌。

一说隐约可辨貌。

”语义可通,但与下句的“霏霏(纷纷)”不能形成对仗,解释欠佳。

清人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对此解释较为精确,考证也详明。

马氏云:“《韩诗》薛君《章句》曰:‘依依,盛貌。

’《车辖》诗:‘依彼平林’《传》:‘依,茂木貌。

’则‘依依’亦当训盛,与《韩诗》同。

依,殷古同声,依依犹殷殷,殷亦盛也。

”辛弃疾词《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句中,“佛狸”是北魏太武帝拓跋焘的小名,“佛”字该怎么读呢?教材没有注释。

中学文言文注释商榷

中学文言文注释商榷

中学文言文注释商榷作者:田凯黎来源:《文学教育下半月》2020年第08期内容摘要:中学文言文注释经由前辈学者详细考证后编写,作为专用教材对提高中学生的文言文素养有很大的帮助。

但我们仍注意到有一些词的注释值得商榷,本文就中学文言文中的一些词,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做出适当考证和补释。

关键词:中学课文文言文注释文言文是中华悠久历史文化的见证,中学文言文在语文学习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学文言文的学习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文言文素养。

但由于中学生处于文言文接触初级阶段,教材注释的准确性显得更为重要。

本文针对中学语文课本文言文中的注释进行了一些考证,对值得商榷之处提出一点意见。

本文参考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2006年11月第2版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语文》。

1.曰归曰归,岁亦莫止。

[1](《诗经》两首之《采薇》)课文原注“莫”:同“暮”。

高中课文注释对通假字、古今字和异体字没有明确的区分,且注释术语“通”“同”混用,古今字和异体字一律混为通假字。

《说文·茻部》:“日且冥也。

从日在茻中。

莫故切又慕各切。

”[2]“莫”的本义是太阳落在草丛中,表示日暮、傍晚。

后来被假借来作否定性无定代词和否定副词,如《诗经·邶风·北门》:“终窭且貧,莫知我艰。

”[3]随着“莫”字使用频率的增加,为了不至于混淆,在“莫”字下再加形符“日”,用“暮”表示“傍晚”的意思,因此,“莫”和“暮”是一对古今字,高中课本应该对古今字加以说明。

因此正确的解释为:莫,“暮”的古字,原指日落的时候,文中表示年末或一年将尽。

2.不惶启居,猃狁之故。

[4](《诗经》两首之《采薇》)课文原注“启”:跪。

“居”:坐。

先看“启”,《说文·口部》:“開也。

从户从口。

康禮切。

”[5]甲骨文字形,左边是手(又),右边是户(单扇门),因此本义是“开,打开”。

后来引申出“启发”“出发”“启奏”等义。

“启”的义项中无“跪”的含义,课本中解释为“跪”是认为“启”通“跽”,《说文·足部》:“長跪也。

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文言文注释商榷

人教版高中语文教材文言文注释商榷

“ 介词, 替, 给” 。后 省 略 宾 语 “ 我 ”( 项羽 自 称) 。笔 者认 为此 句 把 “ 为” 看 成 介 词是 不 正 确
( 《 后汉书 ・ 仲 长 统传 》 ) 2 .昔饮 于海 , 夏 溷 冬枯 , 自公 感 通 , 瘠沸 生
的。虽然在古 代汉 语 中, “ 为” 字 做介 词意 为 “ 替, 给” 的情况 极为常见 , 如《 论语 ・ 学而》 : “ 吾 日三省吾身 : 为人谋 而不 忠乎?与朋友 交
近的字连用在一起 , 它们表达 的是一个复合的
整体 的意义 , 不能 分别 解释 为两 种不 同 的含 义 , 在这 里湾 和 池 就 属 于 同义 词 连 用 , 应 当解 释 为
池塘 , 而 不能 把 “ 湾” 解 释 为深 , 修饰“ 池” 。
“ 为” 作为动词 , 在古代 , 含义是非常广泛
中心论点 , 然 后 紧 紧 围绕 此 中心 论 点层 层 深 入 的, 随上 下文 的不 同而 附有 临时 的意义 。如 : 同掌 六律 六 同之和 , 以辨天 地 四方 阴阳之 声 , 以
者 商榷 。

