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1、招、拍、挂

最规范的拿地方式:出让土地一方为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可以支付的所有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发【2009】31号)

问题2:契税问题。财税【2004】134号、国税函【2009】603号(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

问题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如果是最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

问题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返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

思考:如果是直接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呢?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问题5:以地补路问题。江苏南京市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认为看似企业没有花钱就去的了土地,实际上支付的修路款就是去的土地的对价,因此可以进入成本。类似的,企业所得税认为也应该照此办理。(和税局沟通)

2 、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

第一步,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不征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

第二步,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第三步,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

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

3、购买转让土地(项目)

买方:直接按照支出款项作为成本费用,除了缴纳契税以外,没有其他涉税问题,最干净。

卖方:涉及税收很高。第一,企业所得税;第二,营业税;第三,土地增值税,第四,涉及法律问题,第五,实质重于形式(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问题:

(一)卖地营业税的差额征收.1、差额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2、如果是招拍挂拿下的土地,卖地时是否允许营业税差额征收?(国税函【2005】83号,但部分省明确表示不允许,例如:大地税函【2006】145号、桂地税发【2009】185号)3、如果是购入烂尾楼,装修后销售,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二)卖地的土地增值税

1、如果是直接卖地,土地增值税是否允许加计扣除?(国税函【1995】110号文件,不允许加计扣除)?

2、生地变熟地的扣除项目(国税函【1995】110号、国税函【2007】132号文件,允许扣除)。

3、卖在建项目的扣除项目;

4、不更名,实际卖项目的税收问题(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营业税差额征收与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的协调恰好卡到区间。

(三)拆迁补偿费的税务处理

1、营业税:国税函发【1995】549号;

2、土地增值税:国税函【2010】220号;3企业所得税;4、个人所得税(财税【2005】45号;5、契税:财税【2005】45号

(四)变共同成本为直接成本。

4 、“购买股权”

将目标公司的其他资产先清理掉,然后卖公司100%股权,该方式是目前运用非常普遍的方式。购买方的大忌是在谈判的时候,不考虑税负问题,结果酿成大问题。

卖方:只有企业所得税,没有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财税【2002】191号、青地税函【2009】47号、国税函【2000】687号)

买方:税负较重,风险较大。

1、股权溢价不允许作为成本在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相当于对方少缴的土地增值税递延到下游来了(资本结构的一般变化,其税收待遇不变)。万科拿地多是股权模式。

2、标的企业未来的税务检查风险。例如,该企业账上有3000万元白条。

3、该企业既往少缴的税款遇到的税务检查风险。(不能为目标企业的过去买单,例如:过去偷税)

4、该企业的其他潜在负债。(例如:电讯盈科将北京的土地转让后罚款主体依然是华夏房地产公司)

5、“创造境外卖股权”

(一)境外卖股权。将使得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下降到10%,所以如果预计到未来将转卖股权,拿地之前就要建立外商投资企业去参与拿地是最好的方式。

(二)将增值分段,创造境外卖股权(组合拳)。

1、在境外避税港先建立全资子公司;

2、将有地的子公司投资到境外子公司,该项投资可以实现一部分增值,并交纳企业所得税,但是税法规定可以递延10年。例如,计税基础1亿元,市场公允价值为5亿元,可以3亿元的评估价值投资到境外的全资子公司,虽不公允但实现增值较大,一般能够接受。(财税【2009】59号文件第七条第三款);

3、境外新建立的子公司将取得股权转售给需要土地的公司,作价5亿元。该交易可以在境内完成,也可以在境外完成,这部分增值按照10%交纳预提所得税

税负比较:如果长期股权投资计税基础为1亿元,市场公允价格为5亿元。则第一步投资的时候,可以按照3亿元投资,此时2亿元的所得额可以递延10年实现。第二步,境外销售价格为5亿元,此时增值额为2亿元,此时预提所得税税负为10%。

6、“设立spv购买股权”

大的地产企业经常运用,但是在国税函【2009】698号文件颁布以后,收到了一些限制。

(一)股权架构设计:1、在维尔京群岛设立控股公司;2、在香港设立二级控股公司;3、香港的公司全资控股大陆有地一方。

(二)操作模式:1、维尔京群岛转让香港股权,价款在境外支付。2、理论上,中国大陆没有征税权。

(三)反避税:

1、国税函【2009】698号文件,可以刺穿公司面纱。但是如果企业不是上市公司的话,由于此类转让非常隐蔽,税务当局很难知道消息。

2、根据中港协定,如果不动产占到目标股权50%,中国大陆有征税权。第二议定书确定,这里的50%是在36个月之内,曾经达到过50%。

疑问:维尔京群岛转让股权,是否会被SAT认定为适用中港税收协定的不动产条款?

7、直接同目标企业合并,然后目标公司的股东卖股权。

情况描述:甲公司准备购买乙公司的土地,乙公司先将其他资产清理掉,只有一块土地。

操作模式:1、甲公司直接将乙公司吸收合并;(财税【2009】59、财税【1995】48号、国税函【2002】165号、财税【2008】175号、财税【2003】183号)2、12个月后,乙公司股东将股权转售给甲公司原有股东。

点评:企业合并法律程序比较复杂,但是在几乎零税负的情况下将土地拿到手,如果能够操作成功,税收利益很大。

8 、有地一方投资到地产公司,然后卖股权

情况表述:有地一方将土地投资到房地产公司,然后将所持有的股权变现。

1、投资及将来转让股权均不缴纳营业税(财税【2002】191号文件。)

2、投资到地产公司,自2006年3月2日以来,需要交纳土地增值税。(如果是非地产公司更好)

