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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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宪法”,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其内容实质上是权利的限制和权利的保留,那么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指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指引

第一章投资各方

第一条投资各方

注:对共同投资设立公司的各投资人的规定,包括姓名(名称)、法定住所等内容。

第二章合营公司

第二条公司名称、住所

第三条公司组织形式

注:本章是对公司的基本情况的规定,包括名称、住所、组织形式。

第三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经营宗旨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本章对公司的经营宗旨(可选,在外商投资企业中通常会规定)和经营范围的规定,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最后应注明“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四章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第六条 (投资总额)注册资本

第七条出资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注:本章对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事项进行规定,现行公司法取消了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和最长缴足期限的限制,也取消对货币出资的比例限制。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对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可以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进行交易;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其他职权;

注:1、股东可根据实际需要,对上述未予穷尽的股东会职权进行约定,如约定“公司对某某产品的采购决定及采购计划,公司参与某某类项目的决定及投标方案,决策权归属于股东会”;

2、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职权时,对相关事项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但股份公司则不许以此种方式做出决定。

3、对于第(十二)项表述的“其他职权”,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表述删除。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认缴出资(或实缴出资)最多的股

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注:有限公司股东可以对表决权的行使约定不按出资比例行使(股份公司则必须同股同权),例如可约定ABCD股东分别按照40%:30%:20%:10%的比例等;但如果约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鉴于《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未明确是按实缴出资比例还是认缴出资比例,需要在此处规定清晰。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一年召开一次,于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一个月内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

会或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发生下述法定事由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当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

2/3时;

(二)当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资本总额1/3时。

注:1、会议召开多少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

2、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自由约定,如“股东会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两次,分别于某月某日召开”;

3、《公司法》对于股份公司有明确规定,当发生法定事由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但对有限公司无规定,宜在章程中加入相应内容(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列举)。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

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注:有限责任不设董事会的,本条第一款应调整为“股东会会

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作出除前款以外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参会并经代表全体股东过半数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注:1、根据对公司经营影响的重要程度不同,公司法列举了须经特别决议的事项如增减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可从两个层面另行约定:一是增加罗列具体事项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例如增加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二是,可约定高于此标准,如对此事项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或者附加某股东有一票否决权等等;

2、对于普通事项决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本条内容需要明确:(一)可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列举出属于股东会决议的普通事

项;(二)股东会有效召开需要代表多少表决权股东参加;(三)股东会

决议有效通过需要经过多大比例表决权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七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本章程规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均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签署公司债券;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六)在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报告;

(七)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注:1、章程可自行确定董事具体人数,范围在三至十三人内,最好为单数以避免表决僵局;董事的产生方法也可另行约定,如特定股东委派等;公司法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

2、章程可自由约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方式,例如可以是某股东委派,或某些股东联合委派,也可以是经股东会决议(普通事项或特别决议)通过,或者是董事会选举产生等。

3、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本条第一二三款需修改为:“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根据股东会决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负责选举产生董事长、负责聘请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二)其他事项

注:1、此条需要与第十条内容对照设计来明晰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关系,以免引发两个机构之间的权力之争,尤其是在一些事关公司大局的事情上。

股东会对董事会的制衡机制,体现在董事任免权、董事报酬决定权、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如前述事项可表述为“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并由董事会据此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此外如“审批董事会的报告”、“审批董事会制定的年度财务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

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 【基本情况】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二) 【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 (三) 【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 (四) 【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 (五) 【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注:括号内及斜体部分为提示内容,定稿时请删除相关内容,空格及打X部分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本章程适用于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X 第三条公司住所:XX市XX区(县、市)XX路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期限为XX年。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o (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XX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实收资本为XXXX万元。 第四章出资人、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一条公司由XXXX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共计出资XX万元,其中以XX方式出资XX万元,……于XX年XX月XX日前一次性出资到位。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 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XXXX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使股东会职权,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

xx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 管 理 制 度 二零一七年制订

目录 则??????????????????????? 2 第一章管理总 则??????????????????????? 5 第二章员工守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5 第四章人事行政管理制度???????????????????8 第五章考勤制度??????????????????????? 11 第六章安全生产制度????????????????????? 12 第一章管理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 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 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 第三条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 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 声誉的行为。

