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站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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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文化站工作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文化站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文化站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文化站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文化站主任、副主任、工作人员、志愿者等。

三、工作职责1. 文化站主任职责:(1)全面负责文化站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各项工作;(2)负责文化站各项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管理;(3)负责文化站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4)负责协调与上级部门、其他部门及社区的关系,争取支持与合作。

2. 文化站副主任职责:(1)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文化站日常工作;(2)负责文化站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3)负责文化站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4)负责文化站志愿者队伍的管理和培训。

3. 文化站工作人员职责:(1)按照工作计划,完成分配的任务;(2)负责文化站日常管理,维护文化站秩序;(3)负责文化站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4)负责文化站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

4. 文化站志愿者职责:(1)积极参与文化站活动,协助工作人员开展工作;(2)遵守文化站规章制度,维护文化站形象;(3)协助文化站进行宣传、推广和品牌建设;(4)接受文化站培训和指导,提高自身素质。

四、工作制度1. 工作计划制度:(1)文化站主任根据年度工作目标和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工作计划;(2)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季度、月度工作计划;(3)工作人员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制定周工作计划;(4)每周五下午召开周工作例会,总结上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

2. 工作报告制度:(1)工作人员每周一上午向主任汇报上周工作情况;(2)各部门每月底向主任提交月度工作报告;(3)文化站每季度向主管部门提交季度工作报告。

3. 工作会议制度:(1)文化站每周五下午召开周工作例会;(2)每月底召开月度工作总结会;(3)每季度召开季度工作总结会;(4)年度工作总结会于次年1月召开。

4. 工作协调制度:(1)文化站主任负责协调各部门、各岗位之间的工作;(2)各部门之间应相互支持、配合,共同完成工作任务;(3)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其他部门、岗位沟通,及时解决问题。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乡镇文化站的规范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文化事业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乡镇文化站的管理机构为乡镇文化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文化站的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 乡镇文化站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文化活动、文化展览、文化培训等;收集、整理和保存文化资料;提供文化咨询和服务等。

三、文化站的开放时间和服务内容1. 文化站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2. 文化站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借阅、阅览室开放、文化展览、文化培训等。

四、文化站的会员制度1. 文化站实行会员制度,任何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2. 会员需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经文化站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会员卡。

3. 会员享受借阅图书的权益,并可参加文化站组织的各类活动。

五、文化站的图书借阅管理1. 会员可通过自助借阅机或前台借阅图书,每位会员最多可借阅5本图书,借阅期限为30天。

2. 借阅期限到期后,会员可选择续借或归还图书,每本图书最多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3. 会员借阅图书需遵守图书借阅规定,不得私自损坏或篡改图书。

六、文化站的文化活动管理1. 文化站定期组织各类文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讲座、展览、演出等,会员可免费参加。

2. 文化活动的具体安排和通知将提前发布在文化站的公告栏和官方微信公众号上。

七、文化站的设施设备管理1. 文化站的设施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2. 文化站的设施设备管理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3. 文化站的设施设备使用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拆卸或损坏。

八、文化站的安全管理1. 文化站应配备安全保卫人员,负责保障文化站的安全和秩序。

2. 文化站应安装监控设备,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文化站的安全。

3. 文化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文化站工作职责和任务

文化站工作职责和任务

文化站工作职责和任务文化站工作职责和任务随着城市化、信息化的进程,文化站逐渐成为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站作为城市文化传播和服务的阵地,其工作职责和任务是什么?本文将为你一一道来。

一、文化站的工作职责1. 宣传文化政策和宣传教育文化站是政府机构,其工作的首要职责就是向社会宣传文化政策,推动文化建设和发展。

此外,还需要向社会进行文化教育,提高公众的文化素养。

2. 组织文艺活动和文化节庆文艺活动是文化站的核心内容,而文化节庆则是文化站工作的重点之一。

文化站需要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如音乐会、展览、讲座、戏曲演出、电影放映等。

此外,文化站还需要策划和组织各种文化节庆,如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

3. 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站作为城市文化传播和服务的阵地,也承担着保护文化遗产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

