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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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条总则 (2)

第三章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

一、一般要求 (3)

二、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

三、工地搬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4)

四、起重工具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5)

五、龙门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8)

六、缆索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9)

第四章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七、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五章高处及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1)

一、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2)

二、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3)

第六章木工作业安全操作程 (13)

一、一般要求 (14)

二、车间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4)

三、建筑安装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七章混凝土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一、一般要求 (19)

二、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三、混凝土泵送设备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20)

四、混凝土振动棒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21)

五、混凝土灌筑及养生安全操作规程 (22)

六、桥梁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 (23)

第八章钢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4)

一、钢筋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24)

二、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三、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四、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五、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九章主要机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7)

一、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27)

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28)

三、配电间安全操作规程 (29)

四、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30)

第十章预应力张拉及压浆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31)

一、一般要求 (31)

二、张拉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

三、孔道压浆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1)

第十一章土石方工程施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32)

一、一般要求及场地清理 (32)

二、土方工程 (33)

三、石方工程 (38)

四、防护工程 (41)

第十二章附则 (42)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预防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从事铁路、公路桥梁及各类基础和建筑安装工程等施工生产作业。

第1.0.3条本规程编制依据:国家和有关部委及我局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工厂安全卫生规程》、《铁路桥涵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基建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规定》、《施工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桥梁起重工、木工、混凝土、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1.0.4条施工生产中,必须在安全设施、机械设备状态良好,施工环境符合安全规定,人身防护齐备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生产作业。

第1.0.5条班前应认真听取工长和安全员交待生产任务及安全操作注意事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照本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违章违纪作业。

第1.0.6条认真执行安全交接班制度,并填写安全交接班记录。做到交待不清不接班。

第1.0.7条按时参加班组每周两小时安全学习,结合生产实际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基础知识,总结安全工作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查找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方法,并做到自己能办的事及时改进,自己办不到的事,积极反映,要求尽快改进,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1.0.8条要认真听取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监察员的意见,及时改进或完善有关安全设施和纠正违章违纪行为,消除事故隐患。

第1.0.9条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首先应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会,有责任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从中吸取教训。

第1.0.10条施工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装置、消防器材及安全警示标志,不得擅自拆除和移动,如工作需要拆除或移动时,完工后应立即恢复原状。

第1.0.11条不得擅自乱动非本人负责的机械、电器设备、机动车辆、船舶等。

第1.0.12条乘坐交通船(划子)、应遵守乘船的定员和安全规定,不得在船头、船尾、船边站立或骑坐,上、下船时,不得争先恐后,抢上抢下,应听从船员的指挥,等船停靠稳妥后,方可上、下。

第1.0.13条在水上进行作业时,应先检查工作船上的走道和两侧的栏杆是否完善和牢靠,要按规定穿好救生衣,严禁下水洗澡和游泳。

第1.0.14条严禁强行扒车、拦车、跳车或者强迫司机开车、乘坐翻斗车车厢、站立在矮边车厢内和汽车吊机驾驶室外面等。

第1.0.15条在既有线施工时,除要认真执行《基建施工确保运输安全的规定》中

的有关安全规定外,对施工生产作业使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在使用和存放中

严禁侵限;施工人员不得在线路上行走或坐卧休息,严禁在车底下乘凉或避雨以及

钻车送物;横过轨道时,应止步了望,确认两端无列车开来时方可通过;列车在行

进中严禁扒车、跳车;抬运长物件跨越轨道或沿线路行走时,必须设防护人员,以

便能及时避让列车通过。

第1.0.16条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严重贫血症、肢体不全等或经医生

检查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第1.0.17条严禁酒后上班或在工作中穿高跟鞋、拖鞋、塑料底鞋、打赤膊等,应

按规定穿戴所从事作业的防护用品。

第1.0.18条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

第1.0.19条合同工、临时工、转岗工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才

能从事相应工种的作业。转岗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也必须进行转岗安全操作培训,

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1.0.20条各工地应根据本规程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细则,

并付诸实施。

第二章施工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十条总则

一、进入施工、作业现场均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现场作业安全帽必戴,高

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临水作业穿好救生衣。

二、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做到不伤害

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三、各种安全防护装置、信号标志、防护设施不准随意移动和拆除,应保持齐全有效。

四、遵守施工纪律,严格按规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操作;禁止超负荷使用机器设备。检修机械、电器设备必须停机断电。

五、不准擅自攀爬脚手架等危险高空及正在行驶的工程车辆;非经指派不准开动非本人操作的车辆、电气开关和机械设备;非电工不准装拆、修理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

六、多人联合作业和起重搬运作业服从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并坚守工作岗位。

七、非工作需要不得在危险场所停留或通过;在仓库、易燃易爆品附近应严禁烟火。

八、施工作业现场、车间应保持整洁,实行安全文明生产,工作完毕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施工作业现场、生产车间要留有安全通道。

九、操作中要集中思想,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禁止酒后上岗作业。

十、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要作到交班清,接班严,并认真按规定做好交接班记录,不留事故隐患。

第三章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起重安装作业安全操作规定,凡从事起重安装作业者,必须遵循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2.1.1条应熟识和掌握起重工一般知识以及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规定,并经培训教育考试合格,持有安全操作合格证者,方可独立操作。

第2.1.2条应根据不同的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水上作业应按规定穿救生衣。

第2.1.3条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2.1.4条工作前应掌握和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的性能,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2.1.5条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的电气设施是否符合用电安全规定,夜间作业是否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第2.1.6条应尽量避开双层作业,确属无法避开时,应对下层采取隔离防护设施,确认完善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2.1.7条在使用起重机械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机械的安全操作规定,不得要求司机违章起吊。

第2.1.8条进行钢梁或钢结构拼装遇到螺栓孔错位时,应用尖头工具校正孔位,严禁用手指头在孔内探摸,以防挤伤。

二、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2.9条起重安装作业前,应确定工作步骤、施工方法及安全措施。

第2.2.10条起重安装作业前应清除工地及所经道路的障碍物,做到工地整洁、道路畅通。

第2.2.11条使用吊机起重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应吊机的安全使用规定。第2.2.12条各种起重机械使用前,应进行试吊。试吊前,还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方能进行。试吊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静载重试吊的重量应为标定吊重的1.25倍,吊起重物0.1~0.3m高,停留10 min,对各部位进行检查。动载重试吊的重量为标定吊重的1.1倍,起到适当高度后,做扒杆转动等动作,再检查吊机各部位是否良好,经确认合格后,方得使用。

