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地铁+物业”模式前期研究工作的探讨

2 前期研 究方案及 目标
展 成为 交通枢 纽和 城市 副 中心 。
3 前期研究 的重点
( ) 促 进 城 市 的 经 济 发展 。 轨 31 工可研及勘 察设计研 究重点 3 . “ 地铁 + 业” 模 式下 的工程 设 物
“ 铁 +物 业 ” 模 式 就 是 在 道 交 通 和 沿 线 物 业 的协 同 发展 ,极 地
性 道 、充 分调 动社 会资 金参 与建设 、积 交 通 发展 的 良 循 环 。 极创 新 投融 资体 制 的期望 。市 发改 委 ( )带 动 城 市 新 区开 发 。在 轨 2
( ) 以 轨 道 交 通 引 导 城 市 发展 2 (O T D)理 念开展 沿线物业 综合开 发
了 深 圳 市 轨 道 交 通 近 期 ( 深 圳 轨 交 通 建 设 投 资 和 运 营 。该 模 式在 香 方案 是 “ 铁+ 业 ”模 式落 地 的关 即 地 物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道 三 期 )建 设 规 划 ( 0 1 2 l 年一 2 1 港 地 区 得 到 持 续 多 年 的 运 用 并取 得 键 。 由于该模 式在 国 内 尚未有 成功 的 06
TOD)理 念 研究 ,达到新 区城市 设计 的 目标 。 研究 提 出 了轨道 交通 三期 规划整 体投 道 交 通 引 导 城市 发展 ( 融 资初 步方 案 ,选定 具备 条件可 全面 的 指 导 下 ,对 轨 道 交通 站 点 周 边 一
( ) 以市 场 化 运 作 的 理 念 开 展 3
1 研究 背景
基 于 “ 铁+ 业 ”模 式的 核心 地 物
将站点上盖 及周边物业实 施一体化 意义 ,在 现行 的国家政 策环 境 下 ,提
TOD模式下地铁站点周边土地开发研究

TOD模式下地铁站点周边土地开发研究摘要:TOD模式作为近年来炙手可热的城市发展模式,是各大城市土地开发优先考虑的发展模式。
本文通过对TOD模式下,地铁站点周边的土地开发强度进行浅要的分析,并且结合深圳市前海中心枢纽的实例,最终得出:土地开发强度总体呈抛物线形态变化。
在设计中,应结合其站点的类型,在不同地段形成开发强度的峰值,总体上遵循连续抛物线形态。
关键词:TOD模式地铁站点土地开发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规模在不断扩大,导致城市交通的矛盾日益尖锐。
在此背景下,地铁作为一种舒适、快捷的运行方式缓解了不少交通矛盾,得到了众多遭受客运交通困扰的大城市的青睐。
地铁因其大容量、低耗能、少污染等优点给其站点周边带来了巨大的客流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疑问:如何有效的开发利用地铁站点周边的土地,满足这些客流的日常需求;如何使得地铁与其站点周边土地开发形成良性的互动。
接下来,本文将从几个方面对这些问题加以简要的分析。
1、相关基本理论探讨TOD模式:公共交通导向式的土地开发(TransitOrientedDevelopment)简称TOD,是一种结合土地利用的交通战略,适用于大都市或者小的社区。
它使城市从靠小汽车低密度蔓延的发展模式转变为以公共交通走廊为发展轴、以站点为节点的布局方式,并在每一个节点集中土地开发,达到土地价值最大化。
土地开发强度: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几项主要指标。
在一般情况下,土地开发强度越高,土地利用经济效益就越高,地价也相应提高;反之,如果土地开发强度不足,土地的使用价值相应减弱,地价水平也随之降低。
TOD模式的基本思路就是将公交站点,尤其是城市轨道交通的站点地区建成具有相对高密度、适合步行、自行车及公交使用的城市节点。
TOD模式下考虑利用公共交通的通达性,在靠近公共交通枢纽的位置配置可能产生大量交通出行的土地利用功能,使更多的使用者能够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的通达性。
这种概念一方面可以保证大容量快捷公交投资得到最大的乘客率和回报率,同时有利于城市公交优先战略的推行,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侧重于整个城市区域层面的良好城市结构的塑造。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

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杨建华董事长(深圳地铁万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518000)摘要:大城市面临人口急剧增长,交通资源日益稀缺的现状,为缓解交通压力,各大城市纷纷选择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但由于轨道交通具有较强正外部性,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且短期盈利不足,仅靠财政投资及以政府信用担保的建设融资方式无法支持短期内大规模建设的特点,因此各大城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思路。
选取深圳地铁作为研究对象,对深圳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的开发策略,物业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基础、技术条件、障碍等进行全面的阐述,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和下一步改革探索的方向。
为其他城市政府、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提供指导,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关键词:轨道交通;房地产;开发模式;土地资源;合作开发一、引言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化率逐年提高,对城市交通需求迅猛增长,供需矛盾日趋凸显,交通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