二、 王好 战 , 请 以战喻 。
“ 王好战, 请 以战喻。 ” ( 《 寡人之 于国也》 )
“ 请 以战 喻 ” 在高 中语 文教 材 中解 释 为 “ 让 我用
打 仗来做 比喻 ” 。这 里将 “ 喻” 解释为 “ 比喻 ” ,
是犯 了以今 律古 的错 误 。先秦 时代 , “ 喻” 表示
音 为 们 。这 个解 释 是错 误 的 。
从词义上看 , 《 说文解字 》 : “ 湾, 浊水 不流 也。 ” 《 广雅 ・ 释诂三》 : “ 湾, 聚也 。 ” 王念孙 疏 证: “ 湾者 , 水所 聚也。 ” 清代王筠 《 说文句读》 :

初中《语文》教材中的若干注释商榷

初中《语文》教材中的若干注释商榷

教学参考由课程教材研究所、中学语文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编著、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是一套好教材,但其中有关古代诗文的个别注释,其准确性似有可商榷之处,兹就七—九年级课本的几处注释提出一己之见,以就正于专家学者及诸位同仁。

《〈论语〉十则》注③:“[时习]时常地复习。

”(七上44)(“七上”,指七年级上册。

44即第44页。

后仿此。

)按:“时”释为“时常”,可能是袭用朱熹《四书集注》的解释,这是后起的词义。

“时”在先秦是“按时”的意思。

例如:《庄子秋水》:“秋水时至,百川灌河。

”《孟子梁惠王》:“斧斤以时入山林。

”《〈论语〉十则》注⑤:“[殆]有害。

”(七上45)按:殆,危险。

《说文》:“殆,危也。

”例如:《论语卫灵公》:“郑声淫,佞人殆。

”《左传昭公四年》:“晋有三不殆,其何敌之有?”《山市》注!"#:“[乌有]没有。

乌,同‘无’。

”(七上101)按:依训诂惯例:“甲,同乙。

”则甲是乙的异体字。

“甲,通乙。

”则甲是乙的通假字。

“乌”既不是“无”的异体字,也不是“无”的通假字。

只是“乌有”的词义相当于“无”。

“乌有”出自汉代司马相如的《子虚赋》,是虚拟的人名。

后称“无”为“乌有”。

“乌有”即“何有”,如同说“哪里有”“怎么有”。

例如:《聊斋志异画皮》:“在亡之人,乌有定所?”《山市》注②:“[往来屑屑]形容来往匆匆。

”(七上102)按:屑屑,不安的样子。

《广雅释训》:“屑屑,不安也。

”《方言十》:“屑屑,不安也。

秦晋谓之屑屑。

”例如:《汉书王莽传》“晨夜屑屑,寒暑勤勤。

”《伤仲永》注$%&:“[泯(mǐn)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完全。

”(七下38)按:泯然。

消失、灭绝的意思。

《说文》:“泯,灭也。

”《广雅释诂》:“泯,灭也。

”例如:《诗大雅桑柔》:“乱生不夷,靡国不泯。

”《左传成公十七年》:“以亡曹国社稷之镇公子,是大泯曹也。

”“泯然众人矣”,意思是仲永原有的特长消失了,如同平常人一样。

高中语文第四册第五单元中值得商榷的注解

高中语文第四册第五单元中值得商榷的注解

高中语文第四册第五单元中值得商榷的注解人教版新编高中语文第四册第五单元是文言文单元,其中有几处课本注释及教参的注解值得商榷。

在《陈情表》中,“臣欲奉诏奔驰,则刘病日笃;欲苟顺私情,则告诉不许:臣之进退,实为狼狈。

”“告诉不许”,课本注释为“申诉不被允许。

告诉,申诉(苦衷)。

”“申诉”,《现代汉语词典》的注解:①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政党、团体成员等对所受处分不服时,向处理机关或上级机关提出自己的意见。

②诉讼当事人或其他公民对已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法院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联系课文及作者李密的生平,显然对“告诉”的注解是不对的。

那根据古汉语的知识及课文内容以及李密的实际来看,“告诉不许”中的“告”应该是“告退”,“诉”应该是“诉说”。

这样理解,字顺文从,符合课文内容,符合李密当时的生活实际。

另该文中的“庶刘侥幸,保卒余年”,课本注释为“或许能够使刘氏侥幸地寿终。

卒,终。

”将“庶”注解为“或许”,联系上下文及生活实际,显然是不对的。

那根据上下文及作者李密当时的心情,“庶”应该是“希望”的意思。

在古汉语中,“庶”本有“但愿,希望”之义,如《出师表》中的“庶竭驽钝(希望竭尽自己的微薄才力)”。

这样理解,便文从字顺。

在《祭十二郎文》中,“几何不从汝而死也?”句中“几何”,课本注释为“多少(日子)。

意指过不了多久。

”教参及其它一些资料将这句译为“过不了多久就要随你死去了。

”表面看好象也还顺当,其实是有问题,值得推敲的。

①“几何”是“指过不了多久”,那“几何不”是怎么译成“过不了多久”的?②“几何不从汝而死也?”句末是问号,明明是一个问句,又怎么变成一个“过不了多久就要随你死去了”的陈述句的?显然,课本的注释及教参的翻译都牵强附会。

