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厅质监局王华仙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

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2018年5月版)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工地安全,保障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平安工地管理。
第三条工地安全管理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重要环节,包括工地安全责任划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设备配备等方面。
第二章工地安全责任第四条工地安全责任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制定工地安全责任制度,并明确各责任单位的具体职责。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工地安全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及时报告相关问题。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工地安全生产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岗位责任、技术措施等原则。
第九条工地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禁止性标志、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设施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第十一条工地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帽、防护服、保护眼镜等。
第四章安全设备配备第十二条工地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消防器材、安全防护设施、紧急救援设备等。
第十三条安全设备的配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并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工地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包括罚款、暂停施工、处罚责任人等。
第六章附件一、工地安全责任划分表二、工地安全设备清单三、工地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交通运输部的职责和权限。
2、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强调事先预防,预防事故发生。
3、综合治理: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从源头控制和防止事故的发生。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
•【公布日期】2013.01.14
•【字号】豫交文[2013]18号
•【施行日期】2013.01.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豫交文〔2013〕1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落实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并于2012年12月5日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1、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考核评价工作。
2、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具体由省厅质监站组织落实。
3、各工程建设项目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可在《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考核内容。
4、全省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其他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5、各有关单位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报省厅质监站。
附件:交通运输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略)
2013年1月14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3.07.08•【字号】湘交质安[2013]275号•【施行日期】2013.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湘交质安〔2013〕275号)各市州交通运输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省公路管理局、省水运管理局、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2010年3月交通运输部部署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以来,我省陆续开展了宣传动员、明确示范项目及建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体系等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规范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厅决定开展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评价范围全省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和大、中型水运工程项目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其他公路水运工程根据需要可参照执行。
二、考核评价组织机构考核及评价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监督机构及工程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全省高速公路及部批重点水运工程项目考评工作由厅“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水运工程项目考评工作由市州交通建设安全监督机构、省水运站组织实施;国省干线公路工程考评工作由市州交通建设安全监督机构组织实施。
三、考核评价标准依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制定《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考评标准》),通过量化方式对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先进单位的决定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先进单位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4.02.08•【字号】甘交安监〔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表彰2013年度公路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先进单位的决定各市、州(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具体部署,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顺利实施,确保公路水运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根据《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甘交建〔2010〕77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达标推广年”各项工作的通知》(甘交质监〔2011〕27号)精神,按照《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试行)和《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考核验收标准》的有关要求,经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办上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初验后,“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于2013年11月5日至12日,组织相关人员成立三个考核组,抽查了全省44个项目中30个重点建设项目的206个施工、监理合同段(含项目办),进行了示范达标验收,共有3个建设项目和23个示范合同段符合示范标准。
经2014年1月26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授予长达路业公司兰永项目办等3个项目办和省交通工程建设监理公司武罐高速公路路基监理9标等23个标段为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先进单位,由各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希望获得“先进单位”的项目和合同段再接再厉,为“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做好表率作用,不断提高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水平。
全省其他交通建设项目和施工合同段要以“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先进单位为标杆,按照《甘肃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标准》,抓好“平安工地”创建工作,切实将安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建设项目,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教育培训经常化、施工现场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真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创建一批“零伤亡”工程,全面提升我省交通建设领域安全保障能力。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标准(试行)-交质监发[2012]679号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标准(试行)-交质监发[2012]679号](https://img.taocdn.com/s3/m/1182e023915f804d2b16c149.png)
监
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单 不达标 达标
理
合同段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单
1
位
2
3
4
5
施
施工合
施工单位名称
施工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单 不达标 达标
工
同段
合同 基础管理 现场得分 位得分 次数 等级
单
价
得分
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
2
3
4
5
6
7
8
工程项目得分
达标等
级
工程项目综合得
达标等
分
级
注:水运工程项目不必填写桥隧比例和建设里程。
工作。
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每发
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经检验合格,日常检查、
现一台扣 2 分;无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维修、保养记录齐全。
记录每发现 1 台扣 1 分;记录不全面,
扣 1-2 分。
1.6 施 工 作 业 手 根据工程实际,按规定办理跨线施工、交通管 查文件。
未办理,扣 4 分。
续(4分)
省份:
评价(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6
表 3 工程项目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表