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技术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3

第十条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绩效考评”的分配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四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五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十六条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克己奉公。 第十七条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第十八条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第十九条爱护公物,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第二十条努力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第二十一条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创新贡献。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

7、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2号 (公司章程必备条款指引) 一、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引。 二、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募集设立私募投资基金的,应当按照本指引制定公司章程。章程中应当载明本指引规定的必备条款,本指引必备条款未尽事宜,可以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合同指引1号的相关内容。投资者签署的公司章程应当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的法定基本要求。 三、本指引所称公司型基金是指投资者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一个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以下简称“公司”),由公司自行或者通过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机构进行管理的私募投资基金。公司型基金的投资者既是基金份额持有者又是公司股东,按照公司章程行使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和责任。 四、私募基金管理人及私募基金投资者应在公司章程首页用加粗字体进行如下声明与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在募集资金前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列明管理人登记编码。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向投资者进一步声明,中国基金业协会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办理登记备案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

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对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私募基金管理人保证已在签订本合同前揭示了相关风险;已经了解私募基金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按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运用基金财产,不对基金活动的盈利性和最低收益作出承诺。 私募基金投资者声明其为符合《私募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保证财产的来源及用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条款,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愿意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私募基金投资者承诺其向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的有关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真实、完整、准确、合法,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误导。 五、公司型基金的章程应当具备如下条款: (一)【基本情况】章程应列明公司的基本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存续期限、经营范围(应含有“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能体现私募投资基金性质的字样)、股东姓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同时可以对变更该等信息的条件作出说明。 (二)【股东出资】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出资方式、数额、比例和缴付期限。 (三)【股东的权利义务】章程应列明股东的基本权利、义务及股东行使知情权的具体方式。 (四)【入股、退股及转让】章程应列明股东增资、减资、入股、退股及股权转让的条件及程序。 (五)【股东(大)会】章程应列明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程序及议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整理版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最新整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 第四条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五条公司类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五章出资人名称(股东)

第十条出资人名称: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以货币出资______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______万元(注:没有该项的请自行删除),实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company-rules)

有限责任公司规章制度(试行) 目录 一、前言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 三、员工绩效加薪方案 四、上班时间及请假规定 五、员工守则 六、员工住宿管理 七、劳动关系的解除 八、附则

一、前言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外商投资企业,公司的所有权人为澳大利亚籍的Chris,并由其授权的管理者直接管理本公司的运营。为了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劳动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二、公司的组织架构 有限责任公司由总经理、厂长作为领导层,总经理由公司股东指派,依授权行使管理本公司的事务,厂长由总经理指派,依总经理授权直接管理本公司的事务,对总经理负责。公司下设办公室、车间生产组(分A、B)、仓库管理组、质量监测组,各部门设组长或助理一职,组长或助理由总经理任命,负责协助厂长监督和管理部门员工,对厂长负责。普通员工由厂长负责招聘,并报总经理确认备案,日常由组长或助理直接管理,表现优异者可晋升为部门组长或助理,享受组长或助理待遇。 三、员工绩效加薪方案 为更好地激励员工提升生产效益,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本公司在员工每月领取岗位工资(办公室按公司当年效益确定公布)的基础上,增加绩效加薪方案,现将本公司员工按岗位不同各自的绩效加薪方案公布如下:岗位:包装/生产/仓管 加薪项目:绩效奖金+工龄奖金+团队奖金 1、员工绩效奖金满额为700元每月,详细项目如下: (1)、490元全勤奖 员工无迟到早退行为,将获得70 元,如出现以下情形,即减完为止。

