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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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儿科重症医学申报汇报模版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估儿科重症医学申报汇报模版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急诊患者数
科室基础条件-急诊近5年主要工作数据
5000 4500
4518
4716
4000
3500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
2279
2495
1723
1279
1239
科室简介
PICU
20多年来在儿科危重 症领域进行了深入的 基础和临床研究,先 后承担30余项各类科 研项目,发表论文200 余篇,多项科研成果 获奖 。可培养本专业 硕士、博士。
科室简介
重症监护床位从5~6张 发展到20余张;机械通 气治疗从30余例/年发 展到500余例/年;从单 纯的ICU发展成为院前 急救、院内急诊、ICU 重症监护一体化的急救 科。目前为医院重点学 科,一级临床专业科室。
科室基础条件-技术人员梯队
人员梯队合理,总体学历水平高,有发展后劲,在 国内儿科重症医学领域有较大影响。
sgw教授任中华医学会儿科分会急救学组、中华医 学会急诊分会儿科学组组长,《中国实用儿科杂 志》、《中国小儿急救医学》、《小儿循证医学杂 志》副主编,多种专业杂志编委。
科内业务骨干8人次分别担任《中国小儿急救》、
2006年
370 102 68 58 1972 289 176
近五年开展例数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1-10月)
420
492
540
498
139 76 85 2998 293
176 107 93 3133 264
279 133 123 2853 306

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解读

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解读

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解读汇报人:2023-12-15•引言•评分标准解读•评分标准实施与监管目录•案例分析与应用•总结与展望01引言项目背景与目的为提高呼吸内科诊疗水平,规范临床管理,促进医院综合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启动了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目的是通过评估和规范化,提升呼吸内科在全国范围内的诊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0102评分标准概述评分标准包括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施条件、人才队伍建设、科研与教学能力、医院综合实力等五个方面。

评分标准是评估呼吸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涵盖了专科建设的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

02评分标准解读具备主任医师职称,长期从事呼吸内科临床工作,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及较高的学术造诣。

学科带头人学科团队医疗设备团队成员具备完善的学科背景和丰富的临床经验,能够满足临床诊疗及科研工作的需求。

具备先进的呼吸诊疗设备,如肺功能仪、呼吸机、支气管镜等,以满足患者诊疗需求。

030201组织管理熟练掌握呼吸内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如COPD、哮喘、肺癌等疾病的诊断与治疗。

诊疗技术具备熟练的呼吸内科操作技能,如支气管镜检查、机械通气、胸腔闭式引流等。

操作技能制定并实施符合国家及医院标准的临床路径,提高患者诊疗质量及效率。

临床路径临床技术人才培养与科研人才培养具备完善的医师培训体系和进修机会,提高医师的专业技能及综合素质。

科研成果开展呼吸内科相关科研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科研成果,如发表高水平的论文、获得专利等。

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提高学科在国际国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患者诊疗质量及安全。

医疗质量定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患者满意度建立健全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医患纠纷,降低医疗风险。

医疗纠纷处理医疗质量与安全03评分标准实施与监管组织评审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评审,包括资料审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估等环节,确保申请单位符合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五个部分中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部分的得分<80%,则不合格。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5•【字号】内卫医政字[2011]383号•【施行日期】2011.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内卫医政字〔2011〕383号)各盟市卫生局,厅直属各医院,内蒙古医学院各附属医院:现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11〕316号)转发给你们,同时,为做好我区项目申报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盟市卫生局和自治区各三级医院要高度重视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工作,以项目申报和建设为契机,紧密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的各项要求,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二、2011年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专科范围为心血管内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手外科、新生儿专业、小儿呼吸专业、小儿消化专业、耳鼻咽喉科、口腔颌面外科专业、口腔修复专业、牙体牙髓病专业、牙周病专业、精神病科、地方病科、职业病科、中医科、临床护理,申报医院为自治区各三级医院。

各地可同时选择辖区内符合本年度申报范围且具有其中任一专科优势的一所民营医院进行推荐报送。

三、各医院在申报时要量力而行,实事求是,要逐一对照各专科评分标准内容要求,认真、完整填写《申报书》,确保申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申报书》部分内容可根据评分标准进行调整,但整个申报内容的顺序应当与评分标准的顺序相一致。

《申报书》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各专科评分标准可直接从卫生部网站医政管理栏目下载。

四、请各盟市卫生局汇总辖区内各医院申报材料,并以电子邮件形式统一报至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

