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报业务值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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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服务值班制度汇编范本

气象服务值班制度汇编范本

气象服务值班制度汇编范本一、总则为了做好气象服务工作,确保气象信息的及时、准确、畅通,提高气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1. 气象服务中心设有一名值班领导,负责对气象服务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和协调。

2. 气象服务中心设有专业气象台、影视制作部、公众服务部(预警短信发布)、中国天气网云南站等部门的值班人员,负责本部门气象服务的日常工作。

3. 值班人员应具备专业知识,熟悉气象业务,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三、值班时间1. 气象服务中心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北京时间。

2. 值班人员按照工作排班表进行轮岗,确保气象服务的不间断。

四、值班内容1. 接听和处理群众关于气象信息的咨询和诉求。

2. 制作和发布气象预报、预警信息。

3. 收集、整理和分析气象资料,为气象预报和服务提供数据支持。

4. 参与气象服务早间通报会,汇报本部门气象服务情况,会商气象服务重点和解决方案。

5. 及时更新气象服务中心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6. 参与重大气象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采访工作。

五、值班要求1.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岗。

2.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关注气象变化,及时处理各类气象服务事项。

3. 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记录气象服务情况、处理事项和结果等信息,以便查阅和追溯。

4. 值班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自身气象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5.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气象信息安全相关规定,确保气象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六、考核与奖惩1. 气象服务中心对值班人员实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气象业务水平、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

2. 对考核优秀的值班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值班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调整工作岗位。

3. 值班人员违反值班制度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气象部门值班制度

气象部门值班制度

气象部门值班制度气象部门值班制度为贯彻落实省气象局下发的《省设区市、县(市、区)气象局局领导业务值班实施细则(试行)》气发号),加强我市基层气象台站管理,提高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的业务能力,促进学习型单位建设,鼓励领导干部带头做业务、抓业务,规范市局、县(市)气象局领导业务值班职责和具体操作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市局、县(市)气象局实行局领导业务值班制度。

市局、各县(市)气象局长都应参加业务值班工作。

业务值班工作分业务带班和业务岗位值班。

二、原则上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都应至少取得一个业务岗位的上岗证。

(一)省局颁发的上岗证范围包括:各种气象观测上岗证(含地面、高空、生态与农气、大气成分等);天气或专业气象预报上岗证;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证和操作证;防雷装置检测上岗证;自动气象站系统维护员上岗证;通信网络系统维护员上岗证;气象服务上岗证等。

(二)凡未取得上岗证的市局副局长、县(市)气象局长、副局长均应在上述自己所熟悉的业务岗位上跟班学习,在达到上岗要求的前提下,由本人提出申请,通过省局统一组织的考试和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市局、各县(市、区)气象局每天都应有1名值班局领导负责业务带班。

带班局领导要负责本局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业务的组织协调,了解和掌握本地天气实况及预报服务情况,负责组织重要气象监测预报服务信息、气象灾情的上报或汇报,并负责应急处置。

县(市)气象局单职领导在因事外出、休假等情况下应明确局业务负责人或技术骨干负责业务带班。

四、市局副局长、各县(市)气象局局长和副局长还应参加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轨道业务的观测、预报、服务、信息与技术保障等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工作。

国家气象观测站(含一、二级站)所在县(市)副局长必须有1人获得观测业务上岗证。

在具体业务岗位的值班期间,按该岗位的业务规范和流程独立完成工作,并在工作质量或服务效益上达到要求。

公司的值班值守管理制度

公司的值班值守管理制度

公司的值班值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了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利益,特制定本值班值守管理制度。

制度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值班人员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情况。

二、组织结构1. 成立值班领导小组,负责值班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2. 设立值班室,作为值班人员的工作站和信息中心。

3. 明确值班人员的职责,包括日常监控、信息记录、紧急事件处理等。

三、值班人员安排1. 值班人员由公司内部员工担任,需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值班表应提前制定,确保24小时无缝覆盖,同时考虑到人员的轮休和交接班。

3. 值班人员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随时可联络。

四、值班工作内容1. 监控公司内部各项工作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上报异常情况。

2. 接待来访客人,处理日常事务,如邮件、电话等。

3. 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定程序和指令进行应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

4. 记录值班日志,详细记载当班期间的重要事项和处理结果。

五、应急响应机制1.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水灾、电力中断等各种可能的紧急情况。