第2.2.13条各种吊机在使用和走行时,应有良好的道路。

第2.2.14条起重工必须熟悉施工方法、起重设备的性能、所起重物的特点和确切重量以

及施工安全的要求。

第2.2.15条吊机指挥应由对起重作业有经验的人员担任。指挥人员的哨音、手势和旗语应宏亮、正确、清楚。如遇有妨碍司机视线处,应增加传递信号人员。

第2.2.16条起重工在工作时应集中精力,明确分工,服从统一指挥。

第2.2.17条起吊重物时,起重扒杆下不得有人停留或行走。吊机停止作业时,应安止动器,收紧吊钩和钢丝绳。

第2.2.18条采用扒杆起吊重物时,扒杆、吊具的材料必须符合起重量的要求,缆风绳和地垄必须牢固。

第2.2.19条起吊重物时,首先应明确其重心,确定应使用的吊具和捆扎的部位。两支点起吊时,两付吊具中间的夹角不应大于60°。

第2.2.20条起吊重物时,吊具捆扎应牢固,应封钩防滑脱。捆扎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吊具应垫以铁瓦、橡胶、麻袋等物。起吊物件时,应有防止物件摆动的措施。第2.2.21条起吊重物时,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用吊钩钢丝绳在倾斜的方向拖拉重物或斜吊。

第2.2.22条起吊重物转移时,应将重物提升到所有遇到物件高度的0.5m以上。

第2.2.23条起重机司机及起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严禁将重物起吊后离开。司机不准擅自改变操作程序与方法。起重人员不得碰摸电气开关与各种控制设备。

第2.2.24条采用两台吊机同时起吊一件重物时,应在现场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

在起吊过程中,两台吊机必须均衡起落重物,使各自分担的起重量不超过其容许起重量的80%。

第2.2.25条起重使用的钢丝绳应不起油、无死弯,在任何一个断面内的断丝量不得超过此断面总根数的5%。

第2.2.26条起重吊机在高压电线下或附近作业时,其扒杆与高压线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还应搭隔离设施。

第2.2.27条在地面轨道上行驶的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有夹轨钳,以增加其稳定性。防止在大风吹袭时被刮倒。

第2.2.28条起重机在深坑边工作时,机身(或走行轨道)与坑边应根据土质情况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第2.2.29条用电动机作动力的起重机,应设有起重量限位器与卷扬限制器。

三、工地搬运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3.30条搬运物件时,走行姿式要正确,两腿要摆开,单人负重最大不得超过80公斤,多人抬运长大物件时,步伐应协调,负重量均匀,每人负重不得超过50公斤。第2.3.31条使用的抬杠和绳索,必须质量良好,无横节疤,裂纹,腐朽等,搬运沥清枕木或其他有毒物品时,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第2.3.32条搬运氧气瓶等压力容器时,严禁用肩杠,应两人抬,并轻抬轻放,切勿放在靠近油脂或烟火的地点。

第2.3.33条采用胶轮平板车推运料具时,推行姿式应正确,速度不宜过快,在有坡道

地段推运时,严禁溜放。小车间隔距离平道宜在二米以上,坡道上应距10米以上,不得在二台车之间穿行。

第2.3.34条采用轨道小平车运料具时(指在工地内),平车上应装有制动装置,时速一般不得超过五公里,平车间隔距离不得小于20米,推车时应站在车的两侧,禁止站在车的前端或坐在车上,并严禁平车溜放。装车时应对正车的重心,不得偏载,并捆绑牢靠。

第2.3.35条采用托板,滚杠拖拉机械设备时,所经过的道路应平整,坚实。托板和滚杠应安置妥当,拖拉时,作业人员应站离拖绳一定的距离,手脚不应放在滚杠的附近,以防被滚杠辗伤。

四、起重工具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千斤顶的使用)

第2.4.36条根据起重量和施工安全要求选用千斤顶,使用前应了解其性能和操作方法,经试顶确认良好,方可使用。

第2.4.37条千斤顶应安放在有足够承载能力而又稳定的地面或建筑上。上、下接触面之间,应垫以木板或麻袋等防滑材料。

第2.4.38条千斤顶的放置,应对正被顶物件的重心位置,当同时用二台以上的千斤顶进行工作时,不得超过允许承载能力的80%,须使各台千斤顶受力的合力作用线与被顶工作物重心相吻合,以防千斤顶负重后发生倾斜。

第2.4.39条千斤顶安置好后,应将物件稍微顶起,确认无异常时,方可继续起顶。

第2.4.40条千斤顶工作时,不得超过额定高度,随着物件的升高而逐步增加支承垫块,物件下降时,应边落边抽出支承垫块,严禁一次抽出多块。垫块每次加抽不宜超过2—3厘米,千斤顶每次起落完毕后,应立即旋紧保险箍。

第2.4.41条千斤顶起落时,必须缓慢地进行,几台千斤顶同时起落时,必须保持同步均匀起落,不可一个快一个慢。

第2.4.42条当起顶又长又高的重物或构件时,应在两端交替起落,即一端垫实和两侧支撑牢靠后,再进行另一端起落,严禁两端同时起落,以防顶翻重物或构件而发生事故。

第2.4.43条千斤顶工作时,应有专人观看压力表的工作情况,如发现压力突然增大时,要立即停止工作,待查明原因,处理好后,方可继续作业。

(卷扬机的使用)

第2.4.44条卷扬机安装应牢固、平稳、方向正确,并符合设计。如采用底座螺栓或电焊连接时,螺栓应上足拧紧,电焊质量应良好,采用地垄等方式固定卷扬机时,

地垄受的拉力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并捆扎牢靠,方向顺直。

第2.4.45条卷扬机安好后,经试运转,确认捆扎牢靠,机件、刹车、电器安装良好,且符合安全规定,运转正常,方可使用。如该机使用时间较长时,应搭好防雨棚。

第2.4.46条用手摇卷扬机起重时,每个操作者站立的位置应适当,握紧摇把协同动作,用力一致。起吊物件发现异常时,应先打好梢、后处理并取下摇把,防止摇把回转打伤人。

第2.4.47条用电动卷扬机起重时,应指定司机和信号员(指起重工操作的卷扬机)并经操作技术和安全操作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但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和信号员。

第2.4.48条卷扬机的钢丝绳打梢时,宜使用链条或钢丝绳,应按规定打好扣或上紧夹头,打梢人员必须站在钢丝绳剩余段的外边,距卷筒一米以上为宜。

第2.4.49条卷扬机卷筒上的钢丝绳,应依次靠紧排列齐整,留在卷筒上的钢丝绳不得少于3圈,卷扬机卷绕钢丝绳时,不得用手引导,严禁人员在绳旁停留或跨越正在工作的钢丝绳。

(滑车的使用)

第2.4.50条滑车、吊钩应根据起重量选用,无起重量标志的滑车、吊钩应经计算或试验确定,并要有符合规定的安全系数。

第2.4.51条滑车、吊钩使用前,应检查轮轴、钩环、撑架、轮槽、拉板、吊钩等有无裂纹或损伤,配件是否齐全,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吊钩如有永久变形或有裂纹时,应当更换。

