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劳动法赔偿金最高赔几个月

劳动法赔偿金最高赔几个月1. 引言劳动法赔偿金是指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以补偿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劳动法规造成的劳动者损失的金钱。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时,有权获得一定数额的赔偿金作为经济上的补偿。
然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法赔偿金并非没有限制,其赔偿的最高额度也受到一定的限制。
2. 劳动法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劳动法赔偿金的计算方法是按照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发生的情况来确定的。
一般而言,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赔偿金 = 基本工资 × 本单位工龄倍率 × 劳动者工龄。
其中,基本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最后一个工资周期内的平均工资,本单位工龄倍率是用来调整基本工资的系数,劳动者工龄指的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由于劳动法赔偿金的计算方法较为复杂,具体的计算需要考虑到不同情况下的具体因素,例如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工龄等。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会参考相关的劳动法规定或者请教专业人士,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3. 劳动法赔偿金的最高赔偿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后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而关于劳动法赔偿金的最高赔偿期限,在该法第四十一条没有明确规定,只是简单地强调了劳动法赔偿金的支付义务。
然而,根据相关劳动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解读,劳动法赔偿金的最高赔偿期限一般是以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作年限的倍率为依据。
具体而言,按照最高赔偿期限的设定,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倍数的基本工资作为赔偿金。
4. 劳动法赔偿金最高赔几个月的具体情况在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下,劳动法赔偿金最高赔几个月是有一定限制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作年限的倍率来决定劳动法赔偿金的最高赔偿期限。
根据一般的规定和惯例,劳动者通常能获得的最高赔偿期限是:第一年至第十年,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一个月工资;第十一年至第二十年,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二个月工资;超过二十年以上,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三个月工资。
销售合同赔偿限制条款怎么写

---销售合同赔偿限制条款撰写指南在签订销售合同时,合理设定赔偿限制条款对于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份详细的赔偿限制条款撰写指南,旨在帮助合同双方明确责任与权益。
一、明确违约情形1. 定义违约:首先,应明确合同中“违约”的具体含义,包括但不限于延迟交货、货物质量不合格、未按约定履行售后服务等。
2. 列举违约情形:详细列举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形,如卖方未按期交货、买方未按时付款、货物损坏等。
二、赔偿范围1. 直接损失:明确赔偿范围应包括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货物本身的价值、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
2. 间接损失:对于因违约导致的间接损失,如利润损失、信誉损失等,应设定合理的赔偿上限。
3. 违约金:根据违约情形,可以约定违约金比例或固定金额,作为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
三、赔偿额度1. 赔偿上限:设定赔偿总额的上限,以防止违约方因赔偿金额过高而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
2. 阶梯赔偿:针对不同违约情形,可以设定不同的赔偿阶梯,以体现违约程度与赔偿金额的对应关系。
四、赔偿程序1. 违约通知:约定违约方在发生违约行为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损失。
2. 协商解决: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事宜,如协商不成,可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五、免责条款1. 不可抗力:约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2. 不可预见因素:对于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的违约,可设定一定的免责范围。
六、其他注意事项1. 公平合理:赔偿限制条款应公平合理,避免出现一方过分受益、另一方过度受损的情况。
2. 合法合规:赔偿限制条款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条款违法导致合同无效。
3. 专业咨询:在撰写赔偿限制条款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个简化的赔偿限制条款示例:赔偿限制条款1. 本合同中“违约”指卖方未按期交货、货物质量不合格、买方未按时付款等情形。
2. 因违约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货物本身价值、运输费用、仓储费用等,由违约方承担。
工程设计合同赔偿上限

工程设计合同赔偿上限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设计阶段是整个项目能否成功实施的关键。
为了保障工程质量和进度,同时减少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设计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需要签订详尽的工程设计合同。
其中,对于可能出现的设计失误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赔偿责任的上限。
工程设计合同中应明确设计服务的范围、标准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设计单位需承诺其提供的设计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
同时,建设单位也应当保证提供准确、完整的项目信息,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用。
重点突出设计责任的赔偿条款。
在合同中,双方可以协商设定一个赔偿上限,即设计单位因设计失误造成建设单位损失时,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这一上限通常基于设计费用的百分比来定,或者是一个固定的金额。
