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是指适用于跨国商业交易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国际条款以及国家法律等。
这些法律规范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契约双方的行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国际商法合同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合同的形成、履行、变更、解除、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
在合同的形成方面,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充分披露信息,确保契约的自由和平等。
在履行方面,应当按照契约条款履行义务,并及时通知对方履行情况,同时遵守国家法律和国际惯例。
在变更和解除方面,应当根据契约条款和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并尽量避免对对方造成不良影响。
在争议解决方面,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无法协商,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争端。
国际商法合同法在跨国商业交易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既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又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
因此,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等方面都应当遵循国际商法合同法的规定,以确保合法合规,并可获得更好的商业合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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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合同法

发展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国际商法合同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 机遇。各国法律制度的差异逐渐缩小,国际条约和示范法的制定更加活跃,国际商法合 同法的发展呈现出更加统一和完善的趋势。同时,电子商务的兴起也对国际商法合同法
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如数据保护、电子签名等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
以快速解决国际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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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总结词
租赁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使用权但不 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详细描述
租赁合同规定了租赁物的使用、租金 、租赁期限、维修保养等条款,以确 保租赁物的合理使用和保护。
承揽合同
总结词
承揽合同是一种提供专业服务的合同,如设计、建造、维修等。
详细描述
承揽合同规定了服务范围、质量标准、价格、工期等条款,以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和及时交付。
仲裁
仲裁程序
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解 决。仲裁机构根据事实和法律,对争议 进行裁决。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必须遵守。
VS
仲裁的优势
仲裁具有快速、保密、灵活和成本效益高 等特点。仲裁结果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得到 承认和执行。
诉讼
诉讼程序
当事人将争议提交法院解决。法院根据法律 程序对争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判决结 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遵守。
02
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 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是指合同双方在不违反 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有自 主选择交易对象、交易条件和交易方 式的权利。
在实践中,合同自由原则也受到一些 限制,如公序良俗、法律法规的限制 等,以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国际商法》第4章:合同法

June 2021
2、Our destiny offers not only the cup of despair, but the chalice of opportunity. (Richard Nixon, American President )命运给予我们的不是失望之酒,而是机会之杯。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七日2021年6月17日星期四
➢4.2.2当事人的订约能力
➢当事人的订约能力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 应当具有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自然人的订约能力
➢各国法中自然人的订约能力取决于他的民 事行为能力 。
➢ (1)大陆法
➢德国法将自然人分为无行为能力与限制行 为能力两种情况。
➢《德国民法典》第104条规定,凡有下列 情况之一者,即属于无行为能力的人:
➢撤销要约是指要约已经送达受要约人之 后,即要约已经生效之后,要约人消灭 要约效力的行为。
➢在大陆法中,允许撤回要约,即使是注 明“不可撤销”的要约也可以撤回,但一 般不允许撤销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必 须先于要约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在英美法中,不但允许撤回要约,而且 原则上允许撤销要约。
➢1)未成年人
➢英美法均规定,未成年人原则上没有订立 合同的能力。未成年人对其订立的合同, 在其成年后,可以予以追认,也可以要求 撤销,但有些合同例外。
➢2)精神病人 ➢精神病人在被宣告精神错乱以后订立的合
同,一律无效。
➢对于在被宣告精神错乱前所签订的合同, 可以要求予以撤销。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一旦精神恢复正常, 可以追认或否认其以前订立的合同。
3、Patience is bitter, but its fruit is sweet. (Jean Jacques Rousseau , French thinker)忍耐是痛苦的,但它的果实是甜蜜的。10:516.17.202110:516.17.202110:5110:51:196.17.202110:516.17.2021
国际商法之合同法