3、投资行为,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总结:节省税负有限,只省略了营业税,好处是投资的溢价可以作为土地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前扣除。相比较直接卖土地来说,是比较好的方式,综合税负来看,上游少缴了营业税,而下游税负没有提高。

以上适用企业资产很多,无法直接用卖股权的方式交易土地的情形。

9、非地产公司投资到非房地产公司,然后同地产企业合并,或者申请房地产开发资质。情况描述:(该方法适用范围较为狭窄,适用于协调能力强的企业,算是刀锋下跳舞)

第一,企业投资到一家非房地产企业,名称为某某化工公司(该问题中南京市地税局问答明确不缴纳土地增值税),由于被投资方不是房地产企业,此时只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第二,企业被房地产企业吸收合并,仍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和营业税。

第三,运作政府,补缴土地出让金后土地变性。但是不符合59号文件条件中的权益连续性,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投资到新公司,然后卖股权

情况描述:

由于开发项目可能是酒店等,需要单独保持一个公司形式,以便将来灵活处置。例如:建好的酒店将来是要全部卖给另外一家企业的,那么就需要保持一个单独的公司形式,以便为下一次股权转让做准备。

操作手法:

1、将资产投资到新企业;

2、有地一方将目标公司股权转让给实际开发的企业。

3、地产企业进行开发,开发完成后,将股权再次转让。

11、企业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远期卖股权(实际权益转让在先)

情况描述:某企业资产规模较大,要将其中的一块地卖给地产企业。

操作手法:

1、先将这块地分立出去成立一家新公司。(国税函【2002】165号文件、国税函【2003】1108号);青地税函【2009】47号、财税【2009】59号)

2、12个月以后转让股权,以符合59号文件限制,但是可以在此前签订远期的地下合同确定利益关系。

12 、分立一个新公司,然后合并。(先分立,后合并)

先离婚,后结婚么?

情况描述:某公司拥有一个地块,需要购买另外一个公司的地块连成一片进行开发。

操作手法:

1、先分立(财税【2009】59号、国税函【2002】165号、国税函【2003】1108号、青地税函【2009】47号)

2、再合并。财税【2009】59号、财税【1995】48号、国税函【2002】165号)

评述:如果不是特别的需要,分立后卖股权即可,不必进行第二步的合并。

13 、购买方将资金投资到有地的目标企业,然后分立(让产分股与让产赎股)

情况描述:甲公司欲购买乙公司的土地,土地价值2亿元。

操作手法:

1、甲公司以现金2亿元在乙公司投资入股;

2、乙公司分立,其中这块土地分立出一个新公司。

3、12个月后转让股权(让产赎股)

14、合作建房

情况描述:甲方拥有土地,乙方拥有资金及资质,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

税收分析:

1、营业税(国税函发【1995】156号文件第17条)

2、企业所得税,31号文件第31条。

3、土地增值税:财税【1995】48号

评述:此种合作建房,必须是联合立项,或者乙方立项。

15 、1003+36+48

情况描述:甲方拥有土地,也拥有开发资质,乙方拥有资金,合作建房,然后分房子。

操作模式:

1、以甲方为主体开发,实际由乙方运作。

2、乙方将资金投入到甲方。

3、乙方代替甲方的名义买房子,只缴纳这一道营业税。

税收分析:国税函【2005】1003号、国税发【2009】31号文件36条、财税【1995】48号

16 、委托代建

是指定制开发,即根据委托方需求,承建方(开发商)从土地获取、产品设计、开发管理和工程施工全过程服务,最终将委托方所需产品提供交付委托方的全过程。

备注

逻辑关系(5个层次,16个方案,F4总会有一款适合你):第一层次(主题词:买地),直接买地,分为三种情形。第二层次(主题词:买股权),买股权,或者直接合并。适用转让方的资产只有一块地的情形。第三层次(主题词:投资),有地一方资产较多,先投资再买股权或合并。第四层次(主题词:分立),先分立再卖股权或合并,或者先投资,再分立。第五层次(主题词:特殊模式):两种合作建房、委托代建。

思考:在资本运作中:购买土地、购买股权、吸收合并,三者的经济意义相同,都属于资本扩张。区别点只是两个方面,第一究竟是同对方企业打交道,还是同对方的股东打交道;第二是否需要保留被收购企业的法人身份。而投资和分立的本质是相同的,都是资本收缩,只是投资是分离出子公司,而分立,则是分立出兄弟公司。

注意事项:1、如果有地一方要分房,考虑留开发的项目公司给对方,而不用销售的方式处理;2、拿地分期开发,考虑拿地分开开票(变共同成本为直接成本),这种理念始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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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地16种拿地模式与房地产项目

开发商的16种拿地模式与房地产项目“竣工”流程 一.招、拍、挂 最规范的拿地方式:出让土地一方为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可以支付的所有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发【2009】31号) 问题2:契税问题。财税【2004】134号、国税函【2009】603号(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 问题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如果是最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 问题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返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 问题5:以地补路问题。江苏南京市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认为看似企业没有花钱就去的了土地,实际上支付的修路款就是去的土地的对价,因此可以进入成本。类似的,企业所得税认为也应该照此办理。(和税局沟通)

二.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 第一步,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不征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 第二步,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第三步,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 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 三.购买转让土地(项目)