(3)、 70元表现奖 若员工表现良好,遵守公司规章制度,遵照主管、组长的工作安排,可得到100%的表现奖励70元,若有违纪行为,则不予发放。 (4)、70 元质量奖 公司将根据产品质量,决定奖励额度。 2、工龄奖 员工入职满六个月且表现良好,能遵守规章制度,且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则可获得工龄奖400元,自第七个月起,基本工资增加100元。 3、团队奖励 公司每月根据各小组的综合表现,评选出“优秀小组”,并给予该小组200元奖励。 岗位:组长/助理 加薪项目:绩效奖金+工龄奖金+团队奖金 1、绩效奖金满额为800元每月,详细项目如下: (1)、560元全勤奖 无迟到早退行为,将获得80 元,如有以下情形,则减完为止。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25498

本文档如对你有帮助,请帮忙下载支持!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全文 中国银监会发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 《流贷办法》和《个贷办法》)。这两个办法与之前已经施行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 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并称“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以下统称贷款新规),初步构建和完 善了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贷款业务法规框架,将作为我国银行业贷款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72次主席会议通过,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现予公 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加强流动资金贷款审慎经营管理,促 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 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 贷款人)经营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 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四条贷款人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 原则。 第五条贷款人应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实行贷款全流程管理,全面了解客户信息,建立流动资金 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岗位制衡机制,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并建立 各岗位的考核和问责机制。 第六条贷款人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授信总额及具体贷款 的额度,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贷款人应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和周期特点,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的业务品种和期限,以 满足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 第七条贷款人应将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并按区域、 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建立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八条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 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第九条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全文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法规名称]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经[批准机关和准批文件名称]批准,以[设立方式]设立;在[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名]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注释:《公司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公司,除具体表述公司成立所依据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外,还应当在章程中说明公司是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公司于[批准日期]经[批准机关全称]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股份数额],

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的以外币认购并且在境内上市的境内上市外资股为[股份数额],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注释:没有发行(或拟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无需就本条有关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内容作出说明。以下同。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中文全称][英文全称] 第五条公司住所:[公司住所地址全称,邮政编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注释: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年数]或者[公司为永久存续 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市政府或部门决定设立的市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为公司的出资人(或“受市政府委托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享有所有者各项权利。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 公司登记地址:××××,邮政编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行为和其他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法律法规,遵守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市国资委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不得损害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公司是国有独资企业,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五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亿元,出资方式 ×××,出资期限×××。 第四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行使股东会职权,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批准公司的章程及章程修改方案; (二)依照法定程序任免(或建议任免)公司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董事、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三)建立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签订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四)审核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 (五)审核、审批公司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等重大事项报告,审核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计划;

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管理制度 重庆XX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

员工守则 (1) 用工、考勤制度 (1) 奖惩制度 (2) 考勤制度 (3) 财务管理制度 (1) 董事会岗位职责 (4) 行政办公室岗位职责 (5) 人力资源部岗位职责 (7) 财务咅E岗位职责 (9) 业务拓展部岗位职责 (11) 研究开发部岗位职责 (13) 差旅费开支管理规定 (15) 关于试用期员工出差补贴待遇的规定 (17) 合同管理规定 (18) 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20) 文件保密规定 (22) 物品采购领用管理规定 (23) 会议规则 (25) 年假审批流程 (26) 附件一:年假申请表 (28) 附件二;出差申请表 (29) 附件三:差旅费报销单 (31)

附件四:月份费用预算 (32) 员工守则 一.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 二. 热爱公司,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努力工作,处处维护公司的信誉和利益。 三?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动,听从指挥,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四?讲文明,有礼貌,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爱护公司财物,增强集体意识。 五. 努力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个人素质。 六. 员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章制度及个人的要求等,如有建议或意见,原则上应书面逐级反映和报 告。 用工、考勤制度 1.公司根据工作需要,聘用及调入员工,视情况均要试用一至三个月。 2.公司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正式聘用,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享受公司规定的一切 正式员工享有的福利待遇。 3.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级别及员工的实际情况(年龄、学历、工资资历、本人的专长、工作成效、 身体状况等)确定和调整相应的工资等级,并确定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 4.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 5.员工必须在工作开始前作好准备,工作过程中注意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定和制度。

