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与土地价款的关系问题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容积率是指建筑物所占地块面积与总建筑面积的比值,是城市规划中常用的指标之一。
土地估价是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的过程,通过该过程可以确定土地的买卖价格、租赁价格以及开发潜力等。
那么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是否存在相关性呢?下面我将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容积率是城市规划中的一个重要因素,它对土地的开发利用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表示建筑密度越大,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面积相对较小,相应的土地估价也会较高。
这是因为容积率高的地区往往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可以容纳更多的人口和商业活动,地价随之上升。
容积率也会对土地利用效益产生影响。
在容积率限制下,开发商需要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尽可能提高建筑的总楼面面积,以获取更高的经济效益。
这就导致开发商对土地资源的利用更加集约化,相应地土地估价也会受到影响。
也就是说,容积率对土地价值起到一定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容积率还会对城市的空间结构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土地估价。
在高容积率的地区,建筑物一般会呈现出密集的状况,这就导致土地的稀缺性增加,从而使土地估价上升。
而在低容积率的地区,建筑物相对稀疏,土地估价相对较低。
容积率还会受到政府的调控和规划因素的影响。
政府可以通过控制容积率的大小来引导土地利用,平衡城市发展的需要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这种调控也会间接地影响土地估价。
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容积率高的地区往往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和较高的土地价值,同时也会对土地利用效益和城市空间结构产生影响。
具体的相关性程度会受到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包括政府调控、市场需求、土地供应等等。
在进行土地估价时,除了考虑容积率因素外,还需要综合考虑其他市场因素,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简称FAR)是指建筑物占据土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是衡量土地利用强度的指标。
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中,容积率是一个重要的参数,可以影响土地估价。
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下面详细分析其关系。
容积率直接决定了建筑物的建造规模与高度。
具体而言,容积率越高,允许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越大,建筑物的高度也可以相应增加。
在土地供应较为紧张的城市,高容积率的用地可以容纳更多的建筑面积,从而实现更多的楼面积。
这使得开发商可以获得更多的建筑面积,提高土地的开发潜力,进而增加土地的估价。
容积率还可以影响土地的使用效益和土地利用效率。
高容积率可以更好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减少土地面积的浪费,降低开发成本。
与之相对,低容积率则意味着建筑物占地面积相对较大,无法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导致土地使用效益下降。
土地在规划和开发时,容积率的设定将直接影响土地的使用效益,高容积率的用地更具有开发潜力和经济价值。
容积率还与土地的开发强度和商品房供应量密切相关。
一般情况下,高容积率会增加房屋供应量,从而使商品房的供应相对充足。
相反,低容积率会限制房屋供应,导致商品房紧缺,从而推高了商品房的价格。
土地估价也会受到容积率的影响。
容积率还可能受到城市规划和政策的调控。
由于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的需要,政府有时会对容积率进行限制或调整。
政府可能会根据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限定某些区域的容积率,以防止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土地资源。
这些规划和政策的调控也会直接影响土地的估价。
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容积率可以影响土地的利用效益、开发潜力、商品房供应和政府政策等方面,从而影响土地的估价。
在进行土地估价和投资时,需要考虑容积率的影响因素,以更准确地评估土地的价值和潜力。
容积率对土地楼面地价的影响

容积率对土地楼面地价的影响容积率(FAR)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Sc)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SL)之比(FAR=Sc/SL),是个无量纲指标,明确,便于控制。
它具备以下特性:●受规划控制影响明显:一般情况下,某一区域或特定地块均有容积率上限指标控制,如根据规划相关文件,上海市内环以内住宅的容积率上限为 2.5。
●与其他指标关联性强:容积率与建筑密度、建筑层数、总高度、绿地率、建筑覆盖率等指标相互关联,组成完整的地块经济技术控制指标体系。
但一般情况下,相同用途的地块之间建筑覆盖率等其他指标相差不大,因此,容积率是重要的价格修正因素。
●利益倾向的多元博弈:开发商从利润角度出发,倾向追求提高容积率;政府一方面希望适度提高容积率来获取更大的土地收益和提高招商引资的吸引力,另一方面考虑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又要考虑规划部门的意见,对容积率进行适当降低和控制。
