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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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产业政策讲解

养老服务产业政策讲解

养老服务产业政策国家政策的高度关注与支持1、《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28号,在主要任务中明确提出发展老龄服务业。

内容如下 :“3.统筹发展机构养老服务。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大财政投入和社会筹资力度 ,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

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运营机制改革与完善,探索多元化、社会化的投资建设和管理模式。

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二五”期间,新增各类养老床位342万张。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 2011〕60号。

在目标和任务中明确指出 :“(三建设方式。

通过新建、扩建、改建、购置等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新建小区要统筹规划 ,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公建配套实施方案。

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通过设备和康复辅具产品研发、养老服务专用车配备和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社会养老服务能力。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在第四节发展老年服务业中明确指出 :“我国老龄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建立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 ;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以老年福利、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体育健身、文化教育和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老年服务体系 ,切实提高老年人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基本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十二老年服务业的发展要走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

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共同发展老年服务业,逐步形成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按市场化要求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科技发展“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科技生长“十二五”筹划“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加快转变经济生长方法的要害时期,是建立创新型湖北的攻坚阶段,必须加快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促进全省经济生长方法的根天性转变提供有力支撑,为建立创新型湖北奠基坚固底子。

为此,凭据全省关于制定百姓经济和社会生长第十二个五年筹划的整体摆设,制定本筹划。

一、面临的形势与需求“十一五”期间,湖北科技迎来前所未有的生长机会和良好情况,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重大肆措。

自主创新逐步成为全省生长战略的核心,科技事业取得显著进步。

全省获国度科技筹划项目、国度科技嘉奖结果数量继承位居全国前列,科技综合实力稳步提升;高新技能财产占GDP比重突破10%,在光电子设计与制造、红莲型杂交稻、重大疾病与污染防治等领域掌握和霸占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要害技能,科技支撑作用日益增强;“创新型企业建立”、“产学研结合”等科技专项行动相继启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能创新体系建立取得重要进展;科技投入方法实现了较大转变,促进科技优势转化的体制机制革新不停深化,全省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创新型湖北建立取得阶段性进展。

当前,世界科技出现加快生长态势,信息、生物、新能源等领域正孕育着新的群体性突破,以智能、绿色和可连续为特征的新兴财产厘革蓄势待发,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停深入生长和科技进步的日新月异,科技创新日益成为国际间争夺生存权、话语权、生长权的核心,区域科技、人才竞争越发猛烈。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立创新型国度已成为国度生长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要害。

未来五年,我国将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战略摆设,纵深推进创新型国度建立,更大水平地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生长的支撑引领作用。

“十二五”时期是湖北加快财产结构调解的攻坚时期,也是湖北深入推进产业化进程,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战略的要害阶段。

尽管科技优势是湖北的突出优势之一,但同时也要看到,我省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不敷的现象尚未得到根天性扭转,科技生长自身还存在着创新体系结构整体不平衡,技能创新主体培育不敷,高新技能财产结构与聚集度不高,科技资源面向全省经济社会和区域协调生长的统筹配置不敷等问题,对科技创新和人才生长提出了更高更紧迫的要求。

武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武汉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015年,面对错综复杂、不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复兴大武汉的奋斗目标,主动适应新常态、抢抓多项国家战略机遇,坚定不移地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总量跨越、质效提升,位次前移“的良好发展态势,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

一、综合年末常住人口1060.77万人,比上年增加26.97万人。

户籍人口829.27万人,增加1.96万人。

其中,农业人口267.68万人,减少0.37万人;非农业人口561.59万人,增加2.33万人。

人口自然增长率7.04‰,其中,人口出生率12.87‰,人口死亡率5.83‰。

人口净迁移率-1.78‰。

“十二五”时期,全市常住人口年均增长 1.6%,比“十一五”时期低1.1个百分点。

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10905.60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8%。

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59.81亿元,增长4.8%;第二产业增加值4981.54亿元,增长8.2%;第三产业增加值5564.25亿元,增长9.6%。

人均生产总值104132 元,增长6.8%。

表1: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单位:亿元,%“十二五”时期,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累计44792.37 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2倍;年均增长10.4%,低于“十一五”时期平均增速4.3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年均分别增长4.6%、11.6%和9.8%。

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3.5:47.5:49.0调整为3.3:45.7:51.0。

第三产业占比提高2个百分点。

图1:2011-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及增长速度年末市场主体86.49万户,其中,本年新登记12.95万户。