小儿吸氧术氧疗鼻氧管评分标准

小儿吸氧术氧疗鼻氧管评分标准
4
打开流量表开关,调节氧气流量
4
试气并润湿鼻氧管,置于鼻腔内
4
绕过耳后并固定于下颌,松紧适宜
5
安置患者,向患者解释用氧注意事项,鼻氧管的更换
6
记录:用氧方式、用氧开始时间、氧流量、签名
4
用氧过程中观察:缺氧状况有无改善,氧气装置是否漏气,是否吸氧管,揩净鼻面部。停氧方法不正确扣2分;动作粗暴扣2分;未用纱布扣2分;未揩净鼻面部扣2分
2
总分
100
小儿吸氧术氧疗(鼻氧管)评分标准
题干
患者,男,67岁,65岁,男性,咳嗽,咳痰,喘憋30年,心悸10年入院,准备予氧气吸入治疗。
项目
分值
内容及评分标准
满分
得分
准备
15
医师的准备:我已穿好工作服,戴好口罩、帽子,洗手(可口述)
2
准备物品:治疗碗、弯盘、氧气流量表、湿化瓶、纱布、棉签、一次性吸氧管(检查有效期及包装)、手电筒、用氧记录单、蒸储水、笔。注:湿化瓶内装入无菌蒸储水1/3-1/2,治疗碗中盛温开水。
8
安置患者
2
卸氧气表:关流量开关、卸湿化瓶、氧气表。少一项扣3分,顺序错一项扣1分
10
记录:氧气停止时间、氧效、签名
3
整理用物,洗手(可口述)
2
注意事项
10
操作前需告知病人此次操作的目的
2
操作过程中需须告知患者及家属用氧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3
停氧时要告知患者停氧的理由
3
结束操作后将患者衣物及被褥恢复原样
3
你好请问是3号床,李四吧,我是你的主管医生,根据你的病情需要给你吸氧,请你配合。
2
用手电筒检查患者双侧鼻腔。
5

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临床重点专科名单
临床重点专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向:
1. 内科专科:包括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肾脏内科、神经内科等。

2. 外科专科:包括心脏外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骨科、胸外科、泌尿外科等。

3. 儿科专科:包括新生儿科、小儿呼吸科、小儿消化科、小儿神经内科等。

4. 妇产科专科:包括妇科、产科、生殖医学科、遗传咨询科等。

5. 眼科专科:包括眼底病科、眼肌眼震科、角膜病科、屈光科等。

6. 皮肤科专科:包括性病科、皮肤性病科、皮肤淋巴瘤科等。

7. 口腔科专科:包括口腔颌面外科、牙周病科、口腔病理科等。

8. 精神科专科:包括精神病科、心理科、儿童精神科等。

9. 放射科专科:包括影像科、核医学科、放射治疗科等。

10.麻醉科专科:包括麻醉重症医学科、疼痛科、手术室麻醉
科等。

此外,还有其他专科,如耳鼻喉科、急诊科、康复医学科、传染病科等。

这只是一部分临床重点专科的名单,实际上还有很多其他专科的存在。

儿童心肺复苏操作训练评分标准

儿童心肺复苏操作训练评分标准
1. 简介
本文档旨在提供儿童心肺复苏操作训练的评分标准,以确保训练者能正确地执行儿童心肺复苏操作,并为评估其操作技能提供依据。

2. 评分标准
为确保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在评估儿童心肺复苏操作时,应参考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2.1. 胸部按压
- 深度:按压深度应达到至少1/3至1/2的胸廓前后径(约为5-6厘米)。

