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合集下载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及其预防-精品文档资料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及其预防-精品文档资料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产生的可能性及其预防自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全球发生了多次金融危机,每次金融危机的表现虽然各不相同,但结果都给当事国经济造成了巨大的破坏,始发于 2007 年初的金融危机正在冲击美国乃至全球金融市场并进一步危及全球经济,为防止危机深化和维持市场信心,美联储、欧洲中央银行以及英国、加拿大、瑞士等多国中央银行都对金融市场投放了大量的流动性资金。

但美国经济短期进入衰退几成定局。

在金融全球化的今天,我国的金融市场作为全球金融市场的一员,金融危机的蔓延效应使我国无可避免的要面对外来金融风险的冲击,如何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当前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系统性金融风险识别及相关理论(一)概念及特征系统性金融风险( systemic financial risk ) 是与个别金融风险相对应的一个范畴。

Bandt & Hartmann(2000) 认为,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的不利消息即金融机构的倒闭、金融市场的崩溃等事件对其他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带来的冲击。

CrOckett ( 1997)对系统性金融风险作了如下解释:系统性金融风险是“由于金融资产价格的异常、剧烈波动,或由于许多经济主体和金融机构负担巨额债务及其资产负债结构趋于恶化,使得它们在经济冲击下极为脆弱,并可能严重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因此,可以将系统性金融风险看作是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而金融危机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充分暴露,并产生全局性的重大损失和破坏性的结果。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与整个系统的整体健康或结构相连的风险,它往往是系统中积聚了大量的风险因素以至无法处理造成的,具有宏观性,较强的外部性、极强的蔓延效应以及极大的破坏性等特征,系统性风险通常会危及国家利益和主权信用。

而个别金融风险仅仅涉及参与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并不具有宏观性、蔓延性的特征。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的理论1.“囚徒困境”理论。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金融风险也成为了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严峻挑战。

系统性金融风险一旦发生,将给整个经济体系带来严重的冲击,甚至可能引发金融危机。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提出一些关于如何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以期为相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一些借鉴。

一、建立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一个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是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基础。

当前,我国金融监管体系已经建立了银行、证券、保险等多个监管机构,但在跨市场、跨机构的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方面还存在不足。

需要进一步强化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建立统一协调的金融监管平台,加强对跨界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监管,提高监管的全面性和协同性。

二、强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这给金融风险的防范带来了挑战。

需要从制度设计和监管执法上加强对金融产品的审慎监管,对高风险、高杠杆的金融产品进行限制或禁止,保证金融产品的稳健性和透明度。

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能力,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对风险的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

三、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宏观审慎监管宏观审慎监管是指对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进行全面监测和识别,并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加以控制。

当前,我国宏观审慎监管机制还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系统性风险的监测和预警能力较弱。

需要加强对金融体系的宏观监测和评估,建立系统性风险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预警系统性风险,采取相应的政策措施进行干预。

四、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和风险防范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开放和国际经济的深入一体化,国际金融合作和风险防范也日益重要。

当前,全球金融市场的风险相互关联,国际金融合作和风险防范已经成为各国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

我国应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和国际监管机构的合作,共同制定全球金融风险防范政策,构建全球金融稳定的合作框架,提高国际金融风险的防范能力。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建议【摘要】我国面临着严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挑战,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至关重要。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加强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强化国际金融合作,建立完善的应急机制。

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需要多方合作,预防胜于救助,持续改进金融监管政策措施。

只有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才能有效应对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

【关键词】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金融监管体系、风险管理能力、信息披露透明度、国际金融合作、应急机制、预防、改进监管政策、多方合作、救助、重要性。

1. 引言1.1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严峻挑战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整体性遭遇极端冲击时的潜在风险,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破产、市场失序、经济衰退等严重后果。

这种风险不仅能够在金融领域内迅速蔓延,还可能危及整个国民经济的稳定。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严峻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潜在性和传染性。

金融市场的复杂性和相互联系性使得风险能够在短时间内迅速扩散,且一旦发生,可能波及多个金融机构和市场,甚至影响整个经济运行。

系统性金融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和非线性特征。

金融市场的变化往往是非线性的,预测难度大,加之金融市场的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众多,系统性风险的爆发更加难以预测和控制。

系统性金融风险受到内部因素和外部影响的双重影响。

金融机构的经营管理决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宏观经济政策等都会对系统性风险的产生和发展产生影响,这种内外双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系统性金融风险更加复杂和难以防范。

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严峻挑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

只有充分认识到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特点和危害,才能更好地制定应对策略,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1.2 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加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的重要性在当前国际金融市场不断变化和全球化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