近五年中国房地产发展变化

近五年中国房地产发展变化 2016年 巴曙松:中国房地产行业还在收缩的大趋势 目前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上涨和绝大部分三、四线城市的高库存是并存的,所以没有改变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库存量过大,以消化库存为主,整个行业还在收缩的大趋势。 观点地产网讯:4月12日消息,著名经济学家巴曙松在深圳出席活动时表示,目前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上涨和绝大部分三、四线城市的高库存是并存的,所以没有改变中国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库存量过大,以消化库存为主,整个行业还在收缩的大趋势。 巴曙松指出,即使是一线城市,房地产的新屋销售和新开工面积之间的传导周期越来越长,这是典型的行业在逐步收缩的趋势。 关于近期部分一线城市房价快速上涨,巴曙松认为,跟这些一线城市长期供应不足有关,如,与一线城市长期土地供应不足,容积率定得偏低,对于人员流动趋势判断没有充足的预见性等,都有直接的关系,但这个改变不了整个房地产行业逐步在往下回落的趋势。 对此,他提出建议要化弊为利,2013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新型城镇化规划》,没有引起足够的关注,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规划,其中强调城市土地建设。 他表示,房价上涨的城市基本上是老百姓用自己的货币选票选出的中心城市。下一步配套的改革要变成城市群发展的动力,比如深圳,如果地价上涨让很多制造环节在深圳有压力,就应该主动迁到东莞、惠州。相应的,深圳和东莞、惠州的地铁、城际的交通、生活的便利就要打破原来的土地制度、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制度,要有城市群的布局规划大格局。 巴曙松总结称,要把一线城市房价上涨的压力顺势引导成建设未来城市群的正面发展动力。 2015年 2015年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走上转型之路 目前,房地产依然是中国经济的核心问题。从2015年中国房地产现状分析情况

2020房地产行业排名

2020房地产行业排名 1、万科地产 2、保利地产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十大品牌,中国知名(著名)股票品牌,房地产行业领导品牌,中国房地产最具价值品牌之一,中国保利集团控股的大型国有房地产企业,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最具竞争力地产上市公司之一 3、恒大地产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十大品牌,中国品牌开发商,中国房地产业领先企业,中国房地产项目品牌,中国标准化运营的精品地产领导者,集房地产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物业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房地产综合企业 4、中海地产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房地产十大品牌,跨地域、具有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名副其实的全国性地产品牌,中国最大建筑联合企业——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在香港的控股子公司,首开中资企业以香港本地业务资产直接上市之先河 5、绿地地产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房地产十大品牌,国家保护商标,世界企业500强,国有控股特大型企业集团,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房地产龙头企业之一,开发规模、产品类型、品质品牌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6、龙湖地产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房地产十大品牌,国家保护商标,行业知名品牌,极具规模与竟争实力房地产企业,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公司,集地产开发、商业运营和物业服务与一体的专业大型地产公司 7、绿城地产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十大房地产品牌,中国房地产公司品牌价值TOP10,中国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TOP10,国家保护商标,国内知名的房地产企业之一,AAA级信用单位,香港上市公司——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华润置地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HK1109),房地产十大品牌,华润集团旗下的地产业务旗舰,中国内地最具实力的综合型地产开发商之一,香港蓝筹股之一,国内领先的高端房地产发展商,中国地产十五年著名企业 9、金地地产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十大品牌,国家保护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上市公司,房地产开发企业国家一级资质单位,中国建设系统企业信誉AAA单位,国内最早涉足金融业务的房地产企业之一,中国发展最快的房地产企业之一 10、富力地产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十大品牌,中国房地产企业综合实力竞争力企业,首家被纳入恒生中国企业指数的内地房地产企业,集房地产设计、开发、工程监理、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等业务为一体的中国综合实力最强的房地产企业之一。 看了“2017房地产行业排名”的人还看了:

中国房地产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中国房地产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于1981年1月16日经国务院批准组建,是全国成立最早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名为中国房屋建设开发公司,1987年11月更名为中国房地产开发总公司。1993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并以该公司为核心组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国家建设部副部长萧桐、杨慎,建设银行王岐山曾在公司第一、二届董事会中任董事长和副董事长。2005年4月国务院国资委任命了新一届领导班子。2006 年10 月10 日由国资委任命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会由九人组成,分别为:董事长甄少华,董事:徐立鹏、王江涛、张青林、任传俊、范晓复、潘崇义、于长春、赵如冰。经营班子由五人组成,分别为:总经理徐立鹏,副总经理沈东进、陈忠发、韩旭升、诸一军。 1999年1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精神,中房集团公司与原上级主管部门建设部脱钩,成为中央管理的以房地产业为主的国有骨干企业。中房集团公司归中央管理后,原属建设部的中国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中国广顺房地产业开发公司、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中国住房投资建设公司按中央要求并入中房集团公司。近年

来又陆续接收了中国凯利实业有限公司、中国天诚(集团)总公司、长城房地产总公司、北京远望工程建设公司、中新经济发展总公司、上海华晖实业公司、福建安华发展总公司、中国智宝国际经济科技发展公司、中天实业投资公司、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中国市政工程西南设计研究院、建设部沈阳煤气热力研究设计院原部属和军队、武警等多家企业。2001年又接收了军队移交的保障性企业12家。2004年经国资委批准接收原中汽总公司所属的北方安华集团公司、中汽财务公司。 最近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央企业房地产重组的指示精神,经双方友好协商和国资委批准,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中国航材集团所属房地产项目正式划转我公司。公司已经成为房地产开发投资与土地一级开发、物业与酒店经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为三大主营业务领域的重要骨干企业。通过机构改革和业务重组,目前集团公司总部设有8个职能部门,分别为:办公厅、企业发展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审计部、投资管理部、法律部。公司直属企业17家,直接控股的项目公司4家。 中房集团公司抓住发展机遇,突出抓好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开发。近几年来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有了新

