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办法

合集下载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模版一、总则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是激励中学教师不断追求教学科研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

根据中学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结合学校的发展目标和教师队伍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及条件1.奖励范围本奖项面向全校中学教师,包括所有教研组及个人。

2.奖励条件(1)取得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创新成果;(2)在中学教育教学研究领域有突出贡献;(3)主持或参与了重要教育教学项目并取得了优异成绩;(4)其他被认可为教育教学领域杰出贡献的事迹。

三、奖项设置1.特等奖对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取得突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2.一等奖对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3.二等奖对在教育教学项目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4.三等奖对在教育教学领域其他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教师进行表彰,奖励金额为XX万元。

四、评选程序1.申报教师根据个人或团队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材料和证明文件。

2.初评由学校设定的专业评审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初评通过者进入终评阶段。

3.终评终评阶段由由学校教科研室主导,成立终评专家组。

专家组侧重于评估申报人的教学经验和教育研究成果,综合考虑申报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贡献。

4.评选结果公示终评结果将进行公示,并公布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校园公告栏上,供学校师生查阅。

5.奖励发放在评选结果公示后,学校将根据评选结果进行奖金发放,并代表学校对获奖者进行表彰。

五、奖励管理1.奖金使用获奖者可自由支配奖金,但应合理使用于教学科研相关活动,如购买教学设备、参加学术研讨会等。

2.奖励事项的备案获奖者应将奖励事项及使用情况备案,提供相关支出凭证,以备学校审查与核实。

3.奖励评审结果有效期获奖者所获奖励评审结果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需重新申报。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适用于学校所有中学教师。

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模版

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模版

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模版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是小学教育领域的重要部分,对于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推动学校德育工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德育科研工作的开展,我们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制度。

以下是一份以小学德育科研交流学习、成果推广及奖励为核心的制度模板。

一、交流学习活动安排1.召开德育科研交流会议: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德育科研交流会议,会议形式可以采取专题讲座、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等形式。

会议内容涵盖德育教学理论研究、教学实践经验分享等方面。

2.组织德育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德育教研活动,教研形式可以包括课堂观摩、集体备课、教学案例分享等。

通过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升德育教学水平。

3.开展德育研究课题:每学年提供一批德育研究课题供教师申报,申报者需提交德育研究方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研究工作。

研究成果需在德育科研交流会上进行报告和交流。

二、成果推广措施1.德育案例展示:学校建立德育案例库,并定期在学校网站、校报、宣传栏等媒介上推广优秀的德育案例。

此外,还可以精选出优秀案例进行分享和交流。

2.德育教学经验交流分享:鼓励优秀教师将自己的德育教学经验进行总结和分享,并在学校内部进行推广。

可以通过开设教学研讨会、撰写教学心得文章等多种形式,推动德育教学经验的分享。

3.德育成果展览活动:定期组织德育成果展览活动,让学生们能够通过展览了解到学校在德育方面的特色与亮点。

同时,也为教师提供展示自己成果的平台。

三、奖励制度1.优秀德育科研者奖励:对于参与德育科研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可以给予荣誉称号、奖金、职称晋升等激励措施。

2.优秀德育案例奖励:对于德育案例展示中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

可以在校内举行颁奖仪式,同时给予奖金、奖状等奖励。

3.学校其他奖励:学校可以根据德育科研交流学习和成果推广的情况设立其他奖励,如优秀德育团队奖、优秀学生辅导员奖等,以鼓励更多的教师和团队参与到德育科研工作中来。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篇)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1.获奖内容指论文、教案、教育教学设计、课件、案例、评优课等。

2.获奖范围指教育有关部门和教育学会组织的教科研评比活动,凡民间团体组织的评比活动均不予以奖励。

3.成果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只对第一作者进行奖励。

课题获奖,奖给课题组。

4.同一教科研成果在不同级别获奖,按最高级别奖励一次。

5.教师获得成果的时间必须在本校工作时间内。

论文发表期刊日期或证书发放日期为准。

6.指导学生获奖或者在学生刊物上发表论文均不属于本方案的奖励范围。

7.凡在刊物以专辑形式发表的论文则降一级奖励。

8.同一成果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不再予以奖励。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制度的相关要求,制定本细则,明确学校对教育教学科研成果的奖励评定标准、程序和条件,规范奖励评定工作,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蓬勃发展。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学校全体教师,包括正式教师、兼职教师以及研究生导师等各类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奖励分为个人奖励和集体奖励两类。

个人奖励以个人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集体奖励以教研团队或教研项目组完成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为评定对象。

第四条对于学科研奖励的评定应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注重科研内涵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注重科研贡献和科研实绩相结合,注重鼓励创新和保障公信力相协调。

第五条奖励评定的级别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

第二章个人奖励评定细则第六条个人奖励的评定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科研论著:学术论文、教材教辅、专著等教研成果;(二)科研项目:自然科学基金、教育部及其他相关部门立项项目;(三)科研成果转化:科研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应用化成果;(四)教学成果:教学设计、教学改革、教育教学成果奖、教育教学模范展示课等;(五)国际合作项目: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六)其他方面:有重大创新、突破或引起学术、教育界较大关注等成果。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