设定赔偿上限的目的是限制设计单位的潜在赔偿责任,同时也让建设单位有一个明确的预期。
例如,合同中可以规定:“若因设计单位的过失导致工程设计不符合约定的标准和要求,从而造成建设单位经济损失的,设计单位应负责修复、重新设计直至满足要求;如无法通过修复或重新设计解决问题,则应根据实际损失向建设单位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的总额不得超过设计费用的50%,或双方另行约定的金额。
”合同还应当包括设计变更和追加工作的费用处理方式。
如果项目中途发生变更,导致设计工作量增加,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追加费用。
任何设计变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一部分。
公正客观的原则要求合同中的条款必须公平合理,不应偏袒任何一方。
在确定赔偿上限时,应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规模、复杂度以及潜在的风险。
同时,合同还应包括争议解决机制,以便在出现分歧时能够高效、公正地处理问题。
运输合同赔偿限额

运输合同赔偿限额本合同目录一览1. 赔偿限额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赔偿限额的定义1.2 适用范围2. 赔偿限额的计算方法2.1 货物损失赔偿限额的计算2.2 货物损坏赔偿限额的计算2.3 货物延误赔偿限额的计算3. 赔偿限额的调整3.1 调整的条件和程序3.2 调整的计算方法4. 赔偿限额的支付方式4.1 货物损失赔偿限额的支付方式4.2 货物损坏赔偿限额的支付方式4.3 货物延误赔偿限额的支付方式5. 赔偿限额的适用时间5.1 货物损失赔偿限额的适用时间5.2 货物损坏赔偿限额的适用时间5.3 货物延误赔偿限额的适用时间6. 特殊情况下的赔偿限额6.1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赔偿限额6.2 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的赔偿限额7. 赔偿限额的争议解决方式7.1 双方协商解决7.2 提交第三方调解7.3 法律途径解决8. 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赔偿限额处理8.1 合同解除时的赔偿限额处理8.2 合同终止时的赔偿限额处理9. 保密条款9.1 保密信息的定义和范围9.2 保密责任的承担和期限10.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0.1 法律适用10.2 争议解决方式11. 合同的签订、生效和终止11.1 合同的签订11.2 合同的生效11.3 合同的终止12. 其他条款12.1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2.2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12.3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3. 附件13.1 货物运输保险条款13.2 货物运输路线及时间表14. 签署页14.1 甲方签署页14.2 乙方签署页第一部分:合同如下:1. 赔偿限额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赔偿限额的定义赔偿限额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因运输公司原因导致货物损失、损坏或延误时,运输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赔偿限额适用于运输公司运输的所有货物,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货物、散装货物、危险品等。
2. 赔偿限额的计算方法2.1 货物损失赔偿限额的计算货物损失赔偿限额根据货物的保险价值或者实际价值计算。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索赔上限

建设工程合同工期索赔上限探析工期索赔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一种类型,主要是指由于非承包商原因导致工程进度延误,从而引发的一方要求对方承担延期损失的权利主张。
在实践中,工期索赔的额度和上限问题是当事人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对工期索赔上限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一、工期索赔的上限原则1. 实际损失原则:工期索赔的上限应当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包括因延期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额外工程费用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间接经济损失主要包括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如租赁收益、销售收益等。
2. 可预见性原则:工期索赔的上限应当以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预见的损失为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失,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对于合同签订时无法预见的损失,当事人无法承担相应的合同责任。
3. 因果关系原则:工期索赔的上限应当以延期事件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为依据。
当事人应当证明延期事件是导致损失的直接原因,从而确定索赔的上限。
对于非延期事件导致的损失,当事人无法据此向对方主张工期索赔。
二、工期索赔的上限计算方法1. 实际费用法:根据实际损失的计算结果确定工期索赔的上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等;(2)计算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如租赁收益、销售收益等;(3)将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相加,得到总损失;(4)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公平原则,确定工期索赔的上限。
2. 预期利益法:根据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计算工期索赔的上限。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计算工程进度延误导致的预期利益损失,如租赁收益、销售收益等;(2)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公平原则,确定工期索赔的上限。
三、工期索赔上限的确定因素1. 合同条款: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工期索赔上限的约定是确定工期索赔上限的重要依据。
上海赔偿金的上限

上海赔偿金的上限摘要:一、上海赔偿金概述二、上海赔偿金的上限标准三、影响赔偿金上限的因素四、如何应对赔偿金上限问题五、结语正文:一、上海赔偿金概述赔偿金是指在合同、侵权行为或其他法律关系中,因一方违反义务或侵权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损失,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在上海,赔偿金的上限受到一定规定,以保障受损方的合法权益。
二、上海赔偿金的上限标准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上海赔偿金的上限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一般赔偿金:按照实际损失的30%计算,但最高不超过5万元。