那该怎样去理解呢?①“几何∕不从汝而死也?”应读成“几∕何不从汝而死也?”②“……也?”不能译成陈述句,应理解为疑问句。

“几”本有“几乎”、“差不多”的意思,“何不”本有“可以”的意思,“也”在疑问句末,本表疑问,有“呢”的意思;那全句就该译为“几乎可以(就要)随你而死了呢?”同理,后面的“其几何离?”应读成“其几∕何离?”译为“那几乎有什么分离?”课本对“其几何离?的注解及教参对“其几何离?的翻译,都违背了“其几何离?是反问句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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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之一:陶渊明《桃花源记》:“既出,得其船,便扶向路,处处志之。

”其中“志”字,古文注译本都解释为“作标志”之类的意思。

如郭锡良等《古代汉语》注:“志:作标记。

”阴法鲁主编的《古文观止译注》注:“志:记,这里指作标志”。

如果渔人是在道路上行走,处处作标志是容易做到的,合情合理。

可是,文中已写明“得其船”,也就是说不是在道路上行走,而是划船走水路。

这样,处处作标志恐怕就不是容易做到的了。

他每作一次标记,不可能在水中做标记,必须得把船靠岸,停下,再下去作记号。

大家试想如果是你在行船你会这么做吗?还不如直接在心里默默记住。

作为经常从事捕鱼的人,这样的事情应该是习惯性动作,不会愚蠢地不断停船下去做记号。

所以,将“志”解为“作标志”之类是不合情理的。

“志”在古代汉语中除去“作标记”之类的意思以外,还可作“记”解,如《辞源》修订本“志”的第三义项是:“记识事物。

通‘识’、‘誌’。

……”《辞海•语词分册》释“志”说:“记,记在心里……”根据“志”的词义和《桃花源记》所写的内容,“处处志之”的“志”应是“记识事物”、“记在心里”的意思。

原文那几句是说:渔人从桃花源里出来,找到自己的船,划船而归,他在归途中心里记下河边可作标志的景物。

例之三:苏轼《赤壁赋》:“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

”周大璞等《古文观止注译》译为:“寄托蜉蝣一般的短暂生命在天地之间,渺小得像大海里的一粒小米。

”王力主编的《古代汉语》注释说:“这是说人在宇宙中小得像大海中的一颗小米粒”。

阴法鲁主编的《古文观止译注》将“粟”译为“谷粒”。

苏轼的话后来演变出成语“沧海一粟”。

“粟,嘉谷实也。

”——《说文》本义:粟子,谷子“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汉·贾谊《论积贮疏》“马之千里者,一食或尽粟一石。

