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加强劳动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其进行管理。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工作由公司的安全保障部门具体负责。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发放、使用、保养和更新等工作制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第六条公司将按照工作环境和任务的不同,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购置计划。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认证和检验合格。
第八条购置劳动防护用品应考虑以下方面:(一)根据工作岗位的特点和风险程度,购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二)根据员工的身体条件和个人需求,购置合适的尺寸和型号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寿命和保质期限,合理安排购置时间。
第九条公司应确保选择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员工的实际需要,并保证质量和性能达到标准要求。
第十条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应按照程序进行,经过严格审核和比较,确保选择性价比最佳的供应商。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二条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前,应对员工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正确使用和佩戴。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应登记员工的个人信息、发放数量和日期。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工作需要和要求,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并妥善保管。
第十五条员工在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中,如发现有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应立即上报,并及时更换。
第十六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有效。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养和维修第十七条员工应按照使用说明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保证其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使用完毕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立即清理和保养,确保其干净整洁,并进行必要的消毒和防腐处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优秀5篇)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篇一一、安全帽建筑施工现场上,工人们所佩戴的安全帽主要是为了保护头部不受到伤害。
它可以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保护人的头部不受伤害或降低头部伤害的程度。
(1)飞来或坠落下来的物体击向头部时;(2)当作业人员从2m及以上的高处坠落下来时;(3)当头部有可能触电时;(4)在低矮的部位行走或作业,头部有可能碰撞到尖锐、坚硬的物体时。
安全帽的佩戴要符合标准,使用要符合规定。
如果佩戴和使用不正确,就起不到充分的防护作用。
一般应注意下列事项:(1)戴安全帽前应将帽后调整带按自己头型调整到适合的位置,然后将帽内弹性带系牢。
缓冲衬垫的松紧由带子调节,人的头顶和帽体内顶部的空间垂直距离一般在25~50mm之间,至少不要小于32mm为好。
这样才能保证当遭受到冲击时,帽体有足够的空间可供缓冲,平时也有利于头和帽体间的通风。
(2)不要把安全帽歪戴,也不要把帽沿戴在脑后方。
否则,会降低安全帽对于冲击的防护作用。
(3)安全帽的下领带必须扣在颌下,并系牢,松紧要适度。
这样不致于被大风吹掉,或者是被其他障碍物碰掉,或者由于头的前后摆动,使安全帽脱落。
(4)安全帽体顶部除了在帽体内部安装了帽衬外,有的还开了小孔通风。
但在使用时不要为了透气而随便再行开孔。
因为这样作将会便帽体的强度降低。
(5)由于安全帽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坏。
所以要定期检查,检查有没有龟裂、下凹、裂痕和磨损等情况,发现异常现象要立即更换,不准再继续使用。
任何受过重击、有裂痕的安全帽,不论有无损坏现象,均应报废。
(6)严禁使用只有下颌带与帽壳连接的安全帽,也就是帽内无缓冲层的安全帽。
(7)施工人员在现场作业中,不得将安全帽脱下,搁置一旁,或当坐垫使用。
(8)由于安全帽大部分是使用高密度低压聚乙烯塑料制成,具有硬化和变蜕的性质。
所以不易长时间地在阳光下曝晒。
(9)新领的安全帽,首先检查是否有劳动部门允许生产的证明及产品合格证,再看是否破损、薄厚不均,缓冲层及调整带和弹性带是否齐全有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使用,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工作效率。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发放管理1. 企业应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台账,记录劳动防护用品的种类、数量、发放时间、领用人员等信息。
2.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根据工作环境和工种的特点,合理安排和分配。
3. 发放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要求劳动者提供个人资料,并签署领用协议。
4. 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无损失、无过期使用。
5. 劳动者更换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按照企业规定的程序办理,领用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使用管理1. 劳动者应自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做到个人防护与工作安全相结合。
2. 劳动者要定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如发现有损坏、过期等情况,应及时向企业报告并更换。
3. 劳动者发现劳动防护用品不适合自己使用的情况,应向企业提出更换申请,无法提供适合的情况下,由企业向相关部门咨询解决。
4. 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完毕后,劳动者应按照规定归还或上交,不得私自留用或转借他人。
四、违规处理1. 对于不正确佩戴或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企业应当及时进行督促和教育。
2. 对于恶意破坏、丢失或私自留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 对于故意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导致事故的劳动者,将按照企业规定从严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涉及法律责任的将依法追究。
五、监督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确保劳动者的个人安全和身体健康。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修改,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安全,规定了企业发放和劳动者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具体要求和管理措施。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5篇)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1、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根据生产中防止职业性伤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劳动条件和不同工种,发给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3、在易燃易爆、烧灼及有静电发生的场所作业的人员,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
