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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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器风叶脱落致4死3伤安全事故.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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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器风叶脱落致4死3伤安全事故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机器风叶脱落致4死3伤安全事故
中新网邯郸11月22日电河北省武安市官方22日上午通报称,21日20时30分左右,位于该市的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一起4死3伤事故。

通报称,21日晚,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一烧结机机尾除尘风机突然发生风叶脱落,造成现场检修人员7人受到冲击撞伤,企业立即组织人员送往医院组织抢救。

经抢救无效22日凌晨6时4人死亡,其余3人伤势平稳,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事发后,武安市委、市政府主要、主管领导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处置后续工作。

(完)。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1月21日20时20分,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在电机更换后调试运行时爆裂,风机转子、机壳碎片飞出击中现场作业人员,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11月22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事故调查组聘请省、市安全生产领域4位冶金、机电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人。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成立,民营企业,是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每年向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缴纳管理费500万元,并接受其业务指导,与河北钢铁集团公司无资产关系。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65355;经营地址位于武安市上团城乡崇义村东;法人代表王建兵;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精密铸铁件、铸钢件、铸锻件的制造与销售及生铁冶炼、烧结矿、钢铁制品、钢坯、特钢、轧钢、线材的生产与销售等。

该公司下设8个分厂、14个部室,员工5000余人,年产生铁300万吨,钢坯300万吨,中厚板100万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1月21日凌晨5时左右,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电机在运行中发生弧光接地故障,造成停机,经检查确认为电机线圈烧坏(电机型号为YKK560-8)。

邯郸邯钢工伤

邯郸邯钢工伤

邯郸邯钢工伤邯郸邯钢是一家国有大型钢铁企业,是邯郸市的支柱性产业之一。

然而,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工伤事故也时有发生。

邯郸邯钢工伤问题成为了一个社会关注的焦点。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受到的意外伤害或因长期从事某种工作而引起的职业病。

而在邯郸邯钢,工伤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据统计,每年在邯郸邯钢发生的工伤事故数量居高不下,给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造成邯郸邯钢工伤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首先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在生产过程中,企业没有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员工缺乏安全意识,导致了许多工伤事故的发生。

其次是企业对员工的健康保障不足。

邯郸邯钢在员工的职业病防护和治疗方面投入不足,导致了一些职业病的发生和恶化。

此外,一些员工为了追求高产高效,存在违章操作的情况,加大了工伤事故的发生概率。

针对邯郸邯钢工伤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企业应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其次,企业应该加大对员工的健康保障投入,完善职业病防护和治疗措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另外,企业应该加强对员工的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杜绝违章操作的行为。

除了企业自身的努力,政府和社会也应该加以关注和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社会应该加强对工伤问题的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呼吁企业和政府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总之,邯郸邯钢工伤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企业、政府和社会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只有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完善员工的健康保障措施,才能有效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希望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邯郸邯钢工伤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

炼钢厂的火灾事故案例有哪些

炼钢厂的火灾事故案例有哪些

炼钢厂的火灾事故案例有哪些一、案例简介2019年4月10日,位于中国河北省邯郸市的一家炼钢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时,厂内约有300名工人正在工作,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这起火灾事故震惊了全国,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本案例主要就这起火灾事故进行分析和总结,探讨其原因及防范措施,希望通过本案例的讨论,引起更多人对炼钢厂安全生产的重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二、案例分析1. 事故经过据当时在场的目击者描述,当时是下午2点左右,突然传来了一声巨大的爆炸声,随后火焰四起,厂房内传出了令人恐怖的尖叫声。

火势迅速蔓延开来,整个厂区被火焰包围,烟雾弥漫。

在火灾发生前,工人们正忙着各自的工作,没有任何前兆。

2. 伤亡情况火灾发生后,炼钢厂内包括管理员、工人在内的300多人立刻自发地参与了灭火工作,并进行了疏散和救援。

在当天下午的救援行动中,有20余名工人被扑灭的燃烧物和浓烟所困,其中有10名工人因意外窒息或烧伤而丧生。

另外还有多人受伤,并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

3. 损失情况此次火灾造成了大量的财产损失,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原材料以及成品钢材被大火烧毁,导致了重大的生产停工损失。

同时,不少工人受伤或者丧生,给公司和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损失。

4. 事故原因就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而言,官方调查结果显示,这次火灾的起因是一台老化的炼钢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了故障,导致火焰失控,引发了爆炸和火灾。