“三个办法一个指引”试题(附答案)

| ++++++一、填空题 1、贷款人开展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2、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防止贷款被挪用。 3、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提供申请材料的方式和具体内容提出要求,并要求借款人恪守诚实守信原则,承诺所提供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4、《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贷款人应通过贷款人(受托支付)或借款人(自主支付)的方式对贷款资金的支付进行管理与控制。 5、《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贷款人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和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建立(贷后动态监测)和(重估)制度。 6、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不良贷款,贷款人按照相关规定对贷款进行(核销)后,应继续向债务人追索或进行市场化处置。 7、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 8、贷款人可以通过为项目提供财务顾问服务,为项目设计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组合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拓宽项目资金来源渠道,有效(分散风险)。 9、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同一项目融资的,原则上应当采用(银团贷款)方式。 10、贷款人应根据(经济运行状况)、(行业发展规律)和借款人的有效信贷需求等,合理确定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不得制订不合理的(贷款规模指标),不得恶性竞争和突击放贷。

11、贷款人应建立和完善内部评级制度,采用科学合理的评级和授信方法,评定(客户信用等级),建立(客户资信记录)。 12、贷款人应和借款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及其他相关协议,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 13、贷款人应设立独立的(责任部门)或(岗位),负责流动资金贷款发放和支付审核。 14、《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所称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个人消费)、(生产经营)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 15、借款合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明确约定各方当事人的诚信承诺和(贷款资金的用途)、(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等。 ! 16、以保证方式担保的个人贷款,贷款人应由不少于(两名)信贷人员完成。 17、贷款人应当通过(账户分析)、(凭证查验)或(现场调查)等方式,核查贷款支付是否符合约定用途。 18、个人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具有(符合贷款人要求)的自然人,按约定条件提供贷款资金并收回本息的经营行为。 19、个人贷款应按区域、品种、客户群等维度建立(个人贷款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20、个人贷款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借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21、个人贷款调查应以(实地调查)为主(间接调查)为辅,采取现场核实、电话查问以及信息咨询等方式和方法。 22、贷款人应落实具体的责任部门和岗位,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价,并形成(风险评价报告)。 23、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公司章程的几个重点

公司章程的几个重点 出资比例及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经营决策权 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开地点 年度经营计划的审批 退出计划(撤资条款) 财务总监的聘用 补充说明: 1、公司章程使公司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2、公司章程使股东受约束 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3、公司章程使股东相互之间受约束。 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4、公司章程使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受约束。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监事、经理对公司负有诚信义务,因此,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然而,董事、监事、经理是否对股东直接负有诚信义务,则法无定论。一般认为,董事等的义务是对公司而非直接对股东的义务。因此,在一般情形下,股东不能对董事等直接起诉。但各国立法或司法判例在确定上述一般原则的同时,也承认某些例外情形。当公司董事等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公司章程的职责使股东的利益受到直接侵害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提出权利主张。有的国家的法律对董事、股东的某些直接责任作了规定,如日本《商法》第166条第(3)款中专门规定了董事对包括股东在内的第三者的责任;董事在执行其职务有恶意或重大过失时,该董事对第三者亦承担损害赔偿的连带责任。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董事对第三者的责任问题,也没有规定股东的代表诉讼。但《到境外上市公司章程必备条款》中,为了适应境外上市的需要,与境外上市地国家的有关法律相协调,规定了股东依据公司章程对董事的直接的诉讼权利。该《必备条款》第7条还将公司章程的效力扩大至除董事、监事、经理以外的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即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前述人员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章程的制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由股东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和名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公司机构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应载明下列主要事项: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和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方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股东大会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经出席创立大会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缺少上述必备事项或章程内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应要求申请人进行修改;申请人拒绝修改的,应驳回公司登记申请。 公司章程的修改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2019最新整理版.docx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2019最新整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宗旨是: 第四条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五条公司类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五章出资人名称(股东) 第十条出资人名称: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以货币出资______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______万元(注:没有该项的请自行删除),实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足额缴纳。第七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订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人民政府批准。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其中______人由出资人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5844