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第一篇: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关于科技成果、学术论文的奖励办法为鼓励我院广大医务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探讨,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水平,培养一支高质量的学科专业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省、市政府科技奖励1、获湖北省、黄石市政府科技奖励(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等)一、二、三等奖,医院按所获奖金的1:1配套奖励。

2、获黄石市卫生科技进步奖(科技局与卫生局联合)一、二、三等奖,医院按所获奖金的1:1配套奖励。

3、同一科技成果同时获省、市科技奖励,以所获奖金额度最高的1:1配套奖励,不重复配套奖励。

二、学术论文奖励1.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在SCI上发表论文,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综述每篇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500元的奖励(含版面费)。

2.以第一作者单位或通讯作者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医院给予论文版面费报销。

其中,发表于中华医学系列的论文,对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个案/短篇每篇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2022的奖励。

在其他统计源杂志上发表论文,按论著、简报/论著摘要/综述每篇分别给予2022、100元奖励。

3. 在增刊上发表论文不在奖励之列。

三、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奖励1.科技成果通过科技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水平达国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给予成果完成人2022元奖励。

2.科技成果通过科技部门组织的鉴定,其水平达国内领先水平,给予成果完成人1000元奖励。

四、以上成果第一获奖单位、第一完成单位和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均应为黄石市中心医院。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六、未尽事宜由人事科教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篇:关于发表科技论文和科技成果的奖励办法江南大学食品科学与安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关于发表科技论文和科技成果的奖励办法为了促进实验室科学研究事业的不断发展,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实验室科学研究水平,实验室鼓励科研人员发表高水平的国际学术论文,争取国家级科技成果奖励,不断提高实验室的知名度,扩大实验室的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发放办法范文一、奖项设置本中学教科研成果奖旨在激励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培养教师的创新能力和团队意识。

根据中学教科研成果的不同类型和水平,设立以下奖项:1. 教师创新教学奖:表彰在教育教学中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的教师,每年评选不超过3名。

2. 学科教研团队奖:鼓励教师组成学科研究团队,开展跨学科教研活动,提高学科教学质量。

每年评选不超过2个学科教研团队。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资助教育教学科研项目,提供研究经费和支持,鼓励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

每年评选不超过5个项目。

二、评选标准1. 教师创新教学奖:(1)具有创新教学观念,能够运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学生学习效果;(2)在教学过程中能够积极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率和互动性;(3)在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2. 学科教研团队奖:(1)团队成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经验;(2)取得了学科教研成果,为学科教学改革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作出贡献;(3)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3. 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1)研究项目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前景;(2)能够解决实际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综合素质;(3)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实际应用效果。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1. 申报程序(1)教师创新教学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个人教学创新工作简报和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相关材料。

(2)学科教研团队奖:教师团队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团队教研工作简报和学科竞赛成绩、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

(3)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教师可自愿申报,需要提交研究项目申请书和实施计划、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

2. 评审程序(1)评审委员会由相关学科的专家教师组成,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2)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分别评选出教师创新教学奖、学科教研团队奖和教育教学科研项目奖的获奖名单。

(3)评审结果将在年度教师总结大会上公布,并颁发奖状和奖金。

科研项目运行和奖励措施

科研项目运行和奖励措施

科研项目运行和奖励措施
一、科研项目运行管理
1. 每个科研项目都需要设定明确的研究目标和步骤,制定详细的研究计划。

2. 项目组成员应按计划安排研究任务,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量有序开展。

3. 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研究进展和障碍进行检查汇报。

4. 保证研究资金和设备使用按计划有序开展。

5. 研究完成后及时整理总结研究报告和成果。

二、科研成果奖励
1. 对于已采用和应用的科研成果,给予现金或物质奖励。

奖励标准视成果影响程度定。

2. 每年评选年度优秀科研成果和项目,给予现金或奖状奖励。

3. 发表各类核心期刊论文,给予现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4. 申报和获得专利,给予现金或其他物质奖励。

奖励标准视权重等级定。

5. 鼓励团队成果,给予团队奖。

三、培养科研环境和士气
1. 定期开展科研培训和交流。

2. 建立科研论坛和网路平台。

3. 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善于吸收经验借鉴。

4. 注重科研文化建设和培养。

以上就是一篇以"科研项目运行和奖励措施"为标题的示例内容。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一、总则1. 为了鼓励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的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在编教师和科研人员。

3. 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成果质量和实际贡献。

二、奖励范围和条件1. 奖励范围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项、专利成果、科技成果转化等。

2. 成果要求:(1)学术论文:要求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

(2)学术著作:要求正式出版,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

(3)科研项目:要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项目资助。

(4)科研奖项:要求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等科研奖项。

(5)专利成果:要求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6)科技成果转化:要求科技成果成功转化为实际生产力,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奖励标准和方式1. 学术论文奖励:(1)国际顶级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0万元。