第2.4.52条滑车、吊钩固定的位置应牢固可靠,方向正确,吊具栓挂好后应封钩。

第2.4.53条在使用两轮以上的滑车时,滑轮间的几根钢丝绳必须彼此平行,不得有拧麻花的情况,钢丝绳进出滑车的两面要作明显记号,便于观察滑轮的转动方向和转速的情况,以防各滑轮的转动方向不一致,造成绳子拧麻花,磨损钢丝绳和消耗拉力。

第2.4.54条起吊物件时,待物件提高10~20厘米,暂停起吊,检查滑车,钢丝绳是否塞牙,跳槽等,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倒链滑车的使用)

第2.4.55条应根据物件的重量选用倒链滑车,使用前应检查轮轴、吊钩、链条、大小滑轮等是否良好,转动部分是否灵活,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第2.4.56条倒链滑车栓挂点应坚固,并捆扎牢靠,吊钩应封钩,起吊物件时,应先缓慢收紧吊具,待物件稍离地面经检查确认无异常,方可继续起吊。

第2.4.57条用倒链滑车起吊物件时,操作人员应站立在适当的位置,脚不得伸入被吊物件垂直下方,严禁将头部伸入被吊物件的下方观察情况。

第2.4.58条利用倒链滑车吊钩斜拉、斜吊物件时,应有防惯性碰撞的措施;不得利用

倒链滑车起吊重量不明的物件。

(起重扒杆的使用)

第2.4.59条绑扎扒杆所用的木料,应根据起重量大小选用,事先要详细检查,如有大的木节、伤痕或木纹扭曲等不得使用。一般情况圆木小头的直径以20~25厘米为宜。

第2.4.60条人字扒杆顶端交叉处根据起重量不同要求,用符合规格的钢丝绳捆绑牢靠;

扒杆下部系以拌脚绳,并用木楔垫平扒杆脚,扒杆上应每隔30~40厘米钉以木条或扒锯钉,便于作业人员上、下。

第2.4.61条扒杆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试吊,确定扒杆、地垄、缆风绳、卷扬机等无异常,方可使用。

第2.4.62条人字扒杆顶端,应栓好缆风绳,缆风绳应成45°~60°角,如吊重量较大时,可在后缆风绳中间加一副滑车组,用以调正扒杆的前倾角度。

(钢丝绳及卡环的使用)

第2.4.63条钢丝绳及卡环的使用按出厂的规格说明书,无规格说明书的钢丝绳,应做拉

力强度试验确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2.4.64条根据起吊物件的重量,选用钢丝绳(千斤绳)及卡环,使用前宜经计算决定,并按表1的安全系数使用。

各种用途钢丝绳所采用的安全系数如下表

表1

可用下面的简单公式,来估算吊具(千斤绳)的允许承载力:

钢丝绳的允许承载力=直径(毫米)×直径(毫米)×4.5 (公斤)。

第2.4.65条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和磨损,锈蚀折减系数见表2,起吊重要的结构或重大部件时,宜使用新钢丝绳。

表2 钢丝绳报废断丝标准

折减系数表

(

应减半)钢丝被烧坏或断了一股时,应当更换。

第2.4.66条钢丝绳在编成绳套时,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该绳直径的15倍且不得短于30厘米,用绳卡连结时,必须选择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的卡子,卡子数量和间隔距离,应根据不同钢丝绳直径按规定使用。

第2.4.67条钢丝绳禁止与带电的金属(包括电线,电焊钳)相碰,以防烧断。

五、龙门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5.68条使用前必须检查起吊钢丝绳状态应符合本章二节有关规定,绳卡应牢固,走行系统良好,限位开关、制动器和其它安全装置应可靠。检查应在无电情况下进行,检查并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送电试车以确认安全装置的可靠性。检查完毕,鸣长铃通知指挥,然后守岗待令。

第2.5.69条液压系统应安全可靠。

第2.5.70条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接地。

第2.5.71条起重机上禁止搁放或存放易爆或易燃物品。

第2.5.72条工具、备件等应放在工具箱内。禁止随意搁放,以免落下伤人。

第2.5.73条走行起动前,要确认走行轨道上无障碍物,轨道地基无沉陷。

第2.5.74条走行起步时要鸣笛(铃)示警,缓慢起步。

第2.5.75条起重机行走时,禁止搭人或搭物。

第2.5.76条起重机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进行起吊或走行操作。

第2.5.77条被吊物体必须捆扎牢固。起吊点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起吊时要平稳垂直起吊,禁止用起重机斜拉、拖拽物体。

第2.5.78条起重机走行时,要确认两侧驱动是否同步。如发现偏移,必须停车检查、调整。

第2.5.79条两台起重机合吊一物体时,应使用平衡梁。起重量不得超过两台总起重量的80%。两台起重机走行、吊放等动作要一致。

第2.5.80条起吊物下禁止站人。

第2.5.81条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 m以上。

第2.5.82条采用两台龙门起重机架梁、移梁作业时,梁上不许坐人,梁下禁止站人。

龙门起重机吊梁行走时,必须注意两台起重机要同步,如有偏移要立即停车检查调整。

第2.5.83条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在空中。

第2.5.84条起重机各系统及部位的保养按相应的保养要求执行,对起重机进行维护或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

第2.5.85条风力超过六级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用两侧夹轨钳夹住钢轨。龙门起重机停止使用时亦应照此办理,并将吊钩升到上限位置,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第2.5.86条应根据龙门起重机的使用频率,制定相应的定期检查制度,按期对起重机结构、机械、电气、液压系统、起重部件、安全装置等进行全面检查。

第2.5.87条当班运行情况应如实记入运转记录,对未处理的问题应记在运转记录的交接班记录栏内,并及时通知接班人员。

六、缆索吊机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2.6.88条缆索吊机基础的开挖,应按设计或基础施工规范有关规定办理。

第2.6.89条缆索吊机的混凝土基础灌筑,应按混凝土施工规范有关规定办理。

第2.6.90条缆索吊机吊索塔架的安装及拆除,应按施工工艺及安装作业安全操作有关规定办理。

第2.6.91条主索道、卷扬机等使用的地垅,应选择在坚硬的地基上。地垅深度和结构布置,应通过检算,较大的地垅还应进行设计。回填土应夯实并高出原地面,以防积水。必要时,地垅应作拉力试验,确认合格,方可使用。

第2.6.92条在吊机塔架的顶部应安装避雷设施,起吊钢丝绳应有防止过位措施。

第2.6.93条主索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主索道安装前,应制定安装工艺及安全措施;

(2)主索道安装前,应在索道跨越公路、铁路的道口搭设架空支架;

(3)安装前,应拉好塔架上的缆风绳,检查主索的质量情况;

(4)主索道安装时,应在有行人、车辆通过的场所,或靠近村庄、街道附近设置警戒线;(5)主索道安装时,应先将主索的一端在地垅上锚牢固,尔后收紧。在主索挠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锁定另一端;

