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总运【2014】227号(电子版)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剖析
浅析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CSM)网络安全技术

浅析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CSM)网络安全技术摘要:本文简要阐述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内容和结构以及网络安全体系,进而分析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CSM)网络安全技术,希望通过研究具体的技术,可以为技术应用提供建议,促进现代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
关键词:信号集中监测;网络安全引言: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新技术新应用逐渐成为各单位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或重要组成,同时,新的安全威胁层出不穷,原有的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已经远不能解决信息安全工作面临的新风险新问题。
2016年11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发布,于2017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网络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化发展与网络安全并重的原则,指出“国家实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基础上,实行重点保护”,并“保证安全技术措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
11、背景1.1网络安全建设背景为应对网络安全面临的全新形势和挑战,2014年2月,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成立,习近平总书记作为领导小组组长,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统一谋划、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实施”,确定了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的方向。
1.2等级保护政策背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是国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过程中,提高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的一项基本制度。
自从2007年《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发布以来,在公安部的监管下,我国开始全面推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各单位按照等级保护制度的要求开展定级备案、建设整改和等级测评工作,等级保护制度开展对促进我国信息安全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2、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分析2.1系统简介CSM系统是信号设备的集中监测和智能诊断分析平台,通过全面汇集地面信号设备、车载信号设备等相关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监测数据,实现信号设备健康状态及维护信息的集中存储、安全监督、智能诊断、综合分析功能。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

铁路信号设备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第一节通则第133条信号维修是对信号设备进行的日常养护和集中检修,通过维修,保持设备性能,预防设备故障,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
第134条现场维修实行计划性维修和状态修两种模式。
第135条计划性维修是根据规定的维修周期和内容有计划地实行日常养护、集中检修和人所修。
第136条状态修是根据设备特性变化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维修。
实行状态修的基本条件是该设备具备有效的自检、监测、报警、冗余等功能和手段,能够随时掌握该设备工作状态及变化趋势,预防可能出现的故障。
第137条现场可替换的设备、器材实行人所修;可更换电路板、模块的信号电子设备采用故障换板、换块修;具备系统冗余、状态监测可靠的设备可实行状态修;电务段元检修能力的设备、器材实行人厂修。
第138条应充分发挥微机监测设备的作用,指导维修工作,增强维修工作的针对性。
第139条车站、区间信号设备检修实行天窗修;驼峰设备检修实行停轮修。
信号维修工作应实行设备检修质量包保责任制。
第140条加强防洪、防汛等季节性工作,建立雨中和雨后设备的巡视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141条信号设备维修工作内容及周期、人所修信号设备器材更换周期及检修工时定额由铁路局(公司)分别参照本规则附件5和附件6制定。
第二节维修组织第142条电务段是信号设备维护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维修组织,强化职能科室和车间管理,加强工区建设,适应维修生产需要。
第143条现场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维修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维修、施工、质量、设备及综合等管理职责,实行昼夜值班制度,直接组织、指挥现场生产和应急抢险,负责现场检修作业、施工作业、故障处理的控制和对工区的管理。
第144条专业车间是负责信号设备人所检修、修配及入厂修等工作的基层生产管理组织。
负有安全、技术、质量、施工及设备等管理职责,并对周期内设备检修质量负责。
1.信号检修车间主要负责道岔转换设备、色灯信号机灯组、继电器、变压器、整流器、电源设备、闭塞设备、道口设备、防雷设施以及驼峰专用设备等入所修工作。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分析与运用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分析与运用随着铁路运输的快速发展,铁路安全监控系统也逐渐成为了管理者和运营商的关注焦点。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铁路运输安全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对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进行深入分析,并探讨其在铁路运输中的应用。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是一种专门用于铁路信号设备监测和故障诊断的系统。