项目名称:
序号
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内容
需附资料
1
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要求。
附招标文件安全生产费用标
准(工程量清单)。
2
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职责。 附签订的安全生产协议书复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 核评价评分 90 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含)—90 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 70 分以下为不 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 1。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附件《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1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评价。
2.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
考核评价评分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含)—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评分70分以下为不达标工程(合同段),详见表1。
表1考核评价等级划分2.2各考核项目评分时采取扣分制,扣分限值为各考核项目总赋分值。
2.3工程项目“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计分按以下公式计算:2.3.1建设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2监理单位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3施工单位得分二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X0.5+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X0・5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得分=(考核项目实得分/考核项目应得分)X1002・3・4工程项目阶段得分P二》监理单位得分5(施工单位得分X合同价)建设单位得分X0.2+X0.2+X0.6监理单位个数5施工单位合同价2・3・5工程项目综合得分C=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分5(分)+(5工程项目阶段得分/项目考核评价次数)X0.7+项目交工前考核评价得分X O.25。
注:1.工程项目开工前未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扣5分。
2.项目考核评价次数是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的考核评价次数(含复查不达标的次数)。
3.施工单位基础管理得分和施工现场得分均应达到70分(含)以上,否则不达标。
4.按照本标准开展考核评价时,考核评价单位可在相应考核项目内酌情扣分,扣分不超过该考核项目规定的权重分数。
5.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
3在确保本标准表格(附后)中类别及权重不变的情况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增加或细化考核项目,调整考核项目的分值(非黑体字考核项目)。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附表修改后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 ???2012年12月1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上海市、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3月部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以来,各地不断创新安全监管工作方法,总结安全监管工作经验,陆续组织创建“平安工地”达标验收工作,成效明显。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的要求,为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从业行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建立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经研究,部决定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价标准及范围??? (一)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是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抓手。
部在总结各地经验和做法基础上,制定了《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遵照执行。
各省可根据本地区工程特点和监管重点,在《标准》的基础上细化考核内容。
??? (二)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应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其它公路水运工程可参照执行。
??? 二、考核评价程序??? (一)考核评价遵循“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交通运输部负责对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指导,对高速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公示和抽查。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据《标准》,负责对直接监管的工程项目组织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对不达标的工程项目挂牌督办,督促落实整改。
考核评价分为示范、达标、不达标三个等级。
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 精品

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一、编制说明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加快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组织领导到位、建设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努力实现人人平安、处处平安,依据《安徽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公路水运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平安工地”创建达标的指导和考核,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二)“平安工地”建设达标考核由两部分组成。
达标工地考核以标段为主,主要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达标项目考核是对项目业主、施工、监理单位分别考核,在此基础上进行的综合考评。
(三)本《标准》达标工地、达标项目的考评采用千分制。
达标工地总评分达到650分为“合格”,低于650为“不合格”,900分以上为“安全生产优秀工地”。
达标项目总评分达到650分为“合格”,低于650分为“不合格”,850分以上为“安全生产优秀项目”。
1.计算公式:项目业主得分*0.3+2.本《标准》各小项扣分扣完为止。
(五)项目每季度组织“平安工地”建设达标专项自查,省交通质检站每半年组织抽查。
每年对获得“安全生产优秀项目”的项目业主和获得“安全生产优秀工地”的施工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于不合格的项目要求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工地要求立即停工整改,为按规定期限整改的,建议有关部门暂扣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存在下列现象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工地或“安全生产优秀项目”。
1.存在虚假资料的标段不能评为合格工地。
2.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标段不能评为合格工地。
3.右不合格工地的达标项目不能评为“安全生产优秀项目”。
二、项目业主达标考核标准项目名称项目业主名称三、监理单位达标考核标准四、施工单位考核达标标准标段名称施工单位名称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基本制度1.安全生产组织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例会制度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6.三阶段安全风险分析与预防制度※7.安全技术交底制度8危险性较大工程方案评审论证制度※9.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10.职业健康安全及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安全检查制度12.分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与报告制度※1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注:1.上述14项制度是交通建设安全生产基本制度,各项目、各单位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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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价结果应用
4、工程项目实施期间,考核期内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 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不能评为示范等级;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 故责任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 发生1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的施工合同 段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监理合同段在考核 评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0分。 发生2起一般或1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事故责任 的施工合同段直接评为不达标等级,监理合同段在考核评 价得分基础上直接扣15分,建设单位在考核评价得分基础 上直接扣15分。
四、施工单位职责
(五)及时收集和整理安全资料 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资料报送,专室专人专柜。 (六)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 定期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整改复查。记录及时性、 完整性、闭合性以及归档。 (七)完善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管 理行为,实现本质安全。 1、高速公路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意见(安全生产管理)
二、建设单位职责
(一)严把安全条件审查关。 费用、安全生产协议、机构及人员、设备、安全措施及方 案、风险辨识与评估、教育培训及交底、安全监理人员。 (二)严把过程考核评价验收关。 考核评价范围、频率、资料保存及报送、自评(制度、费 用、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检查考核、事故应急及预案、专 项活动)。 (三)严把隐患整改治理关。 1、制定考核奖惩制度。2、复查、闭合 建设单位对“平安工地”创建达标负总责。
以上仅供大家交流,谢谢!