文化站需要定期对本地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和宣传,同时发掘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民间音乐、传统手工艺等。

4. 提供文化咨询和信息服务文化站作为城市文化传播和服务的阵地,也是提供文化咨询和信息服务的重要机构。

文化站需要在文化产品、文化资讯、文化活动等方面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服务。

5. 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和应急处理文化市场是一个有风险的市场,需要有相关机构监管。

文化站需要负责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如打击盗版、保护知识产权等。

此外,文化站还需要善于应对突发事件,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等。

二、文化站的工作任务1. 策划和组织文艺活动和文化节庆文化站需要不断策划和组织各种形式的文艺活动和文化节庆,在满足公众文化需求的同时,提高公众对城市文化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

2. 建立社区区域文化服务体系为深入推进文化惠民工作,文化站需要建立社区区域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服务站、文化图书馆、文化展示馆等,为社区居民提供丰富的文化服务和文化产品。

3. 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业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文化站需要积极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为文化产业提供支持和服务,吸引更多的文化企业和创意人才进驻。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

乡镇文化站规章管理制度一、引言乡镇文化站是乡镇级文化服务中心,旨在提供文化资源、开展文化活动、满足群众多样化的文化需求。

为了规范乡镇文化站的管理和运营,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以确保文化站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二、组织架构1. 文化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担任主任,文化站负责人担任副主任,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文化站工作人员组成。

2. 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文化站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监督文化站的运营和管理。

三、职责和权责1. 文化站负责收集、整理和提供乡镇文化资源,包括图书、音像资料、艺术品等。

2. 文化站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如书展、讲座、展览、演出等,满足群众的文化需求。

3. 文化站提供文化咨询和服务,解答群众的文化问题,提供相关资讯。

4. 文化站负责维护和管理文化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5. 文化站负责制定和执行文化站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6. 文化站负责与相关单位和组织进行合作,共同开展文化活动和项目。

7. 文化站负责开展文化宣传工作,提升文化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服务对象和范围1. 文化站的服务对象为乡镇居民,包括儿童、青少年、成年人和老年人。

2. 文化站的服务范围包括文化咨询、文化活动、文化产品借阅、学习交流等。

五、管理制度1. 文化站开放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5:0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2. 文化站收费标准:文化站的基本服务免费,特殊活动和项目可能收取适当费用,费用标准由管理委员会决定。

3. 文化站设立用户借阅卡制度,居民凭借阅卡可借阅图书和音像资料,借阅期限为30天,逾期未还将按照规定收取逾期费用。

4. 文化站设立文化活动报名制度,居民可通过电话或线上方式报名参加文化活动,名额有限,先报名先得。

5. 文化站设立文化设施和器材使用制度,居民需提前预约使用,并按照规定使用和保管设施和器材。

6. 文化站设立文化咨询服务制度,居民可通过电话、邮件或线上方式咨询相关文化问题,文化站将尽快给予解答和建议。

站所职责

站所职责

牛杜镇文化站工作职责1、具体负责文化站日常开放运行工作,做好接待群众、图书登记整理、值班安全等日常事务。

2、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抓好活动组织工作。

3、具体指导和督促各村、居开展文化活动。

4、配合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保护工作。

牛杜镇水管站工作职责积极宣传贯彻执行水法、法规的各项水利方针、政策,树立全面优质服务,足进农村水利事业发展。

结合本镇实际,统一管理水资源。

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水利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施工、验收;落实各项水利管理责任制,建立各类工程卡片及挡案。

组织群众进行防汛抗旱管理、防洪调度、除涝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搞好农业基础建设的上报及水利信息的传递,管好、用好水利建设设施。

搞好农村水利建设、水土保持提供技术与管理保障。

搞好农村水利工程(规划、勘测、设计)。

搞好农村水利新技术示范推广。

做好本镇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承担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水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完成上级部门和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建立健全各类工作挡案牛杜镇规划站工作职责1、组织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2、作好常规性的扎尺、放线工作;3、作好困难群众住房解困工作;4、作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牛杜镇经管站工作职责主要搞好“三大管理”和“三项指导”工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财务与资产管理;农业产业化指导,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措施:1、强化土地承包规范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2、要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3、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加强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4、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推进农业产业化和一村一品工作;5、要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扶持和服务;6、要切实抓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牛杜镇林业站工作职责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街道宣传文化站管理制度