4、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按现金发给个人。
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5、使用部门制定适用本部门工作特点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细则,由各单位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公司对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统一采购。
安全技术部门和工会组织须进行督促检查执行。
6、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国家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必须在具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定点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7、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不合格的、失效的一律不准使用。
8、部门员工须按照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和防护要求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使用不当:(1)劳动用品使用前应首先作一次外观检查。
检查的目的是认定防护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用品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
(2)劳动用品的使用必须在其性能范围内且达到标准要求,不得超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规定的监测部门认可和检测不达标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3)了解使用性能和佩戴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2)劳动防护用品是为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设备和物品。
一个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维护,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以下是一个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1. 目标和责任:明确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目标,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2. 需求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风险评估,确定需要哪些劳动防护用品来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 选择和采购: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选择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采购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产品。
4. 配发和分发:确保劳动防护用品按照员工的需求和工作环境合理配发,并进行记录和登记。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4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提高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和舒适性,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和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在工作中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发放、使用、保管和报废。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职业病等危害,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使用的各类防护用品。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根据不同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级,制定相应的劳动防护方案。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进行谈判或竞争性招标,确保价格合理、品质可靠。
第七条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并确保能够满足员工的实际需求。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应根据工种、岗位和作业特点进行发放,并进行登记记录。
第九条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应适合员工的体型,并保证舒适性和适用性。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私自改动和篡改。
第十一条若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出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向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并尽快更换或补充。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和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配备专门的劳动防护用品保管人员,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更新和报废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定期维修和检查,确保其使用效果和品质。
第十四条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时,应检查是否状况良好、有无过期和损坏等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五章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五条劳动防护用品由保管人员负责监管其使用期限,一旦超过使用期限或者损坏无法修复时应及时报废。
第十六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定期更新,根据使用状况和技术情况,及时更换以保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六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员工有权要求单位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其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模版(五篇)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保障意识和工作防护水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制定本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
第三条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第四条公司将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第五条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
第二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和采购第六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七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实行统一采购制度,采购时应与供应商签订正规的采购合同。
第八条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超采。
第九条供应商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应提供合格证明和产品说明书,公司应建立相关的验收程序。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养第十条员工在进行工作时,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十一条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或者私自更换使用其他设备或用品。