城市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的骨干组成部分,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开通地铁城市有22个,运营里程2829公里,开通线路94条;规划建设线路9926公里;正在建设地铁城市14个,正在建设里程895公里,正在建设线路29条,规划建设线路3610公里。
已获批未建和正在争取报批的城市有数十个,保守估计,未来10年内,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总投资超过5万亿,在政府难以承担巨额投资的情况下,为解决建设资金来源需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发展思路。
因此,根据实践情况及时探讨、总结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获取已有的具体的、系统化的做法,为各级城市政府、企业决策提供指导依据,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二、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及物业开发的基本情况深圳是我国较早进行地铁建设的城市,截止2014年底已运营178公里、在建线路3条。
深圳地铁“轨道交通+物业”项目开发实践中的经验与探索

深圳地铁“轨道交通+物业”项目开发实践中的经验与探索欧阳宇峰;綦超【摘要】<正>基本情况深圳地铁集团是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主要力量,共成立7家分子公司,10家参控股公司。
主要业务涵盖地铁工程建设、地铁运营、物业开发、投融资、资源经营与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等,已形成集地铁''''投融资、建设、运营、资源经营与物业开发''''四位一体的产业链。
截至2017年9月30日,集团注册资本金440.7136亿元,总资产3566亿元,净资产2118亿元,【期刊名称】《城市轨道交通》【年(卷),期】2017(000)006【总页数】5页(P23-27)【作者】欧阳宇峰;綦超【作者单位】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299.233.47深圳地铁集团是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的主要力量,共成立7家分子公司,10家参控股公司。
主要业务涵盖地铁工程建设、地铁运营、物业开发、投融资、资源经营与物业管理、工程勘察设计等,已形成集地铁“投融资、建设、运营、资源经营与物业开发”四位一体的产业链。
截至2017年9月30日,集团注册资本金440.7136亿元,总资产3566亿元,净资产2118亿元,员工人数1.8万人。
确立了集团本部下辖建设总部、运营总部、物业开发总部等三个业务总部以及其它相关附属业务的“1+3”战略管控架构。
在物业开发总体经营情况方面,深圳地铁集团共获取12个项目土地开发权,地价总价值440亿元,规定建筑面积合计约458万平米,在建项目面积达300万平米;7个项目先后入市销售,2015年销售额达到119亿元,2016年,销售额达到138亿元,2017年,截至10月30日销售完成147亿,连续三年年销售超100亿;商业地产年经营收入超8000万元,未来将有150万平方米商业物业持有经营,年商业经营收入可达20亿元。
地铁建设与物业开发相结合的途径探讨

4 结 语
该 模式是指开发商对 地铁 的相关工 程或 工程 费用 负责 , 可
建设地 铁的出入 通道或提供建设用地 , 也可将地铁线路引到开
地铁建设 与物业开发 的相结合发展所涉及 的学科较多 , 内
容较丰富 , 要进一步探讨 的课 题也较多 , 需 还需要地铁工作 者
前 面 已经提 到了把地铁 系统的建设 同城 市的综合开发 规
划相结合 , 使得地铁系统能在城市科学规划的范畴 内进 行统 一
调, 使得地铁对周 边区域的推动作用有待提高。为提高地铁周
边 的物业 开发 水平 , 应加强各部 门的沟通 , 努力 消除存在的不 良现象 , 并注意处 理好 以下几个重要 问题 : 331 土地 的使用权 .. 政府方面应 向地铁公司实施优 惠政策 , 地铁公 司方面则要 保证在获得经过政府批准的土地开发权后 , 与开发商一起实施
例, 可发现地铁站与物业 开发相结合工程分为 两个 类型 , 即在 车站内进行商业 开发 , 或在车站上盖物业 以及车站周边空间的
技 术 与 市 场
第 1卷第8 0 8 期2 1年 1
专 题 研 究
存在不 同程度 的亏损状况。 而分 析少数存在盈利 的地铁系统就
会发现 ,他们通常都充分进行了地铁 与周边地 区的物业开发 ,
围内已经有 10 0 多个城市修建了地铁 ,这些城市 的地铁线路的
大的蒙特利尔市地铁。 香港地铁站几乎 已经覆盖 了繁华的商业
街区, 且地铁站与 附近 的住宅 区及商业 区联系 紧密 , 与周 围环 境形成一个综合的建筑体一地铁上盖物业 ; 而加拿大的蒙特利 尔市地铁系统则在很好地与地面公交 系统联系 的基础上 , 还与 6 个大型的地下 中心相联系 , 为人们的出行及购物提供 便利。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实践及发展策略

Urban Transport of China Vol.16No.4July 2018城市交通二○一八年第十六卷第四期摘要:“轨道+物业”开发模式促进了城市土地集约化利用、为轨道交通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在轨道交通行业已形成共识。
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是当前轨道交通企业采用的主要融资模式,是中国主要城市迫切需要推行的模式。
阐述对“轨道+物业”开发的认识,对深圳市土地作价出资政策、开发模式、上盖物业与轨道交通建设衔接、持有优质物业等核心问题进行详细分析。
探讨未来深圳市轨道交通上盖开发面临政策调整风险、土地资源稀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多种挑战。