街道宣传文化站管理制度

街道宣传文化站管理制度一、组织结构街道文化站的组织结构包括站长、副站长、文化站办公室、文化站服务小组等。

站长负责全面管理和领导文化站的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处理日常事务;文化站办公室负责文化站的管理和运营,包括人员招聘、日常办公、活动策划等工作;文化站服务小组负责服务工作,包括接待服务、活动服务等。

二、管理职责1. 站长:负责文化站的整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文化活动等。

2. 副站长:协助站长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3. 文化站办公室:负责文化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员招聘、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

4. 文化站服务小组:负责文化站的日常服务工作,包括接待服务、文化活动服务等。

三、服务标准1. 接待服务:文化站接待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能够主动为前来文化站的人员提供帮助和指导。

2. 文化活动服务:文化站应及时公布文化活动信息,提供报名、咨询等服务。

四、活动管理1. 活动策划:文化站应根据社区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符合当地文化特色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方案。

2. 活动宣传:文化站应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文化活动,包括社区广播、宣传栏、网络等。

五、设施设备管理1. 设施设备维护:文化站应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2. 设施设备更新:文化站应根据需要及时更新设施设备,提升服务品质。

六、安全管理1. 安全隐患排查:文化站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文化站的安全。

2. 应急预案:文化站应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七、人员管理1. 人员培训:文化站应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专业技能。

2. 岗位职责:文化站应明确各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

总之,街道文化站管理制度的建立,无疑对于文化站的良性发展和社会效益的提升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们将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为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服务而努力。

欢迎广大市民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共同促进街道文化站的发展壮大。

文化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文化站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文化站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文化站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文化站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文化站设立站长、副站长、各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明确各岗位职责。

第五条站长负责全面领导文化站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工作。

第六条各科室职责如下:(一)办公室:负责站内行政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文化活动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各类文化活动,推广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公共文化服务部:负责图书馆、展览馆、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与服务。

(四)社会教育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社会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全民素质。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工作时间:文化站工作人员实行五天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站长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第八条出勤制度: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办理请假手续。

第九条工作纪律:(一)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尊重群众。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三)爱护公共财物,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工作场所整洁。

(四)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工作考核:(一)文化站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方面。

(二)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岗位调整、薪酬待遇等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培训与进修第十一条文化站应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第十二条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类进修学习,提升自身综合素质。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文化站管理员职责

文化站管理员职责

文化站管理员职责
文化站管理员的职责包括:
1. 管理文化站的运营:负责文化站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包括场馆维护、设备管理、资源调配等。

2. 组织文化活动:策划、组织和推动各类文化活动,如展览、讲座、演出等,以丰富文化站的内容和吸引观众。

3. 承接文化项目:接受文化类项目的委托,并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和执行,以实现项目的预期目标。

4. 群众服务:提供群众咨询、参观指导、文化推介等服务,解答观众的问题并满足他们的需求。

5. 督导志愿者工作:管理、培训和监督文化站的志愿者队伍,确保志愿者的工作有序开展,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6. 协调合作关系:与相关部门、机构和个人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组织联合举办文化活动和项目,拓展文化站的资源。

7. 宣传推广:负责文化站的宣传推广工作,包括制定宣传计划、撰写宣传材料、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等,提升文化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8. 资源整合和管理:整合文化站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设备以及文化资料等,并进行合理的管理和运用。

9. 管理文化站的财务预算:负责编制文化站的财务预算和费用支出计划,并进行资金的合理运用和监控。

10. 报表和统计工作:准确记录文化站的运营情况,定期编制各类报表和统计数据,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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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站办公室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二、群众文化活动必须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勤俭节约”的原则。

三、利用文艺形式和文化阵地宣传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

四、充分利用文化站现有设施开展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五、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日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做好文物管理工作。