其主要功能包括对信号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监视、故障报警和自动诊断处理、历史数据存储和分析等。
通过对信号设备的实时监测和故障处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有助于提高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和准时性。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能够实时监测信号设备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报警处理。
在传统的铁路信号设备监测中,采用人工巡检的方式来发现故障,但这种方法效率低、覆盖面窄,并且容易出现疏漏。
而采用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后,可以实现对信号设备的全程实时监测,当设备出现异常状态时,系统可以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指示操作人员前往现场处理,从而避免了信号设备故障给铁路运输带来的隐患。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具有自动故障诊断和处理的能力。
在传统的故障处理中,需要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诊断和处理,而这种方式不仅效率低,还往往受制于人为因素。
而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能够自动识别信号设备的故障类型,并给出相应的处理建议,甚至可以对一些简单的故障进行自动处理,从而提高了故障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还具有历史数据存储和分析的功能。
系统可以对信号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长期存储,方便后续的数据分析和故障预测。
这对于监测信号设备的运行状况、分析设备的工作特性、发现设备的潜在问题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深入分析,可以帮助管理者和技术人员更好地了解设备的运行规律,预测设备的故障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出现和应用,为铁路运输的安全和高效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其实时监测和故障处理功能,可以大大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自动诊断和处理功能,有效提高了故障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历史数据存储和分析功能,有助于预测故障风险,保证了铁路运输的安全和稳定。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分析与运用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分析与运用
颉康
【期刊名称】《科技创新与应用》
【年(卷),期】2015(0)30
【摘要】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Centralized Signaling Monitoring system,简称CSM)是监测信号设备电气特性、运用状态、运用质量,加强信号设备结合部管理、发现信号设备隐患、分析信号设备故障原因、辅助故障处理、指导现场维修、提高电务部门维修水平和维修效率的重要信号设备。
【总页数】1页(P82-82)
【作者】颉康
【作者单位】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电务段,山西大同 037005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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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分析与运用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分析与运用一、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基本原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是一种利用现代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对铁路信号系统进行集中监测和管理的系统。
其基本原理是通过安装在铁路信号节点和线路上的传感器,采集各种信号数据,并通过通信网络传输至监控中心。
监控中心利用计算机和专门的监测软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处理,实时监测信号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确保铁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1. 传感技术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中的传感器是数据采集的关键设备,传感器的类型和性能直接影响着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目前,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采用的传感器一般包括位移传感器、压力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等,这些传感器可以实时采集信号节点的运行状态,为监测系统提供数据支持。
2. 通信技术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中的数据传输需要依靠稳定可靠的通信网络,目前常用的通信技术主要包括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
有线通信采用光纤通信或者电缆传输,具有传输速度快、稳定性好等优点;无线通信采用无线局域网或者卫星通信等技术,具有覆盖范围广、布设方便等优点。
采用不同的通信技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以满足监测系统的要求。
3. 监测软件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中的监测软件是数据处理和分析的核心,其功能包括数据采集、故障诊断、实时监测等。
监测软件需要具备高效的数据处理能力和可靠的故障诊断算法,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信号系统中的故障,确保铁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三、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在铁路运输中的应用情况1. 提高运输安全性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测信号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和处理故障,有效提高了信号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保障了铁路交通的安全。