几小时后,和约签字的消息已为众人所知晓,烟草价格猛涨,被告拟取消此合同。
法院认为在交易中,任何一方均无义务将自己所掌握的情况通知对方,故判决原告胜诉。
威伯尔诉诺斯瑞特案。原告威伯尔持有一张被告开立的以原告为收款人的本票,但被告诺斯瑞特拒绝向原告付款。理由是他开立该本票时受到了欺诈。被告与其妻弟共同经营一家五金店,其妻弟在让他签字时告诉他这是一份贷款申请,被告未查看内容就签了字。其妻弟把转让该本票的所得花掉了,本票到了原告之手。当他要求被告付款时,被告以欺诈为由主张本票无效。
案例:原告是被告公司的一个房客。一天晚上,当她顺着通道从她租的公寓的楼梯往下走时,由于那里没装电灯,她从楼梯摔下,受了伤。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就其疏忽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辩称,原告签署的租赁合同包括了一个免责条款:“无论是出租人还是其他代理人,都不应对承租人,他的家庭、客人、雇员或房所属的建筑物的任何其他人所受到的任何伤害承担责任。”该案的判决表明:在一个居住用房租约中加入的在因房屋及辅助施放的维修或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房客人身伤害的情况下免除房主责任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该条款与判例法的原则所体现的公共政策相抵触。
规定,契约金额在500美元以上的,需用书面形式,如没书面形式,仍然有效。但正式契约如不按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则无效。
案例:法国最高法院诉状审理庭1905年7月17日判决,购买房屋作妓院用的买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价款。该法庭在1923年4月17日判决,向一个已婚妇女出借房屋使其离开家庭与情人相聚的出租人无权要求返还房屋。可见,法国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将道德标准作为评定是否违反善良风俗的尺度。对于违反道德合同,当事人无权要求返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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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为,把一台300美元的商品按900美元出售,可以肯定是显失公平了。300美元本身已经包括了合理的利润。而信贷费用一项就比零售价高出100美元以上。对于一个社会福利金领取人,是明显不平等的。该价格的受害者,因为贫困,无法一次性支付300美元购买,而分期信贷购买要支付1234.80美元。该合同显失公平。法院根据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作出对该合同的支付条款加以限制性的判决:琼斯已支付619.88美元就足够了,余额不必再付。
2024年-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国际商务活动日益频繁,国际商法合同法在各国经济交往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课件旨在对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成立的要素、合同的履行和违约等方面进行系统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国际商法合同法。
二、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基本概念1.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定义国际商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国际商务活动中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各国国内法以及国际惯例等方面的规定。
2.国际商法合同法的特点(1)跨国性:国际商法合同法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具有跨国性质。
(2)复杂性:国际商法合同法需要考虑不同国家的法律冲突和协调问题,具有较高的复杂性。
(3)灵活性:国际商法合同法允许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法律,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三、国际商法合同的成立1.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在国际商法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合同的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默示形式。
在国际商务活动中,书面形式是最常见的合同订立方式。
3.合同的成立要件(1)当事人有合法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的内容合法、真实、完整。
(3)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四、国际商法合同的履行和违约1.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全面、适当地完成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的违约合同的违约是指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违约行为可以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
3.违约责任当事人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形式。
五、国际商法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和冲突规则1.适用范围国际商法合同法适用于国际商务活动中的合同关系,包括货物买卖、技术转让、服务贸易等领域的合同。
2.冲突规则在国际商法合同法中,冲突规则的解决主要依据国际私法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某一国家的法律,也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惯例。
《国际商法合同法》课件

诺言诚信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守承诺并诚 实信守合同条款。
国际商法合同法的起草和解释
1 契约解释规则
合同解释应基于当事人意图、合同条款及上下文的规定。
2 合同条款的约束力
当事人应遵守合同约定并履行各自的义务。
3 无效合同及其应对方法
当合同违背法律规定时,将被视为无效,当事人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国际商法合同法中的风险防范
总结与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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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合同法的未来发展趋
势
应用国际商法合同法的一些注 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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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向国际标准化和融合,以适应全球 化经济发展的需求。
合同起草应准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
合理分配风险。
3
国际商法业交 易的发展和合作。
产品责任和合同风 险
厂商应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当事人应注意并防范合同风 险。
合同缺陷和违约责 任
当事人应履行合同义务,当 合同发生缺陷或违约时,应 承担相应的责任。
争端解决方式和国 际商事仲裁
当事人可通过商事仲裁解决 争端,提高效率和便利性。
与国际商法合同法相关的案例分析
投资合同案例分析 国际贸易合同案例分析 国际合同中金融争议案例分析
《国际商法合同法》PPT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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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际商法合同法?
国际商法合同法是指规范跨国商业交易合同的法律制度。它包括合同的概念 和内容,适用范围和重要性。
国际商法合同法的原则
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在尊重法律框架内 享有自由订立合同的权利。
诚信原则
当事人在合同订立和履行 中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
国际商法-第三章国际商事合同法 课件