六、平时工作中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诚恳,挂牌上岗,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文化站副站长岗位职责1、认真办好各类文化培训班,辅导培训群众文艺骨干,提高人民群众文化水平,积极发展各类群众文艺创作组织。

2、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信息。

为提高人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

3、贯彻、宣传文物法,协助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的开发管理工作,对辖区电视、录像、台球、电子游戏、民间艺人和文化个体户进行管理。

4、指导帮助村委会文化室开展工作。

定期组织好地区的文艺汇演,组织指导好地区群众的经常性文化活动。

5、做好调查研究,发现新问题,主动向镇领导和上级文化部门反映。

6、主动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搞好群众文化宣传工作。

7、开展横向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开创文化工作新局面。

8、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技能讲座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辖区劳动者素质。

9、积极完成站长交办的其它任务。

汤口镇综合文化站各项规章制度黄山市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和利用,巩固基层文化阵地,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依据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文化部《文化站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综合文化站是国家最基层的文化事业机构,是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下的基层文化阵地,要建设成为集书报刊阅读、宣传教育、广播影视、文艺演出、科技推广、科普培训、体育健身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设施。

要成为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场所。

要成为传播先进文化思想和组织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的指导中心。

第三条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积极促进我市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其基本任务是: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方面的宣传教育。

提高广大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2、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活动,大力传播科学文化知识,广泛吸引农民群众参与,提高人们的思想文化素质。

抵制封建迷信、赌博等不良社会风气。

3、乡镇综合文化站应充分发挥阵地作用,开展多种多样的读书、培训、讲座等活动,充分利用广场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辅导和培训群众文艺骨干。

4、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做好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保护工作。

5、促进我市农民群众求知致富,传递经济信息。

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和其他各项事业建设稳步发展。

6、指导行政村开展文化工作,充分发挥村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设施的惠民作用。

第四条乡镇综合文化站要充分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在确保群众文化阵地健全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以文补文、以文养文和多种经营活动,正确处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五条乡镇综合文化站在业务上接受所市、区县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馆的指导与辅导。

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建立、更名、合并、撤销须由乡镇政府申请,经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设施第六条乡镇综合文化站作为综合性群众文化娱乐场所和文化科学宣传教育阵地,要按照《“十一五”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和省建设方案规定的标准建设,设施建设要纳入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第七条乡镇综合文化站规划设计的基本规模应不低于300平方米,并要建在方便开展活动和群众出入的生活居住区。

第八条乡镇综合文化站建筑格局应科学、合理,主要包括:(一)室内部分书报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文化科技培训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主要用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信息资源查阅。

办公室:乡镇综合文化站工作人员用房。

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小型演出、文艺排练、书画展览、歌舞娱乐、放映、游艺活动及各种培训、学习等。

(二)室外部分1、有条件的地方应建有文化活动广场,占地面积500—1000㎡。

主要用于露天舞台演出、电影放映、体育健身等。

2、配有不少于10米的宣传栏、黑板报等配套设施,定期更换其中内容。

第三章人员第九条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业务知识,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农村基层文化事业,具有一定的专业特长,钻研业务,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

第十条乡镇综合文化站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3名。

乡镇文化站站长应具备一定的业务专长,善于管理,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水平。

经县级文化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择优录用。

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人员专职专用,在调离、辞退及借做他用时要征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的同意。

专职人员的工资待遇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落实。

实行选聘制的,受聘期间享受当地同类干部的同等待遇,离聘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乡镇政府要保证文化站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对他们加强培训与管理;对不适合从事文化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整。

第四章业务第十二条乡镇综合文化站的业务建设参照《安徽省“杜鹃花工程”创建标准》关于群众文化活动、文艺队伍、图书管理、文化市场、文物管理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等有关要求具体实施。

市、区县文化馆负有业务指导责任,市、区县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对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全面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