(6)主索道两端须安装限位器。

第2.6.94条缆索吊机试吊应符合下列要求:

(1)试吊前,应检查塔架螺栓、主索道、缆风绳、地垅、电力设备及卷扬机安装情况,并经试运转,确认合格,方可试吊;

(2)试吊应包括静载重和动载重两项,具体规定应按本章“二、吊机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或按设计要求办理,并做好记录;

(3)试吊中和试吊后,应检查塔架基础及结构,起吊走行系统,缆风绳、地垅、机械电器设备等有无异常现象,如均属正常,方可使用。

第2.6.95条缆索吊机起吊作业应符合下述要求:

(1)严禁在制动不良的情况下起吊;

(2)起吊作业时,应按吊机起重作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3)起吊重物下面严禁站人。在缆索吊附近搭设的工棚、仓库等建筑物,必须位于起吊范围以外一定的安全距离处;

(4)起吊时,严禁斜拉、斜吊或超载起吊,在无安全装置的情况下,严禁吊送人员;(5)缆索吊机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合保养,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理;(6)停止工作或下班后,应将起吊滑车吊钩走行到规定的位置,并收紧吊钩。卷扬机应予制动,电源应切断,闸刀盒应加锁。

七、装吊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2.7.96条桥梁装吊工属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并取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2.7.97条作业前应检查施工生产场地的环境、安全设施,以及千斤绳、卡环和吊钩等设施,在确认正常并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才可以开始作业。

第2.7.98条应严格执行装吊作业的“八不吊”,确保装吊作业安全。

第2.7.99条起吊物体前应明确所吊物体的重量。若不能确认,应经操作者或技术人员计算确定,并按确认的重量选择合适的千斤绳和卡环。

第2.7.100条拴挂吊具时应按物体的重心确定吊具的拴挂位置。当采用双支点或多支点起吊时,吊钩的千斤绳夹角不宜大于60度。吊具拴挂应牢靠,吊钩应封钩,以防在起吊过程中千斤绳滑脱。

第2.7.101条起吊非匀称细长杆件时,其吊点位置应经计算确定,起吊匀称细长杆件时可按以下数据拴挂:1、单支点起吊0.3L;2、双支点起吊0.21L(L为杆件全长)。

起吊长大物件时应拴溜绳。

第2.7.102条捆绑有棱角或利口的物件时,千斤绳与物件的接触处应垫麻袋或橡胶等物,以免损伤千斤绳。

第2.7.103条物件起吊时,应先将吊物提升离地面10~20 cm,经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提升;搁置吊物时,应缓慢下降,确认吊物放置平稳、牢靠后,方可松钩,以免吊物倾翻伤人。

第2.7.104条物件起吊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受力索具附近停留,特别不能停留在受力索具内侧。

第2.7.105条起吊物件时,起重臂回转区域内和重物下方,严禁站人,也严禁有人站在吊物上。

第2.7.106条起重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信号。信号员应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装吊工担任。信号应清晰、规范、准确。

第2.7.107条起吊作业时,司机应听从信号员指挥,禁止其他人与司机谈话或随意指挥。

若发现起吊情况不良时应通过信号处理。(紧急情况除外)

第2.7.108条起吊物件旋转或移动,应将吊物提升到离所可能遇到障碍物上方0.5米以上。

第2.7.109条进行高处作业、水上作业时,应认真执行高处作业和水上作业的安全规定。

八、起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第2.8.110条起重司机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持证上岗,独立操作。

第2.8.111条起重司机应严格执行“八不吊”:

(1)信号不清不吊;

(2)重量不明不吊;

(3)歪拉斜吊不吊;

(4)超载不吊;

(5)重物捆绑不牢或起吊后不稳不吊;

(6)夜间作业照明不够或视物不清不吊;

(7)钢丝绳断股或严重磨损或已达报废标准不吊;

(8)六级以上大风不吊。

第2.8.112条起重司机应注意经常检查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的状况,发现异常现象或问题应及时修复。

第2.8.113条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

第2.8.114条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的制动器。

第2.8.115条除特殊情况下,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

第2.8.116条有主、副两套起重机,主、副钩不应同时开动。(设计允许的除外)

第2.8.117条严格遵守起重机械操作规程,认真执行交接班、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制度。

第2.8.118条认真做好机械运转记录。

第四章高处及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一、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3.1.1条凡在离坠落高度基准面2 m以上(含 2 m)作业为高处作业。

第3.1.2条凡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身体。患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第3.1.3条双层作业或靠近交通要道作业时,应设置隔离防护措施。

第3.1.4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应拴挂在作业人员上方的牢固处,流动作业时,应随摘随挂。

第3.1.5条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施工平台、通道、安全网等安全设施,确认正常并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开始作业:

(一)施工平台

1.其支承结构应稳定,构件强度、钢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2.施工平台必须满铺脚手板且应固定,脚手板应是5厘米厚的坚固木板。

3.施工平台周围应设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为1050毫米。

4.施工平台上应经常清除杂物,保持整洁。

(二)通道

1.固定式上下梯子应按国家标准(GB4053.1-83,GB4053.2-83)制造和安装。

2.移动式梯子与地面夹角为60°~70°,且应在梯子底部加防滑装置或予以固定。

3.悬挂式梯子的悬挂点应稳固且应设置扶手或栏杆。

(三)安全网、安全带

1.应采购经国家有关部门质量鉴定合格的安全网和安全带。

2.安全网使用前应按国标GB5726-85的要求在现场作冲击试验。在试验合格后,方

可安装使用。

3.安全网的负载高度不宜超过6米,其与下方物体表面最小距离不得小于3米。

4.安全带应有试验合格标记,一般每隔六个月进行一次负荷试验。静载试验可用2.25

KN(225kgf)悬停5 min进行观察,或用1.2 KN(120 kgf)在距离地面2 m高处作冲击试验。

第3.1.6条严禁酒后从事高处作业。

第3.1.7条作业人员不得在未固定的构架上工作,也不得在未稳定的结构上行走。

第3.1.8条在六级以上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气候条件下,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3.1.9条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设备,楼梯空洞等处应设有明显的标志。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时,应暂停高处作业。

第3.1.10条高处作业应配备工具袋,小型材料和工具应放入袋内,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好,不得随便乱放,防止落下伤人。

第3.1.11条施工场地有妨碍施工的杂物或障碍物时应及时清除,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

的脚手板、安全网等安全设施应在作业完毕后及时恢复原状。

第3.1.12条高处作业附近有高压电线时,应先采取停电、拆除、迁移或隔离等防护措施。

第3.1.13条冬季施工时要对施工平台、通道等采取防滑措施,并应随时清扫冰雪。

二、水上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3.2.14条在通航江河上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应符合现行的《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港航监督部门。

