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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5.23•【字号】苏教基〔2022〕14号•【施行日期】2022.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关于做好2022年苏州市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苏州工业园区、高新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育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区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22〕10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苏州市区(仅指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下同)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是中考制度的重要补充。

有关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成立区高中段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所在区域的高中段学校按要求认真做好自主招生的各项工作。

市区四星级普通高中校以招生计划的5%,分别面向所在区域进行自主招生,满足学生自主选择和多元化需求。

实施自主招生的高中段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和相关培养目标,具体制定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和自主招生简章,积极探索测试内容和测试方式改革,着重对学生的学科能力、个性特长、综合素养进行考查,积极探索学校自主考核与中考、过程性评价以及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选拔录取模式。

自主招生工作的涉及面相对较广,关系到考生切身利益,各初中校和自主招生的高中段学校要规范宣传工作,及时、准确地将有关政策传达到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认真、细致地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规范操作流程(一)审核招生办法。

各区开展自主招生的四星级普通高中校和各校的自主招生实施办法(包括组织领导、招生人数、报名条件、报名方式、考核办法、工作程序、预录办法、咨询方式、监督机制等内容)、招生简章等由所在区域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张家港等市(县)、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张家港等市(县)、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张家港等市(县)、区人民政府2010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市级复查的情况通报【法规类别】教育经费与财务【发文字号】苏教督[2010]20号【发布部门】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发布日期】2010.07.13【实施日期】2010.07.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张家港等市(县)、区人民政府2010年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考核市级复查的情况通报(苏教督〔2010〕20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8号)和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建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制度的通知》(苏教办〔2005〕23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试行)〉的通知》(苏教办〔2008〕4号)的要求,2010年4月26日-28日,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苏州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地税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分别对全市12个市(县)、区政府2009年度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评估考核。

各地高度重视、认真自查、精心组织、如实汇报,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经过督查组集中汇总、认真评议,全市12个市(县)、区得分均为优秀等级。

现将主要情况通报如下:一、主要成绩(一)切实履行领导责任,牢固确立教育优先发展地位2009年,各市(县)、区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三区三城”的总体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以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位教师”为根本要求,创新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努力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再上新台阶。

2009年初,苏州市政府与各地政府签订了《2009年教育目标责任书》,从幼儿园及老年大学现代化创建、义务教育现代化学校创建后续管理、中小学校外活动中心基地建设、中小学教师提升学历水平、外来人员适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公办吸纳率等十大方面,明确了市(县)、区政府教育责任。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3.20•【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8号•【施行日期】202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评选结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8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根据《关于举办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2﹞9号)精神,市教育局面向全市中小学校组织开展了以“阳光下成长”为主题的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在各级各类展演活动中,各地、各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坚持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审美情操,坚持校园文化特质,坚持面向全体学生,组织了丰富多彩、具有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符合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展现了我市中小学生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

本届艺术节活动共评出市级艺术表演类作品一等奖25个,二等奖35个,三等奖32个;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13个;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一等奖10篇、二等奖20篇、三等奖21篇。

现场展演一、二等奖作品的指导教师获指导教师奖。

同时,评出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优秀组织奖102个。

现予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3月9日附件1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优秀组织奖名单附件2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声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3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器乐展演获奖名单附件4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舞蹈展演获奖名单附件5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朗诵展演获奖名单附件6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戏剧展演获奖名单中学组一等奖附件7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获奖名单附件8苏州市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节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获奖名单。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全市学校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全市学校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成立全市学校消防安全“331”治理
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1.01.26
•【字号】苏教安〔2021〕1号
•【施行日期】2021.01.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校园安全
正文
关于成立全市学校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经研究,市教育局决定成立全市学校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长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张曙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项春雷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员:沈昀市教育局发展规划与财务处处长
王双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
张卉市教育局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副处长
王静芝市教育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
徐国明市教育局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处长
姚立市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处长
杨志刚张家港市教育局局长
陈邵东常熟市教育局局长
王晓芸太仓市教育局局长
卿胜昆山市教育局局长
季小峰吴江区教育局局长
沈志枫吴中区教育局局长
耿昌洪相城区教育局局长
王伟民姑苏区教育体育和文化旅游委员会主任
沈坚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教育局局长
周经纬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局长
全市学校消防安全“331”治理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全保卫与维护稳定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苏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6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三优”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三优”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三优”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6.19•【字号】苏教师〔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教育系统“三优”评选认定办法》的通知苏教师〔2023〕17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在苏州高校,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现将《苏州市教育系统“三优”评选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6月19日苏州市教育系统“三优”评选认定办法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决策部署,健全教师荣誉表彰体系,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职工为办好党和人民满意的教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苏州市关爱激励教师十条措施》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优”是指“苏州市优秀教师”“苏州市优秀班主任”“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三优”每年评选认定一次,于当年教师节期间公布评选认定结果。

