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范文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
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更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监管的难点与问题,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及主要问题1. 监管法规不完善:现行食品安全法规尚存在一定程度的滞后性,无法及时适应新形势下食品行业的变化与发展。
部分法律法规过于宽泛,缺乏具体的操作标准,导致执行困难。
2. 监管手段落后:传统的食品安全监管手段难以有效应对新型的食品安全风险,例如网络食品、智能机器人制造的食品等新兴业态的监管尚待加强。
3. 责任落实不到位:政府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中责任划分不清,存在责任推诿现象。
同时,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食品安全。
4. 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食品安全信息获取上处于弱势地位,缺乏有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和解读能力,导致消费者在面对食品安全问题时处于被动地位。
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对策研究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制定更加严格、具体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明确各方的责任与义务,提高违法成本。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标准。
2. 更新监管手段和技术:(1)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智能化和精准化水平。
(2)加强对新兴业态的监管,制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确保新型食品的生产和流通安全。
3. 强化责任落实:(1)明确政府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加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障食品安全。
4. 加强信息沟通和公开透明度:(1)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向公众发布食品安全信息。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范文

《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与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公众的生命健康,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然而,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使得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任度受到严重挑战。
本文旨在分析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提高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供参考。
二、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仍存在一些漏洞和不足。
例如,部分法规条款过于笼统,缺乏具体操作性;部分法规内容滞后,无法适应新的食品安全形势。
2. 监管部门职责不清食品安全监管涉及多个部门,部门之间职责划分不清,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并存。
此外,地方保护主义也使得食品安全监管难以有效实施。
3. 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淡薄,为降低成本、追求利润,忽视食品安全,甚至违法添加有害物质。
此外,一些企业缺乏食品安全管理专业人才,无法有效落实主体责任。
4. 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由于缺乏食品安全知识,部分消费者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往往选择忍气吞声,缺乏维权意识。
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食品安全问题的蔓延。
三、对策研究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修订《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细化法规条款,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
(2)根据新的食品安全形势,及时修订法规内容,确保法规与时俱进。
(3)建立食品安全违法惩戒机制,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2. 明确监管部门职责(1)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避免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
(2)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形成监管合力。
(3)加大对地方保护主义的打击力度,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公正性。
3.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
(2)推动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加大对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企业依法严惩。
4. 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1)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2024年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范文

《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篇一一、引言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
然而,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问题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本文旨在探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参考。
二、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现状及问题(一)监管体系不完善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监管部门多头管理,职责不明确,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其次,监管标准不统一,缺乏全国性的统一标准,导致各地监管标准存在差异。
此外,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存在法律空白和漏洞。
(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忽视食品安全管理,甚至存在违法添加、使用禁用物质等行为。
此外,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用劣质原料,严重影响食品安全。
(三)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有待提高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只关注价格和口感,忽视食品安全。
部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识了解不足,缺乏辨别真假食品的能力。
三、对策与建议(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 明确监管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2. 制定全国统一的食品安全标准,统一监管尺度,提高监管效率。
3. 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填补法律空白和漏洞,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法律保障。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1.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都可追溯。