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

银行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活动实施方案

**银行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 学习贯彻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银监局确定的**银行业系统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学习贯彻年,为扎实推进我行“学习贯彻年”活动开展,进一步提高各行对贷款新规的执行力,促进全行信贷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根据**银监局印发的《**银行业系统“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学习贯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对银监会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学习贯彻活动的开展,在全行真正树立“实贷实付”理念, 使全体业务人员提高认识,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贷款新规的规定、规范,统一遵循贷款新规的管理要求,提高执行贷款新规的自觉性,从而有效提高贷款管理水平。 二、活动内容 在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学习贯彻活动中,各行要紧密结合我行信贷业务实际,要求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原文,要逐条理解条款内容,深入探讨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积极主动联系当地银监部门,对“三办法一个指引”中的难点、疑点以及实际操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映,以此准确把握“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精神、正确理解具体条文,做到对贷款新规精神的准确把握、条款的正确理解以及各项具体操作的细致掌握。活动开展中,各行要对“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实施后新发放贷款的支付管理进行自查,特别是对新增大额贷款和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支付管理。对于执行不到位或不规范的要及时纠偏,从而进

一步规范经营管理。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学习贯彻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研究解决开展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开展中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具体事项的落实。 四、方法安排 一是组织学习培训。6月和7月,以各行为单位集中组织学习“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原文,并进行专题学习讨论,强化业务人员对贷款新规重要意义的认识,掌握其内容和精神实质。期间,省分行也将通过集中组织系统视频辅导、邀请省银监局的同志讲课等形式加强对全省业务人员的培训。 二是结合实际,查缺补漏。各行要以“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特别是与我行信贷业务密切相关《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为标尺开展相关业务的合规检查,对照“贷款新规”找漏洞、查隐患、抓整改,促进各项合规措施落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未能整改的要制订相应的对策。 三是各行要将次项活动与省分行开展的“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互动,共同促进。 五、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贷款新规的施行有利于促进我行信贷业务的健康规范发展、有利于我行实现贷款的精细化管理、有利于我行支持“三农”实体经济发展。因此,各行对开展“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学习贯彻年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将学习贯彻“三个办法一个指引”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必备条款 (发起设立、非上市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由等方共同发起设立,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条款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行性规定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注:公司名称中必须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并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条住所:。(注:应为公司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并应符合《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 第四章公司设立方式 第六条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第五章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股份总数: 万股 第八条公司股份每股金额:元 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应满足《公司法》及其他特别法对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的要求) 第六章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注:发起人应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分期出资的应符合《公司法》第81条规定的最低出资比例和出资时间的要求;货币出资及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符合《公司法》第27条规定的比例及非货币出资的作价程序) 第七章公司股东大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发起人(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其职权是: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如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十二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其他情形(注: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十三条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 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股东大会不得对前两款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第十五条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作、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注:其他重大事项的规则由股东自行约定) 第十六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注: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采用累积投票制) 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第十七条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 围内行使表决权。 第十八条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会议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第八章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2018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最新版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签订地点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______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第三条公司宗旨是: 第四条公司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公司的一切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五条公司类型: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六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条公司住所: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是: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九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万元。 第五章出资人名称(股东) 第十条出资人名称: 住所: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以货币出资______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______万元(注:没有该项的请自行删除),实缴出资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一次性足额缴纳。 第七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出资人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委派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订公司章程。 第十三条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______人,其中______人由出资人委派,______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派(连选)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________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出资人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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