我国的金融风险现状及对策

我国的金融风险现状及对策

我国的金融风险现状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体系也面临了越来越多的风险。

就目前的形势而言,我国的金融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系统性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为了防范和控制这些风险对经济发展的不利影响,应采取一系列的对策。

一方面,要建立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金融市场秩序,严格监管金融产品的创新和销售,加强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和监测,确保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此外,还要加强对金融创新的监管,防范金融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并提高金融监管的科技化水平,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高风险识别和监测的能力。

另一方面,要完善金融市场体系,提高金融市场的服务水平和效率。

加强金融市场的法制建设,建立健全透明、公平、有序的市场规则,完善金融产品的发行和交易制度,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效率。

此外,要加强金融市场监测和预警机制的建设,及时发现和应对金融市场的异常波动,防范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同时,要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定价,提高金融机构对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

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强对债券市场的监管,防范信用风险的传导。

加强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提高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能力,防范资金迅速撤离引发的风险。

此外,还要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管理,提高风险定价的准确性,提高金融机构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

此外,还要加强金融合规和内部控制建设,提高金融机构自身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

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的监管,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体系,防范金融机构因违规操作引发的风险。

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意识培养,推动金融从业人员加强风险管理和风险防范的能力建设。

最后,要加强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控和协调,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稳定宏观经济环境,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减少金融风险的发生和传播。

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不断壮大,在避免金融风险方面,政府和市场都有着很大的责任。

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市场的基本原则之一,需要政府和市场齐心协力来达到。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由于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或者金融市场本身的结构性问题,导致的全局性风险问题,一旦发生,将会对整个金融系统乃至整个经济社会带来灾难性的影响。

为了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加强监管、提高风险意识、健全市场机制等方面的工作。

首先,加强金融监管是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基础。

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规范行业的发展,确保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防止金融机构出现系统性问题。

监管部门还应当积极进行监管创新,针对金融市场的新动态、新现象和新业态,及时调整监管政策和监管手段,并加强跨境金融监管,形成国际监管体系,防止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传导和蔓延。

其次,提高市场参与者的风险意识也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措施。

金融市场参与者应当了解风险和收益的关系,以及风险的来源与化解方法。

投资者需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投资风险管理,避免因盲目跟风而导致的系统性问题。

再次,健全市场机制也是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必要举措。

对于金融服务项目,应当建立合适的市场机制,健全金融市场的交易规则、制度和机制,并提升市场运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以保持市场竞争的良性循环。

此外,还需完善金融服务供给与金融需求的协调机制,建立市场反馈机制,从源头上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综上所述,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需要监管部门、金融市场参与者和市场机制三方的合力,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风险意识、健全市场机制等综合手段的运用,才能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金融业是一个风险很大的行业,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就会危及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下面准备整理的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措施探究的范文,供大家阅读借鉴。

现如今,以风险控制为基调的金融安全,已成为当今一国经济安全与国家安全的重要标志。

金融风险作为一种客观经济现象,其产生既有金融业自身的原因,也有金融业之外的原因。

应该从建立金融风险预警系统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入手,改进金融监管机构对金融风险的监控水平、强化金融机构的行业自律;对金融风险进行有效的防范与化解。

一、金融风险及特性一金融风险的概念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主体从事货币、资金、信用交易过程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当金融风险越多越大,与之相对应的现实损失肯定也越多越大遏制出现损失或弥补损失所付出的努力就更为艰巨,当金融风险累积到无法控制程度时损失就不可避免地出现。

只要存在金融交易就必然会存在金融风险,金融危机是全金融系统风险的失控状态,是整体金融风险的集中释放,是金融风险经过量变过程发生的质的巨变二金融风险的特性第一,金融风险已成为现代社会影响最人的越来越集中的社会风险。

一方面是源于金融业高负债经营的行业特点,导致的该行业总有一种趋于高风险的金融状态的趋势,引发金融危机和金融动荡。

另一方面是由于金融资本经营的相对集中,以及对实体经济的全面渗透乃至控制,使得金融部门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中牵引资源配置的核心,金融资本的集中,也使其人为操纵因素与投机意味愈加浓烈,致使金融资本极易脱离实体经济而单独运行。

它将影响甚至极大地破坏着实体经济效率,以及整个社会生活秩序。

第二,制度性因素成为金融风险的最大诱因,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加剧了金融风险的积累。

在新兴国家的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国际化历程均比较短,其金融机构受政府的直接干预利扶持较多,风险自律也弱一些,市场容量有限,国家金融监管效能较低,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监管体系支离破碎,透明度不够,监管效率低下。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与防范