2. 加大对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
3. 鼓励企业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诚信经营。
(三)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1. 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
2.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消费者辨别真假食品的能力。
3. 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四、结论食品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焦点,需要针对性的监管和有效的对策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以下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问题一:监管机制不完善当前监管机制存在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相互配合不足的问题,监管部门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来全面监管市场的食品安全问题。
对策建议: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完善监管法律法规,提高监管标准和执法力度,切实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力物力投入,加强监管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推动政府、企业、消费者的合作,形成高效的监管机制。
问题二:供应链管理薄弱供应链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环节,但目前供应链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配送等环节的监管不到位,易导致食品安全问题。
对策建议:加强供应链整体管理,建立健全供应商准入制度,加强原材料质量管控,加强生产环节的质量检测和卫生要求,规范运输配送环节,并建立全程追溯制度,确保食品从源头到消费者手中的安全。
问题三:食品标签信息不真实食品标签是消费者了解食品成分和质量的重要依据,但目前食品标签存在标注不明确、虚假内容等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误导和风险。
对策建议:加强对食品标签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标签规范,强化对食品标签的抽查和检测力度,严惩标签虚假欺诈行为,增加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和保障。
问题四: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不到位食品安全知识普及不足,导致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薄弱,易受到食品安全问题的侵害。
对策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问题的警觉性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
问题五:监管执法力度不强当前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到位,缺乏有效威慑作用。
对策建议:加强监管执法力度,严惩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建立违法行为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者进行公示,增加违法成本,提高违法行为的惩戒效果。
年末岁初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

年末岁初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工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近年来,老百姓餐桌上的食品安全问题屡屡亮红灯,年末岁初是聚会就餐、购物消费的黄金季,当前食品安全在监督执法、安全意识等方面仍存在一些薄弱短板,亟待关注解决。
一、存在问题一是经营主体缺乏行业自律。
部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法律法规意识淡漠,只注重经济利益,对食品安全重视不够,对员工的安全意识、食品安全知识、操作程序等培训工作流于形式,内部管理不规范,有的不配备或者虽配备了餐具消毒、保洁设施,但不经常使用,有的由于客户数量多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形同虚设,存在较大卫生安全隐患。
一些农村小作坊经营者、食品摊贩年龄偏大,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经营场地简陋,难以掌握市场政策信息和食品安全知识,对食品原料购进把关不严,很多食品购货票据内容简单,达不到票据与所购食品一一对应的要求,食品无法溯源,质量安全难以有效保障。
二是基层执法监管力量不足。
机构改革后食品监管许可等事权下放给县级,但技术支撑资源随之下沉不够,受资金制约,基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监管力量比较薄弱。
一些无证经营的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由于流动性大、隐蔽性强,加上农村季节性食品生产,监管难度较大。
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不高,检测手段相对单一,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仍停留在眼观、手摸、询问等原始手段,对标志不清、过期、变质、证照不齐等简单问题还可以识别,而对食品造假、非法添加、成分含量等潜在安全隐患和违法经营行为难以精准检测,直接影响执法工作质量。
三是农村食品安全隐患突出。
农村红白事自家承办的集体聚餐宴席场所大多选择在家庭院落或临时搭建帐篷,加工和就餐场所缺乏防护和隔离措施,冷藏、保温、清洗、消毒等设备设施不完备,人员大多没有经过健康体检和正规培训,食材采购来源把关不严,作业工具生熟混用,极易造成交叉感染隐患。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立国之本,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的稳定发展。
近期江西“鼠头鸭脖”、焦作高校食堂吃烤鱼吃出“蛆虫”蠕动等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谴责,也暴露出了食品安全领域的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要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
下面就我市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实际提出对策建议。
一、当前我市食品安全现状目前,全市共有食品经营单位*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户。
餐饮服务单位*户,学校食堂*户,其他单位食堂*户,食品小摊点*户;食品销售单位*户。
全市食品安全的形势总体来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责,各项食品安全监管机制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基础不断夯实,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在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方面的力度不断加大,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迈上了新台阶。
但有关食品安全的问题还偶有发生,主要由于商家经营管理不当,缺乏社会责任意识,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等原因,造成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困难。