第3.2.15条施工所使用的船只应经船检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期间按规定应设置临时码头、航行标志及救护、消防等设施。

第3.2.16条水上施工应设专用救生船,并派人值班。

第3.2.17条船只在航行前,应检查各部位的机械与设施是否良好,不得带病作业。

第3.2.18条应掌握和及时了解当地的气象和水文情况,遇有大风天气应检查和加固船只的锚缆等设施。

遇有雨、雾天,视线不清时,船只应显示规定的信号,必要时应停止航行或作业。

第3.2.19条定位船及作业船锚碇后,应在涉及航域范围内设置警示标志。抛锚时,锚链滚滑附近不得站人。

第3.2.20条船只靠岸后(或在两船间倒运货物时)应搭设跳板、扶手或安全网,经踏试稳定牢固,方可上下人或装卸货物。

第3.2.21条装船时严禁超载、偏载,必要时应加配重,调整平衡。卸船时应分层均匀卸运。

第3.2.22条打桩船、起重船施工前应了解作业区域的水深、流速、河床地质等有关情况,为船舶行驶、抛锚、定位做好安全准备工作。

第3.2.23条抛锚、就位应保持船体稳定。如用两艘船体连结时,必须连接牢固,稳定可靠。

第3.2.24条使用轮胎或履带吊车在船上打桩、起重作业时,船体应按施工要求进行加固,并在吊车轮胎(或履带)下加铺垫板。

第3.2.25条牵引或在旁侧拖带作业船时,严禁超载,牵引(或拖带)用的钢丝绳必须联结牢固。

第3.2.26条交通船应设置定员标志牌,并按规定的载人数量渡运,严禁超员强渡。船上应配有救生设备。船行中途遇有阵风、雨时,乘船人员不得走动或站立。

第3.2.27条夜间水上作业时,水上施工平台及施工船舶上应有充足的照明,危险部位应设灯光安全警示标志。

第五章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程是木工操作的安全规定,凡从事木工作业者,必须遵守本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4.1.1条应熟悉和掌握木工一般知识,作业对象的操作技术和安全规定。

第4.1.2条应根据作业项目,按规定正确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工作服,护目镜等。

第4.1.3条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的环境、安全设施是否完善,场地是否整洁等。确认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方可进行作业。

第4.1.4条检查使用的机械,工具设备是否良好,确认完好后,方可使用。

第4.1.5条检查施工生产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夜间作业场所是否有足够照明和安全电压工作灯。

二、车间木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4.2.6条使用木工机械时,应了解其机械的性能,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操作规定。

第4.2.7条木料加工前,检查木料中有无石子,铁钉,扒钉头等,确认拔除干净后,方可进行加工,以防打碎锯片飞出伤人。

第4.2.8条操作人员应扎紧袖口,衣着利落,进行木料加工时,不应戴手套。

第4.2.9条木料加工前,机械应加油润滑,经试运转,确认无异常,方可进行加工作业。

第4.2.10条木工机械启动后,身体不得靠近传动部份,也不得跨越传递料具,严禁在运行中测量尺寸,清除木屑等。清屑、保养等作业,必须在停车后,方可进行。

第4.2.11条加工长大木料有多人配合作业时,必须听从信号员的指挥,动作一致,对面接料人员,上手和下手应密切配合。接送工件时,手应距离刃具30厘米以上。第4.2.12条圆锯机安全操作规定

一、锯片安装应垂直于轴的中心线,且锯齿的方向和锯轴运动方向必须一致。

二、电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圆锯上方必须装设保险档和滴水设备,防止碎木,

锯末伤害人的眼睛。

三、锯片必须平整,锯齿要尖锐,有合适的锯路,不应有连续缺齿。锯片裂口长度,

不得超过20毫米。

四、装卸锯片应用双手掌牢,上锯片螺栓应一次紧固,盘压与锯片必须配合适当。

五、应待锯片运转正常后再进锯加工,锯料接近两端时,进锯的速度要放慢,上锯员

的手离锯齿不得小于30厘米。

六、所锯木料厚度不得大于锯盘半径。过小木块严禁上锯加工。

七、操作时,任何人均不得站在锯片旋转的切线方向,必须等料推出工作台后,下手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某工程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部修编 二0一0年十月修订

目录 第一章专业技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一节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三节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四节砼工安全操作规程 (5) 第五节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六节瓦工安全操作规程 (6) 第七节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7) 第八节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 第九节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9) 第十节井字架(施工升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 第十一节物料提升机(卷扬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0) 第十二节施工升降机工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十三节塔吊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第十四节油漆涂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13) 第十五节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二章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一节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二节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15) 第三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6) 第四节施工外用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17) 第五节物料提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18) 第六节水磨石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七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19) 第八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20) 第九节打夯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1) 第十节砼振捣器安全操作规程 (21) 第十一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2) 第十二节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23) 第十三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24) 第十四节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五节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25) 第十六节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十七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26) 第十八节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27) 第十九节砼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27)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3)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4) 第三节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6) 第四节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7) 第五节交流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第六节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1) 第七节混凝土切割机安全操作规程 (14) 第八节空气压缩机安全操作规程 (15)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大全 第一节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要保持水平,并准备好各种芯轴及工具。 二、按加工钢筋的直径和弯曲半径的要求,装好相应规格的芯轴和成形轴、挡铁轴或可变档架,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挡铁轴应有轴套。 三、挡铁轴的直径和强度不得小于被弯钢筋的直径和强度。不直的钢筋,不得在弯曲机上弯曲。 四、检查并确认芯轴、挡铁轴、转盘等无损坏及裂纹,保护罩紧固可靠,经空运转后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五、作业时将钢筋需弯的一头插在转盘固定销的间隙内,另一端紧靠机身固定销,并用手压紧,检查机身销子确实安在挡住钢筋的一侧,方可开动。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六、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变换角度以及调整等作业,不得加油或清扫。 七、在弯曲未经冷拉或带有锈皮的钢筋时,应戴防护镜。

八、弯曲高强度或低合金钢筋时,应按机械铭牌规定换算最大允许直径并应调换相应的芯轴。 九、在弯曲钢筋作业半径内的机身不设固定销的一侧严禁站人,弯曲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十、对超过机械铭牌规定直径的钢筋严禁进行弯曲。 十一、维修保养或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稳拉闸断电后进行。十二、作业后应及时清除转盘及插入座孔内的铁锈、杂物等。 第二节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接送料的工作台面应和切刀下部保持水平,工作台的长度可根据加工材料长短确定。加工较长的钢筋时,应有专人帮扶,并听从操作人员指挥,不得任意推拉。 二、启动前,必须检查切刀无裂纹、刀架螺栓禁固,防护罩牢靠。然后用手转动皮带轮,检查齿轮齿和间隙,调整切刀间隙。 三、启动后,应先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方可操作。 四、机械未达到正常转速时不得切料。切断时必须使用切刀的中、下部位,紧握钢筋对准刀口迅速送入,操作者应站在固定刀片一侧用力压住钢筋,应防止钢筋末端弹出伤人。严禁用两手分在刀片两边握住钢筋俯身送料。