第十二条劳动防护用品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在发现损坏或者不合格的情况下,应立即予以更换或修理。
第十三条劳动防护用品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使用技能。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和台账管理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档案,将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保养、维修、更换等情况记录在案。
第十六条公司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的台账,记录每位员工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和使用时间,及时了解劳动防护用品的状况。
第十七条公司将定期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整改,确保劳动防护用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相应的惩罚机制,对违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第二十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5篇)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1.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1.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3总则3.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3.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3.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3.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4职责4.1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4.2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4.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5防护用品管理要求5.1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5.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5.3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5.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5.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5.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5.7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6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6.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6.2工作服6.2.1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b)辅助车间工人为____年一套;C)仓库保管,值班工人为____年一套.6.2.2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a)车间管理人员: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套;b)各单位(科室)管理人员____年一件上衣;c)管理干部,现场管理人员为____年一件上衣.6.3防寒防暑用品6.3.1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为四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6.4毛巾,肥皂6.4.1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b)辅助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4.2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a)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b)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厂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c)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6.5其它6.5.1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____元.6.5.2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6.5.3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____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6.5.5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生产管理部审核后配备.____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7.1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7.2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生产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2)是一种组织和管理企业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措施。
劳防用品使用管理制度(4篇)

劳防用品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员工的健康安全和提高劳动效率,制订本《劳防用品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劳防用品的员工。
第三条劳防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头盔、防尘口罩、耳塞、防护手套、防护鞋、眼镜等。
第二章劳防用品的配备和发放第四条劳防用品的配备根据工种和工作环境的不同,经过评估和测量确定。
第五条劳防用品的发放由劳动者所在部门或班组进行。
第六条劳防用品的发放登记表应详细记录发放劳防用品的品种、数量、发放时间等。
第三章劳防用品的佩戴第七条劳防用品的佩戴是员工的义务,禁止擅自不佩戴或私自调整使用方式。
第八条劳防用品的佩戴方法和使用须知应在劳动者入职时进行培训或告知。
第九条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劳防用品损坏或存在问题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并更换新的劳防用品。
第四章劳防用品的维护和保养第十条劳防用品的维护和保养是劳动者个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劳防用品的维护和保养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不能随意更改或使用。
第十二条劳防用品在非工作时间应存放在指定的地点,防止遗失或损坏。
第十三条发现劳防用品损坏或存在问题时,应及时更换或修理,并向上级主管报告。
第五章劳防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第十四条劳动者所在部门或班组应定期进行劳防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劳防用品使用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检查劳防用品是否按规定佩戴;(二)检查劳防用品是否存在问题或损坏;(三)检查劳防用品的维护和保养情况;(四)听取劳动者对劳防用品使用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根据违规情节轻重,可采取以下处罚措施:(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三)罚款;(四)停职;(五)辞退。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劳防用品的选择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八条对本制度的修改和修订,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以前制定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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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有效发挥其劳动防护作用,保障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范围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