全部市场主体中,企业31.02万户,其中新登记5.69万户;个体工商户55.11万户,其中新登记7.22万户。

企业中,私营企业28.30万户,其中新登记5.56万户。

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

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2年7月5日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前言《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二五”规划》以《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指导,对《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的目标予以具体化、阶段化。

它是“十二五”期间湖北长江经济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规划范围包括长江干流湖北沿线武汉、黄石、宜昌、荆州、鄂州、黄冈、咸宁、恩施等8个市州的48个县市区。

本规划的时限为2011-2015年。

本规划的主要依据包括:(1)《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3)《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4)《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5)《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发展环境2008年12月,省委九届五次全会提出“两圈一带”战略,即在继续推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的同时,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的开放开发,并于2009年7月正式出台《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的决定》(鄂发〔2009〕15号)(以下简称《决定》)。

“两圈一带”战略是全省一元多层次战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省委、省政府坚持与时俱进,适应新形势,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重大决策,对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10年8月,《湖北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总体规划(2009-2020年)》正式发布,标志着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进入了实施阶段。

一、湖北长江经济带“十一五”时期发展概况湖北长江经济带横贯东西,全长1061公里,国土面积54168.5平方公里,占全省的29.1%;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自提出至实施以来,各方面已取得了初步成效,湖北长江经济带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鄂政发[2012]35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2〕3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十一五”节能减排成效显著“十一五”时期,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通过采取强化目标责任、优化产业结构、实施重点工程、推动技术进步、加强重点领域管理、强化政策激励、开展全民行动等措施,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1.67%,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11.78%和7.08%,超额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约束性目标,扭转了“十五”后期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上升的趋势,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重要贡献,也为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十二五”时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全省能源需求呈刚性增长,能源供需矛盾突出,资源环境约束日趋强化,节能减排形势仍然十分严峻,任务相当艰巨。

各地、各部门要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全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进一步把节能减排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作为检验经济是否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标准,下更大决心,用更大气力,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加快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09•【字号】鄂政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13〕4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10月9日湖北省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目录序言一、“十二五”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基础及面临的机遇(一)发展基础(二)面临的机遇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主要目标三、基本公共教育(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四、劳动就业服务(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五、社会保险(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六、基本社会服务(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七、基本医疗卫生(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八、人口和计划生育(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九、基本住房保障(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政策十、公共文化体育(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十一、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一)重点任务(二)基本标准(三)保障工程十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三)促进人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三、规划实施(一)健全财力保障机制(二)创新供给模式(三)明确责任分工(四)加强监督问责序言基本公共服务,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的公共服务。

当前,全社会快速增长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与基本公共服务产品短缺的矛盾日益凸显,加快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正成为各级政府的重要任务。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26•【字号】鄂政办发[2012]68号•【施行日期】2012.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鄂政办发[2012]6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办发〔2011〕38号)精神,推动实施《湖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全省物流业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一)推进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

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推进全省物流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改革工作,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

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二)完善地方税收支持政策。

对企业所得税实行核定征收的代开票物流企业可适当降低应税所得率;对物流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给予适当减免税照顾;对货运自开票纳税人连续两年没有不良记录的,可适当提高预警值;在物流业发达、集中地区,经省地税局批准后,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委托中介机构代开货运发票。

(省地税局负责)(三)完善农产品物流税收支持政策。

抓紧开展农产品增值税抵扣政策调整试点,妥善解决农产品进项税抵扣中存在的问题,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提高农产品物流业的规模效益;研究农产品批发市场相关房产税政策。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四)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移送时不征收增值税;相关机构不设在同一县(市)的,未发生向购货方开具发票或向购货方收取货款等情形之一的,移送时不征收增值税。

详细版“湖北省十二五规划”

详细版“湖北省十二五规划”

详细版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2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篇开创湖北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章“十一五”发展的巨大成就第二章跨越式发展的新机遇第三章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第二篇全面实施“两圈一带”总体战略第四章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第五章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建设第六章湖北长江经济带新一轮开放开发第三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七章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八章制造业第九章建筑业第十章现代农业第十一章服务业第十二章旅游业第四篇统筹城乡发展第十三章城镇化建设第十四章新农村建设第十五章推进城乡一体化第五篇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第十六章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第十七章县域经济第十八章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第十九章开发区第二十章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第六篇加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建设第二十一章综合交通运输第二十二章水利基础设施第二十三章信息基础设施第二十四章能源产业第七篇实施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第二十五章自主创新第二十六章教育第二十七章人才第八篇保障和改善民生第二十八章创业就业第二十九章收入分配第三十章社会保障第三十一章医疗卫生第三十二章住房保障第九篇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三十三章资源节约利用第三十四章循环经济第三十六章环境保护第三十七章应对气候变化第十篇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三十八章提升文化软实力第三十九章文化事业第四十章文化产业第十一篇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第四十一章体制机制创新第四十二章对内对外开放第四十三章发展民营经济第四十四章培育市场主体第十二篇建设和谐湖北第四十五章民主法制与民主政治建设第四十六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四十七章体育事业第四十八章社会管理第四十九章国防动员与双拥工作第十三篇规划实施与保障机制第五十章保持投资增长力度第五十一章扩大消费需求第五十二章强化政策支撑第五十三章破解生产要素制约第五十四章优化发展环境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2011年2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关于制定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全省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推动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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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湖北省服务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是落实《湖北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具体部署,是指导未来五年我省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行动纲领,是编制服务业其他规划和地方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服务业发展的基础和条件(一)主要成就和基础。