2. 值班人员需熟悉预案内容,并能在第一时间内启动应急程序。

3. 确保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如消防器材、急救药品等。

六、培训与考核1. 定期对值班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应急技能的培训。

2. 通过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值班人员的实战能力。

3. 建立考核机制,对值班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激励。

七、责任追究1. 对于未能履行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值班人员,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2. 对于表现突出,有效处理紧急事件的值班人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值班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需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后公布执行。

《基层气象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基本要求》(气预函〔2016〕31号)

《基层气象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基本要求》(气预函〔2016〕31号)

附件基层气象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基本要求基层气象台站是气象防灾减灾的第一线,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责任重大,准确及时的预警服务可以有力支持基层政府的灾害应急防御,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

目前,受技术条件和业务能力的局限,部分基层台站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薄弱、不适应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需求的问题比较突出。

为了尽快提高基层台站突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能力,依据《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6号)和《全国短时临近预报业务规定》(气办发〔2010〕19号)等,制定本业务基本要求。

一、业务任务1.实时监测。

加强雷达、自动站等资料的监测分析,当天气实况达到预警标准时,或收到气象信息员、应急责任人以及社会公众上报的灾情并预计突发气象灾害仍将持续时,值班人员须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临近预警。

在实时监测的基础上,结合上级临近预警指导产品,当预计本辖区突发气象灾害达到预警标准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实时跟踪监视天气变化,滚动更新预警信息,直至突发气象灾害结束。

3.预警信息发布。

应及时通过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体和传播手段向政府、相关部门、重点单位相关责任人和社会公众提供预警信息。

对于预警级别高、时效性强的预警信息,必须通过电话叫应地方党政负责人。

4.信息收集反馈。

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了解各级应急责任人接到预警信息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情况,开展重大气象灾害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根据需求,做好跟踪服务。

5.预警服务总结。

预警服务结束后,及时对预警服务每个环节进行总结,查找各个环节存在的隐患,改进预警服务流程。

根据实况和出现灾情情况,及时修订致灾临界阈值。

二、业务系统各省应组织研制本省省市县一体化短时临近预警业务系统,强化对基层台站突发气象灾害临近预警服务业务的支撑,要具备以下基本功能:1.自动报警。

自动站、雷达、卫星等资料能够实时滚动更新,达到预警标准时,可自动报警;可以与当地历史气象灾害分布特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水库、河流流域等重要防汛部位,地理地形、农业产业布局信息叠加综合显示,能够设置突发气象灾害阈值并能自动报警。

气象局预报工作制度

气象局预报工作制度

气象局预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象预报工作,提高预报准确率,更好地为国家和人民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气象预报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气象预报工作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准确、及时的原则,遵循气象科学规律,提高预报技术水平,确保预报质量。

第三条气象局负责全国气象预报工作的管理,各级气象局应当设立预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预报工作。

第四条气象预报工作应当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结合传统预报方法,提高预报准确率和时效性。

二、预报业务第五条气象预报业务包括天气 forecast、气候 forecast和气象灾害 forecast。

第六条气象预报业务应当根据不同预报周期、不同地区、不同气象要素和气象灾害类型,制定详细的业务计划,确保预报业务的全面开展。

第七条气象预报业务应当加强预报技术研究和预报产品开发,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预报水平。

第八条气象预报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预报质量控制体系,对预报产品进行质量评估,确保预报准确率。

三、预报发布第九条气象预报发布应当遵循及时、准确、权威、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气象预报发布主要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

各级气象局应当加强预报传播渠道建设,提高预报传播效率。

第十一条气象预报发布前,应当进行严格的审核,确保预报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时效性。

第十二条气象预报发布后,应当对预报准确性和服务质量进行跟踪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改进预报工作。

四、预报服务第十三条气象预报服务应当坚持公益性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需求。

第十四条气象预报服务应当针对不同用户需求,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预报产品和服务。

第十五条气象预报服务应当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全球气象预报业务,提高我国气象预报的国际地位。

五、预报人员第十六条气象预报人员应当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七条气象预报人员应当勤奋工作,严格遵守预报工作制度,提高预报准确率。

汛期气象值班制度

汛期气象值班制度

汛期气象值班制度1. 背景汛期是指每年的梅雨季节或夏季,是气象灾害频发的季节。

为了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各地气象部门普遍实行了汛期气象值班制度。

2. 目的汛期气象值班制度的目的是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各类气象灾害,提供有效的信息支持,以便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应对,减少灾害损失。