最后,提出积极走市场化路线参与城市更新、建设安居型可售人才房和保障房、实施走出去战略、“轨道+物业”开发经验输出等发展策略,以实现轨道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轨道交通;“轨道+物业”开发;投融资;发展策略;深圳市Practice and Strategy of Rail Transit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 in Shenzhen Dai Ziwen 1,Hu Chaodong 1,Dai Zilong 2(1.Shenzhen Metro Group Co.,Ltd.,Shenzhen Guangdong 518026,China;2.Geological Exploration Insti-tute of Ji 'an,Ji 'an Jiangxi 343100,China)Abstract :It is commonly recognized in the rail transit industry that integrating rail transit development with the property development not only promotes the intensive utilization of urban land but also provides the financial security for a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ail transit.The comprehensive land use develop-ment along a rail transit line is the main financing mode adopted by rail transit companies in China,which urgently needs to be carried out in all major Chinese cities.Based on the understanding of rail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land appraising and financing policy,development model,con-struction linkage between superstructure and rail transit,owning high-value property and other key issues in Shenzhen.Several potential challenges facing the future rail development in the city are discussed such as risk of the policy adjustment,shortage of land resource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Fi-nally,the paper proposes development strategies for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rail transit,including actively promoting the market-oriented development for the city renewal,building comfortable and more affordable housing,implementing the global strategy and sharing the rail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 experi-ence,and etc.Keywords :urban rail transit;rail plus property development;investment and financing;development strat-egies;Shenzhen City收稿日期:2017-12-07作者简介:戴子文(1987—),男,江西吉安人,硕士,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城市规划、综合交通规划、轨道交通规划。
“地铁+物业”综合开发模式中的问题与应用

“地铁+物业”综合开发模式中的问题与应用1 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于轨道交通需求不断提高,为了满足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许多大城市加快了以地铁为主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
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是一项较为复杂且牵涉利益方面众多的社会系统工程,如果不能够充分发掘出更多的商业价值,那么就难以回收地铁高昂的造价以及运营维护成本。
本文就“地铁+ 物业”综合开发模式进行探讨,对地铁与物业的结合条件、结合形式等方面展开研究。
2“地铁+ 物业”综合开发模式需要解决的问题“地铁+ 物业”开发模式是新型的轨道交通商业价值开发策略,通过在地铁沿线站点附近发展上盖物业、地铁周边的商业街、娱乐设施、停车场等设施,从而实现地铁周边土地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
对于该开发模式来说,需要重点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2.1 如何最大程度发挥地铁的效能从地铁的基本功能的角度来说,地铁的最重要的功能是交通功能,也就是说只有满足这一基本要求后,才能够谈地铁的开发。
因此,从整体来说,地铁的综合效能能否充分发挥出来,关键在于其与步行、自行车、公交车、出租车等交通方式能够有效地联合起来,使得不同的交通体系之间能够有效地衔接。