中国十大房地产公司排名

中国十大房地产公司排名 建筑与经济2010-03-29 15:58:32 阅读1948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订阅 万科(Vanke)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深圳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1987年3月更名为“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同年11月进行股份制改组,并向社会发行股票。1988年深万科股票在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挂牌,1991年1月29日“深万科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首日开盘价14.58元,1993年4月首次发行B股,同年5月28日“深万科B”上市。 中海地产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属下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地产公司。主要业务是物业发展及投资、楼宇及土木建筑、基础工程及项目管理、房地产代理及管理,以及基建项目投资。是恒生指数成份股(蓝筹股)。 合生创展 民营企业家朱孟依先生于1992年成立,1998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是以发展中高档大型住宅地产物业为主的大型地产集团。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物业发展、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业 务。 保利地产

中国保利集团旗下的大型房地产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广东广州。1992年底成立后开始进入房地产行业,在坚持以中高端精品住宅开发为主。1983年,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联合组建一家对外贸易公司,起名“保利”,保卫胜利之意。英文前缀词POLY-有“多”“聚”的含义,与中文“保利”一词发音相同且寓意也契合。保利集团的主标志,取英文“PLA”(中国人民解放军缩写)、“POLY”、“POWER”等单词首字母P变形而来。一大批老一辈国家领导人都在保利。 碧桂园(Country Garden 名字来自广东顺德的“碧江”和“桂山”合称而成。物业买家大多数是香港人,用途是香港人的渡假屋(香港亲朋假日社交联谊)、安顿在内地居住的家人、或者退休回乡的长者父母。碧桂园根据社会和人居发展的需求,不断丰富“大规模社区+优美环境+优质产品+优质管理服务+超级配套体系+合理定价” 为内涵的碧桂园家园模式。 首都开发 由城开集团与天鸿集团合并重组,于2005年12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国有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年奥运会重大工程项目中, 两大集团也是重要的投资建设者。 恒大地产 恒大地产集团是集房地产规划设计、开发建设、物业管理于一体的现代化大型房地产综合企业,连续五年荣登中国房地产企业10强。拥有中国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国甲级资质的建筑设计规划研究

最新中国十大房地产开发商排行榜

最新中国十大房地产开发商排行榜 关于国内房地产开发商有不少排行,开发商对此也比较重视。出于不同目的和衡量标准,相关机构作出的排行榜差别不少,究竟谁更权威,难以明辩。笔者在进行相关房地产开发专业研究时,对国内大型上市房地产开发商多有了解,以下根据上市公司2008年的公开年报等资料对国内十大开发商进行系列排行: 以总资产排名(单位为亿元): 万科(1192. 37)、中海(855.77)、华润置地(707.59)、富力(549.68)、保利(536.32)、合生创展(582.71)、碧桂园(501.15)、世贸房地产(464.81)、远洋(432.68)、绿城(428.15)以净资产排名(单位为亿元): 万科(318.92)、华润置地(338.05)、中海(322.20)、碧桂园(191)、世贸房地产(186.96)、合生创展(201.8)、瑞安(178.08)、远洋(166.53)、富力(148.73)、招商(148.63)以营业收入排名(单位为亿元): 万科(409.92)、中海(188.92)、保利(155.20)、碧桂园(157.13)、富力(153.6)、金地(97.62)、雅居乐(93.26)、合生创展(107.75)、华润置地(91.34)、世贸房地产(71.96)以净利润排名(单位为亿元): 雅居乐(54.67)、中海(50.49)、万科(40.17)、富力(31.34)、瑞安(24.80)、保利(22.39)、华润置地(20.38)、合生创展(19.64)、远洋(13.88)、碧桂园(13.78) 以销售额排名(单位为亿元): 万科(478.7)、中海(266.11)、保利(205.11)、碧桂园(175)、富力(160)、绿城(152)、金地(114.03)、合生创展(95.31)、远洋(72.43)、华润置地(79.95) 以可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排名(单位为亿元): 万科(199. 78)、soho中国(88.87)、中海(90.06)、远洋(80.27)、招商(73.58)、金融街(72.98) 、保利(54.70)、华润置地(55.53)、金地(42.73)、雅居乐(30.44)以土地储备排名(单位为万平方米): 碧桂园(4439)、雅居乐(2871)、合生创展(2570)、世贸房地产(2550)、富力(2540)、绿城(2520)、华润置地(2232)、中海(2180)、保利(1828)、万科(1793)注:1、为避免数据人为误差,对于年报中以港币计额的公司,没有进行换算,其中中海、华润、合生创展三家公司金额单位为港币,其它为人民币(合生创展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 2、上海绿地、大连万达等公司因为不是上市公司,没有公开资料而未能列入。在销售额排行中,因为雅居乐、世贸房地产等没有公开销售数据,对排行有一定影响。