3. 职责与要求3.1 气象部门•安排专门人员进行24小时值班,确保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布各类气象灾害的预警、预报信息,并实现多渠道的传递,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等;•组织现场观测与预测,及时更新预警信息;•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应急响应工作;•坚守岗位,遵守制度,及时汇报和反馈相关信息;•完善值班记录,以便后期总结和评估。

3.2 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保持联系畅通;•熟悉操作系统和相关气象设备,熟练掌握预警发布流程;•关注天气变化,监测气象数据;•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快速反应并向上级汇报;•接受上级的调配,按照指令执行任务;•坚守岗位,确保值班期间的信息畅通和有效传递。

4. 工作流程4.1 值班班次•一般采用三班倒制度,即早班、中班和晚班,每班8小时,连续工作3天;•某些特殊情况下,需要调整至两班倒或四班倒。

4.2 值班交接•值班人员在每次交接时,应当详细记录上一班的情况和处理进展;•清点各类设备和资料,确保准确完整;•对预警和预报信息进行交接,并进行双方确认。

4.3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应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检查各类气象监测设备;•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气象数据,绘制趋势图表,为预判气象灾害提供依据;•对气象灾害的预警信息进行验证,确保准确可靠;•及时发布和传递预警信息至相关部门和媒体;•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气象服务和技术支持。

4.4 值班考核•每次值班结束后,领导或主管进行考核,对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内容包括:值班记录的准确性、预警信息的准确性、工作态度和响应效率等。

天气预报员岗位制度

天气预报员岗位制度

天气预报岗位责任制度天气预报是气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灾害性、关键性天气预报,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的安全和生产建设的顺利发展。

任务艰巨,责任重大。

预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做准预报,搞好服务,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一、岗位专责制度1、预报科(台)长职责⑴在上级的领导下,安排好班次,组织好分工,带领全组同志努力完成预报服务任务。

⑵安排落实全组的预报新技术研制工作。

⑶带领全组学习业务技术,总结预报和服务经验,特别是灾害性、关键性天气预报和服务的经验。

⑷参加值班,模范遵守和督促全组执行岗位责任制度、规范规定等。

2、值班预报员职责⑴坚守岗位,集中精力,严密监视天气变化,认真做好本班的各项工作,不擅自代班、调班。

⑵严格按照预报分析规范等有关规定,认真分析各种图表。

⑶充分运用各种预报工具、方法(包括卫星云图、雷达回波等工具、资料),以及用MICAPS预报系统中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做到每次预报都要有预报依据和理由。

⑷当发现有灾害性、关键性天气的征兆或接到重要保证任务时,立即向科(台)长、领班或有关领导反映,并及时与有关台、站联系。

⑸熟悉上一班的预报、服务,检查有无错漏,发现服务工作上有漏洞,及时补救;检查和评定上一班的分析和预报质量。

二、预报会商制度1、短期预报要每天定时举行集体会商,当天气复杂或可能出现灾害性、关键性天气或有重要保证任务时,应临时召集会商。

平时的会商由主班预报员主持。

灾害性、关键性天气的会商,台领导、台工程师应参加,必要时主持会商。

2、中、长期预报都要进行会商,由科(台)长主持。

重要农事活动和其它重要保证任务的中、长期预报会商,台领导、台工程师应参加。

3、考虑有出现灾害性、关键性天气的可能,或制作重要农事活动的中、长期预报时,要主动与有关台、站电话会商。

4、预报会商要有重点、有准备。

发言要有依据。

全国天气预报会商业务规定(试行)

全国天气预报会商业务规定(试行)

全国天气预报电视会商业务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全国天气预报电视会商是气象部门讨论沟通预报思路、交流预报技术、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的重要手段。

为组织做好电视会商工作,特制定本业务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定期进行的各类全国性天气预报业务电视会商(以下简称常规会商)和根据天气形势及任务需要临时组织的全国性专题预报电视会商(以下简称专题会商)工作。

第二章会商的种类第三条常规会商包括全国早间天气会商、全国中期旬预报会商、定期组织的针对重要节日及重大气象服务任务的全国重大天气会商。

第四条专题会商是指根据重大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任务临时组织的天气会商。

第三章会商的组织第五条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全国天气预报会商的组织工作。

除常规会商外,遇有重大灾害性天气或突发事件任务时,国家气象中心可视情况组织专题会商;在此情况下局应急办、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和预报与网络司也可要求国家气象中心组织专题会商。

