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网络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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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络用语用字规范要求

校园网络用语用字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一个重要方面。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江苏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增强师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语文应用水平,认真检查和规范本部门、本单位网站或网页的用语用字。具体要求如下:

一、必须使用规范汉字

严禁使用国家已简化的繁体字(艺术作品除外)、已废止的简化字、已淘汰的异体字、已更改的生僻字和已淘汰的旧字形,不写错别字,尤其要避免以下情形:

1.将规范的简化字误作繁体字加以回避。如将“重叠”误写为“重迭”,“天翻地覆”误写为“天翻地复”,“好像”误写为“好象”,“啰嗦”误写为“罗嗦”。

2.使用别字。网络文字不能直接手书,出现的错字都是使用不当的字,即“别字”,如“潦草”误写为“了草”。另外,网络用字多采用拼音输入法,加之输入者对字词的意义不能准确区分,所以同音别字出现较多。如“厉”与“励”、“克”与“刻”、“象”与“像”、“燥”与“躁”、“竟”与“竞”、“坐”与“座”、“览”与“揽”等屡屡用错,出现了“再接再励”、“帮扶对像”、“讲坐”、“学情院情总揽”等错误用法。

二、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标点符号使用遵循国家颁发的《标点符号用法》,需要特别注意的是:

(一)句号的正确使用

一般在中文标点输入的状态下输入,为“。”,为空心圆圈。句号还有一种形式,即一个小圆点“ .”,一般在科技文献中使用,可在英文标点输入状态下输入。

(二)序号后标点的正确使用

1.“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2.“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3.“1”、“2”、“3”和“A”、“B”、“C”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

4.序号如加括号,如(1)(2)(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另外,“(1)”不能写成“1)”

5.文内序号层次清楚,逐层一般为一、/(一)/1./(1)/ ①……

三、落款日期的正确书写

1.落款日期要将年、月、日标全,可用汉字数字,其中“零”写为“○”。如“二○○八年四月六日”,中间的“○”不能写成英文“O”或数字“0”。也可用阿拉伯数字,如2008年4月6日。

2.无论是成文落款还是在行文中,年份一般不用简写,如:1990年不应简作“九○年”或“90年”。

四、汉语拼音注音的正确使用

1.大小写:句子开头的字母大写;诗歌每行开头的字母大写;专有名词的第一个字母大写;专有名词和普通名词连写的,第一个字母要大写。

2.分连写:词内连写,词与词分写。

五、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

使用普通话词汇,不使用方言词汇、生僻晦涩的词语和未收入国家权威学术机构编纂词典中的网络流行语。

语言表达要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范,语言要文明健康。不出现明显的语法错误;正确使用结构助词“的、地、得”;不使用方言语法(如“我有看过”);语言简洁明了,没有歧义。

六、行文体例得当,格式符合规范

院语委办

200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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