而且多次检查发现了该设备存在问题,但是没有及时处理和更换。

此外,其他一些不明确的管理疏忽也导致了火灾的扩大和伤亡人数的增加。

5. 事故教训这起火灾事故的发生,给我们送来了沉重的教训。

一方面,生产中存在的设备老化、疏忽管理等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及时加以解决;另一方面,火灾事故是非常常见的生产安全事故,对于炼钢厂而言,特别需要高度重视火灾安全工作。

三、防范措施针对炼钢厂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们提出了以下一些建议和防范措施:1.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老化设备是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对于炼钢厂而言,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是非常重要的。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感想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感想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感想近日,邯郸钢厂发生了一起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面对这一突发事件,我深感悲痛和震惊。

这起火灾事故让我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产生了深思。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

事故的发生往往不是偶然的,背后往往有着安全隐患的存在。

企业应主动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也让我深刻认识到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火灾突发时,能否迅速有效地控制火势、疏散人员,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行动方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同时,政府也应加大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及时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企业严格落实应急预案。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让我想起了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性。

企业安全文化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一种共同的安全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

只有树立起安全至上的理念,将安全作为企业发展的基石,才能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不仅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整个社会敲响了警钟。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支持力度。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邯郸钢厂火灾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管理和应急能力的建设。

只有从根本上解决安全问题,才能避免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我们每个人也应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到安全生产中来,共同构建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实现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

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11月21日20时20分,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在电机更换后调试运行时爆裂,风机转子、机壳碎片飞出击中现场作业人员,造成4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

11月22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和市总工会相关人员组成的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11·21”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对事故展开调查。

在调查中,事故调查组聘请省、市安全生产领域4位冶金、机电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查找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责任人。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成立,民营企业,是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的成员单位,每年向河北钢铁集团公司缴纳管理费500万元,并接受其业务指导,与河北钢铁集团公司无资产关系。

营业执照注册号130400000065355;经营地址位于武安市上团城乡崇义村东;法人代表王建兵;注册资本3亿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精密铸铁件、铸钢件、铸锻件的制造与销售及生铁冶炼、烧结矿、钢铁制品、钢坯、特钢、轧钢、线材的生产与销售等。

该公司下设8个分厂、14个部室,员工5000余人,年产生铁300万吨,钢坯300万吨,中厚板100万吨。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11月21日凌晨5时左右,河北钢铁集团金鼎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3号烧结机机尾用于环保的除尘风机电机在运行中发生弧光接地故障,造成停机,经检查确认为电机线圈烧坏(电机型号为YKK560-8)。

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河北钢铁股份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18日16时40分左右,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5万元。

3月19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规定,邯郸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全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监察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参加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3·18”机械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聘请2名专家,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询问有关人员,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人员的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企业概况事故发生单位为邯钢连铸连轧厂。

连铸连轧厂设有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武装保卫科和综合办公室等4个科室和连铸车间、轧钢车间、精整车间、维修车间和运行车间等5个车间,共有员工557人。

其主要生产工艺为:薄板坯连铸连轧,产品为钢卷板。

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钢卷打捆机处。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3月18日16时,连铸连轧厂精整工段甲班班长谭新衡组织所属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内容为:将从生产线下线的钢卷吊运到精整车间运输链后,经过开卷、平整、分卷和再次卷起后到打捆机处进行打捆入库;17时20分左右,谭新衡发现1号步进梁运送的钢卷到达打捆机处后打捆机不工作,于是就打电话告知负责维修打捆机的机械班维修工冯文军打捆机发生故障;17时30分左右,谭新衡看到冯文军来到现场,就从主控室走到打捆机旁的操作面板处,配合冯文军检修打捆机。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故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故一、事故发生企业概况事故发生单位为邯钢连铸连轧厂。

连铸连轧厂设有安全生产技术科、设备动力科、武装保卫科和综合办公室等4个科室和连铸车间、轧钢车间、精整车间、维修车间和运行车间等5个车间,共有员工557人。

其主要生产工艺为:薄板坯连铸连轧,产品为钢卷板。

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钢卷打捆机处。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3月18日16时,连铸连轧厂精整工段甲班班长谭新衡组织所属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内容为:将从生产线下线的钢卷吊运到精整车间运输链后,经过开卷、平整、分卷和再次卷起后到打捆机处进行打捆入库;17时20分左右,谭新衡发现1号步进梁运送的钢卷到达打捆机处后打捆机不工作,于是就打电话告知负责维修打捆机的机械班维修工冯文军打捆机发生故障;17时30分左右,谭新衡看到冯文军来到现场,就从主控室走到打捆机旁的操作面板处,配合冯文军检修打捆机。