各省如遇紧急、突发的任务,需与国家气象中心进行会商时,应优先采取电话会商。

如确需电视会商的,可提前与气象中心联系建议其组织安排专题电视会商。

第六条当专题会商与常规会商在时间上冲突时,可在常规会商中增加专题会商内容,如两种会商不能合并组织的,一般应优先安排专题会商。

第七条各相关职能司和省局要求临时安排专题会商时,一般应提前四个小时以上通知国家气象中心(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任务的应急会商除外)。

国家气象中心在接到通知后,通过与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和相关省气象台联系确定专题会商时间。

第八条国家气象中心在确定组织专题会商后,应及时将会商内容和会商时间通知相关国家级业务单位和省气象台,要求相关单位做好准备。

同时,国家气象中心视情况报告有关职能部门。

国家气象信息中心应将新增的专题会商填写到一周会商安排中。

第四章会商的准备第九条国家气象中心根据天气系统演变特点并紧密结合预报服务需求确定天气会商内容和会商发言单位,一般应提前三个小时以上告知各会商发言单位的会商重点,要求其做好发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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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值班制度
天气预报是气象服务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特别是灾害性、关键性天气预报,关系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的安全和生产建设的顺利发展。

预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对工作极端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做准预报,搞好服务,为加速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1.加强学习,掌握天气学原理,熟悉每月的重要影响天气系统,全面掌握天气变化和服务需要情况,根据预报分析流程,认真分析各类天气图表,负责对一般性天气的监测、预报工作;
2.预报人员要坚守岗位,集中精力,严密监视天气变化,认真做好天气预报的分析、发布工作,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保持值班室整洁、肃静,不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值班室;
4.根据预报流程,充足应用各种预报工具和方法,进行综合分析,做到每次预报都有预报依据和理由;
5.天天早上8:00准时上班,下午5;30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时检查气象信息网络的运营是否正常,争取各种仪器正常工作,保证资料的正常传输。

6.碰到重要天气发生时,在与州气象台会商同时,密切注意天气的变化,分析重要天气系统,及时报告。

7.发布本县相应的天气预报、警报,做好为县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服务工作。

天天下午4:00——4:30分,向政府、县委等有关单位发布我县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在每月末向相关单位和各乡镇送短期气候预测。

在森林防火险期、汛期,天天向森林防火指挥部、防汛办、国土办发布未来24小时天气预报的同时,并向他们发布火险等级、风力、泥石流等级预报。

假如有重点工程和重要庆典活动,根据需要,积极作好专题气象服务。

8.当发现有灾害性、转折性、关键性天气的征兆或接到重要的气象保障服务工作任务时,立即向局领导反映,并及时与州台联系,做出专题预报;
9.对前一班预报思绪、预报结果、服务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建立或调整预报思绪,以适应天气形势发展的实际情况,检查的内容应涉及天气形势、主导系统、天气现象、气象要素等方面;
10.充足运用MICPAS综合气象信息分析系统,负责完整地收集各类气象信息,作好充足的准备工作,为预报提供及时的预报分析依据;
11.按《专台预报工作记录簿》规定认真做好预报讨论及预报结果的记录;
12.认真检查本班各项记录和计算机等设备运转情况,并填写在设备运营登记表日记上;
13.配合本县的发展,积极积极的为党政领导部门服务,同时统筹兼顾,做好对其它行业的预报服务;
14、积极负责的开展专业有尝服务;
15、开展重要农事的专题服务,在季节到来之前,提前做好充足准备。

16、征求党政领导和服务单位的意见,每年至少一次。

17、完毕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德钦县气象局天气预报会商制度
一、值班预报员按着业务工作流程,参与天天天气预报的制作。

二、预报会商是制作天气预报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天气预报的准确率,充足发挥预报员的预报能力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制作预报应进行天气会商。

三、原则上每次制作预报之前都应会商。

会商形式根据预报内容及重要性的不同,采用网络会商或电话会商的方式,
短期预报天天在14:30——16:00网上参与会商或电话与州气象台会商,碰到复杂或也许出现灾害性、转折性、关键性天气或有重大社会活动需要气象保障(涉及专题、专项服务)时,并同时通过电话与省台和州台征询,中长期天气预报和短期气候预测,参照省台预报的同时,以州台的预报为依据,并结合本县的气候特点由预报员得出预报结论。

四、会商的预报结论,由预报员综合会商意见后决定预报结论,并做好个人笔记作为考核预报员预报质量的依据。

四、预报人员作会商记录,对观点、重要依据等应具体记载,记录本要妥善保管,年终存档。

灾情收集制度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气象灾害应急管理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我县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的应急解决。