中国地产界十大名人档

中国地产界十大名人 开发商是一个城市的园丁,城市在他们不间断的想象与实践中不断长高、长大,高级写字楼、公寓、TOWNHOUSE、别墅等各种形式的建筑,将城市装扮得日益丰富多彩、仪态万方。因此,高素质的开发商,不仅是城市居住时尚的引领者,更是健康、现代、高品位生活方式的创造者。 最潇洒的一位———王石:在中国地产界,以品牌成就论,虽然“后来”者巨,但能越万科而“居上”者却还没有。作为中国地产第一品牌的领军人物,王石是众多同行中最潇洒的一位。他登山出于爱好,飞越源自勇气,一切的前提是不会因此而使万科的业务进展受到影响。最有风格的一位———冯仑:有人说冯仑是中国地产界“教父”式的人物,他用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教化自己的团队,感染整个产业。冯仑所到之处谆谆传道解惑,所察之物常常与众不同。一番游走之后,为中国地产界传播了许多先进甚至激进的思想,也为万通原创出诸如“住宅集成”一类的新产物。 最儒雅的一位———卢铿:华新集团总裁,不知道是不是出身贵胄的缘故,卢铿的身上多多少少总带有一点儒雅的绅士味道。人们在各种媒介上看到他的时候,表情都是一致的:一样的从容洒脱,一样的取舍有度,一样的不卑不亢,一样的平易谦和。 最有个性的一位———潘石屹:人们都会记得潘总的一句“玩笑”:我已基本娱乐化!他由一个从西北投身京城的青年,“娱乐”成了一个响当当的地产大亨;一个普普通通的公寓项目,经他“娱乐”成一代产品创新楷模;一片崇山峻岭间的“荒地”,经他“娱乐”成“建筑师走廊”,直到摘取双年展大奖。 最智勇双全的一位———刘晓光:作为首创集团的总裁,刘晓光“运筹帷幄”多于“决胜千里”。看他在经济论坛上慷慨陈词,看他在资本市场上强攻智取,再看看他手下的首创置业携土地与资金之强势,遍地开花,所向披靡……便不应再怀疑刘晓光与他的团队的能量与功力。最叱咤风云的一位———任志强:在地产圈,从军旅中来的领军人物不在少数,但能像他这般时时处处保持一种“军容”形象的却不多见。他所有出镜的表情都是严肃的,他对于属下的管理与企业的经营,也无不带有强烈的“硬派”作风。由他决策开发的项目,都成为不同时期主流产品的一个极具代表性的“王牌”。 最稳健的一位———孟晓苏:中房集团总裁,中南海出身,中房集团的作风,绝对称得上稳健。它总是从最专业最宏观的角度去影响和渗透市场。当年中国内地第一个房地产价格指数便是这种影响与渗透的表现之一,孟博士则是这种影响与渗透思想的执行者和传播者。 最一鸣惊人的一位———黄如论:世纪金源总裁,黄老板出手,吓了北京人一跳。从来北京人谈起房地产的潮流,眼睛总是盯在广州、深圳、上海,当福建杀来一彪人马,便着实让北京的开发商与购房者大开了一回眼界。“我们造城!”震撼了多少人心;“封顶起售”,划了一个新的时代。 最气度不凡的一位———许荣茂:世茂地产董事长,许荣茂在1995年房地产市场极其低落时悄然杀入北京,短短几年内几个高档公寓项目相继上马,累计投资额超过40亿人民币。他几乎占据了北京1/3以上的高档住宅市场。 最灵活激越的一位———张宝全:北京今典集团董事长,学电影导演的张宝全,有一个灵活激越的头脑和一副火爆脾气:对于他认可和感兴趣的事情,会以最快的速度跟进,并做出及时到位的反应,而对于他反感或者唾弃的东西,也会以最坚决的姿态反驳,以最激烈的方式抗议。

房地产企业拿地十六种模式详解

房地产企业拿地十六种模式详解 1招、拍、挂 规范的拿地(专题阅读)方式:出让土地一方为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可以支付的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发【2009】31号) 问题2:契税问题。财税【2004】134号、国税函【2009】603号(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 问题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如果是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 问题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返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 2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 第一步,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不征税,土地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不征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 第二步,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第三步,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 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 3购买转让土地(项目) 买方:直接按照支出款项作为成本费用,除了缴纳契税以外,没有其他涉税问题,干净。

16家央企房地产公司名单

16家央企房地产公司名单 1、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2、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 3、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4、华侨城集团公司、 5、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6、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7、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8、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9、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10、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11、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12、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 外加4家境外企业,即: 13、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 14、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 15、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16、南光集团有限公司。 PS:以下为详细介绍

1、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最大的房地产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旗下的中国海外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中始终居于领先地位,其自主规划开发的深圳“香蜜湖一号”、北京“中海安德鲁斯庄园”、上海“海悦花园”等十个项目获得中国房地产界的最高荣誉奖项——“詹天佑大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中国海外打造的“中海地产”是中国最具价值的房地产品牌之一。此外,公司八大建筑工程局在国内长年积累的广泛营销网络与建筑房地产业务一体化优势已成为公司开展中低档房地产开发、打造大众精品住宅的强有力支撑。近期,中建地产成功地创新了工程承包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中建地产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障性住宅供应商之一。 2、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粮地产)以“建造优雅品味空间,享受舒适完美生活”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和细致入微的服务。20 世纪90年代开始,中粮集团积极参与房地产业务,先后进入香港、北京、深圳、广州、上海、成都、沈阳、厦门等城市,成功开发了香港鹏利中心、北京名都园、北京中粮广场、上海鹏利海景公寓、广州都市华庭、成都凯莱帝景、沈阳鹏利广场、厦门鹭江海景花园、广州科学城等项目。2005年11月,中粮集团成为上市公司“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06年4月,上市公司更名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托中粮集团的强力支持,中粮地产将大力整合中粮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广泛资源,建立中粮集团地产业务开发的平台,抓住机遇,不断推进业务向前发展,使中粮地产成为具有品牌优势的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3、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地产业务是中化集团的五大主营业务之一。中化集团的地产业务定位于“在一线城市黄金地段及著名度假区开发运营高档商用物业”。截至2008年年末,公司正在开发和持有的高档商用物业面积已逾170万平方米,其中持有高档写字楼41万平方米、高档酒店客房3200间,资产规模和运营效率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是国内最大的高端商业地产企业之一。 2007年8月17日,公司的地产旗舰企业方兴地产(00817.HK)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作为主要股东之一的另一家地产企业“远洋地产”(03377.HK)也顺利在香港上市。方兴地 产和远洋地产的成功上市,为中化集团的地产业务进一步整合发展提供了资本平台和更大的空间。上市后,方兴地产先后完成了一系列收购,已全资拥有方兴珠海、王府井大饭店、中化物业、凯晨物业和凯晨置业等资产。目前,方兴地产已经成功收购金茂集团100%权益,金茂集团成为方兴地产的全资附属企业。未来,方兴地产还将行使选择权,收购中化集团持有的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15%的股权,以及上海银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50%的股权。 4、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 中国铁建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房地产项目土地总面积228万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合计540万平方米,待