动力调度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动力调度安全操作规程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动力调度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在联系下达停送、电时,必须严格执行“录音制 度”、“两票制度”,严禁口约。 二、下现场检查时,严格遵守警示标志,注意道路安 全状况。上下梯子、台阶扶牢、踩稳,不准跨跳和顺扶手 滑下,禁止攀登、钻跨或倚靠栏杆;冰雪天气上下梯子、 台阶采取防滑措施。 三、组织处理电气设备故障时,严格遵守电气安全规 程,严禁违章盲干、违章指挥;不准擅自动用电气设备; 严禁独立处理电气故障。 四、发现触电事故、线路接地、电气火灾等立即切断 电源,一时切不断时,使用绝缘物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五、对车间或班组反映的电气隐患和设备问题认真做

好记录,及时通知电工处理;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问题及时汇报机动部门。 六、在现场遇有天车吊物发出信号后迅速躲开,严禁在吊物下面及晃动危险范围停留或通过。 七、发生事故保护现场,立即汇报,并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专业技术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节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得材料。支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以木垫。木垫要钉牢,并用横杆与剪刀撑拉牢。 二、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三、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四、支设4米以上得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呆搭设工作台,系安全带,不4米得,可使用马凳操作。 五、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与梁底模上行走。 六、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硬砸或大面积整体剥落与拉倒。不得留下松动与悬挂得模板,拆下得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七、锯木机操作前应进行检查,锯片不得有裂口,螺丝应上紧。锯盘要有防护罩,防护挡板等安全装置,无人操作时要切断电源.?八、操作要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禁止站在与锯片同一直线上,手臂不得跨过锯片。 九、进料时必须紧贴垫靠,不得用力过猛,遇硬节慢推。接料要等料出锯片15厘米,不得用手硬拉.?十、短窄料应用棍推,接料使用挂钩。超过锯片半径得材料,禁止上锯。?十一、暴风、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模析、支撑.发现变形、下沉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惩危险得,立即排除.?十二、现场道路应加强维护,余道与脚手板应有防滑设施。 第二节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二、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按调直钢筋得直径,选用适当得调直块及传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送料前庆将不直得料头切去。?三、展开圆盘钢筋要一头卡牢,防止回弹,切断时要先用脚踩紧。?四、人工断料,工具必须牢固。拿錾子与打锤要站成斜角,注意扔锤区域内得人与物体。切断小于30厘米得短钢筋,应用钳子夹牢,禁止用手把扶,并在外侧设置防护笼罩。 五、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在模板上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塌落。?六、在高空、深坑绑扎钢筋与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与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准站在钢筋骨架上与攀登骨架上下。柱在4米以内,重量不大,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柱在4米以上,应搭设工作台。柱梁骨架应用临时支撑拉牢,以防倒塌。?七、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支架或马凳. 八、绑扎高层建筑得圈梁、挑檐、外墙、柱边钢筋,应搭设外挂架或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九、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持架落到离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十、冷拉卷扬机前应设置防护挡板,没有挡板时,应就卷扬机与冷拉方向成90度,并且应用封闭式导向滑轮。操作时要站在防护挡板后,冷拉声地不准站人与通行。?十一、冷拉钢筋要上好夹具,离开后再发开国信号. 十二、机械运转正常方准断断料.断料时,手与刀口距离不得少于15厘米,活动刀片前进时禁止送料。 十三、切断钢筋刀口不得超过机械负载能力,切低合金钢等特种钢筋,要用高硬度刀片。 十四、切长钢筋应有专人扶住,操作时动作要一致,不得任意拖拉.切短钢筋须用套管或钳子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安全操作规程 - 制度大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制度大全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2.0.1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2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具备执... 2.0.1 建设工程开工的基本条件是:1 制定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保证施工安全的各项措施。2 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审批。3 具备执业资格的各关键岗位人员已按规定要求配备。4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为作业人员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5 已申报安全生产监督,并已取得施工许可证。2.0.2 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并实行围挡作业。围挡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围挡高度符合行业标准的规定。出入口应固定并设置大门和有关标志牌,配备门卫人员并建立门卫制度。禁止与施工作业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2.0.3 施工现场总平面图的设计和实施,应有利于生产并符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符合消防、防洪、防风、防爆、防震、防雷及卫生等要求。2.0.4 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应符合平面布置图的布置要求,并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保持安全生产与生活用房之间的安全距离。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厨房等与其他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施工现场设置的厕所和淋浴室应符合文明施工的要求。2.0.5 施工作业区和办公、生活区应有明显划分,有隔离和安全防护措施。在建工程主体楼层内不得兼作宿舍和办公室。2.0.6 施工现场内场地应平整,有良好的排水措施,不得有大面积积水。现场道路应有硬化措施且保持畅通。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有交通标志。必要时,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并设专人管理。2.0.7 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等的堆放,必须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放置。各种材料、构件堆放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并设置标志牌,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否则应有防倾倒措施。2.0.8 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下方施工。不得在高、低压电力线路的下方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材料及其他杂物等。2.0.9 施工现场采取的各种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并由专业人员搭设或安装。搭设或安装完毕,施工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2.0.10 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及高处临边等危险作业处,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措施,挂设符合规定的各类安全标志牌,夜间设红灯示警。2.0.11 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通道,供作业人员通行。安全通道必须保持畅通,设置规定的标志提供安全和足够照明。2.0.12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动。确因作业需要临时拆动的,应经施工现场负责人统一并采取相应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毕,立即恢复原状。2.0.13 施工现场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及施工临时用电线路等,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由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和人员安装或拆除。使用中应有专人操作和维护。首次安装或分段安装完毕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保持纪录。2.0.14 建设工程应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指挥生产的人员在向班组分配生产任务时,必须同时向他们进行安全技术书面交底。2.0.15 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检查制度。2.0.16 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 2.0.16所规定的数值,达不到要求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实施防护措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监护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中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安全。防

锅炉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锅炉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最新 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80

锅炉车间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一、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一)、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三)、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工程建筑施工工程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会宁县桃花山建筑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

编制: 企业安全工程师审批: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目录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3) 钢筋弯曲机操作规程 (5) 钢筋切断机操作规程 (6) 钢筋调直机操作规程 (6) 钢筋冷拉机安全操作规程 (7) 钢筋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8)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9) 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2) 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13) 切割锯操作规程 (13) 砼搅拌机操作规程 (14) 砂浆搅拌机操作规程 (16) 蛙式打夯机安全操作规程 (16) 手持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8)