“十一五”时期,全省服务业规模继续扩大,结构和质量得到改善,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

“十一五”时期,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13.1%,2006年、2009年相继突破3000亿元、5000亿元大关,2010年达到6053.37亿元,服务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五年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35%,就业人数占全部就业的1/3左右,创造的地方税收占全部地方税收的60%以上,基本形成二、三产业共同拉动经济又好又快增长的格局。

2.各主要行业均实现了较快发展。

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传统服务业稳步发展,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13.9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倍。

金融、旅游、文化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了高速增长,金融业增加值比2005年增长3.4倍;旅游业年总收入1460.53亿元,年均增长25.3%;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650亿元,年均增长27%。

3.集聚态势日益显现。

全省物流、旅游、文化、金融等服务业重点骨干企业相对聚集,初步形成了126个各具特色的服务业产业园区。

武汉市江汉区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

23家首批创建现代服务业发展示范园区获得省政府命名。

以武汉、襄阳、宜昌市为依托,武汉(城市圈)物流圈、鄂西物流圈和长江物流带初具雏形;武汉城市圈、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一批重点特色旅游景区相继开工建设;光谷国际创意园、东西湖保税物流园、咸宁温泉休闲度假园、巴土文化产业园等园区不断发展壮大。

4.发展后劲明显增强。

“十一五”以来,全省服务业投资力度不断加大,累计投资1.9万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58%,为服务业进一步发展夯实了基础。

同时,服务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投资主体、资本结构更趋多元化,2010年全省服务业中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514.32亿元,占全部服务业的59.6%,极大地增强了服务业发展活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服务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还难以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1.总体水平偏低。

我省服务业增加值总量落后河南、湖南,位居中部地区第三位。

服务业增加值仅占全国的3.45%,位居12位,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1个百分点。

武汉市作为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湖北现代服务业核心,服务业增加值仅相当于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广州市的44%。

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襄阳市、宜昌市服务业增加值不到武汉市的1/5。

2.结构升级不快。

我省无论是生产性服务业还是生活性服务业都有着旺盛的市场需求,但服务业的供给能力和水平还难以满足这种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消费市场的扩大以及工农业产品附加值的提高。

具有高知识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文化创意、动漫产业、服务外包等新兴服务业尚未形成规模和竞争优势。

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服务业大企业大集团不多。

一些服务业领域深化改革任务依然艰巨,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思想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3.区域发展不平衡。

2010年武汉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总量的47.8%,武汉城市圈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总量的70.4%,“一主独大”的格局依然存在。

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襄阳市、宜昌市服务业增加值分别占全省总量的8.2%和7.8%。

其他市州服务业整体实力较弱,具有自身特色和比较优势的服务业发展不够。

同时,我省服务业城乡发展不协调,县域经济产业结构中,服务业比重低,主要集中在一些传统的、低水平的交通运输和商业、饮食服务业。

(三)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二五”时期,我省服务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

从国际环境看,当前世界经济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上孕育着新的突破,有利于我省服务业依托自主创新优势,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

从国内环境看,国家大力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扩大内需,我省既有后发地区生产要素成本较低的优势,又有发达地区的工业基础和交通优势,还有突出的科教人才优势,有利于进一步凸显我省的综合优势,抢抓机遇,推动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1.服务业需求进入加速扩张阶段。

“十二五”时期,随着我省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服务业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客观条件将进一步改善。

我省人均生产总值将从4000美元增加到6000美元,进一步带动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服务业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2.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要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我省把加快发展服务业作为一项重大而长期的战略任务,为全省服务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国家先后批准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为全省加快服务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3.服务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