在充分考虑地铁等轨道交通的运输功能的前提下,整合当前城市地铁立体开发与车辆交通的优化配置方案,以保证地铁的良性运营为基础条件,在地铁车辆段周边建筑的基础之上进行开发,实现地铁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同发展的目的。
2.2 如何提升地铁周边土地和空间的利用率通过地铁功能的有效开发,在满足地铁基本功能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出地铁周边土地的综合价值,促进城市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与利用,推动地铁空间结构的转变。
因此,如何有效开发地铁站及周边土地资源,实现交通服务与商业服务的有机结合,充分协调地铁沿线站点车辆交通与周边建筑用地之间的关系,降低两者之间的对立,不断提升轨道交通的社会效益。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

深圳市“轨道+物业”开发模式分析深圳市从2004年开通轨道交通以来,经过13年的建设发展,运营线路达到8条,运营里程285 km,车站200个,客运量突破500万人次·d-1。
深圳地铁前三期工程共11个项目进行上盖物业开发,经过前三期的轨道交通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的过程,为轨道交通建设提供充裕资金保障,实现正外部效益内部化,确保了轨道交通建设可持续发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发改基础[2015]49号)[1],建设轨道交通的项目资本金不低于40%,轨道交通建设企业需要融资60%,巨大的本金及利息支付资金压力一般需要通过土地二级开发及收益来平衡。
本文对深圳市轨道交通三轮建设的上盖开发经验及教训进行总结分析,并对未来随着国家政策变化面临的挑战提出应对策略。
1对“轨道+物业”的认知1.1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2],深圳市总面积1 953 km2,可建设用地面积890 km2,与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相比土地资源稀缺,迫使土地开发过程中需要集约化、高效利用土地。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特区—体化、东进战略等重大战略规划的提出,未来深圳市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规划部门对轨道交通车辆基地用地选址及开发均提出进行综合开发要求,同时市政府对轨道交通综合开发用地进行专题会议研究。
国家相关部门也出台了政策予以支持,《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国办发[2014]37号)均提出土地集约化利用,对于轨道交通设施进行综合开发利用[3-4]。
1.2轨道交通发展需要上盖开发支撑深圳市轨道交通建设保持快速健康发展,2001年开工建设两段线路共19.5 km,2011年开通5条线路共178 km,2016年开通3条线路,运营规模达到285 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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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研究杨建华董事长(深圳地铁万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518000)摘要:大城市面临人口急剧增长,交通资源日益稀缺的现状,为缓解交通压力,各大城市纷纷选择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但由于轨道交通具有较强正外部性,建设需要大量资金,且短期盈利不足,仅靠财政投资及以政府信用担保的建设融资方式无法支持短期内大规模建设的特点,因此各大城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可持续发展思路。
选取深圳地铁作为研究对象,对深圳轨道交通投融资机制的开发策略,物业用地的取得方式及相应的法律基础、技术条件、障碍等进行全面的阐述,并针对具体案例进行研究,提出具体的操作细则和下一步改革探索的方向。
为其他城市政府、企业进行投资决策提供指导,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关键词:轨道交通;房地产;开发模式;土地资源;合作开发一、引言改革开发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城市化率逐年提高,对城市交通需求迅猛增长,供需矛盾日趋凸显,交通问题已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
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是解决城市交通问题的必然选择。
城市轨道交通是公共交通的骨干组成部分,截止2014年底,全国已开通地铁城市有22个,运营里程2829公里,开通线路94条;规划建设线路9926公里;正在建设地铁城市14个,正在建设里程895公里,正在建设线路29条,规划建设线路3610公里。
已获批未建和正在争取报批的城市有数十个,保守估计,未来10年内,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的总投资超过5万亿,在政府难以承担巨额投资的情况下,为解决建设资金来源需求,相继提出构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的发展思路。
因此,根据实践情况及时探讨、总结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获取已有的具体的、系统化的做法,为各级城市政府、企业决策提供指导依据,为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具体的理论支持,具有强烈的示范意义。
二、深圳轨道交通建设及物业开发的基本情况深圳是我国较早进行地铁建设的城市,截止2014年底已运营178公里、在建线路3条。