- 频率:按压频率应为至少每分钟100-120次。

2.2. 人工呼吸
- 方法:采用口对口或口对鼻呼吸方法,每次呼吸时间约为1秒。

- 比例:应保持按压与人工呼吸的比例为30:2。

2.3. 操作流程
- 开始心肺复苏操作的时间应尽快。

- 在进行胸部按压前应完成清除患者气道的步骤。

- 需要保持操作连贯,不间断进行胸部按压和人工呼吸。

2.4. 操作技巧
- 要求训练者使用正确的手指位置和力量执行胸部按压。

- 训练者需要熟悉正确的人工呼吸技巧,包括嘴对口/鼻的位置和适量的呼气。

2.5. 成功复苏率评估
- 评估结果应根据成功进行胸部按压和人工呼吸的次数进行比较。

- 评估者需要记录训练者在儿童心肺复苏操作中的成功率。

3. 结论
本文档提供了儿童心肺复苏操作训练的评分标准,用于评估训练者的操作技能。

通过遵循这些标准,能够确保训练者能够正确、有效地执行儿童心肺复苏操作,并提高患者的生存率。

新生儿呼吸支持复苏技术操作评分标准

新生儿呼吸支持复苏技术操作评分标准本文档旨在制定新生儿呼吸支持复苏技术操作评分标准,以便评估医务人员在进行婴儿复苏过程中的操作水平和技术熟练度。

以下是该评分标准的详细内容:评分项目1. 气道管理(20分):- 合理使用气囊面罩,保持通畅的气道(5分)- 有效给予氧气,维持适宜的血氧饱和度(5分)- 及时清除气道分泌物,保持气道通畅(5分)- 判断和处理气道梗阻的情况(5分)2. 通气(25分):- 正确连接到气管插管或面罩,保证通气的有效性(5分)- 选择合适的通气方式(5分)- 正确判断通气效果,及时调整通气参数(5分)- 正确使用呼气末正压和峰压控制(5分)- 采用有创或无创通气的适当时机(5分)3. 心脏按压(25分):- 正确找到胸骨和心前区,施行高质量的心脏按压(10分)- 合理判断按压深度和频率,维持正常血流循环(10分)- 注意观察心脏按压效果,及时调整按压力度和速率(5分)4. 药物给予(15分):- 判断药物给予的必要性和适当时间(5分)- 正确计量和选择药物,遵守给药原则(5分)- 注意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5分)5. 心电监护(15分):- 正确放置心电监护仪,获取准确的心电图信息(5分)- 注意观察心电变化,及时发现异常情况(5分)- 熟练识别心律失常和心跳骤停的迹象(5分)6. 团队协作(20分):- 有效的团队沟通和协调(5分)- 快速做出决策和分工合作(5分)- 高效运用团队资源,实现任务目标(5分)- 进行有效的工作反馈和总结(5分)评分细则每个评分项目按照出色(满分)、良好(80%)、一般(60%)和不合格(低于60%)等级进行评价。

评分标准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评分标准的结果可供医务人员和培训机构参考,以提高新生儿呼吸支持复苏技术操作的质量和安全性。

以上为新生儿呼吸支持复苏技术操作评分标准的详细内容。

---特别声明:本文档内容仅供参考,应根据临床实际情况和专业指导进行操作,不得视为医疗建议。

呼吸系统评估评分标准

呼吸系统评估用物听诊器
听诊部位和顺序6.评估呼吸道分泌物
6.1询问患者是否有咳嗽,如有咳嗽,是否同
时有分泌物。

6.2询问并查看患者咳出的分泌物量、颜色及
性状。

10分
评估不
全扣5分
7.评估呼吸系统相关其它指标
如果患者存在呼吸困难或其它潜在的呼吸问题,须监测指脉搏氧饱和度、心率和血压,并根据医嘱采集动脉血气标本。

10分
评估不
全扣5分
整理用物1.整理听诊器,并用75%的酒精擦抹消毒。

2分2.洗手。

1分3.记录。

1分
总分100分
患者/家属教育 1 评估的目的及配合。

2 评估的结果。

护理记录 1 呼吸频率、呼吸节律、呼吸音、呼吸道分泌物。

其它异常的呼吸系统指标。

新生儿呼吸复苏评分标准(2)

新生儿呼吸复苏评分标准(2)
概述
本文档旨在介绍新生儿呼吸复苏评分标准,该评分标准用于评
估新生儿在呼吸复苏过程中的状况,以帮助医务人员判断和采取相
应的处理措施。

评分标准
新生儿呼吸复苏评分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估指标:
1. 心率:根据新生儿的心跳情况评估心率得分,心率高于100
次/分钟得分为2分,介于60-100次/分钟得分为1分,低于60次/
分钟得分为0分。

2. 呼吸努力:观察新生儿的呼吸努力情况评估呼吸得分,存在
明显呼吸努力得分为2分,有些呼吸努力得分为1分,无呼吸努力
得分为0分。

3. 色泽:根据新生儿的肤色评估色泽得分,粉红色得分为2分,灰色得分为1分,蓝紫色得分为0分。

4. 肌张力:评估新生儿的肌张力情况得分,四肢有活动得分为2分,有些活动得分为1分,无活动得分为0分。

5. 反应性:根据新生儿对刺激的反应情况评估反应性得分,有好的反应得分为2分,有些反应得分为1分,无反应得分为0分。

结论
新生儿呼吸复苏评分标准为医务人员提供了一个客观的评估工具,帮助他们在呼吸复苏过程中更准确地判断新生儿的状况。

该评分标准的应用可以提高抢救效果,保障新生儿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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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小儿呼吸专业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五个部分中若有两个以上(含两个)部分的得分<80%,则不合格。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六、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七、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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