(2)国际权威期刊论文:每篇奖励5万元。

(3)国内顶级期刊论文:每篇奖励3万元。

(4)国内权威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2. 学术著作奖励:(1)专著:每部奖励5万元。

(2)编著:每部奖励3万元。

3. 科研项目奖励:(1)国家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10万元。

(2)省部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5万元。

(3)市级科研项目:每个项目奖励3万元。

4. 科研奖项奖励:(1)国家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10万元。

(2)省部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5万元。

(3)市级科研奖项:每个奖项奖励3万元。

5. 专利成果奖励:(1)发明专利:每项奖励5万元。

(2)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

(3)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奖励1万元。

6. 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根据实际贡献,给予成果转化团队或个人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奖励申报和评审1. 奖励申报:符合条件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可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版

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模版一、总则中学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旨在激发中学教师的教学研究积极性,促进教科研成果的创新和应用,提升中学教育质量。

本办法根据中学教科研成果的不同形式和级别,设立不同的奖项和奖励办法,鼓励和支持中学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二、奖励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市中学范围内的教师、教育研究工作者及相关教育单位。

中学教科研成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教学研究成果、教材教辅编写成果、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开发成果等。

具体奖项和条件将在后续条款中详细说明。

三、奖项设置1.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奖该奖项旨在表彰中学教师在教育教学领域所取得的重要研究成果。

奖项分为三个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具体条件如下:(1)特等奖:须对中学教育教学工作有深远而重要的贡献,成果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一流水平。

(2)一等奖:须在教育教学研究方向上有突出创新,成果对相应学科或教学实践有较大的提升作用。

(3)二等奖:须在教育教学研究方向上有一定创新,成果对相应学科或教学实践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 教材教辅编写奖该奖项旨在奖励中学教师在教材教辅编写工作中的精品成果。

奖项分为三个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具体条件如下:(1)特等奖:编写的教材或教辅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对教学实践有重要启示作用。

(2)一等奖:编写的教材或教辅较好地满足了教学实际需求,对学生有较好的指导作用。

(3)二等奖:编写的教材或教辅能够有效地辅助教学工作,对学生的学习有一定促进作用。

3. 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开发奖该奖项旨在鼓励中学教师在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开发方面的探索与创新。

奖项分为三个级别: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具体条件如下:(1)特等奖:所开发的教学方法或教学资源具有创新性和广泛应用价值。

(2)一等奖:所开发的教学方法或教学资源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对教学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3)二等奖:所开发的教学方法或教学资源能够辅助教学工作,为学生提供多元化学习资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科研工作及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营造科研氛围,完善科研制度,激发科研创新活力,提高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工作蓬勃发展,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对象
第二条奖励范围
1.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奖励的科研成果;
2.获得授权的专利;
3.登记注册的软件;
4.在科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奖励的科研成果须以学院名义,且第一作者为在职教职工。

对于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奖励分配。

第四条其他各级、各类协会、学会评审的成果不予奖励。

第三章奖励类别及奖励标准
第五条获奖科研成果奖励
获奖科研成果奖励是指经学校推荐(批准)获国家级、部省级、厅市级、校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包括教改研究成果。

具体参见《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1.获奖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 1 -
2.获奖科研成果的奖励不重复发放。

如成果获多项奖励,按最高金额给予奖励或补足。

第六条专利奖励
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授权的专利成果(专利权人为学院,申请时须经学校审批。

)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第七条经国家版权保护中心登记注册的软件(著作权人为学院,申请时须经学校审批。

),奖励2000 元/ 项。

第八条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奖
学校根据各部门、二级学院、研究机构的科研管理工作情况,综合考虑各单位争取到的校外科研项目数和经费数、科研成果的质和量、获奖情况、对学校科研工作的支持情况、日常科研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等,择优颁发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奖。

第九条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学校对政治表现良好,业务突出,在部门、二级学院内积极承担教学、科研任务,工作认真负责并取得突出业绩的教职工,择优颁发科研工作先进个人奖。

第四章奖励程序
第十条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奖励范围为上
- 2 -
年度1 月1 日至本年度12 月31 日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十一条科研成果奖励实行成果申报登记制度,凡未申报的科研成果不予奖励。

申报科研成果时需提供科研项目结题证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成果的原件、复印件、收录检索等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个人申报的科研成果由各部门、二级学院审核,各部门、二级学院将审核汇总后的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集中报送学校科研管理部门。

第十三条科研管理部门验审各部门、二级学院上报的材料,将审核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必要时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第十四条对拟奖励的成果,在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对奖励成果、奖励对象、奖励等级、奖励标准持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

第十五条对无异议的科研成果,经学校审批后,正式公布、发放奖励。

科研管理部门将完成登记的成果、申请表等材料归档,有关原件退还申请者本人。

第十六条因特殊原因延误而没有及时申报的成果可在下一奖励年度补报。

第十七条在国内外产生重要学术影响及取得重大社会效益、经济效益(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且不在本办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的科研成果,以及有学术争议的成果奖励,由校学术委员会研究确定。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 3 -
- 4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