2.惩罚性赔偿金:按照实际损失的1至3倍计算,但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精神损害赔偿金:一般不超过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上限标准仅作为参考,具体赔偿数额还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损失程度、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
三、影响赔偿金上限的因素1.过错程度:过错程度严重的当事人,赔偿金上限可能较高。
2.损失程度:损失越大,赔偿金上限可能越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同法律法规对赔偿金上限有不同的规定,需结合具体案件判断。
4.合同约定:如合同中有关于赔偿金上限的约定,需按照约定执行。
四、如何应对赔偿金上限问题1.充分了解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理估算赔偿金上限,以便在纠纷中争取合法权益。
2.收集证据:在纠纷发生时,及时收集损失证据、过错证据等,为索赔提供支持。
3.协商谈判:在纠纷处理过程中,积极与对方协商谈判,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4.诉讼:如协商无果,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判决赔偿金数额。
五、结语了解上海赔偿金的上限及影响因素,有助于在纠纷发生时合理争取赔偿。
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充分利用法律法规,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赔偿上限
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赔偿上限我们要明白赔偿上限条款的意义所在。
在设计合同中规定赔偿上限,是为了明确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能够获得的最大赔偿额度。
这样的约定有助于避免无休止的索赔和争议,同时也能促使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保持更高的责任感和专业水准。
我们来具体看一个赔偿上限的范本内容:《工程建设设计合同赔偿上限条款》一、若因乙方(设计方)的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出现重大错误或遗漏,造成甲方(建设方)损失的,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 设计错误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2. 由于设计变更增加的成本,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3. 其他由此产生的合理费用,合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二、上述赔偿上限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60%,且不包括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
三、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准确的现场资料或其他必要信息,导致设计错误或延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四、双方应在发现可能引发赔偿的情形时,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进行处理。
五、本条款所述的赔偿上限,不限制任何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追求的其他救济措施。
通过上述范本,我们可以看到,赔偿上限的设定既保护了甲方的利益,也考虑到了乙方的实际情况和责任限度。
在实际的合同谈判中,双方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风险评估,合理设定赔偿上限,并在合同中明确列出。
值得一提的是,虽然赔偿上限为双方提供了一定的保障,但最好的风险管理仍然是选择信誉良好、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并通过有效的沟通和管理,确保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此基础上,合理的赔偿上限设置,将更加稳固双方的合作基础,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共同推动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完成。
苏州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限额
苏州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限额根据苏州市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雇主需支付劳动者相应的补偿金。
然而,苏州市也对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支付进行了限额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苏州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限额以及相关条款。
首先,根据苏州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若劳动者年工资不超过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补偿金支付不得低于法定月份工资的两个月。
而若劳动者年工资超过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其补偿金支付的标准是法定月份工资的一个月。
其次,苏州市对于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限额还有具体的数额规定。
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苏州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实施细则》中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苏州市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最高标准为30000元。
当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无论其年工资超过还是不超过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其补偿金的最高限额均为30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苏州市对于劳动合同的补偿金限额是一个上限标准,雇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支付较低的补偿金。
然而,若雇主选择支付低于法定标准的补偿金,应当提前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在解除劳动合同前取得其同意。
此外,苏州市还规定了劳动合同补偿金的支付时间。
根据《苏州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实施细则》中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若劳动者提前一个月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在劳动合同解除之日或者提前解除通知到期之日起15日内支付。