评选认定推荐名额原则上按各地、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班主任和教育工作者的总数比例,并适当兼顾区域教育事业发展情况进行分配。

第三条评选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破五唯”“立五育”,注重评选对象爱党报国、敬业奉献的高尚情怀,注重评选对象教书育人、教学科研、服务社会的贡献、影响,科学客观公正选树优秀典型。

第四条“三优”评选认定工作在市委教育工委的领导下进行。

评选认定期间,市教育局成立评选认定工作委员会,下设评选认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各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苏州高校和市直属学校(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初选机构,择优遴选推荐。

苏州市优秀教师、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负责牵头组织推荐,苏州市优秀班主任由市教育局德育处负责牵头组织推荐。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文件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文件苏园教〔2012〕13号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2012年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直属中小学、幼儿园:现将《苏州工业园区2012年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主题词:教育培训方案通知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2012年3月27日印发共印:30份苏州工业园区2012年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方案一、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教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的,贯彻江苏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省级国内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落实《苏州工业园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借助“国培”、“省培”、“市培”的教师培训平台,不断完善教师培训的制度、方法和手段,面向全员培训,突出骨干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创建高水平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的师资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高标准完成好“国培”和“省培”一是按国培计划要求完成中小学各学科教师的国家级网络培训,让教师接受高层次培训。

二是落实好省级各类校长培训,落实“京粤苏”校长培训、骨干校长(园长)、高中校长、省市合作校长提高培训项目。

三是落实好省级各类骨干教师培训,包括特级教师高级研修和特级教师后备高级研修、省级德育骨干培训和高中各骨干教师培训、班主任名师送培、达标升级学校教师的省级提高培训和省级远程网络和专题培训。

(二)精细化落实各类市级培训根据苏教人师2012(2)号文件要求,2012年苏州市级教师和校长培训共有七类37项,培训项目主要有:德育培训、骨干培训、全员培训、职业类专项培训、国际合作培训、岗位培训和其他专项培训。

在认真落实各类市级培训的同时,做好各类培训送训的跟踪服务与管理。

(三)创新性组织好区级培训1、开展区级岗位培训实施骨干教师发展共同体活动,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为骨干教师成长搭建良好的平台,带动全区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具体方案另订。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5.06•【字号】苏教基〔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5.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基〔2023〕6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大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根据《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基函〔2023〕3号)的精神,为更好的实现全市义务教育入学事项在线联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助推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市制定了试点实施方案。

现将《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苏州市教育局苏州市大数据管理局苏州市行政审批局2023年4月27日附件苏州市入学“一件事”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省政府关于加快统筹推进数字政府高质量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省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省数字政府政务中台建设的通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2022年普通中小学入学的有关通知要求,改革办事效率,规范操作流程,优化公共服务,确保自然人入学“一件事”一网通办项目高质量完成,现制定如下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教育系统“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要求,简化流程,深化数据共享,推进部门联动,实现全市义务教育段入学事项在线联办。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3.09.25•【字号】苏教体卫艺〔2023〕22号•【施行日期】2023.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的通知苏教体卫艺〔2023〕22号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有关直属学校: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和2023年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具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各地各校要按照《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见附件)要求,认真组织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监测评价的科学合理。