(二)承诺 1、承诺的定义
承诺是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确切地说,承诺是受要约人按要约限定的方式,
对要约人作出的接受要约中包含的合同条件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构成条件:
(1)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作出 受要约人包括其本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2)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如果受要约人在收到要约之后表示接受要约,但同时又附加了一些条件, 这样的意思表示就构成反要约。 从性质上说,反要约不是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后发先至)。
(2)要约的撤销
要约人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失效的通知,使自己不再受要约的约束。
①英美法:
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之前,随时 可以撤销要约。
英国:根据1948年公司法,撤销认购股票或债券的要约受到一定的限制。 美国:如要约是限期承诺的,受要约人只要在该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了承诺, 该要约就成为不可撤销的。
合同的法律特征
(1)行为特征:是多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主体特征:地位平等主体间的法律行为。 (3)目的特征:以产生、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效力特征:是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
(一)按照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二)依照合同的表示形式,分为明示合同和暗示合同; (三)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第三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是当今社会进行各种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律形式,生产、分配及流通领域 的各个环节都离不开合同。
合同法则是关于国际商事主体之间交往规则的最重要法律。
一、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国际商法课件五之国际商事合同法

合同履行,指的是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办事,均属于违约行为, 可能损害对方利益或违反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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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 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 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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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解除
单击此处添加小标题
选择方式的限制
当事人在选择准据法时必须遵守法律规 定的限制条件,如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则 等。
任意性选择的限制
当事人不得通过选择准据法的方式规避 本应适用的法律,特别是为了规避法律 中的强制性规则。
法律规避的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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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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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 后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因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
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关 系归于消灭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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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变更
国际商事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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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 WORK REPORT FOR FOREIGN
违约的认定
合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如未按 时交付货物或未提供约定的服务等。 违反约定 无法履行 违反默示义务 由于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合同约定的其他 原因,导致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一方违反了根据合同性质、目的和交易 习惯应当履行的默示义务,如保密义务、通 知义务等。
违约的救济方式
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交付货物、提供 服务等。 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 损失和间接损失。 要求违约方支付约定的违约金,以惩罚违约行为和 补偿守约方的损失。 在严重违约情况下,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 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实际履行 损害赔偿 违约金 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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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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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要约的失效
(1)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2)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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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承诺 1 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 ◇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的,应当即时做出承诺 ? ◇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4)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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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承诺生效的时间
?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
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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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合同的分类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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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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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具有如下特征:
(一)必须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 (二)当事人各自做出意思表示,并且同的形式 三、订立合同的程序 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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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主体
合同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 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 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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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形式
(一)口头形式 当事人只以语言达成合意。
(二)书面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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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生效的时间
1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 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时间生效 3 附条件的合同
? 附停止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已经生效,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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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生效
(一)合同的生效 已经成立的合同依照合意内容而发生效力,
当事人应当受其约束。 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条件,但已经
成立的合同未必能够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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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生效应当具备的条件
1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实
当事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应当是自由的并且 符合其真意的。 3 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 益
?意思表示是指主体将变动法律关系的内心意思 通过一定的方式向外部表达的活动。
?合意即意思表示相互吻合、达成一致。 (三)具有变动民事关系的目的
?民事关系是在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人身关系和 财产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 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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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分类
(一)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二)诺成性合同与实践性合同 (三)要式合同与不要式(略式)合同 (四)主合同与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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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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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三、无效合同与可撤销的合同
第四章 合 同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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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要
?本章主要讲述合同的概念、基本原则、合 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 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违约责任等。
?本章的重点是合同的订立、合同的生效和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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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第六节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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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一)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二)公平原则 (三)合同自由原则(自愿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合理行事,尊重他人合 法利益。
诚实信用原则存在于从合同缔结到合同终止后的合理期 间内。 (五)公序良俗原则 (六)合同应当恪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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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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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要约邀请
?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 示。
? 要约邀请是当事人缔约的预备行为。 ? 几种典型的要约邀请:
(1)寄送的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 但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三)其他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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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订立合同的程序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 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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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要约
1 要约的概念
?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 提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 ? 收到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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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要约生效的时间
原则上,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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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约的撤回( withdraw) ? 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将要约收回,使其不
生效。 ? 撤回要约应当通知受要约人。 ? 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
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5 要约的撤销( revoke) ? 在下述情形下,禁止撤销:
要约一经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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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的构成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非实质性变更:“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 质性变更。” 《合同法》第3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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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要约的构成条件
(1)要约原则上应当向特定的人作出。在有些情 况下,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作出。 (2)要约必须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 该意思表示约束。换言之,要约应表明缔约目的。 (3)要约内容应当具体确定 ◇“具体”——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合同的主要 条款,以便于受要约人斟酌。合同的性质不同, 所应具备的主要条款也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