在合理的空间环境条件下,容积率越大,建设开发强度越大,土地利用率越高,土地价格越高,但这种增加呈一种递减的规律。
反映在楼面地价上,一般情况下,容积率越大,楼面地价越小。
但由于地价形成机制的复杂性,这种规律在不同用途、不同区域间又存在着复杂的变化。
一、不同用途土地容积率特性概述商业用地由于容积率的变化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楼层的变化,商业物业楼层价格差异非常明显,其体现在楼面地价上的差异也较明显;居住用地当容积率在特定范围内(如对应多层物业与别墅物业时),由于物业类型的稀缺性引致的土地价值增值明显,其楼面地价的差异也较大;办公用地则是在容积率上升到达一定的程度(对应超高层办公物业)后,鉴于办公物业的标识性特性,引致单位建筑面积地价的超额增值,楼面地价不降反升;工业用途的土地在许多情况下(一般在市中心之外)没有容积率的限制,即使有,对地价的影响也甚小,其地价的差异更多的是由产业集聚度、产业导向、区域配套情况、政策引导等其他因素导致的。
另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 [2008]3号)第八条“对现有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对新增工业用地,要进一步提高工业用地控制指标,厂房建筑面积高于容积率控制指标的部分,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摘要】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是当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中的重要议题。
容积率是城市土地利用中的重要参数,直接影响着土地的开发利用和价值评估。
本文通过对容积率对土地估价的影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土地估价的影响因素等内容进行探讨,分析了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关联性,并以实际案例展开分析。
研究结果表明,容积率与土地估价密切相关,容积率的合理设置对土地的价值评估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关建议和展望,为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价值。
这一研究对于优化城市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关键词】容积率、土地估价、关联性、影响因素、计算方法、案例分析、建议、展望、密切相关1. 引言1.1 研究背景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课题。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土地估价和容积率的关系变得愈发紧密。
容积率是指在规划建设时规定的建筑总体积与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衡量建筑密度和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而土地估价则是衡量土地价值的指标,是影响土地交易和利用的关键因素之一。
研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对于合理规划城市发展、优化土地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操作中,城市规划部门和房地产开发商往往根据容积率来确定建筑的高度、密度、面积等要素,进而影响到土地的估价。
深入探究容积率对土地估价的影响,有助于更好地把握土地市场变化、提升规划建设效率。
容积率的计算与土地估价的因素密切相关,因此研究二者的关联性有助于更准确地评估土地价值、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通过深入探讨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揭示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和影响机制,为理解土地价值形成过程提供更加全面深入的视角。
通过分析容积率对土地估价的影响以及计算方法,探讨土地估价的影响因素,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通过关联性分析和案例研究,探讨容积率和土地估价的联系性,并从实际案例出发,验证研究观点和结论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引言容积率是城市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代表了在一个地块上建筑物的总体积与地块面积的比值。
在城市发展和土地利用中,容积率被用来规定特定地区的建筑物高度和密度,从而影响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方式。
而土地估价则是指对土地价值的评估和测算,是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数据之一。
本文将通过深入研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探讨二者之间的关联以及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影响。
一、容积率的意义和作用容积率是城市规划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反映了在一个特定地区内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限制。
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意味着建筑物可以建造得更高、更密集,从而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实现更多的建筑容积,增加土地的开发和利用效率。
相反,如果容积率较低,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受到限制,从而保护了周围环境的舒适度和通风率。
容积率是城市规划中用来平衡土地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关系的重要指标。
二、土地估价的影响因素土地估价是指对土地的价值和价格进行评估和测算的过程。