中国房地产公司排名

中国10大房地产公司排名 万科(Vanke)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深圳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1987年3月更名为“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同年11月进行股份制改组,并向社会发行股票。1988年深万科股票在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挂牌,1991年1月29日“深万科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首日开盘价14.58元,1993年4月首次发行B股,同年5月28日“深万科B”上市。 中海地产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属下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地产公司。主要业务是物业发展及投资、楼宇及土木建筑、基础工程及项目管理、房地产代理及管理,以及基建项目投资。是恒生指数成份股(蓝筹股)。 合生创展 民营企业家朱孟依先生于1992年成立,1998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是以发展中高档大型住宅地产物业为主的大型地产集团。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物业发展、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业务。 保利地产 是中国保利集团旗下的大型房地产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广东广州。1992年底成立后开始进入房地产行业,在坚持以中高端精品住宅开发为主。1983年,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联合组建一家对外贸易公司,起名“保利”,保卫胜利之意。英文前缀词POLY-有“多”“聚”的含义,与中文“保利”一词发音相同且寓意也契合。保利集团的主标志,取英文“PLA”(中国人民解放军缩写)、“POLY”、“POWER”等单词首字母P变形而来。一大批老一辈国家领导人都在保利。 碧桂园 (Country Garden) 名字来自广东顺德的“碧江”和“桂山”合称而成。物业买家大多数是香港人,用途是香港人的渡假屋(香港亲朋假日社交联谊)、安顿在内地居住的家人、或者退休回乡的长者父母。碧桂园根据社会和人居发展的需求,不断丰富“大规模社区+优美环境+优质产品+优质管理服务+超级配套体系+合理定价” 为内涵的碧桂园家园模式。

中国房地产商最爱十大电梯品牌排名出炉

房地产开发商2016首选十大电梯品牌排名出炉 近日,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建材采购首选品牌榜电梯类十强品牌排名出炉。中国房地产测评中心在北京正式发布“2016年度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建材采购首选品牌榜”。12大建材子行业中,120个知名建材品牌得到了开发商的高度认可,成为其在项目实际开发过程中建材采购的首选品牌。在电梯行业中,三菱拔得头筹,日立、快客则分列二三,分列4-6名的品牌分别为:通力、蒂森克虏伯、奥的斯、迅达、东芝、西子奥的斯、康力。 作为房地产行业最权威、最独立、最客观的平台之一,中国房地产开发商建材采购首选品牌榜根据多年房地产产业链测评积累丰富经验,以中国房企500强为调查对象,历时一年的筹划准备调研,采用最为科学的、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方法,对于房产领域相关企业的市场表现、客户满意度、终端用户反响等给出确凿数据和全面评价。在测评流程方面,运用工程专家访谈调查法和典型项目现场实地调查法相结合的方式,评估考量房地产开发商在实际开发过程中所采购的建材品牌,辅之以中国房地产采购平台为载体的行业协会专家提名、品牌感知度评审线上投票、工程采购人员抽样调查以及典型行业专家评审会的意见,评估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房地产供应商及服务商品牌,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互动对接。

No.1上海三菱电梯 上海三菱电梯经过30年的创业与发展,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已成为中国最大规模的电梯制造和销售企业之一,产品市场占有率已连续多年在中国电梯市场保持领先,并从1993年起连续多年实现主要经营效益指标在中国电梯行业名列前茅。上海三菱坚持以顾客为中心,构建了“全面覆盖、纵深发展”的服务体系,在全国建立了七大区域、80家直属分公司、685家维保服务网点,营销服务网络覆盖全国95%以上的区域市场。2016年7月6日,公司第60万台电梯出厂交付昆明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中国电梯行业第一家突破60万台的制造厂商,为中国电梯行业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房产开发商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房产开发商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招、拍、挂最规范的拿地方式:出让土地一方为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可以支付的所有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问题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发2009】31号)问题2:契税问题。财税2004】134号、国税函2009】603号(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问题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如果是最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问题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返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 思考:如果是直接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呢?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问题5:以地补路问题。江苏南京市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认为看似企业没有花钱就去的了土地,实际上支付的修路款就是去的土地的对价,因此可以进入成本。类似的,企业所得税认为也应该照此办理。(和税局沟通)2.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第一步,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不征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第二步,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