通过监测系统,工作人员可以实时了解信号系统的运行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3. 降低运输成本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应用可以有效降低信号系统的维护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了设备利用率和资源利用效率。
监测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降低了维修成本和停机损失,为铁路运输企业节省了大量的成本。
(完整版)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对自身具备监测能力的设备信息的采集监测
绝缘漏流测 试组合
内,用于站机和服 务器、邻站站机的 网络通信。依据通
熔丝报警盒
信的需求,车站配
灯丝报警智能 分机
其它采集接口
置的网络设备会存 在不同。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
车站子系统(车站站机设备)结构
采集设备:信号集中监测采集机主要负责对监测数据的采集和预处理,按功能划分为综合采集分机、 道岔电流采集分机、接口通信分机及各类采集单元,完成对车站信号设备状态和信息的采集。其它设备, 如信号电源系统、计算机联锁系统、列控系统、ZPW-2000A轨道电路)、智能灯丝报警仪均采用通信接 口的方式同站机相连,实现对此类相关信息的监测。
要负责数据信息的采集、处理、存储、回放、界面显示及通讯,由1套采集设备、1台IPC工控机、1台显示
器以及网络通信设备及通信防雷器件等组成。
站机综合柜
绝缘漏流组合柜
道岔采集分机1 道岔采集分机2 轨道采集分机 综合采集分机
显示器
工控机 网络设备 转辙机采集分机
说明:采样模块就近 安装在采集点附近
转辙机电流/ 功率采样 模块、列车 信号机点灯
组成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由车站子系统、服务器子系统、终端子系统、维护工作站子系统组成。 服务器子系统是整个监测系统的中心,采用双机热备方式运行,负责与所辖车站站机、监测终端等节
点进行网络通信和数据交互、存储,并实现数据流调度和信息路由等功能;(设在电务段监测中心)
车站子系统是整个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基础部分,采集现场数据,并进行初步处理; 终端子系统一般由PC机、打印机、网络设备等组成,使用它调看管内车站信号设备状态、监测信息和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功能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分析与运用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分析与运用1. 引言1.1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重要性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在铁路运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它是保障铁路运行安全的关键系统之一,能够实时监测信号设备的运行状态、信号灯的亮灭情况、轨道电路的正常性等信息,确保铁路列车能够按照规定的信号及时准确地行驶。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能够及时发现信号故障、异常情况,提醒铁路运营人员及时处理,有效避免事故发生,保障了列车运行的安全性和正常性。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还能够对信号设备进行集中管理和维护,提高了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广大旅客提供了更加安全、便捷的出行环境。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重要性不可忽视,它是铁路运输领域的一项重要技术装备,对提高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准时性和准确性起着重要作用。
1.2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发展背景随着铁路运输的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推进,铁路交通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传统的铁路信号系统存在着信号位置准确性不高、监测手段单一、故障隐患较大等问题,给铁路运输安全带来了一定的隐患。
为了提高铁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性,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应运而生。
这一系统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监测手段,实现对铁路信号设备的集中监控和管理,能够实时监测信号设备的工作状态、故障情况和运行情况,提高了铁路信号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铁路运输安全和运行效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2. 正文2.1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原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原理主要包括:数据采集和传输、信号处理和分析、故障诊断和预测等几个方面。
数据采集和传输是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基础。
该系统通过传感器和设备对铁路信号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实时监测,并将监测数据传输至监测中心。
数据采集包括信号设备的各项参数如电压、电流、温度等的采集,以及环境条件的监测。
数据传输采用现代通信技术,如无线通信、卫星通信等,确保数据的及时传输和安全性。
信号处理和分析是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核心。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案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是监测信号设备运用状态的必要设备,应充分利用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超限报警、存储再现、过程监督、远程监视等功能,及时发现信号设备隐患,预防设备故障,充分发挥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在信号设备日常维修及故障处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维修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系统维护管理质量,指导维修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用。