附件: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苏州市教育局2023年9月25日附件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为做好2023年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本市7-17岁在校学生,该年龄段分别对应小学二年级至高中三年级。

二、监测点校苏州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由6所省级监测点校及25所市级监测点校(共31所中小学)承担。

三、监测样本(一)抽样原则与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调查的方法。

即在确定的监测点校中以年级分层,以教学班级为单位整群抽样构成监测样本,所抽取的班级数能满足最低监测样本数要求。

除7岁、12岁、15岁年龄段外,其他年龄段的样本原则上与去年相同。

(二)样本构成检测样本。

包含体检样本和体测样本。

其中,体检样本由随机整群抽取的教学班全体学生构成。

体测样本由体检样本中筛选的正常学生(正常学生指能从事各项体育锻炼活动,发育健全、身体健康的学生。

凡心、肝、脾、肾等主要脏器有病者,身体残缺、畸形者,急性病患者或一月内患过高烧、腹泻等急性病,体力尚未恢复者及处于月经期间的女生均不得参加素质项目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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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文件
苏园教…2010‟11号
关于公布2009年园区骨干教师
考核结果的通知
园区教研室、服务外包职业学院、工业技术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苏园教[2007]35号文件精神,我局对67名2009年度享受园区特殊岗位津贴的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进行了考核;对32名经2007年考核定为合格的园区学科带头人和2007年评为(含转评)园区学科带头人的区级骨干教师进行了复评。

现将考核复评结果公布如下:
在对享受特殊岗位津贴的67人的考核中,66人均符合条件,考核合格,1名骨干教师由学校和教育局进行戒免谈话。

-1 -
在对32名2007年园区学科带头人的复评中,32名均符合条件,继续享受“园区学科带头人”称号。

希望各校进一步加大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学科带头人和名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园区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骨干教师考核结果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教育局2010年2月22日印发
共印:32份
-2 -
2009年享受“特殊岗位津贴”人员
考核合格名单
(66名)
教研室:殷俊、顾建元许平夏静怡、宋大男、章扬安、万里虹、杭瑛、高万祥、吴云霞
青少年活动中心:吴剑清、朱岚
苏大附中:邵统亮、张援房之华、臧立志、陆培良
园区一中:沈兰、周建云、方兴发
园区二中:李君岗、王素珍、朱明
园区三中:许国庆张兰芳、许铭、陈兴才、施积林、易仲阗
园区八中:叶鹏松
园区十中:张淑艳、孙艳
星海学校:沈坚、朱瑞芳、陈玲、袁凤珍、严林妹、倪敏、卢雪珍
星港学校:徐学根、庄红、吴梅香、董劲
星湾学校:曲虹、王晓琳
金鸡湖学校(筹):董清
莲花学校:马丽亚
唯亭学校:严建兵、韩郁香
新城花园小学:洪亮、赵云峰、陈蕾缪建平
第二实验小学:吴晨耘、徐斌、刘寿华、闵爱红
方洲小学:尤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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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葑第一中心小学:计利珍、李琴
娄葑第二中心小学:杨春芳
胜浦实验小学:陈蕾
新城花园幼儿园:顾伟文
新加花园幼儿园:陈建华
新馨花园幼儿园:花玉芳
新洲幼儿园:葛健慧
-4 -
2009年园区学科带头人复评人员名单
(32名)
苏大附中:王世泉
园区一中:翟任重
园区二中:王玮
园区三中:周晓阳、曹旭琴、卜延中、蒋春华、施辉、周兵
园区七中:王欣源
园区十中:胡春燕
星海学校:俞清、赵建红、朱红梅、杜玲
星港学校:刘晓曼、王阳迪、吴樱花、孙宇奋
星湾学校:宋珺
莲花学校:谢剑雄
唯亭实验小学:朱莉珍
新馨幼儿园:鲍丽云
新城花园小学:罗钢、石磊
园区二实小:凌红、金刚、张玉平、沈菊芹
翰林小学:陆林珍
唯亭中心小学:韦彩珍
娄葑第二中心小学: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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