土地估价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地段位置、土地用途、周边设施、市场需求等。
在这些因素中,容积率也是影响土地估价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容积率越高的地区,建筑物的密度和总体积都会增加,从而使得土地的开发潜力更大,也就意味着土地估价会相对较高。
而在容积率较低的地区,土地的开发潜力和价值都相对较低,导致土地估价也会相对较低。
土地估价的高低也会影响容积率的制定和调整。
在土地估价较高的地区,开发商和政府通常会倾向于提高容积率,以便在有限的土地面积上实现更大的建筑容积,提高土地的开发效率和经济效益。
而在土地估价较低的地区,政府可能会通过降低容积率来控制建筑物的密度和高度,以保护周围环境和提高居住舒适度。
四、影响土地估价的其他因素除了容积率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因素也会影响土地估价。
首先是地段位置,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都会使土地的价值相对较高。
其次是土地用途,不同的土地用途对土地的价值也会有不同的影响。
容积率与地价的相关系数公式

容积率与地价的相关系数公式容积率和地价的关系,就像是一场神秘的舞蹈,它们之间的舞步有着独特的规律和节奏。
咱们今天就来好好聊聊这个容积率与地价的相关系数公式。
先来说说啥是容积率。
想象一下,有一块大大的土地,就像一个大蛋糕。
容积率呢,就是规定了你在这个蛋糕上能切多少块小蛋糕,也就是能盖多少房子。
比如说,容积率是 2,那就意味着在这块地上盖的房子总面积是土地面积的两倍。
而地价呢,简单说就是买这块地要花的钱。
这就像是你去菜市场买蔬菜,不同的菜有不同的价格,土地也是一样,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条件,地价就不一样。
那容积率和地价到底有啥关系呢?我给您举个例子。
我曾经去考察过一个新开发的小区。
那地方一开始规划的容积率比较低,只有 1.5。
开发商拿地的时候,地价相对来说还比较便宜。
但是呢,后来他们发现周边的需求特别大,大家都想买房子。
于是,开发商就想办法提高了容积率,到了 2.5。
这一提高可不得了,能盖的房子多了,但是地价却没有跟着大幅度上涨。
为啥呢?因为虽然能多盖房子了,但是小区的居住舒适度可能会下降,比如绿化面积少了,公共空间小了。
所以,地价的涨幅并没有像容积率增加的幅度那么大。
这就引出了我们的相关系数公式。
一般来说,容积率和地价是正相关的,也就是说容积率越高,地价往往也会越高。
但这个关系不是简单的成正比,而是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
比如说,土地的位置。
如果这块地在市中心,那即使容积率低,地价也会很高,因为地段好啊,大家都抢着要。
再比如,周边的配套设施。
要是旁边有好学校、大商场、医院,那地价也会跟着水涨船高,就算容积率不变。
还有政策因素。
政府有时候会出台一些规定,限制容积率的上限,或者对某些区域的地价进行调控,这都会影响它们之间的关系。
另外,市场的供求关系也很重要。
如果房子供不应求,开发商愿意为了提高容积率多花点钱买地;要是房子卖不出去,就算容积率能提高,他们也不敢轻易出手。
总之,容积率与地价的相关系数公式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学式子就能完全概括的。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容积率是指一个地块上面容许兴建的建筑物的总体积与地块面积的比例。
而土地估价则是指对一块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
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相关性,下面我们来深究一下这种相关性。
容积率对土地估价具有一定的影响。
当容积率增加时,土地上的建筑物可以兴建的总体积增加,因此土地的利用率也随之增加。
这意味着同一块土地上可以建设更多的建筑物,从而增加土地的价值。
相反,当容积率减小时,土地上的建筑物总体积减小,土地的利用率减小,导致土地价值下降。
容积率还与土地估价的区域特点相关。
在市中心或繁华地段,容积率往往较高,这意味着可以建设更高、更密集的建筑物。
这些地段往往人流密集,商业活动频繁,土地价值也较高。
而在偏远郊区或者人口稀少的地方,容积率较低,土地利用率较低,土地价值也相对较低。
容积率还与土地估价的投资价值相关。
容积率较高的地段,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投资回报率。
高层建筑往往可以提供更多的住宅单位,从而增加租金或销售收入。
相反,容积率较低的地段,投资回报率较低,土地估价也相对较低。
还需要考虑到容积率对土地利用效率的影响。
当容积率较高时,可以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减少土地浪费。
这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一些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会根据不同地段的特点和发展需求,合理制定容积率标准,以达到最佳的土地利用效率。
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容积率的增加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增加土地的价值;容积率的减小则会降低土地的价值。
但还需要考虑到区域特点、投资价值和土地利用效率等因素对容积率和土地估价的影响。
在进行土地估价时,应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得出准确的估价结果。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

深究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变得日益重要。
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中,容积率作为衡量土地利用效率和规划密度的重要指标,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的关系却并不容忽视。
本文将深入探讨容积率与土地估价之间的相关性,以期为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提供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
容积率是指建筑在一定土地面积上的总建筑面积与该土地面积的比值。
通俗来说,就是规定了一定土地面积上可以建造多少建筑面积。