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与防范

ACCOUNTING LEARNING197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与防范陈发 南京财经大学 徐梦翔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摘要:金融业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它的发展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和发展。

因此,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是非常有必要的,这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系统性金融风险;风险评估;风险防范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含义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与整个社会金融体系密切相关的风险,是一种全局性的风险。

一旦系统性金融风险爆发,会导致整个金融体系的瘫痪甚至国民经济的崩溃。

此外,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因素众多,因此我们需要充分了解风险的起因,正确评估系统性金融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风险或是将已发生的风险危害降到最低。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成因评估(一)金融制度不够完善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运行总体来看是较为平稳的,但是仍然存在着以下问题:投资需求膨胀过快、通货膨胀压力增大[1]。

由于金融制度不够完善,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譬如投资者的不理智行为,就会使风险不断地累积和扩散,产生不可估量的后果。

(二)金融监管力度不够现阶段,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要点主要在金融机构的审批之上,而没有考虑到对金融机构运行的流动性和安全性方面的监管,导致对金融机构的金融监管力度不够,管理不严。

(三)政策的滞后性近年来,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经济政策,但是在政府主导下的经济市场中仍然存在着金融体系潜藏风险的状况,这个问题带来的后果和环境污染是极为类似的,是滞后性的影响。

频繁的政策行为,可能会放大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降低金融体系抵御风险的能力。

(四)市场主体的非理性行为随着我国金融创新的发展和金融市场国际化进程的推进,金融市场上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越来越难用传统经济学中的理论进行解释。

人们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往往会做出一系列的非理性行为。

在金融市场自由化程度逐渐提高和市场监管体制把控不严的情况下,市场主体的非理性行为会进一步导致金融体系运行和发展过程中的风险积累。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是指金融市场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金融风险也不断增加。

为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必须进行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讨论我国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

一、加强监管和监察机制监管和监察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手段。

我国已经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监管和监察体系,包括中央银行、证监会、银监会等金融监管机构,以及财政部、税务局等部门的监察职能。

这些机构需要不断改进监管和监察方法,提高监管和监察的效率,加强市场准入的监控,防范不良资产的产生和风险的扩散。

同时,政府也要加大对监管机构的支持和资金投入,提高监管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二、完善法律和制度环境金融市场的法律和制度环境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具有重要作用。

我国需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法律和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强化市场规则,防范市场操纵和不当交易行为。

同时,亦需要改革与完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治理制度,加强信用评级和风险管理工作。

三、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风险防范意识金融投资具有一定的风险,但是不少投资者对风险的认识还有待加强。

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和提高投资回报,我国应加大对投资者的教育和指导力度,提高投资者风险识别和防范意识。

同时,亦可以建立起风险保障机制,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的保障。

四、加强对不良资产的处理和处置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不良资产的产生和增长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关键之一。

我国可以采取多种手段处理和处置不良资产,包括转让交易、注资和清收等。

其中,转让交易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处理方式,它可以有效降低不良资产对银行风险资本的影响并提高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五、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金融市场的国际化趋势愈发明显,不同国家之间的金融风险相互关联。

因此,国际合作和协调是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的重要手段之一。

我国可以通过签署双边金融协议,参与国际金融标准的制定和推广等方式加强国际金融合作和协调,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能力。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试论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姜立东[摘要]:维护金融稳定,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是央行转换职能后的一重要职责。

系统性金融风险有其一定的特性与极大的危害,要注意在一般金融风险中及时识别其发展的苗头,并在充分认识其生成的内外因素的基础上,从金融机构、企业、政府及央行等方面多方联动,切实防范我国的系统性金融风险。

[关键词]: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机制改革自我约束机制风险预警存款保险制度资信评估制固定资产投资资本金金融业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同时又是高风险的行业。

任何一项金融活动都蕴含着个别金融风险。

个别金融风险如不及时监控化解,往往会跳跃发展成系统风险。

近年来,金融业高速发展,金融自由化、金融国际化和各种各样的金融创新及衍生工具随着科技进步迅速席卷全球,使得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因之而来的金融风险的挑战。

金融风险的积聚便带来金融危机。

从墨西哥的比索危机、巴林银行的倒闭到亚洲金融危机,无不给人以强烈的警示。

当前,我国已经加入WTO,一方面有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易受到国际金融传染、国际游资等的冲击。

因此,正确地认识和把握我国金融风险的生成机理,积极探求系统性风险防范与化解的思路,确保中国金融体系运行的稳健与安全,以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特性及其危害系统性金融风险是指其风险发生是以威胁一个经济体系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达到一定限度后就能转化为金融危机而生成全面性的金融风险。

与仅涉及参与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的个别金融风险不同,系统性金融风险通常会危及国家利益和主权信用。