冯文军在打捆机两侧查看了一会,就站在打捆机机头西侧继续检查;17时40分,打捆机机头突然动作,将冯文军挤压在钢卷和机头之间。

站在打捆机旁操作面板处的谭新衡看到这一情况,立即按下操作面板上的打捆机急停按钮并呼叫附近人员前来救助。

稍后,谭新衡与先后赶来的付洪涛、赵崇先合力将打捆机机头扳回原位,把冯文军救出后送往邯钢医院抢救,冯文军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40分死亡。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一)事故直接原因。

机械维修工冯文军违反规定检查、判断打捆机故障,由于其站位不当,当打捆机机头突然动作时,将冯文军挤压在打捆机机头和钢卷之间,致使其受伤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职工安全意识薄弱,长期存在违规作业现象。

2.安全管理不到位。

连铸连轧厂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工作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轧钢厂“12?2”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事故时间: 2013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38 分事故类别:机械伤害伤亡情况:一人死亡事故经过:2013 年 12 月 2 日 16 时 38 分,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甲班接班停机更换 16#轧机机架,维检钳工汪 XX 和周 XX负责安装轧机接手,两人安装完离开后,调整工易 X (班长)和陈 X(副班长)开始试小样。

试完第一组小样后,陈 X 发现小样尺寸偏大,到就地操作台操作16#电动压下,准备试第二组小样。

就地台操作工李 XX 听见陈 X说:“可以装钢了”后,按下操作台的点动按钮。

当易 X 正准备夹第二组小样放入进口跑槽,听见一声喊叫,随即发现汪 XX 双手臂被接手卷入,立即停机反转,将其救出后发现双手、胸部、面部左下颌被绞伤,紧急送往水钢总医院抢救。

12 月 3 日0 时 40 分汪 XX 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原因分析:1 、直接原因: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对岗位员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三规一制”的督促和执行不到位,职工现场违章作业,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2 、间接原因:轧钢厂制度修订不细致、机械旋转部位有效防范不足、涉及电力(电源)控制未全部实现安全锁,以及对一棒线作业区安全生产作业的监督、检查、管理不细致、不全面,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

事故性质:经调查组调查确认,该事故属机械伤害责任事故。

预防措施:1、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轧钢厂一棒线作业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要真正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

3、要加大对从业人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事故时间:2013 年 12 月 4 日 9 时 0 50 分事故类别:机械伤害伤亡情况:一人死亡事故经过:2013 年 12 月 4 日,攀长特公司焊管钢丝厂冷带车间成品班纵剪组上早班,车间调度安排用焊管料(81mm*1.0mm)剪切成打包带(30mm*1.0mm),纵剪工刘 XX 开操作台,另一名纵剪工韩 XX 在剪切机出料端整理边丝,当两人共同剪完 2 卷料后,8 时 40 分左右,由于剪切的边丝缠住万向轴,两人将万向轴安全防护罩搬移,处理缠住的边丝。

钢铁火灾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钢铁火灾事故案例心得体会一、案例背景2015年9月,中国河北邯郸市一家钢铁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

当时,该厂生产车间内的一台设备突然出现故障,瞬间引发了大面积火灾。

由于该厂所处地区为工业区,火势极快,且容易蔓延。

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派出了大量的消防人员前来扑救,经过数小时的努力,才得以将火势控制住,但火灾造成了数十人受伤,另有数十人失踪。

与此同时,大量的有害气体和烟雾也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二、案例分析1. 预防措施不足该厂生产车间内的监控设备严重不足,导致对设备的故障情况无法及时察觉。

若当时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故障,或者有相关的安全警报系统,或许能够避免火灾的发生。

2. 应急措施缺失火灾发生后,现场没有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导致事故扑救过程失序,造成火势蔓延加剧,关键时刻抢救生命的机会丧失。

3. 员工应急意识不强当火灾爆发时,部分员工对应急逃生没有做好准备。

有些人不愿离开工作岗位,最终导致了人员伤亡的增多。

三、反思与心得1. 安全意识的培养此次钢铁厂火灾事故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对安全意识的不足导致的。