若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时间少于一个月的,补偿金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
而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支付。
综上所述,苏州市对于劳动合同补偿金的限额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劳动者年工资是否超过当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年度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也有所不同。
此外,苏州市对于补偿金的最高限额为30000元。
雇主在支付补偿金时,应当与劳动者进行协商,并且按时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一般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一般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违约赔偿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违约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违约责任
1.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约定方式履行,则视为违约。
1.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如未能按时或按约定方式履行,则视为违约。
第二条违约赔偿责任
2.1 甲方如因违约行为导致乙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2 乙方如因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赔偿金额应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第三条赔偿计算方式
3.1 直接损失的计算方式为:受损方为了恢复原状所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违约行为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
3.2 间接损失的计算方式为:受损方因违约行为而导致的其他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损失、声誉损失等。
第四条赔偿限额
4.1 甲方应承担的赔偿限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____%。
4.2 乙方应承担的赔偿限额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总金额的_______%。
第五条赔偿方式
5.1 赔偿款项应在违约责任确认后的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受损方。
第六条其他约定
6.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约定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6.2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赔偿金上限
建设工程合同赔偿金上限我们要明确何为“赔偿金上限”。
简而言之,这是合同双方约定的,一方因违反合同而需向对方支付的最高赔偿金额。
这个上限的存在是为了防止违约方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同时也促使双方更加谨慎地履行合同义务。
我们通过一个虚构的建设工程合同案例来具体分析赔偿金上限的应用。
假设A公司与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总价值1000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
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如因公司原因导致工程延期交付,公司将按照未完成部分工程造价的5%支付违约金给A公司,但赔偿金的上限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这样的条款设置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首先是赔偿金的计算基础,即未完成部分工程的造价,这需要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计算。
比例的确定通常依据行业标准和项目风险评估来设定,这里以5%为例。
赔偿金上限的设定应考虑到合同总额及可能遭受的最大损失。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果公司延期交付,A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但是,即使A公司的实际损失超过了合同约定的10%(即100万元),根据合同条款,公司也只需支付最多100万元的赔偿金。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有了赔偿金上限的规定,但实际操作中仍需遵循合理性原则。
如果公司延期的行为给A公司造成了巨大损失,而这一损失远超于合同中规定的赔偿金上限,那么A公司有权要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更高的赔偿金额。
因此,赔偿金上限并非绝对的限制,而是在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控制手段。
为了避免纠纷的发生,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列出可能导致违约的情况以及对应的赔偿标准,这样有助于双方在出现问题时能够快速准确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建设工程合同中的赔偿金上限条款是平衡双方利益、防范风险的一种重要手段。
通过合理设计此类条款,可以有效避免因违约导致的经济损失,并为合同执行提供法律支持。
当然,具体情况还需结合实际工程和法律环境进行细致考量,以确保合同的公平性和实施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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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赔偿的额度上限是多少
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二、怎么计算合同违约金
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内容的分析介绍,我们知道在合同违约赔偿中,法律规定的赔偿额度上限为实际损失的130%。
如果实际损失低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的话,则可以适当的降低一些赔偿。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130%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
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一、《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
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
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