第十三条群众文化工作的业务要求:1、开展科技兴农、脱贫致富奔小康活动。

兴办农民文化科技学校,举办农业科技讲座、专项技术培训班等文化科技培训活动,利用文化阵地为农村培训专业人才,服务农民奔小康。

各类办班活动每年不少于10次。

2、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活动。

运用电影、录像、歌舞和戏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样式,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和民间传统的文化节日活动;因地制宜发展民间特色文化艺术活动,如花鼓灯、剪纸、书画、彩灯、民间吹打乐,少儿文艺等,建立具有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的艺术之乡;充分利用文化资源、自然和人文景观建立文化带。

3、开展群众性的宣传文化活动。

广泛开设黑板报、阅报栏、宣传橱窗;及时开展科技、文化图书阅读活动;定期举办摄影、书画、图片展览;编印农业科技、乡镇企业信息和法制宣传材料,及时送发乡村各地,每年不少于12期。

4、充分利用中国传统节日(元旦、春节、中秋节、清明节、端午节等)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

5、文化活动规章制度要健全,业务档案要记录完整,能够为考察乡镇文化活动的全面工作提供详实材料。

第十四条书报刊阅览室工作的业务要求:1、书报刊阅览室藏书不低于2000种,5000册;年订阅报刊10种以上;年新增图书不少于100册。

2、书报刊阅览室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30小时。

3、每年举办读者活动4次以上,要开展科技咨询服务并取得一定成果。

4、管理工作规范,有书名目录,有总括登记和个别登记,有必要的规章制度,有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十五条文化市场工作的业务要求:1、文化市场要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有序,要成为满足当地人民文化生活的重要渠道。

2、综合文化站要设专(兼)职人员协调有关部门负责文化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

3、要坚持对文化市场经营者进行培训教育,使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范,严格杜绝“黄、赌、毒”等重大案件发生。

第十六条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工作的要求:1、综合文化站要有辖区内的文物情况的登记,并设专(兼)职文物看护员,严格落实看护责任,并签定文物保护责任书。

2、挖掘整理本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并做好传承人的保护与培养。

第五章管理第十七条要根据乡镇综合文化站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人员考核、业务培训、奖惩、经营管理(财务)、工作总结汇报、群文档案资料管理等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综合文化站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制订年度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开展流动文化服务,加强对群众文化骨干和农民文化户的免费培训辅导,扶持民办文化。

第十九条应根据综合文化站的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开放时间应与当地公众的工作、学习时间适当错开。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第二十条综合文化站应当向公众公示服务内容和开放时间,在醒目位置标明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公众在使用文化站设施设备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损坏应予以赔偿。

第二十一条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属国家或集体固定资产,产权归文化站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违者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经费第二十二条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经费应列入乡镇财政预算支出,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有所增加。

第二十三条为弥补财政拨款的不足,确保乡镇综合文化站有适量的经费,要充分发挥国家、集体、个人多种积极性加以解决。

应鼓励单位和个人在自愿的原则下捐赠或资助文化站建设。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黄山市文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汤口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制度一、文化站工作考勤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文化部门和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度,做到出勤、出力。

2、实行签到制度。

每个工作日上下班分上午、下午两个工作时段进行考勤,上班和下班都要签到。

上下班时间以镇政府规定为准。

3、要按时签到。

不准他人代签,不得逾期补签。

4、每天考勤由站长或带班人员负责,考勤签到情况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总结,半年一初评,年底一总评,奖勤罚懒。

5、考勤结果将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岗位责任制和岗位人员聘用制的规定,予以奖惩兑现。

二、文化站卫生保洁制度1、文化站的卫生保洁要做到制度化、经常化,要定时清理,始终保持清洁状态。

2、工作人员上午要提前10分钟上班,打扫室内外卫生,整理内务。

节假日前要集中开展一次卫生突击活动。

3、文化站墙壁上和室内通道不准随意乱贴乱挂。

各功能室及办公室门窗及玻璃要干净、明亮,无灰尘、无污渍,窗台干净整洁,窗台外无杂物。

4、活动设备和器材、桌椅、文件柜等处无灰尘、无污渍,干净整洁;微机显示屏、主机、键盘上无灰尘污渍。

三、文化站财产登记保管制度1、文化站配备的桌椅、电脑、投影仪、电视机、摄像机、乐器、报刊图书等财物都要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镇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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