二、当前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一)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我市现有A、B级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户,而C、D级小微生产经营主体为*户,占比*乐小微食品经营主体多数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有的甚至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法律意识极端淡薄,观念老、思想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安全管理能力较弱,很多不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操作技能,不了解相应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应当履行的义务,生产经营行为多数凭经验,不规范,随意性大,真正有效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还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管理制度还不健全,风险管控还不合理,一些企业没有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结合生产经营业态、规模大小、食品类别、原料风险、工艺流程、产品研发等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没有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内嵌于企业食品安全管理过程。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的调研报告摘要:食品安全是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一项基本要求,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是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调研报告旨在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推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实施。
一、问题探讨:1.监管主体不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散、职责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完善,导致监管效率低下。
2.监管力量不足: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数量不够,监督范围广泛,难以实现全面监管,容易出现监管盲区。
3.监管手段不足:传统监管手段主要依靠抽检和检验,容易被企业规避,监管手段缺乏针对性。
4.数据共享不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畅,导致监管工作中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5.处罚力度不够:对违法食品生产企业的处罚力度较小,难以形成震慑,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有效进行。
二、对策建议:1.加强监管主体组织建设: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权责边界,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2.加大监管力量投入:增加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数量,提高人员素质和专业水平,建立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3.创新监管手段:借助现代科技手段,推动食品安全监管的智能化、信息化,发展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技术等,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
4.加强数据共享与协作:搭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5.加大处罚力度: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对违法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
三、结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但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和监管理念的转变,解决这些问题是可行的。
本调研报告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有助于对现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模式进行改进,提高监管效果,确保人民的饮食安全。
四、问题探讨4.1 监管主体不健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散,不同部门之间职责不明确,导致监管体系不完善。
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食品 安全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巢玉彬 临朐县检验检测中心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但是当前我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在食品监制方面还存在着许多问题,达不到国际要求和标准。
本文就对我国当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然后提出合理的解决措施。
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职责不明确,效率低。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食品安全管理的监管模式主要是由:农业部门,质量监督部门以及工商部门等多个部门组成。
各个部门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担任不同的工作任务,但最终的目的都是监管食品质量的安全。
卫生行政部门不仅要保证食品的卫生情况,还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食品标准,处理相关的事故等,而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则主要担任指导类的工作,落实监管制度等。
虽然食品安全监管由多个部门组成,但是并不是所有的部门都明确自己的职责,有些部门之间的工作无法进行顺利的交接,最后出现部门只完成自己分内的任务,无法保证后期的工作,而且这种多部门共同协作还会出现职责重叠的现象,工作效率也会大大降低。
执法人员失职现象多发。
相关的工作人员失职也会导致食品安全无法得到保证。
监管部门不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只有当问题被媒体曝光在大众视野之内才感到形势危急,这时才去处理事故已经为时已晚。
有关单位在工作上处于消极状态,监管力度达不到,还有些地区执法力度过大,甚至出现过激行为,最后严重影响单位和政府的形象。
此外,资金经费达不到要求也会影响执法力度。
资金的发放不能支撑日常的监管工作,有关工作人员的福利只能从罚款中进行扣除,还有些单位为了达到理想中的经济收入,实行“养鱼执法”的工作模式,这样不仅损害了人们的利益,还达不到监管目标。
未制定食品安全标准。
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标准分为四大类,这四类包括:国家、行业、地方、企业标准。
因为标准的制定者职责不同,所以这四类食品安全标准协调性非常差,而且其中还可能存在产生冲突的规定,让监管者和生产者都不知该怎么做。
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的问题与对策
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的问题与对策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而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则是确保食品市场健康有序的重要手段。
然而,当前我国在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问题1.1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薄弱我们国家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需要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在职责划分、执法标准、信息沟通等方面存在着不完善之处。
各级食品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不够紧密,导致形成监管“盲区”,一些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1.2 执法力量不足目前我国食品安全执法力量整体上仍然不足,特别是在基层执法人员的数量与质量方面存在一定的缺口。
一些地方的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执法效果不佳,不能有效地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任务。