“两圈一带”战略的深入推进,将极大促进服务业资源跨区域有效配置、整合,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把武汉城市圈建设成为现代服务业中心,将鄂西圈建成国家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推动长江经济带沿江物流业迈向新台阶,增强服务业集聚辐射能力。

但是,我们也看到,世界经济格局深度调整,国际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各省市区更加注重发展处于产业链高端的现代服务业,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十二五”时期,我省服务业既要“补课”又要“跨越”,应增强忧患意识和进取意识,发挥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条件,开创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新局面。

二、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提高生活水平的新期待,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为方向,把推动服务业发展作为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重点,把发展服务业与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扩大就业紧密结合起来,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构建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完备、生活性服务业丰富繁荣、新兴服务业优势突出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实现我省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武汉市发挥龙头和核心作用,拓宽领域、增强功能、优化结构,大力发展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型生活性服务业,建设全国重要的现代服务业中心;襄阳、宜昌省域副中心城市突破性发展现代服务业,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以先进制造业带动现代服务业的壮大,以现代服务业促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增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力;其他城市围绕做大服务业经济总量,大力发展优势服务业产业,促进全省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各异、错位发展、联动互促的服务业多点支撑格局;县域服务业因地制宜,培植各具特色的服务产业,围绕“一主三化”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优质服务资源向农村流动,大力发展农技、农机服务业,加强农业信息服务,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与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结合。

加快三次产业融合步伐,突破性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现服务业内部行业之间、服务业和制造业及农业之间的互动融合发展,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坚持与扩大消费需求相结合。

积极发展需求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成为扩大消费需求的重要增长点。

坚持与扩大就业相结合。

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优势,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服务业,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农村劳动力有序向服务业转移。

坚持与深化改革开放相结合。

坚定不移地推进服务领域对外开放,进一步推进服务领域各项改革,不断增强服务业发展活力。

坚持与增强自主创新相结合。

充分发挥湖北科教资源优势,依托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壮大培育新兴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

坚持与区域协调发展相结合。

立足主体功能区建设,因地制宜,把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作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要载体,促进全省服务业的全面协调快速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成中部地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平台,全省服务业总量实现倍增、布局相对集中、结构明显优化、功能大幅提升、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成为优化全省经济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主要支撑。

经过5年努力,全省服务业增加值超过万亿元,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力争超过43%,服务业从业人数占全社会从业人数的比重达到36%左右,重点推进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金融、物流、信息、旅游、文化、商务等6大现代服务业产业。

培育7家以上年营业收入过100亿元的服务企业和企业集团。

创建60家现代服务业产业示范园区,争取10个园区增加值过百亿。

推进工业企业二三产分离发展,争取1000家企业主辅分离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三、优化服务业空间布局今后5年,围绕湖北“两圈一带”战略,重点规划建设一个现代服务业核心区、两个区域性服务业中心区、三个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带,不断拓展服务业发展空间。

(一)一个现代服务业核心区。

以武汉为中心,以武汉城市圈为依托,突破性地发展现代服务业,吸引资金、人才、技术等生产要素向武汉集聚。

发挥武汉市的龙头作用,辐射带动黄石、鄂州、咸宁、黄冈、孝感、仙桃、潜江、天门8市以现代物流业和旅游业为主的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重点建设32个服务业集聚区,推动武汉成为立足中部、服务全国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商贸物流中心、文化创意基地、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基地、地区总部和研发中心的主要汇集地、国际国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初步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现代服务业核心增长极。

——3个金融集聚区。

推进江汉区金融服务业集聚区、中南路——中北路金融集聚带、东湖“资本特区”建设。

——6个物流集聚区。

提升武汉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功能,重点建设阳逻水港物流园、天河空港物流园、东西湖保税物流园、东湖高新区物流园、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物流园、汉口北商贸物流枢纽区等。

——9个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

推动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发展软件研发、制作、信息技术服务,数据搜寻、挖掘与分析,游戏、动画制作与仿真服务外包业务,重点建设光谷软件园、光谷创意产业基地、光谷软件城、江汉区信息产业园、东西湖服务外包基地。

依托在汉的一批设计院所和龙头企业,加快工业设计、工程总包等工程咨询产业群发展,着力将武汉打造成“工程设计之都”,重点建设国家级东湖工程设计城、沌口工程设计产业园、金银湖工程设计产业园、武昌中南路及汉口三阳路等都市型工程设计产业集群。

——6个核心商贸圈。

以中山大道、解放大道为主轴的汉口中心商业区;中南路、钟家村2个市级商业中心;王家湾(四新)、鲁巷、杨春湖3个市级商业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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