这就是其“系统”特征。

当前,系统性金融风险已呈高度复杂化趋势,诱导性因素多,不确定因素高,涉及面宽,如涉及金融市场、工具、衍生品、机构、利率、汇率、银行体制、货币政策、经济发展模式、经济增长战略、政府干预方法、金融衍生组合技术(对冲和套期保值)等。

系统性金融风险是一种破坏性极大的金融风险,它发展快,传染性大,破坏力强,一旦发生,轻则削弱了社会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损失大量的为控制和吸收系统性金融风险而准备的金融储备资源,影响经济体系的安全,造成大量的失业和破坏持续性就业机会的增加;重则影响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活的稳定,影响国家、政府主权信用,震撼经济金融,对后续经济、金融的增长起较大的破坏性作用;更有甚者则影响到一国或一地区金融双边或多边的关系交往,有可能殃及邻国、邻地区、邻行业的安全与经济生活的稳定。

其危害巨大。

二、系统性金融风险的识别投融资体制、环境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内部控制人和经济人的不良行为等都是风险产生的根源。

风险控制部门应从以下几方面识别风险:(1)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比例是否逐渐增高?资本金是否严重不足?部分金融机构是否出现支付危机?(2)金融机构的财务会计、统计数据是否失真?账外账、假报表是否较多?所有这些是否已干扰金融机构诚信度?(3)区域性相当数量金融机构是否亏损?全国性金融机构亏损是否较大?信托机构、信合组织机构这方面问题是否尤其严重?(4)政策性金融是否有较多不良资产?是否形成较大的亏损?非金融经济主体单位是否乱集资?乱发各种债务凭证和乱办金融业务?企业债务不能按期兑付是否引起和扩大了风险?(5)双边或多边经济金融往来中,外债比例是否增高?外债风险是否开始显露?(6)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重?其是否已波及到银行、尤其是波及到中小金融机构的信贷资产?市场监管不力、银行业监管不力是否会以造成部分金融机构风险发生?(7)资本市场稀缺资源是否不能合理开发利用?金融效率低下是否已严重阻碍金融业的成长?(8)金融工具稀少、资金流动效率低、金融监管失效或过度压制是否造成整个金融业运行质量不高?是否已引起历史积淀风险问题显现出来?(9)金融业投融水平低下,是否已对金融增量持续健康增长构成威胁?是否已到了全面整治的临界点?(10)市场信用是否发生普遍缺失?评估、会计、审计和律师是否已成为“分利联盟”的团队?虚假包装和假证明是否已造成一个国家或一个区域发生信誉危机。

对以上的风险都有可能联发成系统风险。

其初始阶段可能是“可承受风险”;其发展阶段可能为:“变异临界风险”,已临近于系统危机;其后期阶段,可能成为:“不可承受风险”,即已达到全面系统风险阶段。

三、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理论根源和制度归因金融风险作为现代经济范畴内的一个重要变量,它的生成必然导源于经济金融运行的内在规律,有着深刻的理论渊源。

同时,中国当前金融风险的迅速成长扩散,从根本上植根于传统计划经济金融体制向市场经济金融体制转变这一制度背景。

所以,只有从理论与制度两个层面分析当前中国金融风险的生成机制,对金融风险防范的对策选择也方能有的放矢、准确有效。

(一)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的理论1、非对称信息博弈理论。

系统性金融风险生成的理论主要是新古典微观经济学理论中的“市场失灵理论”和“信息经济学理论”。

非对称信息博弈理论是应用性信息经济学。

用该原理分析,在金融市场上一切金融活动,由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其结果往往是作为金融机构的市场经济主体掌握信息不充分而遭受损失,这是因为在公共信用环境不完善情况下,金融机构不可能耗时耗费资金去追逐每一个客户的完全信息。

同理,金融机构不能充分占有政府、市场、内部控制人和“风险经济人”(暂时道德缺失的有限理性经济人称谓)的信息,就有可能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或者个别金融风险。

2、新制度经济学的经济规则理论(即产权理论)。

按照阿尔钦的定义,产权是“一个社会强制实施对某种经济物品的多种用途进行选择的权力”。

它是用来界定人们在经济活动中如何受益、受损以及在他们之间如何进行补偿的原则。

因此,要对产权中的使用权、转让权、收益权看是否完整。

如我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产权模糊,基本上不存在作为监工的行长、经理能取得“剩余追索权假说”理论所昭示的“剩余索取者”的报酬,团队的金融活动质量和数量得不到有效的测量和帕累托改进,即便存在潜在的系统金融风险威胁,也没有资源给“剩余索取者”以激励其极大地调动潜能、管理资源和智能控险与化险,从而完成理论上的“监工”职责。