特制定德钦县气象局气象灾害收集制度。

一、指导原则
在努力提高对突发性气象灾害监测预报水平的前提下,切实加强我局对气象灾害的灾情的收集管理能力,在中国气象局的统一领导下,与各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互相协
调及时有效的收集气象灾害信息,以更有效的减轻气象灾害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建立德钦县气象灾害及灾情收集领导小组
为了进一步做好对气象灾害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灾情上报工作,做到职责明确,成立德钦县气象局灾害及灾情收集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

三、运用社会力量,建立气象灾害灾情收集体系
每日联系民政、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获取气象灾害、灾情等信息。

同时,在各乡镇设立灾情上报志愿者,遇有重大天气发生时,及时向六乡两镇收集灾情,并开通预报组电话为“热线电话”等方式鼓励社会公众提供气象灾害灾情信息。

四、灾情收集上报有关事项
1、进一步加强做好灾情收集上报工作,贯彻职责,明确责任。

气象局局长为灾情收集上报第一负责人,汛期天天由预报员负责重大灾害和灾情的上报。

2、特大气象灾害出现时,在4小时内上报迪庆州气象台,后续阶段每12小时上报一次。

重大气象灾害发生应在12小时内上报。

3、特殊情况,可以直接上报中国气象局。

(中国气象局总值班室电话:;省局总值班室电话:;省局决策服务中心电话:,省气象台电话:)。

4、进一步做好气象灾情的记录与报告工作。

(1)、每年的汛期(6—10月),每旬1日以前上报旬记录,每月上报月记录。

(2)、灾情的记录上报应注意:亩换算为公顷(1亩=1/15公顷)。

(3)、气象灾情的记录均实行零报告。

5、在汛期,领导和值班人员应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保证灾情准确及时收集。

德钦县气象局汛期值班制度
汛期气象服务工作是气象服务的重中之重。

为了切实做到组织上贯彻、责任上贯彻、技术上贯彻、制度上贯彻、设备上贯彻和人员上贯彻。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防止为主”的理念,立足于防大汛、救大灾,把各项工作做得充足、扎实,保证汛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特制定汛期值班制度。

一、提高结识,加强领导,全面贯彻贯彻好全州气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六个到位(思想结识到位、各项工作
到位、各项服务到位、装备设备运转到位、责任到位、领导到位)的规定,坚守岗位,履行好岗位职责。

成立德钦县气象局汛期领导小组,局长是整个汛期气象服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负责人,
二、召开汛期动员会,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贯彻。

单位重要领导,要把重要精力放在汛期气象服务工作上,提高预报服务工作的敏锐性,增强针对性,及时掌握和了解最新的气象信息,要对天气发展变化趋势做到心中有数,对农业生产进度做到了如指掌,亲自向本地党政领导报告天气情况,努力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真正做到想各级政府领导之所想,急各级政府领导之所急。

全体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全身心的投入到整个服务中。

三、加强天气预报的预报水平,努力提高预报准确率。

重点在精细化预报、临近预报上下工夫,实行天气预报会商制度,加强与省、州台会商,形成最终预报结论后统一发布。

四、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各项专项气象预报工作,提高对突发性气象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切实加强服务意识。

凡降雨量达中雨以上时,观测人员预报人员到场进行后期天气分析,并与州气象台会商未来天气和报告有关降雨情况;降雨量达25毫米以上时,向
州气象台、县委办、政府办、防汛办、土地局通报降雨情况和后期天气预测;降雨量达40毫米以上时,除向上述部门通报外,还应向州局有关领导、县委、政府分管领导报告雨情。

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守岗位。

信息传递制度
为了加强对我局工作的管理,及时传递、保持信息有效畅通,进一步加快我局的发展,提高各项基础业务质量,结合德钦气象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1、设立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报告本单位的信息。

2、.做好各类设备的平常维护,保证各类报文、气象、政务信息接受、传输准确及时,发现网络不畅通、设备运营有故障时要及时排除,自行解决不了的告知网络管理人员协助排除故障;
3.天天上下班及时检查资料与接受是否畅通,保障资料的正常传输。

预报流程
天气预报制作的工作流程,一方面分析和判断近期大型环流背景和主导系统,另一方面分析、判断未来影
响本地的天气系统极其影响部位的重要结构特性,而后考察其后也许存在中小尺度系统的征兆,然后再分析局地的天气实况和气象条件,做到理解、判断和订正数值预报及上一级的指导预报意见,最终做出自己的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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