”——唐·韩愈《杂说》“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

”——李斯《谏逐客令》只要认真想一想,我们就会发现这样解释不妥当。

大海并不是农田,海里不生长谷子,哪里来的谷粒、米粒?成语有“九牛一毛”、“大海中的一滴水”,因为牛身上有毛,大海中有水,所以我们没觉得不妥。

大海与米粒根本没有内在联系,将二者扯在一起,是不合情理的。

实际上,“粟”由谷粒之类的意义可引申为指颗粒如粟之物。

沙粒如粟,故粟可以指沙。

《山海经•南山经》:“英水出焉,西南流注于赤水,其中多白玉,多丹粟。

”郭璞注云:“细丹沙如粟也。

”《实用大字典》“粟”的第四义项是“沙也”。

《康熙字典》“粟”字条也有“沙谓之粟”的解释。

据此,“沧海一粟”当是说大海中的一粒沙。

例之一:①《出师表》:“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

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②“臣不胜受恩感激。

”按:两句中的“感激”教材都没有注释,很可能认为不需要注解,大家对感激这个词太熟悉不过了。

教师教学用书中此句的译文是:“接连三次到草庐来访看我,征询我对时局大事的意见,因此我深为感激,从而答应为先帝驱遣效力。

” 而这就是个错误了。

《辞海》:“感动,激发。

”《辞源》:“有所感受而情绪激发。

现一般用为衷心感谢的意思。

”对于此句中的“感激”,《昭明文选》吕延济注:“感三顾之重,内激于心。

”诸葛亮感于刘备三顾之恩,而心存激奋之情也,确属实情。

可见“感激”并不是现代汉语“感激”的意思,而是单音词“感”“激”的连用。

感,动人心也。

——《说文》;感而遂通,天下之故。

——《易·系辞》。

虞注:“动也。

”本义:感动,思想感情受外界事物的影响而激动。

引申义有感动、感化、感怀、感应、感念、感触、感谢、感慨、感伤、感叹、感染、感奋、思念、迷惑等。

激,水碍袤疾波也。

——《说文》。

本义:水势受阻遏后腾涌或飞溅。

引申义有迅疾,猛烈,激昂,激烦,激愤,激动,激越等。

在历史时代大致相同的作品里,“感激”多为两单音词连用,它们各自保留着原来的意义。

如:《汉书·淮南王传》:“其群臣宾客,江淮间多轻薄,以厉王迁死感激安。

”句中“感激”指感触激愤。

这是淮南王刘安的宾客用其父淮南厉王遭贬谪而死的事实来挑动刘安的内心,使他感触而激愤。

又如:《晋书·祖狄传》:“大功不遂,感激发病。

”句中的“感激”指“感怀激愤”,因此生病。

作为两单音词的连用,在形式上还比较自由,因此“感激”有时也作“激感”,如:《汉书·孝武李夫人传》:“既激感而心遂兮,包红颜而弗明。

”句中“激感”意为激动感慨。

就是在时代略晚的作品中,“感激”还有属于两单音词连用的情况。

如:唐杜甫《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序:“(张旭)自此草书长进,浩荡感激。

”句中“感激”指感奋激越。

与上述例句相同,《出师表》里的“感激”也是两单音词的连用,指内心的感念和激动。

例之二:《出师表》:“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按:句中“痛恨”教材亦未加注,很可能认为与现代汉语意思相同。

其实这里的“痛恨”也是单音词“痛”与“恨”的连用。

痛,病也。

——《说文》;坎为耳痛。

——《易·说卦》。

本义:疼痛。

引申义:〈动〉痛恨,痛惜,痛惋。

〈形〉痛苦,身体或精神感到非常难受。

〈副〉极;甚;尽情;深切地。

恨,怨也。

——《说文》。

本义:怀恨在心,怨恨,后又有遗憾;后悔,悔恨,怨恨等义。

这里“恨”的意思是“遗憾”,“痛”则是副词,形容程度的强烈。

这类用法也是古书里常见的。

“恨”表示遗憾的用例如:《汉书·苏武传》:“子为父死亡所恨。

”---“亡所恨”即没有什么遗憾。

《报任安书》:“恐卒然不可为讳,是仆终已不得舒愤懑以晓左右,则是长逝者魂魄私恨无穷。

”---“私恨”指内心私下里的遗憾。

《史记·萧相国世家》:“臣死不恨矣! ”《汉书·王嘉传》:“故死者不抱恨而入地,生者不衔怨而受罪。

”《史记·魏公子列传》:“公子恨之复返。

”《出师表》:“叹息痛恨。

”《归去来兮辞》:“恨晨光之熹微。

”“痛”作为程度副词的用例如:《汉书·刘向传》:“其言多痛切,发于至诚。

”---“痛切”即极其恳切。

痛疾(深切地憎恨)、痛警(深切地警戒)、痛口(极口。

口不停声的样子)、痛杖(狠狠地杖击)、痛决(犹痛打)、痛砭(狠狠地用石针扎皮肉治病)、痛辱(极大的耻辱)、痛杀(尽力冲杀或围歼狠狠地击杀)、痛毁(彻底毁坏)、痛歼(彻底歼灭)、痛矫(彻底矫正)、痛涤前非(彻底涤除以前所犯的错误)、痛悔(彻底悔恨)。

例之一:杜甫诗《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其中“屋漏”二字历来被解释为屋子漏雨。

如《杜甫草堂诗注》就说:“床头的屋顶漏雨,使整个卧室没有一点干的地方”。

语文教学参考书也说:“大雨屋漏床湿,夜不成眠……”《唐诗选注》也说“床头屋漏,雨水沾湿被褥”。

这样解释,在字面上似乎没有问题,但我在学这首诗的时候,却总是想不通。

既然是大风卷走了“屋上三重茅”,那大雨之时怎么会只是床头漏雨而别处不漏呢?如果只是床头漏雨,那么湿的地方就只是床头,不能说是“使整个卧室没有一点干的地方”。

再说,只床头漏雨,还可以把床移动一下,躲开漏雨的地方,用容器接住漏雨,也不用遭遇整晚上睡不好的情况。

“屋漏”二字,现在看通俗易懂,连小学生也知道是屋子漏雨。

可见这里我们的好好考证一下。

根据一些工具书的释义,“屋漏”首先是一个名词,它是屋内西北角的特定名称。

《辞源》“屋漏”条的第一个义项是:“房子的西北角。

古人设床在屋的北窗旁,因西北角上开有天窗,日光由此照射入室,故称屋漏。

《尔雅•释宫》:“西南隅谓之粤,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北隅谓之宦,东南隅谓之窔。