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第三步,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3.购买转让土地(项目)买方:直接按照支出款项作为成本费用,除了缴纳契税以外,没有其他涉税问题,最干净。卖方:涉及税收很高。第一,企业所得税;第二,营业税;第三,土地增值税,第四,涉及法律问题,第五,实质重于形式(国税函2007】645号)。注意问题:(一)卖地营业税的差额征收.1、差额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2、如果是招拍挂拿下的土地,卖地时是否允许营业税差额征收?(国税函2005】83号,但部分省明确表示不允许,例如:大地税函2006】145号、桂地税发2009】185号)3、如果是购入烂尾楼,装修后销售,是否允许加计扣除?(二)卖地的土地增值税1、如果是直接卖地,土地增值税是否允许加计扣除?(国税函1995】110号文件,不允许加计扣除)?2、生地变熟地的扣除项目(国税函1995】110号、国税函2007】132号文件,允许扣除)。3、卖在建项目的扣除项目;4、不更名,实际卖项目的税收问题(国税函2007】645号)

中国著名房地产公司简介

中国著名房地产公司简介 市场营销1201 曾淇 万科(Vanke) 公司前身为成立于1984年的深圳现代科教仪器展销中心,1987年3月更名为“深圳现代企业有限公司”,同年11月进行股份制改组,并向社会发行股票。1988年深万科股票在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挂牌,1991年1月29日“深万科A”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首日开盘价14.58元,1993年4月首次发行B股,同年5月28日“深万科B”上市。 中海地产 中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国海外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属下企业,在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地产公司。主要业务是物业发展及投资、楼宇及土木建筑、基础工程及项目管理、房地产代理及管理,以及基建项目投资。是恒生指数成份股。 合生创展 民营企业家朱孟依先生于1992年成立,1998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是以发展中高档大型住宅地产物业为主的大型地产集团。主要业务是投资控股、物业发展、物业投资及物业管理业务。 保利地产 是中国保利集团旗下的大型房地产国有企业。公司总部设在广东广州。1992年底成立后开始进入房地产行业,在坚持以中高端精品住宅开发为主。1983年,解放军总参谋部、中国联合组建一家对外贸易公司,起名“保利”,保卫胜利之意。英文前缀词POL Y-有“多”“聚”的含义,与中文“保利”一词发音相同且寓意也契合。保利集团的主标志,取英文“PLA”(中国人民解放军缩写)、“POL Y”、“POWER”等单词首字母P变形而来。一大批老一辈国家领导人都在保利。 碧桂园 (Country Garden) 名字来自广东顺德的“碧江”和“桂山”合称而成。物业买家大多数是香港人,用途是香港人的渡假屋(香港亲朋假日社交联谊)、安顿在内地居住的家人、或者退休回乡的长者父母。碧桂园根据社会和人居发展的需求,不断丰富“大规模社区+优美环境+优质产品+优质管理服务+超级配套体系+合理定价” 为内涵的碧桂园家园模式。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由城开集团与天鸿集团合并重组,于2005年12月10日正式挂牌成立的国有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年奥运会重大工程项目中,两大集团也是重要的投资建设者。 绿城地产 绿城成立于1995年,2005年转制为外商独资企业。 万达集团 万达集团创建于1988年,现涵盖机电、化工、轮胎、地产开发四大产业。

房地产拿地模式

房地产企业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1 招、拍、挂 评述:最规范的拿地方式。出让土地一方是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契税、印花税),可以支付的所有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 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发[2009]31号) 2、契税问题(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删)。(财税[2004]134号、国税函[2009]603号) 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但如果是最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 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退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思考:如果是直接减免的土地出让金呢?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以地补路问题。江苏南京市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认为看似企业没有花钱就取得了土地,实际上支付的修路款就是取得的土地的对价,因此可以进入成本。类似的,企业所得税认为也应该照此办理。(和税局沟通) 2 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 操作方式: 1、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不征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土地增值税不征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企业所

得税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 2、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3、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 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 3 购买转让土地项目 买方:直接按照支出款项作为成本费用,除了缴纳契税以外,没有其他涉税问题,最干净。 卖方:涉及税收很高,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涉及法律问题。实质重于形式(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 一、卖地营业税的差额征收。 1、差额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 2、如果是招拍挂拿下的土地,卖地时是否允许营业税差额征收?(国税函[2005]83号,但部分省明确表示不允许,例如:大地税函[2006]145号、桂地税发[2009]185号) 3、如果是购入烂尾楼,装修后销售,是否允许加计扣除? 二、卖地的土地增值税 1、如果是直接卖地,土地增值税是否允许加计扣除?(国税函[1995]110号文件,不允许加计扣除) 2、生地变熟地的扣除项目(国税函[1995]110号、国税函[2007]132号文件,允许扣除) 3、卖在建项目的扣除项目 4、不更名实际卖项目的税收问题(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营业税差额征收与土地增值税加计扣除的协调 恰好卡到区间

中国房地产企业排名榜前100强

中国房地产企业排名榜前100强◇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2.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 3.顺驰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4.碧桂园集团 ◇ 5.中海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6.广州恒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7江苏高力集团有限公司 ◇8 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 ◇9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0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1 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2 卓达集团 ◇13 百仕达地产有限公司 ◇14 中体奥林匹克花园管理集团 ◇15 大华集团 ◇16 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7 浙江华门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18 园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 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 ◇20 SOHO(中国)有限公司 ◇21 苏州工业园区建屋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2 广州颐和集团有限公司 ◇23 华润置地(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4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6 江苏华厦融创置地集团有限公司 ◇27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8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9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30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1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32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3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34 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 ◇35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6 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37 北京金源鸿大房地产有限公司 ◇38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9 重庆华宇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40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 绿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2 宁波维科置业有限公司 ◇43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产企业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地产企业拿地的十六种模式 一、招、拍、挂 最规范的拿地方式:出让土地一方为国家,没有任何税费,拿地一方,可以支付的所有款项进入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成本,没有任何争议。 问题1:土地闲置费问题。(国税函【2010】220号、国税发【2009】31号) 问题2:契税问题。财税【2004】134号、国税函【2009】603号(一级开发情况下出现的问题) 问题3:考虑拿地的主体问题;例如,签订土地转让框架协议的可以是母公司,如果是最后签订协议,一定是项目公司。否则,土地再转让到项目公司,税收问题很严重。 问题4:返还的土地出让金问题。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9】87号文件。例如,某公司5亿元拍下了土地,政府又返还了2亿元土地出让金。 问题5:以地补路问题。江苏南京市关于土地增值税的问答,认为看似企业没有花钱就去的了土地,实际上支付的修路款就是去的土地的对价,因此可以进入成本。类似的,企业所得税认为也应该照此办理。(和税局沟通) 二、不是招、拍、挂,创造招、拍、挂(操纵政府) 例如:某国有企业土地补缴土地出让金,变为开发用地后,准备将地转让给某开发企业。