3、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职责
3.1、供应处负责制订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办法、发放标准,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入库、发放、建立台帐等。
3.2、供应处负责劳动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与回收、台帐建立等,同时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负责。
3.3、报集团供应部或区域批准自行采购大劳动保护用品,供应处在询价时要求供货单位提供样品,会同财务处、总经办、生技处比质、比价,共同选择供货厂商。
并获取和保存生产厂家提供产品“三证”(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
3.4、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申报,公司安全分管领导和公司安全员负责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和临时需要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负责劳保用品的发放审核和
台帐建立。
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对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退换;加强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查处,及时反馈劳动保护用品质量情况。
3.5供应处负责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制定劳保用品临时采购发放标准,并负责落实。
4、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4.1、新进人员根据岗位工作需要,需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前配发劳动保护用品,首次发放春秋工作服各两套。
4.2、劳保用品到货后,供应处及时通知各二级单位领用。
4.3、各二级单位按申报计划由计划申报员开具领料单,由各处室领导、安全员、供应处审核登记后,到供应处领用。
4.4、供应处对领料单开出的劳保用品数量、品种等进行核实,按要求发放,并做好废旧劳保用品的回收工作,同时建立相应的发放台帐和回收台帐。
4.5、转岗岗位职员因新工种需要而在原岗位未配发的保护用品,经生技处、安全员核实后予以补发。
4.6、职员从事多工种作业的,应按其危害保护进行发放,不得重复发放。
4.7、因生产、检修等作业中涉及特殊保护需要的由使用部门申请,公司安全员确认,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特种保护用品,使用后专人保管以供备用。
4.8、小劳保实行计划管理,由各单位计划报公司安全员审核后,由供应采购并按计划发放。
生技处根据生产情况,可适当增报计划用于备库。
4.9、调职员工劳保的发放要按照新岗位的发放标准,劳保卡随岗位转移。
新岗位发放标准实施后,原岗位劳保发放时间有延续性,原岗位未配齐的劳动保护用品予以补发。
4.10、各工种职员不管什么原因脱离生产岗位,一个月以上者,停发当月有关劳保用品,半年以上者,停发工作服、防护鞋,回岗位后原发劳动保护用品顺延使用期限。
4.11、治安(巡逻)岗人员的制服,由总经办提交专项申请,供应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发放。
5、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
5.1、公司员工上班期间必须按换装时间和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各级管理部门和员工均有权对劳动保护用品的穿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凡违反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5.2、印有企业标志的职员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让他人,否则,因此造成企业形象损害或涉及非法事件的,由当事人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5.3、职员的耐用劳保用品和特种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满后,由公司安全员进行鉴定,对确已失去劳动防护作用的,由公司安全员统计数量上报换领计划,制作报废清单交供应处仓库回收。
5.4、供应处会同生技处定期对交旧劳保用品报公司领导审批,进行集中销毁或调剂生产一线处回收利用。
5.5、外单位来公司支援生产的岗位人员,由公司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按同工种临时配发必要的劳保用品。
5.6、外来公司参观人员的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总经办统一领用并保管,非集团内的外来培训人员安全帽等劳保用品需交纳一定数量的押金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借用手续。
5.7、各种原因造成安全帽非正常损坏,且未到发放期限需领用的,每顶20元,由其本人到财务处交费,凭财务收据办理补领手续。
5.8、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已失去防护作用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会同供应处进行鉴定后给予重新发放,供应处同时向供应商索赔。
5.9、劳保鞋、工作服使用未到周期,但因工作环境导致已失去防护作用的(如污染、腐蚀,烫损等),经公司安全员、生技处、供应处鉴定后,报公司领导审核后交旧换新。
5.10、为保护职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职员在生产岗位操作时,必须按要求穿着劳动保护用品。
工作服着装要求:每年五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夏季工作服,十月一日起穿着统一发放的春秋季工作服(具体以台州气候为准)。
5.11、仓库保管人员应妥善保管好劳保用品,防止发霉、变质;并按规定统计库存情况,对缺供或大量积压情况应随时反映。
为确保人身安全,对库存过期的劳保用品一律不准发放,由供应处统计,经生技处审核后,供应处报公司领导审批,再进行实物处理,同时供应处与财务处一起进行账面核减。
5.12、员工退休、辞职、调离或因其它原因离开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如数回收,劳动保护用品管理部门要严格发放、回收手续,防止在过程中流失;因失职导致新、旧劳保用品流失的,予以严肃处理。
6、附则
6.1《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
6.2《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6.3 本办法由供应处归档管理并享有解释权。
6.4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职员岗位劳保用品发放及工种明细表
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月份)
1、巡检操作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3双,纱口罩3只;
装卸作业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3双,纱口罩5只;中控操作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2双,纱口罩2只;机械维修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5双, 纱口罩2只;电工仪表维修岗每人每月发放帆布手套3双,纱口罩5双; 质量控制岗(2)每人每月发放纱手套2双。
2、治安保卫制服发放标准:大沿帽24个月一顶;制服24个月一套;长袖衬衣12个月一件;短袖衬衣12个月一件;领带24个月一条;皮鞋外勤12个月一双,内勤24个月一双;胶鞋外勤18个月一双,内勤36个月一双,雨衣24个月一套。
3、夹皮手套、防尘风镜、乳胶手套、耐油手套、防酸手套、绝缘手套、焊工服、焊工手套、电焊脚罩、耳塞、安全绳、安全带、软梯、电焊镜片等小劳保用品根据实际需求量由使用部门申报计划,安全员审核,供应处报公司批准后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