近年来,随着高速铁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大量信号设备投入运用,联锁、列控中心、TDCS/CTC、RBC、区间综合监控、电源屏、ZPW-2000A、道岔缺口监测等信号设备和子系统通过信息接口方式接入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各系统的报警信息均送到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报警信息量多、准确性不高,信息处理难度大,种种弊端逐渐显现,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优势无法体现。
因此,迫切需要对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报警信息进行全面梳理、整治、优化、完善。
1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在铁路信号设备维护中的重要作用铁路信号包括很多种运行参数,例如列车的实时车速,距前车的距离和天气因素等等,铁路信号设备便是对这些信号进行采集然后转化为数据。
传统的方法对信号设备进行精确性的检验比较困难,因而一些设备出现故障时,人为检测的精准度低,并不能及时发现设备的隐性故障,这将导致故障的设备仍然被当作完好的设备使用,极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简单来说就是将各种信号汇总在一起,形成一个数据整体,便于对数据进行分析,类似于飞机上"黑匣子"。
它可以全天候地监测列车运行状况,对设备进行不定时的参数测试、数据查询、数据存储和数据回放等操作,进而保证了信号设备运行的透明化,也体现了铁路运行信号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的特征。
例如当信号集中监测系统发现铁路信号设备的数据偏离了正常的设定值,便会立即报警,有关人员可以及时检修;或者是当操作人员出现误操作,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也可以及时发现并提醒,这样便能有效避免误操作带来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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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发文稿纸题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附件主送各铁路局 抄送----------------------装---------------------订---------------------线---------------------现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技术规章编号:TG /XH 209-2014)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8月12日TG /XH 209 -2014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以下简称集中监测)维护管理,提高集中监测维护管理质量,做好集中监测运用和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发挥集中监测在信号设备维护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中监测是监测信号设备状态、发现信号设备隐患、分析信号设备故障原因、加强信号设备结合部管理、辅助故障处理、指导现场维修、反映设备运用质量、提高电务部门维护水平和维护效率的重要信号设备。
第三条集中监测实行预防修、故障修和关键设备委托修的维修方式,保证设备正常运用。
第四条集中监测应采用安全隔离措施,不得影响被监测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集中监测是信号设备维护、测试的专用系统,与非信号系统接口时,应经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六条凡信号设备基建、大修、更新改造时,集中监测应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开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普速、高速铁路集中监测的维护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八条集中监测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铁路局、电务段三级管理。
第九条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是集中监测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负责全路集中监测网络的规划。
第十条铁路局电务处是管内集中监测设备的技术主管部门,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总公司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铁路局实际制定集中监测维护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指导管内集中监测的大修、更新改造工作。
(三)负责集中监测维护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检查管内集中监测的维护管理工作。
(四)组织或有重点的参加基建、更新改造、大修集中监测工程的技术方案论证、审查、设备选型、施工交底和验收开通等工作。
(五)规划并审定集中监测网络拓扑结构,审批集中监测IP 地址实施方案,审核IP地址分配。
(六)按规定权限审批集中监测的采集电路、硬件和软件修改申请,审批通道需求及变更申请。
(七)定期检查管内集中监测的设备质量、运用质量和维护管理工作。
(八)组织和协调有关单位处理集中监测的疑难故障。
第十一条铁路局电务检测所是集中监测运用的主管机构,应设置集中监测分析主管人员,主要职责是:(一)负责铁路局集中监测运用管理工作,掌握集中监测运行和使用情况,分析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了解信号设备运用质量,提出维修工作指导意见。
(二)负责集中监测数据分析工作,指导和检查电务段集中监测数据分析,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考核管内集中监测设备运用质量意见。
(三)负责协调集中监测故障板卡的返厂修工作。
(四)参与处理集中监测的疑难故障。
第十二条电务段是集中监测维护单位,应设置专业技术主管人员。
主要职责是:(一)执行总公司和铁路局的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结合电务段实际制定集中监测维护管理办法。
(二)负责管内集中监测的技术、工程、维护、运用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三)编制、提报管内集中监测设备的大修、更新改造建议计划。
组织或参与集中监测工程的调试和验收工作。
(四)负责集中监测维修工作。
(五)负责组织处理集中监测故障。
(六)负责集中监测故障板卡的返厂修工作。
(七)定期分析集中监测数据,总结集中监测运用情况,上报铁路局,并进行通报。
(八)负责组织制定并公布本段集中监测报警、预警上下限值设定标准,并组织车间完成报警、预警上下限值设定和模拟量测试精度校核工作。
(九)负责审查管内集中监测设备软件、数据及硬件修改方案,审查管内集中监测组网方案及IP地址分配方案,审查相关设计文件等。
第三章技术管理第十三条集中监测用户范围包括铁路局电务处、电务段、车间和信号工区,扩大用户范围应由总公司运输局电务部批准。