容积率的设定直接影响着土地的开发利用效率和建筑密度,也就是说,同一块土地的容积率不同,其开发利用效率和建筑密度也会有所不同。
容积率往往成为衡量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开发中,不同用途的土地所对应的容积率也是不同的,比如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其容积率会根据用地性质和规划要求有所区别。
土地估价一直是土地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中的重要问题。
土地估价的精准程度直接关系到土地交易和房地产开发的成本和效益,也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产生一定的影响。
土地估价是根据土地的位置、规模、土地用途、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环境等因素综合评价得出的,是一种复杂的市场调节和评估工作。
在土地估价中,容积率作为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被纳入考虑范围之中。
因为容积率的不同会直接影响到土地的利用效率和土地估价,从而成为土地估价的一个重要因素。
关于容积率与土地估价的相关性,国内外学者们进行了大量的研究。
在房地产市场中,容积率被认为是影响土地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
一般来说,随着容积率的增加,土地的估价也会相应地上升。
因为较高的容积率代表着土地的开发利用效率更高、投资回报更快,自然也就会对土地估价产生积极的影响。
相反,较低的容积率则会使土地的开发利用效率减低,对土地估价产生不利影响。
容积率对土地估价的影响也会受到规划政策、市场供求关系、土地地段和自然环境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在某些城市规划中,政府可能会通过控制容积率来限制城市的建筑密度,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环境,这种情况下,较低的容积率也可能会对土地估价产生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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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下调土地出让金
案情
2019年2月,某置业公司以在建工程转让的方式,购买了某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黄金海岸”商住小区项目用地。
根据该宗地出让合同对规划指标的约定,容积率为小于等于6.5。
2019年11月,当该置业公司按容积率6.5的规划指标设计了项目总平面图,报审修建性详细规划时,却被告知因控规调整要将项目容积率由6.5降至4.0。
项目容积率调减了2.5,意味着房屋建设面积将减少2万多平方米,造成逾3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该置业公司遂立刻向转让方某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违约赔偿要求。
某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则表示,自己对于项目区域控规调整并不知情,项目转让前的不动产权证、出让合同等均标示项目容积率为小于等于6.5,建议置业公司自行与该市自然资源局协商退还土地出让金。
置业公司转而向该市自然资源局咨询,但得到的答复是退还土地出让金的事宜目前没有明确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并且土地出让金是直接缴入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部门是该市财政局。
置业公司向市财政局申请退缴土地出让金2800万元及补偿1100万元的经济损失,该局表示,国家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对没有依据的支出,他们也无能为力。
多次协商无果后,该置业公司向当地政府提出了行政复议,并准备向法院起诉。
分歧
实践中,因降低容积率要求退还相应土地出让金的情况比较少见,土地出让金是否能退、怎么退,各方意见不一。
置业公司认为,降低容积率对其造成了巨大损失,包括因容积率减小导致的土地贬值,以及项目前期投入等涉及的其他损失。
这些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
如果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故意隐瞒容积率调整事宜,就应按转让合同赔偿损失;如果政府强制调整容积率影响土地价值,就应退还土地出让金。
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认为,双方签订转让合同时,其并不知晓项目用地所在区域的控规需要调整,政府公告该区域控规调整也是在转让之后的事情,其在转让中并未隐瞒相关信息,不存在过失。
市自然资源局认为,该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取得“黄金海岸”商住小区项目的项目
用地,出让合同约定的竣工时间是2018年7月。
该公司在2015年8月所报的项目总平面图是按4.0容积率设计的,但直至2019年2月转让前,仍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竣工时间完成项目建设。
2019年7月,该市为提升城市空间和环境质量,对滨海景区周边区域的控规进行了调整,总体降低控规容积率及建筑高度,也按法定程序征求了意见并公示。
调整后,滨海景区周边区域容积率要求控制在4.0以内,“黄金海岸”属于该区域内容积率偏高的项目,并且未完成开发建设,符合按控规进行调整的要求。
造成项目不能按6.5容积率建设的原因,是因为开发商未按出让合同期限建设。
该市之前也有因规划调整而下调容积率的项目,并没有开发商提出退还土地出让金的情况。
目前此类情况国家及省级都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对于置业公司提出的诉求,没有处理依据及程序,退缴土地出让金的数额也没有相关计算标准。
市财政局认为,土地出让金核缴依据的是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合同未约定降低容积率就退缴出让金的事项,置业公司也不是出让合同签订方,退缴土地出让金不符合项目政府财政收支的管理规定。