1.3 企业自我监管不到位虽然食品企业有一定的自我监管机制,但是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规模小、资金有限、监管意识淡薄等。
这导致一些食品企业对合规经营的重视程度不够,食品安全风险得不到有效控制。
二、食品安全监督与执法对策2.1 加强监管体系建设为了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效果,我们需要加强监管体系的建设。
首先,规范各级食品监管部门的职责划分,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范围和责任。
其次,加强监管标准的制定与修订,确保各项监管标准科学可行。
此外,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各级监管部门间的信息沟通与协调。
2.2 加大执法力量投入为了提高食品安全执法的效果,我们要加大执法力量的投入。
首先,加大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与素质。
其次,适时增加执法人员的数量,提高执法的覆盖率与密度。
同时,完善执法标准与流程,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2.3 强化企业自我监管为了促使食品企业增强自我监管意识与能力,我们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企业自我监管的规范化建设。
首先,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知识水平。
其次,建立健全企业自我监管的机制与制度,激励企业加大食品安全投入,并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流通环节信息不 对称:消费者无 法准确了解食品 的来源、质量等 信息,增加了食 品安全风险
流通环节运输条 件不当:食品在 运输过程中可能 受到污染、变质 等问题,影响食 品安全
流通环节销售条 件不规范:部分 食品销售场所存 在卫生条件差、 存储不当等问题, 导致食品变质或 污染
食品消费环节问题
食品过期问题: 消费者购买到 过期食品,存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 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 查力度,确保企业严格 遵守生产标准和规范
强化企业自律意识: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自 律意识的培养,鼓励 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 规和行业标准
建立信息公示制度: 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 生产环节的监管信息 ,加强社会监督,确 保食品安全
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
建立完善的流通环节监管制度 加强流通环节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 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监管
建立完善的食品消费环节监管制度
加大对食品消费环节违法行为的惩 处力度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管和培训
鼓励社会各界参与食品消费环节的 监督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
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法律意识 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食品安全知识水平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信任度 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促进产业升级: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能够推动食品 产业的升级和转型,提高食品生产的效率和品质,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添加 标题
增加就业机会:食品安全管理涉及多个环节和领 域,包括生产、加工、流通、监管等,加强食品 安全管理能够增加相关领域的就业机会,促进社 会稳定和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作者:麦海岸张梅英黄桂玲梁柳婉张观连来源:《中国卫生产业》2015年第17期[摘要] 自从2009年我国颁布并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来,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的进展,其整体形势呈现出稳中向好的趋势,但是目前一些制约和影响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要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就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食品监管体系。
该文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献,参考西方国家的优秀经验,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有助于完善并健全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使食品安全得到有力的保障。
[关键词] 食品安全;监督体系;立法;执法主体[中图分类号] R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5)06(b)-0025-03[Abstract] Since 2009, the food safety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sued and implemented, positive progress was made in China's food safety work, the food security situation in the overall stability good, but the influence and restrict the deep-seated contradictions and problems of food safety in our country has not been fundamentally solved, the food safety situation is still grim.To ensure the safety of the food production, we must establish a set of perfect food regulatory system. This dissertation will analyze the problem of food supervision system by reading related laws and bibliographies, taking excellent experience of western countries for reference and coming up with related solutions, which aims to give some good advises to perfect our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and improve our food safety guarantee.[Key words] Food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Legislation; Execution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每一个人的生命和健康。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食品市场也进一步扩大,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
从2003年的阜阳"大头娃娃"奶粉事件起,"苏丹红事件"、"三鹿"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人造"新鲜红枣"事件,食品安全事件年年发生、屡禁不止,三聚氰胺超标奶粉多次幽灵重现,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民众关注的焦点。
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频繁发生?商家唯利是图、缺乏业界良心、人民食品安全知识缺乏是其中的原因,更重要的是食品安全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督管理不到位。
该文通过分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希望对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完善有所帮助。
1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意义食品安全关乎到人民的身体健康,社会的稳定繁荣,是每个政府亟需保障的头等大事。