自地铁一期建设开始,一直探索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符合特区实际的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模式,在地铁沿线土地开发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摸索性实践。
2009年提出全面构建“轨道+物业”的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定向招拍挂与土地作价出资的方式取得数块土地资源。
三、深圳轨道交通建设的投融资体制深圳轨道交通建设经历了一元化、二元化和目前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变革。
“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元化投资、可持续发展”成为深圳市积极推进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
深圳地铁一期工程总投资约105亿元,采用一元投资模式,由政府负责70%投资,企业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30%投资资金,主要靠政府直接财政投入。
二期工程总投资约800亿元(不含已BOT形式特别授权港铁公司负责的深圳轨道交通4号线),基本上采用二元化投资模式,由政府财政负责50%的资本金,其余50%的建设资金由企业采用债券、短融、银行贷款及BT等形式进行融资,融资渠道与融资方式更为多样[1]。
三期工程在全国率先采用更加多元化的投融资模式,“政府将地铁沿线上盖用地作价出资注入深圳地铁,由地铁集团融资开展地铁建设”,并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审批同意。
四、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的获取方式(一)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取得方式1.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特征轨道交通站点、区间、车辆段及其上盖物业开发用地有以下特征:一是从资源属性来说,其具有轨道交通基础设施的附属性。
二是从功能属性来说,只有通过统一的规划与设计,才能在满足轨道交通自身功能的基础上创造出可以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空间。
三是从土地本身属性来说,经整备的可综合集约利用的轨道交通用地具备综合功能,既有轨道交通这一城市基础设施的公益性功能,又有可开发利用的经营性功能。
公益性功能可以进行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经营性功能必须进行通过“招拍挂”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重性是“轨道+物业”最大的制度设计障碍。
2.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从国内实践性来看,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采用如下方式取得:(1)招拍挂出让方式《物权法》137条、138条款规定:经营性用地必须采用“招拍挂”、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出让,对协议出让方式及划拨方式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因此,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一般会采用复合方式招标或定向(带重要排他条件)拍卖的方式。
这是我国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土地取得的最为普遍的形式。
(2)协议出让方式指政府以协议方式在一定年限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意向用地者,意向用地者向国家支付协议出让金的方式。
(3)授权经营(整备)方式轨道交通企业在建设轨道交通前期,对沿线土地资源进行整备,并通过统一规划设计,为后期物业开发、商业经营预留必要的、清晰的各项接口条件,在通过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招拍挂的方式转让物业开发权,由于轨道交通企业在前期所做的投资投入,再转让收益中进行返还。
(二)轨道物业开发用地使用权取得的障碍与对策1.开发用地使用权取得障碍分析明确轨道建设主体具有沿线土地开发权主体地位是实现轨道交通与沿线土地共同开发的重要事实条件。
但《物权法》对土地房屋征收、经营性用地出让、划拨用地用途范围等方面存在严格规定,使一些地方政府促进地铁建设运营和物业开发同步实施而制定行政规章制度、办法等鼓励性条款的有效性有了一定存疑空间,导致轨道物业开发土地取得面临新的法律障碍。
(1)沿线土地储备的征收、征用及拆迁问题轨道交通线路通常通过成熟城区及城郊已建设区,必然要进行站点、区间、车辆段、停车场等周围土地的储备,势必要进行房屋征收拆迁、土地使用权征收的问题。
《物权法》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需要指出的是地铁建设是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地铁的运营是具备准公共性的产品,因此建设地铁是属于国家需要,也是公共利益[2]。
但轨道交通建设需要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小于上盖(周边)物业开发用地红线范围的时候,法律依据就显得不够充分。