五、考评结果应用
(一)“平安工地”等级 考核评价结果为分“示范、达标、不达标”3个等级。
序号
1
考核对象
施工单位
总分值
100
达标等级
70分以下,不达标 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70分以下,不达标 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70分以下,不达标 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70分以下,不达标 70(含)—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三、监理单位职责
(一)严把安全检查关。 日常检查(内、外)、专项检查、巡查。 (二)严把方案审查关。 1、方案针对性、可行性。2、审批意见。 3、风险评估。 (三)严把考核评价关。 考核评价范围、频率、资料保存及报送、自评(制度、职 责、持证、培训教育、监理计划、细则、费用、检查、隐 患整改、日志、安全资料)。 (四)严把隐患督促整改关。 及时性、完整性、闭合性。 监理单位对“平安工地”创建达标负监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职责
(一)健全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 组织机构(项目部、工区、班组)、制度、人员(管理、 作业)、设备、持证、教育培训和交底、安全协议(与各 作业队或工区)、保险、施工手续等。 (二)落实安全生产费用。 执行1.5%标准、台账、记录。 (三)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开展风险评估。 专项方案编制与落实、临时用电方案、桥隧风险评估、应 急预案编制及演练(队伍建设、物资储备、演练频率)。 (四)积极开展专项活动 活动方案、活动记录、活动总结、“平安工地”考核达标 自评。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
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安全监督处 二零一三年四月
一、考评依据和范围 二、建设单位职责 三、监理单位职责 四、施工单位职责 五、考评结果应用
一、考评依据和范围
(一)目标 开展“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目标,就是促进工程项 目3个达标,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达标,场容场 貌规范化达标,安全管理程序化达标,通过考核评价,建 立行业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避免 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依据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 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9号) (三)范围 1、2013年开工的高速公路公路和大型水运工程项目。 2、2013年以前开工的项目可以遵照“平安工地”创建达 标考核标准执行。
符合要求不准施工,地质预报不到位不准施工,监控量测不到位不准施工,洞内 通风不到位不准施工,爆破管理不到位不准施工,防排水不到位不准施工,应急 管理不到位不准施工。
(4)隧道施工“八不准” 。洞口管理不到位不准施工,工艺工法不
(5)隐患排查治理“四强化” 。强化隐患排查制度,强化隐患逐级
报送制度,强化隐患分级督办制度,强化隐患复查销号制度。
四、施工单位职责
2、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 (1)安全管理“八严禁”。 严禁在危险区域设置施工驻地或作业场所、
严禁作业人员未经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上岗作业 、严禁作业人员个人安全防护 不到位上岗作业 、严禁从业人员无证上岗 、严禁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 用 、严禁未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组织施工 、严禁未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 工 、严禁恶劣自然条件下进行露天施工 。
2
监理单位
100
3Leabharlann 建设单位1004
工程项目
100
五、评价结果应用
(二)4个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1、考核评价结果作为部级提名示范项目(平 安工程冠名)的重要依据之一。 2、将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 录,实现现场管理与市场管理联动机制。
五、评价结果应用
3、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处置原则,不达标的,要整改,甚 至停工整改,直至达标。不达标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考核评价不达标的建设单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约谈建 设单位负责人,督促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考核评价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存在重大 安全隐患的施工作业面,必须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 组织考核评价。复查仍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应全部停工整 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对复查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挂牌 督办、约谈施工企业总部负责人,或责成建设单位对复查 不达标的施工合同段更换项目经理,并将相关单位考核评 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考核评价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必须立即整改,整改完成 后要重新组织考核评价。复查仍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督促建设单位挂牌督办,责成建设单位 对复查不达标的监理合同段更换监理负责人,并将相关单 位考核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
(2)路基工程 “四不准”。基坑开挖防护不到位不准施工,高边坡开
挖分级防护不到位不准施工,爆破作业安全条件不达标不准施工,弃渣场防护不 到位不准施工。
(3)桥梁施工“八不准”。桩基防护不到位不准施工,高空作业安全
措施不到位不准施工,起重吊装不规范不准施工,支架脚手架稳定性不满足要求 不准施工,挂篮未经静载试验不准施工,跨线作业防护措施不到位不准施工,安 装拆除无资质不准施工,大型模板安全性能不满足要求不准使用。