塔吊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1、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使用、保养、维修,必须严格遵守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规定。 2、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必须身体健康,体检合格,经过专业培训,做到“四懂、三会、一牢记”,即:“懂性能、懂构造、懂原理、懂用途;会操做、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牢记安全操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 3、对于工地新安装的塔式起重机,均需经过整机检验和试运转。 4、司机必须按规定对起重机做好保养和检查工作,认真进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工作。 5、司机必须认真按时填写机械设备运转履历书的各项数据。 6、严禁司机酒后或患有疾病时上机操作。 二、操作规程 1、塔吊作业时应有足够的工作场地,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设备。 2、塔吊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位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

限位装置代替操作机构进行停机。 3、操作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所指挥机械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人员的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时、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如果由于指挥失误而造成事故,应由指挥人负责。 5、操作室远离地面、指挥发生困难时,可设高处、地面两个指挥人员,或采用有效联系办法进行指挥。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时,应暂停作业。 7、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行。严禁用塔吊机吊运人员。 8、严禁使用塔吊进行斜吊、斜拉和起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起重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负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 9、起吊重物时应绑扎平稳和牢固,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件或物品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起吊。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0度。 10、起吊满负荷或接近满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停机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重物的平稳性、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天水陆桥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贺岷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 1、柴油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 (1)、遵守“柴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2)、交流电气部分应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 (3)、柴油机起动前应将励磁电阻置于最大的电阻位置,并将送点开关断开。 (4)、柴油机起动后逐渐调节励磁电阻使达到额定电压值,同时观察电刷工作是否正常。 (5)、逐渐提高柴油机转速至额定转速,在开始送电前应检查。 a:逐渐检查电压,其值应稳定并达到380伏±5%。 b:周波应达到50赫±1%。 (6)、柴油发电机的额定功率应大于预计用电设备的总功率。 (7)、在送电期间遇到下面情况应停止供电。(瞬间超负荷不在此列)。 a:柴油机连续冒黑烟。 b:周波明显下降且不能回升。 c:电流表指针超出其额定值。 (8)、停止送点时,应先断开送电开关再慢慢降低柴油机转速。 (9)、柴油发电机的送电、停电应有专人负责通知,并应制定有关规则。

(10)、在送电期间,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2、调直机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上不准堆放物品,以防机械震动落入机体。 (2)、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 (3)、用手转动飞轮,检查传动机构和工作装置,调整间隙,紧固螺栓,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4)、按调直钢筋的直径,选用适当的调直块及转动速度。经调试合格,方可送料。 (5)、在调直块未固定、防护罩未盖好前不得送料。作业中严禁打开个部防护罩及调整间隙。 (6)、当钢筋送入后,手与曳轮必须保持一定距离,不得接近。 (7)送料前应将不直的料头切去,导向筒前应装一根1m长的钢管,钢筋必须先穿过钢管再送入调直前端的导孔内。 (8)、钢筋调直到末端时,操作人员必须躲开,以防甩动伤人。 (9)、短与2米或直径大于9毫米的钢筋调直,应低速加工。 (10)、作业后,应松开调直筒的调直块并回到原来的位置,同时预压弹簧必须回位。 3、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堆放整齐,制作场地要平整,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时,卡头要卡牢,地锚要结实牢固,拉筋沿线2米区域

水处理车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水处理车间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污水处理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一)运行管理要求 1 运行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本厂处理工艺和设施、设备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2 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本厂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运行要求与技术指标。 3 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按要求巡视检查构筑物、设备、电器和仪表的运行情况。 4 各岗位的操作人员按时做好运行记录,数据应准确无误。 5 操作人员发现运行不正常时,应及时处理或上报主管部门。 6 各种机械设备应保持整洁,无漏水、漏气等。 7 水处理构筑物堰口、池壁应保持清洁、完好。 8 根据不同机电设备要求,应定时检查、更换或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 (二)安全操作要求

1 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3 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的5%时,不宜启动电机。 4 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5 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出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操作。 6 雨天或冰雪天气,操作人员在构筑物上巡视或操作时,应注意防滑。 7 清理机电设备及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和润滑部位。 8 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9 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置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 10 严禁非岗位人员启闭本岗位机电设备。 11禁止在无防护栏杆的污水池上行走,如确有必要,必须佩戴齐全安全防护用具,且有1人以上在旁监护。 12在没有足够的保护设施下,不得进行高空作业、修理照明灯具或处理设备。

建筑工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全套)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凡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各种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各类机械操作工及其它工种在操作各类机具时应严格遵守所操作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和民工等),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酒后操作。 3、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本工种独立操作,非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施工。 4、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牢帽带。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操作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件宝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6、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使用。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工作运转中进行检查和修理。 8、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各类施工机械应由持证机操工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无证操作,不得操作与工种无关的机具和机械。 9、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0、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1、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1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下端都应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梯下应有专人监护,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所有使用人字梯和单面梯在2M以上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标准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生根可靠。 14、作业工人应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整版)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目录 1.通用规定--------------------------------------------------------------1.1 1.1施工现场------------------------------------------------------------1.2 1.2机电设备------------------------------------------------------------1.3 1.3高处作业------------------------------------------------------------1.5 1.4季节施工------------------------------------------------------------1.6 2起重、打桩、潜水作业-------------------------------------------- 2.1 2.1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2.2 2.2打桩工安全操作规程-------------------------------------------2.7 2.2.1一般规定------------------------------------------------------2.7 2.2.2水上打桩------------------------------------------------------2.8 2.2.3陆上打桩----------------------------------------------------2.11 2.2.4陆上挪移打桩机架------------------------------------------2.13 2.3潜水员安全操作规程-------------------------------------------2.13 2.3.1一般规定------------------------------------------------------2.13 2.3.2潜水员水下作业---------------------------------------------2.17 2.3.3潜水员特殊水下作业---------------------------------------2.20 2.3.3.1沉箱潜水作业-------------------------------------------2.20 2.3.3.2水下爆破潜水作业-------------------------------------2.21 2.3.3.3水下焊接、切割作业----------------------------------2.22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单位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总则 工程项目安全是工程项目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融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关系着参加项目施工全体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施工环境安全。为了加强施工安全,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规程。各施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施工责任制度,完善安全施工条件,确保施工安全。各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一章施工安全保障 一、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施工安全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施工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施工工作,及时消除施工安全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6、及时、如实报告施工安全事故。 二、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负责。

三、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施工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等,以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设备的安全。 四、施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训,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施工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施工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岗位作业人员(如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电焊工等)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五、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 第二章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 第一节开工前准备工作 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向参加施工的职工进行技术交底,使广大职工都知道,在什么时候,什么作业应当采取哪些安全技术措施。并应说明其重要性和采取技术措施的必要性。 项目经理应对施工区域内的环境、地下管线、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和详细了解,如施工区域内有电缆、管线、防空洞等地下设施时,要及时上报并联系各相关单位,并针对不同的具体情况,拟定好安全措施。 第二节沟槽开挖