”古代室内西北隅施设小帐,安藏神主,为人所不见的地方称作“屋漏”。

《诗·大雅·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

”毛传:“西北隅谓之屋漏。

”《礼•中庸》‘尚不愧于屋漏’,唐孔颖达疏:‘言无人之处,尚不愧之,况有人之处,不愧之可知也。

言君子无问有人无人,恒能畏惧也。

”郑玄笺:“屋,小帐也;漏,隐也。

”后即用以泛指屋之深暗处。

宋张世南《游宦纪闻》卷四:“发人隐恶,虽亏雅道,亦使暗室屋漏之下有所警。

”明李东阳《土室》诗:“古人戒屋漏,所贵无愧色。

”清吴炽昌《客窗闲话初集·俞生》:“汝为儒士,暗室屋漏,犹当谨慎,岂可放肆於大道之旁乎!”本诗中的“屋漏”也当是室内处所之名,指屋子的西北角。

可见对于诗的理解不能因为它短小而忽视它当中存在的古代传统文化知识,应当借助工具书予以详细的研究,而不应该随着教科书的思路,一路错下去,有疑问也草草了之。

《过秦论》:“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叩关而攻秦。

”课文注:“叩关:攻打函谷关。

叩,击。

”①《过秦论》版本出处甚多,其中较好的有《史记·秦始皇本纪)《汉书·项籍传》和梁萧统《文选》。

而课文“选自贾谊《新书》,个别字句依《史记》和萧统《文选》改”。

贾谊《新书》早已失传,今本是后世好事者从《史记》《汉书》辑录而成,“所载之文割裂其章段,颠倒其次序,而加以标题,殊瞀乱无条理”。

⑦而今存最早者是明刻本,又经“明人追改”,已非其旧观。

③所以,《过秦论》选用《新书》版本,则是疏于捃择。

查《新书》“叩关”作“仰关”,课文编纂者盖据《史记·秦皇始本纪》、《文选》李善注本改为“叩关”的。

但是,李善注引或说:“叩,或作仰,言秦地高,故曰仰攻之。

”其两存之,采取谨慎的态度。

《文选》六臣本作“仰关”,刘良注:“言诸侯与兵于秦什倍,百万仰函谷关。

关高,故云…仰攻‟也。

”《汉书·项籍传》也作“仰关”,颜师古注:“秦之地形高,而诸侯之兵欲取关中者皆仰向,故云…仰关‟也。

今流俗书本仰字作叩,非也。

”说明“叩”是错别字。

仰的古字作“印”,讹为“叩”。

仰,是向的意思。

课文依据《史记》是误改。

《氓》:“氓之蚩蚩,抱布贸丝。

”课文注:“抱布贸丝:拿布来换丝。

”④这条注释问题甚多。

“布”是什么东西?课文虽然没有说明,盖理解为“麻布”或“丝帛”之类的纺织成品。

“抱布贸丝”,是用成品换原料。

《诗经》旧注有西汉初毛亨的《诗故训传》,东汉末郑玄的《诗笺》和唐初孔颖达的《正义》。

读《诗经》需要参考这三家注。

毛亨《传》:“布,币也。

”郑笺:“币者,所以贸买物也。

季春始蚕孟夏卖丝。

”说明汉人以“布”为“币”,没有看做纺织成品。

孔颖达《正义》说:“布,泉也。

其藏曰泉,其行曰布。

取名于水泉,其流行无不遍。

《檀弓》注云:…古者谓钱为泉布,所以通布货财,泉亦为布也。

”‟布,即是市场上流通的货币的别名。

春秋战国之世有“爱布”“刀布”“郢布”等,时见出土于春秋战国之古墓。

毛、郑、孔是正确的。

《尔雅·释言》:“贸,买也。

”贸是“买卖”“交易”而非“交换”。

抱,别有怀藏之义。

《类篇·手部》:“抱,怀也。

”《文选》班彪《北征赋》:“游子悲其故乡,心怆恨以伤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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