作为一名企业的管理者,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意识的培养。

要加强在员工中间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这是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项基本工作。

仅仅制定一系列的安全规章制度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长期不断地发挥安全宣教的作用,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 完善应急预案企业要对突发事件进行充分的预测和预案制定。

应急预案是保证应急措施得以迅速有效执行的关键,而且预案要不断地进行演练与修改。

在危急时刻,一份完善的应急预案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提高员工安全逃生能力,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

3. 确保设备安全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务必加强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及时排查隐患,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运行。

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防患于未然,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4. 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企业管理者应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提高消防设施的保障水平,确保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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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连铸连轧厂“3·18”机械伤害事

一、事故发生企业概况
事故发生单位为邯钢连铸连轧厂。

连铸连轧厂设有安全生产技
术科、设备动力科、武装保卫科和综合办公室等4个科室和连铸车间、轧钢车间、精整车间、维修车间和运行车间等5个车间,共有
员工557人。

其主要生产工艺为:薄板坯连铸连轧,产品为钢卷板。

事故发生的地点位于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钢卷打捆机处。

二、事故发生经过与救援情况
3月18日16时,连铸连轧厂精整工段甲班班长谭新衡组织所属人员进行生产作业。

作业内容为:将从生产线下线的钢卷吊运到精
整车间运输链后,经过开卷、平整、分卷和再次卷起后到打捆机处
进行打捆入库;17时20分左右,谭新衡发现1号步进梁运送的钢卷到达打捆机处后打捆机不工作,于是就打电话告知负责维修打捆机
的机械班维修工冯文军打捆机发生故障;17时30分左右,谭新衡看到冯文军来到现场,就从主控室走到打捆机旁的操作面板处,配合冯文军检修打捆机。

冯文军在打捆机两侧查看了一会,就站在打捆机机头西侧继续检查;17时40分,打捆机机头突然动作,将冯文军挤压在钢卷和机头之间。

站在打捆机旁操作面板处的谭新衡看到这一情况,立即按下操作面板上的打捆机急停按钮并呼叫附近人员前来救助。

稍后,谭新衡与先后赶来的付洪涛、赵崇先合力将打捆机机头扳回原位,把冯文军救出后送往邯钢医院抢救,冯文军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8时40分死亡。

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直接原因。

机械维修工冯文军违反规定检查、判断打捆机故障,由于其站位不当,当打捆机机头突然动作时,将冯文军挤压在打捆机机头和钢卷之间,致使其受伤死亡。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

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流于形式,职工安全意识薄弱,长期存在违规作业现象。

2.安全管理不到位。

连铸连轧厂安全管理人员不足,日常安全监管检查工作不到位。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处理建议
(一)建议依照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处理的责任人员。

1.冯文军,邯钢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机械班维修工。

安全意识淡薄,违规对打捆机进行维检作业,由于站位不当,导致被压在打捆机机头和钢卷之间,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再追究相关责任。

2.谭新衡,邯钢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甲班班长。

在配合冯文军维修打捆机时,未能发现和制止冯文军违规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建议由邯钢给予其撤职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3.李冬,邯钢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机械班班长。

对机械班所属员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邯钢给予其撤职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4.施庆彬,邯钢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主任,负责精整车间的生产、安全等全面工作。

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建议由邯钢给予其撤职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5.王少平,邯钢连铸连轧厂精整车间副主任,负责精整车间设
备管理。

履职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建议由
邯钢给予其免职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6.刘建飞,邯钢连铸连轧厂副厂长,分管全厂的生产和安全工作。

对全厂安全生产领导不力,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一定领导责任。

建议由邯钢给予其记过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7.周英超,邯钢连铸连轧厂厂长,负责连铸连轧厂全面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由邯钢
给予其警告处分并按公司规定给予其相应经济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

8.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公司,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
对职工安全培训、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37条第1项
之规定,建议由邯郸市安全监管局对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
公司处10万元的经济处罚。

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1.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切实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在全公司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机构,并配足专职监管人员,明确职责与分工,强化监管责任,有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3.要切实加强对维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每次检修作业都要制定完善、科学、安全、可靠的检维修方案,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落实好检维修过程的应急预案,并设专人监管,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设备存在的故障,杜绝因设备隐患所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4.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强化重点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按照规定时限和内容对员工进行再
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对本岗位各类安全隐患和风险的判断识别能力,从根本上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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