3、公共选择理论中的分利联盟理论,说明了导致国家兴衰关键在于“分利联盟”。

它是说是有一批希望集体行动来增加自身收入的份额而不惜伤害社会利益的个人所形成的组织。

这类分利联盟的建立,在于消除了“选择性刺激”和“人类控制”的方法,克服了形成集体行动的两大障碍;人们普遍怀有“搭便车心理”和理性的无知,如追逐金融机构所谓的集体福利而进行集团性或团队性违法违规。

这些在经济金融活动中已成为司空见惯的“正常行为”。

分利联盟活动既损害了经济增长,也在相当大程度上累积了系统性金融风险“重症”。

(二)中国金融风险的制度归因(1)政府行为不规范,职能转变滞后,导致了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资产风险的增加。

转轨时期,由于政府的过分干预,商业银行不得不发放一些非商业性贷款,这不仅加大了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也使商业银行有借口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将风险转嫁给国家。

此外,一些官员偏好于铺摊子、上项目,致使重复建设、区域间产业结构趋同化现象严重,使有限的金融资源低效配置,浪费严重。

(2)产权关系不明晰,使金融债权被悬空,给支付危机埋下了隐患。

在我国经济结构中,占主体地位的银行和企业仍属于国家,这种终极产权的“人格虚置化”使责权利关系不能从制度根源上得到明确,导致信用观念淡漠,结果是:一方面企业在使用银行贷款上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经营不善时,往往千方百计逃废银行债务。

另一方面,产权虚置使产业银行缺乏自身约束和风险意识,在放贷方面往往不从商业规则出发(因为即使出现损失最终也由国家承担),这进一步加剧了贷款质量的下降。

同时,银行对到期的存款不得不还本付息,这种“软资产硬负债”的格局导致了支付危机的隐患。

3、经济主体信用道德沦丧与社会信用环境恶化。

当前,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严重,社会信用环境恶化。

现实生活中,国有企业的一些领导把从国有金融机构借来的资金当作国家财政拨款使用,即使有钱也不愿还;同样,一些地方政府官员把从国有全国性金融机构的资金视为中央政府财力。

在这样的信用环境下,金融风险生成并扩大是很自然的。

4、步履艰难的金融体制改革。

当前,金融体制改革尽管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依然不够完善,表现为:(1)中央银行至今缺乏其应有的独立性,所以在宏观调控受各级政府目标函数的约束。

中央银行对金融业的宏观管理尚未形成有效的机制;(2)金融监管制度缺乏统一性、系统性,监管内容的界定滞后于市场经济和金融业务的发展。

缺乏完备的可操作量化指标体系,特别是金融风险监管的预警、预报尚未形成体系;依法监管力度不够;(3)金融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和法人体制不健全,管理混乱;(4)金融机构缺乏风险意识,有些机构甚至违规经营,直接加剧自我金融风险。

四、加强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政策建议金融风险特别是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与化解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

鉴于当前金融风险的生成主要导源于制度缺陷和改革的不彻底,所以,从解决形成金融风险的制度因素方面入手,通过深化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制度创新步伐,并培育全社会的风险意识,是防范金融风险的基本点。

因此,笔者认为金融风险的防范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一)金融机构的自我防范努力1、提高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增强自我御险能力。

按照巴塞尔协议规定,增加资本金是防范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重要措施。

目前,资本金增加的途径可考虑:一是由财政拨补,二是通过降低国有金融企业的税率方式增补。

2、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实行审慎经营。

这包括1建立健全贷款管理责任制度;2严格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3加强和完善金融机构内部的稽核制度,尤其是应注重对衍生金融工具交易以及表外业务的稽核;4建立健全风险的预警系统,通过设计一套完整的风险指标体系,从定性定量两个方面加强对风险的事前控制。

3,在内部风险管理的操作方法上应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灵活运用PAROC管理法、模型管理法(如计量经济模型、财务管理模型、缺口管理、麦考莱模型)和资产组合原理管理法(如贷款证券化、贷款直接转让和金融机构的兼并与收购等),削弱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

(二)强化国有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国有企业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与强化,必须建立完善的法人机制和确立新的产权制度。

在此基础上,做到:第一,确立起靠技术进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集约化经营发展思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实现经营资金的良性循环。

第二,增加资本投入,降低负债率,优化资本结构。

国有企业除了要求财政在力所能及的限度内投入资本金外,必须依靠直接融资方式面向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等方式解决。

第三,建立以市场为纽带的新型银企关系。

(三)政府努力和中央银行的宏观管理政府和中央银行主要应致力于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