但是食品从原材料、加工、保存、销售等环节都容易出现安全问题,如果没有一套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单靠从业者的良心和政府平常的监督和检查,很难确保食品的安全。
食品生产监督、质量检测、市场准入等都需要法律制度来明确,权责落实到位才能管理有效。
另一方面,一旦商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构成犯罪如何处理,怎么规定违反成本才有威慑力,这都需要一套完整的监督体系才能加以保障,才能从整个生产过程保障食品的安全。
2 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现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试行以来,一直沿用至今。
我国在食品方面已经形成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政府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相结合的法律体系。
食品安全法全方位为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利于防范食品安全事故,有利于规范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让食品安全得到切实保证,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新起点。
但是该法律体系本身并不够完善,在生产经营或者监管方面的规定有较多的“粗线条”式条文,《食品安全法》的配套立法完成率偏低[1],许多配套立法迟迟没有出台或者配套立法设计的不合理,致使我国基层政府的质检、卫生监督、药监等有关机构对于执法监督的分工不明确,部门职能交叉、职责不清则削弱了执法的力度。
3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和问题的频繁发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引起了人们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的思考。
在依法治国的层面来看,法律制度的不完善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重复发生的根本原因,同时法律的实施需要监督的落实,全方位的监督。
笔者认为,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食品安全监管的立法不完善。
主要体现在:其一、法律的保护威慑不足;其二、立法主体不统一导致规范相互冲突,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其三、相关法律的出台早已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不能满足监管;相比于欧盟的标准,我们国家对于食品安全的标准明显过低。
例如,一些食品添加剂的合格标准范围过大,同时对这方面的规定落实不到位,检测不及时,尽管现已取消了免检制度,可是对于一些著名品牌的检测还是没能形成常规化,监测周期过长依旧存在。
添加剂以及某些有害成分的标准不够明确,监管起来更为困难。
第三,监管部门职权多头交叉的矛盾仍未彻底解决,由于食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过程纷繁复杂,各环节之间交叉反复的现象普遍,行政机关的职责划分不清,难以形成从“农田到餐桌”整条食物链的无缝对接[2],食品安全监管盲区较多。
每当有消费者投诉某些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后,相关部门之间配合不紧密,缺乏沟通,或者存在相互推诿的现象。
第四,社会监督力量薄弱,主要体现在监督主体的稀少,除了政府有关部门和媒体,我们很难看到社会有其他组织去监督食品安全。
4 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措施4.1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惩罚力度在我国,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对于违法的商家惩罚力度过小,商家的违法成本过低,在强大利益的驱使下一度迷失。
法律的落实除了本身守法意识,制度的保障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在行政处罚方面,通过制定新标准,适应新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加大对违法企业处罚力度,例如采取统一高额罚款,在源头上杜绝不良商家行为。
对于多次违法的商家,可采取吊销执照的办法,从严处罚。
对于各个部门的规范,要制定统一的标准,以食品安全法为标准,建立一个规范制定审核机构,统一各个部门的规范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执法。
在刑法保护方面,可以采取某些学者的意见,把食品犯罪纳入到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领域[3],从犯罪主要客体界定方面来看,目前食品领域犯罪的主要特点包括后果严重、扩散性强、范围广等,食品安全犯罪的主要客体为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同类客体主要是侵犯了不特定或多数人的健康、生命、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因此把食品领域犯罪纳入到公共安全罪有着其合理性,可以加大刑法保护方面的威慑作用。
4.2 完善问题食品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制度食品召回对于违法商家缺少强制性的规定,并没有把食品召回在实体上和程序上制定具体规范细致的操作,而且相关的配套制度也不够完善,不能很好地应对实际存在的各种问题。
针对以上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建立惩戒与激励相结合的食品召回法律责任。
针对主动召回缺陷食品的企业,召回监管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前,可以从该企业生产的有害食品危害程度、扩散范围、是否达到召回的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考察,对于缺陷食品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并且积极配合实行召回的企业,不仅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还可适当合理的免除处罚,甚至提高企业诚信认可等级,达到鼓励更多的企业实行召回的目的。
在刑罚方面,为了震慑那些拒不召回问题食品的企业,在食品安全犯罪的处罚中可以再增加“不履行食品召回义务罪”或者直接把不履行召回义务的行为作为食品安全犯罪的加重犯加以处罚。
第二、建立食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缓解企业经营者经济压力,分散企业风险。
食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为实现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双赢”局面建立了良好的法律基础,当生产商面对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时不仅可以得到相关的资金支持,还能得到保险公司提供的专业应急策略指导,促进生产企业以最低的成本避免危机的发生,以正确的方式面对政府和广大民众,同时,还能确保危害发生后消费者可以得到及时的救助和赔偿[4]。
面对我国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越来越大,出现问题食品的成本越来越高的趋势,结合我国中小食品企业居多,难独自承担过高的召回费,食品召回责任保险制度可缓解企业经营者得经济压力,是分散企业风险的好方法。
第三,建立专门的技术公司,对召回后的食品进行专业化的处理。
在我国,封存和销毁危害食品是食品生产商处理召回后问题食品的主要处理方式。
但是,在利益的驱动下,许多食品生产商完全不顾及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安全,对问题食品通过多种卑劣手段如更换包装、生产日期,并按照一定比例重新配置等,让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到市场中,甚至以更高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在日本,被召回后食品都交由废弃物处理商进行处理,由处理商针对食品的缺陷程度不同做出不同的处理决定,如利用食物发酵后产生的沼气来发电发热;将食品转移给肥料公司,加工成有机肥料后再卖给农户;或是将剩下的制成生物燃油,再次出售给能源公司,这样的处理方式不仅具有较高的可取性,而且更加无污染和危害[4]。
我国政府可以借鉴日本处理问题食品的经验,成立专门的技术公司,更加专业化、有条理性的处理被召回后的食品。
监管部门监督企业召回问题食品后,由企业直接将问题食品移交给技术公司,这些公司根据问题食品缺陷程度作出判断,如果有其他可利用的用途,就发往各个下游公司,进行废物处理,变废为宝。
如果认定食品没有任何利用价值则直接进行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