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操作规范(税收法制、税款追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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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操作规范
税收法制、税款追征
税务管理基础事项
自助办理事项
综合信息报告 发票使用报告 税费申报 税费缴纳和证明开具
税务管理基础事项
纳税人类型 税务行政许可 优惠核实确认 税收核定 退(抵)税(费) 逾期及欠税 税务代保管资金 预约定价安排 调查协查 通知及送达 外部信息采集交互 凭证及证件 征缴管理
税收法治和法治思维


从依通 而法过

达征税

到税收

税、法 收纳制
法税建
治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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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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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依在 随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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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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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的 确规范 定办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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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使
服权
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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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规范整体差异

贰ຫໍສະໝຸດ Baidu

拆分合并
新版的事项有很多由 原来的多个事项整合
而成
办理层级
有很多原来的办理层级 为区县级,在新版中延
二、注意事项 1. 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不需要审批 2. 当场交付≠当场缴纳
三、与《规范1.2》的差异 1. 办结时限:由3个工作日变为当日办结 2. 表单有调整,执法文书更加精简
1.6 一般程序处罚决定
一、业务整合 包括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
二、《操作规范》新增内容: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发现其税收违法违规行为 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
一 般 程 序 处 罚 决 定
1.7 税 务 行 政 处
( 收 缴 ) 发 票
停 供 ( 收 缴 ) 、







1.1 税收(规费)违法行为处理
业务流程:登记、处理(共包含15个跟踪管理事项)、终结、归档
1.2 催报处理
1.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 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 其他纳税资料。
纳税信用与风险监控事项
信用动态监控 纳税信用等级管理 风险管理目标规划 风险分析 任务统筹 风险预防 风险控制 风险应对 重大税务案件审理 监控及评价
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
违法处置 税款追征 行政救济 相互协商程序
税收法治和法治思维
执行不到位,税官两行泪。
1. 纳税人欠缴税费的现象是否普遍存在? 2. 税务部门有没有采取措施追缴欠税? 3. 税务部门本可依法强制执行,为什么迟迟 不行动?
2. 税务机关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费)申报、报送财务报表等有关 资料(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企业财务信息采集表等)的纳税人(缴 费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生成催报清册,采用科学、合理的办法对纳 税人(缴费人)进行催报处理。
3. 注意问题: (1)明确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 (2)不规范的做法 (3)文书电子送达
二、注意事项: 1.办理时限 2.前提条件
三、办理流程 受理、准备、听证实施、 归档
三、一般程序处罚决定流程包括: 制作、审核、处理、审批、执行、归档
1.6 一般程序处罚决定
★ 具体流程: 1. 制作。根据对当事人违法事实确定的拟处理意见,制作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申请, 并进行相关内容的审查。 2. 审核。审核人员对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申请进行审核。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 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3. 处理。审核同意后,制作《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将文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 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要求听证的 权利。 4. 审批。审批人员对《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列事项进行审批。 5. 执行。办理人员将行政处罚决定文书送达当事人,进行征收开票处理。 6. 归档。
1.6 一般程序处罚决定
1. 执法人员要亮证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 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 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者检查应
当制作笔录。
3. 陈述申辩不能省略
当《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到当事 人,当事人有权依法进行陈述和申辩。 办理人员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制作《陈述申辩笔录》。
注意事项
2. 调查内容要全面
调查内容:当事人的身份;违法事实;实施违 法行为的手段、方式、社会危害后果以及其他 情节;是否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责任; 有无法定应当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的情节;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其他事实等。
4.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 罚在做出决定之前,应当由法制审核机构对 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
1.7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一、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拟对公民处以2000元(含)
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 (含)以上的罚款或吊销发票准印证等处 罚,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送达《行政 处罚事项告知书》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 告知书》,当事人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 的,依法审查受理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组 织实施听证。
伸到了省局甚至总局
归档资料
减少了大部分《税务 事项通知书》的归档
要求
目录
第违
一 章



第税
二 章
款 追

第通
三 章




第其
四 章
他 事

1. 违法处置
1.2
1.4
1.6
1.8
1.1 税 收 行( 为规 处费 理) 违 法
催 报 处 理
1.3






处 理
改 正
1.5 简 易 程 序 处 罚
1.4 责令限期改正
一、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 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日

二、后续处罚问题
意 事 项
1. 可以同时启动处罚程序 2. 自由裁量权的运用
3. “首违不罚”
三、执法风险问题 日常管理中操作不规范
1.5 简易程序处罚
一、什么情况下使用简易程序处罚? 对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 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3 催缴处理
一、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对应缴未缴(指已形成应征税(费)款但未按规定期限解缴 入库)的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制作逾期未缴款清册,采用科 学、合理的办法对纳税人进行催缴处理。
二、办理流程: 发起、催缴、归档
三、办结时限差异: 《规范1.2》的描述是限时办结; 《操作规范》规定3个工作日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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