第十四条集中监测软件、硬件设备及采集电路的修改,应由铁路局电务处批准。
第十五条铁路局电务处应建立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一)按线或段分站统计设备台账(主要内容包括:系统型号、厂家、设备组成、建设年、大修年、联网等情况)。
(二)集中监测网络拓扑图。
(三)集中监测IP地址表。
(四)硬件及软件安装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
第十六条电务段应建立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一)按线统计设备台账(主要包括:系统型号、设备组成、建设年、大修年、联网等情况)。
(二)集中监测网络拓扑图。
(三)集中监测IP地址表、站码。
(四)硬件及软件安装使用手册和维护手册。
(五)软件台账(软件版本、数据配置文件)。
(六)密码台帐。
(七)集中监测竣工图。
(八)系统维护工具软件(包括修改数据的方法说明)。
(九)故障处理流程图。
(十)设备质量鉴定资料,原始验收记录资料。
(十一)模拟量电气特性上下限及预警限台账。
(十二)备品备件台账。
(十三)工具、仪器、仪表台账。
第十七条集中监测施工图纸应由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应依据施工图纸施工。
第十八条基建、大修、更新改造的集中监测工程,应组织单项验收,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九条基建、大修、更新改造的集中监测正式投入运行前,应组织进行接口数据仿真试验和系统功能验证。
系统功能验证以现场运行验证为准依据技术条件进行,主要包括:各种开关量、模拟量、报警信息的校对和测量精度校核等。
第二十条各种试验、记录等资料应签字确认,签认的书面材料由电务段存档。
第二十一条集中监测设备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测厂家应向设备管理单位移交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和各种设备密码等技术资料,以及仪表工具和备品备件等,技术资料不少于6份。
技术资料应规范、完整并装订成册。
第二十二条集中监测工程验交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及时移交临时竣工图,并应在3个月内移交正式竣工图。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二十三条电务段应每年进行一次集中监测模拟量测量精度校核和开关量状态、显示状态核对,并建立核对记录。
更换模拟量采集器材时应对所涉及模拟量测量精度进行校核。
第二十四条集中监测应从TDCS/CTC获取时钟信息,并具备自动校时功能。
自动校时功能失效时应由人工进行校时。
第二十五条监测厂家负责集中监测软件的终身维护,铁路局和电务段核心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采集分机和通信分机等设备可实行委托修,其它硬件实行故障修。
第二十六条返厂修的集中监测设备或器材,修理时间不得超过30天,因特殊情况超过规定期限时,监测厂家应提供相应的备品,返厂修后的设备或器材应保修6个月。
第二十七条集中监测网络是一个独立封闭运行的网络,不得擅自扩展集中监测网络、加设终端和安装无关软件。
第二十八条备品备件及仪器仪表管理。
(一)备品备件应按使用数量的10%配备;中心机房关键器材应考虑备用。
(二)每个工区应配置专用工具,具体配置见附件1。
(三)严禁将故障更换后的器材和备用器材混放。
(四)备品备件及仪器仪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证完好。
第二十九条通信与信号维护分界。
(一)采用光纤通道时以集中监测机柜ODF架上通信尾纤活动连接器或在信号机房内独立设置的通信尾纤活动连接器为分界点,其活动连接器属通信部门。
信号机房至通信机房的光缆(含尾纤)由通信段负责维护;通信尾纤活动连接器至监测的ODF 架及跳纤等设备由电务段负责维护。
(二)采用2M电路时以集中监测机柜DDF架上通信接线端子或在信号机房内独立设置的通信DDF架接线端子为分界点,通信接线端子(含)至通信系统间2M跳线由通信段负责维护。
通信接线端子至监测间DDF及跳线等设备由电务段负责维护。
第三十条集中监测与信号子系统接口维护管理分界:以信号子系统的通信接口插座为界,插头(含)至集中监测的连接线缆属集中监测范围,插座(含)至信号子系统属子系统范围。
第三十一条具有自诊断功能的信号子系统提供给集中监测的各种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应保证实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电务段应加强对带自诊断功能的信号子系统的验收工作。
第三十二条集中监测故障时,电务段应及时组织处理。
第三十三条集中监测因大修、施工等原因需停用时,应报铁路局电务处批准。
第三十四条集中监测设备应实行寿命管理,集中监测不应超过使用寿命期限。
主要设备、器材寿命期限见附件2。
第五章运用管理第三十五条电务段应在道岔调整状态符合标准的情况下,设置每台转辙机的集中监测参考曲线。
第三十六条电缆对地绝缘电阻和电源漏电流测试工作应在天窗点内进行。
第三十七条集中监测一、二级报警信息及相关数据应在电务段中心服务器自动保存1年。
第三十八条信号设备故障时的集中监测数据应保存5年,并做好故障现象说明。
第三十九条车站站机、段调度指挥中心终端应24小时不间断开机运行。
第四十条集中监测停用的规定:(一)工程施工改造需停用集中监测设备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一周提出书面停用申请,经电务段审核、铁路局电务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停用集中监测设备。
(二)日常运用维护需停用集中监测设备时,各级维护部门应向铁路局电务处办理停用手续。
(三)未按规定办理停用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将集中监测设备停电、停机或中断通信。
第四十一条凡集中监测能完成的测试项目,可不再进行人工测试;未纳入监测的测试项目,仍进行人工测试;当集中监测发生故障时应按相关要求进行人工测试。
第四十二条集中监测应用软件、数据配置文件等修改由监测厂家负责,任何人均不得随意修改源程序和数据库结构信息,以及配置文件。
第四十三条集中监测软件、数据配置文件变更规定。
(一)集中监测软件变更等级分三类。
一类软件变更:系统平台变更、应用软件架构变更。
该类变更需经外部专家组测试、评审。
二类软件变更:应用控制功能变更、接口功能变更、一般功能变更和缺陷克服等,该类变更应执行软件供应商内部安全评估流程。
三类软件变更:数据变更及上述以外的变更,该类变更应执行软件供应商内部的检验测试发布流程。
(二)软件变更程序。
1.建设单位或设备管理单位提供信号平面布置图和设备变化说明或软件变更需求。
2.软件供应商根据设计文件编制软件变更需求和测试文件。
3.软件供应商按采用软件工程方法,根据IEC62279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4.变更修改完成后并通过验证确认后,软件供应商应进行软件发布,软件发布后方可提出现场更换申请。
5.软件供应商针对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影响范围和软件的版本号提出更换申请。
软件变更申请应填写《软件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加盖公章,报设备管理单位,设备管理单位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或上报电务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