动力车间洞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范本

操作规程编号:LX-FS-A37036 动力车间洞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动力车间洞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为了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安全生产防护措施。特制定本洞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进洞作业人员上岗前劳动保护用品穿戴遵照集团公司“安全行为十大准则管理程序文件”中‘关于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的各岗位劳动防护用品佩戴要求执行。 2、所有进洞作业人员必须携带足够的照明设备。 3、洞内作业现场人员不得少于2人,严禁单独进入洞内作业。

4、在洞内水面、巷道作业,一定注意防滑,确认空气流通方可作业,备足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 5、工作中要有专人监护,一旦发生停电,立即停止一切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在工作现场停留。 6、在洞内焊接管道和其他焊接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防止漏电伤人。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操作规程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3.正确使用人个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禁止穿拖鞋或光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3米以上作业要有防护栏杆、档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4.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5.施工现场的洞、坑、沟、升降口、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 6.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交通频繁的交叉路口,应设指挥;火车道口两侧,应设落杆;危险地区,要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牌。夜间设红灯示警。 7.工地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坡度不得大于3%。铁轨终点应有车档,车辆的制动闸和挂钩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应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疏松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根据土质、沟深、水位、机械设备重量等情况,确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机械距坑边距离。往坑槽运材料,应用信号联系。 9.调配酸深液,应先将酸缓慢的注入水中,搅抖均匀,严禁将水注入酸中。贮存酸液的容器应加盖和设有标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经、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的保护工作。女工在怀孕期间对原工作上不能胜任时,根据医生的证明,应调换轻便工作。

动力车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动力车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标准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19

动力车间电工安全操作规程(标准版) 1、电工一般作业时必须服装整齐,严禁赤膊,工作时使用绝缘良好的工具。 2、无论临时或永久、有电或无电的电线裸露处均须立即用绝缘布包扎好。 3、停用已久的低压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先用摇表检查绝缘电阻(其阻值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合格后才能投入运行。 4、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都应有良好接地装置。 5、电工进行锅炉设备巡回检查时随带工具,往返时必须清点。 6、电工进行操作时必须带好电笔、摇表等工具,先测试确认无电才能工作。 7、一般情况下,禁止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做好保护措施。

8、不得任意乱拉临时线和临时灯,必要时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及时收回或改装(正规线路)(见临时接线安全规程)。 9、安装照明灯时,火线必须接在开关上,螺丝灯头丝口必须接零线上。 10、拔、插保险线时,必须切断负载的电源开关,带绝缘手套,人站在侧面操作。 11、班长应加强新员工的专业安全教育,最好合格后再安排相关工作。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全集)

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 3.启动后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 业。 4.切断时必须使用刀刃中的中下部位,握(卡)紧钢筋均速 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规定的钢筋,断料时,手和刀片应距15cm以上,切短钢筋需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6.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7.发现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断电检修,作业后关闭电闸,并及时清除杂物。 8.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责任人: 尺寸:50cm×70cm一块

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准备好各种芯及工具。 3.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以及调速。 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轴速的规定。 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6.弯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7.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电源不得直接接在机身启闭开关

上,应另设开关控制。 9.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责任人: 尺寸:50cm×70cm一块 钢筋调直机使用安全要求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完好性。 2.料架、料槽应安装平直,对准导向筒、调直筒和下切刀孔的中心线,机械上不准堆放物件,以防机械震动滑落机体造成事故。

工地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钢筋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加工制作现场要平整,工作台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2、拉直钢筋、卡头要卡牢,拉筋线2米区域内禁止行人来往,人工拉直,不准用胸、肚接触推扛,并缓慢松解,不得一次松开. 3、展开盘圆钢筋要一次卡牢,防止回弹,切割时先用脚踩紧. 4、多人合作运钢筋,运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牢稳,防止倾倒或塌落. 5、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6、所需各种钢筋机械,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认真遵守,钢筋机械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安全可靠.

1、运料中车子向料斗投料时,应有挡车措施,不得用力过猛或撒把. 2、浇灌砼使用的溜槽和串筒,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有护身栏杆,不准站在溜槽边上操作. 3、有输送泵输送砼时,管道接头、安全阀必须接好,灵敏,管道支架必须牢固. 4、不得在砼养护池边上站立和行走,盖板和地沟要严加防护,防止失足坠落. 5、使用振动棒应穿胶鞋,湿手不得接触开关,电源线不得有破皮部位.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不准站在砖墙上砌筑、划线(勒线)、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筑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架板和砖墙上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及时安装檩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得松开夹具. 5、在屋面坡底大于25度时,挂瓦必须使用移动板梯,板梯必须有牢固的挂钩.没有外脚手架时,檐口应搭设防护栏杆和防护立网. 6、屋面上瓦应两坡同时进行,保持屋面受力均衡,瓦要放稳.屋面无望板时,应铺设通道,不准在檩条、瓦条上行走.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全集)

安全操作规程 一、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二、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钢筋调直机使用安全要求 四、圆盘锯安全操作规程 五、木工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六、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施工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九、塔机安全操作规程 十、气割、电焊“十不烧”的规定 十一、施工电梯“十不开” 十二、起重吊装:十不吊“规定” 十三、混凝土搅拌机安全使用要求 十四、冷镦机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塔吊指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钢筋工安全生产守则 十七、卷杨机操作规程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使用前必须检查刀片有无裂纹。 3.启动后空运转,检查各传动部分及轴承运转正常后方可作 业。 4.切断时必须使用刀刃中的中下部位,握(卡)紧钢筋均速 送入。 5.不得剪切直径及强度超过规定的钢筋,断料时,手和刀片应距15cm以上,切短钢筋需用套管或钳子夹料,不得用手直接送料。 6.钢筋摆动周围和刀口附近非操作人员不得停留。 7.发现运转不正常应立即停机断电检修,作业后关闭电闸,并及时清除杂物。 8.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1.使用前必须检查电源漏电保护器的灵敏性及隔离开关的 完好性。 2.工作台和弯曲机台面应保持水平准备好各种芯及工具。 3.芯轴直径应为钢筋直径的2.5倍,作业中严禁更换芯轴、销子和交换角度以及调速。 4.弯曲钢筋时,严禁超过本机对钢筋直径、根数及轴速的规定。 5.严禁在弯曲钢筋的作业半径内和机身不固定销的一侧站人。 6.弯好的半成品应堆放整齐、弯钩不得朝上。 7.转盘换向时,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设备外壳应作保护接零,电源不得直接接在机身启闭开关上,应另设开关控制。 9.对设备做到定期保养、检查,保证设备的清洁、润滑及安全使用性。

车间安全生产规程

一、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新入厂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电气、起重、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 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人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 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15.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 16. 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 工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 21. 发生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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