(2)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制度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37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用于住宅、办公楼、商业、公寓、酒店等开发的轨道沿线用地,该用地一般认为属于经营性用地,而不属于交通功能用地,要走“招拍挂”程序,如果为确保轨道交通企业中标,需在条件中加入过多限制性条款,对其他企业显失公平;如果不带条件公开竞价,土地获得者未必是轨道公司,且面临地铁建设资金本身不足却要同步支付高昂地价的情况。
目前轨道+物业开发中土地取得的最主要障碍是《物权法》的“招拍挂”出让制度。
2.地表、地下、地上使用权分设奠定了轨道物业开发的法律与技术基础从国际特大城市的经验看,分层使用土地资源必将成为一种趋势,地下空间是一种新型的国土资源,但这些资源产权的确认没有法律根据。
《物权法》第136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3],这使建设为目的利用土地范围从传统的地表扩大到土地的多层空间,可以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层出让形成法律依据。
土地使用权的分层设立制度为土地立体化利用、特别是地下空间、地铁上盖的开发奠定了法律基础。
要实现“轨道+物业”的模式,有几条必要的要素:一是轨道交通建设用地范围内及其一定半径范围内可以创造可集合利用开发的土地资源、土地空间;二是这些通过轨道交通建设创造出来的可集合利用开发的土地资源及土地空间由轨道交通企业来主导开发,收益反哺于轨道交通建设或弥补运营亏损。
3.轨道交通开发用地取得方式的对策与创新(1)关于“招拍挂”的适用的对策轨道交通上盖物业虽然表面上具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的特征,但是其又具有公益性的内涵特征。
主要理由有:一、其是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所附生的、由轨道交通企业所创造出来的用地;二、其是轨道交通正外部性的直接依托资源,轨道交通所产生的外部性有直接的部分体现在该物业的增值溢价上;三是可以通过制定政策将同步开发所产生开发经营收益反哺于轨道交通建设及运营,从而使其具有真正意义的公益性。
国家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的一位官员在深圳举办的轨道交通研讨会就曾指出:一宗用地内既具备轨道交通功能等城市基础设施功能的,又具备商业、住宅等多种功能用途的,应视为综合用地;以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为主的,应视为符合公共利益为主导的综合用地,可以采用协议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但不适宜采用划拨的形式进行转让(因划拨用地在功能用途、转让等方面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应依法缴纳土地出让金;在正式出让之前,可以公开征询该综合用地的意向使用者,若只有一家,则可以采用协议出让方式,若产生超出2家及以上有意向使用者,则仍适用“招拍挂“的相关规定。
笔者认为,上述土地利用司官员的观点是比较符合实际,且具备可操作性。
即将一宗车站、车辆段、停车场的用地,通过前期研究,明确基本的规划条件后,即随同轨道交通功能作为综合用地一并转让,不再区分轨道交通功能宗地和上盖开发宗地。
(2)特许经营或授权经营模式的对策国有土地使用权授权经营,指政府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后授权给国有控股公司、作为国家投资机构的国有独资公司和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行为。
这种授权经营的方式在国家授权机构所属企业的改革中普遍使用,法律风险相对较小。
(3)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模式的对策《公司法》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只是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计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2]。
政府可以用沿线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由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作为股东,将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后作为货币资产入股或作价进入轨道交通企业。
这种方式不经“招拍挂”,轨道建设主体企业可以确保获得沿线开发权。
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是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特殊土地使用权创设方式,也是国有企业重组、并购中经常发生的行为。
作为轨道交通物业开发用地,在实践中,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非以公司作为用益物权人经由出让的创设方式直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而是由国家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在公司在取得法人财产权的基础上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当于国家将本应直接取得的出让金入股作为股权,由国家作为股东享有公司权益。
(三)深圳轨道物业土地取得实践1.深圳轨道交通物业开发已取得的土地情况深圳地铁较早的探索轨道交通沿线物业开发的模式,在深圳地铁二期工程中,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土地开发权。
此外,深圳市针对轨道交通建设提出“三个坚定不移”,加快了土地作价作为资本金注入深圳地铁集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