解决
最终,置业公司提起行政诉讼,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
该市人民政府组织法制办、住建、自然资源、财政等部门对项目容积率调整问题进行分析,确定了损失补偿核定及补偿方式,妥善处理了纠纷。
评析
项目用地容积率降低后是否应退还土地出让金,可借鉴的案例不多,对问题处理只能结合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处理,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合同转让权利义务可继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范土地出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受让人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将其转让给第三人的,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三人在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亦取得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第三人具有约束力。
容积率等规划指标作为出让合同的约定事项,其变化必然影响受让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本案例中,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土地转让给置
业公司,并办理了不动产变更登记相关手续,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就转移给了置业公司,置业公司就可以基于土地转让合同追究该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出让合同主张土地受让人的相关权利,如因容积率调低提出相关赔偿诉求。
容积率调整是否赔偿视情况
现实中容积率调减的原因有很多,有企业因市场环境需求、资金运作成本等原因主动调低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也有因规划调整、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应政府要求被动调低容积率,还有法院、负载等其他原因要求暂时调低容积率进行开发建设的。
从合同平等协商原则来看,若基于出让方的原因造成受让方权益受损,受让方可以提出相关补偿的要求。
从实践中,昆明、张家界等城市的处理方式来看,都以是否为政府原因导致容积率调减,作为判断是否予以启动补偿程序的要件。
这些城市通过《昆明市稳增长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已出让用地项目改变土地用途调整容积率补缴土地价款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对处理方式进行了明确。
通常的做法是,因政府要求调
减容积率,经评估后,对调整差价为负值的进行补偿。
由企业提出经政府批准调减容积率则不予补偿。
本案例中,虽然市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没有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建设构成违约,置业公司受让土地后亦应承担此项违约责任,但这项违约责任与项目不能按6.5容积率建设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该市自然资源局以此为由不受理置业公司诉求,似乎难以成立。
虽然处理此类问题目前缺乏明确的法规和政策支持,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面对实际问题时,应主动思考解决途径。
宗地价值减损应评估
除了能否退缴土地出让金之外,如何核算损失补偿的具体金额,也是各方关注的重点。
显然容积率是影响土地价格的主要因素之一,越是土地需求量大、供求矛盾突出的区域,容积率对地价影响程度越大。
在一般情况下,容积率的上升能增加地上建筑物的数量,进而增加可售建筑面积带来经营收益,土地随之增值,但同时容积率较高就会压缩小区的绿地、步道等开放空间,降低住宅的隐私性,导致对住宅品质要求较高的消费群体购买意愿下降,进而使住宅的价值下降,也就是说容积率的上升也可能导致土地贬值。
反之,
容积率下调亦是如此,既可能导致土地增值,也会使土地贬值,所以,不能简单认为降低容积率土地价值就会减损,更不能草率按土地出让合同单价核算损益。
调整容积率导致价值变化评估核算方法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要求调整容积率导致地价变化应通过基准地价体系法、假设开发法等方法进行评估,在涉及容积率调整的地价估算时,同时考虑评估期日、剩余年限、建设周期等因素对价值的影响。
本案例中,项目用地容积率调整时点距土地取得时间已过5年,使用期限缩短、土地开发条件变化等因素土地价值变化有明显的影响,置业公司主张按土地出让合同的楼面价直接核算退还土地出让金,显然不符合土地价格形成的规律,也不尽合理。
容积率调低后的价值减损应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委托专业土地估价机构评估测算更为科学。
处理程序需规范
因降低容积率的项目用地建设状态的不同,项目业主提出赔偿诉求也不一样,认定责任原因以及损失金额可能涉及财政、住建、自然资源等多个相关部门,在国家及省级没有明确规定情况下,
要理清诸如怎么确定责任原因、补偿资金可否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支出、补偿金额如何核算等一系列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之间形成工作机制,按工作职责逐一分析用地容积率降低的原因及有可能形成的损失数额等问题,形成处理方案,供政府进行决策。
并可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提升为地方规范性文件。
本案例中,置业公司不仅提出了容积率减少导致地价减损的补偿要求,同时提出了按原容积率投入的施工图设计费、环保咨询费、重新规划设计费等多项前期报建手续相关费用损失的补偿要求,这些诉求单靠财政或自然资源一个部门难以理清,在没有相关法规政策支撑的情况下,只能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集合各方意见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