第一步,国家将土地收储,支付给开发企业补偿费,营业税(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国税函【2008】277号文件、国税函【2009】520号文件)不征税,土地增值税(《条例》和财税【2006】21号文件,不征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享受搬迁补偿纳税待遇) 第二步,国家二次招拍挂,承诺该企业拿到土地,支付给国有企业的拆迁补偿费在招拍挂中支付;此时,政府出让土地,没有任何税费。 第三步,如果该国有企业要房子,不要地,则地产企业保留分给国有企业的房子不卖,而是在将利润分走后,将企业股权留给国有企业来完成。 总结:该方法主要是为了在尽量节省税款的方式下,解决如何将土地从一个国有企业转移到另外一家。 三、购买转让土地(项目) 买方:直接按照支出款项作为成本费用,除了缴纳契税以外,没有其他涉税问题,最干净。 卖方:涉及税收很高。第一,企业所得税;第二,营业税;第三,土地增值税,第四,涉及法律问题,第五,实质重于形式(国税函【2007】645号)。 注意问题: (一)卖地营业税的差额征收 1、差额征收营业税(财税【2003】16号)

全国房地产开发商排名及排名需要哪些指标-

全国房地产开发商排名及排名需要哪些指 标?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全国房地产开发商排名有哪些指标及现阶段排名如何,请看下文。 开发商排名: 1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 上海绿地(集团)有限公司 5 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 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 7 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8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9 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 10 雅居乐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1 龙湖地产有限公司 12 世茂房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3 中信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1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 华润置地有限公司 16 远洋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17 SOHO中国有限公司 18 金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9 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 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1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2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 中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24 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5 金辉集团有限公司 26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7 星河湾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28 保利(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29 合生创

展集团有限公司 30 世纪金源集团 31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2 新世界中国地产有限公司 33 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4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35 大连亿达集团有限公司 36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7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38 青岛海尔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39 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0 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4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2 合景泰富地产控股有限公司 43 大华(集团)有限公司 44 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 45 重庆隆鑫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46 和记黄埔(中国)有限公司 47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48 盛高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49 重庆协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0 路劲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指标: 开发资质、项目开发量、赢利多少,整体公司实力(就是固定资产和活动资金)等 举个例子:中国水电地产公司是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的直属企业。公司注册资本金37.668亿元,核心业务是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拥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壹级资质,资信等级AAA级。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是中央管理的、跨国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其业务遍布世界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国际和国内享有良好声誉。2005年9月国务院国资

16家央企房地产公司名单

16家央企房地产公司名单 (2010-09-16 17:26:10) 转载 分类:地产行业 标签: 房地产 房产 1、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 中国最大的房地产企业集团之一。公司旗下的中国海外是中国房地产行业的领军企业,在我国房地产开发中始终居于领先地位,其自主规划开发的深圳“香蜜湖一号”、北京“中海安德鲁斯庄园”、上海“海悦花园”等十个项目获得中国房地产界的最高荣誉奖项——“詹天佑大奖优秀住宅小区金奖”。中国海外打造的“中海地产”是中国最具价值的房地产品牌之一。此外,公司八大建筑工程局在国内长年积累的广泛营销网络与建筑房地产业务一体化优势已成为公司开展中低档房地产开发、打造大众精品住宅的强有力支撑。近期,中建地产成功地创新了工程承包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的经营模式。中建地产致力于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障性住宅供应商之一。 2、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粮地产)以“建造优雅品味空间,享受舒适完美生活”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品质优良的产品和细致入微的服务。20 世纪90年代开始,中粮集团积极参与房地产业务,先后进入香港、北京、深圳、广州、上海、成都、沈阳、厦门等城市,成功开发了香港鹏利中心、北京名都园、北京中粮广场、上海鹏利海景公寓、广州都市华庭、成都凯莱帝景、沈阳鹏利广场、厦门鹭江海景花园、广州科学城等项目。2005年11月,中粮集团成为上市公司“深圳市宝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2006年4月,上市公司更名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托中粮集团的强力支持,中粮地产将大力整合中粮集团和上市公司的广泛资源,建立中粮集团地产业务开发的平台,抓住机遇,不断推进业务向前发展,使中粮地产成为具有品牌优势的专业房地产开发公司。 3、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地产业务是中化集团的五大主营业务之一。中化集团的地产业务定位于“在一线城市黄金地段及著名度假区开发运营高档商用物业”。截至2008年年末,公司正在开发和持有的高档商用物业面积已逾170万平方米,其中持有高档写字楼41万平方米、高档酒店客房3200间,资产规模和运营效率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是国内最大的高端商业地产企业之一。 2007年8月17日,公司的地产旗舰企业方兴地产(00817.HK)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作为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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